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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tech Precision Holdi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pr 2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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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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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WinstechPrecisionHoldingCo.,LTD. (住所: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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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3 幢 1 单元 5-5)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发行股数 | 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535.00万股,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不安排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每股发行价格 | 14.89元/股 |
| 预计发行日期 | 2022年4月26日 |
| 拟上市的证券 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发行后总股本 | 不超过14,140万股 |
| 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 流通限制、股东 对所持股份自 愿锁定的承诺 |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及其控制的东莞盛荣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杨国强、毅富和、东莞聚麒、东莞众坤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三正投资、东莞科创、南方工业基金、重庆信见成承诺:自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其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夏录荣、杨国强、 孙加洪、蔡玲莉、赵克非、罗贵林、甘新钊、陈清春、邹健承诺:锁定期 限届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夏录荣、杨国强、孙加 洪、蔡玲莉、赵克非、罗贵林承诺: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生除权除息, 价格相应调整)。 |
| 保荐人(主承销 商)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招股说明书签 署日期 |
2022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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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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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全文,并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及其控制的东莞盛荣承诺: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杨国强、毅富和、东莞聚麒、东莞众坤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三正投资、东莞科创、南方工业、重庆信见成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其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夏录荣、杨国强、 孙加洪、蔡玲莉、赵克非、罗贵林、甘新钊、陈清春、邹健承诺:锁定期限届满 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夏录荣、杨国强、孙加洪、 蔡玲莉、赵克非、罗贵林承诺: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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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生除权除息,价格相应调整)。
(二)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夏录荣、杨国强承诺:
(1)本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 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保证减持 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准 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将依法 承担责任。
2、持股 5%以上的机构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机构股东毅富和、东莞盛荣承诺:
(1)本企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 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本企业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本企业持有 5%以上发行人股份期间,将持续遵守该承诺。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将 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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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约束措施
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股价稳定的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作 出了相关承诺。
1、预案启动的具体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 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 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股份
发行人承诺:若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熟,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措施稳定 公司股价: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 其他方式;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少于 500 万元,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 累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的资金总额。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以 其控制的股份投赞成票。
公司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时,公司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 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 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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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承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 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单一年度用于增持股份 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70%;增持公司股 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实施完毕。
(3)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 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 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
有义务增持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 低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20%,不高 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50%。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 年内聘任新的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 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促使其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应在履行完毕 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30 日内实施完毕。
(四)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时回购股份及 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果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欺诈 发行上市情形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司法 机关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制订回购股份方案,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 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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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 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相关规定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承诺: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 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并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且本人被监管机构 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 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 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因华林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律师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 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存在过错致使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 本所律师将依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司法判决书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其没有 过错的除外。
审计及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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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 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摊薄即期收益填补措施及承诺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有较大幅度的增 加,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步大幅增长,本次发行将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承诺通 过以下方式努力提升经营水平,增加未来收益,以填补摊薄的即期回报:
1、公司关于摊薄即期收益填补措施及承诺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明确各控制环节 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 查与考核;
(2)募集资金到位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
(3)加强内部运营管理,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完善产品生产和销售网 络的布局,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分红的比例、依据、条件、实施程序、调整 事项等内容,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 使权利,以及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权,作出科学、 谨慎的决策。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摊薄即期收益填补措施及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承诺:
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 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收益填补措施及承诺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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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六)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
如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 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 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监管机关要求纠正的,在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及时作出合法、合理、 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因公司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损 失的,由公司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未 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 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相关责任主体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相关责 任主体将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 司及投资者的权益;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 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相关责任主体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相关责任主体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所 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二、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关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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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
三、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长期持续的风险
2020 年初以来,全球范围内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应对该重大疫情, 我国多个省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采取了封城、隔离、推迟春 节后复工日期等举措。目前,我国已经基本遏制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但在欧洲、 北美、南美等汽车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受新冠疫情 影响,各国汽车产业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若疫情长时间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将对全球宏观经济造成持续的影响,进而影响汽车消费能力,对汽车行业和发行 人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钢材价格变动是公司生产成本变化的主 要因素之一。虽然公司产品报价中充分考虑材料成本影响,但若未来钢材价格持 续大幅上涨,同时公司产品价格未能及时调整,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毛 利率,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会带来不利影响。
(三)下游车型或产品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
为降低产品开发成本,金属结构件行业通常采用定点开发的模式。定点开发 模式下,定点供应商负责具体零部件整个生命周期的供货,直到对应车型或产品 停产。定点项目对应车型或产品销售情况直接影响公司的收入实现。
公司金属结构件客户主要为马瑞利、广岛技术、凌云工业、天纳克、理光等 国际知名厂商,产品主要应用于日产、马自达、沃尔沃等汽车品牌及理光、三菱 等办公及电子产品品牌,客户产品销量通常较高。但如果公司产品对应车型或产 品销售不及预期,将对公司销售收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重大事项提示并不能涵盖公司全部的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请投资者仔 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全文。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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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主要产品的生产、 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2021 年以来,受全球铁矿石主要产地疫情 发展,铁矿开采量受限,中、美、欧经济复苏,基建材料需求量增加等因素影响, 我国主要钢材品种价格上涨,2021 年下半年以来,主要大宗商品价格均回落。 发行人通过与主要客户商议涨价等方式维持利润水平。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主 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预计 2022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9,759.25 万元至 21,403.70 万元, 同比增长 11.33%至 20.60%;预计 2022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2,200.48 万元至 2,411.79 万元,同比增长 7.91%至 18.27%;预计 2022 年第 一季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75.06 万元至 2,298.25 万元,同比增长 0.91%至 11.76%。以上预测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 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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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本次发行概况 ............................................................................................................... 1 重要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 3 二、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9 三、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 ...................................................... 10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10 目录 .............................................................................................................................. 12 第一节 释义 ............................................................................................................... 17 第二节 概览 ............................................................................................................... 21 一、发行人简介 ...................................................................................................... 2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 22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2 四、本次发行情况 .................................................................................................. 24 五、募集资金用途 .................................................................................................. 2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6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26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26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 28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28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9 一、经营风险 .......................................................................................................... 29 二、创新风险 .......................................................................................................... 30 三、技术风险 .......................................................................................................... 31 四、内控风险 .......................................................................................................... 31 五、财务风险 .......................................................................................................... 32 六、法律风险 .......................................................................................................... 32 七、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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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4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34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 36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5 五、历次验资情况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55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与内部组织结构 .............................................................. 57 七、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分公司情况 ...................................................... 60 八、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79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 88 十、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105 十一、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 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120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23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123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126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55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 ........................................................................ 166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217 六、特许经营权 .................................................................................................... 252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 252 八、公司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 256 九、发行人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 257 十、发行人生产资质情况 .................................................................................... 258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62 一、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 262 二、同业竞争 ........................................................................................................ 263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264 四、关联交易情况 ................................................................................................ 272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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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28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91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 29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 297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299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 30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 301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情况 ................................................................................................................................ 303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所签订的协议和作出 的重要承诺 ............................................................................................................ 303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 ................................................ 304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 306 第九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309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 行情况 .................................................................................................................... 309 二、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311 三、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和其他情况 ........................................ 312 四、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鉴证意见 ............ 312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14 一、财务会计信息 ................................................................................................ 314 二、审计意见及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322 三、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 324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325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及其影响 .................................................... 345 六、发行人缴纳的主要税种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 360 七、分部信息 ........................................................................................................ 368 八、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 368 九、发行人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368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固定资产及对外投资情况 ................................................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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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情况 ........................................................................ 370 十二、最近一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 370 十三、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 373 十四、现金流量情况 ............................................................................................ 374 十五、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其他事 项 ............................................................................................................................ 374 十六、主要财务指标 ............................................................................................ 375 十七、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 377 十八、资产评估情况 ............................................................................................ 377 十九、历次验资情况 ............................................................................................ 378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79 一、财务状况分析 ................................................................................................ 379 二、盈利能力分析 ................................................................................................ 413 三、现金流量分析 ................................................................................................ 486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 ............................................................................................ 489 五、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比较 ............................ 490 六、重大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490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490 八、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发行人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 ................................................................................................................................ 491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496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497 一、未来发展与战略 ............................................................................................ 497 二、公司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 497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499 四、实现发展目标所面临的困难 ........................................................................ 499 五、公司为实现上述发展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 499 六、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及所涉及的合作 ............................ 500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501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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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 50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 505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 505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506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515 一、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 515 二、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516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516 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516 五、公司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 ................................................................ 519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21 一、信息披露相关情况 ........................................................................................ 521 二、重要合同 ........................................................................................................ 521 三、对外担保情况 ................................................................................................ 531 四、诉讼、仲裁或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 531 第十六节声明 ........................................................................................................... 53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34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535 发行人律师声明 .................................................................................................... 537 审计机构声明 ........................................................................................................ 538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539 验资机构声明 ........................................................................................................ 540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541 一、备查文件 ........................................................................................................ 541 二、文件查阅时间 ................................................................................................ 541 三、文件查阅地址 ................................................................................................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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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一般词汇 | 一般词汇 | 一般词汇 |
|---|---|---|
| 发行人、公司、本公 司、铭科精技 |
指 |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由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制品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
| 铭科有限 | 指 | 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
| 毅富和 | 指 | 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 |
| 东莞盛荣 | 指 | 盛荣(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东莞聚麒 | 指 | 聚麒(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东莞众坤 | 指 | 众坤(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三正投资 | 指 | 东莞市三正金融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9月14日公司名称变更 为东莞市三正投资有限公司 |
| 东莞科创 | 指 | 东莞市科创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南方工业基金 | 指 |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重庆信见成 | 指 | 重庆信见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武汉铭科 | 指 | 武汉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苏州盛安 | 指 | 盛安(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 大连茂盛 | 指 | 茂盛汽车零部件(大连)有限公司 |
| 重庆铭科 | 指 | 重庆铭科精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上海盛安 | 指 | 盛安塑胶五金(上海)有限公司 |
| 襄阳铭科 | 指 | 襄阳市铭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东莞竹盛 | 指 | 东莞竹盛精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 上海颀硕 | 指 | 上海颀硕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 广州增田 | 指 | 广州增田盛安汽配制造有限公司 |
| 浙江盛安 | 指 | 浙江盛安精工技术有限公司 |
| 清远铭科 | 指 | 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铭科精技(香港) | 指 | 铭科精技(香港)有限公司 |
| 铭科企业(香港) | 指 | 铭科企业有限公司 |
| 茂盛工业(香港) | 指 | 茂盛工业有限公司 |
| 盛安精工(香港) | 指 | 盛安精工(香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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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田盛安(香港) | 指 | 竹田盛安有限公司 |
|---|---|---|
| 竹田盛安(泰国) | 指 | 竹田盛安(泰国)有限公司 |
| 东莞竹田 | 指 | 东莞竹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格朗吉斯盛安 | 指 | 原名为上海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5日更 名为浙江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 |
| 竹田工业(香港) | 指 | 竹田工业(香港)有限公司 |
| 励光有限(香港) | 指 | 励光有限公司 |
| 盛宏实业 | 指 | 盛宏实业有限公司 |
| 毅宏科技 | 指 | 毅宏科技有限公司 |
| 增田盛安(香港) | 指 | 增田盛安精工有限公司 |
| 丁守钰货运 | 指 | 东莞市塘厦丁守钰货运服务部 |
| 恒达运输 | 指 | 东莞市恒达运输有限公司 |
| 春杭物流 | 指 | 上海春杭物流有限公司 |
| 登凯模具 | 指 | 东莞市登凯模具五金有限公司 |
| 马瑞利 | 指 | 马瑞利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 行人客户 |
| 广岛技术 | 指 | 广岛技术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发行人客户 |
| 凌云工业 | 指 |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A 股上市公司,由中国兵 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发行人客户 |
| 海斯坦普 | 指 | 海斯坦普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发行人客户 |
| 天纳克 | 指 | 天纳克公司及其子公司,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 客户 |
| 仓敷化工 | 指 | 仓敷化工(大连)有限公司,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仓敷 化工株式会社子公司,发行人客户 |
| 理光 | 指 | 理光工业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办公设备领域全球著名品牌, 发行人客户 |
| 三菱电机 | 指 |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京都制作所及其子公司,汽车、电子等领域 全球知名品牌,发行人客户 |
| 唯特利 | 指 | 唯特利美国公司及其子公司,唯特利是机械管道连接解方案的 领先制造商,总部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 |
| 美达王 | 指 | 美达王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与日商岩井(现 双日)株式会社两个公司的钢铁产业事业部合并而成。发行人 供应商 |
| 住友 | 指 | 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世界500 强企业,发行人供应 商 |
| 广东志达 | 指 | 广东志达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华南地区知名的管件 生产商,发行人供应商 |
| POSCO | 指 | 浦项制铁公司及其子公司,世界500 强,世界十大钢铁生产商 之一,发行人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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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藤忠 | 指 | 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世界500 强之一的综合性贸 易公司,发行人供应商 |
|---|---|---|
| 中川新材料 | 指 | 日本中川产业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日本知名化工材料生产商, 发行人供应商 |
| 金源行 | 指 | 广州金源行金属有限公司,珠三角地区专业钢材服务商之一, 发行人供应商 |
| 《泰国法律意见书》 | 指 | Blumenthal Richter&SumetLtd.于2021 年6 月15 日出具的 《LEGAL OPINION》 |
| 保荐人、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指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律师、德恒所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 申报会计师、天职所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评估师、评估机构、 沃克森 |
指 |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章程》 | 指 |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后适用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股东大会 | 指 |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董事会 | 指 |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报告期、最近三年 | 指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专业词汇 | ||
| 金属结构件 | 指 | 靠压力机和模具对金属板材、带材、管材和型材等施加外力, 使之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从而获得的所需形状和尺寸的金属 零部件 |
| 模具 | 指 | 一种装在压力机上的生产工具,通过压力机能把金属或非金属 材料制作出所需形状和尺寸的零部件或制品 |
| 铆接 | 指 | 使用铆钉连接两件或两件以上的工件 |
| 检具 | 指 | 为方便检查批量生产的金属结构件尺寸和型面精度而制作的专 用检查工具 |
| 夹具 | 指 | 将若干不同的零部件焊接为组件、总成或整车时,确保各类零 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精度,同时可以保证批量生产时的稳定性、 重复性的工装或非标设备 |
| 多工位模 | 指 | 依靠机械手传递原材料,能够实现多个冲压工序在一次冲压动 作中完成的模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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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件 | 指 | 由专业厂商生产的标准化零部件,如导柱、导套、耐磨块、销 钉、斜契、冲头等 |
|---|---|---|
| CAD | 指 | Computer Aided Design,计算机辅助设计的简称 |
| CAE | 指 | 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计算机辅助工程的简称 |
| CNC | 指 | 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计算机数字控制机床的简称 |
| VMI | 指 | Vendor Managed Inventory,供应商管理库存的简称 |
| DDU | 指 |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的简称 |
| DAP | 指 | 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的简称 |
| DDP | 指 | 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的简称 |
| FOB | 指 | 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的简称 |
| CIF | 指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交货(指定装运 港)的简称 |
注:本招股书主要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 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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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instech Precision Holding Co.,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605 万元
法定代表人:夏录荣(XIA LURONG)
成立日期:2005 年 12 月 31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0 年 9 月 9 日
公司住所: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
经营范围:五金模具及五金零部件的设计、开发、试验和试制技术服务及咨 询;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汽车零部件成型工艺研发;制造汽车模具、夹 具、检具;五金模具、五金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实业投资;厂房租赁;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 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优秀的 模具设计开发能力、模具制造技术和精密冲压技术,主要为汽车、办公设备、电 子产品及建筑消防等行业客户提供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
模具被称为“工业之母”,在发行人的业务中主要用于制造金属结构件,其 技术水平决定了金属结构件的生产良率、生产效率、材料利用率。经过长期的积 累,公司模具开发能力得到了行业协会及行业内主要客户的高度认可,并先后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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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骨干模具企业”、“中国模具出口重点企业” 荣誉称号,以及全球主要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马瑞利、广岛技术、海斯坦普等 颁发的“优秀供应商”、“最佳协作奖”等荣誉。
以优秀的模具设计能力为核心,公司使用模具生产金属结构件,为客户提供 从金属结构件工艺设计、模具设计开发、模具制造,到金属结构件生产销售的一 体化服务,更高效地响应客户需求。
凭借过硬的设计开发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获得了 行业内知名客户的高度认可。在汽车领域,公司主要客户为马瑞利、广岛技术、 海斯坦普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产品广泛应用于日产、马自达、沃 尔沃、福特、宝马、丰田等汽车品牌;在汽车领域之外,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理 光、京瓷、松下、三菱、唯特利等全球知名品牌。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夏录荣(XIA LURONG)直接持有本公司 4,951.80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46.69%;通过东莞盛荣间接持有 本公司 3.88%股份,通过东莞盛荣控制本公司 5.80%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 50.57% 的股份,合计控制本公司 52.50%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夏录荣(XIA LURONG)先生,1962 年出生,新西兰国籍,拥有香港永久 居留权,护照号码为 LT19****,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船舶动力专业,本科学历, 现任公司董事长。具体情况详见“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 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 董事”。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名称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流动资产 | 63,120.15 | 53,111.51 | 52,542.21 |
| 总资产 | 108,441.62 | 95,047.30 | 87,8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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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名称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 流动负债 | 37,717.45 | 31,642.66 | 41,070.38 |
| 负债总额 | 41,552.25 | 33,591.02 | 42,087.97 |
| 股东权益 | 66,889.36 | 61,456.29 | 45,713.03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名称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85,563.15 | 73,198.32 | 74,459.79 |
| 营业利润 | 10,915.12 | 12,717.81 | 10,513.83 |
| 利润总额 | 10,918.90 | 12,743.95 | 10,679.01 |
| 净利润 | 9,593.02 | 10,668.92 | 8,929.75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81.85 | 12,228.07 | 11,686.2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5.83 | -10,249.94 | -6,608.3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6.85 | -2,507.55 | -2,311.67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98.36 | -704.16 | 2,880.83 |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757.11 | 15,461.27 | 12,580.44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858.75 | 14,757.11 | 15,461.27 |
(四)主要财务指标
| 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 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财务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 1.67 | 1.68 | 1.28 | |
| 1.16 | 1.27 | 0.92 | |
| 28.02% | 16.47% | 32.84% | |
| 0.28% | 0.39% | 0.52% | |
| 6.19 | 5.71 | 4.41 | |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3.40 | 3.24 | 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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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货周转率(次/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3.58 | 3.31 | 3.41 |
|---|---|---|---|
| 15,839.89 | 16,984.14 | 14,545.03 | |
| 9,441.92 | 10,344.31 | 8,571.83 | |
| 9,162.02 | 9,806.98 | 9,103.73 | |
| 27.30 | 50.93 | 34.70 | |
| 0.80 | 1.15 | 1.17 | |
| -0.08 | -0.07 | 0.29 |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注[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注[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
注[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
-
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净资产;
-
注[5]: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注[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
注[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
注[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
注[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
注[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注[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四、本次发行情况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发行股数: | 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535.00万股,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的25%,本次发行不安排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 每股发行价格: | 14.89元/股 |
| 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资金申购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方 式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网下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监管机构认 可的其他投资者 |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 经营情况以及项目的轻重缓急负责实施,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 总额 |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备案项目编码 | 环评批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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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 总额 |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备案项目编码 | 环评批复 |
|---|---|---|---|---|
| 清远铭科汽车(新 能源)零部件产业 基地项目 |
30,355.00 | 30,355.00 |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 备案证 (2020-441800-36-03- 092662) |
清环广清审 【2021】9号 |
| 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
10,310.00 | 7,138.24 |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 备案证明 (2104-310117-07-01- 879768) |
松环保许管 [2021]164号 |
| 补充营运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 - |
| 合计 | 50,665.00 | 47,493.24 | - | - |
上述项目中“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补充营运 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 资子公司盛安塑胶五金(上海)有限公司。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 主营业务进行,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发行人进一步扩大产能,提高生产效 率及工艺水平;进一步增强发行人的研发实力,为发行人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 技术基础。
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 自筹方式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前 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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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 |
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535.00 万股,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的25%,本次发行不安排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 每股发行价: | 14.89元/股 |
| 发行市盈率: | 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 14,140.00 万股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6.19 元/股(按经审计的2021 年12 月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10,605.00 万股计算)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8.00 元/股(按经审计的2021 年12 月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
| 发行市净率: | 1.86 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 定) |
| 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资金申购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网下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监管机构认 可的其他投资者 |
| 承销方式: | 采用余额包销方式 |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 额 |
募集资金总额为52,636.1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47,493.24 万元 |
| 发行费用概算: | 总额5,142.91万元(不含税),其中: 保荐及承销费用3,227.69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1,057.17万元 律师费用418.0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86.79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53.26万元 |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1、发行人: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录荣 住所: 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 电话: 0769-38899778-8888 传真: 0769-3889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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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蔡玲莉 2、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立 住所: 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3 幢 1 单元 5-5 保荐代表人: 陈坚、李露 项目协办人: 曹重远 项目组成员: 樊松林、王植渊、陈海玲、冯静静 电话: 0755-82707888 传真: 0755-23953545-1311 3、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丽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经办律师: 浦洪、汤海龙、徐帅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4、会计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邱靖之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住所: A-5 区域 经办注册会计师: 屈先富、扶交亮 电话: 0755-61372888 传真: 0755-61372899 5、资产评估机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伟建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37 幢三层 住所: 305-306 经办资产评估师: 邓春辉、潘玮 电话: 010-52596085 传真: 010-88019300 6、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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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 住所: 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电话: 0755-21899611 传真: 0755-21899000 7、申请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 0755-82083947 8、收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航城支行 户名: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41005200040004682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日期: 2022 年 4 月 20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2 年 4 月 25 日 申购日期: 2022 年 4 月 26 日 缴款日期: 2022 年 4 月 28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尽快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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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作出投资决策时,除本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 其它资料外,应慎重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 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发行人 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节全文。
一、经营风险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长期持续的风险
2020 年初以来,全球范围内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应对该重大疫情, 我国多个省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采取了封城、隔离、推迟春 节后复工日期等举措。目前,我国已经基本遏制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但在欧洲、 北美、南美等汽车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受新冠疫情 影响,各国汽车产业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若疫情长时间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将对全球宏观经济造成持续的影响,进而影响汽车消费能力,对汽车行业和发行 人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钢材价格变动是公司生产成本变化的主 要因素之一。虽然公司产品报价中充分考虑材料成本影响,但若未来钢材价格持 续大幅上涨,同时公司产品价格未能及时调整,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毛 利率,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会带来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随着国际 领先汽车零部件企业纷纷在国内布局生产基地,和国内同行业企业不断发展壮 大,若公司不能持续在客户开拓、产品研发、制造工艺、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 方面保持优势,市场竞争地位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下游车型或产品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
为降低产品开发成本,金属结构件行业通常采用定点开发的模式。定点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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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下,定点供应商负责具体零部件整个生命周期的供货,直到对应车型或产品 停产。定点项目对应车型或产品销售情况直接影响公司的收入实现。
公司金属结构件客户主要为马瑞利、广岛技术、凌云工业、天纳克、理光等 国际知名厂商,产品主要应用于日产、马自达、沃尔沃等汽车品牌及理光、三菱 等办公及电子产品品牌,客户产品销量通常较高。但如果公司产品对应车型或产 品销售不及预期,将对公司销售收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新能源汽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可能构成的风险
受益于政策及新能源汽车技术持续发展,全球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2011 年至 2021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从 2011 年的 0.84 万辆增长至 2021 年的 352.00 万辆,年复合增长率达 79.75%。
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对汽车零部件企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传统燃油汽车 的车身覆盖件大多使用钢材,新能源汽车车身覆盖件增加了轻量化材料的使用比 例,以期在不影响全车结构强度的基础上降低整车重量,从而更好的实现节能减 排效果,并提升车辆的操控性,其对汽车零部件轻量化的关注度更高。若公司未 能紧跟汽车零部件轻量化发展趋势,将对公司市场竞争地位造成不利影响。
(六)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可能构成的风险
自 2018 年 6 月以来,美国政府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加征关税,加征关 税的商品范围涉及发行人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发行人出口美国的模具和金属结 构件产品自 2018 年 9 月起需加征 10%的关税,自 2019 年 5 月起被加征 25%的 关税。如公司未能提高产品竞争力,向客户转移美国加征关税影响,公司对美国 出口业务规模及毛利率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创新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涵盖模具开发和制造、产品精密加工、焊接组 装的完整技术体系。目前公司在精密模具开发、金属结构件制造、自动化焊接等 领域已形成一定的技术优势。随着汽车行业发展,对新材料应用、汽车轻量化等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紧跟行业发展动态,不断进行技 术创新、工艺改进,才能获得进一步发展的空间。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响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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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和客户对先进技术创新产品的需求,将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
三、技术风险
(一)技术失败风险
随着整车厂商及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向采购全球化方向发展,其与精密模具及 冲压件等零部件生产企业在技术合作和产品联合开发方面的深度和广度愈发紧 密,同时也对产品性能、精度、稳定性、外观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 由于研发失败未能设计及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或者无法实现产业化,将 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泄露风险
公司相关产品制造工艺和技术水平较高,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工艺。虽然公 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条款,但仍面临着核 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失、核心技术外泄等风险。如果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管 理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外泄,则将对公司的发展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四、内控风险
(一)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各应用领域的全球知名企业,客户对产品的质量有着严格 的要求,如果因为公司产品的质量问题给客户造成损失,则可能面临支付质量赔 款甚至终止合作关系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资产规模、 人员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需要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产品研发、财务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进行完善,对公司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性、严密性都将提出更 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 度未能随公司规模扩大及时完善,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并对公司未来的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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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0,101.81 万元、22,069.29 万 元和 25,357.81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2.89%、23.22%和 23.38%。报 告期内,虽然公司主要客户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历史回款记录良好,且公司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但若客户经营不善,可能存在应收账款无法 及时收回的风险。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不能持续的风险
发行人母公司铭科精技和子公司广州增田、武汉铭科、大连茂盛、苏州盛安 目前均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未来若税收优惠期满后 各公司未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公司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一定不利影 响。
六、法律风险
(一)土地及厂房权属瑕疵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母公司铭科精技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田心村的 40,172 平方米生产经营用地及地上建筑物暂未取得土地及建筑物权属证书。2010 年 4 月 1 日,铭科精技与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诚义实业有 限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合同书》,同意将该块土地及地上建 筑物转让给铭科精技,并支付土地出让金。因历史原因该地块及地上建筑物未取 得土地证及房产证。目前公司正依据《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 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实施方案》办理上述土地及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但受 办理进度不可控等因素的影响,办理进展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二)知识产权侵权和诉讼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有 1 项注册商标,312 项已 授权的专利和 17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上述商标、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 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但仍存在知识产 权遭侵权和诉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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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一)发行失败风险
发行人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拟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为不超过 3,535.00 万股,发行情况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 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 部因素的影响,存在因认购不足从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用于投向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 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公司募投项目系基于当前经济形 势、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竞争优势做出,由于市场发展和宏观经济形 势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出现对公司产品销售不利的因素,将会对项目投资回报和 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总股本为 10,605.00 万股,本次预计发行股份数量为 3,535.00 万股,预 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4,140 万股,增加 33.33%。截至 2021 年末,公 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65,686.81 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将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数 量和所有者权益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需要在实施过程中逐 步体现,公司短期内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标会下降。提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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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instechPrecisionHoldingCo.,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605 万元
法定代表人:夏录荣(XIA LURONG)
成立日期:2005 年 12 月 31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0 年 9 月 9 日
公司住所: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 邮政编码:523710
电话:0769-38899778-8888 传真:0769-38899779
互联网网址:http://www.winstechfield.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2020 年 7 月 21 日,铭科有限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铭科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铭科有 限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 产 309,177,566.73 元为基础,按 3.09:1 的比例折合为股本 10,000.00 万股,其余 净资产 209,177,566.73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 年 9 月 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 [2020]36539 号《验资报告》,对整体变更予以验证,确认铭科精技的股本已足 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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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9 月 9 日,本次整体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完成。
(二)发起人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及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如下 所示:
| 所示: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1 | 夏录荣(XIA LURONG) | 4,951.80 | 49.52% |
| 2 | 杨国强 | 3,301.20 | 33.01% |
| 3 | 毅富和 | 747.00 | 7.47% |
| 4 | 东莞盛荣 | 615.60 | 6.16% |
| 5 | 东莞聚麒 | 341.40 | 3.41% |
| 6 | 东莞众坤 | 43.00 | 0.43% |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三)在改制设立发行人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
股份公司设立前,发起人夏录荣(XIA LURONG)、杨国强均为铭科有限的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拥有铭科有限股权及在铭科有限及其子公司任职外,拥 有的其它主要资产主要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及部分无实际经营业务的企业,具 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 联关系”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三、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前,发起人毅富和、东莞盛荣、东莞聚麒、东莞众坤均为铭科 有限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不存在其他经营业务。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股份公司系由铭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成立时承继了铭科有限的全部资产、 业务和生产经营体系。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是模具及金属结构件业务相关 的知识产权、研发设备、生产设备、厂房等。
公司成立前后主要从事的业务均为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研发、生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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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相关内容。
(五)在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
务
股份公司设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 重大变化。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 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股份公司系由铭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继承了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前后 的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实质变化。公司的业务流程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 节 业务和技术”相关内容。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
况
公司改制设立为股份公司后,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 人的情况,除本招股说明书已经披露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以外,与主要发起人 不存在其他的交易往来,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 联交易”相关内容。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股份公司系由铭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成立时继承了铭科有限的全部资产、 业务和生产经营体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所有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均 已完成。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公司前身为铭科有限,铭科有限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于 2020 年 9 月 9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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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2月,铭科有限成 立 |
2005年12月,铭科有限成 立 |
2005年12月,铭科有限成 立 |
朱士英出资60万元(代夏录荣持有)、杨国强出资 40万元 |
||
|---|---|---|---|---|---|
| 2007年8月,铭科有限第 一次增资 |
|||||
| 2013年1月,铭科有限第 二次增资 |
朱士英、杨国强分别以货币出资1,500万元、1,000 万元 |
||||
| 2017年8月,铭科有限第 一次股权转让 |
朱士英将其所持有的铭科有限60%的股份转让给夏 录荣,股权转让完成后,代持行为完全解除 |
||||
| 2017年12月铭科有限第三 次增资 |
夏录荣、杨国强分别以货币出资8,275.12万元、 5,515.65万元,其中分别将2,364万元、1,575.75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
||||
| 2018年2月,铭科有限第 四次增资 |
毅富和以货币增资出资1,960.88万元,其中560.25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
| 2019年11月,铭科有限第 五次增资 |
夏录荣、杨国强、毅富和、盛荣、聚麒分别以货币 出资787.80万元、525.45万元、186.75万元、 414.60万元、276.40万元 |
||||
| 2019年12月,铭科有限第 六次增资 |
|||||
| 2020年9月铭科有限整体 股改为铭科精技 |
|||||
| 2020年10月,铭科精技第 七次增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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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5 年 12 月,铭科有限设立
2005 年 11 月 18 日,自然人朱士英、杨国强签署《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制 品有限公司章程》,共同出资设立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设立时铭 科有限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朱士英出资人民币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杨国强出资 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出资形式均为货币出资。
2005 年 11 月 25 日,东莞市骏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东骏会验字(2005)第 3017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 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本次股东出资的资金来 源系股东个人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2005 年 12 月 31 日,铭科有限完成相关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杨 国强。
铭科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朱士英 | 60.00 | 60.00 |
| 2 | 杨国强 | 40.00 | 40.00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公司股东朱士英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夏录荣(XIA LURONG)的母亲,该部 分股权为夏录荣(XIA LURONG)实际持有,因夏录荣(XIA LURONG)为新 西兰国籍,且长年居住香港,考虑到办理工商手续较为不便,由其母亲朱士英代 为持有,后续朱士英历次出资均为代夏录荣(XIA LURONG)持有。
(二)2007 年 8 月,铭科有限第一次增资
2007 年 7 月 16 日,铭科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 万 元增至 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400 万元由朱士英和杨国强认缴,其中朱士英认 缴 240 万元,杨国强认缴 16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7 年 7 月 18 日,东莞市骏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东骏会验字(2007)第 3014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7 月 18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4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本次股东增资的资金来源 系股东个人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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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8 月 15 日,铭科有限就上述增资事项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铭科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朱士英 | 300.00 | 60.00 |
| 2 | 杨国强 | 200.00 | 40.00 |
| 合计 | 500.00 | 100.00 |
(三)2013 年 1 月,铭科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2 年 12 月 27 日,铭科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至 3,000 万元,实收资本 1,500 万元,其中朱士英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500 万元,实缴新增注册资本 600 万元;杨国强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实缴 新增注册资本 400 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出资。各股东未缴足部分在变更登记后 两年内缴足。
2013 年 1 月 11 日,东莞市骏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东骏会验字(2013)第 1001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1 月 8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累计实缴资本人民币 1,500 万元,全部以 货币出资。本次股东增资的资金来源系股东个人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2013 年 1 月 17 日,铭科有限就上述增资事项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铭科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 | 认缴 | 实缴 | 实缴 |
|---|---|---|---|---|---|
| 认缴金额 (万元) |
认缴比例 (%) |
实缴金额 (万元) |
实缴比例 (%) |
||
| 1 | 朱士英 | 1,800.00 | 60.00 | 900.00 | 50.00 |
| 2 | 杨国强 | 1,200.00 | 40.00 | 600.00 | 50.00 |
| 合计 | 3,000.00 | 100.00 | 1,500.00 | 50.00 |
(四)2013 年 5 月,铭科有限缴足注册资本
2013 年 4 月 25 日,铭科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铭科有限公司实收资本 由 1,500 万元变更为增至 3,000 万元,各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增资。
2013 年 5 月 10 日,东莞市骏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东骏会验字(2013)第 100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5 月 8 日,公司已收到朱士英、杨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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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的出资,即本期的实收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 万元。全体股东本次出资连同 前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本次股东增资的 资金来源系股东个人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2013 年 5 月 22 日,铭科有限就本次出资事项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铭科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 | 认缴 | 实缴 | 实缴 |
|---|---|---|---|---|---|
| 认缴金额 (万元) |
认缴比例 (%) |
实缴金额 (万元) |
实缴比例 (%) |
||
| 1 | 朱士英 | 1,800.00 | 60.00 | 1,800.00 | 60.00 |
| 2 | 杨国强 | 1,200.00 | 40.00 | 1,200.00 | 40.00 |
| 合计 | 3,000.00 | 100.00 | 3,000.00 | 100.00 |
(五)2017 年 8 月,铭科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8 月 17 日,朱士英与夏录荣(XIA LURONG)签订了《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朱士英将其所持有的铭科有限 60%的股权(实缴 1,800 万元)作价 1,800 万元转让给夏录荣(XIA LURONG)。2017 年 8 月,铭科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 本次转让,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企业类型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17 年 8 月 23 日,铭科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 年 9 月 7 日,公司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本次股权转让后,铭科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夏录荣(XIA LURONG) | 1,800.00 | 60.00 |
| 2 | 杨国强 | 1,200.00 | 40.00 |
| 合计 | 3,000.00 | 100.00 |
上述股权转让的原因为还原朱士英代夏录荣(XIA LURONG)持有的铭科有 限股权。
因夏录荣(XIA LURONG)为新西兰国籍,且长年居住香港,考虑到办理工 商手续较为不便,公司成立至 2017 年 8 月,夏录荣(XIA LURONG)持有的铭 科有限 60%股权一直由朱士英代为持有。朱士英系夏录荣(XIA LURONG)的 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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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本次股权转让系为代持还原,但因夏录荣(XIA LURONG)系新西兰 国籍,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股权转让的支付凭证,因此夏录荣(XIA LURONG) 实际向其母亲朱士英账户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资金来源为夏录荣(XIA LURONG)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夏录荣(XIA LURONG)直接持有铭科有限 60%的 股权,至此股权代持完全解除。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之“(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 股或股东数量超过 200 人的情况”。
(六)2017 年 12 月,铭科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7 年 12 月 10 日,铭科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至 6,939.7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3,939.75 万元由夏录荣(XIA LURONG)、 杨国强认缴。夏录荣(XIA LURONG)出资 8,275.12 万元,其中 2,364.00 万元计 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杨国强出资 5,515.65 万元,其中 1,575.75 万元 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出资形式均为货币出资。上述出资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全部缴纳到位。本次股东增资的资金来源系股东个人的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
本次增资参考公司净资产定价,入股价格为 3.50 元/注册资本,与 2017 年 12 月末净资产 3.20 元/注册资本接近。
2017 年 12 月 20 日,铭科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本次增资完成后,铭科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夏录荣(XIA LURONG) | 4,164.00 | 60.00 |
| 2 | 杨国强 | 2,775.75 | 40.00 |
| 合计 | 6,939.75 | 100.00 |
(七)2018 年 2 月,铭科有限第四次增资
2017 年 12 月 29 日,铭科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6,939.75 万元增加至 7,500 万元,此次增加注册资本 560.25 万元,由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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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限公司认缴,出资形式为货币出资。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1,960.88 万 元,其中 560.25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出资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全部缴纳到位。
2018 年 2 月 6 日,铭科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8 年 7 月 3 日,公司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针对 2017 年 12 月和 2018 年 2 月两次出资,2018 年 9 月 13 日,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8]20070 号《验资报告》,经 审验:截至 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已收到夏录荣(XIA LURONG)、杨国强、 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款人民币 15,751.65279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4,500 万元,差额 11,251.6527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 东全部以货币出资。本次股东增资的资金来源系夏录荣(XIA LURONG)、杨国 强以及毅富和股东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本次增资完成后,铭科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夏录荣(XIA LURONG) | 4,164.00 | 55.52 |
| 2 | 杨国强 | 2,775.75 | 37.01 |
| 3 | 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 | 560.25 | 7.47 |
| 合计 | 7,500.00 | 100.00 |
毅富和为公司管理人员持股平台,本次增资参考公司净资产定价,入股价格 为 3.50 元/注册资本,与 2017 年 12 月末净资产 3.20 元/注册资本接近。本次增资 时公司公允价值为 5.10 亿元,为 2017 年度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29 倍, 每 1 元注册资本价值 7.35 元,高于本次增资价格每 1 元注册资本 3.50 元,本次 增资已于 2018 年度确认股份支付 2,154.76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上述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出资款已全部缴纳,不存在未授予情况。
本次增资时毅富和的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均为发行人员工: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职务 |
|---|---|---|---|---|
| 1 | 孙加洪 | 985.50 | 54.75 | 董事 |
| 2 | 蔡水利 | 441.00 | 24.50 | 上海颀硕总经理、苏州盛安 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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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职务 |
|---|---|---|---|---|
| 3 | 杨凤 | 322.92 | 17.94 | 财务经理 |
| 4 | 章之辰 | 50.58 | 2.81 | 竹田盛安(泰国)总经理 |
| 合计 | 1,800.00 | 100.00 |
(八)2019 年 11 月,铭科有限第五次增资
2019 年 11 月 9 日,铭科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7,500 万元增加至 9,691 万元,此次增加注册资本 2,191 万元,由夏录荣(XIA LURONG)、 杨国强、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盛荣(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聚麒(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形式为货币出资。 其中夏录荣(XIA LURONG)出资 787.80 万元;杨国强出资 525.45 万元;深圳 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186.75 万元;盛荣(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出资 414.60 万元;聚麒(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276.40 万元,出资全部计入注册资本。上述出资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全部缴纳到 位。
2019 年 11 月 15 日,铭科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 执》。
本次增资完成后,铭科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
|---|---|---|---|
| 1 | 夏录荣(XIA LURONG) | 4,951.80 | 51.10 |
