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INTIME ENER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y 8, 2017

56525_rns_2017-05-08_1f1e9ff9-3736-4eb3-95c4-1b640a7ff9e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7 048 债券代码: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2 永泰 01、12 永泰 02、13 永泰债、16 永泰 01、16 永泰 02、16 永泰 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 1、本次公司对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为 200,000 万元,公司(含子

  • 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 475,210.87 万元。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512,383.76 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3,195,586.19 万元;所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 为 1,081,797.57 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151,000 万元,公司对外 部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84,000 万元)。

  • ●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 2017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 供以下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所属全资子公司 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牵头组建的银团申 请金额为 20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7 年(含宽限期 2 年)的综合授信业务, 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贷款由张家港华兴电力以其合法享有的应收 账款(即张家港华兴电力二期扩建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建成后张家港华兴电力享有 的售电、售热产生的收入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押,同时以该项目建 成后的厂房、电厂设备等全部资产提供抵押;在该银团贷款项目达到合同签署条 件前,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申请建设项目 短期贷款(过桥贷款),金额不超过银团贷款总金额的 60%,期限不超过 1 年。 银团贷款合同签署并放款后,将以银团贷款置换上述短期贷款(过桥贷款)。该 笔担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1

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具体贷款、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 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事项由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增加临时提 案形式提出,需提交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张家港华兴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东莱镇镇南,法定代表人:张大林,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 电力投资、建设、生产、销售;热力供应服务;从事电力工业的相关业务。该公 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7 年 3 月末,张家港华兴电力资产总额 358,790.46 万元,负债总额 241,548.74 万元,净资产 117,241.72 万元,资产负债率 67.32%;2017 年 1-3 月 实现营业收入 36,622.43 万元,净利润 947.81 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所属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国家开发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牵头组建的银团申请金额为 200,000 万元、期限不超 过 17 年(含宽限期 2 年)的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 次贷款由张家港华兴电力以其合法享有的应收账款(即张家港华兴电力二期扩建 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建成后张家港华兴电力享有的售电、售热产生的收入收费权及 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押,同时以该项目建成后的厂房、电厂设备等全部资产 提供抵押;在该银团贷款项目达到合同签署条件前,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国家开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申请建设项目短期贷款(过桥贷款),金额不超 过银团贷款总金额的 60%,期限不超过 1 年。银团贷款合同签署并放款后,将以 银团贷款置换上述短期贷款(过桥贷款)。具体贷款、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 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张家港华兴电力上述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该公 司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为公司对附属企业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 2、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本次担 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 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512,383.76 万元(含本 次公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0.71%、总资产的 45.99%,

2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3,195,586.19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5.06%、总资产的 32.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张家港华兴电力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九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