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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IME ENERGY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Oct 2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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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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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3 083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 永泰债、12 永泰 01、12 永泰 02、13 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 门西大街 127 号永泰 A 座 2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金余先生召集 并主持,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本着“精简高效、加强管控和 合理分工”的原则,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内部管理机 构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战略发展 部、经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投融资管理部、证券事务部、内控管理部、监察 审计部、生产技术部、销售管理部、安全监察局等管理部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制定具体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董事会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一)根据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有关公 司经营范围内容。经核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有关公司经营范围中的“股权投 资,投资管理”内容核定为“自有资金投资管理”,现修订并确认《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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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煤矿及其他矿山投资,电厂投资,洗选精 煤,新能源开发与投资,自有资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与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业务,房屋出租,煤制品、煤矸石的销售。
(二)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有关监事会成员相关内容,第一百 四十三条原内容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现监事会成员中拟增设副主席 1 人,修改后内容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副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 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关于确认第八届董事会延长任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201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任期自 2010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1 日。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满,处于超期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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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具体工作安排,现决定延长第八届董事会的任期,任期 至公司 201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为止。上述延长任期内 第八届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的各项职责及作出的相关 决议均有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七、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在公司 201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 换届选举。经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推选和提名,确定第九届董事会总人数共八 人,其中董事候选人为:徐培忠先生、符小民先生、王军先生、常胜秋先生、窦 红平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杜书伟先生、郭文峰先生、刘春芝女士。上述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将与董事候选人一并 提请公司 201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关于召开 201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决定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 2013 年第八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事项为: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 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关于确认第八届董事会延长任期的 议案;6、关于确认第八届监事会延长任期的议案;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 案;8、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附:1、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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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培忠先生 ,汉族,1962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孔庄矿生产副矿长兼机电副 矿长、矿长;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副部长、总调度室主任;中 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姚桥矿党委书记、副矿长;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铁路管理处处长;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业公司总经理;中 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监局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徐培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
符小民先生 ,汉族,1959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徐庄矿、孔庄矿技术员、总工程师、矿 长;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调度处处长;上海大屯能源股份公司副 总经理;江苏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 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符小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
王 军先生 ,汉族,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 管理硕士(MBA),高级经济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统计处 科员、副科长、主任经济师,发展计划处副处长,市场经营处处长;中煤大屯煤 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铝板带项目筹备处处长; 徐州四方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子公司澳大利亚永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 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
常胜秋先生 ,汉族,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安监局副局长;本公司 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本公司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 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常胜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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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红平先生 ,汉族,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 工程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徐庄矿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中煤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东矿、孔庄矿矿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
窦红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
附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书伟先生 ,汉族,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 会计师。曾任同济医科大学附属同济医院会计、经改办副主任、主任、财务处处 长兼经改办主任、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副院长; 本公司独立董事。
杜书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
郭文峰先生 ,汉族,1967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西安经贸律师事 务所律师助理;深圳市太太药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深圳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郭文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
刘春芝女士 ,汉族,1949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曾任武汉卷 烟厂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工会主席; 武汉市八届人大代表、九届政协委员;湖北省总工会第七届、八届委员会委员;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春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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