| 2 | 杨国强 | 3,301.20 | 34.07 |
| 3 | 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 | 747.00 | 7.71 |
| 4 | 盛荣(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4.60 | 4.28 |
| 5 | 聚麒(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6.40 | 2.85 |
| 合计 | 9,691.00 | 100.00 |
本次增资系原股东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其中东莞盛荣、东莞聚麒系夏录荣 (XIA LURONG)、杨国强作为普通合伙人分别成立的两个合伙企业,拟作为公 司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增资每 1 元注册资本作价人民币 1 元。本次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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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时东莞盛荣、东莞聚麒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东莞盛荣 | 东莞盛荣 | 东莞盛荣 | 东莞盛荣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夏录荣(XIA LURONG) | 414.60 | 99.9976 |
| 2 | 张尧 | 0.01 | 0.0024 |
| 合计 | 414.61 | 100.00 | |
| 东莞聚麒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杨国强 | 276.40 | 99.996 |
| 2 | 廖雄平 | 0.01 | 0.004 |
| 合计 | 276.41 | 100.00 |
(九)2019 年 12 月,铭科有限第六次增资
2019 年 12 月 10 日,铭科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9,691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此次增加注册资本 309 万元,由盛荣(东莞)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聚麒(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众坤 (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形式为货币出资。其中盛荣 (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942.69 万元,201 万元计入注册资 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聚麒(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304.85 万元,65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众坤(东莞)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201.67 万元,43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出资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全部缴纳到位。
2019 年 12 月 18 日,铭科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 执》。
针对 2019 年 11 月和 2019 年 12 月两次出资,2020 年 1 月 9 日,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20]18471 号《验资报告》予以 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已收到各股东投资款合计 3,641.29264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500 万元,差额部分计入资 本公积。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本次股东增资的资金来源系夏录荣( 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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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RONG)、杨国强以及毅富和、东莞盛荣、东莞聚麒、东莞众坤股东/合伙人 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本次增资完成后,铭科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
|---|---|---|---|
| 1 | 夏录荣(XIA LURONG) | 4,951.80 | 49.52 |
| 2 | 杨国强 | 3,301.20 | 33.01 |
| 3 | 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 | 747.00 | 7.47 |
| 4 | 盛荣(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5.60 | 6.16 |
| 5 | 聚麒(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1.40 | 3.41 |
| 6 | 众坤(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00 | 0.43 |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东莞盛荣、东莞聚麒、东莞众坤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增资参考公司 净资产定价,入股价格为 4.69 元/注册资本,与 2019 年 12 月末净资产 4.41 元/ 注册资本接近。
1、上述两次增资的原因
上述 2019 年 11 月及 2019 年 12 月的两次增资属同一增资方案。本次方案的 内容包括:
(1)2019 年末,公司拟以增资方式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东莞盛荣、东莞 聚麒、东莞众坤均为本次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激励价格为 4.69 元/注册资本;
(2)前述平台增资后,员工持股平台毅富和的持股比例保持 7.47%不变, 即只等比例稀释夏录荣(XIA LURONG)和杨国强的持股比例;
(3)前述平台增资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000 万元。
2、本次增资方案的实施过程
(1)2019 年 11 月夏录荣(XIA LURONG)、杨国强作为普通合伙人成立 两个持股平台,与夏录荣(XIA LURONG)、杨国强、毅富和一起对发行人增资, 即 2019 年 11 月增资;
(2)2019 年 12 月,员工对合伙企业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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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伙企业将员工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继续增资至发行人,员工间接增资 发行人的价格参考公司净资产定价,为 4.69 元/注册资本,即 2019 年 12 月增资。
3、本次增资方案的实施结果
增资方案实施前,公司有夏录荣(XIA LURONG)、杨国强、毅富和三名股 东。增资方案实施后,公司新增东莞盛荣、东莞聚麒、东莞众坤三名股东,毅富 和 7.47%的持股比例不变,夏录荣(XIA LURONG)和杨国强的持股比例被同比 例稀释。具体如下:
(1)增资前股权结构
| (1)增资前股权结构 | ||
|---|---|---|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 夏录荣(XIA LURONG) | 4,164.00 | 55.52% |
| 杨国强 | 2,775.75 | 37.01% |
| 毅富和 | 560.25 | 7.47% |
| 合计 | 7,500.00 | 100.00% |
(2)增资后股权结构
| (2)增资后股权结构 | ||
|---|---|---|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直接比例 |
| 夏录荣(XIA LURONG) | 4,951.80 | 49.52% |
| 杨国强 | 3,301.20 | 33.01% |
| 毅富和 | 747.00 | 7.47% |
| 东莞盛荣 | 615.60 | 6.16% |
| 东莞聚麒 | 341.40 | 3.41% |
| 东莞众坤 | 43.00 | 0.43% |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发行人经评估确认的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允价值为 8.94 亿元,为 2019 年 度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9.82 倍,每 1 元注册资本价值 8.94 元,高 于本次增资价格每 1 元注册资本 4.69 元,本次增资已于 2019 年度确认股份支付 1,312.14 万元。
本次增资时东莞盛荣、东莞聚麒、东莞众坤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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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盛荣
| 东莞盛荣 | ||||
|---|---|---|---|---|
| 序号 | 普通合伙人/执行 事务合伙人 |
在公司担任职务 | 合伙份额 (元) |
持有合伙份额比例 |
| 1 | 夏录荣(XIA LURONG) |
董事长 | 4,146,000 | 67.3489% |
| 序号 | 有限合伙人 | - | 合伙份额 (元) |
持有合伙份额比例 |
| 1 | 陈清春 | 监事 | 100,000 | 1.6244% |
| 2 | 甘新钊 |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代表 | 100,000 | 1.6244% |
| 3 | 赵克非 | 副总经理 | 100,000 | 1.6244% |
| 4 | 罗贵林 | 财务总监 | 100,000 | 1.6244% |
| 5 | 罗志荣 | 大连茂盛厂长 | 70,000 | 1.1371% |
| 6 | 余建 | 市场部经理 | 40,000 | 0.6498% |
| 7 | 罗勇 | 东莞竹盛生产部经理 | 70,000 | 1.1371% |
| 8 | 蔡玲莉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20,000 | 1.9493% |
| 9 | 张尧 | 董事会秘书助理 | 70,000 | 1.1371% |
| 10 | 卫珍艳 | 武汉铭科综合管理部经理 | 60,000 | 0.9747% |
| 11 | 杨发银 | 武汉铭科副总经理 | 60,000 | 0.9747% |
| 12 | 毛丽华 | 东莞竹盛财务部经理 | 60,000 | 0.9747% |
| 13 | 罗成凯 | 上海盛安制造部经理 | 50,000 | 0.8122% |
| 14 | 王慧东 | 大连茂盛财务经理 | 50,000 | 0.8122% |
| 15 | 卞思涵 | 上海盛安管理部经理 | 50,000 | 0.8122% |
| 16 | 颜忠琼 | 上海盛安财务部经理 | 50,000 | 0.8122% |
| 17 | 卢明森 | 苏州盛安管理部经理 | 50,000 | 0.8122% |
| 18 | 余致万 | 大连茂盛管理部经理 | 50,000 | 0.8122% |
| 19 | 杨帆 | 重庆铭科研发部经理 | 40,000 | 0.6498% |
| 20 | 万明炎 | 襄阳铭科厂长 | 40,000 | 0.6498% |
| 21 | 贺剑良 | 上海盛安品质部经理 | 40,000 | 0.6498% |
| 22 | 潘盛 | 上海盛安市场部经理 | 40,000 | 0.6498% |
| 23 | 陈天庆 | 模具事业部调试组主任 | 40,000 | 0.6498% |
| 24 | 李功举 | 研发中心技术总工程师 | 40,000 | 0.6498% |
| 25 | 杨金权 | 研发中心设计主任 | 30,000 | 0.4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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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杨微 | 市场部项目负责人 | 40,000 | 0.6498% |
|---|---|---|---|---|
| 27 | 程乐君 | 市场部经理 | 40,000 | 0.6498% |
| 28 | 胡玲 | 大连茂盛管理部经理 | 40,000 | 0.6498% |
| 29 | 刘晓东 | 大连茂盛市场部经理 | 40,000 | 0.6498% |
| 30 | 赖跃建 | 大连茂盛市场部经理 | 30,000 | 0.4873% |
| 31 | 易绍庚 | 冲压事业部技术经理 | 30,000 | 0.4873% |
| 32 | 杜红菊 | 东莞竹盛营业部主任 | 30,000 | 0.4873% |
| 33 | 黄向东 | 东莞竹盛工程部主任 | 30,000 | 0.4873% |
| 34 | 谭宗浩 | 东莞竹盛品质部主任 | 30,000 | 0.4873% |
| 35 | 唐启湘 | 东莞竹盛资材部主任 | 30,000 | 0.4873% |
| 36 | 邹健 | 监事、东莞竹盛管理部主任 | 30,000 | 0.4873% |
| 37 | 蔡朵朵 | 广州增田营业部主任 | 30,000 | 0.4873% |
| 38 | 刘祥 | 广州增田工程部主任 | 30,000 | 0.4873% |
| 39 | 徐波 | 广州增田品质部主任 | 30,000 | 0.4873% |
| 40 | 曾庆生 | 东莞竹盛工程部主任 | 30,000 | 0.4873% |
| 合计 | 6,156,000 | 100.00% |
东莞聚麒
| 东莞聚麒 | ||||
|---|---|---|---|---|
| 序号 | 普通合伙人/执行 事务合伙人 |
在公司担任职务 | 合伙份额 (元) |
持有合伙份额比例 |
| 1 | 杨国强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2,764,000 | 80.9608% |
| 序号 | 有限合伙人 | - | 合伙份额 (元) |
持有合伙份额比例 |
| 1 | 张桥 | 模具事业部主任 | 30,000 | 0.88% |
| 2 | 胡新明 | 模具事业部高级工程师 | 20,000 | 0.59% |
| 3 | 张超 | 研发中心结构设计副主任 | 30,000 | 0.88% |
| 4 | 曹元华 | 模具事业部主任 | 30,000 | 0.88% |
| 5 | 胡清泉 | 研发中心工艺开发主任 | 30,000 | 0.88% |
| 6 | 田为 | 研发中心工艺开发副主任 | 30,000 | 0.88% |
| 7 | 丁春 | 上海盛安市场部主任 | 30,000 | 0.88% |
| 8 | 胡俊 | 武汉铭科工模部经理 | 30,000 | 0.88% |
| 9 | 刘洋 | 武汉铭科工程部经理 | 30,000 | 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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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范彬彬 | 大连茂盛品质部工程师 | 30,000 | 0.88% |
|---|---|---|---|---|
| 11 | 常敬利 | 大连茂盛生产部副主任 | 30,000 | 0.88% |
| 12 | 汪涛 | 武汉铭科生产部主任 | 20,000 | 0.59% |
| 13 | 吴先勇 | 武汉铭科工程部主任 | 20,000 | 0.59% |
| 14 | 冉堂梅 | 武汉铭科采购部经理 | 20,000 | 0.59% |
| 15 | 刘有萍 | 苏州盛安财务部经理 | 20,000 | 0.59% |
| 16 | 谭群跃 | 浙江盛安生产部主任 | 20,000 | 0.59% |
| 17 | 农先阳 | 东莞竹盛技术部主任 | 20,000 | 0.59% |
| 18 | 邹华清 | 广州增田资材部主任 | 20,000 | 0.59% |
| 19 | 刘艳红 | 东莞竹盛总经办主任 | 20,000 | 0.59% |
| 20 | 杨晓东 | 东莞竹盛技术部副经理 | 20,000 | 0.59% |
| 21 | 周祯 | 冲压事业部副主任 | 20,000 | 0.59% |
| 22 | 陈让勇 | 管理部经理 | 20,000 | 0.59% |
| 23 | 廖雄平 | 财务部主任 | 20,000 | 0.59% |
| 24 | 陈桂林 | 设备部主任 | 20,000 | 0.59% |
| 25 | 周光波 | 大连茂盛管理部副经理 | 20,000 | 0.59% |
| 26 | 朱有旭 | 大连茂盛模具技术部主任 | 20,000 | 0.59% |
| 27 | 徐剑波 | 上海颀硕工模部主任 | 20,000 | 0.59% |
| 28 | 袁绪君 | 上海颀硕设计部主任 | 10,000 | 0.29% |
| 合计 | 3,414,000 | 100.00% |
东莞众坤
| 东莞众坤 | ||||
|---|---|---|---|---|
| 序号 | 普通合伙人/执行 事务合伙人 |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 合伙份额 (元) |
持有合伙份额比例 |
| 1 | 杜小丹 | 财务部助理 | 46,900 | 2.33% |
| 序号 | 有限合伙人 |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 合伙份额 (元) |
持有合伙份额比例 |
| 1 | 张耀辉 | 大连茂盛技术工程师 | 46,900 | 2.33% |
| 2 | 谷应乾 | 大连茂盛工程研发部副主任 | 46,900 | 2.33% |
| 3 | 陈晶 | 大连茂盛市场部项目负责人 | 46,900 | 2.33% |
| 4 | 蔡安勇 | 大连茂盛报关员 | 46,900 | 2.33% |
| 5 | 钟燕武 | 模具事业部副主任 | 46,900 |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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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杨蓉 | 财务部出纳 | 46,900 | 2.33% |
|---|---|---|---|---|
| 7 | 许孟鸽 | 市场部项目负责人 | 46,900 | 2.33% |
| 8 | 韩晓丽 | 大连茂盛采购部主任 | 46,900 | 2.33% |
| 9 | 吴吉华 | 模具事业部组长 | 46,900 | 2.33% |
| 10 | 王美玲 | 采购部副主任 | 46,900 | 2.33% |
| 11 | 徐健豪 | 模具事业部助理工程师 | 46,900 | 2.33% |
| 12 | 贾军 | 模具事业部副主任 | 46,900 | 2.33% |
| 13 | 胡霞 | 市场部业务员 | 46,900 | 2.33% |
| 14 | 范海越 | 市场部项目负责人 | 46,900 | 2.33% |
| 15 | 沈蓉蓉 | 管理部主任 | 46,900 | 2.33% |
| 16 | 尹琴华 | 东莞竹盛财务部副主任 | 46,900 | 2.33% |
| 17 | 熊美玉 | 东莞竹盛品保部主任 | 46,900 | 2.33% |
| 18 | 夏井香 | 东莞竹盛生产部主任 | 46,900 | 2.33% |
| 19 | 卢锋 | 东莞竹盛生产部主任 | 46,900 | 2.33% |
| 20 | 刘志起 | 东莞竹盛总经办主任 | 46,900 | 2.33% |
| 21 | 高善平 | 东莞竹盛生产部副主任 | 46,900 | 2.33% |
| 22 | 方勇 | 东莞竹盛财务部主任 | 46,900 | 2.33% |
| 23 | 方丽 | 东莞竹盛管理部主任 | 46,900 | 2.33% |
| 24 | 曹湖 | 东莞竹盛品保部副主任 | 46,900 | 2.33% |
| 25 | 丁向东 | 东莞竹盛资材部主任 | 46,900 | 2.33% |
| 26 | 裴少军 | 东莞竹盛生产部代理主任 | 46,900 | 2.33% |
| 27 | 覃伟 | 东莞竹盛生产部副主任 | 46,900 | 2.33% |
| 28 | 毕美仪 | 广州增田财务部出纳 | 46,900 | 2.33% |
| 29 | 李桂梅 | 广州增田市场部项目负责人 | 46,900 | 2.33% |
| 30 | 石永利 | 上海盛安生产部员工 | 46,900 | 2.33% |
| 31 | 王顺彩 | 上海盛安生产部员工 | 46,900 | 2.33% |
| 32 | 朱明城 | 上海盛安营业部项目负责人 | 46,900 | 2.33% |
| 33 | 张文斌 | 上海盛安品质部主任 | 46,900 | 2.33% |
| 34 | 余兴亮 | 上海盛安模具设计部主任 | 46,900 | 2.33% |
| 35 | 徐群 | 上海盛安财务部主任 | 46,900 |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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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孙典 | 上海盛安技术部主任 | 46,900 | 2.33% |
|---|---|---|---|---|
| 37 | 何庚凤 | 上海盛安管理部主任 | 46,900 | 2.33% |
| 38 | 何腹 | 上海盛安生产部员工 | 46,900 | 2.33% |
| 39 | 简东方 | 武汉铭科财务部主任 | 46,900 | 2.33% |
| 40 | 候红艳 | 武汉铭科管理部主任 | 46,900 | 2.33% |
| 41 | 关花 | 武汉铭科总经办主任 | 46,900 | 2.33% |
| 42 | 徐学林 | 重庆铭科财务部副主任 | 46,900 | 2.33% |
| 合计 | 2,016,700 | 100.00% |
(十)2020 年 9 月,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1 日,铭科有限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铭科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铭科有 限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 产 309,177,566.73 元为基础,按 3.09:1 的比例折合为股本 10,000.00 万股,其余 净资产 209,177,566.73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 年 9 月 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 [2020]36539 号《验资报告》,对整体变更予以验证,确认铭科精技的股本已足 额缴纳。
2020 年 9 月 9 日,本次整体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整体变更 完成后,铭科精技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夏录荣(XIA LURONG) | 4,951.80 | 49.52% |
| 2 | 杨国强 | 3,301.20 | 33.01% |
| 3 | 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 | 747.00 | 7.47% |
| 4 | 盛荣(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5.60 | 6.16% |
| 5 | 聚麒(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1.40 | 3.41% |
| 6 | 众坤(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00 | 0.43% |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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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2020 年 10 月,铭科精技第七次增资
2020 年 10 月 20 日,铭科精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投资机构股东并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 本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 10,605 万元,此次增加注册资本 605 万元,由东莞市三 正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科创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信见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出资形式为货币出资。其中东莞市三正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2,005.90 万元,173.22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东莞市科创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2,000 万元,172.7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重庆南方工业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2,960 万元,255.6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 余计入资本公积;重庆信见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40 万元, 3.45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2020 年 10 月 30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0]38064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截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已收到投资款合计 7,005.9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605.00 万元,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股东增资的资 金来源系新增股东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2020 年 10 月 30 日,铭科精技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铭科精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
|---|---|---|---|
| 1 | 夏录荣(XIA LURONG) | 4,951.80 | 46.69 |
| 2 | 杨国强 | 3,301.20 | 31.13 |
| 3 | 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 | 747.00 | 7.04 |
| 4 | 盛荣(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5.60 | 5.80 |
| 5 | 聚麒(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1.40 | 3.22 |
| 6 |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5.61 | 2.41 |
| 7 | 东莞市三正投资有限公司 | 173.22 | 1.63 |
| 8 | 东莞市科创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72.71 | 1.63 |
| 9 | 众坤(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00 | 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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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重庆信见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5 | 0.03 |
|---|---|---|---|
| 合计 | 10,605.00 | 100.00 |
本次新增股东的原因,主要为补充流动资金,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引进外部 投资者。2019 年末,公司存在对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约 1.2 亿元,主要为报告期 前为解决同业竞争向关联方收购子公司股权形成的资金缺口。2020 年,归还其 他应付款后,公司存在一定的流动资金缺口,因此需要增资扩股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新增股东的入股价格为 11.58 元/股,公司投前估值 11.58 亿元,为 2020 年 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 11.81 倍,定价公允,入股 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异常。
(十二)关于特殊协议安排解除情况的说明
1、相关对赌协议已经完全解除,未设置在撤回申请、被否决等情况下恢复 效力的条款;不存在未披露的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 议
2020 年 10 月 26 日,南方工业基金、三正投资、东莞科创、重庆信见成与 铭科精技、夏录荣(XIA LURONG)、杨国强、毅富和、东莞盛荣、东莞聚麒、 东莞众坤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南方工业基金、三正投资、东 莞科创、重庆信见成享有“约定的事项未达成要求股份回购权”、“出售限制及 优先出售权”、“反稀释及股东权利安排”等特殊权利。
2020 年 12 月 28 日,南方工业基金、三正投资、东莞科创、重庆信见成与 铭科精技、夏录荣(XIA LURONG)、杨国强、毅富和、东莞盛荣、东莞聚麒、 东莞众坤签署《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约定 2020 年 10 月 26 日签署的《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中与发行人发行上市不相符或冲突的特殊权利条款,自原协议生 效之日起全部解除并终止。具体如下:
1、《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与铭科精技合格IPO的要求不相符或冲突 的以下回购等特殊权利条款(以下简称“特殊条款”)终止,南方工业基金、三 正投资、东莞科创及重庆信见成自《股份认购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生效之日起自愿放弃基于以下特殊条款享有的对标的公司及夏录荣(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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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RONG)、杨国强、毅富和的权利。
(1)《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第六条“回购情形”、第七条“回购 价格”、第八条“回购程序”。
(2)《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第十五条“优先出售”、第十六条“反 稀释”。
2、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自《股份认购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生效之日起,特殊条款全部解除并终止,即各方在特殊条款项下享有的全部 及任何权利和义务解除;自《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 之日起南方工业基金、三正投资、东莞科创、重庆信见成不可撤销地放弃《股份 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特殊条款及其项下的权利。南方 工业基金、三正投资、东莞科创、重庆信见成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 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3、自《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南方工 业基金、三正投资、东莞科创、重庆信见成同意并承诺,放弃追究包括标的公司、 夏录荣(XIA LURONG)、杨国强、毅富和在内的相关方在特殊条款下的任何 违约责任。
4、各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其自身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 对各方有法律约束力且可执行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对各方及其权利义务继承人 均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所述,发行人、6名发起人股东与南方工业基金、三正投资、东莞科创、 重庆信见成签署的对赌条款等特殊条款已通过《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全部解除,本次解除为不可撤销地自始解除,未 签署在撤回申请、被否决的情况下恢复效力的条款,发行人签署的对赌协议均已 终止并清理完毕,不存在潜在争议或纠纷,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 排。
此外,发行人及夏录荣(XIA LURONG)、杨国强、毅富和等主要股东未 与其他股东签署包含类似条款的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在增资过程中与投资机构签订的特殊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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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安排均已解除并终止,不存在其他特殊协议安排的情况。
2、发行人在与相关股东解除对赌协议时未约定相关补偿方式,发行人及其 实际控制人未通过分红或体外支付等其他方式向相关股东支付补偿;相关股东入 股价格公允,不存在争议或潜在争议
发行人在与投资机构谈判投资入股事项时,即已与投资人约定在申报基准日 前解除与铭科精技合格IPO的要求不相符或冲突的回购等特殊权利条款。因此, 在与相关股东解除对赌协议时不需要约定相关补偿;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通过分红或体外支付等其他方式向相关股东支付补偿的情形。
南方工业基金、三正投资、东莞科创、重庆信见成的入股价格为11.58元/股, 公司投前估值11.58亿元,为2020年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的11.81倍,符合市场估值水平,定价公允。
相关股东入股价格公允,且解除特殊权利条款事项已在投资入股时与各方协 商一致,因此,相关股东入股价格公允,不存在争议或潜在争议。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五、历次验资情况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的历次注册资本变动相关验资情况如下:
1、2005 年 11 月 25 日,东莞市骏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东骏会验字(2005) 第 3017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 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2007 年 7 月 18 日,东莞市骏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东骏会验字(2007) 第 3014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7 月 18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 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4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3、2013 年 1 月 11 日,东莞市骏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东骏会验字(2013) 第 1001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1 月 8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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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累计实缴资本人民币 1,500 万元, 全部以货币出资。
4、2013 年 5 月 10 日,东莞市骏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东骏会验字(2013) 第 100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5 月 8 日,公司已收到朱士英、 杨国强缴纳的出资,即本期的实收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 万元。全体股东本次出 资连同前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5、2018 年 9 月 13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 业字[2018]20070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 2017 年 12 月增资、2018 年 2 月增 资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已收到夏录荣(XIA LURONG)、杨国强、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款人民币 15,751.65279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4,500 万元,差额 11,251.6527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
6、2020 年 1 月 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 字[2020]18471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 2019 年 11 月增资、2019 年 12 月增资 予以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已收到各股东投资款合计 3,641.29264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500 万元,差额 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7、2020 年 9 月 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 字[2020]36539 号《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经审验,截 至 2020 年 8 月 7 日,铭科精技(筹)已将铭科有限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止的 净资产 309,177,566.73 元折合为股本 100,000,000 元,其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
8、2020 年 10 月 30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 业字[2020]38064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截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已收 到投资款合计 7,005.9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605.00 万元,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 积。
(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发行人由铭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本次变更以铭科有限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309,177,566.73 元为基础,按 3.09:1 的比例折合为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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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万股,各股东按原出资比例持股。本次变更后,铭科有限的全部资产、 负债、权益由发行人承继。因此,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为历 史成本,公司未按照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与内部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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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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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 理结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 picture [407 x 2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股东大会
审计委员会
监事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
董事会
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办公室 计
部
提名委员会
总经理
证 模 冲
研
券 财 采 具 压 市 管 设
发
法 务 购 事 事 场 理 备
中
务 部 部 业 业 部 部 部
心
部 部 部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三)发行人的主要职能部门
| 部门名称 | 部门主要职责 |
|---|---|
| 财务部 | 开展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制定筹资和现金管理 方案,提高资金营运效率;制定公司成本控制计划,提供成本控制建议;根 据公司财务分析数据,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编制公司年度、月度财务报 表;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
| 采购部 | 负责开发供应商并进行供应商日常管理维护。负责公司生产用原材料、包装 材料的采购;控制采购成本;负责公司生产用原材料、包装材料的市场调研, 掌握其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负责对供应商的联络和开发与管理工作;根据公 司生产物料和辅助需求状况实施采购计划。 |
| 研发中心 | 行业技术情报收集;研发立项管理,内部研发资源配置及研发资源的整合; 负责与外部研发机构,研发人员合作;负责公司研发项目立项的方向规划, 过程控制和结果评估;负责研究成果的技术转化和研发工作的改进和改善; 负责工业强基项目的立项及推进;负责公司专利及高新技术等知识产权的申 报工作;公司研发数据和研发结果的管理。 |
| 模具事业部 | 根据订单编制生产计划,进行汽车模具分析、设计,组织生产,控制产品质 量,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为客户提供汽车模具。 |
| 冲压事业部 | 根据订单合理调配生产资源,控制产品质量,提升产品品质水平,为客户提 供精密金属冲压件、组装件、部件总成等 |
| 市场部 | 负责公司市场开发与销售,分析和预测;制定营销战略,细化销售措施,完 成销售和市场开发任务;实现产销平衡;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及时开发新客 户;负责销售合同的签订。 |
| 管理部 | 主要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负责人才引进、员工岗位培训与人员调动、 解聘与离职、退岗与退休的管理;负责薪酬和各项福利计划的制订、实施; 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制定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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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名称 | 部门主要职责 |
|---|---|
| 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与政府管理部门及安全监查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沟 通工作;负责公司的保卫、后勤工作。 |
|
| 设备部 | 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参与生产设备采购的 评审工作;建立并完善生产设备的使用操作手册等。 |
| 证券法务部 | 负责证券市场的政策研究、资本市场分析、证券信息收集等工作;负责股权 管理、信息披露等工作;负责公司各种形式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对拟投资 企业或项目进行前期的调查、分析,并在投资获准后协助实施;负责公司合 规事宜的办理及审核。 |
| 审计部 | 负责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审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实用性; 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负责对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各项经 济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七、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 15 家全资子公司,2 家控股子公司, 1 家合营公司,其中境外拥有 6 家子公司。发行人无参股公司、分公司。
(一)发行人境内子公司
为满足客户及时交付需求、降低运输成本,发行人于境内主要汽车产业集群 地设立子公司,发行人境内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东莞竹盛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东莞竹盛精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7年12月5日 |
| 注册资本 | 1,2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1,2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东莞市塘厦镇田心社区田心路180号C区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铭科精技持股100% |
| 主营业务 | 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及办公设备 等领域。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总资产 | 7,428.86 |
| 净资产 | 4,78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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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 净利润 | 1,737.14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所审计
2、武汉铭科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武汉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4年4月3日 |
| 注册资本 | 3,2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3,2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通江一路165号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铭科精技持股100% |
| 主营业务 | 汽车金属结构件生产销售,主要配套湖北及周边整机厂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 总资产 | 14,732.50 |
| 净资产 | 7,814.05 |
| 净利润 | 1,435.07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所审计
3、大连茂盛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茂盛汽车零部件(大连)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06年8月21日 |
| 注册资本 | 4,7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4,7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湾昌路9号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铭科精技持股100% |
| 主营业务 | 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此外亦有少量的模具业务,产品主 要配套东北区域整机厂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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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总资产 | 11,093.26 |
| 净资产 | 7,667.96 |
| 净利润 | 746.43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所审计
4、重庆铭科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重庆铭科精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4年12月26日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2,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南塘支路38号1号厂房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铭科精技持股100% |
| 主营业务 | 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配套重庆及成都整机厂商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总资产 | 9,794.75 |
| 净资产 | 4,227.80 |
| 净利润 | 814.81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所审计
5、广州增田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广州增田盛安汽配制造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5年5月4日 |
| 注册资本 | 380万美元 |
| 实收资本 | 380万美元 |
1-1-1-62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迎宾大道西163号之一 |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铭科精技持股65%,增田盛安精工有限公司(香港)持股35% |
| 主营业务 | 研发、生产和销售金属结构件,主要配套广州及周边整机厂商 |
子公司广州增田系由发行人与增田盛安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田盛安 精工(香港)”)共同投资设立,发行人持股 65%,增田盛安精工(香港)持股 35%。增田盛安精工有限公司(香港)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实际控制人 系所在地位于日本东京的 MASUDAMANUFACTURINGCo.,Ltd.(株式会社增田 制作所)。增田盛安精工(香港)除投资发行人子公司广州增田外无其他经营。
①合作背景:基于增田制作所在过滤器生产中长期的技术沉淀,双方达成合 作成立广州增田
增田盛安精工(香港)的股东增田制作所,是一家总部位于日本东京的专门 生产过滤器及滤芯产品的全球知名供应商,其产品广泛地运用于汽车生产、工业 制造等领域。基于发行人与增田制作所拥有共同的客户马瑞利,2014年12月,首 先由夏录荣(XIA LURONG)控制的企业竹田工业(香港)与增田制作所控制的 企业香港增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增田(日本)”)共同出资设立增田盛 安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田盛安精工(香港)”),竹田工业(香港)持 有65%的股权,香港增田(日本)持有35%的股权。2015年5月再由增田盛安精 工(香港)100%出资设立广州增田。
2017年6月,竹田工业(香港)将其持有增田盛安精工(香港)65%的股权 转让给竹田盛安(香港)。
因发行人筹备境内上市,2017年11月,增田盛安精工(香港)将广州增田65% 股权转让给发行人,2018年竹田盛安(香港)退出增田盛安精工(香港),增田 盛安精工(香港)成为增田制作所100%控制的企业。
②合作的原因及必要性
首先,增田制作所在过滤器生产中拥有长期的技术沉淀,在焊接技术方面有 较高的水准,发行人自身的焊接工艺需要相关经验和技术的支持;其次,发行人 需要丰富自身的产品线和产品种类,增加总成件销售,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同 时,增田制作所计划进入中国市场,与发行人合作能够获得中国市场的客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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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因此,双方成立合资公司具有必要性。
③广州增田业务与发行人业务的关系
广州增田的运营模式为:由发行人子公司东莞竹盛向广州增田提供金属结构 件,由广州增田生产仪表盘总成件后,销售给客户。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总资产 | 5,649.24 |
| 净资产 | 3,435.87 |
| 净利润 | 431.73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所审计
(3)增田盛安精工(香港)的管理人员由实际控制人增田制作所委派,与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涉及发行人员工或前员工的情形
增田盛安精工(香港)由香港增田(日本)100%持有股权,其股东增田制 作所是一家总部位于日本东京的专门生产过滤器及滤芯产品的全球知名供应商, 增田盛安精工(香港)的管理人员由增田制作所委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 日,增田盛安精工(香港)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发行人员工或前员工的情形。
如上所述,2018年之前,夏录荣(XIA LURONG)曾经通过竹田工业(香港) 间接持有增田盛安精工(香港)65%的股权。2018年8月,夏录荣(XIA LURONG) 转让了其持有增田盛安精工(香港)65%的股权,同时辞去了增田盛安精工(香 港)董事的职位,至此增田盛安精工(香港)完全由香港增田(日本)持有100% 股权,董事全部由增田制作所委派,不再与发行人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另外,因广州增田分红,增田盛安精工(香港)需要开设银行账户接收分红 款,但疫情原因导致日本股东无法前往香港办理,便委托夏录荣(XIA LURONG) 的配偶夏慧茹办理。夏慧茹与银行沟通过程中,误以为董事能帮公司开设账户, 增田盛安精工(香港)于2020年9月变更董事为夏慧茹,但仍未能办理成功,在 多次与银行沟通未果后,于2020年12月卸任。
1-1-1-64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除上述情形外,增田盛安精工(香港)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发行人员工或前员工 的情形。
6、上海盛安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盛安塑胶五金(上海)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04年2月23日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2,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上海市松江区鼎盛路2050号23幢、24幢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铭科精技持股100% |
| 主营业务 | 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配套南京、无锡、苏州及周 边的整机厂商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总资产 | 8,732.93 |
| 净资产 | 5,016.43 |
| 净利润 | 62.36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所审计
7、上海颀硕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上海颀硕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4年3月21日 |
| 注册资本 | 8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8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盛业路196号第一幢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铭科精技持股100%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公司已 停止新业务承接,计划注销,生产已全部转至发行人子公司苏州盛 |
1-1-1-65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安。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总资产 | 1,945.19 |
| 净资产 | 1,659.26 |
| 净利润 | 111.86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所审计
8、苏州盛安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盛安(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06年1月19日 |
| 注册资本 | 6,298.245万元 |
| 实收资本 | 6,298.245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苏州工业园区宋巷27号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铭科精技持股100% |
| 主营业务 | 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配套上海、南京、苏州及周 边的整机厂商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总资产 | 7,974.23 |
| 净资产 | 6,413.58 |
| 净利润 | 890.43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所审计
9、襄阳铭科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襄阳市铭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4年4月11日 |
| 注册资本 | 1,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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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实收资本 | 1,300万元 |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襄阳市高新区北经二路北经三路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铭科精技持股100% |
| 主营业务 | 金属结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配套襄阳及周边整机厂商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 总资产 | 3,064.70 |
| 净资产 | 1,678.22 |
| 净利润 | 150.48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所审计
10、浙江盛安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浙江盛安精工技术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7年8月4日 |
| 注册资本 | 1,000万美元 |
| 实收资本 | 1,000万美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杭州湾大道777号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盛安精工(香港)持股100% |
| 主营业务 | 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配套上海、苏州、杭州及周边 的整机厂商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 总资产 | 13,155.81 |
| 净资产 | 7,660.45 |
| 净利润 | 610.08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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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清远铭科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20年4月30日 |
| 注册资本 | 2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2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德清大道3号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铭科精技持股100% |
| 主营业务 | 金属结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清远 铭科暂无实际经营。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总资产 | 1,684.97 |
| 净资产 | -64.94 |
| 净利润 | -234.67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所审计
(二)发行人境外子公司
发行人境外子公司中,竹田盛安(泰国)为生产型企业,其他子公司均为贸 易平台,负责发行人部分境外销售业务。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铭科精技(香港)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铭科精技(香港)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7年10月11日 |
| 境外投资证书编号 | 境外投资证第N4400202100140号 |
| 注册资本 | 4,000万港币 |
| 实收资本 | 4,000万港币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RM.308,3/F TRANS ASIA CTR, 18 KIN HONG ST, KWAI CHUNG, NT,HONGKONG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铭科精技持股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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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主营业务为贸易销售,负责发行人部分境外销售业务。同时是发行 主营业务 人境外子公司的投资主体。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总资产 | 11,927.38 |
| 净资产 | 5,849.40 |
| 净利润 | 615.47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所审计
2、茂盛工业(香港)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茂盛工业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06年6月9日 |
| 注册资本 | 1,000万港币 |
| 实收资本 | 1,000万港币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RM.308,3/F TRANS ASIA CTR, 18 KIN HONG ST, KWAI CHUNG, NT,HONGKONG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铭科精技(香港)持股100% |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为贸易销售,负责发行人部分境外销售业务。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总资产 | 3,133.20 |
| 净资产 | 2,843.58 |
| 净利润 | 628.42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所审计
3、竹田盛安(香港)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竹田盛安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6年11月18日 |
| 注册资本 | 10万港币 |
1-1-1-69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实收资本 | 10万港币 |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RM.308,3/F TRANS ASIA CTR, 18 KIN HONG ST, KWAI CHUNG, NT,HONGKONG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铭科精技(香港)持股100% |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为贸易销售,负责发行人部分境外销售业务。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 总资产 | 6,614.69 |
| 净资产 | 2,168.76 |
| 净利润 | 508.78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所审计
4、盛安精工(香港)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盛安精工(香港)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03年11月4日 |
| 注册资本 | 700万港币 |
| 实收资本 | 700万港币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RM.308,3/F TRANS ASIA CTR, 18 KIN HONG ST, KWAI CHUNG, NT,HONGKONG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铭科精技(香港)持股100% |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为贸易销售,负责发行人部分境外销售业务。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 总资产 | 6,594.67 |
| 净资产 | 710.18 |
| 净利润 | 20.51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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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铭科企业(香港)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铭科企业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3年5月21日 |
| 注册资本 | 200万港币 |
| 实收资本 | 200万港币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RM.308,3/F TRANS ASIA CTR, 18 KIN HONG ST, KWAI CHUNG, NT,HONGKONG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铭科精技(香港)持股100% |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为贸易销售,负责发行人部分境外销售业务。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总资产 | 405.60 |
| 净资产 | 361.38 |
| 净利润 | -3.98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所审计
6、竹田盛安(泰国)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竹田盛安(泰国)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1年1月12日 |
| 注册资本 | 195,454,100泰铢 |
| 实收资本 | 195,454,100泰铢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No.7/322Moo6,MapyangpornSub-District,PluakdengDistrict,RayongPro vince,Thailand.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竹田盛安(香港)持股99.999898%,Mr.TuewhaChun持股0.00005%, Mrs.YeiChingWong 持股0.00005% |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为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配套泰国及周 边整机厂商 |
注:泰国要求公司需保持至少三名股东,Mr.TuewhaChun、YeiChingWong 系外部股东, 因此与 Mr.TuewhaChun、YeiChingWong 合资具有必要性。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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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
|---|---|
| 单位:万元 | |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总资产 | 6,407.47 |
| 净资产 | 1,166.23 |
| 净利润 | 143.53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所审计
(3)Mr.TuewhaChun、YeiChingWong 系外部股东,仅分别持有竹田盛安(泰 国)0.00005%股权,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涉及发 行人员工或前员工的情形
Mr.TuewhaChun、YeiChingWong 系发行人为满足泰国法律对私人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要求而寻找的外部股东,仅分别持有竹田盛安(泰国)0.00005%股权, 未在发行人处任职,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涉及发 行人员工或前员工的情形。
(三)发行人合营公司
1、格朗吉斯盛安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浙江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3年4月28日 |
| 注册资本 | 1,5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1,5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杭州湾大道777号1幢1楼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上海盛安持股50%,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持股50% |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为铝质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合营企业格朗吉斯盛安系由发行人与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格朗吉斯(上海)”)共同合资成立,双方各持有 50%。格朗吉斯(上海) 系跨国公司 GrängesAB(格朗吉斯集团)在中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合营方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所在地位于瑞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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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GrängesAB(格朗吉斯集团),是一家专门制造热交换器铝材的跨国公司。基于 合营方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在铝材行业的领先地位与发行人在汽车零 部件行业的优势,双方成立了该合营公司,经营铝制金属结构件产品。
①合作背景
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GrängesAB(格朗吉斯集团), 是一家总部位于瑞典的专门生产钎焊铝热交换器轧制铝材的全球知名供应商。格 朗吉斯开发、生产并销售高端的铝材,这些铝材既可以提高客户制造过程的生产 — — 经济性,同时也能够提高最终产品 钎焊热交换器 的性能。基于格朗吉斯在铝 材行业的领先地位与发行人在汽车模具行业的技术以及终端客户维系的优势,经 协商后共同出资设立了格朗吉斯盛安,双方各持有50%的股权。
②合作的原因及必要性
格朗吉斯(上海)在铝材行业有较高的地位,开发、生产出的高端铝材既可 — — 以提高客户制造过程的生产经济性,同时也能够提高最终产品 钎焊热交换器 的性能。另一方面,发行人凭借先进的模具制造技术和精密冲压技术,已在中国 市场拥有一定的地位。基于格朗吉斯在铝材行业的领先地位与发行人在汽车模具 行业的技术以及终端客户维系的优势,双方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以及扩大中国市 场的份额,成立合营公司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③合营公司业务与发行人业务的关系
合营公司的运营模式为:由格朗吉斯(上海)向合营企业提供质优的铝材, 发行人提供部分模具及模具维护服务,由合营公司生产铝制结构件后,销售给发 行人,再由发行人销售给客户。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总资产 | 2,718.23 |
| 净资产 | 2,277.97 |
| 净利润 | 213.62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职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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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格朗吉斯(上海)的系格朗吉斯集团在上海全资设立的子公司,管理 层均由母公司委派,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发行人员工或前员工的情形
格朗吉斯(上海)系格朗吉斯集团在上海全资设立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 格朗吉斯集团是一家总部位于瑞典的专门生产钎焊铝热交换器轧制铝材的全球 知名供应商,管理层均由格朗吉斯集团委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格朗 吉斯(上海)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发行人员工或前员工的情形。
(4)不存在通过合营公司进行体外利益输送的情况
①合营方为全球知名的大型企业,向合营公司委派两名董事,分别担任董事 长、财务总监,内控较为规范
格朗吉斯铝业(上海)的实际控制人系 GrängesAB(格朗吉斯集团),是一 家总部位于瑞典的专门生产钎焊铝热交换器轧制铝材的供应商,为全球知名的大 型企业。根据合营协议,合营双方需向合营企业分别委派两名董事,合营方委派 的董事分别担任合营公司的董事长、财务总监,任意一方均不拥有决定性投票权, 董事长亦不拥有决定性投票权。公司经营中任何需要决策的事项,需要双方至少 各一名董事出席才能够达到召开会议的法定人数,且双方需要至少各一名董事投 赞成票才能构成董事会决议。合营公司内控较为规范,不存在为发行人输送利益 的情形。
②发行人与合营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 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 交易情况”。
③格朗吉斯盛安由合资双方共同管理,内控规范,毛利率和净利率合理,不 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不存在利益输送
格朗吉斯是全球领先的专门生产钎焊铝热交换器轧制铝材的供应商,根据双 方签订的合营协议,格朗吉斯盛安董事会由 4 名董事组成,双方各委派 2 名董事, 上海盛安委派总经理,格朗吉斯(上海)委派财务总监,格朗吉斯盛安内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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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格朗吉斯盛安毛利率和净利率合理。格朗吉斯盛安毛利率分别为 16.96%、20.58%和 14.66%,净利率分别为 10.68%、13.17%和 10.53%。因此, 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不存在利益输送。
④核查报告期内合营公司银行流水、发行人各子公司银行流水、主要关联方 银行流水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匹配核查,不存在大额、异常的资 金往来情形
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合营公司、发行人及各子公司、主要关联方以及董事(独 董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银行流水进行了匹配核查,经核查:合营公司 与发行人存在经营性的资金往来,与发行人委派的董事存在发放工资、奖金等正 常的资金流水,除前述情形外不存在大额、异常的资金往来,不存在发行人通过 合营公司进行体外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注销的子公司。
(五)发行人及各子公司的业务定位和关系,公司有关生产条线的分布情况, 未来的经营安排
1、发行人及各子公司的业务定位和关系
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通常围绕整车厂商建立,形成大规模的产业集群。目前 我国已逐步形成了六大产业集群,包括:以上海、江苏、浙江为核心的长三角产 业集群;以重庆、四川为核心的西南产业集群;以广州为核心的珠三角产业集群; 以吉林、辽宁为核心的东北产业集群;以湖北为核心的中部产业集群;以北京、 天津为核心的环渤海产业集群。
围绕公司配套的主要整车厂商和一级供应商,公司在国内10个城市设立了子 公司,覆盖国内5个主要的汽车产业集群。为开拓国外市场,公司在泰国亦设立 了一处生产基地。同时,为便于向全球企业供货,发行人设立了5家香港公司, 配套国内各生产基地的出口业务。如下:
| 汽车产 业集群 |
公司或子 公司 |
业务定位 | 主要客户 | 服务的整机厂商 |
|---|---|---|---|---|
| 珠三角 产业集 |
铭科精技 | 模具、汽车结构件 | 海斯坦普、 AGILITYTOOLINGINC.、 |
日产、菲亚特、克莱 斯勒、福特、广汽、 |
1-1-1-75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汽车产 业集群 |
公司或子 公司 |
业务定位 | 主要客户 | 服务的整机厂商 |
|---|---|---|---|---|
| 群 | 凌云工业、小鹏汽车 | 通用、东风、小鹏 | ||
| 铭科精技 (香港) |
铭科精技相关进出口 业务 |
海斯坦普 | 雷诺、日产、菲亚特、 克莱斯勒 |
|
| 铭科企业 (香港) |
铭科精技相关进出口 业务 |
海斯坦普 | 福特、沃尔沃等 | |
| 东莞竹盛 | 办公设备结构件、汽 车结构件 |
马瑞利、理光 | 日产、理光 | |
| 竹田盛安 (香港) |
东莞竹盛相关进出口 业务 |
理光、三菱、GRAPHTEC | 理光、三菱 | |
| 广州增田 | 总成件不便运输,需 就近交货。从东莞竹 盛采购结构件生产总 成件,就近交货给客 户 |
马瑞利 | 日产 | |
| 清远铭科 | 模具、汽车结构件(尚 未开展经营) |
/ | / | |
| 中部产 业集群 |
武汉铭科 | 模具、汽车结构件 | 马瑞利、凌云工业、海斯 坦普 |
日产、福特、通用、 宇通客车 |
| 襄阳铭科 | 总成件不便运输,需 就近交货。从武汉铭 科采购结构件生产总 成件,就近交货给客 户 |
武汉铭科 | 日产 | |
| 西南产 业集群 |
重庆铭科 | 汽车结构件 | 海斯坦普、凌云工业 | 福特、吉利、沃尔沃 |
| 长三角 产业集 群 |
苏州盛安 | 模具、汽车结构件 | 广岛技术、松下电器 | 马自达、松下集团 |
| 浙江盛安 | 汽车结构件 | 广岛技术 | 日产、马自达 | |
| 上海盛安 | 研发中心,及苏州盛 安和浙江盛安部分国 内业务的销售 |
广岛技术、马瑞利、OLIP (奥力浦株式会社) |
日产、马自达 | |
| 上海颀硕 | 模具,业务已基本转 移至苏州盛安,拟关 闭 |
/ | / | |
| 盛安精工 (香港) |
苏州盛安和浙江盛安 相关进出口业务 |
INDUMESB.V.(荷兰音都 密斯集团)、 Hi-LexCorporation(海德 世拉索系统集团) |
荷兰音都密斯、海德 世拉索系统 |
1-1-1-76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汽车产 业集群 |
公司或子 公司 |
业务定位 | 主要客户 | 服务的整机厂商 |
|---|---|---|---|---|
| 东北产 业集群 |
大连茂盛 | 模具、汽车结构件 | 马瑞利、仓敷化工、松下 电器 |
日产、唯特利、马自 达、日本久保田 |
| 茂盛工业 (香港) |
大连茂盛相关进出口 业务 |
天纳克、唯特利 | 唯特利、福特、奥迪、 宝马、日本久保田 |
|
| 境外 | 竹田盛安 (泰国) |
境外生产汽车结构件 | 广岛技术、竹田盛安(香 港) |
三菱、马自达、理光 |
2、公司有关生产条线的分布情况
公司各生产主体有关生产条线的分布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所属地区 | 数控加工机床(台) | 冲压设备(台) |
| 铭科精技(母公司) | 华南地区 | 25 | 26 |
| 东莞竹盛 | 华南地区 | 0 | 80 |
| 武汉铭科 | 华中地区 | 3 | 19 |
| 大连茂盛 | 东北地区 | 3 | 13 |
| 重庆铭科 | 西南地区 | 0 | 8 |
| 苏州盛安 | 华东地区 | 14 | 2 |
| 浙江盛安 | 华东地区 | 0 | 28 |
| 竹田盛安(泰国) | 海外地区 | 0 | 22 |
注:1、数控加工机床用于生产模具,冲压设备用于生产金属结构冲压件。
-
2、铭科精技(香港)、铭科企业(香港)、竹田盛安(香港)、茂盛工业(香港)、
-
盛安精工(香港),不涉及生产的情形。
-
3、广州增田、襄阳铭科不具备模具、金属结构件的生产能力,仅焊接、装配等工序。
-
4、上海颀硕拟注销,不涉及生产业务。
-
5、上海盛安生产职能已全部转移至浙江盛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已无生产
-
设备。
6、清远铭科暂无经营。
公司主要分为模具制造生产线和金属结构件冲压生产线,铭科精技(母公 司)、苏州盛安、武汉铭科、大连茂盛拥有模具生产能力,其中铭科精技(母公 司)、苏州盛安拥有较强的模具生产能力,分别拥有 25 台、14 台机床。
上表中所有主体均有金属结构件的生产能力。其中东莞竹盛拥有 80 台冲压 设备,因东莞竹盛主要生产办公用品结构件,产品体积小,故小型冲压设备数量 较多。
1-1-1-77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公司未来的经营安排
发行人清远基地厂房仍在建设中,未来将根据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 划,打造成为公司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更好的满足公司区域客户尤其 是新能源汽车客户对汽车零部件的配套需要,优化公司生产基地的布局;子公司 上海颀硕已将业务全部转至苏州盛安,停止新业务承接,计划注销;子公司上海 盛安将成为发行人的研发中心。
除上述变动外,发行人及其他子公司将按照各自的业务定位以及现有的业务 关系,继续发挥各自的优势,充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更好地服务客户。
(六)格朗吉斯(上海)系发行人客户、合营企业格朗吉斯盛安的股东,除 上述情形外,格朗吉斯(上海)及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其他客户、供应商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共同投资主体增田盛安精工(香港)及实际控制人、 Mr.TuewhaChun、YeiChingWong 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九、发 行人股本情况”之“(十一)私募投资基金股东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投资发行人 供应商、客户的情况,与发行人供应商、客户及其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仅投资发行人的私募投资基金股东”。
除东莞竹田外,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以及共同投资主体的股东格朗吉斯 集团、增田制作所均为全球知名的大型企业,保荐机构、申报律师对主要客户、 供应商实施了工商资料查询、走访、函证等程序,同时对共同投资主体增田盛安 精工(香港)、格朗吉斯(上海)的公司负责人、Mr.TuewhaChun、YeiChingWong 进行访谈,确认共同投资主体格朗吉斯(上海)系发行人客户、合营企业格朗吉 斯盛安的股东,除上述情形外,格朗吉斯(上海)及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其他客 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共同投资主体增田盛安精工(香港)及实际控 制人、Mr.TuewhaChun、YeiChingWong 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1-1-1-78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八、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 况
(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包括夏录荣(XIA LURONG)、 杨国强、毅富和、东莞盛荣、东莞聚麒、东莞众坤。其基本情况如下:
1、夏录荣(XIA LURONG)
夏录荣(XIA LURONG)先生,1962 年出生,新西兰国籍,拥有香港永久 居留权,护照号码为 LT19*,住所为香港九龙街理道*,现任公司董 事长。夏录荣(XIA LURONG)直接持有本公司 4,951.80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发 行前股本总额的 46.69%;通过东莞盛荣间接持有本公司 3.88%股份,通过东莞 盛荣控制本公司 5.80%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 50.57%的股份,合计控制本公司 52.50%股份。
2、杨国强
杨国强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420982197201**,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蟠龙路**,于 2005 年 12 月与夏录荣(XIA LURONG)共同创立铭科精技,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 理。杨国强直接持有本公司 3,301.20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1.13%;通过东莞聚麒间接持有本公司 2.55%股份,通过东莞聚麒控制本公司 3.22%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 33.68%的股份,合计控制本公司 34.35%股份。
3、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毅富和直接持有本公司 747 万股股份,持股比 例 7.0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3年12月23日 |
| 注册资本 | 1,8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1,800万元 |
1-1-1-79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松和社区泽华大厦 1410-1 号 营地 孙加洪持股 54.75%,蔡水利持股 24.50%,杨凤持股 17.94%,章之 股东构成 辰持股 2.81% 发行人管理人员的持股平台,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不存在其他经 主营业务 营业务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
|---|---|
| 单位:万元 | |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总资产 | 2,148.84 |
| 净资产 | 2,019.64 |
| 净利润 | 296.05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出资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 |
|---|---|---|---|---|
| 1 | 孙加洪 | 985.50 | 54.75 | 董事 |
| 2 | 蔡水利 | 441.00 | 24.50 | 上海颀硕总经理、苏州盛安 副总经理 |
| 3 | 杨凤 | 322.92 | 17.94 | 财务经理 |
| 4 | 章之辰 | 50.58 | 2.81 | 竹田盛安(泰国)总经理、 广州增田副总经理 |
| 合计 | 1,800.00 | 100.00 |
毅富和的出资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的员工。毅富和不存在向他人以非公 开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4、盛荣(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东莞盛荣直接持有本公司 615.60 万股股份, 持股比例 5.8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盛荣(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成立时间 | 2019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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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夏录荣(XIA LURONG) |
|---|---|
| 出资额 | 615.6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桥陇沙布街14号102室 |
| 主营业务 |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不存在其他经营业 务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总资产 | 1,361.59 |
| 净资产 | 1,361.59 |
| 净利润 | 245.97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出资结构
| 序号 | 普通合伙人/执 行事务合伙人 |
在公司担任职务 | 合伙份额 (万元) |
持有合伙份额比例 (%) |
|---|---|---|---|---|
| 1 | 夏录荣(XIA LURONG) |
董事长 | 411.60 | 66.86 |
| 序号 | 有限合伙人 | 在公司担任职务 | 合伙份额 (万元) |
持有合伙份额比例 (%) |
| 1 | 陈清春 | 监事 | 10.00 | 1.62 |
| 2 | 甘新钊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10.00 | 1.62 |
| 3 | 赵克非 | 副总经理 | 10.00 | 1.62 |
| 4 | 罗贵林 | 财务总监 | 10.00 | 1.62 |
| 5 | 罗志荣 | 大连茂盛厂长 | 7.00 | 1.14 |
| 6 | 罗勇 | 东莞竹盛生产部经理 | 7.00 | 1.14 |
| 7 | 蔡玲莉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9.00 | 1.46 |
| 8 | 张尧 | 董事会秘书助理 | 10.00 | 1.62 |
| 9 | 卫珍艳 | 武汉铭科综合管理部经理 | 6.00 | 0.97 |
| 10 | 杨发银 | 武汉铭科副总经理 | 6.00 | 0.97 |
| 11 | 毛丽华 | 东莞竹盛财务部经理 | 6.00 | 0.97 |
| 12 | 唐永福 | 重庆铭科副总经理 | 6.00 | 0.97 |
| 13 | 罗成凯 | 上海盛安制造部经理 | 5.00 | 0.81 |
| 14 | 王慧东 | 大连茂盛财务经理 | 5.00 | 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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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15 | 卞思涵 | 上海盛安管理部经理 | 5.00 | 0.81 |
|---|---|---|---|---|
| 16 | 颜忠琼 | 上海盛安财务部经理 | 5.00 | 0.81 |
| 17 | 卢明森 | 苏州盛安管理部经理 | 5.00 | 0.81 |
| 18 | 余致万 | 大连茂盛管理部经理 | 5.00 | 0.81 |
| 19 | 杨帆 | 重庆铭科研发部经理 | 4.00 | 0.65 |
| 20 | 万明炎 | 襄阳铭科厂长 | 4.00 | 0.65 |
| 21 | 贺剑良 | 上海盛安品质部经理 | 4.00 | 0.65 |
| 22 | 潘盛 | 上海盛安市场部经理 | 4.00 | 0.65 |
| 23 | 陈天庆 | 模具事业部调试组主任 | 4.00 | 0.65 |
| 24 | 李功举 | 研发中心技术总工程师 | 4.00 | 0.65 |
| 25 | 杨金权 | 研发中心设计主任 | 3.00 | 0.49 |
| 26 | 杨微 | 市场部项目负责人 | 4.00 | 0.65 |
| 27 | 程乐君 | 市场部经理 | 4.00 | 0.65 |
| 28 | 胡玲 | 大连茂盛管理部经理 | 4.00 | 0.65 |
| 29 | 易绍庚 | 冲压事业部技术经理 | 3.00 | 0.49 |
| 30 | 杜红菊 | 东莞竹盛营业部主任 | 3.00 | 0.49 |
| 31 | 黄向东 | 东莞竹盛工程部主任 | 3.00 | 0.49 |
| 32 | 谭宗浩 | 东莞竹盛品质部主任 | 3.00 | 0.49 |
| 33 | 唐启湘 | 东莞竹盛资材部主任 | 3.00 | 0.49 |
| 34 | 邹健 | 监事、东莞竹盛管理部主任 | 3.00 | 0.49 |
| 35 | 蔡朵朵 | 广州增田营业部主任 | 3.00 | 0.49 |
| 36 | 刘祥 | 广州增田工程部主任 | 3.00 | 0.49 |
| 37 | 徐波 | 广州增田品质部主任 | 3.00 | 0.49 |
| 38 | 曾庆生 | 广州增田工程部主任 | 3.00 | 0.49 |
| 39 | 杨杰 | 模具事业部生产管理助理 | 1.00 | 0.16 |
| 40 | 苗畅春 | 大连茂盛副总经理 | 7.00 | 1.14 |
| 合计 | 615.60 | 100.00 |
东莞盛荣的合伙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员工。东莞盛荣不存在向他人以非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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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5、聚麒(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东莞聚麒直接持有本公司 341.40 万股股份, 持股比例 3.2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聚麒(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成立时间 | 2019年10月14日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杨国强 |
| 出资额 | 341.4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桥陇沙布街14号101室 |
| 主营业务 |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不存在其他经营业 务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
|---|---|
| 单位:万元 | |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总资产 | 582.00 |
| 净资产 | 582.00 |
| 净利润 | 136.39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出资结构
| 序号 | 普通合伙人/执行 事务合伙人 |
在公司担任职务 | 合伙份额 (万元) |
持有合伙份额比例 (%) |
|---|---|---|---|---|
| 1 | 杨国强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270.40 | 79.20 |
| 序号 | 有限合伙人 | 在公司担任职务 | 合伙份额 (万元) |
持有合伙份额比例 (%) |
| 1 | 张桥 | 模具事业部主任 | 3.00 | 0.88 |
| 2 | 胡新明 | 模具事业部高级工程师 | 2.00 | 0.59 |
| 3 | 张超 | 研发中心结构设计副主任 | 3.00 | 0.88 |
| 4 | 曹元华 | 模具事业部主任 | 3.00 | 0.88 |
| 5 | 丁春 | 上海盛安市场部主任 | 3.00 | 0.88 |
| 6 | 胡俊 | 武汉铭科工模部经理 | 3.00 | 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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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7 | 刘洋 | 武汉铭科工程部经理 | 3.00 | 0.88 |
|---|---|---|---|---|
| 8 | 范彬彬 | 大连茂盛品质部总工程师 | 3.00 | 0.88 |
| 9 | 常敬利 | 大连茂盛生产部副主任 | 3.00 | 0.88 |
| 10 | 汪涛 | 武汉铭科生产部主任 | 2.00 | 0.59 |
| 11 | 吴先勇 | 武汉铭科工程部主任 | 2.00 | 0.59 |
| 12 | 冉堂梅 | 武汉铭科采购部经理 | 2.00 | 0.59 |
| 13 | 刘有萍 | 苏州盛安财务部经理 | 2.00 | 0.59 |
| 14 | 谭群跃 | 浙江盛安生产部主任 | 2.00 | 0.59 |
| 15 | 农先阳 | 东莞竹盛技术部主任 | 2.00 | 0.59 |
| 16 | 邹华清 | 广州增田资材部主任 | 2.00 | 0.59 |
| 17 | 刘艳红 | 东莞竹盛总经办主任 | 2.00 | 0.59 |
| 18 | 杨晓东 | 东莞竹盛技术部副经理 | 2.00 | 0.59 |
| 19 | 陈让勇 | 管理部经理 | 2.00 | 0.59 |
| 20 | 廖雄平 | 财务部主任 | 2.00 | 0.59 |
| 21 | 陈桂林 | 设备部主任 | 2.00 | 0.59 |
| 22 | 周光波 | 大连茂盛管理部副经理 | 2.00 | 0.59 |
| 23 | 朱有旭 | 大连茂盛模具技术部主任 | 2.00 | 0.59 |
| 24 | 徐剑波 | 上海颀硕工模部主任 | 1.00 | 0.29 |
| 25 | 焦果 | 上海颀硕工模部组立组长 | 1.00 | 0.29 |
| 26 | 刘新华 | 上海颀硕工模部组立组长 | 2.00 | 0.59 |
| 27 | 刘凤彩 | 苏州盛安模具设计工程师 | 1.00 | 0.29 |
| 28 | 程乐君 | 市场部经理 | 3.00 | 0.88 |
| 29 | 王丹 | 市场部经理 | 1.00 | 0.29 |
| 30 | 钱进 | 上海盛安制造部主任 | 1.00 | 0.29 |
| 31 | 吴友香 | 上海盛安制造部主任 | 1.00 | 0.29 |
| 32 | 谷慧芝 | 大连茂盛财务部经理 | 2.00 | 0.59 |
| 33 | 庾玲 | 武汉铭科财务部副经理 | 2.00 | 0.59 |
| 34 | 张鹏 | 浙江盛安模具维修主任 | 1.00 | 0.29 |
| 35 | 程翔 | 苏州盛安制造部经理 | 1.00 | 0.29 |
| 合计 | 341.4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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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东莞聚麒的合伙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员工。东莞聚麒不存在向他人以非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6、众坤(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东莞众坤直接持有本公司 43 万股股份,持股 比例 0.4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 出资额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主营业务 |
众坤(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019年10月11日 | |
| 杜小丹 | |
| 201.67万元人民币 | |
|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墩龙路1号101室 | |
|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不存在其他经营业 务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科目 | 2021 | 年12 | 月31 | 日/2021 | 年度 | |
|---|---|---|---|---|---|---|
| 总资产 | 202.09 | |||||
| 净资产 | 202.09 | |||||
| 净利润 | 17.16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出资结构
| 序号 | 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 合伙份额 (万元) |
持有合伙份额 比例(%) |
|---|---|---|---|---|
| 1 | 杜小丹 | 财务部助理 | 9.38 | 4.65 |
| 序号 | 有限合伙人 |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 合伙份额 (万元) |
持有合伙份额 比例(%) |
| 1 | 张耀辉 | 大连茂盛技术工程师 | 4.69 | 2.33 |
| 2 | 谷应乾 | 大连茂盛工程研发部副主任 | 4.69 | 2.33 |
| 3 | 陈晶 | 大连茂盛市场部项目负责人 | 4.69 |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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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4 | 蔡安勇 | 大连茂盛报关员 | 4.69 | 2.33 |
|---|---|---|---|---|
| 5 | 钟燕武 | 模具事业部副主任 | 4.69 | 2.33 |
| 6 | 杨蓉 | 财务部出纳 | 4.69 | 2.33 |
| 7 | 许孟鸽 | 市场部项目负责人 | 4.69 | 2.33 |
| 8 | 韩晓丽 | 大连茂盛采购部主任 | 4.69 | 2.33 |
| 9 | 吴吉华 | 模具事业部组长 | 4.69 | 2.33 |
| 10 | 王美玲 | 采购部副主任 | 4.69 | 2.33 |
| 11 | 徐健豪 | 模具事业部助理工程师 | 4.69 | 2.33 |
| 12 | 贾军 | 模具事业部副主任 | 4.69 | 2.33 |
| 13 | 范海越 | 市场部项目负责人 | 4.69 | 2.33 |
| 14 | 沈蓉蓉 | 管理部主任 | 4.69 | 2.33 |
| 15 | 尹琴华 | 东莞竹盛财务部副主任 | 4.69 | 2.33 |
| 16 | 熊美玉 | 东莞竹盛品保部主任 | 4.69 | 2.33 |
| 17 | 夏井香 | 东莞竹盛生产部主任 | 4.69 | 2.33 |
| 18 | 卢锋 | 东莞竹盛生产部主任 | 4.69 | 2.33 |
| 19 | 刘志起 | 东莞竹盛总经办主任 | 4.69 | 2.33 |
| 20 | 高善平 | 东莞竹盛生产部副主任 | 4.69 | 2.33 |
| 21 | 方勇 | 东莞竹盛财务部主任 | 4.69 | 2.33 |
| 22 | 方丽 | 东莞竹盛管理部主任 | 4.69 | 2.33 |
| 23 | 曹湖 | 东莞竹盛品保部副主任 | 4.69 | 2.33 |
| 24 | 丁向东 | 东莞竹盛资材部主任 | 4.69 | 2.33 |
| 25 | 裴少军 | 东莞竹盛生产部代理主任 | 4.69 | 2.33 |
| 26 | 覃伟 | 东莞竹盛生产部副主任 | 4.69 | 2.33 |
| 27 | 毕美仪 | 广州增田财务部出纳 | 4.69 | 2.33 |
| 28 | 李桂梅 | 广州增田市场部项目负责人 | 4.69 | 2.33 |
| 29 | 石永利 | 上海盛安生产部员工 | 4.69 | 2.33 |
| 30 | 王顺彩 | 上海盛安生产部员工 | 4.69 | 2.33 |
| 31 | 朱明城 | 上海盛安营业部项目负责人 | 4.69 | 2.33 |
| 32 | 张文斌 | 上海盛安品质部主任 | 4.69 | 2.33 |
| 33 | 余兴亮 | 上海盛安模具设计部主任 | 4.69 |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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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徐群 | 上海盛安财务部主任 | 4.69 | 2.33 |
|---|---|---|---|---|
| 35 | 孙典 | 上海盛安技术部主任 | 4.69 | 2.33 |
| 36 | 何庚凤 | 上海盛安管理部主任 | 4.69 | 2.33 |
| 37 | 候红艳 | 武汉铭科管理部主任 | 4.69 | 2.33 |
| 38 | 关花 | 武汉铭科总经办主任 | 4.69 | 2.33 |
| 39 | 徐学林 | 重庆铭科财务部副主任 | 4.69 | 2.33 |
| 40 | 金凯华 | 苏州盛安市场部经理 | 4.69 | 2.33 |
| 41 | 吕少勇 | 苏州盛安制造部组长 | 4.69 | 2.33 |
| 合计 | 201.67 | 100.00 |
东莞众坤的合伙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员工。东莞众坤不存在向他人以非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 该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包括夏录荣(XIA LURONG)、杨国强、毅富和、东莞盛荣,其基本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八、(一) 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夏录荣(XIA LURONG)直接持有本公司 4,951.80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 前股本总额的 46.69%;通过东莞盛荣间接持有本公司 3.88%股份,通过东莞盛 荣控制本公司 5.80%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 50.57%的股份,合计控制本公司 52.50%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夏录荣(XIA LURONG)基本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八、(一)发起人的基本 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公司及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东莞盛荣、竹田工业(香港),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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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盛荣(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莞盛荣基本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八、(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2、竹田工业(香港)
(1)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竹田工业(香港)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1993年6月1日 |
| 注册资本 | 20万港币 |
| 实收资本 | 20万港币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13A,Block1,ParcPalais,18WylieRoad,HoManTin,Kowloon,HongKong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夏录荣(XIA LURONG)持股67%,夏慧茹持股33%(夏慧茹系夏 录荣(XIA LURONG)的配偶) |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为贸易,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公司已无实际经 营,正在进行注销清算。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港币)
| 科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 |
|---|---|
| 总资产 | 3,896.45 |
| 净资产 | 3,896.45 |
| 净利润 | -32.58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 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 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0,60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新股不超过 3,535.00 万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前 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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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名称 | 发行前股本结构 | 发行前股本结构 | 发行后股本结构 | 发行后股本结构 |
|---|---|---|---|---|---|
| 持股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
||
| 1 | 夏录荣(XIA LURONG) | 4,951.80 | 46.69 | 4,951.80 | 35.02 |
| 2 | 杨国强 | 3,301.20 | 31.13 | 3,301.20 | 23.35 |
| 3 | 毅富和 | 747.00 | 7.04 | 747.00 | 5.28 |
| 4 | 东莞盛荣 | 615.60 | 5.80 | 615.60 | 4.35 |
| 5 | 东莞聚麒 | 341.40 | 3.22 | 341.40 | 2.41 |
| 6 | 南方工业基金 | 255.61 | 2.41 | 255.61 | 1.81 |
| 7 | 三正投资 | 173.22 | 1.63 | 173.22 | 1.23 |
| 8 | 东莞科创(SS) | 172.71 | 1.63 | 172.71 | 1.22 |
| 9 | 东莞众坤 | 43.00 | 0.41 | 43.00 | 0.30 |
| 10 | 重庆信见成 | 3.45 | 0.03 | 3.45 | 0.02 |
|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 - | 3,535.00 | 25.00 | |
| 合计 | 10,605.00 | 100.00 | 14,140.00 | 100.00 |
(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 | 发行前持股情况 | 发行前持股情况 |
|---|---|---|---|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夏录荣(XIA LURONG) | 4,951.80 | 46.69 |
| 2 | 杨国强 | 3,301.20 | 31.13 |
| 3 | 毅富和 | 747.00 | 7.04 |
| 4 | 东莞盛荣 | 615.60 | 5.80 |
| 5 | 东莞聚麒 | 341.40 | 3.22 |
| 6 | 南方工业基金 | 255.61 | 2.41 |
| 7 | 三正投资 | 173.22 | 1.63 |
| 8 | 东莞科创(SS) | 172.71 | 1.63 |
| 9 | 东莞众坤 | 43.00 | 0.41 |
| 10 | 重庆信见成 | 3.45 | 0.03 |
| 合计 | 10,605.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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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有两名自然人股东,其在发行人持股 及任职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直接持股 数量(万股) |
直接持股 比例(%) |
间接持股比 例(%) |
合计持股比 例(%) |
担任职务 |
|---|---|---|---|---|---|---|
| 1 | 夏录荣 (XIA LURONG) |
4,951.80 | 46.69 | 3.88 | 50.57 | 董事长 |
| 2 | 杨国强 | 3,301.20 | 31.13 | 2.55 | 33.68 | 副董事长、总 经理 |
| 合计 | 8,253.00 | 77.82 | 6.43 | 84.25 |
(四)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的情况
1、国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东莞科创为发行人的国有法人股东,持有 172.71 万股,占比 1.63%。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国资 发产权[2007]108 号),“国有控股或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票时,应 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 批复文件,该文件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发行的必备文件”。2021 年 2 月 3 日,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确认东莞市科创 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 10,605 万股,其中东莞科创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72.71 万股,持股比例 1.63%,经认定,该股份为国有法人股,应在铭科精技上市后,在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登记的证券账户标注“SS”标识”。发行人已取得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文件。
2、外资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XIA LURONG)持有新 西兰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并直接持有发行人 4,951.8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 股本的 46.69%。发行人外资股东的历次出资均取得了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或备 案,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最近一年存在新增股东的情形,具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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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入股时间 |
