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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tech Precision Holdi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ug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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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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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4-040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 年8 月28 日,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乙方”)第二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将于近日与东莞市塘厦 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投资协议,公司拟在东莞市塘厦镇科苑城 片区投资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增资扩产项目,项目投资总额 36,000 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董 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为加强总部职能建设及研发投入,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求, 公司于近日拟与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 部增资扩产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东莞市塘厦镇科苑城片区投资铭科精技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增资扩产项目,项目投资总额36,000 万元。
2024 年8 月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本次交 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用地程 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为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提请董事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项目相关 的所有合同及协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名称: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
(二)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三)公司与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
乙方: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拟在东莞市塘厦镇投资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 团总部增资扩产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增资扩产项目。
(2)项目从事产业内容:主要从事汽车五金模具、汽车零部件、人形机器 人机械手臂总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叁亿陆仟万元(小写: ¥360,000,000 元),全部 为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土地价款¥60,900,000 元,建筑物、构筑物等¥189,100,000 元,设备¥110,000,000 元)。
2、用地及建设
(1) 位置和面积:项目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科苑城片区,总用地面积约57 亩 (具体以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核定的面积为准,下称该宗地或
该地块)。
(2) 土地性质、权属性质及使用年限(以项目地块实际出让条件为准):本项 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M1),限于工业用途,容积率为2.0≤R≤3.0,出让期限 以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核定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准,容积率以土 地管理部门核定的规划条件为准。
(3) 土地交易方式:国有用地公开挂牌出让。
(4) 土地价格:最终以招标挂牌拍卖成交价和乙方中标后与自然资源局签订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为准。
(5) 土地交付:“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土地。其中“三通” 由甲方负责,“一平”由乙方负责。甲方在土地挂牌出让成交之日起30 日内,若 乙方为竟得方,则在乙方付清地价款后交付土地。
(6) 土地价款支付方式:该宗地成交地价款付款时间为30 日,即土地挂牌 出让成交之日起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地价款。若乙方为竟得方,则在乙方除须缴 纳地价款外,还须同时支付相关税费。
(注:以上约定的内容与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实际签订的土地出 让合同为准)
3、项目效益
(1) 乙方承诺:乙方须在项目地块交付之日起9 个月内动工建设(具体以住 建部门认定为准),动工建设之日起24 个月内竣工(具体以住建部门验收为准), 竣工之日起6 个月内投产,投产之日起12 个月内达产。。
(2) 投资强度:乙方承诺项目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陆 佰叁拾万柒仟玖佰柒拾贰元人民币(小写:¥6,307,972 元人民币/亩)。
(3) 产出比:乙方承诺每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每亩壹仟柒佰伍拾伍万元人民 币(小写:¥17,550,000 元人民币/亩)。
(4) 财政贡献:乙方承诺项目投产后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起,每年缴纳财政 贡献总额不低于每亩叁拾伍万元人民币(小写:¥350,000 元人民币/亩)。
(5) 科技指标:乙方承诺项目自投产之年起,每年度研发投入(R&D)占销售
收入比重不低于4.35%,专利申请量不低于贰件。
(6) 人才引进: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乙方承诺项目投产期限届满后2 年内 不少于100 名员工在东莞缴纳社保和纳税,其中引进人才不低于8 名(包括本科 人员5 名,硕士及以上人员3 名)。
(7) 能耗要求:乙方承诺项目自建成投产之年起,其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需 符合东莞市塘厦镇的相关控制目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需符合东莞市相应行业 的工业能耗控制标准,并优于东莞市相应行业的增量准入评价值。
(8) 总部及上市约定:乙方承诺不得将上市主体的经营地址变更至东莞市塘 厦镇之外的区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基于加强总部职能建设及研 发投入,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求,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进一 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本项目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存在的风险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 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 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 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公司需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 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 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 部门批复。
4、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产值、税收
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 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此外,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 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 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 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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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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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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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增资扩产项目投资协议》。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