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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an Citms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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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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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1-003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7 月27 日 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93,400.00 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250,203,240.0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1,189,388.5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013,851.47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7 月7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 年7 月7 日 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554 号)。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公共安全管理信息服务系 统升级建设项目 |
160,840,000.00 | 160,000,000.00 | 78,000,000.00 |
| 2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70,790,000.00 | 70,000,000.00 | 46,000,0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75,013,851.47 |
| 合 计 | 381,630,000.00 | 380,000,000.00 | 199,013,851.47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 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 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 文件等事宜。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 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 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建 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 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 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 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 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1 年7 月27 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9,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 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使用效率,增 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 万 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7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