|---|---|---|---|---|
| 1 | 南方工业基金 | 255.61 | 2.41 | 2020.10.30 |
| 2 | 三正投资 | 173.22 | 1.63 | |
| 3 | 东莞科创(SS) | 172.71 | 1.63 | |
| 4 | 重庆信见成 | 3.45 | 0.03 | |
| 合计 | 605.00 | 5.70 |
本次新增股东的原因,主要为补充流动资金,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引进外部 投资者。2019 年末,公司存在对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约 1.2 亿元,主要为报告期 前为解决同业竞争向关联方收购子公司股权形成的资金缺口。2020 年,归还其 他应付款后,公司存在一定的流动资金缺口,因此需要增资扩股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新增股东的入股价格为 11.58 元/股,公司投前估值 11.58 亿元,为 2020 年 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 11.81 倍,定价公允,入股 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异常。
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 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新增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上述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 公司名称 |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成立时间 | 2016年3月11日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出资额 | 303,030.3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 地 |
重庆市北碚区云汉大道117号附276号 |
| 基金编号 | SEV458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 P1069383 |
| 主营业务 | 南方工业基金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联关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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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实际控制人 无
(2)出资结构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别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3,030.30 | 1.00 |
| 2 |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 金(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00 | 33.00 |
| 3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 金股权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00 | 33.00 |
| 4 | 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 金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0.00 | 16.50 |
| 5 |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0.00 | 16.50 |
| 合计 | - | 303,030.30 | 100.00 |
(3)普通合伙人情况
| 公司名称 |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7年11月1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 地 |
重庆市北碚区云汉大道117号附182号 |
|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 P1069383 |
| 主营业务 | 股权投资管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联关系 |
(4)有限合伙人情况
①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公司名称 |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
| 成立时间 | 2016年8月18日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出资额 | 3,520,0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 地 |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1楼1101之一J75(仅 限办公用途)(JM) |
| 基金编号 | SR7453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 P1061032 |
| 主营业务 | 股权投资管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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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②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6年8月8日 |
| 注册资本 | 10,200,0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 地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 金中心504 |
| 主营业务 | 股权投资管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联关系 |
③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名称 | 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4年5月13日 |
| 注册资本 | 1,020,0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 地 |
重庆市北碚区云汉大道117号附339号 |
| 主营业务 | 股权投资管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联关系 |
④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名称 |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01年8月28日 |
| 注册资本 | 330,0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 地 |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6层 |
| 主营业务 | 实业投资、信息咨询,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联关系 |
2、东莞市三正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 公司名称 | 东莞市三正投资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14年4月30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 地 |
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三正半山酒店行政楼三楼 |
| 主营业务 | 三正金融的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无关联关 系 |
| 实际控制人 | 莫浩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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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广东三正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 | 90.00 |
| 2 | 东莞市三正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 |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3、东莞市科创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 公司名称 | 东莞市科创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14年12月5日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 地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5号1栋912室 |
| 主营业务 | 东莞科创的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业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无关 联关系 |
| 实际控制人 | 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0 |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4、重庆信见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 公司名称 | 重庆信见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成立时间 | 2019年12月17日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重庆信义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出资额 | 35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 地 |
重庆市北碚区云汉大道117号附586号 |
| 主营业务 | 重庆信见成的主营业务为投资,系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员工跟投平台,无需按照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 金备案手续,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无关联关系 |
| 实际控制人 | 王洪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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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资结构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别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重庆信义和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7.00 | 2.00 |
| 2 | 王洪朝 | 有限合伙人 | 105.00 | 30.00 |
| 3 | 王宇 | 有限合伙人 | 49.00 | 14.00 |
| 4 | 刘元名 | 有限合伙人 | 49.00 | 14.00 |
| 5 | 林巧利 | 有限合伙人 | 28.00 | 8.00 |
| 6 | 邓宏伟 | 有限合伙人 | 21.00 | 6.00 |
| 7 | 王凯迪 | 有限合伙人 | 21.00 | 6.00 |
| 8 | 罗意 | 有限合伙人 | 21.00 | 6.00 |
| 9 | 李日琛 | 有限合伙人 | 14.00 | 4.00 |
| 10 | 梁峻铭 | 有限合伙人 | 14.00 | 4.00 |
| 11 | 郁琼 | 有限合伙人 | 7.00 | 2.00 |
| 12 | 赵国萍 | 有限合伙人 | 7.00 | 2.00 |
| 13 | 樊丹丹 | 有限合伙人 | 7.00 | 2.00 |
| 合计 | - | 350.00 | 100.00 |
(3)普通合伙人情况
| 公司名称 | 重庆信义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7年8月22日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 地 |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
| 主营业务 | 企业管理咨询,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联关系 |
(六)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夏录荣(XIA LURONG)持 有发行人股东东莞盛荣 66.86%份额,为东莞盛荣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股东 杨国强持有发行人股东东莞聚麒 79.20%份额,为东莞聚麒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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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玲莉持有发行人股东东莞盛荣 1.46%的份额,蔡 玲莉与杨国强为夫妻关系;蔡水利持有发行人股东毅富和 24.50%的份额,蔡水 利系蔡玲莉的弟弟;发行人董事孙加洪持有发行人股东毅富和 54.75%的份额, 颜忠琼持有发行人股东东莞盛荣 0.81%的份额,孙加洪与颜忠琼为夫妻关系。重 庆信见成系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员工跟投平台。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 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 股或股东数量超过 200 人的情况
从 2005 年 12 月铭科有限成立至 2017 年 8 月铭科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夏 录荣(XIA LURONG)持有的铭科有限股权一直由其母亲朱士英代为持有,具体 情况如下:
1、股份代持形成原因
夏录荣(XIA LURONG)为新西兰国籍,且长年居住香港,考虑到办理工商 手续较为不便,公司成立至 2017 年 8 月,夏录荣(XIA LURONG)持有的铭科 有限 60%股权一直由朱士英代为持有。朱士英系夏录荣(XIA LURONG)的母 亲。
2、股份代持演变情况
从 2005 年 12 月铭科有限成立至 2017 年 8 月铭科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期 间铭科有限发生 2 次增资,夏录荣(XIA LURONG)认缴的增资均由朱士英代为 持有,持股比例保持 60%不变。
3、股份代持解除过程
2017 年 8 月 17 日,朱士英与夏录荣(XIA LURONG)签订了《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朱士英将其所持有的铭科有限 60%的股权转让给夏录荣(XIA LURONG)。2017 年 8 月,铭科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本次转让,其他股东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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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夏录荣(XIA LURONG)直接持有铭科有限 60% 的股权,至此股权代持行为完全解除。
4、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夏录荣(XIA LURONG)出具了《关于股权代持情况的声明及确认函》,确 认自 200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成立至 2017 年 8 月股权代持还原之前,夏录荣(XIA LURONG)一直持有公司 60%的股权,对公司享有一切实际的股东权利和股东 义务,所有涉及股东权利及义务的相关事宜,均系朱士英在夏录荣( XIA LURONG)的授权下代其行使。朱士英及夏录荣(XIA LURONG)就委托持股 事宜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及潜在纠纷;股权代持关系的形成、解除均系双方真实 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在股权代持期间及解除股权代持后,双方未曾因股权代持 及转让事宜与对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发生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因上述 股权代持及股权转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朱士英与夏录荣(XIA LURONG)建立的股权 代持关系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夏录荣(XIA LURONG)已确认该股权代持 关系已解除。双方不存在因该股权代持关系形成及解除而发生纠纷或潜在纠纷的 情况,亦不存在因股权代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截至 2017 年 8 月,朱士英与夏录荣(XIA LURONG)相关代持关系已全部解除,发 行人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形;上述情形不构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 法律障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 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 200 人的情况。
(十)关于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 号》相关要求,公司出具如下说明: 1、本公司之直接或间接股东(追溯至最终持有人),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直接或间接股东 里不存在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 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 单位离职的会管干部,在发行部或公众公司部借调累计满 12 个月并在借调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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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三年内离职的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的非会管干部,从会机关、派出机构、 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 内离职的非会管干部。
2、本公司之直接或间接股东(追溯至最终持有人)不存在以下不当入股的 情况:
①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②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③在入股禁止 期内入股;④作为不适格股东入股;⑤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
3、根据《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信息查询比对结果》,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股 东中,不存在上述禁止人员违规入股的情形。
(十一)私募投资基金股东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的 情况,与发行人供应商、客户及其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仅投资 发行人的私募投资基金股东
1、私募基金股东的投资方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为南方工业基金,除投 资发行人外,其截至2021年10月末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被投资企业名称 | 执行事务合伙人/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投资比例 |
|---|---|---|---|---|
| 1 | 重庆德茂一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方德茂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 |
66,100.00 | 38.5779% |
| 1.1 | 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琦 | 207,509.7592 | 5.10% |
| 2 | 嘉兴鑫联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南方建信投资有限 公司 |
6,001.00 | 24.9958% |
| 2.1 | 重庆梧桐车联科技有限公 司 |
钟翔平 | 40,858.25 | 11.89% |
| 3 | 河南镀邦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 |
李智超 | 58,712.1212 | 23.2258% |
| 4 | 北京亮道智能汽车技术有 限公司 |
剧学铭 | 658.797 | 6.9606% |
| 5 | 苏州雄立科技有限公司 | 姚劲松 | 2,408.0403 | 5.8754% |
| 6 | 航天新通科技有限公司 | 肖宏 | 190,000.00 | 5.8480% |
| 7 | 重庆物奇微电子有限公司 | 郑建生 | 4,676.2564 | 4.9990% |
| 8 | 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 有限公司 |
杨大勇 | 20,222.8178 | 1.7974% |
| 9 | 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 | 王翎翎 | 10,0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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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 ||||
|---|---|---|---|---|
| 10 | 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 | 程鹏 | 6,525.00 | 0.7663% |
-
2、不存在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的情况,与发行人供应商、客户及其股
-
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仅投资发行人的私募投资基金股东
(1)南方工业基金不存在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的情况
南方工业基金对外投资标的与发行人供应商、客户名单,南方工业基金对外 投资企业中不存在发行人的供应商和客户。
(2)南方工业基金与发行人供应商、客户及其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
系
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客户及其股东、董监高如下: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注册 资本 |
成立 日期 |
经营范围 | 股东构成 | 董监高 |
|---|---|---|---|---|---|---|
| 1 | 马瑞利株 式会社 |
马瑞利是总部位于日本的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业务范围 涵盖汽车零件、系统和组件,具体包括照明系统、动力总成系统、仪表盘等。 |
||||
| 2 | 海斯坦普 集团 |
海斯坦普总部设于西班牙,专注于汽车金属组件设计、开发和制造,目前业务遍布二十多 个国家和地区。主要产品包括白车身、底盘、结构件、模具等。 |
||||
| 3 | 广岛技术 株式会社 |
广岛技术成立于1958年,总部位于日本东京,主营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 品为汽车排气系统。 |
||||
| 4 | 唯特利国 际公司 |
唯特利成立于1925年,总部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在北美、加拿大、墨西哥、巴西、欧 洲等均由分支机构,是全球机械管道连接解方案的领先制造商。 |
||||
| 5 | 凌云工业 股份有限 公司 |
76,346.1517 万人民币 |
1995年4 月10日 |
生产和销售塑料燃气管道 系统、给水管道系统、供 热管道系统、大口径排水 管道系统及相关施工设备 和产品的设计、研制、开 发;纳米材料加工和应用; 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 机械加工产品及相关产品 的设计、开发。钢材、机 械设备、工装销售;自有 房屋出租、机械设备租赁; 小区物业管理;经营本企 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 本企业所需要的机械设 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 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及技术除外。 |
北方凌云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 (33.47%)、中 兵投资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12.77%)、宁 波宝盛大昌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 (2.21%)、长城 国融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1.72%)、 其他社会投资者 (5.51%) |
信虎峰、罗开全、 何瑜鹏、李松刚、 王悦、傅继军、 郑元武、马朝松、 王世宏、李久安、 孙玉峰、王玉珏、 王帅、黄亚、李 超、朱京良、肖 尔东 |
| 6 | 天纳克 | 天纳克总部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全球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主要产品为减震系统、 排气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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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理光工业 株式会社 |
理光成立于1936年,总部位于日本,为全球著名的办公设备制造商,业务遍布200多个国家 和地区,产品包括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
理光成立于1936年,总部位于日本,为全球著名的办公设备制造商,业务遍布200多个国家 和地区,产品包括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
理光成立于1936年,总部位于日本,为全球著名的办公设备制造商,业务遍布200多个国家 和地区,产品包括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
理光成立于1936年,总部位于日本,为全球著名的办公设备制造商,业务遍布200多个国家 和地区,产品包括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
理光成立于1936年,总部位于日本,为全球著名的办公设备制造商,业务遍布200多个国家 和地区,产品包括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
|---|---|---|---|---|---|---|
| 序号 | 供应商 名称 |
注册资本 | 成立 日期 |
经营范围 | 股东构成 | 董监高 |
| 1 | 美达王株 式会社 |
美达王于2003年由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与日商岩井株式会社的钢铁事业部分拆独立后组建而 成,在全球拥有100多处销售网点,主营钢铁金属产品的加工、制造和销售,董事长小林健, 总裁垣内威彦。 |
||||
| 2 | 中集宝创 (无锡)钢 铁加工有 限公司 |
6,499.9229万 人民币 |
2003年2 月28日 |
金属材料裁剪,制造加工 精密冲压部件、金属模具; 提供上述产品的配送(不 含运输)、技术咨询及技 术服务;自用仓库出租(不 含道路货物仓储);金属 材料(含钢材)、金属制 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 卖除外)、进出口业务。 |
注1 | 刘斌、高荣湘、 李东杰、高雪梅、 龚继武、杨琳、 宁家贝 |
| 3 | 广东志达 精密管业 制造有限 公司 |
10,640万人民 币 |
2011年 11月23 日 |
制造、销售:钢管、汽车 零部件、汽车配件、电缆 桥架、线管;销售:五金 杂品;批发:钢材材料; 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 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 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 出口。 |
广东志达钢管制 造有限公司 (69.06%) 佛山市顺德区德 洋恩普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20.00%)、 罗立新 (10.00%)、黎 彩虹(0.94%) |
邓耀扬、罗立新、 黎彩虹、何良 |
| 4 | 大连藤洋 钢材加工 有限公司 |
132,504.15万 日元 |
1993年5 月13日 |
金属制品加工、电子专用 设备配件加工、工模具加 工、金属制品、工模具加 工技术服务;钢板(卷材)、 硬质合金的国外采购,国 内批发。 |
伊藤忠丸红铁钢 株式会社(95%) 日本制铁株式会 社:(5%) |
小武卓见、近松 直人、安部健一、 清水恒太、今吉 雅纪、前川弥祐 |
| 5 | 中川新型 材料制造 (大连)有限 公司 |
524.8182万美 元 |
2005年8 月4日 |
汽车零部件及其隔热材 料、玻璃纤维、碳素纤维、 新型材料(863)制造(涉 及行政许可,凭许可证经 营)。汽车零部件、汽车 隔热及防热产品、消音产 品、模具及模具零部件的 批发业务。 |
日本中川产业株 式会社(100%) |
中川幸弘、中川 敬章、中川裕 茂、神田一良 |
| 6 | 东莞竹田 金属制品 有限公司 [注2] |
1,200万人民 币 |
2010年 11月5日 |
生产和销售金属制品零配 件、汽车零配件、精密五 金模具;从事上述产品同 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 务。 |
竹田工业(香港) 有限公司 (100%) |
孙加洪、杨凤、 蔡玲莉 |
| 7 | 广州金源 行金属有 限公司 |
1,000万美元 | 2004年9 月22日 |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 工;钢材批发;货物进出口 (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金 属制品批发;佣金代理。 |
雄狮投资有限公 司(100%) |
霍镜辉、霍千里、 霍策略、霍棉标 |
注 1:“中集宝创(无锡)钢铁加工有限公司”原名“无锡宝美锋金属加工配送有限公司”,原股东为“上 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35.00%)、“住友商事株式会社”(58.50%)、“上海住友商事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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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6.5%),2021 年 6 月 29 日,更名为“中集宝创(无锡)钢铁加工有限公司”,“住友商事株式会 社”、“上海住友商事有限公司”将公司 65%股权全部转让给“深圳中集同创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 2:东莞竹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注销。
注 3:无法查询到部分客户、供应商董监高公开信息
南方工业基金对外投资企业中不存在发行人的供应商和客户,其与发行人供
应商、客户及其股东、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利益关系。
(3)南方工业基金不属于仅投资发行人的私募基金股东
南方工业基金自2018年12月17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以来一直从事股权投资 业务,目前除发行人外同时投资其他10家企业,不属于仅投资发行人的私募基金 股东。
3、发行人其他外部股东的投资情况
(1)三正投资
截至2021年10月末,发行人股东三正投资除投资发行人外的其他对外投资情 况如下:
| 序号 | 被投资企业名称 | 执行事务合伙人/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投资比例 |
|---|---|---|---|---|
| 1 | 东莞市三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莫浩棠 | 333.00 | 100% |
| 2 | 东莞市智富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 莫浩松 | 50.00 | 100% |
| 3 | 东莞市百益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 莫浩松 | 50.00 | 100% |
| 4 | 东莞市益而康膳食管理有限公 司 |
莫永盛 | 100.00 | 90.00% |
| 5 | 东莞市三正水务有限公司 | 莫金进 | 500.00 | 80.00% |
| 6 | 深圳市辅晟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深圳辅晟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
10,000.00 | 48.00% |
| 7 | 广东安永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 | 卿安永 | 3,050.00 | 40.00% |
| 8 | 深圳辅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曾哲 | 3,000.00 | 40.00% |
| 9 | 深圳市前海速普得快开技术有 限公司 |
汤学军 | 500.00 | 12.00% |
| 10 | 东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苏胜傍 | 100,000.00 | 10.00% |
| 11 | 珠海金镒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珠海金镒衡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0,000.00 | 10.00% |
| 12 | 深圳一目科技有限公司 | 李智强 | 167.6246 | 6.77% |
| 13 | 东莞民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尹洪卫 | 1,000,000.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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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格陆博科技有限公司 刘兆勇 9,631.94443 4.1096%
三正投资对外投资企业中不存在发行人的供应商和客户,其与发行人供应 商、客户及其股东、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利益关系,不存在仅 投资发行人的情形。
(2)东莞科创
截至2021年10月末,发行人股东东莞科创除投资发行人外的其他对外投资情 况如下:
| 序号 | 被投资企业名称 | 执行事务合伙人/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投资比例 |
|---|---|---|---|---|
| 1 | 东莞鲸狮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上海鲸狮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 | 30.00% |
| 2 | 广东凌康科技有限公司 | 谭画 | 1,256.57 | 15.42% |
| 3 | 山东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张衍森 | 9,546.82 | 14.28% |
| 4 | 东莞市德尔能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
刘厚德 | 4,375.14 | 6.86% |
| 5 | 广东新秀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
文峰 | 6,000.00 | 2.22% |
| 6 | 东莞市科创资本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东莞市科创资本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 |
| 7 |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周述辉 | 9,172.92 | 1.00% |
| 8 | 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
王彩晓 | 7,812.50 | 1.00% |
| 9 |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
刘飞 | 6,060.61 | 0.50% |
| 10 | 广东烨嘉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南基学 | 10,750.00 | 1.95% |
| 11 | 广东尚鑫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
江敏 | 4,978.00 | 7.79% |
| 12 | 宁波睿鲸昱坤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鲸狮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5,310.00 | 25.25% |
东莞科创对外投资企业中不存在发行人的供应商和客户,其与发行人供应
商、客户及其股东、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利益关系,不存在仅 投资发行人的情形。
(3)重庆信见成
截至2021年10月末,发行人股东重庆信见成除投资发行人外的其他对外投资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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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被投资企业名称 | 执行事务合伙人/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投资比例 |
|---|---|---|---|---|
| 1 | 北京亮道智能汽车技术有 限公司 |
剧学铭 | 658.797 | 0.2319% |
| 2 | 苏州雄立科技有限公司 | 姚劲松 | 2,408.0403 | 0.1175% |
| 3 | 重庆物奇微电子有限公司 | 郑建生 | 4,676.2564 | 0.0950% |
重庆信见成对外投资企业中不存在发行人的供应商和客户,其与发行人供应 商、客户及其股东、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利益关系,不存在仅 投资发行人的情形。
(十二)发行人现有股东为适格股东,直接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其他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 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利益输送安排
1、发行人现有股东为适格股东
铭科精技现有股东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九、(一)本次发行前后 的股本情况”。
(1)自然人股东
铭科精技自然人股东2名,发行人现有登记在册的自然人股东具有完全民事 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且不属于:(1)现任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公务 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2)党 政机关在职干部;(3)现役军人;(4)行业部门和行政机构的领导干部、分管 该行业的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配偶或子女。
上述自然人股东均为适格股东。
(2)合伙企业及法人股东
毅富和、东莞盛荣、东莞聚麒、东莞众坤为铭科精技的员工持股平台,重庆 信见成是发行人股东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跟投平台, 东莞科创系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100.00%控股的东莞科技创新 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投资平台,三正投资系广东三正集团有限公司及东莞市 三正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投资公司,上述股东均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他人 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起设立基金、受托管理基金产品的情形,不属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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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 人,不需要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履行登记或备案程序。
上述股东的登记状态均为存续,且均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合伙人 会议或董事会决议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宣告破产、被政府部责令关闭的 情形,具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资格。
毅富和、东莞盛荣、东莞聚麒、东莞众坤、重庆信见成、三正投资及东莞科 创均为适格股东。
(3)私募基金股东
南方工业基金系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募集方 式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基金 编号为SEV458,备案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其基 金管理人为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手续,登记编号为P1069383,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
南方工业基金系适格股东。
2、直接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 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 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利益输送安排
(1)直接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 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 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利益输送安排
铭科精技直接间接股东与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之 间构成关联关系的亲属关系如下: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夏录荣(XIA LURONG)持有发行人股东东莞盛荣66.86% 的份额,为东莞盛荣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股东杨国强持有发行人股东东莞聚 麒79.20%的份额,为东莞聚麒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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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玲莉持有发行人股东东莞盛荣1.46%的份额,蔡玲莉与杨国强为夫妻关系;蔡 水利持有发行人股东毅富和24.50%的份额,蔡水利系蔡玲莉的弟弟;发行人董事 孙加洪持有发行人股东毅富和54.75%的份额,颜忠琼持有发行人股东东莞盛荣 0.81%的份额,孙加洪与颜忠琼为夫妻关系。
重庆信见成系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员工跟投平 台。
除上述亲属关系及关联关系外,直接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之间不 存在其他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利益输送安排,亦不存在 纠纷或潜在争议。
十、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册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 员工人数(人) | 1,605 | 1,342 | 1,453 |
(二)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 专业人员 | 人数(人) |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
|---|---|---|
| 销售人员 | 55 | 3.43% |
| 管理人员 | 268 | 16.70% |
| 研发人员 | 134 | 8.35% |
| 生产人员 | 1,148 | 71.53% |
| 合计 | 1,605 | 100.00% |
(三)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学历分布情况如下:
| 学历 | 人数(人) |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
|---|---|---|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45 | 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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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 人数(人) |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
|---|---|---|
| 大专学历 | 248 | 15.45% |
| 大专以下学历 | 1,212 | 75.51% |
| 合计 | 1,605 | 100.00% |
(四)员工年龄分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 年龄 | 人数(人) |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
|---|---|---|
| 51岁及以上 | 109 | 6.79% |
| 41-50 | 357 | 22.24% |
| 31-40 | 670 | 41.74% |
| 30岁及以下 | 469 | 29.22% |
| 合计 | 1,605 | 100.00% |
(五)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 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制定了必要的社会保障计 划,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具体标准执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
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人数情况如下:
单位:人
| 项目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应缴 人数 |
实缴 人数 |
缴纳 比例 |
应缴 人数 |
实缴 人数 |
缴纳 比例 |
应缴 人数 |
实缴 人数 |
缴纳 比例 |
|
| 养老保险 | 1,366 | 1,208 | 88.43% | 1,232 | 1,148 | 93.18% | 1,341 | 1,257 | 93.74% |
| 医疗保险 | 1,366 | 1,215 | 88.95% | 1,232 | 1,157 | 93.91% | 1,341 | 1,262 | 94.11% |
| 工伤保险 | 1,366 | 1,219 | 89.24% | 1,232 | 1,151 | 93.43% | 1,341 | 1,200 | 89.49% |
| 失业保险 | 1,366 | 1,205 | 88.21% | 1,232 | 1,145 | 92.94% | 1,341 | 1,254 | 93.51% |
| 生育保险 | 1,113 | 952 | 85.53% | 1,124 | 1,037 | 92.26% | 1,279 | 1,134 | 88.66% |
| 住房 公积金 |
1,366 | 1,138 | 83.31% | 1,232 | 1,018 | 82.63% | 1,341 | 1,116 | 8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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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应缴人数为应缴纳境内社保、公积金的人数。
2、2019 年起因重庆当地实行的政策已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故不计入应缴纳人数中 进行统计。
3、2020 年起因襄阳当地实行的政策已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故不计入应缴纳人数进 行统计。
4、2021 年起因浙江当地实行的政策已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故不计入应缴纳人数进 行统计。
因公司生产人员较多,流动性大,部分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意愿不强, 导致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规定为绝 大多数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总 体较高,所有险种的缴纳比例均在 90%左右,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在 80%以上。
(1)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总体较高,但仍 有少部分人员未缴纳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人数及差异情况如下:
| 年度 | 项目 | 应缴人数 | 实缴人数 | 差异人数 | 差异原因 |
|---|---|---|---|---|---|
| 2021年 末 |
养老保险 | 1,366 | 1,208 | 158 | 退休返聘未办理养老保险31 人;新员工入职未办理24人; 境外身份6人;自行缴纳93 人;未办理养老保险4 人 |
| 医疗保险 | 1,366 | 1,215 | 151 | 退休返聘未办理医疗保险28 人;新员工入职未办理24人; 境外身份6人;自行缴纳89 人;未办理医疗保险4 人 |
|
| 工伤保险 | 1,366 | 1,219 | 147 | 退休返聘未办理工伤保险23 人;新员工入职未办理24人; 境外身份6人;自行缴纳92 人;未办理工伤保险2 人 |
|
| 失业保险 | 1,366 | 1,205 | 161 | 退休返聘未办理失业保险33 人;新员工入职未办理24人; 境外身份6人;自行缴纳94 人;未办理失业保险4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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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保险 | 1,113 | 952 | 161 | 退休返聘未办理生育保险33 人;新员工入职未办理24人; 境外身份6人;自行缴纳94 人;未办理生育保险4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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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 | 1,366 | 1,138 | 228 | 退休返聘未办理公积金16 人;新员工入职未办理61人; 境外身份6人;自行缴纳61 人;未办理公积金84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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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末 |
养老保险 | 1,232 | 1,148 | 84 | 退休返聘未办理养老保险15 人;新员工入职未办理58人; 境外身份4 人;自行缴纳3 人;未办理养老保险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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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项目 | 应缴人数 | 实缴人数 | 差异人数 | 差异原因 |
|---|---|---|---|---|---|
| 医疗保险 | 1,232 | 1,157 | 75 | 退休返聘未办理医疗保险9 人;新员工入职未办理58人; 境外身份4 人;自行缴纳3 人;未办理医疗保险1 人 |
|
| 工伤保险 | 1,232 | 1,151 | 81 | 退休返聘未办理工伤保险10 人;新员工入职未办理58人; 境外身份4 人;自行缴纳3 人;未办理工伤保险6 人 |
|
| 失业保险 | 1,232 | 1,145 | 87 | 退休返聘未办理失业保险16 人;新员工入职未办理58人; 境外身份4 人;自行缴纳3 人;未办理失业保险6 人 |
|
| 生育保险 | 1,124 | 1,037 | 87 | 退休返聘未办理生育保险16 人;新员工入职未办理58人; 境外身份4 人;自行缴纳3 人;未办理生育保险6 人 |
|
| 住房公积金 | 1,232 | 1,018 | 214 | 退休返聘未办理公积金6人; 新员工入职未办理68人;境 外身份4人;自行缴纳2人; 未办理公积金134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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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末 |
养老保险 | 1,341 | 1,257 | 84 | 退休返聘未办理养老保险12 人;新员工入职未办理63人; 境外身份4人;未办理养老保 险5 人 |
| 医疗保险 | 1,341 | 1,262 | 79 | 退休返聘未办理医疗保险8 人;新员工入职未办理62人; 境外身份4人;未办理医疗保 险5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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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 | 1,341 | 1,200 | 141 | 退休返聘未办理工伤保险8 人;新员工入职未办理62人; 境外身份4人;未办理工伤保 险67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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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 | 1,341 | 1,254 | 87 | 退休返聘未办理失业保险14 人;新员工入职未办理62人; 境外身份4人;未办理失业保 险7 人 |
|
| 生育保险 | 1,279 | 1,134 | 145 | 退休返聘未办理生育保险14 人;新员工入职未办理47人; 境外身份4人;未办理生育保 险80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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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 | 1,341 | 1,116 | 225 | 退休返聘未办理公积金7人; 新员工入职未办理公积金85 人;境外身份4人;自行缴纳 10人;未办理社保公积金119 人 |
发行人存在少数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原因如下:(1) 退休返聘人员不属于强制参保人员,根据各自需求可选择性缴纳;(2)部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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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超过当月缴纳申报时点新入职或未及时补足申报文件;(3)外籍身份的人员 对缴存社保、公积金的意愿不强,自愿放弃缴纳;(4)员工在户籍地或保留在 原工作单位自行缴纳,无需再进行重复缴纳;(5)因公司生产人员较多,且流 动性大,部分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意愿不强,故放弃缴纳。
(2)如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以及如足额缴纳对 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社保未缴金额 | 110.34 | 24.79 | 84.61 |
| 住房公积金未缴金额 | 35.46 | 38.95 | 55.42 |
| 合计未缴金额 | 145.80 | 63.74 | 140.03 |
| 利润总额 | 10,918.90 | 12,743.95 | 10,679.01 |
| 应缴未缴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1.34% | 0.50% | 1.31% |
注:2020 年 2-6 月因疫情影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司部分均无需缴纳, 医疗保险减半缴纳;2020 年 7-12 月社保减免政策延期,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 司部分继续无需缴纳,医疗保险按照减免政策前的比例缴纳。
经测算,报告期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测算金额对发行人净利 润不构成重大影响,如足额缴纳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录荣(XIA LURONG)承诺: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来被有 权机构追缴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用或因此受到任 何处罚、损失,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必须先行支 付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本人将及时向公司及其子公司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公司 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3、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性
发行人应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的主体向各地主管社会保障部门及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了报告期内合规证明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 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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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1)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不符合社保、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但均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处罚证明
发行人应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的主体向各地主管社会保障部门及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了报告期内合规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 企业 名称 |
社保开具情况 | 公积金开具情况 |
|---|---|---|
| 铭科 精技 |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证明文 件,铭科精技在报告期内无因违反社会保险法 律、法规或者规章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文件,铭科精 技于2018年6月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存在住房公 积金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 大连 茂盛 |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证 明文件,大连茂盛报告期内遵守国家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没 有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形和受到行 政处罚的记录。 |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文件,大连茂 盛报告期内没有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而受到行 政处罚的记录。 |
| 重庆 铭科 |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证 明文件,重庆铭科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劳 动保障法律法规而被立案查处的情况。 |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文件,重庆铭 科按照相关规定于2018年10月起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 金,缴至2021年12月。(最新证明开具时间2022年1 月) |
| 上海 颀硕 |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文 件,上海颀硕在报告期内正常缴费,无欠款记 录。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文件,上海颀硕按 照相关规定于2014年12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账户 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未有行政处罚记录。 |
| 上海 盛安 |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文 件,上海盛安在报告期内正常缴费,无欠款记 录。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文件,上海盛安按 照相关规定于2014年11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账户 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未有行政处罚记录。 |
| 苏州 盛安 |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证明文件,报告期内苏州盛安认真遵循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 育保险和住房保障等社会保障内容,无拖欠情况;未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公积 金)的原因而受到行政处罚 |
|
| 武汉 铭科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社会保险管理处 出具了证明文件,武汉铭科在报告期内无因违 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而被行政处罚 的记录。 |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理处)出具了证明 文件,武汉铭科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 理有关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记录。 |
| 浙江 盛安 |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证明文 件,浙江盛安不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劳动用工、社 会保险等方面的纠纷或争议引发的冲裁案件。 |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海盐分中心出具了证 明文件,浙江盛安报告期内未存在因违反有关住房公 积金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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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 名称 |
社保开具情况 | 公积金开具情况 |
|---|---|---|
| 广州 增田 |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证 明文件,在报告期内未收到有关广州增田的社 保投诉事项和仲裁申请,也无因违反劳动保障 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文件,广州增 田按照相关规定于2018年6月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报 告期内未曾受到管理中心的行政处罚 |
| 东莞 竹盛 |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证明文 件,东莞竹盛在报告期内无因违反社会保险法 律、法规或者规章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文件,东莞竹 盛于2018年7月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存在住房公 积金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 襄阳 铭科 |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证明文 件,报告期内襄阳铭科无欠费记录,其缴纳社 会保险的比例符合国家及襄阳市的政策要求。 |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了证明文件,襄阳铭科报 告期内不存在欠缴、漏缴、拖欠住房公积金或其他违 反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行为,不存在被调查、追缴、处罚的情形, 没有住房公积金有关的争议,未收到过任何针对襄阳 铭科的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的投诉。 |
注:1、清远铭科未实际经营,故无需开具社保、公积金合规证明。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不符合社保、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但均已 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处罚证明。
综上,发行人各种险种的缴纳比例均在 90%左右,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提升至 80%左右,整体缴纳比例较高。虽然存在不符合社保、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但均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处罚证明,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 相关承诺,所以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六)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因客户集中交货需要,发行人可能产生短期用工需求,劳务派遣为发行人用 工的一种必要补充。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 员工人数(人) | 1,605 | 1,342 | 1,453 |
| 劳务派遣人数(人) | 127 | 146 | 180 |
|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 7.33% | 9.81% | 11.02% |
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劳务派遣人数/(员工人数+劳务派遣人数)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较强的岗位,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作为其用工的补充方式。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 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 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发行人报告期内除 2019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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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021 年 6 月外,其他各期间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比例均保持在 10%以内。
发行人 2019 年 12 月的劳务派遣人数比例超过了 10%,系子公司武汉铭科当 期增加了较多的劳务派遣工所致。2019 年下半年武汉铭科的订单量增长较快, 工厂所处的地理位置离武汉密集的工业区较远,自主招工困难,公司临时增加劳 务派遣用工来应对人员短缺的情况。
1、发行人仍然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分别为 180 人、146 人和 127 人,占 发行人用工总量的比例分别为 11.02%、9.81%和 7.33%,公司仍然存在使用劳务 派遣的方式满足短期用工需求的情形。
2、发行人 2021 年 6 月末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及占比上升的原因
(1)发行人新项目的订单自 2021 年开始大幅增长,导致短期内人员短缺
发行人 2021 年 6 月末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增加,系公司当期新项目增加了较 多的订单所导致。2021 年 1-6 月,客户小鹏汽车的订单量增长较快,该部分当期 产生销售收入累计 132.44 万元,较 2020 年增长 138.61%;客户唯特利 2020 年的 销售收入为 2,639.32 万元,2021 年 1-6 月的销售收入为 2,503.19 万元,2021 年 上半年的收入已与 2020 年全年基本上持平,增长较快。新增加的订单会导致生 产人员短缺,短期内公司自主招工困难,以及小鹏汽车、唯特利的新产品大部分 生产环节需人工完成等因素影响下,公司临时增加劳务派遣用工来应对人员短缺 的情况,导致 2021 年 6 月末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超过 10%。
(2)发行人 2021 年 1-5 月的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的劳务 派遣用工情况正在持续规范中,6 月末因订单量不断增加后,公司为了满足生产 经营在当月临时增加了劳务派遣的数量
发行人 2021 年 1-5 月的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05/31 | 2021/04/30 | 2021/03/31 | 2021/02/28 | 2021/01/31 |
|---|---|---|---|---|---|
| 员工人数(人) | 1,389 | 1,375 | 1,447 | 1,389 | 1,330 |
| 劳务派遣人数(人) | 133 | 102 | 97 | 96 | 85 |
|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 8.74% | 6.91% | 6.28% | 6.46% | 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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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2021 年 1-5 月的劳务派遣的比例严格控制在 10%以内,符合相关规 定。公司的劳务派遣用工情况正在持续规范。6 月末因订单量不断增加,公司为 了满足生产经营在当月临时增加了劳务派遣用工的数量。
(3)发行人主要用工区域近年来一直存在“招工难”的状况,造成公司自 行招聘无法填补岗位缺口
发行人主要用工区域为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上述区域近年来一直 存在“招工难”的状况,大部分农民工选择留在家乡就业,城市的务工人员数量 逐步减少,造成公司自行招聘已无法填补岗位缺口。
(4)针对 2021 年 6 月末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再次超出 10%的情况,发行人高 度重视,并启动了整改规范工作,截至 2021 年 9 月已整改完成
针对 2021 年 6 月末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再次超出 10%的情况,发行人高度重 视,并启动了整改规范工作,包括增加自动化设备、加大自主招工力度增加合同 制员工的数量,尽快降低劳务派遣用工的比例。
发行人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已于 2021 年 9 月末下降至 10%以内。发行人 2021 年 7-12 月的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12/31 | 2021/11/30 | 2021/10/31 | 2021/09/30 | 2021/08/31 | 2021/07/31 |
|---|---|---|---|---|---|---|
| 员工人数(人) | 1,605 | 1,546 | 1,511 | 1,440 | 1,403 | 1,446 |
| 劳务派遣人数(人) | 127 | 74 | 101 | 135 | 156 | 200 |
|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 7.33% | 4.57% | 6.27% | 8.57% | 10.01% | 12.15% |
3、发行人的劳务派遣用工符合相关规定
(1)发行人报告期内虽然存在劳务派遣用工超过 10%的情形,但劳务派遣 用工主体均已取得无违规证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劳务派遣用工主体主要为大连茂盛、铭科精技(母公司)、 东莞竹盛、广州增田、苏州盛安、武汉铭科、浙江盛安、上海盛安。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分别开具了无违规证明,证明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因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对于 2021 年 7 月至 8 月仍存在劳务派遣人数超过规定比例的生产主体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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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盛、铭科精技(母公司)、东莞竹盛、广州增田、浙江盛安,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1 月取得上述主体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无违规证明,证明前述 主体在上述时间段内未因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XIA LURONG)承诺如下:若公司及其 子公司因劳务派遣用工不合规,而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或受到其他损 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承受的损失,并不 要求公司支付任何形式的对价。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仍然存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形,虽然存在不符合 劳务派遣用工相关规定的情形,但均已取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 明,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承诺,因此该情形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 律障碍。
(七)劳务外包用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劳务外包情形,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劳务外包为子公司 武汉铭科将部分成品装配工序予以劳务外包。劳务外包金额较小且占营业成本比 例较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劳务外包金额 | 240.85 | 202.89 | - |
| 营业成本 | 61,454.34 | 49,590.33 | - |
| 劳务外包金额占营业成 本的比例 |
0.39% | 0.41% | - |
1、劳务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合法合规性
发行人合作的劳务外包公司为江西连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 连横”),江西连横为独立经营的实体,从事上述业务无需具备特定的专业资质。 发行人与江西连横合作,主要因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多年从事劳务相关业务,其 员工对相关的劳务内容较为熟悉。
2、劳务公司是否专门或主要为发行人服务
发行人业务占江西连横的比例低于 10%,不是专门或主要为发行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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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务费用的定价原则
公司根据生产中该部分工序的用工数据合理估算出拟外包劳务的工作量,并 依照当地相应岗位的薪酬水平估算劳务费用的金额,与劳务外包公司协商后确定 劳务费用价格,公司最终根据实际完成产量向劳务公司按月支付费用。
(八)薪酬制度及员工薪酬情况
为鼓励员工,积极提高工作技能及综合素养,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保 障员工利益,公司建立了规范的薪酬分配机制,制定了《工资管理制度》、《加 班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作为各项薪资及奖金核发的依据。其中员工的薪酬由 底薪、加班费、职务或岗位津贴、奖金组成。
1、发行人各级别员工(董监高、中层员工、普通员工)、劳务派遣员工收 入水平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人均薪酬)比较情况
发行人董监高、中层员工、普通员工、劳务派遣员工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人 均薪酬)比较情况如下:
| 主体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 铭科 精技 |
普通员工平均薪酬(万元/人) | 8.75 | 8.50 | 8.74 |
| 中层员工平均薪酬(万元/人) | 18.01 | 17.39 | 17.74 | |
| 高层员工(董监高)平均薪酬 (万元/人) |
61.57 | 71.68 | 77.38 | |
| 劳务派遣员工平均薪酬(万元/人) | 7.75 | 7.55 | 7.28 | |
| 东莞市人均工资水平(万元/人) | 尚未公布 | 6.99 | 6.37 | |
| 大连市人均工资水平(万元/人) | 尚未公布 | 5.37 | 4.99 |
-
注:1、发行人用工区域主要集中在东莞、大连。
-
2、东莞市人均工资水平的数据来源为东莞市统计局;大连市人均工资水平的数据来源
-
为大连市统计局。
-
3、劳务派遣为临时性岗位,流动性较大,大部分人员在岗时间未满一个月,按月平均
-
工资年化后较低。故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普通员工的工作时长,同时假设工作满一年进行测算。
(1)发行人各级别员工的人均薪酬总体保持平稳
报告期内,发行人高层员工的平均薪酬分别为77.38万元、71.68万元和61.57 万元。2020年高层员工人均薪酬有所下降,是因为当期公司进行了股改,为了保 证公司治理的完整性,增强管理能力,科学合理地增加了部分高层岗位。2021 年高层员工人均薪酬下降,是因为受到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利润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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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指标没有达到预期,降低了高层员工年终奖的金额。2020年中层员工平均薪 酬有所下降,原因为国家减免疫情期间的部分社会保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中层、普通员工的人均薪酬总体保持平稳,无较大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别员工收入水平高于主要用工所在地社会平均水平,具 有一定的竞争力。
(2)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与正式员工差异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派遣员工年度人均薪酬分别为7.28万元、7.55万元和 7.75万元。劳务派遣员工的年度人均薪酬较低,主要是因为劳务派遣为临时性岗 位,流动性较大,大部分人员在岗时间未满一个月,按月平均工资年化后较低。 故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普通员工的工作时长,同时假设工作满一年进行测算。如折 算为小时工资进行比较,发行人报告期内劳务派遣人员的小时薪酬(元/人)分 别为21.09元、21.86元和22.44元,签订正式合同的生产人员的小时薪酬(元/人) 分别为24.89元、23.39元和25.18元,劳务派遣用工的薪酬与正式员工差异较小。
(3)发行人各级别人均薪酬水平整体高于当地平均薪酬水平
发行人各级别员工人均薪酬整体高于公司主要用工所在地的平均工资水平, 发行人薪酬具有一定竞争力;劳务派遣员工人均薪酬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差异 较小。未来,公司将在参考当地同类企业工资水平、国内物价指数、就业市场环 境、行业发展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形成对优秀人才有 吸引力、在市场上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和薪酬水平,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
| 主体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 铭科 精技 |
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11.01 | 9.48 | 10.56 |
| 管理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11.93 | 11.00 | 10.28 | |
| 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12.74 | 12.12 | 13.76 | |
| 生产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8.70 | 8.08 | 8.60 | |
| 东莞市人均工资水平(万元/人) | 尚未公布 | 6.99 | 6.37 | |
| 大连市人均工资水平(万元/人) | 尚未公布 | 5.37 | 4.99 |
注:1、发行人用工区域主要集中在东莞、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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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莞市人均工资水平的数据来源为东莞市统计局;大连市人均工资水平的数据来源 为大连市统计局。
(1)销售人员年度人均薪酬与公司经营情况契合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分别为506.99万元、559.24万元、671.34 万元,年度人均薪酬分别为10.56万元、9.48万元和11.01万元。随着公司经营业 绩的增长,销售人员的年度人均薪酬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 子公司武汉铭科、襄阳铭科将2-3月的人工成本转入管理费用—停工损失,其他 子公司受疫情影响,绩效均有所下降,同时国家减免疫情期间的部分社会保险, 以上因素导致2020年度销售人员的年度人均薪酬有所下降。2021年,随着疫情影 响减少,销售人员的人均薪酬回到正常水平。总体上销售人员的年度人均薪酬变 动情况与公司经营情况一致。
(2)管理人员年度人均薪酬逐年稳步上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分别为 3,084.94 万元和 3,068.76 万元和 3,411.49 万元,年度人均薪酬分别为 10.28 万元、11.00 万元和 11.93 万元。 2019 年至 2021 年,发行人管理人员年度人均薪酬逐年稳步上升。
(3)研发人员年度人均薪酬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分别为1,899.25万元、1,938.96万元和 2,126.87万元,年度人均薪酬分别为13.76万元、12.12万元和12.74万元。报告期 内,发行人研发人员年度人均薪酬基本保持稳定,2020年各个主体均受疫情影响, 绩效有所下降,同时国家减免疫情期间的部分社会保险,以上因素导致2020年度 研发人员的年度人均薪酬有所下降。2021年,疫情影响减少,研发人员的年度人 均薪酬也随之提升。
(4)生产人员年度人均薪酬除 2020 年下降外,其他期间保持稳定
①疫情影响下政府出台社保减免政策,2020年发行人享受的生产人员三项保 险减免额为443.18万元
因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先后发布《关于阶段性 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关于延长阶段性减 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分【2020】49号),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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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方政策亦出具相应的减免实施细则。根据减免政策的规定,发行人各境内主 体享受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免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 费部分。以母公司铭科精技2019年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计算,三项保险单位月人均缴费为478元。结合2020年发行人平均生产人员995 人,养老保险缴纳率93.18%计算,发行人2020年享受的生产人员三项保险减免额 为443.18万元。
②发行人位于武汉及襄阳的子公司疫情停工期间直接人工薪酬计入管理费 — 用 停工损失科目,计入生产成本的员工薪酬减少
新冠疫情发生后,发行人位于湖北的子公司武汉铭科、襄阳铭科2020年2月 — 处于全停工状态。会计处理中,将疫情停工期间发生的员工薪酬计入管理费用 停工损失科目。2020年发行人生产人员酬薪转入管理费用—停工损失科目的金额 为45.30万元。
剔除保险减免及停工期间生产人员薪酬转入管理费用因素影响后,发行人 2020年金属结构件成本构成中,直接人工占比为11.64%,与往年接近。报告期内, 公司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高于主要用工所在地社会平均水平,具有一定的竞争 力。
3、员工收入大致范围
为了完善工资管理制度,规范和统一薪酬标准,公司对主要岗位、级别的薪 酬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公司制定的收入标准如下:
单位:元/月
| 单位:元/月 | |||
|---|---|---|---|
| 岗位类型 | 高级职级 | 中等职级 | 普通职级 |
| 行政人员 | 9,500-12,000 | 6,100-9,000 | 3,900-5,800 |
| 财务人员 | 9,700-19,000 | 6,100-9,300 | 3,600-5,800 |
| 销售、业务人员 | 9,800-15,000 | 6,700-9,500 | 3,600-6,500 |
| 研发、设计人员 | 9,100-21,000 | 5,800-10,000 | 3,500-6,000 |
| 生产、车间人员 | 4,100-15,000 | 2,600-8,300 | 1,700-5,400 |
| 管理决策人员 | 25,000-130,000 | - | 8,000-36,000 |
注:1、管理决策人员包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助理; 2、管理决策人员仅能划分普通职级和高级职级,不存在中等职级。普通职级包含总经 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助理、监事;高级职级包含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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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
3、上述金额为底薪,不包含奖金、绩效等,实发工资会按照个人贡献计入相应的奖金。
发行人对主要岗位、级别薪酬制定的标准,整体范围高于公司主要用工所在 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发行人薪酬具有一定竞争力。未来,公司将在参考当地 同类企业工资水平、国内物价指数、就业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情况等因素的基础 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形成对优秀人才有吸引力、在市场上有竞争力的薪 酬制度和薪酬水平,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4、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未来,公司将在参考当地同类企业工资水平、国内物价指数、就业市场环境、 行业发展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形成对优秀人才有吸引 力、在市场上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和薪酬水平,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预 计公司的薪酬水平将保持平稳的趋势。
5、与财务报表中相关项目的配比情况: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与应付职工薪酬变动额、期间费用和成本等明细科目相匹配
- 发行人财务报表及科目明细中与职工薪酬相关的科目包括销售费用 职工薪 - - 酬、管理费用 职工薪酬、研发费用 职工薪酬、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 付的现金流等科目,各科目配比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生产成本”列支的薪酬 (含成本计算中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 用中归集的人工) |
10,321.51 | 8,041.68 | 9,882.52 |
|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 671.34 | 559.24 | 506.99 |
|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 3,411.49 | 3,068.76 | 3,084.94 |
| 研发费用-职工薪酬 | 2,126.87 | 1,938.96 | 1,899.25 |
|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变动金额 (期初-期末) |
-4.16 | 2.41 | -0.26 |
| “应付职工薪酬”变动金额 (期初-期末) |
210.46 | -72.1 | -322.84 |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6.87 | 56.64 | -64.31 |
| 合计 | 16,730.64 | 13,595.59 | 14,986.29 |
| 现金流量表“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 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流”科目 |
16,730.64 | 13,595.59 | 14,98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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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配比,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应付职 工薪酬变动额、期间费用和成本等明细科目相匹配。
十一、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 锁定承诺”。
(二)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二)持股 5%以上股东的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三)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约束措施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三)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 的预案及约束措施”。
(四)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时回购股份及 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四)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时回购股份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五)摊薄即期收益填补措施及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五)摊薄即期收益填补措 施及承诺”。
(六)利润分配政策及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
(七)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六)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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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的约束措施”。
(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十、(五)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二)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
(十)关于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六、减少及规范 关联交易的承诺”。
(十一)关于公司土地、房屋瑕疵情况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 资产”。
(十二)关于无违规担保与资金占用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XIA LURONG)承诺:本人承诺将严格 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违 反规定决策程序向本人提供担保。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违规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 金的情况;且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 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 供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活动;4、 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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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2 月 5 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的要 求,发行人对股东信息披露出具了专项承诺: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共有 10 名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发 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 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 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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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优秀的 模具设计开发能力、模具制造技术和精密冲压技术,主要为汽车、办公设备、电 子产品及建筑消防等行业客户提供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
模具被称为“工业之母”,在发行人的业务中主要用于制造金属结构件,其 技术水平决定了金属结构件的生产良率、生产效率、材料利用率。经过长期的积 累,公司模具开发能力得到了行业协会及行业内主要客户的高度认可,并先后获 得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骨干模具企业”、“中国模具出口重点企业” 荣誉称号,以及全球主要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马瑞利、广岛技术、海斯坦普等 颁发的“优秀供应商”、“最佳协作奖”等荣誉。
以优秀的模具设计能力为核心,公司使用模具生产金属结构件,为客户提供 从金属结构件工艺设计、模具设计开发、模具制造,到金属结构件生产销售的一 体化服务,更高效地响应客户需求。
凭借过硬的设计开发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获得了 行业内知名客户的高度认可。在汽车领域,公司主要客户为马瑞利、广岛技术、 海斯坦普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产品广泛应用于日产、马自达、沃 尔沃、福特、宝马、丰田等汽车品牌;在汽车领域之外,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理 光、京瓷、松下、三菱、唯特利等全球知名品牌。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
1、模具
模具是公司业务的核心,是金属结构件业务的基础。模具性能直接决定了金 属结构件生产的良率、效率、材料利用率。公司模具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此外 亦有少部分应用于汽车之外的办公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消防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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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务形式划分,公司模具业务可划分为生产模业务和商品模业务。生产模 是指应客户要求设计开发模具,模具检测合格后留置于公司金属结构件车间,用 于客户金属结构件的生产;商品模是指应客户要求设计开发模具,模具完工后运 离公司,用于客户独立的金属结构件生产。
从模具技术特点划分,公司设计开发的模具可划分为顺送模、多工位模、单 工位模,顺送模、多工位模的生产效率通常较单工位模生产效率更高。具体如下:
| 模具类型 | 模具说明 | 模具图例和工作原理 |
|---|---|---|
| 顺送模 | 由传送带推送料带,具有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位, 在压力机的一次行程中, 在不同的工位上逐次完 成两道或两道以上冲压 工序的模具。 |
|
| 多工位模 | 依靠机械手在不同工位 之间传送工件。实现多个 冲压工序在一台压力机 上自动冲压的模具。 |
|
| 单工位模 | 在压力机的一次行程中, 只完成一道冲压工序的 模具。 |
2、金属结构件
基于优秀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模具制造技术和精密冲压技术,公司使用模 具生产金属结构件。相对模具产品,金属结构件收入规模大,因此具有“业绩放 大器”的作用。按产品应用领域不同,公司金属结构件产品可划分为汽车金属结 构件及其他金属结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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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金属结构件
汽车金属结构件主要应用于汽车生产,主要应用于仪表盘、排气管、底盘、
刹车系统、车门、空调等部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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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金属结构件
公司金属结构件产品除应用于汽车外,在办公设备、电子产品、消防、建筑 家居等领域有广泛应用,具体如下:
==> picture [395 x 27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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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业务包括金属结构件和模具两部分,金属结构件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版),公司汽车金 属结构件业务,属于“C36 汽车制造业”;模具业务属于“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汽 车金属结构件业务属于“C36 汽车制造业”中的“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行业;模具制造业务属于“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C3525 模具制造”行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 业自律性组织为中国模具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上述部门及组织主要职 责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 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 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 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 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 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 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空间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 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 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 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 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 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财政政策、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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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土地政策等。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开展调查研究,根据授权开展行业信息统计、分析行业 现状,研究行业发展方向、战略和政策目标,为会员、行业企业、政府部门和社 会提供信息服务;开展行业产品生产、价格、税收、资金、信贷等情况的调查研 究,进行国内外模具市场的调查预测,研究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向政府 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协会以反映行业愿望与要求、为政府和行业提供双向服 务为宗旨,以政策研究、信息服务、标准制定、贸易协调、行业自律、会展服务、 国际交流、行业培训等为主要职能,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 搭建平台等方面的作用。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及工信部等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 件,大力支持我国模具行业和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1)模具行业
| 序号 | 政策名称 | 颁布单位 | 颁布时间 | 相关内容 |
|---|---|---|---|---|
| 1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 目录(2020年版)》 |
发改委、商 务部 |
2020年 7月 |
专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模具 (铜、铝、钛、锆的管、棒、型材 挤压模具)设计、制造;汽车车身 外覆盖件冲压模具,汽车仪表板、 保险杠等大型注塑模具,汽车夹 具、检具设计、制造;精密模具(冲 压模具精度高于0.02毫米、型腔模 具精度高于0.05毫米)设计、制造 等。 |
| 2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年本)》 |
国家发展改 革委 |
2019年 10月 |
明确鼓励以下行业发展:大型模 具、精密模具、多工位自动深拉伸 模具、多工位自动精冲模具。 |
| 3 |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 规定》 |
国家发展改 革委 |
2018年 12月 |
聚焦汽车产业发展重点,加快推进 UR、智能汽车、节能汽车及关键 零部件,先进制造装备,动力电池 回收利用技术、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
| 4 | 《模具行业“十三 五”规划》 |
中国模具工 业协会 |
2016年 11月 |
提出重点发展大型及精密多工位 级进模具,包括汽车和办公设备等 大型多工位级进模及高速运行的 长寿命精密多工位级进模。 |
| 5 |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发展规划(2016- |
工信部 | 2016年 10月 |
推广个性化定制,支持发展面向中 小企业的工业设计、模具开发和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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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政策名称 | 颁布单位 | 颁布时间 | 相关内容 |
|---|---|---|---|---|
| 2020年) | 品定制等在线服务。 | |||
| 6 | 《鼓励进口技术和产 品目录(2016年版) 》 |
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等三部委 |
2016年 9月 |
鼓励进口的先进技术包括:大型 (下底板半周长度冲压 模>2500mm,下底板半周长度型腔 模>1400mm)、精密(冲压模精度 ≤0.02mm、型腔模精度≤0.05mm) 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 |
(2)汽车零部件行业
| 序号 | 政策名称 | 颁布单位 | 颁布 时间 |
相关内容 |
|---|---|---|---|---|
| 1 | 《新能源汽车 产业规划 (2021-2035)》 |
工信部 | 2020年 10月 |
《规划》提出新能源车战略发展方向,提 高技术创新能力,整车与零部件技术创新 并重,强化关键共性技术供给。突破关键 零部件技术,加强零部件及系统开发;鼓 励整车及零部件等领域企业加强联动,扩 大规模化生产,形成产业生态;健全安全 运行保障体系,开展整车、零部件安全技 术研究;提高电动车的市场占有率。 |
| 2 | 《鼓励外商投 资产业目录 (2020年版)》 |
发改委、商 务部 |
2020年 7月 |
汽车制造业: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 技术研发;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 术研发; 金属制品业:汽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 研发、制造(专用铝板、铝镁合金材料等) |
| 3 | 《关于稳定和 扩大汽车消费 若干措施的通 知》 |
发改委、科 技部等11 部门 |
2020年 4月 |
通知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完 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快 淘汰报废老旧柴油火车,采用“以奖代 补”支持地区实现淘汰任务;畅通二手车 流通交易;鼓励发展汽车消费金融等。 |
| 4 | 《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
国家发展改 革委 |
2019年 10月 |
明确鼓励以下细分行业及领域发展:汽车 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智 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高效 车用内燃机研发能力建设;智能汽车关键 零部件及技术。 |
| 5 | 《汽车产业投 资管理规定》 |
国家发展改 革委 |
2018年 12月 |
聚焦汽车产业发展重点,加快推进新能源 汽车、智能汽车、节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 先进制造装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 化。 |
| 6 | 《汽车产业中 长期发展规划》 |
工业和信息 化部、国家 发展改革 委、科技部 |
2017年 4月 |
明确提出要引导创新主体协同攻关整车及 零部件系统集成、动力总成、轻量化、先 进汽车电子、自动驾驶系统、关键零部件 模块化开发制造、核心芯片及车载操作系 统等关键核心技术,增加基础、共性技术 的有效供给。支持优势特色零部件企业做 强做大,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领 军企业。针对产业短板,支持优势企业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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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政策名称 | 颁布单位 | 颁布 时间 |
相关内容 |
|---|---|---|---|---|
| 展政产学研用联合攻关,重点突破动力电 池、车用传感器、车载芯片、电控系统、 轻量化材料等工程化、产业化瓶颈,鼓励 发展模块化供货等先进模式以及高附加 值、知识密集型等高端零部件。 |
||||
| 7 | 《汽车零部件 的统一编码与 标识》 |
国家标准委 | 2015年 9月 |
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统一编码的原则、 数据结构、符号表示方法及其位置的一般 原则;适用于汽车零部件统一编码和标识 的编制以及零部件的信息采集、数据交换。 对规范零部件市场、提高企业管理效率、 降低运营成本提供了技术手段。 |
| 8 | 《中国制造 2025》 |
国务院 | 2015年 5月 |
继续支持电动车、燃料电池车等新能源汽 车的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 能化的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 机、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汽 车材料、智能控制、自动驾驶等核心技术 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 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制造体系和创新体 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与国 际先进水平接轨。 |
(2)行业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汽车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产业链条长、关联度广、全球化程度高。 汽车产业的发展是体现国家竞争力的标志性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 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上述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模具制造业、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 的政策,鼓励行业内企业提高研发投入、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形成从关键零部件 到整车的完整工业制造体系和供应链体系。上述产业政策为行业内企业的发展营 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优势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二)行业发展概况及趋势
1、模具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1)模具是制造业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艺装备
模具是用来制作成型产品的工具,是制造业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艺装备。使 用模具进行规模生产,在大幅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可以保持较 高的产品加工精度和产品一致性。目前,汽车、办公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 建筑消防等行业中众多零部件均使用模具成型。模具的设计和制造水平直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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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所生产零部件的生产良率、生产效率、材料利用率。
(2)模具行业分类
按模具成型工艺分类,可将模具划分为冲压模具、塑料模具、铸造模具等。 公司生产销售的模具属于冲压模具。各主要类别模具区别如下:
| 项目 | 冲压模具 | 塑料模具 | 铸造模具 |
|---|---|---|---|
| 成型工艺 | 金属材料冲压成型 | 吹塑、注塑、压塑、吸塑成型 | 金属浇铸成型 |
| 加工材料 | 金属板材 | 熔融塑料 | 熔融金属 |
| 加工方法 | 通过模具冲压使金属板 材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 而获得成品零件 |
