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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esoft Co.,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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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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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22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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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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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科东一路 7 号智胜大厦 12 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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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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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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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游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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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 共 22 人,代表股份数 73,781,6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008%。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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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19人,代 表股份数73,774,5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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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人共3人,代表股份数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31%。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2人,代表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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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7,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6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 审议通过《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73,778,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
2. 审议通过《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73,778,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3.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73,778,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4.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73,778,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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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3,778,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12,624,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6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38%;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6. 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3,778,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12,624,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6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38%;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7.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3,778,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12,624,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6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38%;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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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
彭文文、麦琪
(三)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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