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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esoft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09

Aug 6, 2009

54305_rns_2009-08-06_131a5e26-2a64-4fa0-9f16-ef1aa8721de3.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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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于2009 年7 月22 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提交的《关于委托四川 大学进行“视频车辆检测器”专题研究的议案》(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稿) 及相应的其他材料。

由于交易对方四川大学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四项规定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并 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 2、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 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基于此,本人同意将《关于委托四川大学进行“视频车辆检测器” 专题研究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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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应明、游志胜、杨红雨 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彭韶兵

独立董事:李懋友

独立董事:喻光正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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