通过高压将受热融化的材料 射入模腔,经冷却固化得到成 品 |
将金属熔炼成符合 一定要求的液体并 浇进铸型里,经冷却 凝固、清整处理后得 到预定形状、尺寸和 性能的铸件 |
| 加工成品 | 金属结构件 | 吹塑件、注塑件 | 金属铸件 |
| 应用领域 | 汽车车身、办公设备、 电子产品、消防、建筑 家居等结构支撑件 |
汽车内外饰、仪器仪表、家用 电器等 |
汽车发动机、轮毂等 零部件 |
根据智研咨询的数据,2019 年我国模具销售额中冲压模具占比 38.40%,塑 料模具占比约为 29.00%,铸造及其他模具合计占比约 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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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智研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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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球模具行业概况及市场情况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模具市场总体规模处于稳定增长的状态。全球模具市 场规模从 2011 年的 909 亿美元增长至 2018 年的 1,200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3.53%。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自身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对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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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的需求量庞大。受益于汽车、能源、电子、信息等行业的需求扩张以及新兴技 术的快速发展,全球市场模具需求量有望进一步扩大。
- 2011 2018 全球模具行业市场总量及增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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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根据国外知名机构 StrategyR 预测,2020 年至 2027 年全球模具市场规模预 计保持 4.8%的复合增长率。
- (4)中国模具行业概况及市场情况
①模具制造水平提升,行业规模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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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相比国际模具发展历程,我国模具行业发展起步较晚。我国现代模具工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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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于 20 世纪 70 年代末,经过初始阶段的外部技术引进、内部消化吸收,目前我 国模具产业已进入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发展阶段,实现了模具制造工艺快速提 升、模具企业技术水平和专业生产能力大幅增强。模具制造技术达到或接近国际 先进水平,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随着模具产业的发展和下游应用场景增多,我 国模具行业销售收入持续增长,2019 年我国模具行业销售收入为 3,416.14 亿元, 2011 年至 2019 年复合增长率为 8.50%。
②国际市场竞争力提升,我国模具占国际市场比重提升,高端模具逐步实现 进口替代,模具出口逐年增长
A、国际市场竞争力增强,我国模具占国际市场比重持续提升
随着我国模具产业工艺装备水平、设计水平及制造水平的不断提升,国内部 分领先模具厂商的产品质量和性能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国外厂商出于对 整体生产成本的考虑,将模具的采购重心逐步向中国转移,为我国模具企业扩大 生产规模、提升在国际市场占比提供了重要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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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智研咨询
根据国外知名机构 StrategyR 预测,2020 年至 2027 年全球模具制造市场预 计复合增长率为 4.8%,其中中国市场预计复合增长率为 7.5%。中国模具制造市 场规模占全球比重将持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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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高端模具逐步实现进口替代,模具出口逐年增长
随着我国模具技术水平和专业生产能力的提升,我国模具产业在国际市场竞 争力逐步增强。在高端模具领域,国产模具逐步替代进口模具。模具出口规模逐 年增长,进口规模有所减少。
根据智研咨询相关数据,2012-2021 年我国模具出口额总体呈增长趋势,从 2012 年的 37.31 亿美元增长至 2021 年的 74.79 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 5.89%。在 模具出口增多的同时,我国模具进口有所减少,从 2012 年的 24.84 亿美元降低 至 2021 年的 14.58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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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智研咨询
(5)模具在汽车行业应用
①汽车模具是汽车生产的重要工艺装备
汽车模具是专用于汽车零部件生产的模具,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划分为冲压 模具、注塑模具、铸造模具等。在模具的下游应用行业中,汽车模具使用量较大, 在美国、德国、日本等汽车制造业发达国家,汽车模具行业产值占模具全行业产 值的 40%以上,我国有 1/3 左右的模具产品是为汽车制造业服务的。生产一款普 通的轿车一般需要 1,000 至 1,500 套冲压模具,约占整车生产所需全部模具产值 的 40%左右。汽车模具是汽车生产的重要工艺装备,其设计和制造约占汽车开发 周期的 2/3,是汽车更新换代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汽车模具具有尺寸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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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面复杂、技术标准高等特点,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
②受益于汽车改款和换代频率加快,汽车模具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对模具厂 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A、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全新车型和改款车型投放频率加快
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为保持品牌影响力,各汽车厂商选择加快新车型和改款 车型投放频率,以产品升级换代来吸引更多消费者。
随着汽车改款及换代频率的加快,新车型投放增加,相应带动上游汽车模具 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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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2021 年,我国机动车新产品注册数量为 33,358 个,同比增长 21.13%,2018 年至 2021 年年复合增长率为 27.78%。我国新车型投放增加较多,上游模具行业 发展潜力巨大。
B、我国汽车模具市场规模呈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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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智研咨询
受益于汽车改款和换代频率的加快,我国汽车模具市场持续稳定增长。根据 智研咨询相关数据,我国汽车模具行业市场规模从 2013 年的 638 亿元增长至 2019 年的 1,067 亿元。受汽车排放标准切换、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2019 年我国 汽车模具市场规模较 2018 年小幅下降,但不改行业长期增长趋势。
C、全新车型和改款车型投放频率加快,对模具厂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 利于优势企业扩大市场份额
随着全新车型和改款车型推出频率加快,对产品开发周期的要求越来越高, 全新车型开发周期已由原来的 4 年左右缩短为 1-3 年,改款车型由原来的 6-24 个月缩短至 4-15 个月。
汽车模具为汽车生产的重要工艺装备。模具开发周期包括模具设计、机加件 生产、模具装配、模具调试等环节,约占新车型整个开发周期的三分之二。产品 开发周期的缩短,要求模具企业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对关键部件的开发, 整车厂商和一级供应商通常要求模具企业参与同步研发,这一方面对模具企业的 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有利于优势企业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③新能源汽车兴起推动汽车模具行业技术提升和需求增长
2011 年至 2021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从 2011 年 0.84 万辆增长至 2021 年 352.00 万辆,年复合增长率达 79.75%。受新能源车购置补贴退坡的影响,2019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较 2018 年有小幅下降。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由补贴驱 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以及补贴退坡影响的减缓,2020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重 回增长轨道,2021 年大幅增长,2021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为 352.00 万辆,同 比增长 157.69%,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快速增长趋势。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 展将有效推动汽车模具行业技术升级和需求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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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新能源汽车的车型结构与传统燃油汽车有一定的区别,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 带来汽车模具行业发展的新机遇。传统汽车的车身覆盖件大多使用钢材,新能源 汽车车身覆盖件增加了铝材的使用,以期在不影响全车结构强度的基础上降低整 车重量,从而更好的实现节能减排效果,并提升车辆的操控性。新的车型结构和 车身材料要求模具企业掌握新结构和新材料的成型方法。
优势汽车模具企业纷纷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通过与主流新能源汽车厂商合 作等方式进军新能源汽车模具市场,过程中设计和开发能力强的汽车模具厂商将 获得更大的发展机遇。
(6)汽车模具行业发展趋势
①汽车模具向精密化、大型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
在精密化方面,汽车整车由 3 万个左右零部件组成,产品结构复杂、精密度 高,同时为实现自动化焊接、自动化组装,对汽车零部件的加工精度要求越来越 高,从而推动模具不断向精密化的方向发展;在大型化方面,以冲压模具为例, 过去汽车冲压模具普遍采用单工位模、多工位模的结构设计,随着技术进步和装 备水平的提高,能够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顺送模在金属结构件的生产中得 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顺送模连续冲压工艺使得模具的设计更为复杂、模具体积 和重量增大;在模具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方面,一方面体现为 CAD、CAE 等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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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及工程软件在模具设计阶段的广泛使用,另一方面体现为机械手传送技术、 光学自动检测技术在模具生产和装配中的广泛应用。
②未来模具技术主要向新材料成型技术方向发展
安全性和节能减排是汽车发展永恒的主题。传统汽车的车身覆盖件大多使用 钢材,在不降低汽车安全性的前提下,为降低整车自重、减少能耗和碳排放,各 汽车厂商不断尝试引入各种轻质、高强度的新型材料,如采用高强度钢板、运用 镀锌板工艺等。实现车身轻量化已经成为汽车零部件设计中的主流研发方向,这 要求模具企业研究探索新材料的失效形式、失效机理、失效规律与材料类别、参 数之间的定性和定量关系,开发出相应的轻质、高强度材料的成型技术和模具设 计制造技术。
③以模具开发能力为核心,部分汽车模具企业业务逐步向下游零部件行业扩
展
模具技术水平决定了金属结构件的生产良率、生产效率、材料利用率。以冲 压模具行业为例,部分冲压模具企业以优秀的模具设计能力为核心,发挥金属结 构件“业绩放大器”的作用,为客户提供结构件工艺设计、模具设计开发、模具 制造、金属结构件生产销售的一体化服务,更高效的响应客户需求。
由于汽车冲压模具是下游汽车金属结构件生产制造的基础装备,模具生产企 业通常对汽车金属结构件的市场需求、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有比较深入的了解。 行业内,部分技术实力较强、管理水平较高的汽车冲压模具企业逐步以模具为核 心向下游产业链延伸,建立金属结构件生产线,以自身设计开发的冲压模具为基 础,向客户提供从模具到产品的一体化服务。
2、汽车零部件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1)汽车零部件行业概况
①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
汽车零部件行业为汽车整车制造业提供零部件产品,包括金属结构件产品、 注塑件产品等,是汽车产业链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随 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汽车生产过程中的研发、零部件生产、整车装配、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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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售后服务呈现专业分工和资源全球置配的趋势。各大汽车厂商为在激烈的市场 竞争中取得先机,纷纷对原有生产和供应体系进行改革,剥离零部件制造业务, 将资源聚焦于产品研发,从而提升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整车厂商的生产效率及 专业分工程度。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并非整车制造商的附属单位。在汽车产业链中,整车制造 商掌握品牌、销售渠道等资源,但零部件生产技术和工艺往往由零部件供应商掌 握。在全球汽车零部件市场,跨国汽车零部件巨头如爱信精机、德国采埃孚(ZF) 集团在变速器领域,本特勒在汽车底盘领域,博世、大陆汽车在车身稳定系统和 制动系统领域,已各自形成一定的垄断地位,并控制着对应部件核心技术。
②目前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主要由日本、美国、德国等汽车工业强国主导, 中国企业逐渐崭露头角,2021 年中国有 8 家企业进入全球前 100 大汽车零部件 供应商,预计未来占比将进一步增大
当前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主要由日本、美国、德国等传统汽车工业强国主导。 根据《美国汽车新闻》(AutomotiveNews)发布的 2021 年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 商百强榜,其中前 30 大企业排名如下:
单位:亿美元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国别 | 主要供应产品 | 2020 年销 售额 |
|---|---|---|---|---|
| 1 | 博世 | 德国 | 全球第一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业务范围涵 盖汽油系统、柴油系统、底盘控制系统、传 动与控制系统等。 |
465.15 |
| 2 | 电装 | 日本 | 业务范围涵盖动力传动系统、车载空调、安 全驾驶部品、雨刮系统等。 |
411.27 |
| 3 | 采埃孚 | 德国 | 业务范围涵盖传输系统、转向系统、底盘系 统等。 |
334.00 |
| 4 | 麦格纳 | 加拿大 | 业务范围涵盖汽车内饰系统、座椅系统、闭 锁系统、底盘系统等。 |
326.47 |
| 5 | 爱信精机 | 日本 | 业务范围涵盖汽车传动系统、制动与底盘系 统、发动机和信息系统等。 |
319.35 |
| 6 | 大陆 | 德国 | 业务范围涵盖轮胎,制动系统,车身稳定控 制系统,发动机喷射系统等。 |
296.83 |
| 7 | 现代摩比斯 | 韩国 | 业务范围涵盖变速器、汽车辅助驾驶系统等。 | 250.74 |
| 8 | 佛吉亚 | 法国 | 业务范围涵盖汽车座椅、排放系统、汽车内 外饰等。 |
175.85 |
| 9 | 李尔 | 美国 | 业务范围涵盖汽车座椅、仪表盘、车门、车 顶内蓬系统等。 |
170.46 |
| 10 | 法雷奥 | 法国 | 业务范围涵盖车灯、传感器、离合器、空调 总成、雨刮系统等。 |
16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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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国别 | 主要供应产品 | 2020 年销 售额 |
|---|---|---|---|---|
| 11 | 矢崎 | 日本 | 业务范围涵盖汽车用电线组件、各种仪表、 仪器、空调、太阳能供暖器等 |
158.53 |
| 12 | 住友电工 | 日本 | 业务范围涵盖汽车、信息通信、半导体等行 业,汽车领域主要产品为线束、布线材料等。 |
151.22 |
| 13 | 巴斯夫 | 德国 | 主要以化学品及塑料为核心。 | 142.55 |
| 14 | 安道拓 | 爱尔兰 | 主营汽车座椅等。 | 126.70 |
| 15 | 天纳克 | 美国 | 业务范围涵盖汽车悬挂系统和排气系统等。 | 126.54 |
| 16 | 松下 | 日本 | 汽车领域产品涵盖车载电池、电子零部件等。 | 126.29 |
| 17 | 延锋 | 中国 | 专注于汽车内外饰、座椅、电子及被动安全 领域。 |
121.83 |
| 18 | 马瑞利 | 意大利 | 业务范围函盖汽车零件、系统和组件,具体 包括照明系统、动力总成系统、仪表盘等。 |
115.74 |
| 19 | 安波福 | 爱尔兰 | 主营汽车线束系统。 | 114.85 |
| 20 | 捷太格特 | 日本 | 业务范围涵盖汽车转向系统以及驱动零部 件、轴承、机床/机电等零部件 |
113.10 |
| 21 | 萨玛 | 印度 | 业务范围包括配电系统(线束)、汽车后视 镜、模制塑料零件和组件、注塑成型工具、 模制和挤出橡胶部件、模块和系统等。 |
106.18 |
| 22 | 蒂森克虏伯 | 德国 | 汽车领域业务主要包括发动机零部件等。 | 102.88 |
| 23 | 博格华纳 | 美国 | 业务范围涵盖引擎系统、传动系统和四轮驱 动系统等。 |
99.71 |
| 24 | 马勒 | 德国 | 业务范围涵盖活塞系统、气缸零部件、气门 驱动系统等。 |
98.00 |
| 25 | 彼欧 | 法国 | 世界顶级的汽车车身模块、汽车燃油系统及 废物容器解决方案供应商。 |
94.88 |
| 26 | 日立汽车系 统 |
日本 | 主要从事动力总成系统、底盘系统、自动驾 驶和先进驾驶辅助系统等 |
93.12 |
| 27 | 丰田纺织 | 日本 | 业务范围涵盖座椅、骨架、调角器等。 | 92.36 |
| 28 | 弗恩基 | 美国 | 产品包括大型的车身和底盘结构件等。 | 89.71 |
| 29 | 舍弗勒 | 德国 | 业务范围涵盖发动机、底盘、变速箱和辅助 装置等。 |
86.03 |
| 30 | 海斯坦普 | 西班牙 | 专注于汽车金属组件设计、开发和制造,主 要产品包括白车身、底盘、结构件、模具等。 |
85.13 |
2021 年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继续维持“三足鼎立”格局,全球前 100 大汽 车零部件供应商中,日本、美国、德国分别占据 23 个、22 个、18 个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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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全球汽车产销量增速放缓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全球汽车产量和销量较上年略有下降;2020 年度, 因全球疫情影响,全球汽车产销量下降较多,分别为 7,762.16 万辆和 7,797.12 万 辆,同比分别下降 15.43%和 14.60%。2021 年,全球汽车产量重回增长趋势,同 比增长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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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④随着汽车产销量增长和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转移,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整 体呈持续增长趋势
-
A、经过较长时期的快速增长,我国汽车产业进入短暂调整期,但发展潜力
-
巨大,增长趋势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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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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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整车产业作为汽车零部件产业的下游应用产业,直接影响汽车零部件产 业规模和发展趋势。2009 年以来,我国汽车产业高速发展,汽车产销量增长速 度大幅高于全球平均水平。2018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略有下降,2019 年-2020 年,受中美经贸摩擦、汽车排放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新冠疫情等因素影 响,我国汽车产业进入调整期,汽车产销量同比下降。2021 年,我国汽车产量 和销量分别为 2,608.20 万辆和 2,627.50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40%和 3.81%,新 冠疫情得以控制,国民经济稳步回升,消费需求加快恢复,我国汽车产销量恢复 增长趋势。
B、我国千人汽车拥有量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市场增长空间大
随着我国人均 GDP 的稳步增长,我国千人民用汽车保有量自 2010 年以来一 直处于逐年稳定增长态势。但相对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发达国家,我国民 用汽车千人保有量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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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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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EMIS、国家统计局、Hedges&Company、The U.S. census Bureau
C、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市场规模短期下降不影 响行业长期向好
自 2009 年起我国成为全球汽车产销量第一大国,为了应对市场竞争并贴近 整车销售地,日本、欧美大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加大了产业转移的速度,中国等 国家成为吸引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转移的主要目的地,如马瑞利、海斯坦普、李 尔、广岛技术、弗吉亚等汽车零部件龙头纷纷在中国成立合资或独资企业。
在汽车产销量增长和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转移的浪潮下,我国汽车零部件行 业主营业务收入整体呈增长态势。根据 Wind 数据统计,2012 年,我国汽车零部 件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为 22,267.26 亿元,到 2021 年,主营收入已达到 40,667.65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 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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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总体呈增长的趋势。受中美经贸摩擦、汽车排放标准切 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影响,2018 年国内汽车产销量下降 7.50%,汽车零部 件作为汽车整车企业上游行业,2018 年其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14.99%。2019 年和 2020 年,在全球和我国汽车产销量有所下降的背景下,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销 售收入逆势重回增长轨道,主要原因是汽车零部件的进口替代,以及部分车企剥 离体系内零部件厂商,引入外部供应商,为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提供了机遇,我 国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21 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营 业务收入为 40,667.65 亿元,同比增长 12.00%,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保持增长趋 势。结合我国千人汽车拥有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和人均 GDP 的持续增长,包括 汽车零部件在内的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潜力巨大,行业长期向好。
(2)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
①国内乘用车品牌分化加剧,日系和德系汽车份额提升,与日系和德系整车 厂商配套的零部件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
整车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下游应用行业,整车市场景气度与汽车零部件市 场景气度高度相关。
随着各汽车品牌竞争加剧和国民消费水平提高,我国汽车消费市场出现了明 显的品牌分化。凭借强大的品牌力和对国内消费需求的良好把控,2016 年起日 系汽车和德系汽车在国内市场份额持续上升。产业链中,主要为日系车和德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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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的零部件厂商亦获得了更好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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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②随着产业链条纵向分工深化和新车型开发周期缩短,拥有与整车厂或一级 供应商同步研发能力的零部件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
随着产业链条纵向分工深化和新车型开发周期缩短,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与整 车厂商或一级供应商相互介入研发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需要 根据整车厂商或一级供应商的技术资料进行设计和制造,并在整车制造商试装后 根据试装结果对产品进行调试。整车制造商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间同步研发模 式要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开发能力。
对汽车金属结构件供应商而言,因模具结构和工艺决定了金属结构件精度、 生产效率、材料利用率等核心指标,金属结构件的开发和改良需以模具设计开发 为基础,具有模具设计开发能力的汽车金属结构件供应商在竞争中可获得更大竞 争优势。
③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展现出良好的竞争力,汽车零部件出口 规模呈增长趋势
随着各汽车品牌竞争加剧,为降低成本,缩短新车研发周期,获得更大竞争 优势,汽车整车企业、一级供应商通常在综合考虑质量、成本、交付、服务、技 术等因素后,对所需的零部件在全球范围内择优采购。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在部分细分领域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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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良好的客户服务、较低的生产成本,我国汽车零部 件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展现出良好的市场竞争力,汽车零部件出口规模持续增长。 根据 Wind 数据,我国汽车零部件出口总额已经从 2011 年的 230 亿美元增长至 2021 年的 756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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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3、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客户认证壁垒
为适应整车结构复杂性及严苛的安全性要求,汽车零部件行业形成了严格的 供应商认证体系,取得客户资质认证是业务合作的前提。客户与供应商接触并达 成初步的合作意向后,需要对供应商进行供应商资质认证。认证考核内容包括供 应商技术开发能力、质量控制体制完善情况、产能情况、信用情况等。通过客户 系统的综合评定后,将所认证公司纳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双方建立业务合作关 系后,为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其合作关系通常较为稳定。上述认证一般需要 1-2 年的时间,严格、复杂的认证流程是进入行业的重要壁垒。
(2)技术壁垒
随着产业链条纵向分工深化和新车型开发周期缩短,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与整 车厂商或一级供应商相互介入研发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需要 根据整车厂商或一级供应商的技术资料进行设计和制造,并在整车制造商试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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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试装结果对产品进行调试。整车制造商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间同步研发模 式要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开发能力,新进入企业由于规模较 小、经验不足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足够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形成技术壁垒。
(3)规模和资金壁垒
模具和汽车零部件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在设备投入、技术研发、日常运 营等方面需要大量资金,而且汽车零部件通常产品单价较低,企业只有达到足够 的生产规模才能产生良好的效益。此外,各大整车厂商、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均要 求其供商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生产规模,以满足其规模交货的需求,保证供货 的稳定性和及时性。行业特点决定了模具和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规模和资金壁垒。
(4)人才壁垒
模具行业和汽车零部件行业涉及机械设计、结构力学、材料学等多学科与技 术的综合应用。机械设计方面需要对模具、装配、冲压、焊接等技术工艺进行不 断优化;结构力学方面,模具设计与开发环节需要确保材料在力的作用下,发生 特定的形变,同时避免可能的开裂或起皱。汽车零部件需要具备足够强度,避免 产生部件间的共振情况,保障整车产品的安全性;材料学方面,需要掌握不同型 号的钢材、合金等材料的屈服强度、各向变形系数等材料特征,探索不同材料变 形机理。模具及汽车零部件行业对各类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具有较大需求,从而对 新进入企业形成人才壁垒。
4、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1)模具行业利润水平相差较大,优势企业可维持较高的利润水平
模具行业的利润水平与产品工艺、加工难度、模具寿命等因素有较大关系。 冲压模具为非标产品,不同产品之间的利润水平存在较大差距,通常质量要求高、 制造难度大、使用寿命长的产品,利润率也较高。
对于中小模具企业而言,由于产品技术水平较低,主要目标市场为低端市场, 主要依靠低价获取订单,产品利润处于较低水平且不稳定;对于规模较大的优势 模具企业,其下游客户主要为行业优质企业,模具产品技术要求较高,这类模具 生产企业面对的竞争相对较少且具有规模化生产的优势,产品利润处于较高水平 且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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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由于模具是下游结构件生产制造的基础装备,模具生产企业通常对结 构件的市场需求、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有比较深入的了解。行业内,部分技术 实力较强、管理水平较高的模具企业逐步以模具为核心向下游产业链延伸,建立 结构件生产线,以自身设计开发的模具为基础,向客户提供从模具到产品的一体 化服务。通过向客户提供一体化服务,模具企业可以获取更多的商业机会,提高 企业利润水平。
(2)金属结构件行业利润水平
发行人金属结构件主要作为汽车零部件应用于整车生产。汽车零部件行业的 利润水平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采购价格影响。
产品销售价格方面,整车厂在推出新车型或改款车型初期,售价一般较高, 整车厂和其上游配套零部件厂商均可取得较高的盈利水平。随着时间推移及类似 车型的加入,原有车型价格会有所下降,整车厂商可能会要求配套产品降价,会 压缩盈利水平。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通过持续投入研发资源进行技术创新,与整车 厂同步研发,缩短新产品研发周期,不断获得新车型的配套供应资格,从而将利 润水平保持在合理水平。发行人产品覆盖面广,配套车型丰富,既有多年畅销的 车型,也有近年来较受市场认可的新车型和改款车型,通过丰富的产品线和持续 的新产品开发,帮助发行人保持合理的利润水平。 原材料采购价格方面,金属结构件行业主要原材料为钢材,以及以钢材为材 质的各类零配件。因钢材在产品成本构成中占比较高,钢材价格上涨将对行业短 期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行业发展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
汽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是汽车工业发展 的基础,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提升汽车零部件生 产水平,是我国由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发展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汽车产业的发展,具体包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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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院 2015 年颁布的《中国制造 2025》等国家级规划、政策;也包括国家发改委 2019 年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科技部 2017 年颁布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部门规划、政策。上述政 策,为汽车模具和金属结构件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行业内 企业持续做大做强。
(2)千人汽车拥有量低,我国汽车市场增长空间大
截至 2021 年末,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为 213 辆,相比主要发达国家 500 至 700 辆的千人汽车保有量,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具有较大的 增长空间。汽车模具和零部件行业作为整车上游行业,其市场规模将随着汽车市 场规模的扩大而同步增长。
(3)新车型投放频率加快,增大汽车模具市场需求
随着汽车市场竞争加剧,各整车品牌为保持其竞争优势,满足客户需求,不 断加快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全新车型开发周期已由原来的 4 年左右缩短为 1-3 年,改款车型开发周期已由原来的 6-24 个月缩短到 4-15 个月。汽车车型更新换 代速度加快以及新车上市后的持续升级需求,拓展了汽车模具行业的发展空间。
2、行业发展不利因素
(1)模具及金属结构件生产所需关键设备依赖进口
除模具设计开发能力外,模具的质量,以及利用模具生产产品的精度、一致 性、生产效率等性能指标,亦受生产、加工设备的影响。近年来,虽然我国装备 制造能力有了显著提升,但对精密模具和金属结构件开发和生产所需的部分关键 设备,如高性能高速加工中心、三次元测量仪、蓝光测量扫描仪等,目前仍主要 依赖进口。
(2)高端技术人才缺乏
模具设计开发能力为模具和金属结构件行业核心能力。由于我国模具行业起 步较晚,且研发人员的开发能力,除理论知识外亦需要较长的实际工作经验积累, 人才培养周期较长,当前我国模具设计开发人才较为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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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模具和金属结构件外部环境,包括行业发展态势、面临的机遇及 挑战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可预见的期间行业外部环境亦将基本保持稳定。
(四)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世界主要的整车制造商、零部件厂商陆续在 国内投资建厂,带动了我国模具行业和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 近年来,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持续加强技术攻关与创新体系建设,技术研发能力、 产品质量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多项模具和零部件技术实现突破,接近国际先进水 平。
1、模具行业
模具行业主要涉及到模具设计技术、模具制造技术、材料成型技术等。技术、 经验水平不同的企业设计、制造出的模具在可靠性、精度、良率和使用寿命等方 面存在较大的差异。
近年来我国冲压模具行业的技术水平有较大提升。高强度板的成型技术已趋 于成熟,产品精度可控制在±0.2mm 内,从而满足自动化焊接、组装需求;在自 动化方面,已实现连续冲压和机械手传送冲压;在模具开发阶段,引进有限元分 析技术,通过计算机模拟并结合经验数据能准确的预测材料的回弹、开裂、起皱 等状况,从而缩短开发周期,提高模具质量。未来的模具技术主要向新材料成型 技术方向发展,掌握新材料的成型性能和方法,将使我国与发达国家处于同一技 术水平。
2、金属结构件行业
发行人金属结构件以冲压件为主。随着市场需求的发展,冲压件将朝成本更 低、交期更短、精密程度更高方向发展。为降低制造成本,减少零部件数量,冲 压件的集成化程度不断提升,从而使成型过程更复杂。
未来冲压成型技术将更加科学化、数字化。科学化主要体现在对成型过程、 产品质量、成本、效益的预测和可控制度。成型过程中模拟技术将取得广泛应用, 并与数字化制造系统更好地集成。利用智能模拟技术在产品设计阶段完成复杂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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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零部件成型模拟,避免成型过程中的缺陷,提高产品良率。
- (五)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模具和金属结构件均为定制化产品,发行人模具和金属结构件主要应用于汽 车领域。为适应整车结构复杂性及严苛的安全性要求,汽车模具和金属结构件行 业具有如下特有的经营模式:
①为适应整车结构复杂性及严苛的安全性要求,汽车零部件行业形成了明确 的分级供应体系
在汽车产业链条中,整车企业处于价值链条的中心位置。零部件供应商按其 与整车厂的供应关系可划分为一级供应商、二级供应商、三级供应商,形成金字 塔式的供应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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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级供应商:一级供应商直接向整车厂商供货,双方形成直接合作关系。 一级供应商通常直接参与整车的研发与设计工作,在供应商中参与度最高。
B、二级供应商:二级供应商主要向一级供应商提供零部件,部分参与一级 供应商或整车企业新产品同步研发。在汽车供应链条扁平化的趋势下,部分实力 较强的供应商发展较快,逐步成为整车厂商的一级供应商。
C、三级供应商:三级供应商为二级供应商提供标准件或基础钣金件,通常 研发能力较弱、规模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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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严格的供应商认证体系
为适应整车结构复杂性及严苛的安全性要求,汽车零部件行业形成了严格的 供应商认证体系,取得客户资质认证是业务合作的前提。客户与供应商接触并达 成初步的合作意向后,需要对供应商进行供应商资质认证。认证考核内容包括供 应商技术开发能力、质量控制体制完善情况、产能情况、信用情况等。通过客户 系统的综合评定后,将所认证公司纳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
③稳定的上下游合作关系
通过一级供应商或整车厂商认证后,双方通常以项目定点的方式开展业务合 作。汽车行业定点模式是指整车厂商或一级供应商对某一特定的零部件,在该零 部件的整个生命周期,通常指定由一家零部件企业供应。因汽车零部件大部分需 开发专用模具进行规模化生产,且模具成本较高,定点模式在保证产品一致性、 稳定性的同时,有利于降低单个零部件需分摊的模具开发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在定点模式下,定点供应商负责具体零部件整个生命周期的供货,直到对应 车型或平台停产。
2、行业的周期性特征
汽车制造是模具和汽车零部件的下游行业,其发展程度直接影响到模具和汽 车零部件行业产品的需求。汽车制造与宏观经济发展周期密切相关,当宏观经济 处于景气周期,汽车需求不断增长,则直接带动模具和汽车零部件行业快速扩张; 当宏观经济出现回落时,居民汽车消费需求将受到抑制,传导至模具和汽车零部 件行业,对模具和汽车零部件需求也相应地减少。因此,模具和汽车零部件行业 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
3、行业的区域性特征
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通常围绕整车厂商建立,形成大规模的产业集群。目前 我国已形成了六大汽车产业集群,包括:以上海、江苏、浙江为核心的长三角产 业集群;以重庆、四川为核心的西南产业集群;以广州为核心的珠三角产业集群; 以吉林、辽宁为核心的东北产业集群;以湖北为核心的中部产业集群;以北京、 天津为核心的环渤海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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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业的季节性特征
模具行业:因模具需求与整车厂商新项目或新车型投产相关,属整车厂商资 本性支出,其投入属于整车厂商长期投资决策的一部分,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
汽车零部件行业:汽车零部件供应至整车厂组装成整车后直接投放市场,汽 车零部件需求与汽车产销情况基本保持一致。因汽车销量一般下半年较旺,存在 一定的季节性差异,因此与汽车整车行业息息相关的汽车零部件行业也存在一定 的季节性特征,下半年产品交付量相对较大。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对本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1、模具行业
(1)上下游行业与本行业的关联性
精密冲压模具的主要原材料为模具钢、铸铁,生产设备是数控加工机床和线 切割设备等。由于模具在制造业中广泛应用,其下游涉及的行业和领域众多。发 行人精密冲压模具的客户主要集中于汽车零部件行业,除汽车零部件行业外亦应 用于办公设备、电子产品、消防、建筑家居等行业。
(2)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模具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数控加工机床和线切割等设备厂商,以及各类模 具原材料厂商,如模具钢、铸铁的生产商和供应商。随着模具在加工精度、使用 寿命等方面要求的提高,对主要原材料钢材的要求也相应提高,要求模具钢具有 更高的纯净度、更好的等向性和均匀性,特殊模具钢等新材料的研制和开发将有 助于模具行业的发展。此外,上游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将会直接影响本行业的利润 水平和经营业绩。
(3)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发行人所处模具行业的下游主要为汽车制造业。全球汽车市场的景气程度、 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空间。近年来国内模具行业技术水平 不断提升,国外模具制造行业成本居高不下,国内汽车制造商逐步把部分原国外 采购的模具订单转回国内。同时,国外汽车制造商也在增加国内采购的模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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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种类,这些因素都将增加国内模具制造行业的市场空间。
2、汽车零部件行业
(1)上下游行业与本行业的关联性
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上游行业包括钢铁和铝材等原材料行业,以及冲床、焊接 机器人、机械手等生产设备行业。钢铁和铝材均属于大宗商品,其供求关系和价 格波动与经济周期性相关,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利润水平和经营业绩有直接的影 响。冲床、焊接机器人等生产设备的技术的进步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有一定 的推动作用。由于生产设备的更新周期较长,其供求关系及价格波动对汽车零部 件行业的直接影响相对较小。汽车金属结构件下游行业为汽车制造业,汽车产销 量的变化直接决定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市场需求。
(2)上游行业的发展对本行业的影响
发行人汽车零部件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和铝材,其市场供应及价格波动对本 行业有较大影响。目前国内的钢材和铝材供给充足,市场化程度高,不存在原材 料紧缺的风险,近年来受到铁矿石和铝矿石价格波动的影响,钢材和铝材价格存 在一定幅度的波动,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
汽车零部件等金属结构件行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冲床、焊接机器人、机械手等 大部分属于通用设备,行业规模较大、发展比较成熟,能够较好地满足汽车零部 件行业的产能建设和更新换代的需求。此外,近年来焊接机器人、机械手等生产 设备的技术进步较快,生产成本不断下降,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以及生产效率不 断提升,对汽车零部件等金属结构件行业的发展有积极的影响。
(3)下游行业的发展对本行业的影响
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下游行业为汽车制造业,与模具行业一致,下游行业的发 展对本行业的影响详见模具行业部分。
(七)主要产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对产品进口的影响、以及 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
发行人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全球化采购趋势非常明显,且发行人主要出口国 家或地区为日本、美国、香港、泰国和英国,上述国家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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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开放程度较高。目前,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发行人产品主要进口国(除 美国外)对模具和汽车零部件没有特殊性限制政策和贸易壁垒。
报告期内,除美国外,我国与上述主要进口国或地区未发生过重大贸易摩擦。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美国出口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美国出口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美国出口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美国出口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美国出口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对美国出口金额 | 6,699.52 | 5,501.96 | 3,199.60 |
| 营业收入 | 85,563.15 | 73,198.32 | 74,459.79 |
| 对美国出口占营业收入比例 | 7.83% | 7.52% | 4.30% |
自 2018 年 6 月以来,美国政府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加征关税,加征关 税的商品范围涉及发行人生产的主要产品,美国对从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政策 如下:
| 如下: | ||
|---|---|---|
| 阶段 | 时间 | 加征关税范围及税率 |
| 第一次加征关税 | 2018年6月-2018年8月 | 对首批中国出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 25%关税 |
| 第二次加征关税 | 2018年9月 | 对中国出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 关税 |
| 第三次加征关税 | 2019年5月 | 对2018年9月加征关税的2,000亿美元商品 的税率从10%增至25%,2018年6月加征关 税的500 亿美元商品税率不变 |
| 第四次加征关税 | 2019年9月 | 对中国出口的约3,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 关税 |
报告期内,美国政府 2018 年 9 月起加征关税的商品范围涉及发行人生产的 主要产品,2018 年 9 月被加征 10%的关税,2019 年 5 月开始被加征 25%的关税。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美国出口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且依靠更高的生产效率、 更好的成本控制以及良好的技术能力,美国加征关税对国内模且和汽车零部件出 口影响较小。
近年来我国模具和汽车零部件产品设计和生产技术取得了显著发展,受益于 成本优势,我国出口模具和汽车零部件在主要的产品进口国日本、美国等拥有一 定的价格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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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规模大,企业数量多,单个企业占比小,企业间形成有序的竞争关
系
(1)汽车模具行业
根据 wind 数据统计,截至 2021 年底,我国模具制造企业产值 2 千万元以上 的企业约 2,806 家。模具生产企业与一般工业产品企业相比,数量多,规模整体 偏小,多为中小型企业,集中度较低。
(2)汽车零部件行业
根据 wind 数据统计,截至 2021 年底,我国汽车零部件及配件企业产值 2 千 万元以上的企业约 14,678 家,2021 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为 40,667.65 亿元,行业规模大,单一汽车模具或零部件企业市场占比小。在庞大 的市场规模下,单一汽车模具或零部件企业通常服务于稳定的客户,企业间维持 有序的竞争关系。
2、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和行业定点模式下企业与下游客户形成稳定的合作关
系
为适应整车结构复杂性及严苛的安全性要求,汽车零部件行业形成了严格的 供应商认证体系,取得客户资质认证是业务合作的前提。客户与供应商接触并达 成初步的合作意向后,需要对供应商进行供应商资质认证。供应商进入下游客户 供应链条,并实现规模供货后,为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一致性,供应商与客户通 常会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认证后,双方通常以项目定点的方式开展业务合 作,在零部件的整个生命周期,通常指定由一家零部件企业供应。因此,相对而 言,行业内企业难以通过简单的价格竞争争取订单,行业内企业保持着良性的竞 争关系。
(二)发行人市场地位
公司专业从事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优秀的 模具设计开发能力、模具制造技术和精密冲压技术,主要为汽车、办公设备、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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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产品及建筑消防等行业客户提供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
经过长期的积累,公司模具开发能力得到了行业协会及行业内主要客户的高 度认可,并先后获得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骨干模具企业”、“中国模 具出口重点企业”荣誉称号,以及全球主要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马瑞利、广岛 技术、海斯坦普等颁发的“优秀供应商”、“最佳协作奖”等荣誉。
凭借过硬的设计开发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获得了 行业内知名企业的高度认可。在汽车领域,公司与马瑞利、广岛技术、海斯坦普 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产品广泛的应用 于日产、马自达、沃尔沃、福特、宝马、丰田等汽车品牌;在汽车领域之外,公 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理光、京瓷、松下、三菱、唯特利等全球知名品牌。
同行业主要公司销售规模对比如下:
| 公司名称 | 2020年度营业收 入(万元) |
其中:模具收入(万元) | 其中:金属结构件收入(万元) |
|---|---|---|---|
| 祥鑫科技 (002965.SZ) |
183,938.20 | 2019年模具收入39,271.26万元, 占比27.03% |
2019年金属结构件收入119,709.71万 元,占比72.51% |
| 博俊科技 (300926.SZ) |
54,876.67 | 商品模业务收入581.56万元,占 比1.06% |
冲压业务收入41,662.73万元,占比 75.92% |
| 上海沿浦 (605128.SH) |
79,182.03 | 模具收入4,563.98万元,占比 46.07% |
冲压件收入20,480.49万元,占比 21.94% |
| 威唐工业 (300707.SZ) |
55,460.18 | 模具收入41,823.87万元,占比 75.41% |
冲压收入11,642.67万元,占比 20.99% |
| 铭科精技 | 73,198.32 | 模具收入14,509.86万元,占比 20.72% |
金属结构件收入55,520.35万元,占 79.28% |
注:祥鑫科技 2020 年报未按模具和结构件业务披露分类别产品收入。
如上所示,发行人销售规模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游水平,在行业中具 有一定的市场地位。
(三)同行业主要公司情况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汽车冲压模具、汽车金属结构件,上市公司中祥鑫科技、 博俊科技、上海沿浦、威唐工业与发行人产品较为接近,其主要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上市日期 | 2020 年 营业收入 (万元) |
2020 年 净利润 (万元) |
2020 年 总资产 (万元) |
经营状况 | 研发水平 |
|---|---|---|---|---|---|---|
| 祥鑫科技 (002965.SZ) |
2019/10/25 | 183,938.20 | 16,160.09 | 329,572.40 | 专业从事精密冲 压模具和金属结 构件研发、生产 和销售。主要为 |
其研发的精密级进模具,可以大 幅提高生产效率,模具配备智能 检测装置,可有效保护模具和减 少人工需求,更有利于规模化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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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 上市日期 | 2020 年 营业收入 (万元) |
2020 年 净利润 (万元) |
2020 年 总资产 (万元) |
经营状况 | 研发水平 |
|---|---|---|---|---|---|---|
| 汽车、通信、办 公及电子设备等 行业客户提供精 密冲压模具和金 属结构件。 |
产。同时,其成立了专门团队, 研究用于改善汽车轻量化材质 ——超高强度钢板和铝镁合金的 模具成形技术。针对汽车部件分 类及模具特性,其将模具的制造 分为多个团队,负责不同领域的 模具制造。 |
|||||
| 博俊科技 (300926.SZ) |
2021/1/7 | 54,876.67 | 6,729.85 | 149,399.50 | 主要从事汽车框 架类和传动类汽 车精密零部件和 精密模具的研 发、设计、生产 和销售 |
其形成了自有的冲压工艺、焊接 工艺、嵌件注塑等核心技术,具 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同时, 其拥有一批专业的模具开发和设 计人才,形成了一套契合工艺、 设备的模具开发体系,具备较强 的模具自主开发能力。 |
| 上海沿浦 (605128.SH) |
2020/9/15 | 79,182.03 | 8,123.52 | 136,628.57 | 主要从事各类汽 车座椅骨架总 成、座椅滑轨总 成及汽车座椅、 安全带、闭锁等 系统冲压件、注 塑零部件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 |
其拥有座椅纵向调节滑轨机构技 术、超高强度钢板模具冲压技术、 多工序单机模并道后传递冲压技 术等核心技术。同时,其可以根 据客户对座椅骨架的需求,设计 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并定制相 应的模具,为客户提供相关的技 术支持。此外,其打造了一支将 近150个技术人才组成的团队, 涵盖了五金及塑胶模具设计、各 类工装检具设计、模具模流、成 型CAE分析、模具工装制造等各 个方面的专业人才。 |
| 威唐工业 (300707.SZ) |
2017/10/10 | 55,460.18 | 3,158.87 | 120,621.47 | 是一家主要从事 汽车冲压模具及 相关产品的研 发、设计、制造 及销售的科技领 先型企业 |
其能够准确掌握国外众多整车制 造厂商的技术标准,并精准把握 各类车型的技术要求。在制造及 调试检测方面,其有着丰富的调 试经验及技术和人才的储备,能 够承接复杂型、高强度板应用等 具有较高技术要求的连续模或传 递模产品。 |
| 铭科精技 | - | 73,198.32 | 10,668.92 | 95,047.30 | 专业从事精密冲 压模具和金属结 构件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拥有 优秀的模具设计 开发能力、模具 制造技术和精密 冲压技术,主要 为汽车、办公设 备、电子产品及 建筑消防等行业 客户提供精密冲 |
公司建立了以CAD3D设计系统、 CAE仿真分析系统、标准件/标准 模块/材料参数/典型模具结构/成 型设备数据库、首试/小试/中试平 台、精密检测实验室为核心的产 品设计及精密模具研发平台。自 主研发WinstechTool辅助开发平 台,实现产品模块化设计、自动 拆图及成本估算,提升设计效率 及设计质量,并于产品设计环节 实现产品成本控制。公司形成了 较为丰富的标准件/标准模块/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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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 上市日期 | 2020 年 营业收入 (万元) |
2020 年 净利润 (万元) |
2020 年 总资产 (万元) |
经营状况 | 研发水平 |
|---|---|---|---|---|---|---|
| 压模具和金属结 构件。 |
型模具结构体系,可显著提高模 具设计质量、缩短交付周期、降 低设计制造成本。公司建立了丰 富的材料性能参数数据库,变传 统经验设计为数字化设计,提高 金属结构件工艺设计质量、效率, 降低生产成本。 |
注:同行业相关情况来源于招股说明书、年报等公开信息
(四)发行人竞争优势
1、拥有行业领先客户,客户资源优势突出
凭借过硬的设计开发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获得了 行业内知名企业的高度认可,并形成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1)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全球领先的行业知名企业
在汽车领域,公司主要客户为马瑞利、广岛技术、海斯坦普等全球知名汽车 零部件一级供应商,产品广泛应用于日产、马自达、沃尔沃、福特、宝马、丰田 等品牌汽车的生产;在汽车领域之外,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理光、京瓷、松下、 三菱、唯特利等全球知名品牌。
| 行业 领域 |
客户名称 | 公司简介 | 公司产品终端 配套品牌 |
2020 年营业 收入 |
|---|---|---|---|---|
| 汽车 | 马瑞利 | 马瑞利具有100多年的历史,总部 位于日本琦玉市,主要从事汽车零 件、系统和组件的研发、设计与生 产。 |
主要为日产 | 115.74亿美 元 |
| 广岛技术 | 广岛技术成立于日本东京,主营汽 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 产品为汽车排气系统。 |
主要为马自达 | 无公开数据 | |
| 海斯坦普 | 海斯坦普总部设于西班牙,专注于 汽车金属组件设计、开发和制造, 目前业务遍布二十多个国家和地 区。主要产品包括白车身、底盘、 结构件、模具等 |
主要为沃尔沃、 福特、大众 |
85.13亿美元 | |
| 仓敷化工 (大连) 有限公司 |
仓敷化工全资子公司,仓敷化工总 部设立于日本,为全球汽车、建筑 等领域防震、减震产品知名企业。 |
主要为马自达 | 无公开数据 | |
| 天纳克 | 天纳克总部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 全球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主 要产品为减震系统、排气系统等。 |
奥迪、宝马、福 特、沃尔沃等 |
126.54亿美 元 |
|
| 凌云工业 |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兵器 | 广汽、通用、东 | 135.4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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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 领域 |
客户名称 | 公司简介 | 公司产品终端 配套品牌 |
2020 年营业 收入 |
|---|---|---|---|---|
| 股份有限 公司 |
工业集团控制的公司,2003年于上 交所上市,公司主要生产汽车零部 件、PE 管道系统两大系列产品。 |
风等 | 人民币 | |
| 其他 | 理光 | 理光设立于日本,为全球著名的办 公设备制造商,产品包括打印机、 复印机、扫描仪等。 |
主要为理光打 印机、复印机 |
无公开数据 |
| 三菱电机 | 三菱电机成立于1921年,位于日本 京都长冈京,其作为机电产品综合 供应商,其业务范围覆盖领域较广, 涉及办公设备、电子产品、工业自 动化设备等领域。 |
各主要电视品 牌 |
62.00亿美元 | |
| 唯特利 | 唯特利成立于1925年,总部位于美 国宾夕法尼亚州,是机械管道连接 解方案的领先制造商。 |
唯特利消防类 产品 |
无公开数据 |
(2)与行业领先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与行业领先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一方面,为保证产品质量和产 品及时交付,下游客户,特别是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和整车厂商对供应商实行 严格的认证机制,且从认证通过到大规模供货通常需要 3 到 5 年的时间。通过客 户认证,并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后,为保证产品质量,一级供应商和整车厂通常不 会轻易切换供应商;另一方面,因金属结构件均为定制化产品,需要开发特定的 模具进行批量生产,为降低生产成本,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客户同一零部件通常 只定点开发一套模具。模具开发完成后,定点供应商负责金属结构件在产品整个 生命周期的供货。领先企业稳定的订单需求,是公司业务持续性的重要保障。近 年,公司获得主要客户奖项如下: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公司获得的客户认可 |
|---|---|---|
| 1 | 马瑞利 | 2015年年度特别表彰状、2017年优秀供应商、2017年品质 改善进度奖、2018 年特别贡献奖、2019 年品质改善进步奖 |
| 2 | 广岛技术 | 2015年度最佳交付奖、2018年优秀质量奖、2019年优秀交 付奖 |
| 3 | 海斯坦普 | 海斯坦普2015年优秀供应商 |
| 4 | 仓敷化工有限公司 | 2018、2019、2020年优秀供应商奖 |
| 5 | 理光 | 2017年加工部品部门优秀奖、2019年感谢状 |
(3)与行业领先客户同步研发,有效降低客户开发成本、缩短开发周期, 同时提升了公司技术水平,增强公司与客户粘性
随着汽车产业纵向分工深化和新车型开发周期缩短,客户通常要求模具和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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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供应商在新车型开发前期即参与产品同步研发。同步研发中,公司研发部门 与客户紧密沟通,融入客户新产品开发过程,分析产品的使用需求,共同确定产 品的技术和工艺方案。
与行业领先客户的同步研发,能有效降低客户开发成本、缩短产品开发周期, 同时提升公司技术水平,拓展公司产品领域,增强公司与客户粘性。
(4)行业领先客户的标杆作用有利于公司拓展行业内其它优质客户
行业领先客户代表了行业对零部件产品的最高要求,公司与行业领先客户稳 定的合作关系,标志着公司产品得到行业领先客户认可。在产品质量要求严苛, 实行严格供应商认证的汽车产业,行业领先客户的供应商选择,对行业内其它企 业具有引领和质量背书作用。与行业领先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拓展行 业内其它优质客户,有利于公司销售规模和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
2、以产品设计及精密模具研发平台为支撑的技术优势
(1)公司产品设计及精密模具研发平台的核心构成
公司建立了以 CAD3D 设计系统、CAE 仿真分析系统、标准件/标准模块/材 料参数/典型模具结构/成型设备数据库、首试/小试/中试平台、精密检测实验室为 核心的产品设计及精密模具研发平台。基于研发平台,研发人员可在金属结构件 工艺设计环节对材料变形极限、结构稳定性、冲压回弹进行准确预测。根据材料 变形理论,结合材料利用率、模具成本、产品生产规模等因素,形成最佳的金属 结构件工艺设计。产品工艺设计完成后,研发人员可基于研发平台开发相应的成 型结构,借助标准件/标准模块等数据库实现模具的高效设计。
近年来,公司利用产品设计及精密模具研发平台持续进行产品设计、模具技 术的研发创新,产品开发能力、模具质量和性能得到客户高度认可,为公司模具 业务和金属结构件业务提供了技术保障。
(2)金属结构件工艺设计及模具设计中全面应用 CAD 及 CAE 设计开发技 术,并自主研发 WinstechTool 辅助开发平台,实现产品模块化设计、自动拆图 及成本估算,提升设计效率及设计质量,并于产品设计环节实现产品成本控制
应用 CAD 技术,研发人员可方便地设计出符合要求的三维实体模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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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CAD 环节初步设计后,公司应用 CAE 技术对不同结构设计进行拉伸成型模 拟分析、折弯回弹模拟分析、斜楔机构运动模拟分析等。根据分析结果,返回 CAD 设计环节,对产品设计做相应修改。公司在产品设计环节应用 CAD 及 CAE 技术,能够直观反映设计的真实状态,通过运动模拟、干涉检查等数字化分析手 段,在设计阶段就能避免以往在生产制造中才能发现的问题,减少了产品工艺设 计失败、模具返工风险,提高了设计效率、产品质量,缩短了产品交付周期,降 低产品生产成本。
在 CAD 及 CAE 应用的基础上,公司自主研发 WinstechTool 辅助开发平台。 该平台主要包含模具辅助设计模块及动态成本估算模块。模具辅助设计模块可区 分模具构成中的标准化模块及非标模块,对标准化模块,平台直接从标准模块库 调用;对非标模块,平台自动写入相应属性。模具设计完成后,平台汇总生成产 品设计 BOM 表,自动创建三视图并标数,完成设计图纸自动拆分。动态成本估 算模块,可在工程师完成模具初步设计后,结合材料或部件采购价格、预计生产 工时等,自动估算模具生产成本。该模块可实现产品设计环节成本控制,辅助业 务部门报价,加强对生产环节成本管控等功能。
(3)公司形成了较为丰富的标准件/标准模块/典型模具结构体系,可显著 提高模具设计质量、缩短交付周期、降低设计制造成本
模具为客户定制的单件生产型产品,同时由于模具结构复杂,单套模具涉及 的零配件种类、数量达数百个。传统模式下,除导柱、导套、弹簧等可直接从外 部采购的标准型号部件,模具涉及的模座、底板、固定板、支撑块、方铁、型芯、 型腔、模架等均需个性化开发。该模式下,由于个性化开发的部件众多,产品设 计周期长、产品品质难以保证、设计生产成本高。
为缩短产品设计生产周期、保证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构建了模具 零部件、功能模块的标准化体系。根据零部件功能,将模具生产中所涉及的所有 零部件划分为不同的系列,对同一系列零部件,设计统一的生产标准,对新型号 零部件只需在标准系列基础上,对单一或数个参数微调即可。在零部件标准化体 系之外,公司还针对不同的功能组合,构建了常用的标准模块库,方便模具设计 生产时直接调用。公司模具标准模块库包括了拉延模块、硬成形模块、整形模块、 翻边模块、冲孔模块、剪边模块、送料模块、取件模块、导向模块、浮升模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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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标准模块库的建立和使用可有效提升公司模具设计和生产效率,保证模具质 量。
(4)公司建立了丰富的材料性能参数数据库,变传统经验设计为数字化设 计,提高金属结构件工艺设计质量、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金属结构件加工的主要工艺为冲压,生产中通过压力机对金属板料施加外 力,获得预定形状、尺寸和性能的产品零件。为此,必须预先了解在冲压加工过 程中,坯料哪些地方产生塑性变形,产生塑性变形需以什么方式进行,能否在收 到预期变形的同时,排除其他不必要的乃至有害的变形。
传统金属结构件设计、生产中,主要依靠设计人员经验进行金属结构件工艺 设计,根据产品结构、材料类别,确定金属结构件生产需要经过的变形环节、顺 序等,然后进行相应的模具设计、生产,最终利用模具规模化生产金属结构件。 由于缺乏材料成型的精确的理论模型,传统方法下材料成型容易超出材料变形理 论极限而出现起皱、开裂等质量问题。为避免成型失败,传统方法下设计人员倾 向于使用结构和变形性能更高的冲压材料,该方法下材料的实际变形相比理论变 形极限可能存在较大的冗余,结果因使用性能及价格更高的材料而造成不必要的 生产成本增加。
公司依据材料实验室、生产实践、CAE 分析,建立了不同类别及型号材料 的性能参数数据库,该数据库涵盖了影响材料变形性能的主要参数,如材料屈服 强度、抗拉强度、屈服伸长率、硬化指数、各向异性系数等。针对生产中曾使用 及后续可能使用的材料,发行人已形成丰富的材料性能参数数据库,其覆盖的不 同材料达 6,000 余种。结合材料变形理论及生产实践,公司建立了冲裁、拉伸、 折弯、胀形等工艺下不同材料极限变形模型,并得出不同材料的极限变形系数。 基于材料变形性能参数及极限变形模型,结合 CAD、CAE 平台,公司实现了金 属结构件工艺设计的数字化,大大提升了设计的效率和效果。
3、合理的战略布局和服务配套优势
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通常围绕整车厂商建立,形成大规模的产业集群。目前 我国已逐步形成了六大产业集群,包括:以上海、江苏、浙江为核心的长三角产 业集群;以重庆、四川为核心的西南产业集群;以广州为核心的珠三角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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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吉林、辽宁为核心的东北产业集群;以湖北为核心的中部产业集群;以北京、 天津为核心的环渤海产业集群。
围绕公司配套的主要整车厂商和一级供应商,公司已在东莞、广州、清远、 重庆、武汉、襄阳、大连、上海、苏州、嘉兴共 10 个城市设立了生产基地,覆 盖国内六大汽车产业集群中的五个主要的汽车产业集群。为开拓国外市场,公司 在泰国亦设立了一处生产基地。公司各生产基地对应的整车厂、直接客户列表如 下:
| 下: | |||
|---|---|---|---|
| 公司或子公司所 在地 |
直接客户 | 对应汽车产业集群 | 区域内整机厂商 |
| 东莞、广州、清远 | 马瑞利、凌云 工业、理光、 小鹏汽车 |
珠三角产业集群 | 东风日产(广州)、广汽本田(广 州)、广汽丰田(广州)、广汽乘 用车(广州)、小鹏汽车(肇庆) 等 |
| 武汉、襄阳 | 马瑞利、海斯 坦普 |
中部产业集群 | 东风本田(武汉)、上汽通用(武 汉)、神龙汽车(武汉)、东风日 产(襄阳)、神龙汽车(襄阳)等 |
| 重庆 | 海斯坦普、凌 云工业 |
西南产业集群 | 长安福特(重庆)、长安汽车(重 庆)、长安铃木(重庆)、沃尔沃 (成都)、一汽大众(成都)等 |
| 上海、苏州、嘉兴 | 广岛技术、马 瑞利 |
长三角产业集群 | 上汽大众(上海)、上汽乘用车(上 海)、上汽大众(南京)、长安马 自达(南京)、东风日产(常州) 等 |
| 大连 | 马瑞利、仓敷 化工、唯特利 |
东北产业集群 | 东风日产(大连)、一汽大众(长 春)、一汽马自达(长春)、华晨 宝马(沈阳)、唯特利(大连)等 |
| 泰国 | 广岛技术、理 光 |
- | 马自达、理光等 |
公司贴近主要整车厂和一级供应商建立生产基地,能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并 降低运输成本,主要体现在:(1)实现对客户及时供货,满足客户存货管理和 交付及时性要求;(2)在产品同步研发阶段,可充分、及时地与客户交流产品 使用需求,共同确定产品的技术和工艺方案;(3)及时了解客户的最新需求和 新车项目开发情况,增强客户订单获取能力;(4)金属结构件因形状不规则, 包装后体积较大,贴近主要整车厂和一级供应商建立生产基地有利于缩短运输距 离,降低运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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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丰富的产品矩阵优势:以模具为核心,公司可提供多应用领域、多部位 及产业链条中多环节产品
(1)以模具设计能力为核心,公司业务覆盖模具开发、金属结构件单品及 组件制造、零部件总成
以优秀的模具设计能力为核心,公司发挥金属结构件“业绩放大器”的作用, 为客户提供模具设计开发、模具制造、金属结构件生产销售的一体化服务。随着 公司研发能力持续的提升、产品品类的不断丰富以及与客户合作关系的日渐深 入,公司在向客户提供金属结构件单品和简单的组件外,逐步向总成件方向发展, 提高产品附加值。报告期内公司仪表盘总成件、排汽管总成件分别实现对马瑞利、 广岛技术的规模销售。
(2)以模具设计能力为核心,公司可提供应用于多领域、多部位的模具和 金属结构件
以模具设计能力为核心,公司模具和金属结构件主要应用于汽车、办公设备、 电子产品及建筑消防等领域。凭借过硬的设计开发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 的服务体系,公司产品已取得各行业全球知名客户高度认可,并成为其稳定的供 应商。在公司产品应用占比最大的汽车行业,公司产品应用于仪表盘、排汽管、 底盘、车门、车载空调等不同部位。
丰富的产品矩阵是公司技术和业务能力的体现,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基于核心 技术能力横向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另一方面,在汽车行业,丰富的产品类别有利 于公司与一级供应商及整车厂商形成更紧密的合作关系,亦是二级供应商向一级 供应商发展的必经之路。
5、新能源汽车领域较早布局优势
受益于政策及新能源汽车技术持续发展,全球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2011 年至 2021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从 2011 年的 0.84 万辆增长至 2021 年的 352.00 万辆,年复合增长率达 79.75%。2021 年同比增长 157.69%,我国新能源汽车市 场保持快速增长趋势。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新能源汽车的车 型结构与传统汽车有一定的区别。传统汽车的车身覆盖件大多使用钢材,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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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出于减重的目的大规模采用各种新型材料和新型技术。车身轻量化已经成为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设计中的主流研发方向。
公司自 2016 年起,积极进行轻量化成型技术、高强度材料成型技术等契合 新能源汽车需求的技术探索和储备。截至 2020 年底已与小鹏汽车、孚能科技等 新能源车企或行业配套企业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已成为小鹏汽车一级供 应商,先后取得了小鹏汽车多个定点项目合同,为其新能源车型提供模具、仪表 盘、车门部件等。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较早布局,将为公司赢得更大发展机 会。
(五)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较为匮乏
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制造行业均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一是模具和金 属结构件生产中,大型冲压机设备、机加工设备单价较高,公司需要较大的设备 投入;二是模具和冲压件生产对生产空间需求较大,公司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生 产基地建设;三是公司运营中,会形成较多的存货和应收款项,行业内企业需投 入较多的运营资金;四是为提升技术水平,技术研究、产品开发需要大量资金投 入。
目前,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匮乏,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所需的营运资金及技术研 发投入资金主要依靠自身的留存收益。融资渠道匮乏,制约了公司技术研究、产 品开发和经营规模扩大,公司亟需拓宽融资渠道,为做大做强提供强有力的资金 支持。
2、生产规模有待扩大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优秀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先进的模具制造技术 和精密冲压技术,在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领域,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但与国际领先企业相比,公司生产能力和业务规模偏小。随着公司与客户合作关 系深化、产品类别增多,公司目前产能无法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产能需求,产能 不足已成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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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及用途
发行人主要产品及用途参见本节“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 来的变化情况”之“(二)发行人主要产品”。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模具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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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属结构件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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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指该工序为可选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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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发行人生产销售的金属结构件和模具均为定制化产品,与产品高度定制化的 特征相匹配,发行人形成了以客户订单为核心的经营模式。根据客户订单和客户 提供的需求预测安排生产计划,结合生产计划、采购周期组织原材料采购。
1、销售模式
(1)与产品定制化特征相匹配的直接销售模式
与产品高度定制化特征相匹配,公司采用向客户直接销售的模式。公司实施 大客户引领策略,在汽车领域主要客户为全球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和部 分一线整车厂商;在汽车外的其他应用领域公司亦主要面向行业内的知名企业。
发行人汽车金属结构件业务以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为主。发行人汽车金属 结构件业务分客户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一级供应商 | 43,343.21 | 89.53% |
40,803.61 | 93.92% | 40,623.11 | 93.51% |
| 整车厂商 | 1,998.81 | 4.13% |
571.34 |
1.32% | 330.94 | 0.76% |
| 其他 | 3,072.20 | 6.35% |
2,070.88 |
4.77% | 2,489.30 | 5.73% |
| 合计 | 48,414.22 | 100.00% |
43,445.83 | 100.00% | 43,443.35 | 100.00% |
发行人汽车金属结构件收入主要来自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发行人主要汽 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客户包括马瑞利、海斯坦普、广岛技术、天纳克、凌云工业 等,均为国际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或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向整车厂商销售占比较小。报告期内主要向小鹏汽车、 一汽、东风汽车等整车厂商供应。
(2)严格的供应商认证体系:形成竞争壁垒
在公司主要产品汽车零部件领域,因其产品结构复杂性及严苛的安全性要 求,形成了严格的供应商认证体系。客户与公司接触并达成初步的合作意向后, 需要对公司进行供应商资质认证工作。认证考核内容包括公司技术开发能力、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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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控制体制完善情况、产能情况、信用情况等。通过系统的综合评定后,客户将 公司纳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目前大部分整车厂商只对一级供应商进行认证,一 级供应商对二级供应商进行认证。少部分整车厂商,如福特对二级供应商实施穿 透认证,二级供应商只有在同时取得整车厂商和一级供应商认证后,才能向一级 供应商提供配套服务。公司通过的主要整车厂商认证包括:小鹏汽车、一汽、东 风汽车。
(3)具体业务合作中的定点模式:客户稳定性高
因金属结构件需开发专用模具进行规模化生产,且模具成本较高,客户通常 采用定点模式以降低成本。定点模式是指,整机厂或一级供应商对某一特定的零 部件,在该零部件的整个生命周期,通常指定由一家零部件企业供应。定点模式 在保证产品一致性、稳定性的同时,有利于降低单个金属结构件需分摊的模具开 发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以汽车领域为例,通常情况下,当新车型的开发、改款产生新规格的零部件 需求时,整车厂商或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会在其供应商体系内发布竞标通知及项目 要求。公司接到通知或获取招标信息后,参与项目竞标,竞标成功之后公司即获 得该项目下零部件的独家供货资格,招标的整车厂或一级供应商通常会以定点通 知书或定点函的形式对该零部件后续的定点供应进行确认。
在定点模式下,定点供应商负责具体零部件整个生命周期的供货,直到对应 车型或平台停产,因此有利于保证客户和订单的稳定性。
2、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生产中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钢卷、模具钢等大宗材料及弹簧、导柱等 标准件,供应商选择较多,市场供应充分。
(1)根据客户订单和需求预测制定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客户提供的需求预测安排生产计划,结合生产计划、采 购周期制定采购计划,组织原材料采购。
(2)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遴选制度保证原材料质量的稳定
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建立了较为严格和完善的供应商遴选制度,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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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途径遴选合格供应商,并对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动态化管理。供应商遴选制度 的建立及有效执行保证了生产的稳定并有效控制了产品的成本和质量。经过多年 的合作,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有利于保证原材料价格 和质量的稳定。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销售的金属结构件和模具均为定制化产品。与产品定制化特征相匹 配,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客户提供的需求预测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1)模具产品根据客户订单进行设计开发和制造
对模具产品,公司严格依据客户订单组织产品设计开发和制造。取得客户模 具订单后,公司将产品规格以及技术参数提交至设计部,设计部按照客户要求进 行相应的模具设计和工装开发。模具设计方案经客户认可后由模具生产部门组织 模具的生产、装配。模具装配完成后还需经过小批量的样品试做,经客户审验通 过后,模具生产完成。
(2)金属结构件根据客户订单和客户需求预测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公司金属结构件业务为模具业务在价值链条的延伸。对模具业务中的生产 模,模具通过客户验收后,移至公司金属结构件生产线,用于客户后续金属结构 件生产。
公司根据金属结构件订单和客户提供的需求预测,结合各类产品加工工序及 特点、设备产能情况等,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按计划组织生产,确保生产计划 按时完成。产品经质量检测合格并入库后,按客户交付要求,发往客户指定地点。
4、研发模式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和技术创新,自成立以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以客 户需求为导向,降低开发成本、缩短开发周期。
(1)行业技术难点
模具和金属结构件企业经营的核心在于低成本、高效率的产出符合客户结 构、精度等要求的产品。其主要的技术难点或关键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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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点/关 键指标 |
难点/关键指标说明 | 技术方案 |
|---|---|---|
| 成形 次数 |
产品成形次数主要受模具开发中工艺排 布环节影响。一个产品达到特定结构需 要冲压的次数,部分产品可能需要经过 超10次的冲压才能最终达到理想结构。 通常同一产品需冲压次数越少,成本越 低,产品结构稳定性越好。 |
建立材料屈服强度、各向异性系数等 参数数据库,结合材料成型理论,通 过计算机辅助设计平台得出材料极限 变形系数。综合材料极限变形系数、 公司模具成型结构库等,设计出最优 工艺方案,减少成形次数和模具腔数。 |
| 材料利 用率 |
材料利用率是指最终结构件材料占坯料 比例,材料利用率越高,产品中直接材 料耗费越少。材料利用率主要受产品3D 设计环节和模具开发中工艺排布环节影 响。 |
结合CAD、CAE等辅助分析平台,通 过调整排样形式、部件角度等,得出 最优排样,提高材料利用率。 |
| 产品 良率 |
产品不良主要体现为开裂、起皱、毛刺 过长,及产品弹性回复等因素引起的结 构偏差等。产品良率主要受产品3D设计 环节、数据优化环节及模具开发中工艺 排布环节影响。 |
通过材料实验及生产实践,掌握不同 材料在不同变形工艺下的极限变形系 数、弹性回复规律,在产品设计环节 提前规避不良因素。 |
| 生产 成本 |
模具生产成本主要受结构及调试次数等 因素影响;金属结构件成本主要受冲压 次数、材料利用率等因素影响。生产成 本主要取决于模具的设计开发环节。 |
对模具产品主要通过建立部件及模块 标准库,推行标准化及模块化生产, 以及数字化设计、在线干涉排除等方 法降低生产成本; 对金属结构件主要通过材料参数数据 库、极限变形模型、材料利用率算法 等,优化工艺结构设计、提高材料利 用率。 |
| 产品 交期 |
随着新车型推出频率加快,整机厂对模 具开发周期要求越来越高。模具开发周 期主要受模具设计和调试环节修改次数 影响。 |
建立标准件/标准模块/材料参数/典型 模具结构/成型设备数据库,提高模具 设计和生产效率;利用CAD、CAE等 智能辅助设计平台,在产品设计环节 即排除可能的障碍,减少甚至消除调 试环节的返工修整。 |
(2)公司研发组织架构
公司研发中心下设材料分析与产品设计部、工艺开发部和实验室。其中材料 分析与产品设计部主要负责新材料分析与应用研发,与客户同步研发中产品设计 及方案沟通等职能;工艺开发部主要担负产品工艺设计的职能,也即产品结构确 定后,通过何种工艺将产品实现;实验室主要担负产品验证的职能,在新产品样 品完成后,通过模拟振动、碰撞等场景,检验产品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公司研发 组织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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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建立了产品设计及精密模具研发平台
公司建立了以 CAD3D 设计系统、CAE 仿真分析系统、标准件/标准模块/材 料参数/典型模具结构/成型设备数据库、首试/小试/中试平台、精密检测实验室为 核心的产品设计及精密模具研发平台。基于研发平台,研发人员可在金属结构件 工艺设计环节对材料变形极限、结构稳定性、冲压回弹进行准确预测。根据材料 变形理论,结合材料利用率、模具成本、产品生产规模等因素,形成最佳的金属 结构件工艺设计。产品工艺设计完成后,研发人员可基于研发平台开发相应的成 型结构,借助标准件/标准模块等数据库实现模具的高效设计。
近年来,公司利用产品设计及精密模具研发平台持续进行产品设计、模具技 术的研发创新,产品开发能力、模具质量和性能得到客户高度认可,在模具业务 之外,为公司金属结构件业务提供了技术保障。
(4)与客户同步研发,深度介入产品开发全过程
随着汽车产业纵向分工深化和新车型开发周期缩短,客户通常要求模具和零 部件供应商在新车型开发前期即参与产品同步研发。同步研发中,公司研发部门 与客户紧密沟通,融入客户新产品开发过程,分析产品的使用需求,共同确定产 品设计和工艺方案。与行业领先客户的同步研发,在强化公司与客户粘性,拓展 公司产品领域的同时,有利于公司提升技术水平,把握行业发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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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开发的仪表盘产品为例,产品开发全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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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仪表盘开发流程中,意向开发车型、开发设计输入两个环节由整车厂完 成,公司接受客户对产品的开发设计输入,完成后续构造 3D 设计、实验性能 CAE 分析、数据优化、数据输出及验证、数据施放、数据分析及工艺排布、工装夹具 开发、物理实验,共 8 个环节。公司涉及的各具体环节涉及事项如下:
①构造 3D 设计
根据客户设计输入,如产品在用户界面的呈现、需内置的仪表、音响、空调 等部件大小、重量等,构造仪表盘总成件 3D 结构。
②实验性能 CAE 分析
应用 CAE 测试工具,对产品 3D 构造图结构稳定性、抗撞击性能、振动频 率等参数进行测试。
③数据优化
经 CAE 分析,产生 3D 结构可行的产品,进入到数据优化环节。该环节对 产品装配环节的可行性及效率进行分析优化,在不改变产品整体结构的基础上通 过减轻孔、翻边、加筋等工艺对产品进行轻量化改进。
④数据输出及验证
数据优化后,公司将产品设计方案发送客户,客户将仪表盘总成件作为整车 设计的一部分,置入整车设计测试中。根据客户反馈的测试结果,决定是否需要 对产品设计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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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数据施放
产品设计经过客户整体测试后,公司将总成件拆分成多个单品零部件,与单 品零部件设计图一起发放至产品工艺设计部门。
⑥数据分析及工艺排布
工艺设计部门根据单品零部件设计要求,设计产品工艺实现路径,输出产品 料带。
⑦工装夹具开发
产品料带确定后,由模具开发人员开发具体模具,输出模具设计图。由模具 制造部门根据模具设计图进行模具、夹具、检具制造。
⑧物理实验
产品工装夹具开发完成后,生产少量样品,经装配后,进行应力、振动等测 试。经过公司内部测试后产品将由客户进行装车测试。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情况
(1)精密冲压模具
精密冲压模具的关键生产设备为数控加工机床,冲压模具的产能利用情况主 要体现为数控加工机床的利用率。报告期内,公司数控加工机床产能利用率情况 如下:
| 如下: | |||
|---|---|---|---|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数控加工机床实际工时(小时) | 101,272.08 | 90,421.50 | 91,923.00 |
| 数控加工机床设计工时(小时) | 103,000.00 | 97,500.00 | 97,500.00 |
| 数控加工机床产能利用率 | 98.32% | 92.74% | 94.28% |
注:设计工时和产能利用率计算公式:数控加工机床设计工时=数控加工机床数量10 小时250 天;数控加工机床产能利用率=数控加工机床实际工时/数控加工机床设计工时
(2)金属结构件
金属结构件的关键生产设备为冲床,金属结构件的产能利用率主要体现为冲 床设备的利用率。报告期内,公司冲床设备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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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冲床设备实际工时(小时) | 385,052.38 | 342,156.25 | 381,332.50 |
| 冲床设备设计工时(小时) | 486,685.00 | 477,500.00 | 475,000.00 |
| 冲床设备产能利用率 | 79.12% | 71.66% | 80.28% |
-
注:设计工时和设计工时计算工式:冲床设备设计工时=公司冲床设备数量10 小时250
-
天;冲床设备产能利用率=冲床设备实际工时/冲床设备设计工时。
2、主要产品产量和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个
| 产品类别 | 年度 | 产量 | 销量 | 产销率 |
|---|---|---|---|---|
| 金属结构件 | 2021年 | 19,298.31 | 17,835.02 | 92.42% |
| 2020年 | 15,927.01 | 16,018.18 | 100.57% | |
| 2019年 | 19,521.00 | 19,135.59 | 98.03% | |
| 模具 | 2021年 | 0.0697 | 0.0695 | 99.71% |
| 2020年 | 0.0595 | 0.0589 | 98.99% | |
| 2019年 | 0.0568 | 0.0553 | 97.36% |
3、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和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1 | 年度 | 2020 | 年度 | 2019 | 年度 | ||||||
| 产品类别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金属结构件 | 65,059.93 | 81.14% |
55,520.35 |
79.28% |
59,549.15 | 83.28% |
|||||
| 模具 | 15,122.90 | 18.86% |
14,509.86 |
20.72% |
11,955.40 | 16.72% |
|||||
| 合计 | 80,182.83 | 100.00% |
70,030.21 |
100.00% |
71,504.54 | 100.00% |
|||||
| (2)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 |||||||||||
| 单位:元/个 | |||||||||||
| 2021 年 | 2020 | 年 | 2019 年 | ||||||||
| 产品类别 | |||||||||||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
| 金属结构件 | 3.65 | 5.13% | 3.47 | 11.38% | 3.11 | ||||||
| 模具 | 217,595.71 | -11.67% | 246,347.29 | 13.95% | 216,19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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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产品均为客户定制,不同客户产品功能、体积、用料、工艺等均存在 差异,不同年度产品价格变化主要受产品结构变动影响。
4、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
|---|---|---|---|
| 报告期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 占主营业务收入 比例 |
| 2021年 | 马瑞利 | 18,902.66 | 23.57% |
| 海斯坦普 | 6,921.19 | 8.63% | |
| 广岛技术 | 6,004.27 | 7.49% | |
| 唯特利 | 5,086.77 | 6.34% | |
| 天纳克 | 3,544.55 | 4.42% | |
| 小计 | 40,459.45 | 50.46% | |
| 2020年 | 马瑞利 | 20,161.25 | 28.79% |
| 海斯坦普 | 6,962.35 | 9.94% | |
| 广岛技术 | 6,596.58 | 9.42% | |
| 天纳克 | 3,193.83 | 4.56% | |
| 唯特利 | 2,639.32 | 3.77% | |
| 小计 | 39,553.33 | 56.48% | |
| 2019年度 | 马瑞利 | 21,093.12 | 29.50% |
| 广岛技术 | 8,102.44 | 11.33% | |
| 海斯坦普 | 7,212.95 | 10.09% | |
| 理光 | 4,138.81 | 5.79% | |
| 唯特利 | 2,987.56 | 4.18% | |
| 小计 | 43,534.88 | 60.88% |
注:同一控制下客户,已合并计算销售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未超过 50%,不存在严重依赖个别客 户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联方或持有公 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在其中占有权益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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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原材料、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报告期,发行人原材料及外协加工采购情况如下:
| 类别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9 年 |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 原材料采购 | 47,869.88 | 91.51 | 32,889.20 | 92.93 | 37,095.44 | 93.27 |
| 外协加工采购 | 4,442.74 | 8.49 | 2,501.05 | 7.07 | 2,677.32 | 6.73 |
| 合计 | 52,312.62 | 100.00 | 35,390.25 | 100.00 | 39,772.76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分别为 37,095.44 万元、32,889.20 万元和 47,869.88 万元,2020 年度,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同比减少 4,206.24 万元,主要 系:①2020 年金属结构件收入由于疫情影响较 2019 年度减少 4,028.80 万元,相 应地公司对金属结构件用钢材采购金额亦同步减少;②2020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 较 2019 年末减少 2,092.30 万元。
2021 年度,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同比增长 45.55%,外协加工采购同比增长 77.63%,主要是①2021 年,钢材市场价格上涨较大;②发行人规模较 2020 年增 长,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增长 16.89%;③2021 年需要电镀的美国唯特利消防管道 件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导致表面处理外协加工大幅增长;④2021 年下半年承接 较多新模具订单,公司现有产能无法满足生产需求,导致模具外发机加工大幅增 长。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9 年 |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30,824.07 | 64.39 | 21,221.63 | 64.52 | 23,492.04 | 63.33 |
| 3,296.35 | 6.89 | 1,905.18 | 5.79 | 2,009.01 | 5.42 |
| 13,749.46 | 28.72 | 9,762.39 | 29.68 | 11,594.40 | 31.26 |
| 47,869.88 | 100.00 | 32,889.20 | 100.00 | 37,095.44 | 100.00 |
报告期内,本公司所采购钢材主要包括金属结构件用钢材和模具钢材。公司 钢材采购以提前预定方式为主,现货购买为辅,预定方式为提前约定价格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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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滚动采购,一般在向钢材经销商下达订单后的 2 个月到货。公司所需钢材完 全采购自钢材经销商,主要因为钢材生产厂家的出厂尺寸较大,需要经过裁切、 平整、退火、切边等加工工序后方可由公司使用;另外,发行人钢材采购品种较 多、单个品种采购量较小,达不到钢材生产厂家的最小供货量,还会增加生产厂 家管理客户的难度,因此发行人并不存在向钢材生产厂家直接采购的情况。
(1)金属结构件钢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钢材采购金额分别为 23,492.04 万元、21,221.63 万元和 30,824.07 万元,占比分别为 63.33%、64.52%和 64.39%。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采购金额随销售成本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属结构件钢材采购金额 | 23,492.04 | ||
| 30,824.07 | 21,221.63 | ||
| 金属结构件成本 | 43,306.75 | ||
| 51,712.21 | 41,317.82 | ||
| 占比 | 54.25% | ||
| 59.61% | 51.36% | ||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钢材采购金额占金属结构件成本比例基本一 致。2021 年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为 2021 年钢材价格上涨,采购价格增加较快, 而人工、制费相对稳定,导致采购占成本比上升。
发行人采购的钢材种类及型号众多,其中热轧钢、不锈钢、冷轧钢、镀锌钢 为发行人采购金额最大的四类钢材。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类别钢材采购价格如 下:
| 下: | |||||
|---|---|---|---|---|---|
| 单位:元/KG | |||||
| 产品类别 | 2021 年度 | 2020 年 | 2019 年 | ||
| 单价 | 变动幅度 | 单价 | 变动幅度 | 单价 | |
| 热轧钢类 | 5.82 | 26.98% | 4.58 | 0.62% | 4.55 |
| 不锈钢类 | 14.74 | -0.50% | 14.81 | -2.85% | 15.25 |
| 冷轧钢类 | 5.63 | 27.00% | 4.43 | -7.45% | 4.79 |
| 镀锌钢类 | 6.98 | 19.24% | 5.85 | -5.50% | 6.20 |
报告期内,公司钢材采购价格波动较小,与报告期主要钢材期货价格走势一 致。不锈钢类 2021 年单价有所下降,主要由于 2021 年,无锡宝美锋基于长期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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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较大采购预期等因素,不锈钢采购平均单价较上年有所下降。
公司采购的钢材种类中热轧钢板采购金额最大,对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热轧 钢板与市场公开的热轧钢卷现货价进行比较如下:
==> picture [416 x 2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开市场价格数据来源:iFinD
①报告期内热轧钢板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热轧板采购均价与市场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元/千克
| 单位:元/千克 | |||
|---|---|---|---|
| 项目 | 发行人热轧钢 类采购均价 |
其中S460MC(3.0mm) 采购均价 |
热轧钢卷现货价(3.0mm) 市场价 |
| 2019年上半年 | 4.41 | 4.39 | 4.12 |
| 2019年下半年 | 4.63 | 4.38 | 4.04 |
| 2020年上半年 | 4.62 | 4.39 | 3.89 |
| 2020年下半年 | 4.55 | 4.23 | 4.10 |
| 2021年上半年 | 5.33 | 5.19 | 5.00 |
| 2021年下半年 | 6.33 | 6.21 | 5.39 |
发行人采购价格高出市场价格的部分主要是因为同花顺 Find 公布的热轧钢 卷现货价(3.0)价格为标准母卷价格,而公司采购的同类型产品在材质方面可 能存在差别,且还需供应商进行分条切割等加工(并存在部分切割损耗)、贴膜、 耐指纹等表面处理等加工工艺,同时采购量大小的差异也会导致价格存在差异, 公司采购的热轧钢卷与市场可比钢材价格的波动趋势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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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不同种类钢材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A.热轧钢2020年平均采购单价增长的原因:各主要型号采购单价均下降, 因高价产品占比提升,平均单价增长
报告期内,热轧钢类前五大品种采购情况如下:
单价:元/KG
| 单价:元/KG | 单价:元/KG | 单价:元/KG | ||||||
|---|---|---|---|---|---|---|---|---|
| 型号 | 2020 年 | 2019 年 | ||||||
| 市场价 | 金额 | 单价 | 占比 | 市场价 | 金额 | 单价 | 占比 | |
| 1368-10210200400 | 4.00 | 312.45 | 5.87 | 4.83% | 4.08 | 91.97 | 6.14 | 1.60% |
| 1105-B0320001C | 152.16 | 4.50 | 2.35% | 193.24 | 5.01 | 3.37% | ||
| 1010053 | 36.97 | 5.00 | 0.57% | 292.76 | 5.07 | 5.11% | ||
| 1010064 | 135.51 | 5.59 | 2.09% | 174.11 | 6.25 | 3.04% | ||
| 1010054 | 134.27 | 4.81 | 2.07% | 161.00 | 5.14 | 2.81% |
报告期内,由于发行人购买的钢材种类较多,同类钢板原材料的价格不存在 较大差异,各品种钢材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各主要型号采购单价均下 降,因高价产品占比提升,导致平均单价增长。
B.不锈钢2019年平均采购单价增长的原因:各主要型号采购单价均下降, 因高价产品占比提升,平均单价增长
报告期内,不锈钢类前五大品种采购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单价:元/KG
| 项目 | 2019 年 | 2019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8 年 | 2018 年 | ||
|---|---|---|---|---|---|---|---|---|
| 市场价 | 金额 | 单价 | 占比 | 市场价 | 金额 | 单价 | 占比 | |
| 5SZ0073 | 15.35 | 307.52 | 23.33 | 6.25% | / | - | - | / |
| 5SZ0085 | 201.03 | 16.90 | 4.09% | - | - | / | ||
| 8-SS-0128-2 | 151.58 | 13.27 | 3.08% | 69.24 | 13.56 | 1.55% | ||
| 1400-B0120005C | 130.10 | 16.94 | 2.64% | 201.27 | 17.43 | 4.50% | ||
| MP-0454 | 88.06 | 24.24 | 1.79% | 235.20 | 24.91 | 5.26% |
报告期内,由于发行人购买的钢材种类较多,不锈钢不同标号之间差异较大, 价格相差较远。2019年平均采购单价增长主要是由于新增项目所需不锈钢材单价 较高,占比提升所致。相同型号钢材与市场价格走势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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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不锈钢2021年平均采购单价下降的原因:当期向无锡宝美锋采购不锈钢 价格下降,2021年向无锡宝美锋金属加工配送有限公司采购不锈钢价格下降情 况如下:
| 况如下: | 况如下: | 况如下: |
|---|---|---|
| 单位:万元 | ||
| 业务 | 2021 年 | 2020 年 |
| 金额(万元) | 549.85 | 1,345.69 |
| 数量(万KG) | 28.75 | 67.65 |
| 单价(元/KG) | 19.13 | 19.89 |
| 较上期变动情况 | -3.82% |
2021 年,无锡宝美锋不锈钢采购平均单价较 2020 年下跌 3.82%,主要是由 于:该类材料用于广岛技术相关产品,基于较大的采购量预期,2021 年无锡宝 美锋基于长期合作因素,在 2020 年不锈钢报价的基础上略有降价。无锡宝美锋 为中集集团旗下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模具钢材采购情况
常规情况下,模具设计方案确认后,开始生产到移模的周期通常在 8-12 个 月。由于生产的周期较长,导致营业成本确认相较于模具材料采购通常较为滞后。 报告期,模具钢材采购占模具成本比例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模具钢材采购金额 | 2,009.01 | ||
| 3,296.35 | 1,905.18 | ||
| 模具成本 | 6,425.58 | ||
| 9,259.59 | 7,943.76 | ||
| 占比 | 31.27% | ||
| 35.60% | 23.98% | ||
| 次年模具成本 | 7,943.76 | ||
| / | 9,259.59 | ||
| 占比 | 25.29% | ||
| / | 20.58% | ||
2019 年新接模具项目较多,采购的模具钢材较多,2020 年模具收入及成本 大幅增加。将 2019 年、2020 年模具钢材采购金额与次年模具成本进行比较,分 别为 25.29%和 20.58%,占比基本稳定。
