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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an Citms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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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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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1-002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通达”)于 2021 年7 月27 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50,392,718.26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93,400.00 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203,240.0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 民币51,189,388.5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013,851.47 元。本次募集资 金已于2021 年7 月7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 年 7 月7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ZE10554 号)。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 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

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对募投项目使用募投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下: 下: 下: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公共安全管理信息服务
1 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60,840,0 00.00 16000000000 7800000000
,,. ,,.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0,790,0 00.00
70,000,000.00 46,0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75,013,851.47
合 计 381,630,000.00 380,000,000.00 199,013,851.47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 年7 月26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 额为31,253,095.63 元,已支付发行费用51,189,388.53 元(不含增值税),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1]第ZE10559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1 年7 月2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 31,253,095.63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78,000,000.00 24,699,509.2346,000,000.006,553,586.4075,013,851.47-199,013,851.47 31,253,095.63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78,000,000.00 24,699,509.2346,000,000.006,553,586.4075,013,851.47-199,013,851.47 31,253,095.63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1 公共安全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60,840,000.00 160,000,000.00 78,000,000.00 24,699,509.23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0,790,000.00 70,000,000.00 46,000,000.00 6,553,586.4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75,013,851.47 -
合 计 381,630,000.00 380,000,000.00 199,013,851.47 31,253,095.63

(二)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1 年7 月26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总计为 19,139,622.63 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明细 金额(不含增值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增值税)* 本次置换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32,471,698.11 471,698.11 471,698.11
审计验资费用 8,301,886.79 8,301,886.79 8,301,886.79
律师费用 3,962,264.15 3,962,264.15 3,962,264.15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5,839,622.64 5,839,622.64 5,839,622.64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 613,916.84 564,150.94 564,150.94
合计 51,189,388.53 19,139,622.63 19,139,622.63

注*: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包含募集资金到位后,保荐机构从募集资金中直接划扣 的尚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32,000,000.00 元。

综上,公司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392,718.26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及合规说明

公司于2021 年7 月27 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50,392,718.26 元,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559 号),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科通达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的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科通达截至2021 年7 月26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 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0,392,718.2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置换内容及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7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