综上,模具钢材的采购波动情况与发行人经营情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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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采购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原材料采购中“其他”的具体内容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 类别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 零配件 | 8,993.54 | 65.41 | 7,387.99 | 75.68 | 8,791.96 | 75.83 |
| 铝材 | 1,631.02 | 11.86 | 557.20 | 5.71 | 628.92 | 5.42 |
| 其他 | 3,124.90 | 22.73 | 1,817.20 | 18.61 | 2,173.52 | 18.75 |
| 合计 | 13,749.46 | 100.00 | 9,762.39 | 100.00 | 11,594.40 | 100.00 |
零配件主要为采购的金属结构件配件和模具组件。金属结构件配件主要为各 类紧固件或 CNC 零件。铝材主要为生产铝制金属结构件的铝材,金额较小。其 他中主要为各种包装物、生产用耗材刀、磨具、冷却油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零配件采购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零配件 主营业务成本 占比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8,993.54 | 7,387.99 | 8,791.96 | |
| 60,971.80 | 49,261.58 | 49,732.33 | |
| 14.75% | 15.00% | 17.68% |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的零配件采购金额与营业成本的比例基本稳定。
2、外协采购情况
公司外协采购主要包括电镀、电泳等金属结构件表面处理和模具机加工。主 要外协情况如下:
| 要外协情况如下: | ||
|---|---|---|
| 外协加工涉及产品 | 外协加工内容 | 与客户约定方式 |
| 金属结构件 | 电镀、电泳、喷漆、研磨 | 按图纸生产 |
| 模具 | 铣削、研磨、线切割等机加工工序 | 按图纸生产 |
(1)金属结构件外协
公司生产的汽车零部件种类繁多,不同种类的零部件需要满足不同的物理特 性,即使同一零部件在不同的供货阶段,也可能随着客户工艺要求的提高而增加 加工工序。公司在产能规划中通常会根据产品工艺特点、客户需求等因素优先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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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于关键工序以及附加值高、技术含量较高的核心工艺。电镀、电泳、喷漆等表 面处理工序并非发行人冲压业务的核心技术领域,同时这些工序在环境保护方面 有着较高的标准和要求,公司独立生产不具备经济性。因此,发行人将电镀、电 泳、涂覆等表面处理工序进行委外加工。
(2)模具机加工外协
不同于金属结构件产品较强的订单可预期性和均衡性,模具属于客户的设备 类投资,只有在新产品开发时才需要开发特定模具,模具订单稳定性较弱。如短 时间模具订单较大,公司可能面临模具机加工产能不足的问题,为满足客户交期 要求,公司在设计完成模具后,会将部分模具部件的生产交由加工商进行加工。
(3)外协采购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协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业务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属结构件 | 表面处理 | 1,994.45 | 1,191.14 | 1,178.09 |
| 其他 | 502.39 | 388.61 | 440.98 | |
| 模具 | 机加工外协 | 1,777.32 | 762.44 | 916.95 |
| 其他 | 168.58 | 158.85 | 141.30 | |
| 合计 | 4,442.74 | 2,501.05 | 2,677.32 |
2020 年因公司各月模具生产任务较为均衡,模具机加工委外需求减少,外 协采购金额较 2019 年减少 176.27 万元。
2021 年外协加工增加,主要是①2021 年需要电镀的美国唯特利消防管道件 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导致表面处理外协加工大幅增长;②2021 年下半年承接较 多新模具订单,公司现有产能无法满足生产需求,导致模具外发机加工大幅增长。
(4)报告期内各期主要外协厂商的名称、外协内容、外协产品在公司产品 中的具体环节、数量及金额;
①报告期内各期主要外协厂商的名称、外协内容、数量及金额 报告期内各期主要外协厂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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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 | 序 号 |
供应商名称 | 外协 内容 |
采购数量 (万个)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外协采购 总额的比重 |
|---|---|---|---|---|---|---|
| 2021 年度 |
1 | 大连普兰店精饰电镀有限公 司 |
电镀 | 333.31 | 393.32 | 8.85% |
| 2 | 大连永光科技有限公司 | 电镀 | 284.79 | 280.89 | 6.32% | |
| 3 | 旅顺双岛电镀厂 | 电镀 | 59.10 | 226.13 | 5.09% | |
| 4 | 佛山市顺德区锦上花涂装工 艺有限公司 |
电泳 | 165.10 | 214.92 | 4.84% | |
| 5 | 大连永旺精密涂装有限公司 | 喷涂 | 38.53 | 138.46 | 3.12% | |
| 合计 | / | / | 1,253.72 | 28.22% | ||
| 2020 年度 |
1 | 大连普兰店精饰电镀有限公 司 |
电镀 | 473.26 | 271.70 | 10.86% |
| 2 | 重庆利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电泳 | 40.87 | 122.88 | 4.91% | |
| 3 | 上海巩银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机加工 | 2.13 | 111.30 | 4.45% | |
| 4 | 旅顺双岛电镀厂 | 电镀 | 43.50 | 106.75 | 4.27% | |
| 5 | 上海宝敦金属表面处理厂 (普通合伙) |
电镀 | 85.67 | 95.22 | 3.81% | |
| 合计 | / | / | 707.86 | 28.30% | ||
| 2019 年度 |
1 | 大连普兰店精饰电镀有限公 司 |
电镀 | 662.75 | 402.02 | 15.02% |
| 2 | 旅顺双岛电镀厂 | 电镀 | 68.30 | 174.08 | 6.50% | |
| 3 | 上海巩银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机加工 | 1.12 | 111.45 | 4.16% | |
| 4 | 上海宝敦金属表面处理厂 (普通合伙) |
电镀 | 97.25 | 104.57 | 3.91% | |
| 5 | 东莞市登凯模具五金有限公 司 |
机加工 | 1.66 | 84.60 | 3.16% | |
| 合计 | / | / | 876.72 | 32.75% |
②外协产品在公司产品中的具体环节
公司外协采购主要包括电镀、电泳等金属结构件表面处理和模具机加工。主 要外协情况如下:
| 要外协情况如下: | ||
|---|---|---|
| 外协加工涉及产品 | 外协加工内容 | 与客户约定方式 |
| 金属结构件 | 电镀、电泳、喷漆、研磨 | 按图纸生产 |
| 模具 | 铣削、研磨、线切割等机加工工序 | 按图纸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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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金属结构件外协
金属结构件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 picture [406 x 19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注:*指该工序为可选工序。
公司生产的汽车零部件种类繁多,不同种类的零部件需要满足不同的物理特 性,即使同一零部件在不同的供货阶段,也可能随着客户工艺要求的提高而增加 加工工序。公司在产能规划中通常会根据产品工艺特点、客户需求等因素优先投 资于关键工序以及附加值高、技术含量较高的核心工艺。电镀、电泳、喷漆等表 面处理工序并非发行人冲压业务的核心技术领域,同时这些工序在环境保护方面 有着较高的标准和要求,公司独立生产不具备经济性。因次,发行人将电镀、电 泳、涂覆等表面处理工序进行委外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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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模具机加工外协
模具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 picture [398 x 25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不同于金属结构件产品较强的订单可预期性和均衡性,模具属于客户的设备 类投资,只有在新产品开发时才需要开发特定模具,模具订单稳定性较弱。如短 时间模具订单较大,公司可能面临模具机加工产能不足的问题,为满足客户交期 要求,公司在设计完成模具后,会将部分模具部件的生产交由加工商进行加工。 (5)外协加工不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对外协加工厂商不存在依赖 ①公司生产过中的外协工序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外协加工系辅助工序。公司生产过程的核心工序为设计、 冲压、焊接、组装等。公司出于专业化生产考虑,将部分辅助工序委托外协厂商 完成,外协加工内容主要包括电镀、电泳等表面处理工艺以及部分由于产能不足 涉及的模具组件机加工,不涉及公司核心工序,发行人不存在对外协供应商的依 赖。
公司不具备电镀、电泳等表面处理工序的技术和设备。电镀、电泳等表面处 理工艺广泛应用于工业制造及生产中,发行人所处的珠三角、长三角、东北、中 部及西南地区周边电镀电泳行业发达,受托从事相关工序加工已发展为成熟的商 业模式,加之电镀电泳所涉及的技术工艺较为普遍,外协加工供应充足,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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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较强。公司的采购及生产未对外协供应商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外协工序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如下:
| 可比公司 | 披露情况 |
|---|---|
| 祥鑫科技 | 为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公司生产的产品有一部分采用外协加工的方式进行 生产,主要有表面处理、外协冲压件、外协模具、其他。 |
| 博俊科技 | 公司因生产所需存在外协加工现象,主要原因系部分工序由公司生产不具 有经济性或者公司不具备表面处理、热处理等工艺的生产资质。公司外协 加工涉及的主要生产工序为电镀、电泳、涂覆、机加工、清洗、热处理等。 |
| 上海沿浦 | 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供应商外协加工主要分两类:电镀、电泳、浸塑等 表面处理以及委托供应商加工座椅骨架总成。 |
| 威唐工业 | ①对于有些需要较大投入但应用较少的生产工序,从成本效益原则考虑发 行人采用委托外协加工的方式完成。比如目前发行人承接的部分体积较大 的模具,需要通过浇铸方式制作底座等部件。浇铸工艺并不具有较高技术 含量,但对场地和设备投入需要一定的要求,从生产便利性考虑,发行人 将浇铸环节委托外协加工。 ②有些应用较为不普遍且发行人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特殊处理工序,从成本 效益原则考虑,发行人采取委外加工方式完成,如表面处理、热处理、刻 字等。 ③为应对临时的产能不足,发行人将部分附加值较低的生产工序,如零件 加工及模具加工等进行委托外协加工。 |
公司外协主要为表面处理和模具机加工,可比同行业公司均将前述工序委托 给外协供应商完成,与公司一致。
(6)除东莞市登凯模具五金有限公司以外,其他主要外协企业与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主要外协企业情况如下: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设立时间 | 注册 地 |
注册资本 | 主要股东及董监高 |
|---|---|---|---|---|---|
| 1 | 大连普兰店精饰电镀 有限公司 |
2000年3月 | 辽宁 大连 |
50万 | 王新奎80.00%、叶淑环20.00% |
| 2 | 旅顺双岛电镀厂 | 1997年10月 | 辽宁 大连 |
53万 | 肖良鸿100% |
| 3 | 上海巩银精密模具有 限公司 |
2018年11月 | 上海 | 100万 | 刘安弟50%、龚杰50% |
| 4 | 上海宝敦金属表面处 理厂(普通合伙) |
2001年7月 | 上海 | 60万 | 辛志伟89%、周惠芳6%、柯彬 5% |
| 5 | 重庆利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2015年4月 | 重庆 | 800万 | 重庆途九科技有限公司35%、重 庆克力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4.58333%、重庆阿里克森机电 有限公司20.41667%、廖汎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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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设立时间 | 注册 地 |
注册资本 | 主要股东及董监高 |
|---|---|---|---|---|---|
| 20%。 | |||||
| 6 | 东莞市登凯模具五金 有限公司 |
2014年11月 | 广东 东莞 |
5万 | 程桂珍100.00% |
| 7 | 大连永光科技有限公 司 |
2003年4月 | 辽宁 大连 |
50万 | 林小光60%、韩金凤40% |
| 8 | 佛山市顺德区锦上花 涂装工艺厂 |
2011年1月 | 广东 佛山 |
10万 | 吴锐100% |
| 9 | 大连永旺精密涂装有 限公司 |
2008年5月 | 辽宁 大连 |
1000万 | 王永杰70%、毕克金30% |
经过核查,除东莞市登凯模具五金有限公司以外,其他主要外协企业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外协厂商中东莞市登凯模具五金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关联方,登 凯模具股东为总经理杨国强的兄弟杨国军的配偶。报告期内,外协厂商与发行人 的关联方交易金额如下: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占营业 成本的 比例 |
金额 (万元) |
占营业 成本的 比例 |
金额 (万元) |
占营业 成本的 比例 |
||
| 东莞市登凯模具 五金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模具加工 |
76.40 | 0.12% | 85.56 | 0.17% | 84.60 | 0.17% |
公司向登凯模具主要采购模具机加工中的线切割外协服务,发行人为线切割 外协服务制定了标准价格,所有外协供应商一视同仁。不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 情况。
(7)外协厂商与发行人之间交易价格的确定依据及公允性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加工量及加工单价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加工量及加工单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业务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数量 (万件) |
单价 (元/ 件) |
金额 (万元) |
数量 (万件) |
单价 (元/ 件) |
金额 (万元) |
数量 (万件) |
单价 (元/ 件) |
||
| 金属 结构 件 |
表面处 理 其他 |
1,994.45 | 4,580.67 | 0.44 | 1,191.14 | 3,940.25 | 0.30 | 1,178.09 | 4,824.50 | 0.24 |
| 502.39 | 359.15 | 1.40 | 388.61 | 781.50 | 0.50 | 440.98 | 795.62 | 0.55 | ||
| 模具 | 机加工 外协 |
1,777.32 | 9.89 | 179.68 | 762.44 | 13.22 | 57.67 | 916.95 | 10.48 | 8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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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168.58 | 2.50 | 67.36 | 158.85 | 5.36 | 29.64 | 141.30 | 2.30 | 61.43 | |
|---|---|---|---|---|---|---|---|---|---|---|
| 合计 | 4,442.74 | 4,952.21 | / | 2,501.05 | 4,740.33 | / | 2,677.32 | 5,632.90 | / |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采购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5.35%、5.04%和 7.23%。 主要为金属结构件的表面处理和模具的机加工外协业务,业务合计占报告期各期 外协采购金额的 78.25%、78.11%和 84.90%,其他业务占比较小。
②金属结构件表面处理
A.金属结构件表面处理的定价依据
报告期期内,发行人外协采购表面处理业务占外协总采购的比例分别为 44.00%、47.63%和 44.89%。主要包括电镀、电泳等工序,电镀、电泳合计占表 面处理采购金额的 78.25%、89.76%和 80.85%,在发行人按总采购额各期前五名 外协厂商中普兰店电镀、双岛电镀、上海宝敦、大连永光均为公司提供电镀服务; 重庆利普和锦上花为公司提供电泳服务。
在表面处理业务中,发行人采购电镀、电泳业务的市场定价主要取决于电镀、 电泳所用的材料、工艺等因素,通常根据电镀、电泳的面积报价。
B.金属结构件表面处理的定价内部控制完善
发行人基于长期合作及工艺、交期、品质的稳定性,在新项目开发时会向供 应商发出报价需求,由供应商根据工艺要求提供报价表,发行人根据供应商的报 价表生成比价表,并结合外协供应商的交付能力,确认项目的定点外协供应商。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金属结构件外协厂商均执行了多家供应商比价程序,执 行情况良好。
C.金属结构件表面处理的加工单价在报告期内以及在不同厂商间比较 a.东北地区
以发行人主要的电镀方式及材料“挂镀—蓝白锌+封闭”为例,报告期内采 购金额分别为577.66万元、378.27万元和904.79万元。占发行人报告期内表面处 理金额的比例分别为49.03%、31.76%和43.39%,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表面处理主 要外协厂商之间的电镀均价进行了测算和比对。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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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协厂商名称 大连普兰店精饰电镀有限公司 旅顺双岛电镀厂 大连永光科技有限公司 |
平均价格(元/dm²) | 平均价格(元/dm²) | 平均价格(元/dm²) |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 0.27 | 0.27 | 0.28 | |
| 0.27 | 0.27 | 0.27 | |
| 0.27 | 0.27 | 0.28 |
经比对,发行人采购的同种电镀工序和材料的均价在主要外协厂商之间差异 较小,具有公允性。
b.长三角地区
华东地区电镀外协主要为电镀锌镍合金,发行人采用总价对比的方式确定项 目供应商,中介机构选择电镀锌镍合金中主要产品进行比较,该6种产品规格与 加工费价格类似,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分别为94.63万元、84.58万元和67.21万元, 占发行人报告期内表面处理金额的比例分别为8.03%、7.10%和3.22%,对发行人 报告期内表面处理主要外协厂商之间的电镀均价进行了测算和比对。详细情况如 下:
| 下: | |||||
|---|---|---|---|---|---|
| 外协厂商名称 | 品名 | 平均价格(元/个) |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 上海宝敦金属 表面处理厂(普 通合伙) |
20S343TS0A-2 | 1.04 | 1.04 | 1.05 | 1.07 |
| 20S345TA0A | 1.04 | 1.04 | 1.05 | 1.07 | |
| 21S344BB0A | 1.04 | 1.04 | 1.05 | 1.07 | |
| 20S344ED0A | 1.04 | 1.04 | 1.05 | 1.07 | |
| 20S344DW0A | 1.04 | 1.04 | 1.05 | 1.07 | |
| 20S344BC0A | 1.04 | 1.04 | 1.05 | 1.07 | |
| 黄山沪金表面 处理有限公司 |
20S343TS0A-2 | / | / | / | 1.02 |
| 21S344BB0A | / | / | / | 1.02 | |
| 20S344ED0A | / | / | / | 1.02 |
对比上表可知,同种同类产品,黄山沪金和上海宝敦电镀价格差异较小,价 格合理,发行人自2019年停止与黄山沪金交易,虽然黄山沪金加工单价略低于上 海宝敦,但是综合黄山沪金的加工品质、交期、送提货距离等因素,且上海宝敦 2019年降价后差价进一步缩小,同时相关产品销量逐渐减少,故未再与黄山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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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交易。
c.中部地区
重庆利普为中部地区主要表面处理外协厂家,重庆利普主要对接重庆铭科, 由于需要电泳的项目较少,发行人主要对外协供应商执行比价程序。中介机构检 查重庆利普的报价单和比价情况如下:
重庆利普
2803134XPW01A为前防撞梁分总成,占重庆利普每年外协采购量70%以上。 比价情况如下:
| 比价情况如下: | |||
|---|---|---|---|
| 零件编号 | 重庆利普(元/件) 不含税 |
瑞通祥(元/件) 不含税 |
博颜(元/件) 不含税 |
| 2803134XPW01A | 8.90 | 10.37 | 8.40 |
公司基于a.供应商瑞通祥无法投入网箱与内包装,且加工价格较高;b.供应 商博颜的加工质量无法满足要求;c.供应商重庆利普含包装箱、产品内包装的价 格为8.90元。价格较低且质量符合要求,最终将项目定点在重庆利普,价格公允。
③模具机加工外协
A.模具机加工外协的定价依据
发行人外协机加工处理业务占外协总采购的比例分别为34.25%、30.48%和 40.00%。主要包括线切割和CNC工序。
a.CNC加工业务
报告期内,CNC 外协采购金额为 684.61 万元、538.22 万元和 1,552.25 万元。 占外协比例为 25.57%、21.52%和 34.94%。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外协 CNC 加 工的方式主要为:发行人提供材料、设计图纸等,由外协厂商通过 CNC 车床等 方式将模具钢材加工成要求形状。发行人采购的外协模具在产品结构、工艺技术、 性能参数、外型尺寸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不存在统一的定价标准,为定制化产品。 发行人对外采购外协模具均严格执行了询价和比价的程序,绝大部分外协模具订 单均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报价,以避免不合理的采购价格。
b.线切割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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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线切割业务外协采购金额为 232.34 万元、224.22 万元和 225.07 万元。占外协比例为 8.68%、8.97%和 5.07%。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地区不同对各地区主要线切割外协厂商制定了统一的 定价标准。发行人将线切割分为快、中、慢走丝,并针对切割内容、周长等技术 参数制定了详细的定价标准。
其中华南地区定价具体如下:
快走丝单价
| 快走丝单价 | ||
|---|---|---|
| 加工内容 | 单价 | 计价方式 |
| T≤100mm | 0.004元/mm² | 线长×板厚×单价(注:只计算 一次线长) |
| T>100mm | 0.006元/mm² | |
| 一次锥度加工 | 0.0055元/mm² | |
| 模块基本价 | 20元/件 | |
| 入块冲头基本价 | 10元/件 | |
| 冲头侧割基本价 | 10元/件 | |
| 小孔基本价 | 4元/个 | 指当直径≤10、板厚≤40的孔 |
慢走丝单价
| 慢走丝单价 | ||
|---|---|---|
| 加工内容 | 单价 | 计价方式 |
| 线割一刀 | 0.014元/mm² | 线长×板厚×单价(注:只计算 一次线长) |
| 割一修一 | 0.017元/mm² | |
| 割一修二 | 0.022元/mm² | |
| 割一修三 | 0.025元/mm² | |
| 慢走丝线割基本价 | 割一刀30元/件;割一修一40元/件;割一修二50元/件 | |
| 小孔基本价(直径≤8、 板厚≤30 的孔) |
割一刀10元/个;割一修一12元/个; 割一修二14 元/个;割一修三16 元/个 |
|
| 细孔放电 | 板厚≤50mm2元/个; 50mm≤板厚≤100mm3元/个; 板厚>100mm5元/个; |
其中华东地区定价具体如下:
快走丝单价
| 快走丝单价 | ||
|---|---|---|
| 加工内容 | 单价 | 计价方式 |
| 割一刀 | 0.0055元/mm² | 1、周长×板厚×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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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位单价 | 3.5元/个 | 2、修模基本价15元/件 3、超高400 以上×1.5 倍 |
|---|---|---|
| 中走丝单价 | ||
| 加工内容 | 单价 | 计价方式 |
| 割一修一 | 0.009元/mm² | 1、周长×板厚×单价; 2、修模基本价20元/件 4、侧割基本价15元/次 3、滑块单价×1.5倍 |
| 孔位单价 | 4元/个 |
由于发行人外协采购线切割业务采用统一的定价标准,即采购单价在各外协 厂商之间基本一致,因此发行人采用多方比选的依据除了单价以外,主要参考外 协厂商产能、交付时间等因素。
B.模具机加工外协委外报价单核对
发行人外协采购CNC和线切割加工业务的订单数量繁多且加工的零件种类 较多,中介机构对上述线切割外协厂商报告期各期分别抽取一个月,对该月的委 外报价单进行核对,经抽查,发行人在所抽取的月份中严格按照制定的定价标准 执行外协采购线切割业务,各线切割厂商之间同种线切割种类的同类工件单价基 本一致,具有公允性。发行人外协线切割业务严格执行了定价标准,主要线切割 厂商之间同一切割工艺的单价基本一致,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综上,发行人各类型的采购外协加工的价格具有公允性。
(8)报告期内部分外协厂商存在与发行人供应商、客户交易的情况,不存 在体外支付、利益输送等情况
公司外协采购主要包括电镀、电泳等金属结构件表面处理和模具机加工。中 介机构向报告期内主要外协供应商访谈,普兰店电镀、大连永光与发行人客户仓 敷化工存在交易,但是均为独立交易,不存在体外支付、利益输送等情况。
①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主要为全球知名企业,不存在进行体外支 付、利益输送的情形
发行人主要客户均为全球知名大型客户,在汽车领域为马瑞利、广岛技术、 海斯坦普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产品广泛应用于日产、马自达、沃 尔沃、福特、宝马、丰田等品牌汽车的生产;在汽车领域之外,公司产品主要应 用于理光、京瓷、松下、三菱、唯特利等全球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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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如美达王、住友、ITOCHU、中川新材料均为全球知名材 料供应商,广东志达亦是行业内华南区域知名管材供应商。
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基于自身声誉以及内控规范性,均不存在进行 体外支付、利益输送的情形。
②发行人外协金额较小,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小,不存在进行体外支付、利 益输送的空间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采购金额分别为 2,677.32 万元、2,501.05 万元和 4,442.74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5.35%、5.04%和 7.23%,影响较小。 上述与发行人客户存在交易的外协厂商,发行人向其采购金额合计 408.64 万元、 279.39 万元和 674.21 万元,金额较小,不存在进行体外支付、利益输送的空间。
③发行人业务占上述与发行人客户存在交易的外协厂商的占比低,发行人无 法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占普兰店电镀、大连永光的比例分别为 10%、15%。 占比较低,发行人无法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④通过对发行人及关联方的流水核查,不存在与外协供应商除正常交易外的 大额资金往来
中介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和发行人董监高(独董除外)报告期内的 银行流水。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协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与发行人及其董监高(独董除外)关联方不存在与业务无关的大额异常资金往 来。
综上,报告期内部分外协厂商存在与发行人客户交易的情况,但是均为独立 交易,不存在体外支付、利益输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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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行人不存在将污染较高、对员工健康危害较大的生产环节外协外包 的情况,外协生产符合规定
①发行人未曾从事电镀、电泳相关业务,部分产品应客户要求外协电镀、电 泳,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将污染较高、对员工健康危害较大的生产环节 外协外包的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未从事电镀相关业务。发行人生产的金属零部件主要应 用于汽车、办公、电子产品、消防器械等行业,部分产品需要进行电镀、电泳等 表面处理,以满足客户对产品的导电性、耐蚀性、耐磨性和美观度等需求。发行 人产品的精度和性能指标主要取决于冲压弯曲、攻丝、焊接、组装等加工工艺, 表面处理类工序非发行人生产核心环节。部分产品应客户要求外协电镀、电泳, 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将污染较高、对员工健康危害较大的生产环节外协 外包的情况。
②发行人外协供应商均取得了从事其业务所必须的生产资质,外协生产符合 规定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 年 1 月公布)以及《固定污染 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进行电镀加工的企业,须申请并取 得排污许可证。发行人电镀、电泳供应商已根据相关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建设 了相应的废物处置设施,发行人外协生产符合规定,不存在通过外协加工商转嫁 环境污染风险,不存在被处罚或者被追偿环境损害赔偿的风险。
③同行业公司也存在将相关环节外协生产的情形,属于行业通用的生产模 式,外协生产符合规定
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如下:
| 可比公司 | 披露情况 |
|---|---|
| 祥鑫科技 | 为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公司生产的产品有一部分采用外协加工的方式进行 生产,主要有表面处理、外协冲压件、外协模具、其他。 |
| 博俊科技 | 公司因生产所需存在外协加工现象,主要原因系部分工序由公司生产不具 有经济性或者公司不具备表面处理、热处理等工艺的生产资质。公司外协 加工涉及的主要生产工序为电镀、电泳、涂覆、机加工、清洗、热处理等。 |
| 上海沿浦 | 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供应商外协加工主要分两类:电镀、电泳、浸塑等 表面处理以及委托供应商加工座椅骨架总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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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对于有些需要较大投入但应用较少的生产工序,从成本效益原则考虑发 行人采用委托外协加工的方式完成。比如目前发行人承接的部分体积较大 的模具,需要通过浇铸方式制作底座等部件。浇铸工艺并不具有较高技术 含量,但对场地和设备投入需要一定的要求,从生产便利性考虑,发行人 将浇铸环节委托外协加工。 威唐工业 ②有些应用较为不普遍且发行人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特殊处理工序,从成本 效益原则考虑,发行人采取委外加工方式完成,如表面处理、热处理、刻 字等。 ③为应对临时的产能不足,发行人将部分附加值较低的生产工序,如零件 加工及模具加工等进行委托外协加工。
同行业公司也存在将相关环节外协生产的情形,属于行业通用的生产模式, 外协生产符合规定。
3、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电费金额(万元) | 1,174.51 | 1,043.25 | 1,153.02 |
| 用电数量(万千瓦时) | 1,675.40 | 1,455.49 | 1,471.31 |
| 电力单价(元/千瓦时) | 0.70 | 0.72 | 0.78 |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单价基本稳定。2020 年用电数量较 2019 年略微下降, 变动较小,与营业收入下降 1.69%相匹配。2021 年用电数量较 2020 年同比增长 15.11%,主要是因为 2021 年公司业务规模有所增加,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同比增 长 16.89%。
本公司能源供应正常,未发生供应困难导致严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情况。 4、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 期间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比 | 采购的主要内容 |
|---|---|---|---|---|
| 2021年度 | 美达王 | 7,342.42 | 14.04% | 钢材 |
| 广东志达 | 2,193.23 | 4.19% | 钢材 | |
| ITOCHU | 1,591.40 | 3.04% | 钢材 | |
| 住友 | 1,388.63 | 2.65% | 钢材 | |
| 佛山建春友 | 1,298.47 | 2.48% | 钢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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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比 | 采购的主要内容 |
|---|---|---|---|---|
| 合计 | 13,814.15 | 26.41% | ||
| 2020年度 | 美达王 | 4,937.41 | 13.95% | 钢材 |
| 住友 | 2,555.17 | 7.22% | 钢材 | |
| 广东志达 | 1,756.05 | 4.96% | 钢材 | |
| ITOCHU | 1,399.34 | 3.95% | 钢材 | |
| 中川新材料 | 1,217.81 | 3.44% | 钢材 | |
| 合计 | 11,865.77 | 33.53% | ||
| 2019年度 | 美达王 | 4,761.71 | 11.97% | 钢材 |
| 住友 | 2,664.77 | 6.70% | 钢材 | |
| ITOCHU | 1,916.44 | 4.82% | 钢材 | |
| 广东志达 | 1,848.52 | 4.65% | 钢材 | |
| 中川新材料 | 1,716.57 | 4.32% | 钢材 | |
| 合计 | 12,908.01 | 32.45% |
注:同一控制下供应商,已合并计算采购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未超过 50%,不存在严重依赖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其他供应商中均未占有权益。
5、客户同为供应商的情形
- (1)客户同为供应商的情形的原因
通常,原材料及供应商由公司完全自主选择;个别情况下,客户为进一步把 控产品品质,会要求发行人向其采购产品中的部分材料或零部件,从而导致客户 同为供应商的情形。
在上述情况下,发行人根据客户的要求,向其采购指定原材料或配件,连同 其他原材料、配件,经过冲压、焊接、组装等生产过程,形成最终产品销售给客 户。
另外,发行人的部分关联交易也存在客户同为供应商的情形,如下:
①发行人与格朗吉斯盛安:基于格朗吉斯在铝材行业的领先地位与发行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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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模具行业的技术以及终端客户维系的优势,双方成立了合营企业浙江格朗吉 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由格朗吉斯向合营企业提供质优的铝材,发行人提供部分 模具及模具维护服务,由合营企业生产铝制结构件后,销售给发行人,再由发行 人销售给客户。
②发行人与东莞竹田:发行人主营汽车行业模具和金属结构件,汽车行业客 户通常存在严格的供应商认证体系,在具体业务合作中存在定点模式。定点模式 是指,整机厂或一级供应商对某一特定的零部件,在该零部件的整个生命周期, 通常指定由一家零部件企业供应。定点模式按项目确定,且更换供应商需要客户 重新认定。发行人与东莞竹田同时存在销售和采购的业务分属不同的定点项目, 产品不同。同时,因过往经营中,存在发行人承接的项目由东莞竹田定点生产, 或东莞竹田承接的项目由发行人定点生产的情况,且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的主体 变更均需要通过客户认可,流程较长,导致2018年同时存在关联采购和销售。
(2)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 可比公司 | 是否存在 客户同为 供应商的 情形 |
同行业披露情况 |
|---|---|---|
| 祥鑫科技 | 是 | 公司向广州今仙、广州安道拓和广州提爱思等客户采购系该等客 户要求公司所供应产品中的部分材料/配件只能向其采购,发行人 根据上述客户的要求,向其采购指定原材料或配件,连同其他必 要原材料、配件,经过冲压、焊接、组装等生产过程,形成最终 产品销售给该客户。 报告期内,存在上述业务模式的客户主要系较大型的汽车零部件 企业,其业务领域覆盖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上下游。客户要求公 司向其自身或其指定的供应商采购部分原材料和配件、特别是核 心原材料和配件,不仅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还可以最大化自身 的利益。因此,这一模式在汽车零部件行业中比较常见,其存在 具有合理性。 |
| 博俊科技 | 是 | 发行人的客户主要为世界五百强的汽车零部件公司和大型整车制 造公司,而供应商主要为车用钢材、模具材料的生产者、经销商 及外协加工商,供应商和客户分别位于汽车零部件产业链的上下 游,绝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发生重合情况。发行人冲压业务和商品 模业务中存在偶发性的客户和供应商重合情况,交易对象为重庆 金康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南京星乔威泰克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和重庆普尼朗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上海沿浦 | 是 | 发行人主要客户同为供应商的情形为:飞适动力汽车座椅零件(上 海)有限公司、浙江泰极爱思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东风李尔汽车 座椅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东风沿浦(十堰)科技有限公司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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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风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 |
|---|---|
| 未披露 | 未披露 |
同行业公司除威唐工业未披露相关信息外,祥鑫科技、博俊科技和上海沿浦 均存在客户同为供应商的情况,这一模式在汽车零部件行业中比较常见,其存在 具有合理性。
(3)相关销售、采购的业务或产品种类、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对同一客户既有采购又有销售的情形,各期主要客户 同为供应商的情形的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及交易金额如下:
| 期间 | 客户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采购 额比重 |
销售 内容 |
销售金额 (万元) |
占收入 比重 |
|---|---|---|---|---|---|---|---|
| 2021 年度 |
海斯坦普 | 镀锌钢板 | 3.88 | 0.01% | 模具、 金属结 构件 |
6,921.19 | 8.09% |
| 广岛技术 | 不锈钢板 | 13.88 | 0.03% | 模具、 金属结 构件 |
6,004.27 | 7.02% | |
| 凌云工业 | 镀锌钢 板、零配 件 |
280.97 | 0.54% | 模具、 金属结 构件 |
3,062.09 | 3.58% | |
| 仓敷化工 | 零配件 | 112.08 | 0.21% | 模具、 金属结 构件 |
703.26 | 0.82% | |
| 理光 | 零配件 | 20.40 | 0.04% | 模具、 金属结 构件 |
3,255.55 | 3.80% | |
| OLIPCO.,LT D |
零配件 | 4.79 | 0.01% | 金属结 构件 |
259.79 | 0.30% | |
| 格朗吉斯盛 安 |
零配件、 劳务 |
915.82 | 1.75% | 模具、 劳务 |
275.49 | 0.32 % |
|
| 合计 | 1,351.83 | 2.58% | 20,540.26 | 24.01% | |||
| 2020 年度 |
海斯坦普 | 镀锌钢板 | 6.84 | 0.02% | 模具、 金属结 构件 |
6,962.35 | 9.51% |
| 广岛技术 | 不锈钢板 | 1.63 | 0.00% | 模具、 金属结 构件 |
6,596.58 | 9.01% | |
| 凌云工业 | 镀锌钢 板、零配 件 |
373.66 | 1.06% | 模具、 金属结 构件 |
2,523.02 | 3.45% | |
| 仓敷化工 | 零配件 | 284.77 | 0.80% | 模具、 金属结 构件 |
840.29 | 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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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 | 客户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采购 额比重 |
销售 内容 |
销售金额 (万元) |
占收入 比重 |
|---|---|---|---|---|---|---|---|
| 理光 | 零配件 | 19.69 | 0.06% | 模具、 金属结 构件 |
2,460.57 | 3.36% | |
| OLIPCO.,LT D |
零配件 | 3.67 | 0.01% | 金属结 构件 |
440.80 | 0.60% | |
| 格朗吉斯盛 安 |
零配件、 劳务 |
809.71 | 2.29% | 模具、 劳务 |
238.42 | 0.33% | |
| 合计 | 1,499.97 | 4.24% | 20,062.02 | 27.41% | |||
| 2019 年度 |
海斯坦普 | 镀锌钢板 | 8.24 | 0.02% | 模具、 金属结 构件 |
7,212.95 | 10.09% |
| 广岛技术 | 模具 | 388.86 | 0.98% | 模具、 金属结 构件 |
8,102.44 | 11.33% | |
| 凌云工业 | 镀锌钢 板、零配 件 |
170.50 | 0.43% | 模具、 金属结 构件 |
2,102.48 | 2.82% | |
| 仓敷化工 | 零配件 | 512.99 | 1.29% | 模具、 金属结 构件 |
1,398.69 | 1.88% | |
| 理光 | 零配件 | 35.61 | 0.09% | 模具、 金属结 构件 |
4,138.81 | 5.56% | |
| OLIPCO.,LT D |
零配件 | 3.59 | 0.01% | 金属结 构件 |
1,034.32 | 1.39% | |
| 东莞竹田 | 零配件、 钢材 |
5.47 | 0.01% | 零配件 | 22.49 | 0.03% | |
| 格朗吉斯盛 安 |
零配件 | 1,004.44 | 2.53% | 模具、 劳务 |
549.31 | 0.74% | |
| 福然德 | 钢材 | 260.81 | 0.66% | 模具 | 56.17 | 0.08% | |
| 合计 | 2,390.50 | 6.01% | 24,617.65 | 33.91% |
(4)核查并说明相关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生产模具和金属结构件均为定制化产品,不属于市场大宗通用性产品, 没有公开标准的市场价格。不同客户的产品在产品结构、工艺技术、性能参数、 外型尺寸等方面各不相同,因此不同客户的销售价格不具有可比性。
扣除与关联方格朗吉斯盛安、东莞竹田的关联交易后,向客户采购金额分别 为1,380.59万元、690.25万元和436.01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 3.47%、1.95%和0.83%,占比较低,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采购的情形主要存在于格朗吉斯盛安、仓敷化工和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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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工业中,公司与上述客户的采购价格与其他同类型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对比情况 如下:
①格朗吉斯盛安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格朗吉斯盛安采购商品的内容主要为铝制金属结构件产 品,采购金额分别为 1,004.44 万元、809.71 万元和 915.82 万元,占报告期内发 行人采购商品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53%、2.29%和 1.75%,占比较低,对公司经 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格朗吉斯盛安的运营模式为:由格朗吉斯向合营企业提供质优的铝材,发行 人提供部分模具及模具维护服务,由合营企业生产铝制结构件后,销售给发行人, 再由发行人销售给客户,因此形成关联交易。
在上述业务模式中,因发行人不从事生产,只承担销售环节,从格朗吉斯盛 安采购产品对外销售的毛利率为 10%-15%左右,定价公允,具有合理性。
对比报告期内关联采购主要产品型号对终端销售情况如下:
| 产品名称 | 2021年度 | 2021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20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9年度 | 2019年度 |
|---|---|---|---|---|---|---|---|---|---|
| 关联采 购金额 (万元) |
对外销 售单价 (元/个) |
对外销 售毛利 率 |
关联采 购金额 (万元) |
对外销 售单价 (元/个) |
对外销 售毛利 率 |
关联采 购金额 (万元) |
对外销 售单价 (元/个) |
对外销 售毛利 率 |
|
| 214PRDF30A | 120.29 | 4.12 | 6.28% | 129.46 | 4.49 | 10.74% | 158.58 | 4.57 | 8.54% |
| 214PP5RF0A | 194.03 | 4.40 | 11.72% | 197.63 | 4.59 | 13.27% | 138.69 | 4.83 | 16.89% |
| 214PSDF30A | 70.72 | 2.43 | 9.01% | 56.61 | 2.35 | 11.78% | 87.41 | 2.35 | 8.31% |
| 214PP6CT0D | 133.86 | 4.69 | 8.15% | 81.48 | 4.70 | 14.51% | 89.77 | 6.50 | 16.86% |
| 214PS5RF0A | 90.20 | 2.16 | 16.76% | 95.38 | 2.23 | 16.26% | 65.45 | 2.29 | 14.92% |
| 924RHDF30A | - | - | 0.00% | 23.04 | 2.27 | 11.74% | 82.08 | 2.25 | 8.64% |
| 214PS6CT0D | 69.82 | 2.53 | 10.43% | 41.72 | 2.47 | 14.08% | 48.90 | 2.58 | 14.03% |
| 214PSE810A | 10.55 | 2.11 | 13.72% | 22.53 | 2.21 | 22.87% | 28.12 | 2.15 | 11.39% |
| 214PP5BC0A | 15.41 | 8.24 | 10.11% | 20.63 | 7.96 | 11.94% | 40.02 | 8.28 | 9.59% |
| 214PPE940A | 27.96 | 8.32 | 9.80% | 25.00 | 8.26 | 10.67% | 20.65 | 8.61 | 9.91% |
注:报告期内,对比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759.69 万元、693.48 万元和 732.83 万元,占 关联采购金额的 75.63%、85.65%和 80.02%。
对比结果可知,公司采购铝制金属结构件后直接向客户销售,报告期各期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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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45%、13.48%和11.40%,较为稳定。报告期内,格朗吉 斯盛安毛利率分别为16.96%、20.58%和14.66%,高于发行人,因此,关联采购 的毛利率合理,符合商业逻辑,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对发行 人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②仓敷化工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仓敷化工采购均为定制化零部件,报告期向仓敷化工采 购零部件的单价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PCS
| 单位:元/PCS | ||||
|---|---|---|---|---|
| 项目 | 单位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KR1128501A24 | PCS | 5.69 | 5.69 | 5.69 |
| GV9S28501023 | PCS | 4.55 | 4.70 | 4.59 |
| GV9S28501024 | PCS | 2.65 | 2.90 | 2.84 |
| KR1128501022 | PCS | 2.74 | 2.74 | 2.76 |
| BKC328501023 | PCS | 4.25 | 4.25 | - |
| GV9B28501023 | PCS | 4.46 | 4.64 | 4.50 |
| GJ6A28458 | PCS | 1.78 | 2.02 | 1.83 |
| KR1128501023 | PCS | 4.55 | 4.74 | 4.59 |
| GV9S28501022 | PCS | 2.74 | 2.75 | 2.76 |
公司向仓敷化工采购的零部件的价格相对平稳。日本仓敷化工成立于1964 年3月,2003年11月设立仓敷化工(大连)有限公司,仓敷化工作为全球知名汽车 零部件一级供应商,长期配套日本马自达汽车和美国福特汽车,公司与其交易价 格完全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③凌云工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凌云工业主要采购镀锌钢板和定制化零部件。定制化零 部件主要为防撞钢梁,报告期内向凌云工业采购镀锌钢加防撞钢梁合计金额分别 为167.00万元、373.14万元和262.69万元,占向凌云工业采购比例分别为97.95%、 99.86%和93.49%。
报告期内,向凌云工业采购镀锌钢单价与发行人平均采购单价对比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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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KG | 单位:元/KG | 单位:元/KG | 单位:元/KG | 单位:元/KG |
|---|---|---|---|---|
| 项目 | 单位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向凌云工业采购镀锌钢 | KG | 5.44 | 5.30 | 5.70 |
| 镀锌钢平均采购价格 | KG | 6.98 | 5.85 | 6.20 |
从上表可知,公司向凌云工业的采购价格略低于向其他钢材供应商的采购价
格,主要是因为该部分原材料的材质较为特殊,主要用于生产向其销售的产品, 但总体差异不大,公司向凌云工业的采购价格不存在异常。
报告期内,向凌云工业采购防撞钢梁的单价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 项目 | 单位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 8E20001 | PCS | 27.18 | 27.18 | 27.58 |
| 8W20001 | PCS | 27.18 | 27.18 | - |
公司向凌云工业采购的防撞钢梁的价格平稳。凌云工业成立于1995年4月,
为A股上市公司(上市代码600480),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凌云 工业作为国内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国际市场与宝马、奔驰、奥迪、丰田 等国际高端品牌客户实现战略合作,公司与其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市场化原则,交 易价格公允。
(六)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公司专业从事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环境保护 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界定,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 生产经营中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
1、环境保护
(1)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 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 的主要产品包括金属结构件、模具。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属于重污染和被淘汰行业。发行人及目前存在实际生产的子公 司苏州盛安、大连茂盛、武汉铭科、襄阳铭科、重庆铭科、广州增田、东莞竹盛、 浙江盛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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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铭科精技
| 项目 | 产生污染物 的生产环节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量 (初始产线) |
排放量 (扩建产线) |
主要处理 设施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
| 大气污 染物 |
冲压成型/ 攻丝机/机 械加工 |
金属 碎屑 |
少量 | 少量 | 收集槽 | 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 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 降下落到收集槽内 |
| 焊接 | 锡及其 化合物 |
≤1.50mg/m³, 0.0166kg/a |
0.004mg/m³, 0.05kg/a |
设置集气 罩及局部 抽风装置 |
进行收集后引至楼顶 高空(不低于15m)有 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 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 (DB44/27-2001)中第 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 的要求。 |
|
| 剖光 工序 |
粉尘 | — | 10.00mg/m³ 0.12t/a |
配套布袋 除尘装置 |
配套布袋除尘装置收 集处理后高空排放(不 低于15m),排放浓度 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 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中第 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 的要求。 |
|
| 水污染 物 |
员工生活污 水 |
CODcr | ≤200.00mg/L, 0.540t/a |
200.00mg/L, 1.404t/a |
三级化粪 池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 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 |
BOD₅ |
≤150.00mg/L, 0.405t/a |
120.00mg/L, 0.8424t/a |
||||
| SS | ≤100.00mg/L, 0.270t/a |
120.00mg/L, 0.8424t/a |
||||
| NH₃-N | ≤20.00mg/L, 0.054t/a |
20.00mg/L, 0.1404t/a |
||||
| 清洗 废水 |
CODcr | 500.00mg/L, 0.024t/a |
350.00mg/L, 0.018t/a |
零星废水 收集装置 |
收集后交专业机构进 行集中处理 |
|
| SS | 350.00mg/L, 0.0168t/a |
220.00mg/L, 0.0114t/a |
||||
| 石油类 | 50.00mg/L, 0.0024t/a |
25.00mg/L, 0.0013t/a |
||||
| LAS | — | 20.00mg/L, 0.0010t/a |
||||
| 研磨 废水 |
CODcr | — | 350.00mg/L, 0.1225t/a |
零星废水 收集装置 |
收集后交专业机构进 行集中处理 |
|
| SS | — | 220.00mg/L, 0.0077t/a |
||||
| 石油类 | — | 25.00mg/L, 0.00088t/a |
||||
| 固体废 物 |
员工 生活 |
生活 垃圾 |
15.00t/a | 78.00t/a | 生活垃圾 堆放点 |
由环卫部门处理 |
| 生产 过程 |
金属碎 屑、边 角料及 次品 |
10.00t/a | 100.00t/a | — | 经破碎后回收用于生 产 |
|
| 包装 材料 |
清洗剂 罐、研 |
— | 0.05t/a | — | 交第三方危废处理机 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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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产生污染物 的生产环节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量 (初始产线) |
排放量 (扩建产线) |
主要处理 设施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
| 磨液罐 | ||||||
| 噪声 | 生产设备日 常运行 |
车间各 工艺设 备及通 风机运 行时产 生的噪 声 |
70-80dB(A) | 普通加工机械 85-95dB(A); 通风机 70-85dB(A); 辅助设备 85-95dB(A) |
低噪声设 备,隔声、 减震、吸声 设施 |
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 布局,让噪声源远离环 境敏感点,并选用低噪 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 声、减震、吸声等降噪 措施,使得噪声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 准要求。 |
②东莞竹盛
| ②东莞竹盛 | |||||
|---|---|---|---|---|---|
| 项目 | 产生污染物 的生产环节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量 | 主要处理 设施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 大气 污染 物 |
冲压成型/ 攻丝机/机 械加工 |
金属 碎屑 |
少量 | 收集槽 | 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 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 收集槽内 |
| 焊接 | 锡及其化 合物 |
0.004mg/m³, 0.05kg/a |
设置集气罩及 局部抽风装置 |
进行收集后引至楼顶高空 (不低于15m)有组织排放, 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中第二时 段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 |
|
| 厨房 油烟 |
油烟 | 2.00mg/m³, 9.45kg/a |
油烟净化器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餐 饮业油烟排放标注(试行)》 (TJ36-79) (GB18483-2001)标准后于 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排放 |
|
| 水污 染物 |
员工生活污 水 |
CODcr | 200.00mg/L, 1.08t/a |
三级化粪池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BOD₅ |
120.00mg/L, 0.648t/a |
||||
| SS | 120.00mg/L, 0.648t/a |
||||
| NH₃-N | 20.00mg/L, 0.108t/a |
||||
| 动植物油 | 16.00mg/L, 0.0864t/a |
||||
| 清洗 废水 |
CODcr | 350.00mg/L, 0.0832t/a |
零星废水收集 装置 |
收集后交专业机构进行集 中处理 |
|
| SS | 220.00mg/L, 0.00523t/a |
||||
| 石油类 | 25.00mg/L, 0.00059t/a |
||||
| LAS | 20.00mg/L, 0.00048t/a |
||||
| 研磨 | CODcr | 350.00mg/L, 0.00385t/a |
零星废水收集 | 收集后交专业机构进行集 |
1-1-1-204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项目 | 产生污染物 的生产环节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量 | 主要处理 设施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
| 废水 | SS | 220.00mg/L, 0.00242t/a |
装置 | 中处理 | |
| 石油类 | 25.00mg/L, 0.00028t/a |
||||
| 固体 废物 |
员工 生活 |
生活 垃圾 |
30.00t/a | 生活垃圾堆放 点 |
由环卫部门处理 |
| 生产 过程 |
金属碎屑 /边角料 |
25.00t/a | — | 经破碎后回收用于生产 | |
| 包装 材料 |
清洗剂罐 | 0.01t/a | — | 交第三方危废处理机构处 理 |
|
| 噪声 | 生产设备日 常运行 |
车间各工 艺设备及 通风机运 行时产生 的噪声 |
普通加工机械 70-95dB(A); 通风机 70-75dB(A); 辅助设备 70-85dB(A) |
低噪声设备,隔 声、减震、吸声 设施 |
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 让噪声源远离环境敏感点, 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 要的隔声、减震、吸声等降 噪措施,使得噪声符合《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2类 标准要求。 |
③大连茂盛
| ③大连茂盛 | |||||
|---|---|---|---|---|---|
| 项目 | 产生污染物 的生产环节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量 | 主要处理 设施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 大气 污染 物 |
生产加工产 生工业废气 |
非甲烷 总烃 |
4.20mg/m³, 2.40t/a |
风机 | 通过风机收集后通过15米 高空有组织排放 |
| 烟尘 | 5.315mg/m³, 0.0404kg/a |
||||
| 水污 染物 |
员工生活污 水 |
CODcr | 139.00mg/L, 0.7089t/a |
— | 污水进入开发区水质净化 二厂处理 |
| 动植物油 | 0.96mg/L, 0.004896t/a |
||||
| 磷酸盐 | 0.17mg/L, 0.000867t/a |
||||
| 氨氮 | 10.00mg/L, 0.051t/a |
||||
| 固体 废物 |
员工 生活 |
生活 垃圾 |
40.00t/a | 垃圾袋 | 垃圾袋收集后由环卫部门 收集处理 |
| 生产 过程 |
废铁材 | 100.00t/a | — | 废品回收站回收再利用 | |
| 电池、切 削液、硒 鼓/墨盒、 含油抹 布、废日 光灯管、 实验室废 液 |
1.00t/a | — | 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 处理 |
||
| 包装 材料 |
冲压油包 装桶 |
15.00个 | — | 废品回收站回收再利用 |
1-1-1-205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项目 | 产生污染物 的生产环节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量 | 主要处理 设施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
| 噪声 | 生产设备日 常运行 |
生产设备 产生的噪 声 |
80-90dB(A) | 减震垫、隔声罩 | 设备全部设置于封闭厂房 内,通过采取减震垫、隔声 罩及墙体阻隔 |
| ④广州增田 | |||||
| 项目 | 产生污染物 的生产环节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量 | 主要处理 设施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 大气 污染 物 |
焊接 | A1颗粒 物 |
3.30mg/m³, 0.129t/a |
集气管 | 集气管收集焊烟颗粒物再 由2支主管道引至车间楼 顶15米高空排放 |
| A2颗粒 物 |
2.60mg/m³, 0.101kg/a |
||||
| 水污 染物 |
员工生活污 水 |
CODcr | 340.00mg/L, 0.31t/a |
— | 排入市政管网引至污水处 理厂集中处理 |
BOD₅ |
182.00mg/L, 0.16t/a |
||||
| NH₃-N | 25.00mg/L, 0.02t/a |
||||
| SS | 120.00mg/L, 0.11t/a |
||||
| 固体 废物 |
员工 生活 |
生活 垃圾 |
25.00t/a | 垃圾桶 | 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包装 | 包装 废物 |
0.25t/a | — | 分类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 站处理 |
|
| 焊接 | 焊接 废渣 |
0.48t/a | |||
| 不合格 产品 |
不合格 产品 |
4.89T/a | |||
| 焊接收集管 道 |
沉积 烟尘灰 |
0.16t/a | |||
| 含油 抹布 |
含油 抹布 |
0.02t/a | — |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危险废物豁免管 理清单列明“含油抹布” 属于豁免危险品,交由环卫 部门处理 |
|
| 噪声 | 生产设备日 常运行 |
生产设备 产生的噪 声 |
80-90dB(A) | 空压机房、 | 空压机排风口设消声弯头; 冷却塔采取主动降噪、更换 风叶并进行减振;冲床、冲 孔机等安装基座消声装置 降噪、减振 |
| ⑤武汉铭科 | |||||
| 项目 | 产生污染物 的生产环节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量 | 主要处理 设施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 大气 污染 物 |
剪切、冲压 等 |
粉尘 | 0.0066mg/m³, 0.044t/a |
排风扇 | 厂房安装排风扇对粉尘进 行强制通风,以无组织形式 排放 |
| 焊接 | 烟尘 | 16.00kg/a | — | 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1-1-1-206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项目 | 产生污染物 的生产环节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量 | 主要处理 设施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
| 厨房 油烟 |
油烟 | 1.50mg/m³, 0.026t/a |
集气罩、静电油 烟净化器 |
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油烟 净化器处理后屋顶高空排 放 |
|
| 水污 染物 |
生活 污水 |
CODcr | 291.00mg/L, 5.13t/a |
三级化粪池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BOD₅ |
172.00mg/L, 3.03t/a |
||||
| SS | 153.00mg/L, 2.70t/a |
||||
| NH₃-N | 30.00mg/L, 0.53t/a |
||||
| 动植物油 | 4.00mg/L, 0.06t/a |
||||
| 固体 废物 |
员工 生活 |
生活 垃圾 |
90.00t/a | — | 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 理 |
| 食堂 | 食堂 垃圾 |
2.40t/a | — | 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 理 |
|
| 废油 | 0.81t/a | — | 交由具有处理能力的单位 回收集中处理 |
||
| 一般工业 废物 |
边角料、 不合格产 品 |
22.00t/a | — | 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 公司回收处理 |
|
| 危险 废物 |
废润滑 油、废棉 纱 |
0.20t/a | — | 交由专业回收机构处理 | |
| 噪声 | 生产设备日 常运行 |
冲压机、 剪板机、 线割机、 焊接机等 |
70-95dB(A) | 低噪声设备、加 设减震垫、消声 器 |
低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 消声器、墙体采用隔声材料 |
⑥重庆铭科
| ⑥重庆铭科 | |||||
|---|---|---|---|---|---|
| 项目 | 产生污染物 的生产环节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量 | 主要处理 设施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 大气 污染 物 |
机器人 焊接 |
焊烟 | 1.50mg/m³, 23.76t/a |
集气罩、滤筒 净化系统 |
由集气罩收集焊烟后送至 滤筒净化系统净化处理后 于15m 高空排放 |
| 手工电 弧焊 |
焊烟 | 0.80t/a | — | 在模具维修保养过程中、 需要用到手工电弧焊对模 具进行焊接作业,该焊接 过程为间歇性,且焊接量 小,焊烟产生量较小,以 无组织方式排入大气环境 |
|
| 食堂 | 油烟 | 2.00mg/m³ | 集气罩、油烟 净化器 |
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油烟净 化器净化处理后超屋顶排 放 |
|
| 生化池 | 臭气 | 少量 | 专用管道 | 专用管道引至综合办公楼 顶排放 |
|
| 水污 | 生活 | COD | ≤100.00mg/L, ≤0.131t/a |
厂区污水处理 | 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1-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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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产生污染物 的生产环节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量 | 主要处理 设施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
| 染物 | 污水 | BOD₅ |
≤70.00mg/L, ≤0.092t/a |
设施 | 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 后排入嘉陵江 |
| SS | ≤15.00mg/L, ≤0.020t/a |
||||
| NH₃-N | ≤5.00mg/L, ≤0.007t/a |
||||
| 动植物油 | ≤10.00mg/L, ≤0.013t/a |
||||
| 固体 废物 |
员工 生活 |
生活 垃圾 |
12.75t/a | — |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生产 | 金属边角 料 |
200.00t/a | 废料区暂存 | 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厂区中 间的废料区,定期外卖给 回收单位处理 |
|
| 包装废料 | 1.00t/a | ||||
| 废油桶 | 0.05t/a | ||||
| 维修废 渣、 除尘灰 |
42.34kg/a | 交环卫部门送填埋场处理 | |||
| 废油棉 纱、手套 |
0.50t/a | — |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危险废物豁免管 理清单列明“含油抹布” 属于豁免危险品,交由环 卫部门处理 |
||
| 废油 | 危废暂存点 |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噪声 | 生产设备日 常运行 |
生产设备 | 70-95dB(A) | 低噪声设备、 加设减震垫 |
低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 、墙体采用隔声材料 |
⑦苏州盛安
| 项目 | 产生污染物 的生产环节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量 | 主要处理 设施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
| 大气 污染 物 |
冲床 加工 |
非甲烷 总烃 |
0.02t/a | — | 产生量较小、车间内无组织 排放 |
| 水污 染物 |
生活 污水 |
COD | 350.00mg/L, 0.67t/a |
园区污水处理 厂 |
通过市政管网至园区污水 处理厂集中处理 |
| SS | 300.00mg/L, 0.58t/a |
||||
| 氨氮 | 30.00mg/L, 0.06t/a |
||||
| 总磷 | 5.00mg/L, 0.01t/a |
||||
| 固体 废物 |
员工 生活 生产 |
生活 垃圾 |
24.00t/a | — | 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 费润 滑油 |
20.00t/a | —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金属边 角料、 不合格 |
7.00t/a | — | 外售综合利用 |
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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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产生污染物 的生产环节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量 | 主要处理 设施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
| 产品、 废包装 材料 |
|||||
| 噪声 | 生产设备日 常运行 |
生产设 备 |
85dB(A) | — | 设备加装防震垫、合理布局 高噪声设备位置 |
| ⑧襄阳铭科 |
| ⑧襄阳铭科 | |||||
|---|---|---|---|---|---|
| 项目 | 产生污染物 的生产环节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量 | 主要处理 设施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 大气 污染 物 |
焊接 | 烟尘 | 2.67mg/m³, 0.064t/a |
集气罩 | 由集气罩收集后于15m高 空排放 |
| 水污 染物 |
车间保洁废 水 |
COD | 200.00mg/L, 0.011t/a |
化粪池 |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 管网至污水处理厂后最终 排入汉江 |
| SS | 100.00mg/L, 0.006t/a |
||||
| 生活 污水 |
COD | 200.00mg/L, 0.053t/a |
化粪池 |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 管网至污水处理厂后最终 排入汉江 |
|
| NH₃-N | 15.00mg/L, 0.004t/a |
||||
| SS | 100.00mg/L, 0.026t/a |
||||
| 固体 废物 |
员工 生活 |
生活 垃圾 |
3.00t/a | — |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生产 | 废边角 料、废包 装材料、 焊渣 |
0.82t/a | — | 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 | |
| 含油 抹布 |
0.20t/a | — | 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理 | ||
| 废冲 压油 |
0.04t/a | — | |||
| 噪声 | 生产设备日 常运行 |
生产设备 | — | 加设减震垫 | 加设减震垫、夜间不安排生 产 |
⑨浙江盛安
| 项目 | 产生污染 物的生产 环节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量 | 主要处理 设施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
| 大气污 染物 |
脱模废气 | 非甲烷总 烃 |
0.468t/a | — | 收集后有组织排放 |
| 抛丸粉尘 | 颗粒物 | 0.016t/a | 布袋除尘器 |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 织排放 |
|
| 焊接烟尘 | 颗粒物 | 少量 | — | 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0.002t/a | 经油烟净化 器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 排放 |
|
| 水污 | 清洗废水 | COD | 0.132t/a | 项目脱模废 | 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 |
1-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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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产生污染 物的生产 环节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量 | 主要处理 设施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
| 染物 | 脱模废水 生活污水 |
SS | 0.0264t/a | 水和清洗废 水经混凝沉 淀+氧化处 理后纳管, 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处理 |
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纳入嘉兴市联合 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处理达标后外排 |
| 石油类 | 0.0026t/a | ||||
| NH₃-N | 0.0132t/a | ||||
| TN | 0.0396t/a | ||||
| 固体废 物 |
压铸 | 废液压油 | 1.6t/a | —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去浇口、 去毛刺、 机加工 |
金属边角 料 |
80t/a | 外售综合利用 | ||
| 抛丸 | 布袋收集 粉尘 |
1.544t/a | 外售综合利用 | ||
| 机加工 | 废乳化液 | 3.05t/a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清洗 | 清洗废液 | 9.6t/a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生产过程 | 废包装桶 | 0.4t/a | 原厂家回收综合利用 | ||
| 废水处理 | 污泥 | 2t/a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员工生活 | 垃圾 | 18t/a | 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
| 噪声 | 生产设备 日常运行 |
生产设备 | — | 加设减震垫 | 加设减震垫、夜间不安排 生产 |
(2)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 运行情况,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 污染相匹配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保持较高的环保投入,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绿化费 | 53.84 | ||
| 52.77 | 58.66 | ||
| 三废处理费用 | 36.96 | ||
| 50.03 | 44.67 | ||
| 环保设备及设施投入 | 22.63 | ||
| 88.67 | 18.25 | ||
| 环评及检测费用 | 14.87 | ||
| 24.98 | 27.69 | ||
| 合计 | 128.29 | ||
| 216.45 | 149.26 | ||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资及相关费用投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1-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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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发行人环保设施运行良好,环保投入与生产经营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发行人不属于高污染行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少量 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设施均有效运行,处理效果符合相关环保标准。为确 保环保设施运行良好,发行人定期开展检查,重点关注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关键 控制参数是否处于合理范围,及时排查异常情况。同时,根据生产及工艺需要, 淘汰落后环保设备,增加环保投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 的排污情况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生活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在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污染物排放检测外,环境主管部门亦会定期对发 行人各个生产基地进行现场检查,除2019年11月子公司苏州盛安因生产废料存放 不当被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处以4.00万元的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无其他环保处罚。发行人子公司该处罚事项未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事 后发行人积极整改,目前已经整改完成,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法律障碍。
综上,发行人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环保投入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 的污染相匹配。
(3)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等
①各募投项目环保投入金额及来源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文件,具 体募投项目环保投入金额及环评批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实施主体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环保投入 | 项目环评批文 |
| 1 | 铭科精技 | 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 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 |
30,355.00 | 105.00 | 清环广清审 【2021】9号 |
| 2 | 上海盛安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310.00 | 5.00 | 松环保许管 【2021】164号 |
注: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之“补充营运资金”不涉及环保投入及环境审批。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进行的环保投入均来源于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
1-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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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各募投项目环保措施
A、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拟实施环保措施
发行人募投项目中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拟实施的环 保措施如下:
| 项目 | 产生污染物的环节 | 污染物名称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
| 废水 | 员工日常生活 | 生活污水 |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由污水处理厂处理 |
| 废气 | 焊接 | 烟尘 | 经集气罩收集并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 至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 食堂炉灶 | 油烟 | 烹饪油烟应经高效油烟机处理后达到《饮 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通过室外排烟通道 排放 |
|
| 噪声 | 生产设备日常运行 | 噪声 | 加强设备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通过 设备降噪等方法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 固体废 弃物 |
生活办公 | 生活办公垃圾 | 委托环卫作业单位清运 |
| 日常生产经营 | 废包装袋、焊渣、 不合格品、废气 罐等 |
由专业的回收公司或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 |
| 日常生产经营 | 废油、金属边角 料、废包装桶、 含冲压废油抹布 |
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B、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实施环保措施
发行人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实施的环保措施如下:
| 项目 | 产生污染物的环节 | 污染物名称 | 污染物处理方案 |
|---|---|---|---|
| 废水 | 员工日常生活 | 生活污水 | 排入市政管网 |
| 固体 废弃 物 |
样品制作、材料分 析、应力实验 |
废样品、废边角料 | 由专业单位回收利用 |
| 样品制作 | 废切削液、危废包 装桶、废液压油 |
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 |
| 焊接可行性分析 | 一般固废包装桶 | 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 |
| 生活、办公 | 果皮纸屑等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 噪声 | 研发设备运行 | 噪声 | 加强设备管理,合理安排测试时间 |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均履行了相应的环保审批程序,环保措施及环保投 入金额与公司排污量匹配,拟投入的环保资金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
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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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发行人 若发生环保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应披露原因、经过等具体情况,发行人不构 成重大违法行为,整改措施及整改后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①发行人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A、发行人生产经营项目的环评审批及环保验收情况
发行人及目前存在实际生产的子公司苏州盛安、大连茂盛、武汉铭科、襄阳 铭科、重庆铭科、广州增田、东莞竹盛、浙江盛安环评审批及验收如下:
| 序号 | 公司 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环评批复 | 竣工环保验收 |
|---|---|---|---|---|
| 1 | 铭科 精技 |
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 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关于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 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东环建(塘)[2011]316号 |
关于东莞市铭科精技五 金制品有限公司环保验 收核准意见 东环建(塘)[2011]2086 号 |
| 铭科有限精技五金制 品有限公司(扩建) 环境影响报告表 |
关于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 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环建[2017]11734号 |
1、企业自主验收并进行 网络公告(2019年进行自 主验收) 2、关于东莞市铭科精技 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 项目固体废物防治设施 政府验收函(东环建 [2019]19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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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东莞 竹盛 |
东莞竹盛精密金属科 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
关于东莞竹盛精密金属科 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 [2018]4435号 |
1、企业自主验收并进行 网络公告(2018年进行自 主验收)/ 2、关于东莞竹盛精密金 属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 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 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东 环建[2018]11976号) |
| 3 | 大连 茂盛 |
茂森精密金属(大连)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 |
关于《茂森精密金属(大 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环评批2007-024号 |
关于茂森精密金属(大 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验收意见 开环监验字(2007)第(9) 号 |
| 茂森精密金属(大连)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 |
关于《茂森精密金属(大 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环评批2010-112号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 保局验收意见环验 [2012]第0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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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广州 增田 |
广州增田盛安汽配制 造有限公司仪表支架 焊接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 |
关于广州增田盛安汽配制 造有限公司仪表支架焊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 |
1、企业自主验收并进行 网络公告(2018年进行自 主验收) 2、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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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公司 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环评批复 | 竣工环保验收 |
|---|---|---|---|---|
| 花环监[2017]33号 |
护局关于广州增田盛安 汽配制造有限公司仪表 支架焊接项目噪声、固体 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的意见 (花环管[2018]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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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武汉 铭科 |
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关于武汉铭科精技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 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南环管[2014]35号 |
关于武汉铭科精技汽车 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 部件制造项目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 见(武经开审批[2017]48 号) |
| 6 | 重庆 铭科 |
汽车电子、汽车模具、 汽车配件生产项目 (一期)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 |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合)环准[2016]093号 |
企业自主验收并进行网 络公告 |
| 7 | 苏州 盛安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自 检表 |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意见 (档案编号000536900) |
环保工程验收合格通知 书(档案编号0001786) |
| 盛安(苏州)汽车部 件有限公司金属冲压 产品扩建项目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意见 (档案编号002262300) |
1、企业自主验收并进行 网络公告(2019年进行自 主验收) 2、2019-12-24苏州园区 环保局环保工程验收合 格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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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襄阳 铭科 |
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
关于襄阳市铭科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 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表的批复 襄环评[2014]106号 |
企业自主验收并进行网 络公告 |
| 9 | 浙江 盛安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 记表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改革区域) |
浙江省“区域环评+环境 标准”改革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登记表备案通知书 (盐环建登备[2018]18号) |
企业自主验收并进行网 络公告 |
B、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如下:
| 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环评批复 | 竣工环保验收 |
|---|---|---|---|
| 铭科 精技 |
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 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
关于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 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清环广清审 [2021]9号 |
尚未竣工 |
| 上海 | 盛安塑胶五金(上海)有 | 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 | 尚未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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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盛安 | 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盛安塑胶五金(上海)有限公 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决定 松环保许管[2021]164号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第 16 号,2021 年版)第 二条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 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 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 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第九条规定:依法应当编 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 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 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发行人募投项目均属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均向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获得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批复意 见。
C、发行人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国家禁止或淘汰的工艺、设 施和产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修订)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 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 号)等相关产业环保政策,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生产工艺、设施和产品均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不涉及国家禁止或淘汰的工艺、设施和产品。
综上,发行人的建设项目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履行了环评手续,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国家禁止或淘汰 的工艺、设施和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②报告期环保事故及环保行政处罚情况
2019 年 11 月 18 日,苏州盛安收到《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行政处罚决 定书》(苏园环行罚字[2019]第 069 号),载明“你单位将废油和含油废屑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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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存放于厂区东侧,现场未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造成废油渗漏至地面情况”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正)第十七条,被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处以罚款 4.00 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9 年 11 月 20 日,发行人缴纳了上述罚款,并按照主管环保部门要求进 行了有效整改。苏州盛安上述违规行为不具备主观故意性,且渗漏未对环境造成 污染,不属于重大环境污染或破坏事故,后续环保主管部门亦未收到任何与苏州 盛安环保相关问题的投诉与举报。
对于苏州盛安发生的环保行政处罚,公司及时进行了整改,设置了专用的废 弃物集中堆放点,并在地面铺设沙土防止再次出现含油废屑渗漏到地面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建立完善相关的环境保护内控管理制度, 严格监督该等内控制度的执行,整改后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曾发生环保事故。
2、关于安全生产
(1)报告期内不存在安全生产事故及安全生产处罚情形,不存在因安全生 产问题导致的纠纷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属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未出现过因安全生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大规模职业病等情况,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均不存在安全生产事故及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情况。发行人不 存在因安全生产问题导致的纠纷。
(2)发行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 性和执行情况
发行人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各项安全法规、 制度和标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操作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发行人及子公司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范章程以及各类设备 标准操作程序,从组织、绩效考核、教育培训、消防知识培训及演练等方面建立 了安全事故预防及防范的各项措施,从组织、绩效考核与教育培训三个主要方面 消灭事故隐患,做到预防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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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发行人及其各个子公司中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和安全生产总负责人,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发行人的安全 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管理与生产人员;在生产车间建设方面,发行人根据工 作环境特点,为操作人员配备了防护用具和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手套等;在 安全意识方面,发行人制定了《冲床造作安全指引》《吊车安全操作指引》《叉 车操作指引》《车间安全生产指责指引》《安全劳保用品管理办法》《冲压生产 课安全生产作业指引》等安全操作指引,注重员工的安全培训,通过生产人员上 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方式,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提升安全 意识。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根据公司各项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要求,设置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配备专门的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做到高度重视。
发行人已制定完善、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确保 公司安全生产,有效运行。
(3)发行人安全生产方面不存在重大隐患
发行人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根据发行人主管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不存在安全生产相关处罚,发 行人安全生产方面不存在重大隐患。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48,483.39 万元,累计折旧 20,761.88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27,721.5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净值 | 成新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21,663.74 | 5,938.80 | 15,724.94 | 72.59% |
| 机器设备 | 22,649.18 | 11,960.32 | 10,688.85 | 47.19% |
| 运输工具 | 966.84 | 636.96 | 329.87 | 3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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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净值 | 成新率 |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203.64 | 2,225.80 | 977.84 | 30.52% |
| 合计 | 48,483.39 | 20,761.88 | 27,721.51 | 57.18% |
1、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 序号 | 房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证号 |
地点 | 用途 | 建筑面积 (㎡) |
所有权人 |
|---|---|---|---|---|---|
| 1 | 辽(2017)金普新区不 动产权第01076672 号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 路121A 号18 层1-19 号 |
公寓 | 41.32 | 大连茂盛 |
| 2 | 辽(2017)金普新区不 动产权第01076673 号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 路121A 号20 层1-13 号 |
公寓 | 68.68 | 大连茂盛 |
| 3 | 辽(2017)金普新区不 动产权第01076675 号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 路121A 号18 层1-18 号 |
公寓 | 68.68 | 大连茂盛 |
| 4 | 辽(2017)金普新区不 动产权第01076676 号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 路121A 号20 层1-14 号 |
公寓 | 41.32 | 大连茂盛 |
| 5 | 辽(2018)金普新区不 动产权第01008074 号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湾昌路 9-4 号1-6 层 |
宿舍 | 1,686.33 | 大连茂盛 |
| 6 | 辽(2018)金普新区不 动产权第01008085 号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湾昌路 9 号1 层 |
门卫 | 39.40 | 大连茂盛 |
| 7 | 辽(2018)金普新区不 动产权第01008094 号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湾昌路 9-3 号1-6 层 |
办公楼 及宿舍 |
4,603.67 | 大连茂盛 |
| 8 | 辽(2018)金普新区不 动产权第01008095 号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湾昌路 9-1 号1 层 |
仓库 | 3,522.83 | 大连茂盛 |
| 9 | 辽(2018)金普新区不 动产权第01008096 号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湾昌路 9-2 号1-3 层 |
生产车 间 |
10,251.94 | 大连茂盛 |
| 10 | 渝(2018)合川区不动 产权第000321681 号 |
合川区南津街道办事处南塘 支路38 号1 号厂房 |
工业 | 12,564.68 | 重庆铭科 |
| 11 | 鄂(2018)武汉市汉南 不动产权第0001718号 |
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通江一 路165号 |
门房 | 119.32 | 武汉铭科 |
| 12 | 倒班楼 | 1,729.89 | 武汉铭科 | ||
| 13 | 食堂及 倒班楼 |
4,129.25 | 武汉铭科 | ||
| 14 | 生产车 间 |
11,689.12 | 武汉铭科 | ||
| 15 | 生产车 间 |
8,210.63 | 武汉铭科 | ||
| 16 | 生产车 间 |
3,504.13 | 武汉铭科 | ||
| 17 | 生产车 间 |
4,251.49 | 武汉铭科 | ||
| 18 | 苏(2021)苏州工业园 区不动产权第0000026 号 |
苏州工业园区宋巷27号 | 车间及 办公楼 |
12,337.02 | 苏州盛安 |
| 19 | 沪(2020)松字不动产 权第036857号 |
松江区鼎盛路2050号23幢 | 厂房 | 1,734.62 | 上海盛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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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房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证号 |
地点 | 用途 | 建筑面积 (㎡) |
所有权人 |
|---|---|---|---|---|---|
| 20 | 沪(2020)松字不动产 权第036856 号 |
松江区鼎盛路2050号24幢 | 厂房 | 1,735.82 | 上海盛安 |
| 21 | 浙(2018)海盐县不动 产权第0030636 号 |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383号 创业公寓4 幢508室 |
公寓 | 116.67 | 浙江盛安 |
| 22 | 浙(2019)海盐县不动 产权第0000245 号 |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383号 创业公寓4 幢1207室 |
公寓 | 84.18 | 浙江盛安 |
| 23 | 浙(2019)海盐县不动 产权第0000249 号 |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383号 创业公寓4 幢1304室 |
公寓 | 116.67 | 浙江盛安 |
| 24 | 浙(2019)海盐县不动 产权第0000244 号 |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383号 创业公寓4 幢1305室 |
公寓 | 116.67 | 浙江盛安 |
| 25 | 浙(2019)海盐县不动 产权第0000250 号 |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383号 创业公寓5 幢201室 |
公寓 | 116.89 | 浙江盛安 |
| 26 | 浙(2019)海盐县不动 产权第0000253 号 |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383号 创业公寓5 幢903室 |
公寓 | 84.33 | 浙江盛安 |
| 27 | 浙(2019)海盐县不动 产权第0000255 号 |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383号 创业公寓6 幢504室 |
公寓 | 116.84 | 浙江盛安 |
| 28 | 浙(2019)海盐县不动 产权第0000252 号 |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383号 创业公寓8 幢405室 |
公寓 | 133.15 | 浙江盛安 |
| 29 | 浙(2019)海盐县不动 产权第0000254 号 |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383号 创业公寓8 幢802室 |
公寓 | 81.98 | 浙江盛安 |
| 30 | 浙(2019)海盐县不动 产权第0000251 号 |
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383号 创业公寓11 幢1301室 |
公寓 | 58.18 | 浙江盛安 |
| 31 | 浙(2020)海盐县不动 产权第0028490号 |
西塘桥街道杭州湾大道777 号 |
工业 | 32.74 | 浙江盛安 |
| 32 | 18,397.34 | 浙江盛安 | |||
| 33 | 19.23 | 浙江盛安 | |||
| 34 | 343.54 | 浙江盛安 | |||
| 35 | 70.7 | 浙江盛安 | |||
| 36 | IEATPermit02/2andIEAT Permit02/6 |
MabyangpornSub-District,Plu akdaengDistrict,RayongProvin ce,Thailand |
厂房 | 5,208.50 | 竹田盛安 (泰国) |
| 37 | 警卫室 | 9 | 竹田盛安 (泰国) |
||
| 38 | 储藏室 | 14.18 | 竹田盛安 (泰国) |
2、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情况
发行人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土地上的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具体
情况如下:
| 序号 | 所有权人 | 房屋地点 | 建筑面积 (m2) |
取得方式 | 用途 |
|---|---|---|---|---|---|
| 1 | 铭科精技 | 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180号 | 9,115.00 | 自建 | 模具车间及 办公楼 |
| 2 | 5,419.00 | 转让 | 冲压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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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所有权人 | 房屋地点 | 建筑面积 (m2) |
取得方式 | 用途 |
|---|---|---|---|---|---|
| 3 | 5,397.00 | 转让 | 加工车间 | ||
| 4 | 6,098.00 | 转让 | 仓库 | ||
| 5 | 3,754.00 | 转让 | 办公楼 | ||
| 6 | 1,868.00 | 转让 | 宿舍楼 | ||
| 7 | 1,878.00 | 转让 | 宿舍楼 | ||
| 8 | 1,890.00 | 转让 | 宿舍楼 | ||
| 合计 | 35,419.00 | - | - |
2010 年 4 月 1 日,铭科精技与东莞市诚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义 实业”)、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田心经联社”)签订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合同书》,上表中第 2 至 8 项房产为附随的地上 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合同书》约定,在土地使用权年限内,铭科 精技可转让、出租、抵押或者将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进行开发,土地使用权及地 上建筑物归属于铭科精技。2016 年 1 月铭科精技自建模具车间及办公楼共计 9,115.00 平方米,因前述房屋所在地块属于无证土地,因此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书,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五、主要固定资产 及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之“1、土地使用权”。
3、房屋租赁情况
(1)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地址 | 租赁面积 (㎡) |
用途 | 租赁期限 | 租赁 备案 |
|---|---|---|---|---|---|---|---|
| 1 | 襄阳铭科 | 襄阳市襄州 魏庄众鑫实 业有限公司 |
高新区北经二路北经 三路 |
2,930 | 厂房 | 2018.12.31- 2023.12.31 |
已办理 |
| 2 | 广州增田 | 李均业,朱 国溪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 新华工业区 |
5,760 | 厂房 | 2014.11.01- 2022.3.30 |
已办理 |
| 3 | 广州增田 | 李建辉 |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 聚龙长圣巷21 号 |
130.00 | 宿舍 | 2021.09.01- 2022.08.31 |
未办理 |
| 4 | 广州增田 | 彭荣峰 | 广州市花都区云山大 道31号银丰商务大厦 B区1614房 |
55.91 | 宿舍 | 2020.01.18- 2022.01.17 |
已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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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地址 | 租赁面积 (㎡) |
用途 | 租赁期限 | 租赁 备案 |
|---|---|---|---|---|---|---|---|
| 5 | 广州增田 | 叶广应 |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 大布村聚龙社聚龙巷 12 号 |
120.00 | 宿舍 | 2020.05.01- 2022.05.01 |
未办理 |
| 6 | 东莞竹盛 | 毛志彪 | 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 道中79号盈峰购物广 场D 区1404 |
52.80 | 宿舍 | 2021.09.03- 2022.09.03 |
未办理 |
| 7 | 东莞竹盛 | 崔梅花 | 东莞市塘厦镇四村社 区迎宾大道富康豪庭 4 栋1 单元1403 房 |
117.56 | 宿舍 | 2021.10.13- 2022.10.12 |
已办理 |
| 8 | 东莞竹盛 | 东莞市仁豪 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 |
东莞市塘厦镇塘龙西 路7号商业大楼7楼 708室 |
25.00 | 宿舍 | 2021.12.01- 2023.11.30 |
未办理 |
| 9 | 铭科精技 (香港) |
夏录荣 | 香港新界葵涌健康街 18号恒亚中心3楼 308室 |
100.00 | 办公 室 |
2020.01.01 起,无固定 期限 |
不适用 |
| 10 | 铭科精技 (香港) |
夏慧茹 | 香港新界葵涌健康街 18号恒亚中心3楼 309室 |
100.00 | 办公 室 |
2020.01.01 起,无固定 期限 |
不适用 |
| 11 | 竹田盛安 (泰国) |
泰中罗勇工 业园开发有 限公司 |
No.7/26-29Moo3,T.Bo win,Siracha,Chonburi,T hailand20230 |
75.00 | 宿舍 | 2017.10.01 起,一年后 自动续期 |
不适用 |
| 12 | 竹田盛安 (泰国) |
WilawanBus awankul |
Praphassorn888/70、 889/305Moo3T.Bowin, Siracha,Chonburi20230 |
300.00 | 宿舍 | 2018.01.01 起,一年后 自动续期 |
不适用 |
| 13 | 竹田盛安 (泰国) |
JaruneeJiang | Lifecity233/9Moo3T.B owin,Siracha,Chonburi2 0230 |
150.00 | 宿舍 | 2020.01.01 起,一年后 自动续期 |
不适用 |
[注]:上述第 3、10 项期后已到期,均续期。
上述第 2 项租赁房屋因未履行报批报建手续,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该房屋 租赁面积占发行人在用房屋总面积的比例为 3.77%,占比较低,因此,该租赁房 产产权瑕疵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第 3、5、6、8 项租赁房产系广州增田、东莞竹盛租赁用于员工宿舍及 活动场所。上述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房产证,该房产面积较小,不属于生产经 营性用房,可替代性强,搬迁成本低,因此,该租赁房产产权瑕疵不会对发行人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所租赁的瑕疵房屋上产生的收入、毛利、利润情况,对于发行 人的重要性
广州增田在所租赁的瑕疵房屋上产生的收入、毛利、利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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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①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广州增田 | 8,297.74 | 9,983.90 | 9,065.00 |
| 发行人整体 (合并报表) |
85,563.15. | 73,198.32 | 74,459.79 |
| 占比 | 9.70% | 13.64% | 12.17% |
②毛利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广州增田 | 1,058.36 | 1,853.64 | 2,110.41 |
| 发行人整体 (合并报表) |
24,108.81 | 23,607.99 | 24,388.32 |
| 占比 | 4.39% | 7.85% | 8.65% |
③净利润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广州增田 | 431.73 | 927.46 | 1,022.61 |
| 发行人整体 (合并报表) |
9,593.02 | 10,668.92 | 8,929.75 |
| 占比 | 4.50% | 8.69% | 11.45% |
如上表所述,广州增田所租赁的瑕疵房屋上产生的收入、毛利、利润占发行 人整体比例较低,该租赁房产产权瑕疵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发行人部分境内租赁的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未进行登记备案的房屋面 积占发行人在用房屋总面积的比例为 0.21%,占比较低且不属于生产经营性用 房,可替代性强,租赁合同也未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生效条件。因此,该 等未办理租赁备案所租赁的房屋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 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3)如因相关瑕疵影响使用将导致的搬迁的费用及承担主体、对发行人生 产经营的影响
目前发行人在清远购置的土地上部分厂房即将建设完毕,如果该等租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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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除,发行人能够在短时间内搬迁至清远铭科建设完毕的厂房。根据发行人上 述瑕疵租赁房产的主要设备明细清单及发行人制定的搬迁方案及搬迁费用测算 数据。发行人相关瑕疵租赁房产的搬迁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等) 约 90.00 万元,占发行人净资产及净利润的比例较低。
上述广州增田、东莞竹盛租赁用于员工宿舍及活动场所,并非发行人生产场 所。如果该等房屋被拆除,可在周边另行寻找合适房产租赁,不存在搬迁费用。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出具的《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土地、房屋瑕疵情况的承诺函》,承诺“若公 司及其子公司因租赁无产权证书房屋以及未办理租赁备案事宜而受到相关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滞纳金、罚款或另行租房等可能给 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损失。”
根据上述承诺,因广州增田另行租房而产生的被迫搬迁费用等可能给公司及 其子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夏录荣承担。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及专利等,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1)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 7 项土地使用权,具体情 况参见下表:
| 序 号 |
权证号 | 地点 | 用途 | 面积 (㎡) |
土地终止 日期 |
权利人 |
|---|---|---|---|---|---|---|
| 1 | 辽(2018)金普新 区不动产权第 01008074号、第 01008085号、第 01008094号 、第01008095号、 第01008096 号 |
大连开发区湾昌路9 号 |
工业 用地 |
24,000.00 | 2060.1.11 | 大连茂盛 |
| 2 | 渝(2018)合川区 不动产权第 000321681 号 |
合川区工业园区核心 区HC16-003-16号地 块 |
工业 用地 |
36,235.00 | 2066.10.26 | 重庆铭科 |
| 3 | 鄂(2018)武汉市 汉南不动产权第 |
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 通江一路165号 |
工业 用地 |
49,245.05 | 2064.7.4 | 武汉铭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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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权证号 | 地点 | 用途 | 面积 (㎡) |
土地终止 日期 |
权利人 |
|---|---|---|---|---|---|---|
| 0001718号 | ||||||
| 4 | 苏(2021)苏州工 业园区不动产权 第0000026 号 |
苏州工业园区港田路 86093号地块 |
工业 用地 |
20,359.14 | 2056.5.19 | 苏州盛安 |
| 5 | 浙(2020)海盐县 不动产权第 0028490 号 |
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杭 州湾大道777号 |
工业 用地 |
22,837.00 | 2067.11.23 | 浙江盛安 |
| 6 | 粤(2020)清远市 不动产权第 0073666 号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 广清产业园园区内 GQY-TDCR-152地块 |
工业 用地 |
30,343.25 | 2070.11.5 | 铭科精技 |
| 7 | LandTitleDeedNo. 4222 |
MabyangpornSub-Dist rict,PluakdaengDistrict ,RayongProvince,Thail and |
工业 用地 |
45,048.00 | 长期 | 竹田盛安 (泰国) |
-
注[1]:发行人上述第 1 项至第 5 项购入土地使用权,在该土地上自建厂房等建筑物后
-
已换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二证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
注[2]:上述第 6 项尚未建成厂房。
(2)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情况
①无产权证书土地、房产的形成原因
2010 年 4 月 1 日,铭科有限与诚义实业、田心经联社签订《土地使用权及 地上建筑物转让合同书》,约定诚义实业将其依据 2006 年 4 月 10 日与田心经联 社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有偿使用的塘厦镇田心社区田心路 180 号工 业用地 40,172.00 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转让给铭科有限。即诚义实业于 2006 年从 田心经联社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发行人于 2010 年从诚义实业受 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时上述土地为工业用地。由于东莞市快速发展过 程中形成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上述集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未办理土地、 房屋产权证书。
同时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出具的并由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于 2011 年 7 月签 章的《塘厦镇科苑城产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显示,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签章时 发行人所在地块 B09-1、B09-2 土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
在政府部门实施的后续土地用途规划调整的过程中,东莞市城乡规划部门于 2011 年 7 月将上述地块用途改为文娱及社会停车场用地。
综上,发行人塘厦镇田心路土地 2011 年 7 月之前规划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 用地,后被调整为文娱及社会停车场用地。因上述土地上已建造工业厂房、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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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土地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导致发行人一直无法补办土地使用权 证书;因该块土地为无证土地,因此亦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②产权证书补办情况及进展
A、补办相关政策
2020 年 2 月 26 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 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补办实施方 案》”),对符合适用范围的历史违建,优化不动产权补办手续,妥善、高效解 决历史问题,建立《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 试点项目台账》(以下简称“《补办不动产试点项目台账》”),将符合补办条 件的土地纳入台账范围。
纳入《补办不动产试点项目台账》的对象包括:2019 年 12 月 12 日之前已 建成,未取得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经批准纳入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以下简 称“拓空间”)补办工作试点的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建筑(不包括可分割转让的 产业用房、私人住宅、商品房、商业等项目)。主要包括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上 市后备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他经批准纳入“拓空间”补办工作试点的 重点工业项目,以及经认定的教育、医疗、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公益民生类项 目。
上述《通知》中适用的对象如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根据 2020 年 5 月 22 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出台的《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累违法建筑 补办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手续及土地规划审查操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补 办建设用地实施细则》”),对以下适用条件的补办建设用地使用权:1、建筑 物所在地权属争议已经依法解决,并且没有被司法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 其他限制权利的;2、申请补办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主体与《补办不动产试点项 目台账》主体一致,建筑物功能及实际使用功能与申请补办土地使用权用途相符, 土地在国土空间规划审批前过渡期内不违反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1 年 1 月 21 日,铭科精技所在地块已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已符合《补 办不动产试点项目台账》适用对象;发行人所在地不存在被相关部门司法裁定等 情形,土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不违反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且发行人属于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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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试点企业、上市后备企业。
综上所述,发行人符合《补办实施方案》、《补办不动产试点项目台账》、 《补办建设用地实施细则》的相关条件,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补办。
B、产权证书补办进展
2021 年 1 月 21 日,根据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编号为东自然资告[2021]24 号《关于东莞市塘厦镇科苑城产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B09、B11 和 D07 街坊调 整、工业保护线调整的批后公告》,发行人原 B09-1 地块文化娱乐用地和 B09-2 地块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已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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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1 月 30 日,田心经联社向塘厦镇委、镇政府出具《关于铭科精技 退出三旧标图建库并纳入补办台账的申请》,2021 年 6 月 3 日塘厦镇委、镇政 府已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发行人纳入补办台账的申请,待公告完成后出具 《同意受理补办不动产权手续通知书》,正式纳入补办台账。
2021 年 6 月,发行人根据《补办实施方案》的要求,聘请广东君和经纬测 绘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广大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上述相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进行测绘,并出具了《实测报告书》。
2021 年 8 月 10 日塘厦镇已建房屋补办房地权手续工作办公室出具了《同意 受理补办不动产权手续通知书》(编号:21202108),载明“你单位报来对铭科 精技总部建设项目(台账编号:2120210801-2120210808),建筑物共 8 幢补办不 动产权手续的申请,经我办初步审查同意受理”。发行人已经正式被纳入《补办 不动产试点项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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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8 月 30 日东莞市塘厦镇田心社区居民委员会召开 2021 年第 22 次班 子联席会议,会议审议同意铭科精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事项。
2021 年 9 月 26 日东莞市塘厦镇田心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载明“兹 有我社区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该公司厂区 用地面积 57.07 亩,已纳入塘厦镇已建房屋补办房地权手续工作台账。我社区居 民同意镇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地块进行征地补办房地权手续,该地块不涉及拆 迁补偿。”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29 日发出的《市政府工作会议纪 要》,2021 年 9 月 3 日上午,东莞市政府召开推动企业上市专题协调工作会, 会议听取了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协 调 9 家上市及拟上市企业代表提出的具体诉求。会议明确:“……关于铭科精技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东莞塘厦裕华电路板有限公司用地指标问题,由塘厦镇按 程序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配置增资扩产专项指标予以解决,并纳入已建房屋补办 重点推进台账。”
2021 年 9 月 8 日,塘厦镇人民政府根据 2021 年 9 月 3 日上午的会议精神, 向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指挥部提交了《关于铭科精技控股有限公司和裕华电路板 有限公司上市项目申请用地指标的请示》,申请由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指挥部协 调各部门批准发行人补办不动产权证所需用地指标。
发行人后续尚需履行如下补办程序:根据《补办实施方案》的规定,在完成 上述流程后,补办土地证书尚需履行:规划及土地审查手续、办理房屋安全鉴定 报告及告知手续、办理建筑消防安全评估登记手续等。
据发行人的了解,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指挥部正在协调各部门批准发行人补 办不动产权证所需用地指标,待获取用地指标后即由相关政府部门履行集体土地 征收手续。发行人目前保持与主管部门的密切沟通,积极推动补办进度,但由于 上述行为系政府部门内部流程,发行人目前难以确定具体推进时间。
综上所述,发行人所在地块 B09-1、B09-2 已于 2021 年 1 月调整为一类工业 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已经完成。发行人按照《补办实施方案》及《补办建设用地 实施细则》的规定已经被正式纳入《补办不动产试点项目台账》,正在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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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土地产权证书补办进程,目前不存在实质障碍。
C、发行人完成补办土地流程,待取得土地证后再申请补办房屋权属证书。 ③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
A、无产权证书厂房占发行人全部厂房面积的比例
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土地合计 40,172.00 平方米,占发行人在用土地 面积 14.98%;该地块上发行人受让及自建厂房、办公楼建筑面积合计 35,419.00 平方米,占发行人在用房屋面积 23.16%。
B、无产权证书厂房收入占发行人合并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
发行人在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土地设有铭科精技、东莞竹盛两家主 体,两家主体报告期内产生的收入、利润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铭科精技(东莞主体) | 17,009.78 | 13,812.20 | 12,076.39 |
| 东莞竹盛 | 12,502.56 | 12,360.59 | 12,852.80 |
| 发行人整体(合并报表) | 85,563.15 | 73,198.32 | 74,459.79 |
| 占比 | 34.49% | 35.76% | 33.48% |
净利润: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铭科精技(东莞主体) 东莞竹盛 发行人整体(合并报表) 占比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1,769.65 | 1,936.92 | 160.74 | |
| 1,737.14 | 2,358.27 | 1,865.57 | |
| 9,593.03 | 10,668.92 | 8,929.75 | |
| 36.56% | 40.26% | 22.69% |
注:铭科精技(东莞主体)利润已剔除子公司向其分红的金额
C、无产权证书土地、房产账面价值及占发行人总资产的比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土地、房屋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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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723.09 万元,占发行人总资产的比例为 0.67%,占比较小。
④相关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拥有该等土地的合法合规性确认
田心居民委员会、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载明“根据《土地使用 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合同书》,经田心经济联合社同意,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 上建筑物转让给发行人”,确认铭科精技为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 人。
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载明该公司报告期内无被我局行 政处罚的情况;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载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报 告期内没有因违反国土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 形。
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载明“铭科精技所在地及房产未来五年没 有纳入拆迁规划。铭科精技可保留现有集体土地及土地上未取得产权的建筑物使 用现状,并根据我府现有政策按流程申请补办相关用地手续”。确认发行人短期 内不会受到拆迁的影响。
⑤东莞市塘厦镇田心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否是同意铭科精技办理国有土地使 用权证书的适格主体
A、东莞市塘厦镇田心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意的事项为土地确认权属及征收事 项。
东莞市塘厦镇田心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塘厦镇田心社区的自治组织。2021 年 9 月 26 日东莞市塘厦镇田心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载明“兹有我社区铭科 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该公司厂区用地面积 57.07 亩,已纳入塘厦镇已建房屋补办房地权手续工作台账。我社区居民同意镇政府按 照相关规定对该地块进行征地补办房地权手续,该地块不涉及拆迁补偿。”
B、认定是否符合补办建设用地使用权适用条件时需要田心社区居民委员会 确认补办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
《补办建设用地实施细则》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补办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满 足“(1)镇街(园区)补办办在建筑物所在地村(社区)公告期内只有单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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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申报权利或者权属争议已经依法解决,并且没有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 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的条件。
根据上述规定,在认定是否符合补办建设用地使用权适用条件时需要田心社 区居民委员会确认补办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田心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同意铭科精 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适格主体。
C、根据相关规定,补办过程中必须先办理征地手续,即将村集体土地征收 国有,在将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过程中需要向田心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公告
根据《补办建设用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补办不动产产权过程中,未 办理建设用地合法审批手续的,必须先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即将村集体土地 征收国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修订)》第二十六条规 定: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
根据上述规定,在将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中需要向田心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 公告,征收集体土地过程中征得田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同意系推进办理补办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必要条件,因此,田心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同意铭科精技办理国 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适格主体。
综上,在认定是否符合补办建设用地使用权适用条件时需要田心社区居民委 员会确认补办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在将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中需要向其进行公 告。征得田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同意系推进办理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必要 条件,因此,田心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同意铭科精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适 格主体。
⑥发行人的补充安排
A、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在清远市购置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粤 (2020)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73666 号),土地面积为 30,343.25 平方米,目前 已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如东莞主体所在地房屋无法继续使用,可搬迁至清远,不 会对珠三角产业集群客户的供应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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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出具《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土地、房屋瑕疵情况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使用土地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本人将承担 由此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针对公司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本人将积极与有权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 方进行沟通,并尽最大努力为该等房产办理权属证书。如因公司建设房屋暂未取 得房屋产权证书致使该等房屋被拆除、没收或致使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本人将 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租赁无产权证书房屋以及未办理租赁备案事宜而受到 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滞纳金、罚款或另行租房 等可能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损失。
公司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的土地在依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实施 方案的通知》等政策补办不动产权证书的过程中需要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土地出让价款(扣除征地补偿后的净支出)、相关税费等,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 担,并不要求公司支付任何形式的对价。”
⑦如因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土地问题被处罚的责任承担主体、搬迁的 费用及承担主体,发行人于清远市所购置土地基本已建设完工,基本能够承接相 关业务和资产
A、如因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土地问题被处罚的责任承担主体、搬迁 的费用及承担主体
a、因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土地问题被处罚的可能性
发行人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土地问题属于当地在发展过程中的普遍性历史 遗留问题,东莞市已出台《东莞市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补办不 动产权手续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进行解决。同时,发行人已取得了相关部门出 具的合规证明,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④相关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拥有该等土 地的合法合规性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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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处罚的责任承担主体、搬迁的 费用及承担主体由夏录荣承担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出具《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土地、房屋瑕疵情况的承诺函》,承诺内容详见本招 股说明书本节之“⑥发行人的补充安排”。
根据上述承诺,若因土地问题受到处罚的责任承担主体、搬迁的费用及承担 主体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担。
c、搬迁的费用较低
发行人在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土地设有铭科精技、东莞竹盛两家主 体,根据铭科精技、东莞竹盛的主要设备明细清单及发行人制定的搬迁方案及搬 迁费用测算数据。发行人相关瑕疵租赁房产的搬迁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安 装调试费等)约 417.00 万元,占发行人净资产及净利润的比例较低。
B、发行人于清远市所购置土地已基本建设完工,基本能够承接相关业务和 资产
发行人于清远购置的土地面积为 30,343.25 平方米,目前正在建设一栋二层 生产厂房及一栋 5 层综合楼,合计建设面积为 24,500.00 平方米。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签署之日,前述建设厂房及办公楼主体部分已建设完成,2022 年 1 月已启 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2022 年 2 月已完成工程节能验收,2022 年 3 月已完成防 雷验收,预计 2022 年 5 月可全面启用。后续竣工验收涉及流程及时间计划如下:
| 序号 | 项目 | 发起时间/预计发起时间 | 预计完成时间 |
|---|---|---|---|
| 1 | 建设工程验线 | 2022年1月19日 | 2022年3月 |
| 2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 2022年2月 | 2022年4月 |
| 3 |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 2022年3月 | 2022年4月 |
| 4 | 分项竣工验收 | 2022年4月 | 2022年4月 |
| 5 | 竣工验收 | 2022年5月 | 2022年5月 |
目前发行人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土地上自用的厂房及办公楼面 积合计为 24,977.00 平方米,清远土地上即将启用的厂房及综合楼面积合计 24,500.00 平方米,基本可以承接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土地上发行人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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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业务和资产。
综上,发行人存在部分土地使用权、房产无产权证书的情形,上述情形产生 的原因为东莞市快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针对上述问 题,东莞市已出台补办不动产权证书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符合上述规定且正在补 办过程中;发行人不存在因上述情形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且发行人制定 了相关措施,该情形不会对珠三角产业集群客户的供应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 发行人存在部分土地使用权、房产无产权证书的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法律障 碍。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 1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 况如下:
| 序号 | 商标 | 注册号 | 类别 | 期限 | 取得方式 | 权利人 |
|---|---|---|---|---|---|---|
| 1 | 第20833027 号 |
第6 类 |
2017.11.14-2 027.11.13 |
原始取得 | 铭科精技 |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已授权专利 312 项,全 部为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专利 权人 |
专利 类型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申请日 | 有效期限 | 取得 方式 |
|---|---|---|---|---|---|---|---|
| 1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504078.6 |
一种改进型日期刻 印快换结构 |
2017.05.08 | 2027.05.07 | 原始 取得 |
| 2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496890.9 |
一种快换镶件结构 | 2017.05.05 | 2027.05.04 | 原始 取得 |
| 3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496914.0 |
一种日期刻印快换 结构 |
2017.05.05 | 2027.05.04 | 原始 取得 |
| 4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522627.2 |
一种安全、方便支 撑模具的凳子结构 |
2017.05.10 | 2027.05.09 | 原始 取得 |
| 5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513685.9 |
一种侧翻边双驱动 滑块结构 |
2017.05.10 | 2027.05.09 | 原始 取得 |
| 6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538659.1 |
一种成形切边及同 时工作的结构 |
2017.05.10 | 2027.05.04 | 原始 取得 |
| 7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513682.5 |
一种模具一体式吊 具 |
2017.05.10 | 2027.05.09 | 原始 取得 |
| 8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513665.1 |
一种桥形步距定位 无增加料宽结构 |
2017.05.10 | 2027.05.09 | 原始 取得 |
| 9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513664.7 |
一种切断分离、侧 推滑块浮料结构 |
2017.11.16 | 2027.11.15 | 原始 取得 |
1-1-1-233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10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561585.3 |
一种级进模产品掉 落结构 |
2017.05.18 | 2027.05.17 | 原始 取得 |
|---|---|---|---|---|---|---|---|
| 11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561676.7 |
一种试模废料收集 转移推车 |
2017.05.18 | 2027.05.17 | 原始 取得 |
| 12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573885.3 |
一种摆块整形结构 | 2017.11.16 | 2027.11.15 | 原始 取得 |
| 13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573881.5 |
一种导料压块快速 调节结构 |
2017.05.21 | 2027.05.20 | 原始 取得 |
| 14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660053.5 |
一种安全柱旋转装 置 |
2017.06.07 | 2027.06.06 | 原始 取得 |
| 15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660147.2 |
一种冲孔产品共模 时冲孔快换装置 |
2017.06.07 | 2027.06.06 | 原始 取得 |
| 16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657218.3 |
一种防成形起皱叠 料的模具装置 |
2017.06.07 | 2027.06.06 | 原始 取得 |
| 17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657217.9 |
一种辅助弯折模具 装置 |
2017.06.07 | 2027.06.06 | 原始 取得 |
| 18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657219.8 |
一种冲孔快换装置 | 2017.06.07 | 2027.06.06 | 原始 取得 |
| 19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663547.9 |
一种非标吊冲斜器 装置 |
2017.06.07 | 2027.06.06 | 原始 取得 |
| 20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817627.5 |
一种真空切断废料 装置 |
2017.07.06 | 2027.07.05 | 原始 取得 |
| 21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817629.4 |
一种切舌步距挡块 | 2017.07.06 | 2027.07.05 | 原始 取得 |
| 22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0 617013.7 |
一种具有稳定机械 手取放功能的磁性 模具 |
2018.04.26 | 2028.04.25 | 原始 取得 |
| 23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0 617134.1 |
一种负角一步成型 的级进模装置 |
2018.04.26 | 2028.04.25 | 原始 取得 |
| 24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0 618279.3 |
一种平衡料片的活 动管位结构 |
2018.04.26 | 2028.04.25 | 原始 取得 |
| 25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0 618280.6 |
一种模具用强制复 位结构 |
2018.04.26 | 2028.04.25 | 原始 取得 |
| 26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338301.5 |
一种具有切断及翻 边装置的连续模 |
2018.08.16 | 2028.08.15 | 原始 取得 |
| 27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338223.9 |
一种模具用滑块强 制复位机构 |
2018.08.16 | 2028.08.15 | 原始 取得 |
| 28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338224.3 |
一种剪废料刀结构 | 2018.08.16 | 2028.08.15 | 原始 取得 |
| 29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338247.4 |
一种汽车生产用 模具的储运装置 |
2018.08.16 | 2028.08.15 | 原始 取得 |
| 30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349629.7 |
一种汽车零件生产 用拉深切断废料结 构 |
2018.08.21 | 2028.08.20 | 原始 取得 |
| 31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354698.7 |
一种生产汽车零部 件的侧冲式冲孔机 |
2018.08.21 | 2028.08.20 | 原始 取得 |
| 32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382591.3 |
一种可折叠式安全 防护栏结构 |
2018.08.24 | 2028.08.23 | 原始 取得 |
| 33 | 铭科 | 实用 | ZL201821 382595.1 |
一种可移动式地面 | 2018.08.24 | 2028.08.23 | 原始 |
1-1-1-234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精技 | 新型 | 定位上料台装置 | 取得 | ||||
|---|---|---|---|---|---|---|---|
| 34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382630.X |
一种便捷安全的模 具取料装置 |
2018.08.24 | 2028.08.23 | 原始 取得 |
| 35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2 023039.1 |
一种免拆式料带倒 料块结构 |
2018.12.04 | 2028.12.03 | 原始 取得 |
| 36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2 023080.9 |
一种模具用可调可 压缩的压料导正架 |
2018.12.04 | 2028.12.03 | 原始 取得 |
| 37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354783.3 |
一种提高精度的汽 车排气管生产用连 续模 |
2018.08.21 | 2028.08.20 | 原始 取得 |
| 38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2 024478.4 |
一种新型折弯结构 | 2018.12.04 | 2028.12.03 | 原始 取得 |
| 39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2 023087.0 |
一种抽芽冲头快拆 装置 |
2018.12.04 | 2028.12.03 | 原始 取得 |
| 40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2 027535.4 |
一种折弯件角度整 形装置 |
2018.12.04 | 2028.12.03 | 原始 取得 |
| 41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2 023077.7 |
一种冲翻孔的冲头 | 2018.12.04 | 2028.12.03 | 原始 取得 |
| 42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2 024468.0 |
一种新型的模具用 气动传送废料滑槽 |
2018.12.04 | 2028.12.03 | 原始 取得 |
| 43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2 023037.2 |
一种机械手高速运 作时产品防甩安全 机构 |
2018.12.04 | 2028.12.03 | 原始 取得 |
| 44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2 024476.5 |
一种具有料片刺破 防止料片拉伸的冲 压机构 |
2018.12.04 | 2028.12.03 | 原始 取得 |
| 45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822 024516.6 |
一种管类零件冲孔 模具 |
2018.12.04 | 2028.12.03 | 原始 取得 |
| 46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920 347058.1 |
一种多功能叠料台 | 2019.03.19 | 2029.03.18 | 原始 取得 |
| 47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920 660053.4 |
一种带有外限位结 构的模具 |
2019.05.09 | 2029.05.08 | 原始 取得 |
| 48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920 661908.5 |
一种翻边模具 | 2019.05.09 | 2029.05.08 | 原始 取得 |
| 49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920 659245.3 |
一种浮料板送料结 构 |
2019.05.09 | 2029.05.08 | 原始 取得 |
| 50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920 659230.7 |
一种加工角度调整 器 |
2019.05.09 | 2029.05.08 | 原始 取得 |
| 51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935887.8 |
一种防反弹的折弯 结构 |
2019.11.11 | 2029.10.16 | 原始 取得 |
| 52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935874.0 |
一种起吊棒防误装 装置 |
2019.11.11 | 2029.11.10 | 原始 取得 |
| 53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936620.0 |
一种稳定高速生产 的模具结构 |
2019.11.11 | 2029.11.10 | 原始 取得 |
| 54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936614.5 |
一种镶入式导跟的 结构 |
2019.11.11 | 2029.11.10 | 原始 取得 |
| 55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936618.3 |
一种纵切包的结构 | 2019.11.11 | 2029.11.10 | 原始 取得 |
1-1-1-235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56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107169.4 |
一种铸件模具用单 独固定耐磨板的安 装块 |
2020.06.15 | 2030.06.14 | 原始 取得 |
|---|---|---|---|---|---|---|---|
| 57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107321.9 |
一种吊装斜楔冲孔 用对模结构 |
2020.06.15 | 2030.06.14 | 原始 取得 |
| 58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347589.6 |
一种模具定位垫脚 的合销快拆式结构 |
2020.10.20 | 2030.10.19 | 原始 取得 |
| 59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343203.4 |
一种可调节式限位 结构 |
2020.10.20 | 2030.10.19 | 原始 取得 |
| 60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244885.3 |
一种防止拉料的压 料板结构 |
2020.10.11 | 2030.10.10 | 原始 取得 |
| 61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244884.9 |
一种分体式码模垫 脚 |
2020.10.11 | 2030.10.10 | 原始 取得 |
| 62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244883.4 |
一种小切边冲头补 强结构 |
2020.10.11 | 2030.10.10 | 原始 取得 |
| 63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244882.X |
一种圆柱式限位挂 钩 |
2020.10.11 | 2030.10.10 | 原始 取得 |
| 64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343202.X |
一种拉冲式吊装斜 楔结构 |
2020.10.20 | 2030.10.19 | 原始 取得 |
| 65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2120 454138.4 |
一种凹模入子固定 结构 |
2021.03.03 | 2031.03.02 | 原始 取得 |
| 66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2120 453927.6 |
一种方便进料的导 料结构 |
2021.03.03 | 2031.03.02 | 原始 取得 |
| 67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2120 453926.1 |
一种可调且稳定的 成型结构 |
2021.03.03 | 2031.03.02 | 原始 取得 |
| 68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2120 453922.3 |
一种防侧向力的外 导根结构 |
2021.03.03 | 2031.03.02 | 原始 取得 |
| 69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2120 453921.9 |
一种防止钢材刮花 的浮料板 |
2021.03.03 | 2031.03.02 | 原始 取得 |
| 70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2120 453863.X |
一种新型浮料定位 导正架 |
2021.03.03 | 2031.03.02 | 原始 取得 |
| 71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2120 453851.7 |
一种可调节冲针固 定块 |
2021.03.03 | 2031.03.02 | 原始 取得 |
| 72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2120 453849.X |
一种自动送料的模 具 |
2021.03.03 | 2031.03.02 | 原始 取得 |
| 73 | 铭科 精技 |
实用 新型 |
ZL202120 453931.2 |
一种双联杆对向切 边斜楔结构 |
2021.03.03 | 2031.03.02 | 原始 取得 |
| 74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621 141861.2 |
一种冲压模具冲头 | 2016.10.20 | 2026.10.19 | 原始 取得 |
| 75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621 141854.2 |
一种高效冲压产品 攻牙模具 |
2016.10.20 | 2026.10.19 | 原始 取得 |
| 76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621 141852.3 |
一种使用寿命长且 耐高温的压铸模具 镶针 |
2016.10.20 | 2026.10.19 | 原始 取得 |
| 77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621 141837.9 |
一种能有效防止跳 料发生的冲压模具 的冲头结构 |
2016.10.20 | 2026.10.19 | 原始 取得 |
| 78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621 141781.7 |
一种无废屑和水珠 残留的攻牙机 |
2016.10.20 | 2026.10.19 | 原始 取得 |
1-1-1-236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79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621 142017.1 |
一种下模冲孔剪口 镶件 |
2016.10.20 | 2026.10.19 | 原始 取得 |
|---|---|---|---|---|---|---|---|
| 80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621 141999.2 |
一种便于脱模的模 具冲压装置 |
2016.10.20 | 2026.10.19 | 原始 取得 |
| 81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621 141997.3 |
一种裁剪打磨的冲 压模具装置 |
2016.10.20 | 2026.10.19 | 原始 取得 |
| 82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621 141962.X |
一种自动化模具冲 压装置 |
2016.10.20 | 2026.10.19 | 原始 取得 |
| 83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621 141764.3 |
一种具有冲压保护 功能的冲压模具 |
2016.10.20 | 2026.10.19 | 原始 取得 |
| 84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621 141754.X |
一种可快速固定冲 压模具的稳固装置 |
2016.10.20 | 2026.10.19 | 原始 取得 |
| 85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621 141938.6 |
一种稳定高效的金 属板材冲压装置 |
2016.10.20 | 2026.10.19 | 原始 取得 |
| 86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621 141752.0 |
一种冲压机 | 2016.10.20 | 2026.10.19 | 原始 取得 |
| 87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621 141928.2 |
一种高效冲压机 | 2016.10.20 | 2026.10.19 | 原始 取得 |
| 88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621 143587.2 |
一种冲压产品的检 测装置 |
2016.10.20 | 2026.10.20 | 原始 取得 |
| 89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538192.1 |
一种冲压模具的改 良结构 |
2018.09.20 | 2028.09.19 | 原始 取得 |
| 90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535472.7 |
一种防止接触部位 变形的卷圆合拢模 具 |
2018.09.20 | 2028.09.19 | 原始 取得 |
| 91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538342.9 |
一种攻牙夹具 | 2018.09.20 | 2028.09.19 | 原始 取得 |
| 92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535517.0 |
一种实验室工装 | 2018.09.20 | 2028.09.19 | 原始 取得 |
| 93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538194.0 |
一种一体化高效的 全检治具 |
2018.09.20 | 2028.09.19 | 原始 取得 |
| 94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920 849861.5 |
一种为防止拉伸料 片移位的定位结构 |
2019.06.06 | 2029.06.05 | 原始 取得 |
| 95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920 849854.5 |
一种为废料排出优 化的结构 |
2019.06.06 | 2029.06.05 | 原始 取得 |
| 96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920 860741.5 |
一种为减少吹气的 出产品结构 |
2019.06.06 | 2029.06.05 | 原始 取得 |
| 97 | 上海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920 860715.2 |
一种为卷圆改善的 结构 |
2019.06.06 | 2029.06.05 | 原始 取得 |
| 98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78792.X |
一种检测成品绝缘 开关装置 |
2018.11.28 | 2028.11.27 | 原始 取得 |
| 99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78570.8 |
一种汽车前置消音 器成品检验台 |
2018.11.28 | 2028.11.27 | 原始 取得 |
| 100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78791.5 |
一种消音器管件端 面成型自动送收料 装置 |
2018.11.28 | 2028.11.27 | 原始 取得 |
| 101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82004.4 |
一种五金治具走心 机接料转盘 |
2018.11.28 | 2028.11.27 | 原始 取得 |
| 102 | 苏州 | 实用 | ZL201821 979625.7 |
一种前置消音器端 | 2018.11.28 | 2028.11.27 | 原始 |
1-1-1-237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盛安 | 新型 | 口打磨装置 | 取得 | ||||
|---|---|---|---|---|---|---|---|
| 103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78795.3 |
一种汽车前置消音 器刻印装置 |
2018.11.28 | 2028.11.27 | 原始 取得 |
| 104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78926.8 |
一种汽车消音器成 品测漏装置 |
2018.11.28 | 2028.11.27 | 原始 取得 |
| 105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78927.2 |
一种汽车前置消音 器不锈钢板自动卷 圆设备 |
2018.11.28 | 2028.11.27 | 原始 取得 |
| 106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82005.9 |
一种消音器成品检 测工作台 |
2018.11.28 | 2028.11.27 | 原始 取得 |
| 107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78793.4 |
一种稳定性强的加 工治具防呆装置 |
2018.11.28 | 2028.11.27 | 原始 取得 |
| 108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92669.3 |
一种汽车前置消音 器不锈钢卷材端面 切割装置 |
2018.11.28 | 2028.11.27 | 原始 取得 |
| 109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92670.6 |
一种汽车前置消音 器不锈钢板材焊接 装置 |
2018.11.28 | 2028.11.27 | 原始 取得 |
| 110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94716.8 |
一种汽车前置消音 器生产的TIG焊接 工装 |
2018.11.28 | 2028.11.27 | 原始 取得 |
| 111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82002.5 |
一种汽车前置消音 器生产的成品测漏 装置 |
2018.11.28 | 2028.11.27 | 原始 取得 |
| 112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82056.1 |
一种消音器专用整 圆模具 |
2018.11.28 | 2028.11.27 | 原始 取得 |
| 113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82059.5 |
一种消音器板材卷 板机 |
2018.11.28 | 2028.11.27 | 原始 取得 |
| 114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78794.9 |
一种消音器成品转 运装置 |
2018.11.28 | 2028.11.27 | 原始 取得 |
| 115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395829.7 |
一种汽车零部件点 焊夹具 |
2019.12.27 | 2029.12.26 | 原始 取得 |
| 116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399124.2 |
一种汽车零配件工 装夹具 |
2019.12.27 | 2029.12.26 | 原始 取得 |
| 117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395739.8 |
一种汽车零配件加 工钻床 |
2019.12.27 | 2029.12.26 | 原始 取得 |
| 118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395855.X |
一种汽车零部件冲 压模具 |
2019.12.27 | 2029.12.26 | 原始 取得 |
| 119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399165.1 |
一种汽车零部件用 磨床 |
2019.12.27 | 2029.12.26 | 原始 取得 |
| 120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395853.0 |
一种汽车零部件生 产用清洗装置 |
2019.12.27 | 2029.12.26 | 原始 取得 |
| 121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395867.2 |
一种汽车零部件加 工设备 |
2019.12.27 | 2029.12.26 | 原始 取得 |
| 122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399152.4 |
一种汽车发动机零 部件加工用钻孔装 置 |
2019.12.27 | 2029.12.26 | 原始 取得 |
| 123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715875.3 |
一种汽车零部件生 产用冲压设备 |
2020.11.20 | 2030.11.19 | 原始 取得 |
1-1-1-238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124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714516.6 |
一种汽车零部件加 工用防锈处理装置 |
2020.11.20 | 2030.11.19 | 原始 取得 |
|---|---|---|---|---|---|---|---|
| 125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714447.9 |
一种汽车零部件加 工打孔攻丝装置 |
2020.11.20 | 2030.11.19 | 原始 取得 |
| 126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714375.8 |
一种汽车零部件加 工下料车床 |
2020.11.20 | 2030.11.19 | 原始 取得 |
| 127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714181.8 |
一种汽车零部件组 装用辅助固定装置 |
2020.11.20 | 2030.11.19 | 原始 取得 |
| 128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714069.4 |
一种汽车零部件加 工用焊接夹持装置 |
2020.11.20 | 2030.11.19 | 原始 取得 |
| 129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713903.8 |
一种汽车零部件生 产用清洗装置 |
2020.11.20 | 2030.11.19 | 原始 取得 |
| 130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733117.4 |
一种汽车零部件翻 转工装 |
2020.11.23 | 2030.11.22 | 原始 取得 |
| 131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122 086401.1 |
一种用于汽车零部 件模具的精准定位 打孔装置 |
2021.08.31 | 2031.08.30 | 原始 取得 |
| 132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122 081843.7 |
一种汽车零部件模 具加工用夹持装置 |
2021.08.31 | 2031.08.30 | 原始 取得 |
| 133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122 078930.7 |
一种用于汽车零部 件模具生产的抛光 装置 |
2021.08.31 | 2031.08.30 | 原始 取得 |
| 134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122 162616.7 |
一种汽车排气系统 焊接夹具 |
2021.09.08 | 2031.09.07 | 原始 取得 |
| 135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122 266994.X |
一种新能源汽车电 池盖板加工夹紧机 构 |
2021.09.18 | 2031.09.17 | 原始 取得 |
| 136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122 263763.3 |
一种新能源电池盖 板加工装置 |
2021.09.18 | 2031.09.17 | 原始 取得 |
| 137 | 苏州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122 263665.X |
一种汽车排气管消 音器生产用模具 |
2021.09.18 | 2031.09.17 | 原始 取得 |
| 138 | 大连 茂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949937.8 |
带段差产品拉伸模 具 |
2019.11.13 | 2029.11.12 | 原始 取得 |
| 139 | 大连 茂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949603.0 |
一种排气管同步拉 伸成型模具 |
2019.11.13 | 2029.11.12 | 原始 取得 |
| 140 | 大连 茂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949936.3 |
一种圆管冲压切断 模具 |
2019.11.13 | 2019.11.12 | 原始 取得 |
| 141 | 大连 茂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949889.2 |
一种方管上下同时 冲孔模具 |
2019.11.13 | 2029.11.12 | 原始 取得 |
| 142 | 大连 茂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046890.0 |
一种环形卡箍加工 模具 |
2019.11.25 | 2029.11.24 | 原始 取得 |
| 143 | 大连 茂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046976.3 |
双边卷边型模具 | 2019.11.25 | 2029.11.24 | 原始 取得 |
| 144 | 大连 茂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949575.2 |
汽车发动机部件辅 助弯曲模具 |
2019.11.13 | 2029.11.12 | 原始 取得 |
| 145 | 大连 茂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046977.8 |
一种粉末状废料模 具 |
2019.11.25 | 2029.11.24 | 原始 取得 |
| 146 | 大连 茂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020 755088.9 |
汽车隔热罩多产品 同步加工模具 |
2020.05.09 | 2030.05.08 | 原始 取得 |
1-1-1-239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147 | 大连 茂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020 755063.9 |
一次冲压分离模具 | 2020.05.09 | 2030.05.08 | 原始 取得 |
|---|---|---|---|---|---|---|---|
| 148 | 大连 茂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663750.4 |
一种多工序组合模 具 |
2020.08.12 | 2030.08.11 | 原始 取得 |
| 149 | 大连 茂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663812.1 |
一种高精准定位翻 边模具 |
2020.08.12 | 2030.08.11 | 原始 取得 |
| 150 | 大连 茂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663813.6 |
高低冲冲孔模具 | 2020.08.12 | 2030.08.11 | 原始 取得 |
| 151 | 大连 茂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664167.5 |
一种摆刀切半圆边 模具 |
2020.08.12 | 2030.08.11 | 原始 取得 |
| 152 | 大连 茂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020 753809.2 |
排气系统隔热罩侧 切边加工模具 |
2020.05.09 | 2030.05.08 | 原始 取得 |
| 153 | 大连 茂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047281.7 |
一种字符刻印模具 | 2019.11.25 | 2029.11.24 | 原始 取得 |
| 154 | 大连 茂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055833.9 |
冲裁力消除内应力 模具 |
2019.11.26 | 2029.11.25 | 原始 取得 |
| 155 | 大连 茂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120 817452.4 |
一种侧向刺破模具 | 2021.04.21 | 2031.04.20 | 原始 取得 |
| 156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665960.9 |
生产汽车零部件的 冲压机 |
2017.06.08 | 2027.06.07 | 原始 取得 |
| 157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665965.1 |
连续自动冲压系统 | 2017.06.08 | 2027.06.07 | 原始 取得 |
| 158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662255.3 |
自动出料的冲压设 备 |
2017.06.08 | 2027.06.07 | 原始 取得 |
| 159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663213.1 |
汽车门板冲压装置 | 2017.06.08 | 2027.06.07 | 原始 取得 |
| 160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662272.7 |
自动取件冲压机 | 2017.06.08 | 2027.06.07 | 原始 取得 |
| 161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685714.X |
新型冲压模具 | 2017.06.12 | 2027.06.11 | 原始 取得 |
| 162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685567.6 |
用于加工小孔的冲 压设备 |
2017.06.12 | 2027.06.11 | 原始 取得 |
| 163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691926.9 |
高精度落料的冲压 装置 |
2017.06.12 | 2027.06.11 | 原始 取得 |
| 164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704188.7 |
全方位冲压模具 | 2017.06.16 | 2027.06.15 | 原始 取得 |
| 165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712294.X |
冲压件清洗机 | 2017.06.19 | 2027.06.18 | 原始 取得 |
| 166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716588.X |
自动双面涂油机 | 2017.06.19 | 2027.06.18 | 原始 取得 |
| 167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711652.5 |
自动压销机 | 2017.06.19 | 2027.06.18 | 原始 取得 |
| 168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717104.3 |
汽车支架落料模具 | 2017.06.19 | 2027.06.18 | 原始 取得 |
| 169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741225.1 |
行李架调节器 | 2017.06.23 | 2027.06.22 | 原始 取得 |
| 170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666030.5 |
用于生产不等厚汽 车门板的冲压装置 |
2017.06.08 | 2027.06.07 | 原始 取得 |
| 171 | 武汉 | 实用 | ZL201922 242986.4 |
冲床喷油机油雾收 | 2019.12.12 | 2029.12.11 | 原始 |
1-1-1-240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铭科 | 新型 | 集装置 | 取得 | ||||
|---|---|---|---|---|---|---|---|
| 172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222793.2 |
一种偏心轮轴部件 | 2019.12.12 | 2029.12.11 | 原始 取得 |
| 173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200683.6 |
双滚轴不等径送料 设备 |
2019.12.10 | 2029.12.09 | 原始 取得 |
| 174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186810.1 |
备胎升降器耐久性 测试台架 |
2019.12.09 | 2029.12.08 | 原始 取得 |
| 175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186818.8 |
料片过油装置 | 2019.12.09 | 2029.12.08 | 原始 取得 |
| 176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848629.5 |
冲床的废料收集装 置 |
2020.11.30 | 2030.11.29 | 原始 取得 |
| 177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831966.3 |
扩管机的定位装置 | 2020.11.30 | 2030.11.29 | 原始 取得 |
| 178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831959.3 |
辅助上料托盘 | 2020.11.30 | 2030.11.29 | 原始 取得 |
| 179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831956.X |
冲床自动落料装置 | 2020.11.30 | 2030.11.29 | 原始 取得 |
| 180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831933.9 |
冲压机用多工位夹 手 |
2020.11.30 | 2030.11.29 | 原始 取得 |
| 181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826038.8 |
卷收机用折弯装置 | 2020.11.30 | 2030.11.29 | 原始 取得 |
| 182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826037.3 |
冲压件清洗装置 | 2020.11.30 | 2030.11.29 | 原始 取得 |
| 183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826031.6 |
冲床用自动送料装 置 |
2020.11.30 | 2030.11.29 | 原始 取得 |
| 184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826023.1 |
冲压机安全防护装 置 |
2020.11.30 | 2030.11.29 | 原始 取得 |
| 185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826015.7 |
物料传输装置 | 2020.11.30 | 2030.11.29 | 原始 取得 |
| 186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852926.7 |
冲压件生产用机械 手夹爪结构 |
2020.12.02 | 2030.12.01 | 原始 取得 |
| 187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852919.7 |
一种法兰板平整度 检具 |
2020.12.02 | 2030.12.01 | 原始 取得 |
| 188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846378.7 |
用于生产汽车座椅 的夹具 |
2020.12.02 | 2030.12.01 | 原始 取得 |
| 189 | 武汉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2022 846360.7 |
一种线割定位夹具 | 2020.12.02 | 2030.12.01 | 原始 取得 |
| 190 | 襄阳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820 129560.0 |
一种仪表盘骨架总 成检具的骨架侧板 夹紧装置 |
2018.01.24 | 2028.01.23 | 原始 取得 |
| 191 | 襄阳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820 397831.0 |
一种轿车用仪表盘 骨架总成的检具 |
2018.03.22 | 2028.03.21 | 原始 取得 |
| 192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974382.7 |
一种汽车法兰盘检 具 |
2017.08.07 | 2027.08.06 | 原始 取得 |
| 193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974390.1 |
一种用于自动冲压 设备的放卷装置 |
2017.08.07 | 2027.07.31 | 原始 取得 |
| 194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974427.0 |
一种冲压件抓取机 械手 |
2017.08.07 | 2027.08.06 | 原始 取得 |
1-1-1-241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195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945264.3 |
一种压力机减震装 置及压力机 |
2017.08.01 | 2027.07.31 | 原始 取得 |
|---|---|---|---|---|---|---|---|
| 196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997311.9 |
一种用于将连续模 冲压件送出的运输 装置 |
2017.08.10 | 2027.08.09 | 原始 取得 |
| 197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945284.0 |
一种连续模用送料 支撑装置 |
2017.08.01 | 2027.07.31 | 原始 取得 |
| 198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945265.8 |
一种组合式冲头及 冲压模具 |
2017.08.01 | 2027.07.31 | 原始 取得 |
| 199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998305.5 |
一种汽车车身连接 板检具 |
2017.08.10 | 2027.08.09 | 原始 取得 |
| 200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998310.6 |
一种汽车U型支架 检具 |
2017.08.10 | 2027.08.09 | 原始 取得 |
| 201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945255.4 |
一种连续模用终点 位置控制装置 |
2017.08.01 | 2027.07.31 | 原始 取得 |
| 202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997933.1 |
一种汽车法兰盘支 架检具 |
2017.08.10 | 2027.08.09 | 原始 取得 |
| 203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974397.3 |
一种冲压连续模具 | 2017.08.07 | 2027.08.06 | 原始 取得 |
| 204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974407.3 |
一种用于自动冲压 设备的整平装置 |
2017.08.07 | 2027.08.06 | 原始 取得 |
| 205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945192.2 |
一种连续模用料板 表面喷油装置 |
2017.08.01 | 2027.07.31 | 原始 取得 |
| 206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998306.X |
一种连续模快速定 位结构 |
2017.08.10 | 2027.08.09 | 原始 取得 |
| 207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534817.1 |
一种板材自动输送 装置 |
2019.09.16 | 2029.09.15 | 原始 取得 |
| 208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534813.3 |
一种汽车后副车架 上侧臂检具 |
2019.09.16 | 2029.09.15 | 原始 取得 |
| 209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533736.X |
一种汽车后副车架 前梁加强板检具 |
2019.09.16 | 2029.09.15 | 原始 取得 |
| 210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2020 118325.0 |
一种上料装置 | 2020.01.18 | 2030.01.17 | 原始 取得 |
| 211 | 重庆 铭科 |
实用 新型 |
ZL202020 118310.4 |
一种材料摆放架 | 2020.01.18 | 2030.01.17 | 原始 取得 |
| 212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620 971089.0 |
一种连接支架模具 | 2016.08.29 | 2026.08.28 | 原始 取得 |
| 213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620 971060.2 |
一种圆管冲孔机 | 2016.08.29 | 2026.08.28 | 原始 取得 |
| 214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620 984470.0 |
一种转向梁总成的 生产加工中心 |
2016.08.29 | 2026.08.28 | 原始 取得 |
| 215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057807.8 |
一种骨架冲床机械 手 |
2017.01.18 | 2027.01.17 | 原始 取得 |
| 216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058336.2 |
一种骨架电焊螺母 设备 |
2017.01.18 | 2027.01.17 | 原始 取得 |
| 217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058335.8 |
一种骨架电焊螺栓 设备 |
2017.01.18 | 2027.01.17 | 原始 取得 |
| 218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058334.3 |
一种骨架生产总成 生产加工中心 |
2017.01.18 | 2027.01.17 | 原始 取得 |
1-1-1-242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219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058333.9 |
一种利于生产骨架 的集中供气设备 |
2017.01.18 | 2027.01.17 | 原始 取得 |
|---|---|---|---|---|---|---|---|
| 220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131901.3 |
一种用于汽车仪表 骨架点焊机电极的 自动修磨装置 |
2017.02.14 | 2027.02.13 | 原始 取得 |
| 221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720 132116.X |
一种用于汽车仪表 骨架弧焊机焊检的 自动清理焊渣装置 |
2017.02.14 | 2027.02.13 | 原始 取得 |
| 222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820 804816.3 |
一种焊接水流量监 测装置 |
2018.05.28 | 2028.05.27 | 原始 取得 |
| 223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820 699888.6 |
一种用于管材加工 的多孔位同时加工 的冲孔模具 |
2018.05.09 | 2028.05.08 | 原始 取得 |
| 224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820 699886.7 |
一种用天管材加工 的连续扩口的扩口 模具 |
2018.05.09 | 2028.05.08 | 原始 取得 |
| 225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820 804813.X |
一种注塑机自动取 料 |
2018.05.28 | 2028.05.27 | 原始 取得 |
| 226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446523.3 |
一种汽车仪表盘骨 架用带有水冷装置 有弧焊夹具 |
2019.09.02 | 2029.09.01 | 原始 取得 |
| 227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446530.3 |
一种汽车仪表盘骨 架小总成焊接检具 |
2019.09.02 | 2029.09.01 | 原始 取得 |
| 228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445911.X |
一种汽车转向梁骨 架焊接检具 |
2019.09.02 | 2029.09.01 | 原始 取得 |
| 229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445927.0 |
一种汽车转向梁骨 架送丝机气压量检 测控制装置 |
2019.09.02 | 2029.09.01 | 原始 取得 |
| 230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445907.3 |
一种汽车转向梁骨 架焊接翻转装置 |
2019.09.02 | 2029.09.01 | 原始 取得 |
| 231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445905.4 |
一种多工位组合式 汽车骨架弧焊装置 |
2019.09.02 | 2029.09.01 | 原始 取得 |
| 232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445932.1 |
一种汽车骨架弧焊 机用升降装置 |
2019.09.02 | 2029.09.01 | 原始 取得 |
| 233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446519.7 |
一种生产汽车仪表 盘骨架的死锁防变 形弧焊夹具 |
2019.09.03 | 2029.09.01 | 原始 取得 |
| 234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1921 445931.7 |
一种汽车零件螺母 输送机 |
2019.09.02 | 2029.09.01 | 原始 取得 |
| 235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035595.1 |
一种管材加工用夹 紧旋转装置 |
2020.06.08 | 2030.06.07 | 原始 取得 |
| 236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035601.3 |
一种汽车配件加工 冲压设备 |
2020.06.08 | 2030.06.07 | 原始 取得 |
| 237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2023 086111.9 |
一种汽车夹具用定 位机构 |
2020.12.17 | 2030.12.16 | 原始 取得 |
| 238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2023 086596.1 |
一种汽车悬架控制 臂夹具 |
2020.12.17 | 2030.12.16 | 原始 取得 |
| 239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2023 086049.3 |
一种汽车真空助力 器安装支架 |
2020.12.17 | 2030.12.16 | 原始 取得 |
1-1-1-243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240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2023 124815.0 |
一种汽车支架质量 检测装置 |
2020.12.21 | 2030.12.20 | 原始 取得 |
|---|---|---|---|---|---|---|---|
| 241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2023 124813.1 |
一种用于检测汽车 管件平整度的装置 |
2020.12.21 | 2030.12.20 | 原始 取得 |
| 242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2023 118109.5 |
一种用于汽车冲压 件的自动检具 |
2020.12.21 | 2030.12.20 | 原始 取得 |
| 243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2120 940137.0 |
一种汽车骨架的稳 定冲压模具 |
2021.04.30 | 2031.04.29 | 原始 取得 |
| 244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2120 940078.7 |
一种汽车骨架管材 的分步冲压模具 |
2021.04.30 | 2031.04.29 | 原始 取得 |
| 245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2120 925981.6 |
一种汽车仪表盘骨 架的固定夹具 |
2021.04.30 | 2031.04.29 | 原始 取得 |
| 246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2120 923783.6 |
一种高效率的汽车 圆管件扩孔机 |
2021.04.30 | 2031.04.29 | 原始 取得 |
| 247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2120 923774.7 |
一种用于汽车仪表 横梁总成的检测治 具 |
2021.04.30 | 2031.04.29 | 原始 取得 |
| 248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2121 410014.2 |
一种汽车骨架的冲 孔翻边模具 |
2021.06.23 | 2031.06.22 | 原始 取得 |
| 249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2121 407068.3 |
一种汽车仪表横梁 总成的多面焊接装 置 |
2021.06.23 | 2031.06.22 | 原始 取得 |
| 250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2121 407059.4 |
一种汽车仪表横梁 焊接辅助结构 |
2021.06.23 | 2031.06.22 | 原始 取得 |
| 251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2121 407053.7 |
一种车骨架板材高 精度冲压模具 |
2021.06.23 | 2031.06.22 | 原始 取得 |
| 252 | 广州 增田 |
实用 新型 |
ZL202121 402244.4 |
一种用于汽车圆管 件的冲孔装置 |
2021.06.23 | 2031.06.22 | 原始 取得 |
| 253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97023.4 |
一种新型冲压模具 | 2018.11.30 | 2028.11.29 | 原始 取得 |
| 254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97536.5 |
一种易脱料的汽车 钣金件冲压模具 |
2018.11.30 | 2028.11.29 | 原始 取得 |
| 255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97551.X |
一种自动进料的冲 孔成型模具 |
2018.11.30 | 2028.11.29 | 原始 取得 |
| 256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97031.9 |
一种改良型冲压模 具 |
2018.11.30 | 2028.11.29 | 原始 取得 |
| 257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97539.9 |
一种自动定位的钣 金件冲压模具 |
2018.11.30 | 2028.11.29 | 原始 取得 |
| 258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97553.9 |
一种弯折合金件的 冲压模具 |
2018.11.30 | 2028.11.29 | 原始 取得 |
| 259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97012.6 |
一种改良型汽车钣 金件冲压模具 |
2018.11.30 | 2028.11.29 | 原始 取得 |
| 260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97013.0 |
一种去毛刺的冲孔 成形模具 |
2018.11.30 | 2028.11.29 | 原始 取得 |
| 261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97033.8 |
一种可拆装型冲孔 成型模具 |
2018.11.30 | 2028.11.29 | 原始 取得 |
| 262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822 009529.6 |
一种耐磨型冲压模 具 |
2018.11.30 | 2028.11.29 | 原始 取得 |
| 263 | 东莞 | 实用 | ZL201822 009527.7 |
一种快速换线的通 | 2018.11.30 | 2028.11.29 | 原始 |
1-1-1-244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竹盛 | 新型 | 用型冲压模具 | 取得 | ||||
|---|---|---|---|---|---|---|---|
| 264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821 997041.2 |
一种一次冲压成型 的钣金冲压模具 |
2018.11.30 | 2028.11.29 | 原始 取得 |
| 265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822 009528.1 |
一种具有废料防飞 溅结构的冲压模具 |
2018.11.30 | 2028.11.29 | 原始 取得 |
| 266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822 009581.1 |
一种片状材料的冲 压成型模具 |
2018.11.30 | 2028.11.29 | 原始 取得 |
| 267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822 009530.9 |
一种具有废料清理 结构的冲压模具 |
2018.11.30 | 2028.11.29 | 原始 取得 |
| 268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065102.2 |
一种自动脱料的冲 压模具 |
2019.11.26 | 2029.11.25 | 原始 取得 |
| 269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065124.9 |
一种防偏位的钣金 件冲压模具 |
2019.11.26 | 2029.11.25 | 原始 取得 |
| 270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066538.3 |
一种圆环合金片的 冲压模具 |
2019.11.26 | 2029.11.25 | 原始 取得 |
| 271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073353.5 |
一种用于厚板材的 冲压模具 |
2019.11.26 | 2029.11.25 | 原始 取得 |
| 272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1922 074179.6 |
一种稳定型冲压成 孔模具 |
2019.11.26 | 2029.11.25 | 原始 取得 |
| 273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880222.4 |
一种用于阶梯状成 型的冲压模具 |
2020.09.01 | 2030.08.31 | 原始 取得 |
| 274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797540.4 |
一种带旋转凹模结 构的冲压模具 |
2020.08.25 | 2030.08.24 | 原始 取得 |
| 275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880362.1 |
一种外扩脱料的冲 压模具 |
2020.09.01 | 2030.08.31 | 原始 取得 |
| 276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870004.2 |
一种简易型冲压模 具 |
2020.09.01 | 2030.08.31 | 原始 取得 |
| 277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880240.2 |
一种形状可调的稳 定型冲压模具 |
2020.09.01 | 2030.08.31 | 原始 取得 |
| 278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795675.7 |
一种高精度冲压模 具 |
2020.08.25 | 2030.08.24 | 原始 取得 |
| 279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795661.5 |
一种模芯可换的冲 孔成型模具 |
2020.08.25 | 2030.08.24 | 原始 取得 |
| 280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797526.4 |
一种自动送料的冲 压模具 |
2020.08.25 | 2030.08.24 | 原始 取得 |
| 281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797514.1 |
一种侧抽式冲压模 具 |
2020.08.25 | 2030.08.24 | 原始 取得 |
| 282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882821.X |
一种用于板材的精 准型冲压模具 |
2020.09.01 | 2030.08.31 | 原始 取得 |
| 283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121 672506.9 |
一种减缓纵向冲击 的冲压模具 |
2021.07.21 | 2031.07.20 | 原始 取得 |
| 284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121 672389.6 |
一种折弯可调的薄 板冲压模具 |
2021.07.21 | 2031.07.20 | 原始 取得 |
| 285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121 671942.4 |
一种高精度成型的 冲压模具 |
2021.07.21 | 2031.07.20 | 原始 取得 |
| 286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121 671941.X |
一种带限位组件的 折弯冲压模具 |
2021.07.21 | 2031.07.20 | 原始 取得 |
| 287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121 671917.6 |
一种可去毛刺的翻 边孔冲压模具 |
2021.07.21 | 2031.07.20 | 原始 取得 |
1-1-1-245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288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121 671803.1 |
一种带可旋转型腔 的冲压模具 |
2021.07.21 | 2031.07.20 | 原始 取得 |
|---|---|---|---|---|---|---|---|
| 289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121 665463.1 |
一种简易型冲压成 型模具 |
2021.07.21 | 2031.07.20 | 原始 取得 |
| 290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121 665457.6 |
一种防断裂的冲压 模具 |
2021.07.21 | 2031.07.20 | 原始 取得 |
| 291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121 663408.9 |
一种自动落料的冲 压成型模具 |
2021.07.21 | 2031.07.20 | 原始 取得 |
| 292 | 东莞 竹盛 |
实用 新型 |
ZL202121 663386.6 |
一种可调整弯折角 度的冲压模具 |
2021.07.21 | 2031.07.20 | 原始 取得 |
| 293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42776.9 |
一种多工位同步作 业的冲床装置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294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43401.4 |
一种焊接电极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295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42375.3 |
一种模具用限制材 料流动结构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296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45153.7 |
一种自动装胶夹设 备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297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57252.7 |
一种为快速拼接模 具的运动结构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298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45486.X |
一种为减少折弯冲 头表面处理的结构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299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45489.3 |
一种为防止冲头掉 落的结构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300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45294.9 |
一种模具生产用双 重定位结构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301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32950.1 |
一种自动检测机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302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42670.9 |
一种连续模、攻牙、 单发合并结构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303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42263.8 |
一种下模用平衡固 定结构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304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42331.0 |
一种上模用氮气弹 簧防脱落结构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305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43216.5 |
一种防型凹模的剪 口结构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306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41735.8 |
一种成形件尺寸测 量治具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307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41414.8 |
一种点焊螺母强度 试验装置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308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33073.X |
一种拉伸件壁厚测 量仪器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309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45347.7 |
一种模具滑块用定 位结构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310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41496.6 |
一种冲床用模具防 错装置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311 | 浙江 盛安 |
实用 新型 |
ZL202021 340197.0 |
一种拉伸冲压模具 | 2020.07.09 | 2030.07.08 | 原始 取得 |
| 312 | 浙江 | 实用 | ZL202121 383813.5 |
一种加工速度快且 | 2021.06.21 | 2031.06.20 | 原始 |
1-1-1-246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盛安 | 新型 | 坏件率低的点焊治 具 |
取得 | |||
|---|---|---|---|---|---|---|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 17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著作权人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取得 方式 |
首次发表日期 | 受限情况 |
|---|---|---|---|---|---|---|
| 1 | 铭科精技 | WinstechTool冲模加工 计价程序V1.0 |
2019SR 0120442 |
原始 取得 |
2018.05.25 | 无 |
| 2 | 铭科精技 | WinstechTool冲模设计 辅助程序V1.0 |
2019SR 0126573 |
原始 取得 |
2018.05.25 | 无 |
| 3 | 铭科精技 | winstech铭科精技工业 互联设备运行周期监控 系统V1.0 |
2020SR 0088653 |
原始 取得 |
未发表 | 无 |
| 4 | 铭科精技 | winstech铭科精技工业 互联模具调试信息疏导 系统V1.0 |
2020SR 0088910 |
原始 取得 |
未发表 | 无 |
| 5 | 铭科精技 | winstech铭科精技工业 互联模具保养寿命监控 程序V1.0 |
2020SR 0092052 |
原始 取得 |
未发表 | 无 |
| 6 | 铭科精技 | Winstech铭科精技工业 互联冲压报工程序 V1.0 |
2019SR 1147343 |
原始 取得 |
未发表 | 无 |
| 7 | 广州增田 | 增田盛安汽配PMC信 息管理系统V1.0 |
2016SR 321706 |
原始 取得 |
2016.06.10 | 无 |
| 8 | 广州增田 | 增田盛安汽配物料需求 信息系统V1.0 |
2016SR 321700 |
原始 取得 |
2016.06.08 | 无 |
| 9 | 广州增田 | 增田盛安汽配供应链管 理系统V1.0 |
2016SR 368693 |
原始 取得 |
2016.06.10 | 无 |
| 10 | 广州增田 | 增田盛安汽配企业资源 管理系统V1.0 |
2016SR 368702 |
原始 取得 |
2016.06.22 | 无 |
| 11 | 广州增田 | 增田盛安汽配人力资源 管理系统V1.0 |
2016SR 368707 |
原始 取得 |
2016.06.15 | 无 |
| 12 | 襄阳铭科 | 铭科生产管理系统 V1.0 |
2018SR 452800 |
原始 取得 |
未发表 | 无 |
| 13 | 襄阳铭科 | 铭科生产实时监控系统 V1.0 |
2018SR 452807 |
原始 取得 |
未发表 | 无 |
| 14 | 襄阳铭科 | 铭科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V1.0 |
2018SR 453022 |
原始 取得 |
未发表 | 无 |
| 15 | 襄阳铭科 | 铭科汽车零部件计算机 辅助工程分析系统 V1.0 |
2018SR 415991 |
原始 取得 |
2016.09.20 | 无 |
| 16 | 襄阳铭科 | 铭科产品生命周期管理 系统V1.0 |
2018SR 416082 |
原始 取得 |
2016.09.24 | 无 |
| 17 | 襄阳铭科 | 铭科汽车零部件自动检 测系统V1.0 |
2018SR 415649 |
原始 取得 |
2016.09.05 | 无 |
1-1-1-247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的基本情况,包括被担保债权情况、借 款期限、借款利率、担保合同约定的抵押权实现情形等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及房产用于抵押的债 权信息如下:
1-1-1-248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截至 | |||||||||||
|---|---|---|---|---|---|---|---|---|---|---|---|
| 担保的主 | |||||||||||
| 房屋所有 | 被抵押房产的产 | 面积 | 房屋 | 主债权人/抵 | 担保的债权 | 2021.12.31 | |||||
| 序号 | |||||||||||
| 权人 | 权证号 | (m²) | 用途 | 主合同名称及编号 | 债务人 | 押权人 | 金额(万元) | 债权发生 | 贷款利率 | 贷款余额 | |
| 期限 | (万元) | ||||||||||
| 《小微企业固定资产购建 | |||||||||||
| 浮动利率,单笔借 | |||||||||||
| 贷款借款合同》; | |||||||||||
| 沪(2020)松字不 | 中国工商银 | 款合同生效日前一 | |||||||||
| 122122 | |||||||||||
| 1 | 上海盛安 | 动产权第036856 | 1,735.82 | 厂房 | 00008 | 上 | 上 | 2020/09/18- | 工作日全国银行间 | 567.88 | |
| 《抵押合同》 | 海盛安 | 行海市金 | 1,000.00 | 2025/09/18 | |||||||
| 号 | ; |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 |||||||||
| 12201000822201及产证 | 山支行 | ||||||||||
| 的LPR加90个基点 | |||||||||||
| 收据 | |||||||||||
| 辽(2017)金普新 | |||||||||||
| 2 | 区不动产权第 | 41.32 | 公寓 | ||||||||
| 01076672 号 | |||||||||||
| 辽(2017)金普新 | |||||||||||
| 3 | 区不动产权第 | 68.68 | 公寓 | ||||||||
| 01076673 号 | 《授信额度协议》 | ||||||||||
| 辽(2017)金普新 | 2021年大开中小(企)授 | ||||||||||
| 4 | 区不动产权第 | 68.68 | 公寓 | 字081号;《最高额抵押 | |||||||
| 浮动利率,实际提 | |||||||||||
| 01076675 号 | 合同》2018年大开中小 | 中国银行股 | |||||||||
| 款日前一个工作日 | |||||||||||
| 辽()金普新 | 企)抵字号《流 | 份有公 | |||||||||
| 大连茂盛 | 2017 | 081; | 大连茂盛 | 限司 | 100000 | 2021/10/14-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 1,000.00 | |||
| 5 | 金 | 连金 | ,. | 2022/10/13 | |||||||
| 区不动产权第 | 41.32 | 公寓 | 动资借款合同》2021年 | 大普新 | 借中心公布的LPR | ||||||
| 01076676 号 | 大开中小(企)借字081-1 | 区分行 | |||||||||
| 加10个基点 | |||||||||||
| 辽(2018)金普新 | 号;《提款申请书》2021 | ||||||||||
| 高级宿 | |||||||||||
| 6 | 区不动产权第 | 1,686.33 | 年大开中小(企)借提字 | ||||||||
| 01008074 号 | 舍楼 | 081-1号; | |||||||||
| 辽(2018)金普新 | |||||||||||
| 7 | 区不动产权第 | 39.40 | 门卫 | ||||||||
| 01008085 号 | |||||||||||
| 辽(2018)金普新 | 办公楼 | ||||||||||
| 8 | 4,603.67 | ||||||||||
| 区不动产权第 | 及宿舍 | ||||||||||
1-1-1-249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截至 | |||||||||||
|---|---|---|---|---|---|---|---|---|---|---|---|
| 担保的主 | |||||||||||
| 房屋所有 | 被抵押房产的产 | 面积 | 房屋 | 主债权人/抵 | 担保的债权 | 2021.12.31 | |||||
| 序号 | |||||||||||
| 权人 | 权证号 | (m²) | 用途 | 主合同名称及编号 | 债务人 | 押权人 | 金额(万元) | 债权发生 | 贷款利率 | 贷款余额 | |
| 期限 | (万元) | ||||||||||
| 01008094号 | |||||||||||
| 辽(2018)金普新 | |||||||||||
| 9 | 区不动产权第 | 3,522.83 | 仓库 | ||||||||
| 01008095 号 | |||||||||||
| 辽(2018)金普新 | 模具车 | ||||||||||
| 10 | 区不动产权第 | 10,251.94 | 间及制 | ||||||||
| 01008096 号 | 造车间 | ||||||||||
| 门房及 | 《最高额房地产抵押合 | ||||||||||
| 11 | 119.32 | ||||||||||
| 水泵房 | 同》D0280018004A;《最 | ||||||||||
| 12 | 1,729.89 | 倒班楼 | 高额房地产抵押合同》 |
600万元: | 600万元:浮动利 | ||||||
| DB2021101200000030; |
2021/02/04- | 率,贷款发放日前 |
|||||||||
| 食堂及 |
|||||||||||
| 13 | 4,129.25 | 600万元:《流动资金借 | 2022/02/04 | 一日LPR加50个基 | |||||||
| 倒班楼 | 款合同》 | 汉口银行股 | 、400万元: | ||||||||
| 14 | 11,689.12 | 车间 | HT2021012600000037; | 武汉铭科 | 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1/6/23-2 | 点; | 2,000.00 | ||
| 400万元与1000万 | |||||||||||
| 光谷分行 | 022/6/23 | ||||||||||
| 鄂(2018)武汉市 | 400万元:《流动资金借 | 、 | 元:浮动利率,贷 |
||||||||
| 15 | 821063 | 车间 | 1000万元 | ||||||||
| 武汉铭科 | 汉南不动产权第 |
,. | 款合同》 | : | 款发放日前一日 |
||||||
| HT2021061700000124 | 2021/10/27- | ||||||||||
| 16 | 0001718号 | 3,504.13 | 车间 | ; 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 |
2022/10/27 | LPR加100个基点 | |||||
款合同》 |
|||||||||||
| HT2021101200000021 | |||||||||||
| 《最高额房地产抵押合 | |||||||||||
| 固定利率,贷款发 | |||||||||||
| 17 | 4,251.49 | 车间 | 同》 | 汉口银行股 | |||||||
| 2021/11/30- | 放日前一日LPR减 | ||||||||||
| DB2021101200000030; | 襄阳铭科 | 份有限公司 | 500.00 | 500.00 | |||||||
| 2022/11/30 | 85个基点,合同期 | ||||||||||
| 《国内信用证卖方议付合 | 光谷分行 | ||||||||||
| 间内维持不变 | |||||||||||
| 作协议》; | |||||||||||
1-1-1-250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截至 | |||||||||||
|---|---|---|---|---|---|---|---|---|---|---|---|
| 担保的主 | |||||||||||
| 房屋所有 | 被抵押房产的产 | 面积 | 房屋 | 主债权人/抵 | 担保的债权 | 2021.12.31 | |||||
| 序号 | |||||||||||
| 权人 | 权证号 | (m²) | 用途 | 主合同名称及编号 | 债务人 | 押权人 | 金额(万元) | 债权发生 | 贷款利率 | 贷款余额 | |
| 期限 | (万元) | ||||||||||
| HT2021112900000128 | |||||||||||
| 《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川 | |||||||||||
| 分行2020年高抵字第 | 重庆农村商 | ||||||||||
| 渝(2018)合川区 | |||||||||||
| 工业用 | 号 | 业银行股份 | |||||||||
| 18 | 重庆铭科 | 不动产权第 | 12,564.68 | 16010120203000920; | 重庆铭科 | 1,000.00 | 2021/05/06- | 4.95% | 1,000.00 | ||
| 地业 |
金 | 2022/05/05 | |||||||||
| 000321681号 | /工 |
流动资贷款合同》合 | 有限公司合 | ||||||||
| 川分行2021年公流贷字 | 川分行 | ||||||||||
| 第16010120211000010 号 | |||||||||||
| 《最高额抵押合同》东银 | |||||||||||
| 19 | / | 27,507.50 | 厂房 |
||||||||
| ~~(~~3100)2020年最高抵字 | |||||||||||
| 东莞银行股 | |||||||||||
| 第号《流动资 | |||||||||||
| 铭科精技 | 010864; | 铭科精技 | 份有限公司 | 3,000 | 2021/07/30- | 固定利率5.5% | 2,850 | ||||
| 20 | / | 40,172.00 | 土地 | 金贷款合同》;东银 | 东莞分行 | 2022/07/29 | |||||
| (9973)2021年对公流贷 | |||||||||||
| 字第016207号 |
1-1-1-251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根据上述抵押合同的约定,如果发行人存在到期不能清偿贷款等违约行为 时,抵押权人有权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目前上述银行贷款均按照贷 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与债权人/抵押权人之间不存在诉 讼、仲裁或纠纷,也未发生抵押权被行使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 13,858.75 万元,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481.85 万元,短期借款金额为 8,678.52 万元,资产负债 率(母公司)为 28.02%,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为 15,839.89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 为 27.3,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 良和违约负债余额为 0.00 万元。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有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上全部现存抵押系为各子公司 的银行借款进行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 担保的情况。
综上所述,发行人偿债能力较强,债务风险较小,抵押合同所担保债权发生 重大违约的可能性较小,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及本次发行上市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许可权。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核心技术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模具、金属结构件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 司积累了模具设计开发、制造,金属结构件制造的一系列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 术均为自主创新。具体如下:
| 序号 | 技术 名称 |
技术简介与用途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 表征 |
技术 阶段 |
|---|---|---|---|---|
| 1 | 新型厚板 精密冲压 技术 |
结合了精冲动力学、模具延寿和无齿 圈精冲技术,针对汽车厚板精冲零件 (厚度>6mm),运用多工位精冲工 艺,使得生产的精冲产品关键尺寸精 |
当前厚板冲压存在切面粗糙、 冲件尺寸与形位精度低、落料 有明显的拱弯变形、冲模寿命 低等缺点,该技术成功解决了 |
小批 量生 产 |
1-1-1-252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技术 名称 |
技术简介与用途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 表征 |
技术 阶段 |
|---|---|---|---|---|
| 度能够达到+/-0.05mm。发行人目前 已完成了典型厚板精冲零件的工艺 开发和生产。另一方面该技术还降低 了厚板冲压产生的工业噪声,符合环 境保护的要求。 |
上述难题。 | |||
| 2 | 多工位成 形全过程 载荷偏置 预测分析 技术 |
针对年产量比较大并且无法做出顺 送模结构的产品,对于工站大于3步 的模具,运用成形全过程载荷偏置预 测分析技术,使生产工艺与模具结构 能完全满足机械手臂连续生产。 |
部分产品形状复杂,产量大但 是无法满足连续模结构生产, 只能做成多工位模具,需要人 力多。发行人该技术优化模具 结构,使之能结合机械手进行 连续生产,提高了生产效率。 |
大批 量生 产 |
| 3 | 镀锌板金 属材料冲 压技术 |
针对防腐蚀能力强的镀锌板材料冲 压,由于复杂成型处或拉伸转角位置 可能会有镀锌层脱落现象,在分析产 品的成型工艺时,运用模面工程与回 弹预测分析,使得材料在整个冲压过 程中的镀锌层受到保护。镀锌板具有 重量轻、硬度适中的特征,为日系车 客户偏好材料。 |
镀锌板材料拉伸加工时,会与 工具直接摩擦而产生高温,致 使材料破裂、工具磨损及刮痕 等问题发生,同时容易脱表面 镀锌,形成掉粉刺问题,并且 非镀锌板较硬,成型更困难。 该技术成功解决了上述难题。 |
大批 量生 产 |
| 4 | Winstech Tool系统 |
WinstechTool为公司自主开发的辅助 开发平台。该平台主要包含模具辅助 设计模块及动态成本估算模块。模具 辅助设计模块可区分模具构成中的 标准化模块及非标模块,对标准化模 块,平台直接从标准模块库调用;对 非标模块,平台自动写入相应属性。 模具设计完成后,平台汇总生成产品 设计BOM 表,自动创建三视图并标 数,完成设计图纸自动拆分。动态成 本估算模块,可在工程师完成模具初 步设计后,结合材料或部件采购价 格、预计生产工时等,自动估算模具 生产成本。该模块可实现产品设计环 节成本控制,辅助业务部门报价,加 强对生产环节成本管控等功能。 |
一般汽车模具制造企业从设计 到生产的流程周期需要三到四 个月。发行人应用WinstechTool 系统实现了设计图纸自动拆 图,在模具完成初步设计或设 计变更后自动估算模具加工成 本。可大幅缩短模具设计周期, 并实现产品在研发端的成本管 控。 |
全面 应用 |
| 5 | 数字化辅 助设计技 术 |
该技术建立在发行人自主构建的材 料性能参数数据库的基础上。通过材 料实验及生产实践,得到不同种类及 型号材料的性能参数,包括材料屈服 强度、各向异性系数等,并以数据库 的形式进行记录和管理。应用中发行 人在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中调用相 应材料具体参数,计算材料极限变形 系数,判断产品设计的可行性,在设 计环节确保产品质量和良率,同时避 免不必要的性能冗余造成的成本增 加。 |
传统模具及金属结构件制造企 业更多的依靠经验或粗略估计 的材料性能参数完成产品设 计,产品质量及良率无法得到 有效保证,增加设计变更次数, 增加产品成本。发行人数字化 辅助设计技术,通过材料性能 参数的获取和应用,提高了产 品设计效率和效果,降低了产 品成本。 |
1-1-1-253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技术 名称 |
技术简介与用途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 表征 |
技术 阶段 |
|---|---|---|---|---|
| 6 | CCB模态 分析技术 |
针对研究汽车仪表盘骨架的模态与 强度关键技术,包括汽车仪表盘骨架 各个关键位置的强度与模态的研究, 以及各个单品的工艺排样、模具设计 和与可行性分析。 |
对于汽车仪表盘骨架的模态与 强度,防止在实际产品出来后 骨架强度、稳定性等不能满足 要求,该技术可以在前期进行 分析,并通过分析结果对单品 或者焊道位置重新工艺排样或 重新排列,从而解决此问题。 |
大批 量生 产 |
(二)发行人在研项目及技术储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正在进行的主要研发项目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达成目标 | 进展情况 |
|---|---|---|---|
| 1 | 一种新型折弯的 结构 |
开发一种新型折弯结构,克服传统折弯成型模具生 产中容易出现的产品擦伤问题。 |
小批量生产 |
| 2 | 一种新型管类件 冲孔结构 |
开发一种新型管类件冲孔结构,实现一次可以冲多 孔,多方位一次冲孔,提高生产效率与制造安全, 增强产品表面平整度。 |
小批量生产 |
| 3 | 一种摆刀半圆边 模具技术 |
结合汽车排气系统隔热罩的工艺特点,通过机械设 计加工,设计出排汽系统隔热罩切边模具,降低产 品尺寸公差。 |
小批量生产 |
| 4 | 高低冲孔模具技 术 |
开发出一种冲头高低分层安装的模具,解决散热器 和排气管部件多孔冲压易出现冲头断裂及产品平整 度不好的问题。 |
小批量生产 |
| 5 | 轿车仪表盘骨架 总成检测技术 |
开发夹紧定位装置及限位支撑装置,提高仪表盘骨 架总成的加工精度。 |
小批量生产 |
| 6 | 一种带有外限位 结构的模具 |
通过开发一种闭合限位结构,每次换模后,自动检 测模具凹模和凸模的闭合情况,节省调模时间。 |
研发阶段 |
| 7 | 一种加工角度调 整器 |
通过开发一种加工角度调整器,调整加工模板角度, 方便加工,保证精度,节约成本。 |
研发阶段 |
| 8 | 一种翻边模具 | 通过设计一种翻边模具,一次完成负角边的翻边成 形,节省模具成本和结构件生产成本。 |
研发阶段 |
| 9 | 一种浮料板送料 结构 |
通过设计一种带磁性部件的送料装置,有效克服顺 送模金属结构件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翻料和扭曲的现 象,有利于顺送模安全、平稳、高效的生产。 |
研发阶段 |
| 10 | 侧向刺破模具技 术 |
开发一种可以在小空间内完成产品内壁刺破和成型 的结构。 |
研发阶段 |
(三)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历来重视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研发费用(万元) | 3,725.83 | 3,215.04 | 3,283.72 |
| 营业收入(万元) | 85,563.15 | 73,198.32 | 74,459.79 |
| 所占比例 | 4.35% | 4.39% | 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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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情况。
(四)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情况
1、公司研发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134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8.35%。 经过多年研发实践,公司研发队伍在模具设计、金属冲压性能等领域积累了丰富 的经验。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动。
2、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包括夏录荣、杨国强、孙加洪、赵克非。公司核心技术人 员均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有利于保证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
| 序号 | 股东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 量(万股) |
直接持股 比例 |
间接持股 比例 |
合计持股比例 |
|---|---|---|---|---|---|---|
| 1 | 夏录荣 | 50.57% | ||||
| 董事长 | 4,951.80 | 46.69% | 3.88% | |||
| 2 | 杨国强 | 副董事长 | 33.68% | |||
| 、 总经 |
3,301.20 | 31.13% | 2.55% | |||
| 理 | ||||||
| 3 | 孙加洪 | 3.86% | ||||
| 董事 | - | - | 3.86% | |||
| 4 | 赵克非 | 0.09% | ||||
| 副总经理 | - | - | 0.09% | |||
| 合计 | 88.20% | |||||
| 8,253.00 | 77.82% | 10.38% | ||||
(五)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公司以产品设计及精密模具研发平台为核心,以保持模具设计、开发技术的 竞争力为目标,紧跟行业技术发展前沿,关注国际、国内先进的技术、工艺方法 和行业产品、技术的最新动态,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不断提高公司在模具和金属 结构件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发行人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如下:
1、以客户需求为核心,通过与客户同步研发掌握行业技术发展动态,提升 产品开发能力
在新产品同步研发中,公司技术部门与客户研发部门紧密沟通,融入客户新 产品开发全过程,分析产品的使用需求,共同确定产品的技术和工艺方案。通过 与客户同步研发,有利于公司掌握行业技术发展动态,提升公司技术和产品开发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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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目前公司建立了以 CAD3D 设 计系统、CAE 仿真分析系统、标准件/标准模块/材料参数/典型模具结构/成型设 备数据库、首试/小试/中试平台、精密检测实验室为核心的产品设计及精密模具 研发平台,拥有高性能的高速加工中心、三次元测量仪、蓝沅测量扫描仪等高端 设备。公司研发平台的建立和持续投入为研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未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成使用,公司的研发硬件设施将进一步升 级,从而为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支持。
3、强化人才培养制度,加强研发团队建设
公司通过提高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制定完善的奖励制度,吸引并留住人才。 公司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创新建立了相应的奖励机制,对创新人员加强激 励,将技术骨干人员的选拔和培养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创新意识,为创新型人 才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和制度。
八、公司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一)公司境外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境外子公司包括铭科精技(香港)、茂盛 工业(香港)、竹田盛安(香港)、盛安精工(香港)、竹田盛安(泰国)、铭 科企业(香港)共 6 家子公司,前述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分公司情况”之“(二) 发行人境外子公司”。
(二)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外销和内销情况如下:
| 产品 | 2021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9 年 |
|---|---|---|---|---|---|---|
| 类别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内销 | 57,223.93 | 71.37% |
47,776.85 |
68.22% |
52,898.17 |
73.98% |
| 外销 | 22,958.90 | 28.63% |
22,253.35 |
31.78% |
18,606.37 |
26.02% |
| 合计 | 80,182.83 | 100.00% |
70,030.21 |
100.00% |
71,504.5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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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境内,最近三年内销收入占比均在 60%以上。
(三)公司境外资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境外资产主要为泰国子公司竹田盛安(泰国)自建房产,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 产”。
九、发行人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发行人在公司成立之初,就严格遵循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质量管理体系。发行人已分别建立并实施了 IATF16949:2016 汽车行业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 系。
公司已按照 ISO 国际标准编制了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写了质量手 册,明确制订了公司的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同时,公司制订了相应的程序文件、 质量检验规范、质量标准、各种操作手册和操作指引。在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中, 对各部门管理职责及工作范围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各事业部均设有质量控制部门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 准和客户要求,其职责为:根据产品标准,制订产品检验规范和生产过程中的各 项检验标准;根据采购产品检验控制程序对来料进行检验,并作为供应商考核的 重要因素;根据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对生产过程进行检验控制;根据过 程监控和测量控制程序对过程进行控制;收集产品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对 重要的质量信息,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表,并跟踪验证其效果;负责监督检 查各部门质量控制程序记录的执行情况,保证产品形成过程中的记录完整、清楚, 实现可查证和可追溯性。
为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和持续性,公司每年组织质量工作专题会议和管理 评审工作,并根据质量工作专题会议、管理评审的内容和建议,采取必要的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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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预防措施,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改进。
(三)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计量法律法规,没有受到质量、计量 方面的重大行政处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
十、发行人生产资质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了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备案,报 告期持续拥有上述资质,未来能持续获取该资质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许可、备案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专业从事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主要为汽车、办公设备、电子产品及建筑消防等行业客户提供精密冲压模具 和金属结构件。其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五金模具及五金零部件的设计、开发、 试验和试制技术服务及咨询;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汽车零部件成型工艺 研发;制造汽车模具、夹具、检具;五金模具、五金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实业投资;厂房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发行人生产经营主要受到以下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影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 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 [2017]34 号)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强 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 2017 年 HS 编码对应参考表》(2017 年第 20 号),发 行人所生产的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不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 品类型。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人从 事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进出口业务,应当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并取得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发行人、大连茂盛、武汉铭科、东莞竹盛、襄阳铭科、上海盛安、苏州盛安、 广州增田、浙江盛安存在进出口业务,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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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第二条规定: 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 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 管理和登记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 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 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 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 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 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 信息。
根据该名录规定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实施登记管理。发行人及其有实际生 产的子公司苏州盛安、大连茂盛、武汉铭科、襄阳铭科、重庆铭科、广州增田、 东莞竹盛、浙江盛安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取 得相应污染物排污登记回执。
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不涉及特殊的生产经营许可,不存在必须取得的行业相 关的资质、许可或认证的要求。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资质、许可、备案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主要资质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主要资质证书如下:
| 序号 | 持证主体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发证日期 |
期限 |
|---|---|---|---|---|---|---|
| 1 | 铭科精技 | 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 关报关单 位注册登 记证书 |
441993751G | 中华人民共和国 黄埔海关 |
2017.09.14 | 长期 |
| 2 | 东莞竹盛 | 44199679B77 | 中华人民共和国 黄埔海关 |
2017.12.20 | 长期 | |
| 3 | 大连茂盛 | 2102262536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连开发区海关 |
2018.02.12 | 长期 | |
| 4 | 广州增田 | 44019383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花都海关 |
2017.11.29 | 长期 | |
| 5 | 上海盛安 | 31189653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松江海关 |
2018.02.09 | 长期 | |
| 6 | 苏州盛安 | 32052640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松苏州工业园区 海关 |
2018.03.26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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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持证主体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发证日期 |
期限 |
|---|---|---|---|---|---|---|
| 7 | 武汉铭科 | 42019670KE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武汉海关 |
2017.11.29 | 长期 | |
| 8 | 襄阳铭科 | 42063400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襄阳海关 |
2014.12.11 | 长期 | |
| 9 | 浙江盛安 | 33049409C7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嘉兴海关 |
2020.05.15 | 长期 | |
| 1 | 铭科精技 | 固定污染 源排污登 记回执 |
9144190078388 72339001X |
全国排污许可证 管理信息平台 |
2020.03.23- 2025.03.22 |
5年 |
| 2 | 苏州盛安 | 9132059478438 1402H001W |
全国排污许可证 管理信息平台 |
2020.09.04- 2025.09.03 |
5年 | |
| 3 | 大连茂盛 | 9121021379200 14812001U |
全国排污许可证 管理信息平台 |
2020.06.05- 2025.06.04 |
5年 | |
| 4 | 武汉铭科 | 9142011308866 8004W001Y |
全国排污许可证 管理信息平台 |
2020.11.11- 2025.11.10 |
5年 | |
| 5 | 襄阳铭科 | 9142060009664 83535001W |
全国排污许可证 管理信息平台 |
2020.07.21- 2025.07.20 |
5年 | |
| 6 | 重庆铭科 | 9150011732164 51923001X |
全国排污许可证 管理信息平台 |
2020.06.17- 2025.06.16 |
5年 | |
| 7 | 广州增田 | 9144010132952 0677U001Z |
全国排污许可证 管理信息平台 |
2020.03.24- 2025.03.23 |
5年 | |
| 8 | 东莞竹盛 | 91441900MA51 3GYDXT001Y |
全国排污许可证 管理信息平台 |
2020.03.23- 2025.03.22 |
5年 | |
| 9 | 浙江盛安 | 91330400MA29 GN5434001W |
全国排污许可证 管理信息平台 |
2020.03.23- 2025.03.24 |
5年 | |
| 10 | 上海盛安 | 9131000075857 315212001Q |
上海市松江区生 态环境局 |
2020.01.01- 2022.12.31 |
2年 |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经营所需的资质、许可、备案,发行人报告期内上 述业务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限内。
(2)发行人未来可以持续获取该资质
| 序号 | 业务资质许 可名称 |
法律法规规定的维持业务许可 资质的条件 |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实 际情况 |
是否符 合要求 |
|---|---|---|---|---|
| 1 | 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关报 关单位注册 登记证书 |
无特别要求,海关报关单位注 册登记证书长期有效 |
发行人及其8家子公司 持有该资质 |
符合 |
| 2 | 固定污染源 排污登记回 执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 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 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年版)》对污染物产生量、 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 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 管理。 |
发行人及其9家子公司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 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规定主营业务所 属行业实施登记管理,现 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 登记回执。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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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维持相关重要资质不存在法律风险或障碍,未来具有持续 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能力。
-
(二)发行人不存在无证或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情形,不存在受到处罚
-
的风险
1、发行人不存在无证或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情形
如前所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了生产经营 所需的全部资质,不存在无证或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情形。
2、发行人不存在受到处罚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无证或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而违反产品质量、海 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受到处罚的情形。同时,报告期内 发行人不存在无证或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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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 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独 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铭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了铭科有限的 所有资产、负债和权益。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完整的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 具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 房屋、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与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生产经营场所独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有资产未以任何形式被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其他股东提 供担保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公司现有业务相关的生产、销售、管理和技术等核心人员 均为正式员工。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公司专职工作,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 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 在公司股东支配公司资金使用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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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任职,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领薪。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 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 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股东混合纳税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 策和监督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建立了独立完 整的组织架构,各级职能机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 开,不存在混业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先进的 模具制造技术和精密冲压技术,已形成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 能够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公司业务独立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 内容描述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了良好的独立性。
二、同业竞争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东莞盛荣、竹田工业(香港),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夏录荣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未拥有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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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保证发行人的长期稳定发 展,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如下: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且不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 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 的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
-
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促使本人及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其他经济实体不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 务;
-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
-
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或其他机构、组织;
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不向其他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 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 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6、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果未来本人因有商业机会拟从事、参与或投 资的业务可能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及其子公司;
7、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 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并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已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方法》及证监会和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完整、准确地披露关联 方关系及交易,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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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
关联关系 |
|---|---|---|---|---|
| 1 | 夏录荣 | 4,951.80 | 46.69 | 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 |
| 2 | 杨国强 | 3,301.20 | 31.13 | 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 |
| 3 | 毅富和 | 747.00 | 7.04 | 持股5%以上的企业 |
| 4 | 东莞盛荣 | 615.60 | 5.80 | 持股5%以上的合伙企业 |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八、(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关联关系 |
|---|---|---|
| 1 | 夏录荣 | 董事长 |
| 2 | 杨国强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 3 | 孙加洪 | 董事 |
| 4 | 沈荣 | 独立董事 |
| 5 | 古范球 | 独立董事 |
| 6 | 蔡玲莉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7 | 赵克非 | 副总经理 |
| 8 | 罗贵林 | 财务总监 |
| 9 | 甘新钊 |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代表 |
| 10 | 陈清春 | 监事 |
| 11 | 邹健 | 监事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上述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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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发行人关联自然人。包括上述人员的配偶、父母、配偶的 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 女配偶的父母。
(四)上述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如下所示:
| 序号 | 关联企业名称 | 关联关系 | 主营业务 |
|---|---|---|---|
| 1 | 东莞盛荣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 控制的企业 |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
| 2 | 竹田工业(香港)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 控制的企业 |
竹田工业(香港)的主营业务 为贸易,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 署之日,该公司已无实际经 营,正在进行注销清算。 |
| 3 | 东莞聚麒 | 持股5%以上自然人、发行人副 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强控制的 企业 |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
-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
-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如下所示:
| 序号 | 关联企业名称 | 关联关系 | 主营业务 |
|---|---|---|---|
| 1 | 东莞盛荣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夏录荣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 |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
| 2 | 励光有限公司 (香港)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夏录荣担任董事、持有 20%股权的其他企业;夏录 荣的配偶夏慧茹在此公司 担任董事并持有80%的股 权。 |
励光有限(香港)的主营业务为 制造和贸易,但报告期内已无实 际经营。 |
| 3 | 竹田工业(香港)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夏录荣控制并担任董事 的其他企业 |
竹田工业(香港)的主营业务为 贸易销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 署之日,该公司已无实际经营, 正在进行注销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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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关联企业名称 | 关联关系 | 主营业务 |
|---|---|---|---|
| 4 | 东莞聚麒 | 持股5%以上自然人、发行 人董事、总经理杨国强担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
| 5 | 浙江格朗吉斯盛安 铝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 荣担任董事、发行人董事孙 加洪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其 他企业,发行人合营公司 |
格朗吉斯盛安的主营业务为铝 质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 |
| 6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 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 |
独立董事古范球担任独立 董事的企业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智 能驾驶感知系统研发、设计、制 造和销售 |
3、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主营业务 |
|---|---|---|---|
| 1 | 励光有限公司 (香港)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夏 录荣担任董事、持有20%股权的 其他企业;夏录荣的配偶夏慧茹 在此公司担任董事并持有80%的 股权。 |
励光有限(香港)的主营 业务为制造和贸易,但报 告期内已无实际经营。 |
| 2 | 竹田工业(香港) 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夏录荣的配偶夏慧茹 担任董事的企业 |
竹田工业(香港)的主营 业务为贸易销售,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 公司已无实际经营,正在 进行注销清算。 |
| 3 | 东莞市塘厦丁守钰 货运服务部 |
发行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强 的兄弟的配偶的弟弟丁守钰经营 的个体工商户 |
道路普通货运 |
| 4 | 东莞市登凯模具五 金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总经理杨国强的兄 弟的配偶程桂珍持股并担任执行 董事、经理的企业 |
主营业务为模具、金属制 品加工 |
| 5 | 上海春杭物流有限 公司 |
发行人董事孙加洪的姐妹的配偶 周仕华实际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 的企业 |
道路货物运输 |
(五)发行人的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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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名称 | 持股情况 | 关联关系 |
|---|---|---|---|
| 1 | 武汉铭科 | 发行人持有100%的股权 | 全资一级子公司 |
| 2 | 重庆铭科 | 发行人持有100%的股权 | 全资一级子公司 |
| 3 | 广州增田 | 发行人持有65%的股权 | 控股一级子公司 |
| 4 | 上海盛安 | 发行人持有100%的股权 | 全资一级子公司 |
| 5 | 上海颀硕 | 发行人持有100%的股权 | 全资一级子公司 |
| 6 | 襄阳铭科 | 发行人持有100%的股权 | 全资一级子公司 |
| 7 | 大连茂盛 | 发行人持有100%的股权 | 全资一级子公司 |
| 8 | 苏州盛安 | 发行人持有100%的股权 | 全资一级子公司 |
| 9 | 东莞竹盛 | 发行人持有100%的股权 | 全资一级子公司 |
| 10 | 清远铭科 | 发行人持有100%的股权 | 全资一级子公司 |
| 11 | 浙江盛安 | 盛安精工(香港)持有100%的股权 | 全资三级子公司 |
| 12 | 铭科精技(香港) | 发行人持有100%的股权 | 全资一级子公司 |
| 13 | 茂盛工业(香港) | 铭科精技(香港)持有100%的股权 | 全资二级子公司 |
| 14 | 铭科企业(香港) | 铭科精技(香港)持有100%的股权 | 全资二级子公司 |
| 15 | 盛安精工(香港) | 铭科精技(香港)持有100%的股权 | 全资二级子公司 |
| 16 | 竹田盛安(香港) | 铭科精技(香港)持有100%的股权 | 全资二级子公司 |
| 17 | 竹田盛安(泰国) | 竹田盛安(香港)持有99.999898%的股权 | 控股三级子公司 |
发行人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七、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分公司情况”。
(六)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合营公司为浙江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 限公司,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分公司情况” 之“(三)发行人合营公司”。
(七)报告期内其他关联方
1、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解除关联关系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经存在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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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名称 | 关联关系 | 主营业务 | 解除关联关系的原因 |
|---|---|---|---|---|
| 1 | 杨凤 | - | 因公司董事会人员从5人 调整为3人,杨凤辞任公 司董事而解除关联关系, 杨凤现任发行人财务经 理,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 |
|
| 2017年8月至2019年11 月任公司董事 |
||||
| 2 | 蔡水利 | 至 | - | 因公司董事会人员从5人 调整为3人,蔡水利辞任 公司董事而解除关联关 系,蔡水利现任发行人上 海颀硕总经理及苏州盛安 副总经理,报告期内不存 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 2017年8月2019年11 月任公司董事 |
||||
| 3 | 盛宏实业 (香港)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夏录荣的配偶夏慧茹、 杨国强分别直接持有 60%、40%股权的企业,已 于2020年5月8日注销完 毕 |
主营业务为贸 易,注销前主 要负责部分客 户的出口业 务,2018年后 已停止经营 |
为避免同业竞争,2018 年 8月后不再经营,因注销而 解除关联关系,报告期内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 4 | 毅宏科技 (香港)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夏录荣持有100%股权、 且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担任董事的企业, 已于2020 年4 月17 日注 销 |
报告期内无实 际经营 |
报告期无实际经营,因注 销而解除关联关系,报告 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 |
| 5 | 东莞竹田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夏录荣控制的企业竹田 工业(香港)持有东莞竹 田100%的股权,公司已于 2020 年11 月4 日注销 |
主营业务为金 属结构件生产 销售。2018年 后已无实际经 营 |
为避免同业竞争,2018 年 末后不再经营,因注销而 解除关联关系,报告期内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 6 | 广州杉木汽 车科技有限 公司 |
独立董事沈荣曾经担任董 事的企业,已于2021年2 月卸任。 |
主营业务为汽 车零配件的设 计、制造 |
沈荣辞任该公司董事而解 除关联关系,报告期内不 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 7 | 恒达运输 | 发行人曾经的董事杨凤的 儿子的配偶的弟弟尹德祥 实际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 的企业。 |
道路普通货运 | 因杨凤辞任发行人董事而 解除关联关系,报告期内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 8 | 东莞市峰嘉 五金模具有 限公司 |
发行人副董事长、总经理 杨国强的姐妹杨萍持股的 企业,已于2019年4月29 日注销。 |
主营业务为模 具、五金制品 加工 |
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因 注销而解除关联关系,报 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 |
| 9 | 东莞市旭祥 五金有限公 司 |
发行人副董事长、总经理 杨国强的兄弟杨国军实际 控制的企业,已于2019年 6 月10 日注销。 |
主营业务为金 属制品的加工 |
2019 年后无实际经营,因 注销而解除关联关系,报 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 |
| 10 | 增田盛安精 工(香港) |
竹田工业(香港)在2018 年8 月前曾持有65%股权 并由夏录荣担任董事。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夏录荣的 |
持有发行人子 公司广州增田 35%的股权, 报告期内无其 |
因实控人配偶辞任董事而 解除关联关系,报告期内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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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名称 | 关联关系 | 主营业务 | 解除关联关系的原因 |
|---|---|---|---|---|
| 配偶夏慧茹曾经担任董事 的企业,已于2020 年12 月卸任。(该公司持有发 行人子公司广州增田35% 的股权,因广州增田分红, 该公司需要开设银行账户 接收分红款,但疫情原因 导致日本股东无法前往香 港办理,便委托夏慧茹办 理。夏慧茹与银行沟通过 程中,误以为董事能帮公 司开设账户,于2020年9 月变更董事为夏慧茹,但 仍未能办理成功,在多次 与银行沟通未果后,于 2020年12月卸任。) |
他业务 |
上述解除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中,杨凤、蔡水利原系公司董事,因公司组织架 构调整辞任董事职务而解除关联关系,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解除关联关 系的情况。
恒达运输、广州杉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增田盛安精工(香港)均不存在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的行政处罚、诉讼、仲裁,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解除 关联关系的情形、不存在涉及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违规的情 形。其他因公司注销而解除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已履行合法的注销程序,均不存在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解除关联关系的情形。
2、不存在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情形,解除所 涉程序合规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 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因注销而解除关联关系的企业注销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在发行人处的 任职情况分别如下:
| 序号 | 名称 | 注销前法定代 表人 |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名称 | 任职职务 |
|---|---|---|---|---|
| 1 | 盛宏实业 (香港) |
夏慧茹 | 铭科精技 (香港) |
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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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名称 | 注销前法定代 表人 |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名称 | 任职职务 |
|---|---|---|---|---|
| 茂盛工业 (香港) |
董事 | |||
| 竹田盛安 (香港) |
董事 | |||
| 盛安精工 (香港) |
董事 | |||
| 铭科企业 (香港) |
董事 | |||
| 2 | 毅宏科技 (香港) |
蔡玲莉 | 铭科精技 | 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
| 武汉铭科 | 执行董事 | |||
| 重庆铭科 | 执行董事 | |||
| 襄阳铭科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 3 | 东莞竹田 | 杨凤 | 铭科精技 | 财务经理 |
| 4 | 东莞市峰嘉五金 模具有限公司 |
杨萍 | - | 无 |
| 5 | 东莞市旭祥五金 有限公司 |
杨国军 | - | 无 |
上述企业均为股东(会)或投资人决定(决议)注销,并非因被吊销营业执 照、责令关闭而注销。上述关联方在注销过程中已按登记机关的要求履行了相应 的内部决策程序和相关程序,并取得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其注销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法律纠纷。
2019 年 11 月 9 日,铭科有限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杨凤、蔡水利辞去董事职 务,公司董事从五人调整为三人。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了铭科有限的董事 会会议决议及工商变更资料,并对杨凤及蔡水利进行了访谈,杨凤、蔡水利辞去 董事职务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属于公司内部管理结构的调整,不存在法律纠纷。
因此,上述关联方解除关联关系均系发行人的正常商业行为,解除程序合法 合规,不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3、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的经常性资金、业务往来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 节之“四、关联交易情况”相关披露。
除关联交易产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外,存在少量资金拆借。上述关联方的资 金拆借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报告期发行人向各位股东及关联方企业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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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金期初余额及发生额”相关披露。同时,东莞竹田、盛宏实业(香港)在 2018 年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存在交易,为避免同业竞争,东莞竹田于 2018 年年末 停止经营并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完成注销,盛宏实业(香港)于 2018 年 8 月停 止经营并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注销完毕。
上述在报告期内与发行人解除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与发行人或发行人客户、供 应商的资金、业务往来系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交易,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及公 允性;此外还有少量资金拆借,截止 2020 年底已全部偿还完毕。除此之外,上 述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其他主要核心人员、主要客户、供 应商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资金、业务往来,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 用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名称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占同类 交易的 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 交易的 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 交易的 比例 |
||
| 格朗吉斯 盛安 |
采购商品 | 915.82 | 1.91% | 809.71 | 2.46% | 1,004.44 | 2.71% |
| 格朗吉斯 盛安 |
接受劳务 -冲压加工 |
- | - | 9.97 | 0.40% | - | - |
| 东莞竹田 | 采购商品 | - | - | - | - | 0.47 | <0.01% |
| 东莞竹田 | 接受劳务 -模具维护 |
- | - | - | - | 5.00 | 0.19% |
| 丁守钰货 运 |
运输服务 | 83.20 | 6.57% | 62.27 | 4.21% | 65.94 | 6.93% |
| 春杭物流 | 运输服务 | 33.86 | 2.67% | 74.75 | 5.06% | 46.84 | 4.92% |
| 竹田工业 (香港) |
采购商品 | - | - | - | - | 86.66 | 0.23% |
| 东莞市登 凯模具五 金有限公 司 |
接受劳务 -模具加工 |
76.40 | 1.72% | 85.56 | 3.42% | 84.60 | 3.16% |
| 广州杉木 汽车科技 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35 | 0.01% | 18.54 | 0.0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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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恒达运输 | 运输服务 | 123.22 | 9.73% | 74.90 | 5.07% | - | - |
|---|---|---|---|---|---|---|---|
| 杨雄 | 运输服务 | - | - | 31.00 | 1.24% | 74.40 | 2.78% |
(1)格朗吉斯盛安
①格朗吉斯盛安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浙江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3年4月28日 |
| 注册资本 | 1,5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1,5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杭州湾大道777号1幢1楼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上海盛安持股50%,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持股50% |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为铝质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合营方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所在地位于瑞典的 GrängesAB(格朗吉斯集团),是一家专门制造热交换器铝材的跨国公司。基于 合营方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在铝材行业的领先地位与发行人在汽车零 部件行业的优势,双方成立了该合营公司,经营铝制金属结构件产品。
②发行人与格朗吉斯盛安关联销售和采购的必要性、合理性
Gränges(格朗吉斯)是一家全球领先的专门生产钎焊铝热交换器轧制铝材 的供应商。格朗吉斯开发、生产并销售高端的铝材,这些铝材既可以提高客户制 — — 造过程的生产经济性,同时也能够提高最终产品 钎焊热交换器 的性能。
基于格朗吉斯在铝材行业的领先地位与发行人在汽车模具行业的技术以及 终端客户维系的优势,双方成立了合营企业浙江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由 格朗吉斯向合营企业提供质优的铝材,发行人提供部分模具及模具维护服务,由 合营企业生产铝制结构件后,销售给发行人,再由发行人销售给客户,因此形成 关联交易。
因此,发行人与格朗吉斯盛安同时存在关联销售和采购具有必要性和合理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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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③关联采购商品的原因及公允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格朗吉斯盛安采购商品的内容主要为铝制金属结构件产 品,采购金额分别为 1,004.44 万元、809.71 万元和 915.82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 公司采购商品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71%、2.46%和 1.75%,占比较低,对公司经 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格朗吉斯盛安的运营模式为:由格朗吉斯向合营企业提供质优的铝材,发行 人提供部分模具及模具维护服务,由合营企业生产铝制结构件后,销售给发行人, 再由发行人销售给客户,因此形成关联交易。
在上述业务模式中,因发行人不从事生产,只承担销售环节,从格朗吉斯盛 安采购产品对外销售的毛利率为 10%-15%左右,定价公允,具有合理性。
对比报告期内关联采购主要产品型号对终端销售情况如下:
| 产品名称 | 2021年度 | 2021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20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9年度 | 2019年度 |
|---|---|---|---|---|---|---|---|---|---|
| 关联采 购金额 (万元) |
对外销 售单价 (元/个) |
对外销 售毛利 率 |
关联采 购金额 (万元) |
对外销 售单价 (元/个) |
对外销 售毛利 率 |
关联采 购金额 (万元) |
对外销 售单价 (元/个) |
对外销 售毛利 率 |
|
| 214PRDF30A | 120.29 | 4.12 | 6.28% | 129.46 | 4.49 | 10.74% | 158.58 | 4.57 | 8.54% |
| 214PP5RF0A | 194.03 | 4.40 | 11.72% | 197.63 | 4.59 | 13.27% | 138.69 | 4.83 | 16.89% |
| 214PSDF30A | 70.72 | 2.43 | 9.01% | 56.61 | 2.35 | 11.78% | 87.41 | 2.35 | 8.31% |
| 214PP6CT0D | 133.86 | 4.69 | 8.15% | 81.48 | 4.70 | 14.51% | 89.77 | 6.50 | 16.86% |
| 214PS5RF0A | 90.20 | 2.16 | 16.76% | 95.38 | 2.23 | 16.26% | 65.45 | 2.29 | 14.92% |
| 924RHDF30A | - | - | 0.00% | 23.04 | 2.27 | 11.74% | 82.08 | 2.25 | 8.64% |
| 214PS6CT0D | 69.82 | 2.53 | 10.43% | 41.72 | 2.47 | 14.08% | 48.90 | 2.58 | 14.03% |
| 214PSE810A | 10.55 | 2.11 | 13.72% | 22.53 | 2.21 | 22.87% | 28.12 | 2.15 | 11.39% |
| 214PP5BC0A | 15.41 | 8.24 | 10.11% | 20.63 | 7.96 | 11.94% | 40.02 | 8.28 | 9.59% |
| 214PPE940A | 27.96 | 8.32 | 9.80% | 25.00 | 8.26 | 10.67% | 20.65 | 8.61 | 9.91% |
注:报告期内,对比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759.69 万元、693.48 万元和 732.83 万元,占 关联采购金额的 75.63%、85.65%和 80.02%。
对比结果可知,公司采购铝制金属结构件后直接向客户销售,报告期各期该 项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45%、13.48%和11.40%,较为稳定。报告期内,格朗吉 斯盛安毛利率分别为16.96%、20.58%和14.66%,高于发行人,因此,关联采购 的毛利率合理,符合商业逻辑,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对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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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人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④关联采购劳务的原因及公允性
2020 年公司向格朗吉斯盛安采购劳务的内容主要为人员不足时,向格朗吉 斯盛安劳务外包部分工作,按照劳务外包冲压件的数量计算外包加工费,金额较 小,为 9.97 万元,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对发行人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⑤格朗吉斯盛安由合资双方共同管理,内控规范,毛利率和净利率合理,不 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不存在利益输送
格朗吉斯是全球领先的专门生产钎焊铝热交换器轧制铝材的供应商,根据双 方签订的合营协议,格朗吉斯盛安董事会由 4 名董事组成,双方各委派 2 名董事, 上海盛安委派总经理,格朗吉斯(上海)委派财务总监,格朗吉斯盛安内控规范。
报告期内,格朗吉斯盛安毛利率和净利率合理。格朗吉斯盛安毛利率分别为 16.96%、20.58%和 14.66%,净利率分别为 10.68%、13.17%和 10.53%。因此, 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不存在利益输送。
(2)东莞竹田
①东莞竹田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东莞竹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0年11月5日 |
| 注册资本 | 1,2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1,2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营地 |
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180号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竹田工业(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00% |
|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金属制品零配件、汽车零配件、精密五金模 具。 |
②发行人与东莞竹田关联销售和采购的必要性、合理性
发行人主营汽车行业模具和金属结构件,汽车行业客户通常存在严格的供应 商认证体系,在具体业务合作中存在定点模式。定点模式是指,整机厂或一级供 应商对某一特定的零部件,在该零部件的整个生命周期,通常指定由一家零部件 企业供应。定点模式按项目确定,且更换供应商需要客户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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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与东莞竹田同时存在销售和采购的业务分属不同的定点项目,产品不 同。同时,因过往经营中,存在发行人承接的项目由东莞竹田定点生产,或东莞 竹田承接的项目由发行人定点生产的情况,且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的主体变更均 需要通过客户认可,流程较长。
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东莞竹田于 2018 年底停产,并于 2020 年 11 月注销。2019 年尚存在少量关联交易,2020 年起双方再无交易发生。
因此,发行人与东莞竹田关联销售和采购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③关联采购商品的原因及公允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东莞竹田采购的内容主要为金属结构件零件,采购金额 分别为 0.47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公司采购商品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0.01%、0.00%和 0.00%,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④关联采购劳务的原因及公允性
2019 年公司向东莞竹田采购劳务的内容主要为模具维护费,子公司广州增 田于报告期前向东莞竹田购买模具,并支付模具维护费,采购金额为 5 万元,金 额较小,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对发行人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3)其他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除格朗吉斯盛安和东莞竹田外的关联采购金额合计为 358.45 万元、347.02 万元和 323.03 万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成本的 0.72%、0.70% 和 0.53%,占比较小,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运输服务、模具生产中部分工序的外 协加工,对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名称 |
关联 交易 内容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占同类交 易的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 交易的 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 易的比例 |
||
| 格朗吉斯盛安 | 销售 | 0.64% | |||||
| 96.63 | 0.11% | 53.07 | 0.07% | 478.82 | |||
| 商品 | |||||||
| 格朗吉斯盛安 | 提供 | 0.09% | |||||
| 178.86 | 0.21% | 185.35 | 0.25% | 70.49 | |||
| 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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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竹田 | 销售 | 0.03% | |||||
|---|---|---|---|---|---|---|---|
| - | - | - | - | 22.49 | |||
| 商品 | |||||||
| 竹田工业(香 港) |
提供 劳务 |
- | - | - | - | 32.67 | 0.04% |
(1)格朗吉斯盛安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格朗吉斯盛安销售的内容主要为模具以及提供模具售后 服务,销售金额分别为 549.31 万元、238.42 万元和 275.4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0.74%、0.33%和 0.32%,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关联销售的情况如下:
| 关联交易内 容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毛利率 | 金额 (万元) |
毛利率 | 金额 (万元) |
毛利率 | |
| 销售商品 | 28.05% | |||||
| 96.63 | 4.27% | 53.07 | 14.86% | 478.82 | ||
| 提供劳务 | 74.92% | |||||
| 178.86 | 34.74% | 185.35 | 41.53% | 70.49 | ||
2019 年模具销售毛利率较高,主要是销售一台价值 350.00 万元的模具,该 模具由发行人设计并组装生产,模具成本为 262.79 万元,毛利率为 24.92%,毛 利率合理。
2020 年和 2021 年主要销售模具维护所需的配件,由于已经收取了模具维护 费,所以配件销售毛利较低。
报告期内,向格朗吉斯盛安提供劳务主要为模具维护服务,由于发行人在精 密模具上积累的技术优势,格朗吉斯盛安自 2018 年 7 月开始委托发行人定期对 模具进行维护保养,主要成本为人工工资,所以毛利率较高。
因此,发行人对格朗吉斯盛安销售具有合理毛利率,定价公允。
(2)东莞竹田
发行人与东莞竹田的关联销售为模具和金属结构件成品销售,销售价格由公 司与东莞竹田协商确定,参考发行人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公允, 2019 年对东莞竹田关联销售金额为 22.49 万元,金额较小,定价公允。2019 年 东莞竹田停止经营后已不再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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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除格朗吉斯盛安和东莞竹田外的关联销售金额较小, 主要为 2019 年竹田工业(香港)终止经营前,向其销售产品用于关联方原有客 户的少量销售,对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竹田 工业(香港)已启动注销程序。
3、关联租赁情况
(1)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以及车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东莞竹田 | 房屋租赁 | - | - | 21.35 |
| 格朗吉斯盛安 | 房屋租赁 | 63.15 | 74.22 | 51.33 |
2019 年,发行人将东莞厂房的部分场地出租给东莞竹田,租赁价格参考发 行人将同一区域房产租赁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价格,租赁价格公允。
发行人子公司上海盛安将厂房的部分场地出租给格朗吉斯盛安,租赁价格与 上海盛安向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租入价格相同,定价公允。
(2)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出租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租赁费定价 依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夏录荣、夏慧茹 | 房屋 | 市场定价 | 49.89 | 53.57 | 57.65 |
| 夏慧茹 | 车位 | 市场定价 | 4.99 | 5.36 | 5.27 |
夏录荣及配偶夏慧茹将自有房产出租给发行人在香港的子公司(铭科精技 (香港)、铭科企业(香港)、盛安精工(香港)、茂盛工业(香港)、竹田盛 安(香港)),作为其办公场所。该等租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公 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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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为进行银行融资,存在股东及其配偶为发行人及子公司进行关联 担保的情况,如下: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借款/担保 金额 (万元) |
借款 起始日 |
借款 到期日 |
借款是否 已经清偿 完毕 |
担保期限 |
|---|---|---|---|---|---|---|
| 夏录荣、 杨国强、 蔡玲莉 |
铭科精技 | 850.00 | 2019/1/17 | 2020/1/16 | 是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2 年 |
| 蔡玲莉 | 武汉铭科 | 2,000.00 | 2019/12/20 | 2020/12/20 | 是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2 年 |
| 蔡玲莉 | 铭科精技 | 260.00 | 2019/8/15 | 2020/8/13 | 是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2 年 |
| 蔡玲莉 | 襄阳铭科 | 920.00 | 2019/6/26 | 2020/6/26 | 是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2 年 |
| 蔡玲莉 | 襄阳铭科 | 310.00 | 2019/8/14 | 2020/8/15 | 是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2 年 |
| 杨国强、 蔡玲莉 |
重庆铭科 | 1,000.00 | 2019/6/4 | 2020/6/3 | 是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2 年 |
| 杨国强、 蔡玲莉 |
大连茂盛 | 300.00 | 2019/8/6 | 2020/8/5 | 是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2 年 |
| 杨国强、 蔡玲莉 |
大连茂盛 | 700.00 | 2019/7/9 | 2020/7/9 | 是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2 年 |
| 夏录荣、 杨国强、 蔡玲莉 |
铭科精技 | 800.00 | 2020/6/19 | 2021/6/18 | 是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3 年 |
| 夏录荣、 杨国强、 蔡玲莉 |
铭科精技 | 100.00 | 2020/6/19 | 2020/9/22 | 是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3 年 |
| 夏录荣、 杨国强、 蔡玲莉 |
铭科精技 | 100.00 | 2020/6/19 | 2020/12/22 | 是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3 年 |
| 夏录荣、 杨国强、 蔡玲莉 |
铭科精技 | 1,000.00 | 2020/6/19 | 2021/6/18 | 是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3 年 |
| 夏录荣、 杨国强、 蔡玲莉 |
铭科精技 | 150.00 | 2021/7/30 | 2021/10/29 | 是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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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借款/担保 金额 (万元) |
借款 起始日 |
借款 到期日 |
借款是否 已经清偿 完毕 |
担保期限 |
|---|---|---|---|---|---|---|
| 夏录荣、 杨国强、 蔡玲莉 |
铭科精技 | 2,850.00 | 2021/7/30 | 2022/7/29 | 否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3 年 |
| 蔡玲莉 | 武汉铭科 | 1,000.00 | 2020/5/6 | 2021/5/5 | 是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2 年 |
| 蔡玲莉 | 武汉铭科 | 600.00 | 2021/2/4 | 2022/2/4 | 否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2 年 |
| 蔡玲莉 | 武汉铭科 | 400.00 | 2021/6/23 | 2022/6/23 | 否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2 年 |
| 蔡玲莉 | 武汉铭科 | 200.00 | 2021/8/17 | 2021/9/29 | 是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2 年 |
| 蔡玲莉 | 武汉铭科 | 1,000.00 | 2021/10/27 | 2022/10/27 | 否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2 年 |
| 蔡玲莉 | 襄阳铭科 | 500.00 | 2021/11/30 | 2022/11/30 | 否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2 年 |
| 杨国强、 蔡玲莉 |
重庆铭科 | 1,000.00 | 2020/5/14 | 2021/5/13 | 是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3 年 |
| 杨国强、 蔡玲莉 |
重庆铭科 | 1,000.00 | 2021/5/6 | 2022/5/5 | 否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3 年 |
| 杨国强、 蔡玲莉 |
大连茂盛 | 1,000.00 | 2020/8/3 | 2021/8/3 | 是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2 年 |
| 杨国强、 蔡玲莉 |
大连茂盛 | 1,000.00 | 2021/10/14 | 2022/10/13 | 否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3 年 |
| 夏录荣、 夏慧茹 |
铭科精技 (香港) |
2,500.00 (港币) |
2020/11/25 | 2021/11/24 | 是 | 未约定期限 |
| 夏录荣、 夏慧茹 |
铭科精技 (香港) |
500.00 (港币) |
2020/12/1 | 2021/11/24 | 是 | 未约定期限 |
| 夏录荣、 夏慧茹 |
铭科精技 (香港) |
782.97(港 币) |
2020/12/28 | 2021/7/30 | 是 | 未约定期限 |
| 夏慧茹 | 铭科精技 (香港) 有限公司 |
港币 500.00万 元 |
2021/11/24 | 2021/11/24 | 是 | 未约定期限 |
| 夏慧茹 | 铭科精技 (香港) 有限公司 |
港币 500.00万 元 |
2021/11/24 | 2021/11/24 | 是 | 未约定期限 |
| 夏慧茹 | 铭科精技 (香港) |
港币 500.00万 |
2021/11/24 | 2021/11/24 | 是 | 未约定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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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借款/担保 金额 (万元) |
借款 起始日 |
借款 到期日 |
借款是否 已经清偿 完毕 |
担保期限 |
|---|---|---|---|---|---|---|
| 有限公司 | 元 | |||||
| 夏慧茹 | 铭科精技 (香港) 有限公司 |
港币 500.00万 元 |
2021/11/24 | 未约定期限 | 否 | 未约定期限 |
| 夏慧茹 | 铭科精技 (香港) 有限公司 |
港币 500.00万 元 |
2021/11/24 | 未约定期限 | 否 | 未约定期限 |
| 孙加洪、 颜忠琼 |
上海盛安 | 1,000.00 | 2020/09/18 | 2025/09/18 | 否 | 主合同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 次日起2年 |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未收取费用,也未因担保承担实际损失。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担保事项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该等关联事项不影响发行 人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2、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的资产转让情况如下:
(1)2020 年度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交易 类型 |
定价依据 | 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 的比例(%) |
|---|---|---|---|---|---|
| 东莞竹田 | 固定资产 | 购买 | 账面净值 | 5.06 | 0.07 |
| 恒达运输 | 固定资产 | 出售 | 账面净值 | 7.47 | 1.11 |
关联方资产转让金额较小,主要为关联方注销过程中少量资产的处置。交易 价格参照资产账面净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往来余额如下表所示:
1、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21 年 12 月31 日 |
2020 年 12 月31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 应收账款 | 格朗吉斯盛安 | 33.26 | 58.74 | - |
| 其他应收款 | 格朗吉斯盛安 | 4.53 | - | 15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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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款项
| 2、应付款项 | 2、应付款项 | 2、应付款项 | 2、应付款项 | 2、应付款项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21 年 12 月31 日 |
2020 年 12 月31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 应付账款 | 东莞竹田 | - | - | 1,564.94 |
| 应付账款 | 格朗吉斯盛安 | 597.52 | 356.01 | 448.12 |
| 应付账款 | 登凯模具 | 37.42 | 45.71 | 33.29 |
| 应付账款 | 杉木汽车 | 3.52 | 12.32 | - |
| 小计 | 638.47 | 414.04 | 2,046.35 | |
| 其他应付款 | 东莞竹田 | - | - | 731.05 |
| 其他应付款 | 夏录荣 | - | - | 9,304.24 |
| 其他应付款 | 杨国强 | - | 1.16 | 359.30 |
| 其他应付款 | 杨凤 | - | - | 47.30 |
| 其他应付款 | 竹田工业(香港) | - | - | 1,589.32 |
| 其他应付款 | 丁守钰货运 | 31.99 | 17.36 | 24.55 |
| 其他应付款 | 春杭物流 | 9.47 | 16.68 | 14.78 |
| 小计 | 41.46 | 35.20 | 12,070.54 | |
| 预收账款 | 格朗吉斯盛安 | 36.60 | - | - |
| 小计 | 36.60 | - | -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夏录荣、杨国强、竹田工业(香港)、杨凤的往来 余额形成原因主要系:①发行人报告期前为解决同业竞争,向关联方收购子公司 股权,形成应付款项;②由于营运资金周转需求,向各位股东及关联方企业拆借 资金。截至报告期末,所有资金拆借已经全部偿还完毕,2020 年末杨国强其他 应付款为未付差旅费报销款。
东莞竹田的往来余额形成系 2018 年末公司向东莞竹田购买主要生产设备形 成的未付款项,截至报告期末,未付设备款已经付清。
格朗吉斯盛安 2019 年其他应收款余额系 2018 年向发行人拆借 150 万元的本 金及按照年利率 6.09%计算的利息。2021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未收取的水电 费。
登凯模具、丁守钰货运、春杭物流金额较小,为经常性关联交易在正常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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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的往来余额。
- (四)报告期发行人向各位股东及关联方企业拆借资金、代收代付情况
2019 年发行人向各位股东及关联方企业拆借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名称 | 期初余额 | 拆入金额 | 偿还金额 | 汇兑损益 | 期末余额 |
| 从关联方借入: | |||||
| 东莞竹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931.05 | 80.00 |
280.00 |
- |
731.05 |
| 竹田工业(香港)有限公司 | 1,994.94 | 45.58 |
589.52 |
87.35 |
1,538.36 |
| 夏录荣 | 9,162.97 | 4,527.92 |
6,549.34 |
92.84 |
7,234.38 |
| 杨国强 | 2,031.00 | 5.91 |
1,677.61 |
- |
359.30 |
| 夏慧茹 | - | 1,465.61 |
1,465.61 |
- |
|
| 杨凤 | 30.00 | 2.00 |
2.00 |
- |
30.00 |
| 合计 | 14,149.95 | 6,127.03 |
10,564.08 | 180.19 |
9,893.09 |
| 关联方名称 | 期初余额 | 拆出金额 | 偿还金额 | 汇兑损益 | 期末余额 |
| 向关联方借出: | |||||
| 浙江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 | 150.00 | - |
- |
- |
150.00 |
2020 年发行人向各位股东及关联方企业拆借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关联方名称 | 期初余额 | 拆入金额 | 偿还金额 | 汇兑损益 | 期末余额 |
|---|---|---|---|---|---|
| 从关联方借入: | |||||
| 东莞竹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731.05 | - |
731.05 |
- |
- |
| 竹田工业(香港)有限公司 | 1,538.36 | 65.52 |
1,578.01 |
-25.87 |
- |
| 夏录荣 | 7,234.38 | 1,729.21 |
8,906.33 |
-57.26 |
- |
| 杨国强 | 359.30 | - |
359.30 |
- |
- |
| 杨凤 | 30.00 | - |
30.00 |
- |
- |
| 合计 | 9,893.09 | 1,794.73 |
11,604.69 | -83.14 |
- |
| 关联方名称 | 期初余额 | 拆出金额 | 偿还金额 | 汇兑损益 | 期末余额 |
| 向关联方借出: | |||||
| 浙江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 | 150.00 | - |
15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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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发行人不存在向各位股东及关联方企业拆借资金的情况。发行人与 各位股东及关联方企业拆借资金期末余额和关联方往来余额之间的差异主要是 还存在部分股利款、股权转让款、代收代付款等。
报告期内关联方竹田工业(香港)与东莞竹田停止经营后,其客户转向发行 人采购,切换期间,应部分客户、供应商要求,发行人存在与竹田工业(香港) 及东莞竹田代收代付货款、代付运费的情况,但金额较小,且 2020 年后已停止,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代收代付内容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竹田工业(香港)代收货款 | - | 156.64 | 167.55 |
| 竹田工业(香港)代付货款 | - | - | 203.25 |
| 代竹田工业(香港)收货款 | - | - | 34.19 |
| 竹田工业(香港)代付运费 | - | 31.00 | 74.40 |
| 代东莞竹田收货款 | - | - | 0.32 |
| 东莞竹田代收货款 | - | - | 74.92 |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材料、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 收取房屋租赁租金,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接受关联方所 提供担保、关联方资金拆借、资产转让。
上述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公平的原则基础上进行的,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发行人《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 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情形做出了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 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发行人建立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强化独立董事对 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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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的议案》,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程序的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有关协 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 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生 产经营的独立性没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三)发行人减少关联交易的控制措施有效
1、发行人减少关联交易的控制措施
发行人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 程序。同时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发行人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明确规定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决策的特别职权。
2、发行人减少关联交易的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1)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减少关联 交易,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督,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回避制度和披 露制度。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严格执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 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的规定,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以确
1-1-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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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关联交易,使关联交易的数量和对 经营成果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对关联 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股东 大会、董事会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公司严格遵照执 行。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原则,决策程序、回避制 度,同时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
(2)具体减少的关联交易情况
①发行人通过注销东莞竹田、竹田工业(香港),减少了部分关联交易
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东莞竹田于2018年底停产,并于2020年11 月注销。2019年起,关联交易基本停止。2019年,发行人与竹田工业(香港)已 停止合作,目前竹田工业(香港)正在进行注销清算。
②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占采购和销售业务的占比逐步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占采购和销售业务的金额及占比详见本招股说明 书本节之“四、关联交易情况”。总体而言,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占采购和 销售业务的占比呈下降趋势,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有效,继续严格 执行,加强规范。
(四)发行人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续补充确认的情况,以及相关会议制 度、内部控制措施执行情况
1、发行人在有限公司阶段,无相关制度的要求,未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但会视同交易订单履行部门审批程序
发行人在有限公司阶段,对关联交易事项尚未建立相关的制度,未履行必要 的决策程序。但发行人在有限公司阶段的关联交易视同为交易订单,履行公司内 部必要的部门审批程序,如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等, 经过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充分讨论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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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在股份公司阶段,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
(1)股份公司设立后,发行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内部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作出了规定
股份公司设立后,发行人制定的《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中对于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规定如下:
①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 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②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的权限为: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万元以上,并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 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 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④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⑤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本公司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 可提交董事会讨论。
(2)股份公司阶段,发行人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发行人在股份公司阶段,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 同时根据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涉及关联方回避表决事项的,相关关联董 事、关联股东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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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规范整体报告期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度股东大会,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 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规范整体报告期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次会议及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度股东大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 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 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议案》,确认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合理、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构成重大影响。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条款公平合 理,符合发行人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确认意见,认为公司在报告期 内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相关会议制度、内部控制措施切实有效执行。
综上,发行人在有限公司阶段因制度尚未建立,未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但 在股份公司阶段后,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规 范了关联交易。另外,为了规范整体报告期的关联交易,发行人还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的议案》,确认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交易定 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行人后续补充确认的情 况。发行人的相关会议制度、内部控制措施切实有效执行。
(五)关联交易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对相关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不存在可能对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发行人在业务环节上,不存在只能由关联方完成的环节,不存在对关联 方依赖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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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模具维护和加工、冲压加工)、运输服务。发行人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 销售体系,具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能力。发行人的产品基本上自行完成生产, 极少部分因合营关系由合营方与发行人一起合作完成。发行人大部分产品销售给 无关联第三方,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原材料,以及由无关联第三方提供运输服务, 所以发行人在业务环节上,不存在只能由关联方完成的环节,不存在对关联方依 赖的情形。
2、发行人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低,因此对关联方不存 在依赖,不对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金额及比例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 明书本节之“四、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比例较低,关联交易对公司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会 构成发行人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对发行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就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事 宜作出了如下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承诺:本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 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回避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 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利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2、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杨国强、毅富和、东莞盛荣承诺:本人或本企业 不利用持股 5%以上股东的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本人或本企业及本 人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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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不可回避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 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人或本企业及本人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铭科精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 露;本人或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利用持股 5%以 上股东的地位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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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 5 名董事,其中 2 名独立董事。全体 董事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 3 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公 司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提名方 |
|---|---|---|---|
| 夏录荣 | 董事长 | 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夏录荣 |
| 杨国强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杨国强 |
| 孙加洪 | 董事 | 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夏录荣 |
| 沈荣 | 独立董事 | 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杨国强 |
| 古范球 | 独立董事 | 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夏录荣 |
公司董事简要情况如下:
夏录荣先生,1962 年出生,新西兰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 通大学船舶动力专业,1985 年 3 月至 1986 年 12 月就职于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市工商界爱国建设有限公司”),从事财务相关工作;1986 年 1 月至 1989 年 10 月就职于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市工商 界爱国建设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担任贸易员;1989 年 11 月至 1993 年 12 月就职于株式会社有信精机,担任贸易员;1994 年 3 月至 1996 年 6 月赴新西兰 奥克兰理工大学进修;1998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就职于茂森精艺金属制造有 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06 年 8 月至 2013 年 12 月就职于茂森汽车零部件(大 连)有限公司(现为发行人子公司大连茂盛),历任董事、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1 月就职于茂盛汽车零部件(大连)有限公司(曾用名“茂森汽车 零部件(大连)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董事长;2013 年 4 月至今,就职 于浙江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7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长。
杨国强先生,197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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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年 4 月至 1996 年 6 月就职于东莞凤岗雁田荣林五金机械厂,担任技术员; 1996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就职于茂森精艺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担任设计主任; 2005 年 12 月创立铭科精技;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孙加洪先生,197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 华大学机械制造及设备专业,本科学历。1997 年 9 月至 2000 年 6 月就职于四川 省达州高级中学,担任教师;2001 年 5 月至 2004 年 4 月就职于东莞塘厦林村太 阳茂森金属制造厂,担任项目经理;2004 年 4 月至今担任上海盛安执行董事、 总经理;2006 年 1 月至今担任苏州盛安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今担任浙江盛安 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大连茂盛执行董事;2013 年 4 月至今,就 职于浙江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沈荣先生,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京航空 航天大学飞机制造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0 年 2 月至 1993 年 10 月 就职于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昌河飞机工业公司”), 担任部门技术主任;1993 年 12 月至 1998 年 10 月就职于广州轿车有限公司(曾 用名“广州标致汽车有限公司”),担任焊装车间主任;1998 年 12 月至 2008 年 6 月就职于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历任焊装科科长、第二工厂助理;2009 年 2 月至 2012 年 12 月就职于广州广汽狄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后 退休至今。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古范球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上海海 事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3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就职于珠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1997 年 8 月至 2009 年 8 月就职于深圳力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历任审计部经理、技术经理; 2009 年 9 月起至今就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历任审计经理、合伙人;2020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铭科精技担任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现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 3 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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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监事由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提名方 |
|---|---|---|---|
| 甘新钊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 陈清春 | 监事 | 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夏录荣 |
| 邹健 | 监事 | 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杨国强 |
公司监事简要情况如下:
甘新钊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 年 10 月至 2006 年 4 月就职于东莞塘厦高丽精工五金制品厂,担任工程师;2006 年 5 月至 2007 年 4 月就职于东莞市勤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担任 QE 课长;2007 年 5 月入职铭科精技,担任冲压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 表监事。
陈清春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后 于 2019 年 1 月在北京外国语大学进修工商管理专业。2000 年 6 月至 2001 年 6 月就职于嘉利集团,担任工模技工;2001 年 7 月至 2001 年 12 月就职于东莞市 东利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曾用名“东莞雁田东利五金厂”),担任工模补师;2002 年 7 月至 2002 年 11 月就职于峰川模具(东莞)有限公司,担任工模技工;2003 年 1 月至 2004 年 11 月就职于深圳市龙岗区志业五金加工厂,担任工模技师;2005 年 12 月加入铭科精技,担任模具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邹健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后于 2021 年 5 月在华南师范大学进修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04 年 12 月至 2013 年 4 月就职于万金机械配件(东莞)有限公司,担任行政部主任;2013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就职于东莞竹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担任管理课课长;2018 年 12 月 至今,就职于东莞竹盛精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课课长。现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 4 名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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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
| 杨国强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 蔡玲莉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 赵克非 | 副总经理 | 2020年12月至2023年8月 |
| 罗贵林 | 财务总监 | 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杨国强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节“(一)董事”。
蔡玲莉女士,197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 1994 年 2 月至 1996 年 3 月就职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白坭坑港华鸿记五金塑胶厂, 担任 PMC 组长,1996 年 4 月至 1997 年 8 月,就职于茂森精艺金属制造有限公 司,担任设计绘图员;1997 年 9 月至 1999 年 12 月就职于东莞凤岗浸校塘鸿富 电子塑胶厂,担任资财主管;2005 年 12 月加入铭科精技,历任采购部总监、董 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赵克非先生,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上 海工业大学(现上海大学)机械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88 年 8 月至 1992 年 5 月就职于上海沪江机械厂,担任技术员;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10 月就职于深 圳皇冠金属成型有限公司,担任生产管理系长;1995 年 11 月至 2008 年 4 月就 职于先技精工(深圳)有限公司,担任制造部部长;2008 年 5 月至 2014 年 3 月 就职于大连讴朋达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4 年 4 月至 2018 年 10 月就 职于东莞竹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东 莞竹盛精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0 年 12 月 2 日,就职于铭科 精技担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罗贵林先生,196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 拥有中级经济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1990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就职于遂川县粮油购销总公司(“遂川县粮食局”),历任统计员、 会计员;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职于东莞艺精木制品有限公司,担任财务 部长;2007 年 6 月至 2009 年 9 月就职于东莞国信鞋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2009 年 9 月至 2010 年 10 月就职于东莞赛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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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9 月就职于植华制造厂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 理;2011 年 10 月至 2016 年 2 月就职于鹰潭美运鞋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兼报 关经理;2017 年 12 月加入铭科精技担任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 4 名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 | 共有4名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
|---|---|
| 姓名 | 职务 |
| 夏录荣 | 董事长 |
| 杨国强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 孙加洪 | 董事 |
| 赵克非 | 副总经理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夏录荣先生,简历请参见本节“(一)董事”。具有将近 30 年精密冲压模 具和金属结构件的从业经历,参与了公司多项专利技术的研发,是公司生产经营 中所采用的《一种新型冲压模具》、《一冲易脱料的汽车钣金件冲压模具》、《一 种自动进料的冲孔成型模具》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
杨国强先生,简历请参见本节“(一)董事”。具有将近 30 年精密冲压模 具和金属结构件的从业经历,主要负责公司模具事业部、冲压事业部的相关研发 工作。是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采用的《一种具有切断及翻边装置的连续模》、《一 种模具用滑块强制复位机构》、《一种剪废料刀结构》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 明人。
孙加洪先生,简历请参见本节“(一)董事”。具有 20 多年精密冲压模具 和金属结构件的从业经历,是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采用的《一种冲压产品的检测装 置》、《一种高效冲压产品攻牙夹具》、《一种能有效防止跳料发生的冲压件模 具的冲头结构》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
赵克非先生,简历请参见本节“(三)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30 多年的精 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的从业经历,在模具、金属结构件领域深耕多年,对该 领域有较深的研究以及实际操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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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过往任职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过往任职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 曾任职同行业公司的情况 |
|---|---|---|---|
| 夏录荣 | 董事长、核心技术 人员 |
2006年8月起至今均在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任职 |
1998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茂 森精艺金属制造有限公司销售经 理 |
| 杨国强 | 副董事长、总经 理、核心技术人员 |
自2005年起至今均在发行人及其 前身任职 |
1996年7月至2003年10月任茂 森精艺金属制造有限公司设计主 任 |
| 孙加洪 | 董事、核心技术人 员 |
自2004年4月起至今均在发行人 及子公司任职 |
2001年5月至2004年4月任东莞 塘厦林村太阳茂森金属制造厂项 目经理 |
| 赵克非 | 副总经理、核心技 术人员 |
自2014年起至今均在发行人及其 关联公司任职 |
1992年7月至1995年10月就职 于深圳皇冠金属成型有限公司, 担任生产管理系长;1995年11月 至2008 年4 月就职于先技精工 (深圳)有限公司,担任制造部 部长;2008年5月至2014年3月 就职于大连讴朋达科技有限公 司,担任总经理 |
| 蔡玲莉 | 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
自2005年起至今均在发行人及其 前身任职 |
1996年4月至1997年8月,就职 于茂森精艺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担任设计绘图员 |
| 罗贵林 | 财务总监 | 自2017年起至今在发行人及其前 身任职 |
未在竞争对手任职 |
| 沈荣 |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自2020年8月起至今 在发行人任职 |
1993年12月至1998年10月任广 州轿车有限公司(原广州标致汽 车有限公司)焊装车间主任;1998 年12 月至2008 年6 月任广汽本 田汽车有限公司任职焊装科科 长、第二工厂助理;2009年2月 至2012 年12 月任广州广汽狄原 模具冲压有限公司总经理 |
| 古范球 |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自2020年8月起至今 在发行人任职 |
未在竞争对手任职 |
| 甘新钊 | 监事会主席 | 自2007年起至今均在发行人及其 前身任职 |
2005年10月至2006年4月任东 莞塘厦高丽精工五金制品厂工程 师;2006年5月至2007年4月份 任东莞勤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QE 课长 |
| 陈清春 | 监事 | 自2005年起至今均在发行人及其 前身任职 |
2000年6月至2001年6月于东莞 市雁田嘉利集团任工模技工;于 2001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东 莞雁田东利五金厂(现东莞市东 利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工模补师; 2002年7月至2002年11月任峰 川模具(东莞)有限公司工模技 师;2003年1月至2004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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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 曾任职同行业公司的情况 |
|---|---|---|---|
| 任深圳市龙岗区志业五金加工厂 工模技师 |
|||
| 邹建 | 职工代表监事 | 2004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万 金机械配件(东莞)有限公司行政 部主任,自2013年7月起至今均 在发行人及其关联公司任职 |
2004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万 金机械配件(东莞)有限公司行政 部主任 |
夏录荣、杨国强、孙加洪、赵克非、蔡玲莉、甘新钊、陈清春、邹建及独立 董事沈荣曾在发行人同类行业的公司中任职,上述人员均已离职超过 7 年,前述 人员与其原任职单位未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未产生过任何诉讼纠纷。
除公司独立董事及财务总监罗贵林先生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发行人及其关联公司处任职 5 年以上,上述人员在发行人 任职期间的研究项目、申请的专利与原工作内容无关,不涉及其曾任职单位的职 务成果,前述人员不存在侵犯原单位知识产权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 情形;发行人所拥有的专利等知识产权主要系发行人自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发行 人研发人员利用发行人的相关物质技术条件所自主研发及申请取得,不涉及上述 人员曾任职单位的职务成果,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 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夏录荣、杨国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直接持 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股东名称 | 任职情况 | 持股方式 | 持股数量(万股) | 直接持股比例(%) |
|---|---|---|---|---|
| 夏录荣 | 董事长 | 直接持股 | 4,951.80 | 46.69 |
| 杨国强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直接持股 | 3,301.20 | 31.13 |
(二)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通过东莞盛荣、东莞聚麒、毅富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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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 任职情况 | 间接持股平台 | 间接持股数量 (万股) |
间接持股比例 (%) |
|---|---|---|---|---|
| 夏录荣 | 董事长 | 东莞盛荣 | 411.60 | 3.88 |
| 杨国强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东莞聚麒 | 270.40 | 2.55 |
| 孙加洪 | 董事 | 毅富和 | 408.98 | 3.86 |
| 甘新钊 | 监事会主席 | 东莞盛荣 | 10.00 | 0.09 |
| 陈清春 | 监事 | 东莞盛荣 | 10.00 | 0.09 |
| 邹健 | 监事 | 东莞盛荣 | 3.00 | 0.03 |
| 蔡玲莉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东莞盛荣 | 9.00 | 0.08 |
| 赵克非 | 副总经理 | 东莞盛荣 | 10.00 | 0.09 |
| 罗贵林 | 财务总监 | 东莞盛荣 | 10.00 | 0.09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近亲属持股情况
发行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强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玲莉为夫妻关系。 蔡水利系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玲莉的弟弟,通过持有毅富和 24.5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发行人 1.73%的股份。
发行人董事孙加洪的配偶颜忠琼,通过东莞盛荣间接持有发行人 0.05%的股 份。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上述人员 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 持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
| 股东 名称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
|
| 夏录荣 | 4,951.80 | 46.69 | 4,951.80 | 46.69 | 4,951.80 | 49.52 |
| 杨国强 | 3,301.20 | 31.13 | 3,301.20 | 31.13 | 3,301.20 | 3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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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间接持股
| 股东 名称 |
间接持股 平台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 例(%)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 例(%)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 例(%) |
||
| 夏录荣 | 东莞盛荣 | 411.60 | 3.88 | 414.60 | 3.91 | 414.60 | 4.14 |
| 杨国强 | 东莞聚麒 | 270.40 | 2.55 | 276.40 | 2.61 | 276.40 | 2.76 |
| 孙加洪 | 毅富和 | 408.98 | 3.86 | 408.98 | 3.86 | 408.98 | 4.09 |
| 甘新钊 | 东莞盛荣 | 10.00 | 0.09 | 10.00 | 0.09 | 10.00 | 0.10 |
| 陈清春 | 东莞盛荣 | 10.00 | 0.09 | 10.00 | 0.09 | 10.00 | 0.10 |
| 邹健 | 东莞盛荣 | 3.00 | 0.03 | 3.00 | 0.03 | 3.00 | 0.03 |
| 蔡玲莉 | 东莞盛荣 | 9.00 | 0.08 | 9.00 | 0.08 | 12.00 | 0.12 |
| 赵克非 | 东莞盛荣 | 10.00 | 0.09 | 10.00 | 0.09 | 10.00 | 0.10 |
| 罗贵林 | 东莞盛荣 | 10.00 | 0.09 | 10.00 | 0.09 | 10.00 | 0.10 |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近亲属持股
| 股东 名称 |
间接持股 平台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间接 持股数 (万股) |
间接持 股比例 (%) |
间接 持股数 (万股) |
间接持 股比例 (%) |
持间 接股数 (万股) |
间接持股 比例 (%) |
||
| 蔡水利 | 毅富和 | 183.00 | 1.73 | 183.00 | 1.73 | 183.00 | 1.83 |
| 颜忠琼 | 东莞盛荣 | 5.00 | 0.05 | 5.00 | 0.05 | 5.00 | 0.05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
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本公司 职务 |
投资企业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 夏录荣 | 董事长 | 东莞盛荣 | 411.60 | 3.88% |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 平台 |
| 励光有限(香港) | 10.00 (港币) |
20.00% |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夏录荣 担任董事、持有20% 股权的其他企业; 夏录荣的配偶夏慧 茹在此公司担任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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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本公司 职务 |
投资企业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 事并持有80%的股 权。励光有限(香 港)的主营业务为 制造和贸易,但报 告期内已无实际经 营 |
|||||
| 竹田工业 (香港) |
13.40 (港币) |
67.00% | 竹田工业(香港) 的主营业务为贸 易,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签署之日,该 公司已无实际经 营,正在进行注销 清算 |
||
| 杨国强 | 副董事长、 总经理 |
东莞聚麒 | 270.40 | 2.55% |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 平台 |
| 孙加洪 | 董事 | 毅富和 | 985.50 | 54.75% | 发行人管理人员的 持股平台 |
| 甘新钊 | 监事会主 席、职工监 事代表 |
东莞盛荣 | 10.00 | 1.62% |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 平台 |
| 陈清春 | 监事 | 武汉市广众精密五 金科技有限公司 |
75.00 | 15.00% | 公司监事持股15% 并担任监事职务的 其他企业,主要产 品为门窗幕墙五金 及金属结构件,与 发行人的产品不 同,不存在利益冲 突。 |
| 东莞盛荣 | 10.00 | 1.62% |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 平台 |
||
| 邹健 | 监事 | 东莞盛荣 | 3.00 | 0.49% |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 平台 |
| 蔡玲莉 |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东莞盛荣 | 9.00 | 1.46% |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 平台 |
| 赵克非 | 副总经理 | 东莞盛荣 | 10.00 | 1.62% |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 平台 |
| 罗贵林 | 财务总监 | 东莞盛荣 | 10.00 | 1.62% |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 平台 |
| 沈荣 | 独立董事 | 广州杉木汽车科技 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 | 独立董事沈荣曾经 担任董事的企业, 已于2021年2月卸 任。主营业务为汽 车零配件的设计、 制造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的上述对外投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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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列明的投资情况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1 年度,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2021 年薪酬(万元) | 备注 |
|---|---|---|---|
| 夏录荣 | 董事长 | 109.35 | 夏录荣报告期内曾在关联方东莞竹田领取 薪酬,到2019 年1 月停止领薪 |
| 杨国强 | 副董事长、总 经理 |
97.03 | - |
| 孙加洪 | 董事 | 109.77 | - |
| 沈荣 | 独立董事 | 6.00 | 独立董事津贴 |
| 古范球 | 独立董事 | 6.00 | 独立董事津贴 |
| 甘新钊 | 监事会主席、 职工监事代表 |
43.20 | - |
| 陈清春 | 监事 | 46.72 | - |
| 邹健 | 监事 | 16.67 | |
| 蔡玲莉 | 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 |
50.36 | - |
| 赵克非 | 副总经理 | 40.32 | |
| 罗贵林 | 财务总监 | 40.68 | - |
注:夏录荣在东莞竹田领薪的情况发生在报告期初,东莞竹田尚未停止经营,对于其在 东莞竹田的工作领取相应的报酬,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东莞竹田替发行人及子公司代垫成本 费用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除享受公司提供的基本福利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外,无其他 待遇和退休金计划,未在发行人关联企业领取收入。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兼职单位 | 在兼职单位职务 |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
|---|---|---|---|---|
| 夏录荣 | 董事长 | 东莞盛荣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本公司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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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 兼职单位 | 在兼职单位职务 |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
|---|---|---|---|---|
| 格朗吉斯盛安 | 董事 | 合营公司 | ||
| 苏州盛安 | 执行董事 | 一级全资子公司 | ||
| 东莞竹盛 | 执行董事 | 一级全资子公司 | ||
| 浙江盛安 | 董事长 | 三级全资子公司 | ||
| 广州增田 | 执行董事 | 一级控股子公司 | ||
| 竹田盛安(泰国) | 董事 | 三级控股子公司 | ||
| 竹田工业(香港) | 董事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 录荣控制的企业。竹田工 业(香港)的主营业务为 贸易,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签署之日,该公司已无实 际经营,正在进行注销清 算。 |
||
| 励光有限(香港) | 董事 | 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录荣 及其配偶夏慧茹控制并 担任董事的企业,励光有 限(香港)的主营业务为 制造和贸易,但报告期内 已无实际经营。 |
||
| 杨国强 | 副董事 长、总经 理 |
武汉铭科 | 经理 | 一级全资子公司 |
| 重庆铭科 | 经理 | 一级全资子公司 | ||
| 清远铭科 | 执行董事、总经 理 |
一级全资子公司 | ||
| 东莞聚麒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本公司股东 | ||
| 浙江盛安 | 董事 | 三级全资子公司 | ||
| 铭科企业(香港) | 董事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
| 竹田盛安(泰国) | 董事 | 三级控股子公司 | ||
| 孙加洪 | 董事 | 苏州盛安 | 总经理 | 一级全资子公司 |
| 大连茂盛 | 执行董事、总经 理 |
一级全资子公司 | ||
| 上海盛安 | 执行董事、总经 理 |
一级全资子公司 | ||
| 格朗吉斯盛安 | 董事、总经理 | 合营公司 | ||
| 上海颀硕 | 执行董事 | 一级全资子公司 | ||
| 浙江盛安 | 董事、总经理 | 三级全资子公司 | ||
| 竹田盛安(泰国) | 董事 | 三级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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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 兼职单位 | 在兼职单位职务 |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
|---|---|---|---|---|
| 古范球 | 独立董事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 | 无关联关系 |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担任 独立董事的企业 |
||
| 沈荣 | 独立董事 | - | - | - |
| 蔡玲莉 | 副总经 理、董事 会秘书 |
武汉铭科 | 执行董事 | 一级全资子公司 |
| 重庆铭科 | 执行董事 | 一级全资子公司 | ||
| 襄阳铭科 | 执行董事、总经 理 |
一级全资子公司 | ||
| 赵克非 | 副总经理 | 东莞竹盛 | 副总经理 | 一级全资子公司 |
| 罗贵林 | 财务总监 | 清远铭科 | 监事 | 一级全资子公司 |
| 陈清春 | 监事 | 武汉市广众精密五金 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公司监事持股15%并担 任监事职务的其他企业, 主要产品为门窗幕墙五 金及金属结构件,与发行 人的产品不同。 |
| 邹健 | 监事 | 东莞竹盛 | 监事、管理课课 长 |
一级全资子公司 |
| 甘新钊 | 监事会主 席、职工 监事代表 |
东莞市湘之味餐饮有 限公司 |
监事 | 公司监事担任监事职务 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为 餐饮服务,与发行人无关 联关系 |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对外 兼职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 亲属关系情况
发行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强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玲莉为 夫妻关系。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 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所签订 的协议和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所签订的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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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劳动合同》,就劳动关系和保密事 项进行约定,上述合同和协议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2020 年 1 月 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与发行人子公司铭科 精技(香港)签署《房屋租约》,合同仍在履行当中。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 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重大事项提示”、“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发行人、发行 人的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 况”的相关内容。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证券法》、《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务员法》《关于 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关于开展党政领导 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独立董事沈荣、古范球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 组发[2013]18 号)、《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教人厅函[2015]11 号)等相关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 相关禁止性规定如下:
| 相关禁止性规定如下: | 相关禁止性规定如下: | ||
|---|---|---|---|
| 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限制性规定 | 独立董事是否属于限 制性规定的范围 |
||
| 古范球 | 沈荣 | ||
| 《公务员法》 |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 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
否 | 否 |
| 《关于进一步 | 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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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限制性规定 | 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限制性规定 | 独立董事是否属于限 制性规定的范围 |
独立董事是否属于限 制性规定的范围 |
|---|---|---|---|
| 古范球 | 沈荣 | ||
| 规范党政领导 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 的意见》 |
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 | ||
|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 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 (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 的营利性活动。 |
否 | 否 | |
|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拟到本人原 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任 职)的,必须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 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 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 定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人 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兼职(任职)。 |
否 | 否 | |
|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 职)的,应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 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 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 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 门备案。 |
否 | 否 | |
| 《关于开展党 政领导干部在 企业兼职情况 专项检查的通 知》 |
要求对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含已退休和不担任 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 进行过摸底排查和纠正,该通知明确指出党政领 导干部包括部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直 属高校及其院系等副处级以上干部。 |
否 | 否 |
| 《关于加强高 等学校反腐倡 廉建设的意见》 |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 作,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高校资 产管理公司兼职外,一律不得在校内外其他经济 实体中兼职。确需在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的, 须经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学校上 级主管部门批准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兼职 不得领取报酬。 |
否 | 否 |
| 《党政领导干 部选拔任用工 作条例》 |
党政领导干部包括“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 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 员,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担任领 导职务的人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 委会、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及 其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 职务的人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 务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和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成员及 其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及“上列机 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 |
否 | 否 |
发行人独立董事未在党政机关或教育部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直属 高校及其院系任职,不属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存在上述规定中规定不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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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情形。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的变动情况
2019 年初,发行人有限公司阶段,董事会成员包括:夏录荣、杨国强、孙 加洪、杨凤、蔡水利。为提高决策效率,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一 致同意董事会成员人数由五人变更为三人,即董事会成员变更为夏录荣、杨国强、 孙加洪。杨凤、蔡水利继续在公司任职,分别任职财务经理、上海颀硕总经理及 苏州盛安副总经理。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夏录荣、杨国强、孙加 洪、沈荣、古范球为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同时选举夏录荣、杨国强分别 为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其中沈荣、古范球为新增独立董事。
(二)监事的变动情况
2019 年初,发行人有限公司阶段未成立监事会,仅有一名监事陈清春。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陈清春、邹健为公司股东 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甘新钊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 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甘新钊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陈清春、邹健、 甘新钊长期在公司工作。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2019 年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杨国强、财务总监罗贵林。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 案》、《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杨国强为总经理;聘任蔡玲莉为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罗贵林为财务总监。蔡玲莉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在公司 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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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赵 克非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赵克非为副总经理。赵克非自 2017 年起即 在发行人子公司东莞竹盛担任副总经理,上述变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的说明
发行人为简化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成员人数由五人变更为三人,杨凤、蔡 水利辞去董事职位后继续在公司任职,分别任职财务经理、上海颀硕总经理及苏 州盛安副总经理。本次变动未导致公司控制权、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发生重大变化, 未对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造成重大影响,不属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 变化。
发行人选举沈荣、古范球担任公司董事,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有利于保证董 事会独立于经营管理层进行公司决策和价值判断,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未导致公司控制权、管理层及核 心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未对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造成重大影响,不属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变化。
2020 年 8 月 7 日,铭科有限改制设立为铭科精技,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新聘蔡玲莉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玲莉自公司成立以来一 直在公司任职。本次变动未导致公司控制权、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发生重大变化, 未对公司经营的持续性、稳定性造成重大影响,不属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 大变化。
新聘任副总经理赵克非原本即任职于发行人子公司东莞竹盛,熟悉发行人的 经营管理、业务模式,本次变动未导致公司控制权、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发生重大 变化,未对公司经营的持续性、稳定性造成重大影响,不属于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重大变化。
除新增独立董事外,发行人最近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比例为 1/3, 发行人除独立董事外未新增外部董事,变动后新增高级管理人员来源于发行人内 部培养产生,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变化,主要系因发行人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而引起,提升了公司的治理水平,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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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化。
综上,本公司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治理 水平,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构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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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股份公司自成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已建立了比较科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 外担保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一系列规 章制度,并根据上述制度规范公司日常决策、管理、经营等活动。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权利、义务以及股东大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进行了明 确的规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与提案,股东大会的召 开、会议决议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历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召开、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股东 大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长 1 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后可连选连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历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方式、决议的内容及签署情况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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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名,其中有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方式、决议的内容及签署 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 贴标准的议案》,并选举沈荣、古范球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 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自接受聘任以 来,忠实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独立董事所具备的丰富的专业 知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在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生产经营决 策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独立董事均 参加了历次董事会会议且出席会议情况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并选 举蔡玲莉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对上市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 料的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也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对提升公司治理和促进公司运作规范有着重要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建立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并选举夏录荣、沈荣、古 范球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古范球担任该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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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建立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以及提名委 员会的议案》,并选举夏录荣、沈荣、古范球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其中沈荣担任该委员会主任;选举夏录荣、杨国强、沈荣担任公司董事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夏录荣担任该委员会主任;选举夏录荣、沈荣、古范 球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沈荣担任该委员会主任。
二、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2019 年 11 月 18 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苏州盛安因将废油和含油废屑露天 存放于厂区,现场未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造成了废油渗漏至地面的情况。上述 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 保局开具了“苏园环行罚字(2019)第 06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苏州盛 安罚款 4 万元人民币。发行人于上述处罚作出后,及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并按 照主管环保部门要求进行了有效整改。苏州盛安上述违规行为不具备主观故意 性,且渗漏未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属于重大环境污染或破坏事故。
报告期内,竹田盛安(泰国)因未及时缴纳购买税、销项税等受到当地税务 主管部门的罚款合计 4,970.80 泰铢。上述罚款金额较小,不会导致公司股东、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刑事责任,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0 年 7 月 2 日竹田盛安(泰国)因未遵守《残疾人人权法》第 33 条、34 条的规定以适当比例雇佣残疾人工作并向残疾人人权基金汇款,被泰国罗勇省社 会发展和人类安全办公室处以 73,540.95 泰铢(折合人民币 16,023.39 元)的处罚, 2020 年 8 月 20 日,竹田盛安(泰国)缴纳了上述罚款。根据《泰国法律意见书》 出具的意见,上述处罚不构成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 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竹田盛安(泰国)因 2020 年 2 月的销售收入申报有误, 需要补缴增值税,被罗勇省税务局处以罚款 81,722.85 泰铢以及增值税滞纳金 24,516.86 泰铢(折合人民币合计 21,811.01 元)。根据《泰国法律意见书》出具 的意见,上述罚款不会导致公司股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刑事责任,也不 构成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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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反工商、税收、土地、海关以 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被处以罚款以上 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 不认定为重大违法:①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②相关处罚依据未认 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③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但违法行为导 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并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 不适用上述情形。”发行人受到的行政处罚决定未认定处罚情节严重,未导致严 重的环境污染,也未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因此不属于重大 违法行为。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发 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法律障碍。
三、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和其他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鉴证意 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查和评估,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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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职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 “铭科精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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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报告期的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财务报告 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 | —— |
| 货币资金 | 138,587,458.40 | 147,571,063.80 | 154,642,127.03 |
| 应收票据 | 13,569,404.11 | 13,582,251.77 | 4,397,083.02 |
| 应收账款 | 253,578,082.61 | 220,692,905.66 | 201,018,136.37 |
| 应收款项融资 | 6,231,411.01 | 4,926,175.89 | 1,050,000.00 |
| 预付款项 | 12,006,104.10 | 5,316,276.79 | 3,144,317.01 |
| 其他应收款 | 572,823.78 | 1,044,488.78 | 2,305,558.01 |
| 存货 | 192,926,439.00 | 129,473,800.05 | 148,649,382.38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729,773.39 | 8,508,091.22 | 10,215,505.42 |
| 流动资产合计 | 631,201,496.40 | 531,115,053.96 | 525,422,109.24 |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832,940.91 | 9,607,514.00 | 7,743,456.49 |
| 投资性房地产 | 12,445,674.31 | 9,716,681.38 | 10,191,651.58 |
| 固定资产 | 277,215,061.39 | 258,468,293.19 | 213,806,337.38 |
| 在建工程 | 53,843,461.98 | 53,610,799.04 | 44,172,967.70 |
| 使用权资产 | 3,369,769.63 | - | - |
| 无形资产 | 59,265,581.92 | 62,064,413.90 | 46,631,333.18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841,629.81 | 16,163,216.56 | 18,716,120.4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553,473.47 | 8,400,666.21 | 6,887,887.9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847,090.19 | 1,326,378.36 | 4,438,12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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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3,214,683.61 | 419,357,962.64 | 352,587,883.11 |
| 资产总计 | 1,084,416,180.01 | 950,473,016.60 | 878,009,992.35 |
| 流动负债: | —— | —— | —— |
| 短期借款 | 86,785,236.44 | 89,203,958.06 | 63,474,443.57 |
| 应付票据 | - | - | - |
| 应付账款 | 166,533,843.26 | 127,911,318.23 | 141,035,213.98 |
| 预收款项 | 366,022.00 | - | 35,973,784.50 |
| 合同负债 | 47,785,643.01 | 24,499,101.76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900,838.88 | 21,005,404.23 | 20,284,379.69 |
| 应交税费 | 13,379,535.87 | 15,807,165.83 | 10,465,578.39 |
| 其他应付款 | 11,840,264.67 | 20,011,521.81 | 130,183,515.1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677,665.77 | 2,033,898.36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905,462.98 | 15,954,203.10 | 9,286,890.19 |
| 流动负债合计 | 377,174,512.88 | 316,426,571.38 | 410,703,805.44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长期借款 | 24,166,667.97 | 7,641,095.74 | - |
| 租赁负债 | 1,895,290.44 | - | - |
| 预计负债 | 6,865,481.17 | 6,471,918.93 | 4,843,105.73 |
| 递延收益 | 5,420,594.10 | 5,370,580.51 | 5,332,766.9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348,033.68 | 19,483,595.18 | 10,175,872.68 |
| 负债合计 | 415,522,546.56 | 335,910,166.56 | 420,879,678.12 |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股本(或实收资本) | 106,050,000.00 | 106,050,000.00 | 99,946,791.20 |
| 资本公积 | 273,877,124.23 | 272,999,651.05 | 185,460,400.57 |
| 其他综合收益 | -2,663,167.36 | -782,562.25 | -1,532,743.22 |
| 盈余公积 | 30,075,902.21 | 26,306,248.03 | 23,659,796.78 |
| 未分配利润 | 249,528,225.75 | 201,298,671.57 | 133,651,323.5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56,868,084.83 | 605,872,008.40 | 441,185,56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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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
| 少数股东权益 | 12,025,548.62 | 8,690,841.64 | 15,944,745.3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68,893,633.45 | 614,562,850.04 | 457,130,314.2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84,416,180.01 | 950,473,016.60 | 878,009,992.35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855,631,475.65 | 731,983,164.08 | 744,597,899.00 |
| 减:营业成本 | 614,543,395.83 | 495,903,307.75 | 500,714,668.45 |
| 税金及附加 | 7,253,411.44 | 6,724,077.07 | 6,141,292.84 |
| 销售费用 | 16,979,169.37 | 13,842,437.04 | 25,958,047.83 |
| 管理费用 | 59,643,996.99 | 51,760,881.20 | 67,005,347.85 |
| 研发费用 | 37,258,284.40 | 32,150,449.98 | 32,837,158.77 |
| 财务费用 | 10,754,737.26 | 7,702,551.25 | 654,976.37 |
| 加:其他收益 | 3,263,447.05 | 4,342,591.16 | 7,817,134.8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53,363.40 | 2,916,171.59 | 807,557.1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68,761.59 | 865,493.03 | -5,025,296.0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259,820.41 | -5,111,222.59 | -9,821,271.0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4,459.60 | 265,625.17 | 73,723.83 |
| 二、营业利润 | 109,151,168.41 | 127,178,118.15 | 105,138,255.57 |
| 加:营业外收入 | 466,610.89 | 675,538.56 | 2,575,477.60 |
| 减:营业外支出 | 428,739.78 | 414,169.85 | 923,585.01 |
| 三、利润总额 | 109,189,039.52 | 127,439,486.86 | 106,790,148.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258,790.63 | 20,750,267.74 | 17,492,694.91 |
| 四、净利润 | 95,930,248.89 | 106,689,219.12 | 89,297,453.2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4,419,208.36 | 103,443,121.86 | 85,718,305.41 |
| 少数股东损益 | 1,511,040.53 | 3,246,097.26 | 3,579,147.84 |
| 五、其他综合收益 | -1,867,418.66 | 750,180.03 | 930,399.2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税后净额 |
-1,880,605.11 | 750,180.97 | 930,39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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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
13,186.45 | -0.94 | 1.51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4,062,830.23 | 107,439,399.15 | 90,227,852.5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2,538,603.25 | 104,193,302.83 | 86,648,703.19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24,226.98 | 3,246,096.32 | 3,579,149.35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17,494,987.71 | 697,434,653.94 | 744,290,877.7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902,200.33 | 3,662,798.49 | 5,109,871.8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07,674.82 | 12,146,526.70 | 16,617,119.3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7,604,862.86 | 713,243,979.13 | 766,017,868.8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4,542,800.66 | 362,236,654.51 | 410,761,313.22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7,306,365.21 | 135,955,929.68 | 149,862,904.7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733,556.47 | 42,990,988.96 | 39,244,917.5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203,659.63 | 49,779,674.23 | 49,285,873.9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2,786,381.97 | 590,963,247.38 | 649,155,009.4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818,480.89 | 122,280,731.75 | 116,862,859.4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62,517,936.49 | 507,281,795.08 | 198,649,419.6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77,797.61 | 1,473,668.27 | 442,223.0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4,500,000.00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2,995,734.10 | 513,255,463.35 | 199,091,642.6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
55,464,048.23 | 108,137,227.91 | 53,923,297.5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61,390,000.00 | 506,229,681.00 | 211,251,995.68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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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 | 1,388,000.00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7,854,048.23 | 615,754,908.91 | 265,175,293.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58,314.13 | -102,499,445.56 | -66,083,650.5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10,480.00 | 70,123,035.21 | 36,348,891.19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
1,810,480.00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2,789,000.00 | 93,075,882.82 | 64,9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181,886.35 | 17,287,875.2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4,599,480.00 | 166,380,804.38 | 118,536,766.4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8,718,731.78 | 55,738,983.06 | 56,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
57,077,359.01 | 33,835,861.59 | 23,495,009.4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
10,500,000.00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71,861.60 | 101,881,430.78 | 61,658,422.6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1,467,952.39 | 191,456,275.43 | 141,653,432.0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68,472.39 | -25,075,471.05 | -23,116,665.6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2,075,299.77 | -1,747,421.66 | 1,145,718.8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983,605.40 | -7,041,606.52 | 28,808,262.0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 147,571,063.80 | 154,612,670.32 | 125,804,408.2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8,587,458.40 | 147,571,063.80 | 154,612,670.32 |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 | —— |
| 货币资金 | 51,039,733.58 | 33,395,093.97 | 44,069,648.92 |
| 应收票据 | 3,211,680.00 | 2,369,419.94 | 484,345.44 |
| 应收账款 | 75,870,583.97 | 83,977,885.67 | 52,180,252.6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2,475,205.33 | - |
| 预付款项 | 5,863,855.94 | 1,511,233.42 | 1,194,43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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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
| 其他应收款 | 24,732,340.20 | 71,515,443.12 | 28,834,009.06 |
| 存货 | 72,981,837.64 | 36,052,657.20 | 42,605,755.19 |
| 其他流动资产 | 7,214,259.50 | 567,171.00 | 865,236.49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0,914,290.83 | 231,864,109.65 | 170,233,683.21 |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90,070,939.54 | 257,155,439.54 | 255,075,439.54 |
| 固定资产 | 29,431,051.59 | 30,699,536.03 | 35,509,246.89 |
| 在建工程 | 40,570,681.70 | 2,286,744.97 | 388,759.66 |
| 无形资产 | 17,706,837.31 | 18,454,742.35 | 1,449,613.64 |
| 长期待摊费用 | 3,825,105.56 | 3,630,862.62 | 5,486,035.5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02,073.55 | 2,213,952.17 | 1,572,736.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68,353.31 | 51,000.00 | 17,345.1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7,775,042.56 | 314,492,277.68 | 299,499,176.45 |
| 资产总计 | 628,689,333.39 | 546,356,387.33 | 469,732,859.66 |
| 流动负债: | —— | —— | —— |
| 短期借款 | 28,545,283.33 | 18,031,102.50 | 11,114,687.29 |
| 应付账款 | 57,961,189.23 | 19,414,267.19 | 13,573,601.12 |
| 预收款项 | 10,805,890.76 | - | 24,835,692.34 |
| 合同负债 | 3,418,911.14 | 8,958,487.39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570,739.36 | 3,212,004.46 | 3,074,208.96 |
| 应交税费 | 32,800,862.29 | 2,005,903.79 | 152,199.32 |
| 其他应付款 | 10,012,333.33 | 27,117,740.50 | 93,511,644.11 |
| 其他流动负债 | 6,922,800.16 | 6,119,322.67 | 3,895,250.53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1,038,009.60 | 84,858,828.50 | 150,157,283.67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长期借款 | 20,000,000.00 | - | - |
| 预计负债 | 4,011,674.86 | 3,760,023.79 | 3,180,940.05 |
| 递延收益 | 1,136,240.95 | 1,388,142.07 | 907,56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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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147,915.81 | 5,148,165.86 | 4,088,502.57 |
| 负债合计 | 176,185,925.41 | 90,006,994.36 | 154,245,786.24 |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股本(或实收资本) | 106,050,000.00 | 106,050,000.00 | 99,946,791.20 |
| 资本公积 | 273,294,189.27 | 272,416,716.09 | 184,877,465.61 |
| 盈余公积 | 11,806,572.47 | 8,036,918.29 | 5,390,467.04 |
| 未分配利润 | 61,352,646.24 | 69,845,758.59 | 25,272,349.5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2,503,407.98 | 456,349,392.97 | 315,487,073.4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28,689,333.39 | 546,356,387.33 | 469,732,859.66 |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170,097,819.56 | 138,122,031.16 | 120,763,936.25 |
| 减:营业成本 | 121,731,210.40 | 87,708,402.31 | 77,169,981.40 |
| 税金及附加 | 1,164,926.45 | 1,677,447.61 | 1,044,086.45 |
| 销售费用 | 7,431,923.88 | 5,909,112.44 | 9,405,127.55 |
| 管理费用 | 11,294,403.87 | 9,241,839.95 | 21,335,393.59 |
| 研发费用 | 7,701,652.62 | 6,639,035.95 | 7,938,244.39 |
| 财务费用 | 708,375.98 | 2,051,516.25 | 573,544.82 |
| 加:其他收益 | 554,038.10 | 394,349.72 | 168,937.4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374,601.76 | 61,289,812.47 | 12,113,130.3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8,524.40 | -1,540,778.34 | 272,285.4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23,025.39 | -1,817,353.63 | -2,566,368.5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592.65 | -37,664.66 | -1,997.38 |
| 二、营业利润 | 39,755,872.58 | 83,183,042.21 | 13,283,545.37 |
| 加:营业外收入 | 163,663.53 | - | 1,753,641.18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2,311.95 | 106,416.28 | 228,023.86 |
| 三、利润总额 | 39,817,224.16 | 83,076,625.93 | 14,809,16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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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 减:所得税费用 | 2,120,682.33 | 2,707,443.04 | 1,201,736.65 |
| 四、净利润 | 37,696,541.83 | 80,369,182.89 | 13,607,426.04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7,696,541.83 | 80,369,182.89 | 13,607,426.04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6,473,903.56 | 80,945,176.65 | 96,395,636.8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365,056.7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3,854,041.49 | 69,502,124.87 | 82,285,367.5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0,327,945.05 | 150,447,301.52 | 179,046,061.0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3,902,420.70 | 46,100,294.60 | 54,960,713.68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8,717,620.30 | 29,502,926.45 | 34,015,735.3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534,789.66 | 6,267,675.32 | 8,093,043.5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7,074,907.16 | 116,540,146.10 | 55,578,415.1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7,229,737.82 | 198,411,042.47 | 152,647,907.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098,207.23 | -47,963,740.95 | 26,398,153.3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6,534,601.76 | 107,289,493.47 | 27,113,130.3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0 | 21,000,000.00 | 12,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2,665.97 | 137,010.57 | 629,165.6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6,597,267.73 | 131,426,504.04 | 39,742,295.9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
36,769,339.55 | 19,883,580.50 | 2,673,728.0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9,075,500.00 | 109,079,681.00 | 47,5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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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6,844,839.55 | 128,963,261.50 | 50,173,728.0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47,571.82 | 2,463,242.54 | -10,431,432.1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70,123,035.21 | 36,348,891.19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0 | 20,000,000.00 | 12,6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9,082,707.8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000,000.00 | 90,123,035.21 | 58,031,599.0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500,000.00 | 10,500,000.00 | 1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
43,546,710.00 | 10,685,841.62 | 20,844,938.8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46,400.00 | 34,026,019.51 | 14,717,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993,110.00 | 55,211,861.13 | 45,561,938.8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93,110.00 | 34,911,174.08 | 12,469,660.1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787,114.20 | -85,230.62 | 314,611.0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644,639.61 | -10,674,554.95 | 28,750,992.4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 33,395,093.97 | 44,069,648.92 | 15,318,656.5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039,733.58 | 33,395,093.97 | 44,069,648.92 |
二、审计意见及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 2021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关键审计事项
天职所确定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期间的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 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收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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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描述
铭科精技主要为客户提供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2019年度、2020年度 和2021年度,铭科精技的营业收入分别74,459.79万元、73,198.32万元和85,563.15 万元。由于营业收入是铭科精技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收入是否基于真实的交易以 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可能存在潜在的错报。因此,天职所将收入的确认作 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①了解、评估铭科精技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 有效性;
②对铭科精技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相关 条款,并分析评价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适当,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 贯地运用;
③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程序,与历史同期、同行业的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 毛利率变动情况,复核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④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等,确认主要客户与铭科精技 及主要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⑤对主要客户进行现场走访或视频走访,了解销售的交易模式,进一步确认 客户和销售的真实性;
⑥结合应收账款的审计,向主要客户函证应收账款余额及报告期销售额;
⑦对销售收入的真实性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客户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 单、报关单及销售回款等支持性证据,并将账面外销收入与出口电子口岸的数据 进行对比分析;
⑧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收入确认的依据, 评价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⑨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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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2006 年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 表。
三、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半数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被投资单位以及拥有半数以下表决权但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被 投资单位。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 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 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 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 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 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 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二)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
| 子公司全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设立方式 | 纳入合并范 围的时间 |
|---|---|---|---|---|---|
| 东莞竹盛精密金属科 技有限公司 |
东莞 | 1,200万人民币 | 100.00 | 设立 | 2017年 |
| 广州增田盛安汽配制 造有限公司 |
广州 | 380万美元 | 65.00 | 同一控制 下合并 |
2017年 |
| 武汉铭科精技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 |
武汉 | 3,200万人民币 | 100.00 | 同一控制 下合并 |
2017年 |
| 襄阳市铭科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 |
襄阳 | 1,300万人民币 | 100.00 | 同一控制 下合并 |
2017年 |
| 重庆铭科精艺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 |
重庆 | 2,000万人民币 | 100.00 | 同一控制 下合并 |
2017年 |
| 茂盛汽车零部件(大 连)有限公司 |
大连 | 4,700万人民币 | 100.00 | 同一控制 下合并 |
2017年 |
| 盛安(苏州)汽车部件 有限公司 |
苏州 | 6,298.245万人民币 | 100.00 | 同一控制 下合并 |
2017年 |
| 盛安塑胶五金(上海) 有限公司 |
上海 | 2,000万人民币 | 100.00 | 同一控制 下合并 |
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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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公司全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设立方式 | 纳入合并范 围的时间 |
|---|---|---|---|---|---|
| 上海颀硕精密模具有 限公司 |
上海 | 800万人民币 | 100.00 | 同一控制 下合并 |
2017年 |
| 浙江盛安精工技术有 限公司 |
浙江 | 1,000万美元 | 100.00 | 设立 | 2017年 |
| 铭科精技(香港)有限 公司 |
香港 | 4,000万港币 | 100.00 | 设立 | 2017年 |
| 铭科企业有限公司 | 香港 | 200万港币 | 100.00 | 同一控制 下合并 |
2017年 |
| 茂盛工业有限公司 | 香港 | 1,000万港币 | 100.00 | 同一控制 下合并 |
2017年 |
| 盛安精工(香港)有限 公司 |
香港 | 700万港币 | 100.00 | 同一控制 下合并 |
2017年 |
| 竹田盛安有限公司 | 香港 | 10万港币 | 100.00 | 同一控制 下合并 |
2018年 |
| TAKEDAMORIYASU( THAILAND)CO.,LTD. |
泰国 | 19,545.41万泰铢 | 99.999898 | 非同一控制 下合并 |
2018年 |
| 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 |
清远 | 200万人民币 | 100.00 | 设立 | 2020年 |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变动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 (1)2020年度 | ||||
| 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0年4月 | 200万人民币 | 100.00 |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 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一)主要的收入确认和计量具体方法
1、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 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 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 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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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 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 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 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 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 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 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 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 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 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 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 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 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 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 定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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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 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金属结构件
内销:根据收到的客户生产计划,完成相关产品生产,产品送货后经客户签 收并与客户核对后确认收入。采用上线结算方式的,产品送货后经客户签收并取 得与客户的上线结算单,公司据此确认收入实现。
外销:A.采用 FOB、CIF 等模式,在产品已经发出并向海关报关后确认收入 实现;B.采用 DDU、DDP、DAP 等模式,在产品报关出口并送至客户指定的收 货地点,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实现。
②商品模具
商品模具指生产完成后,直接发送给客户的模具。
内销:根据收到的模具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产品经客户验收合格并确 认收货后,确认收入实现。
外销:A.采用 FOB、CIF 等模式,在客户验收后发货,在模具已经发出并向 海关报关后确认收入实现;B.采用 DDU、DDP、DAP 等模式,在客户验收后发 货,在模具报关出口并送至客户指定的收货地点,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实现。
③生产模具
生产模具指生产完成后,放置于发行人生产车间,用于结构件生产的模具。 按以下几类确认收入、成本:
A.全部销售模式:模具与结构件独立计价、结算,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模 具开发,公司将生产模具直接销售给客户,客户拥有该生产模具的所有权,公司 依照约定使用该模具生产产品销售给客户,产品价格中不含模具费用。这种模式 下,公司于模具经验收合格或达到批量生产条件时确认收入,同时将模具全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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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营业成本。
B.部分摊销、部分销售模式:部分结算模具售价,其余部分模具售价在后续 结构件销售中按销量逐步结算,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模具开发,客户按照双方 约定的模具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公司付款,公司在模具经验收合格或达到批量生产 条件时,按约定比例确认收入,同时按照开发成本的相应比例确认营业成本,其 余部分成本随着相关产品的销售按销量摊销。
C.全额摊销模式:模具售价不单独结算,模具售价全部在后续结构件销售中 按销量逐步结算,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模具开发,开发成本全部由公司承担, 开始量产后公司将相应的模具开发成本随着相关量产产品的销售按销量摊销,逐 步计入营业成本,不单独确认营业收入。
2、适用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A.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B.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 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D.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E.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 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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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金属结构件
内销:根据收到的客户生产计划,完成相关产品生产,产品送货后经客户签 收并与客户核对后确认收入。采用上线结算方式的,产品送货后经客户签收并取 得与客户的上线结算单,公司据此确认收入实现。
外销:A.采用 FOB、CIF 等模式,在产品已经发出并向海关报关后确认收入 实现;B.采用 DDU、DDP、DAP 等模式,在产品报关出口并送至客户指定的收 货地点,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实现。
②商品模具
商品模具指生产完成后,直接发送给客户的模具。
内销:根据收到的模具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产品经客户验收合格并确 认收货后,确认收入实现。
外销:①采用 FOB、CIF 等模式,在客户验收后发货,在模具已经发出并向 海关报关后确认收入实现;②采用 DDU、DDP、DAP 等模式,在客户验收后发 货,在模具报关出口并送至客户指定的收货地点,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实现。
③生产模具
生产模具指生产完成后,放置于发行人生产车间,用于结构件生产的模具。 按以下几类确认收入、成本:
A.全部销售模式:模具与结构件独立计价、结算,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模 具开发,公司将生产模具直接销售给客户,客户拥有该生产模具的所有权,公司 依照约定使用该模具生产产品销售给客户,产品价格中不含模具费用。这种模式 下,公司于模具经验收合格或达到批量生产条件时确认收入,同时将模具全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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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营业成本。
B.部分摊销、部分销售模式:部分结算模具售价,其余部分模具售价在后续 结构件销售中按销量逐步结算,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模具开发,客户按照双方 约定的模具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公司付款,公司在模具经验收合格或达到批量生产 条件时,按约定比例确认收入,同时按照开发成本的相应比例确认营业成本,其 余部分成本随着相关产品的销售按销量摊销。
C.全额摊销模式:模具售价不单独结算,模具售价全部在后续结构件销售中 按销量逐步结算,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完成模具开发,开发成本全部由公司承担, 开始量产后公司将相应的模具开发成本随着相关量产产品的销售按销量摊销,逐 步计入营业成本,不单独确认营业收入。
(二)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 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 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 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 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 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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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 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 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 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 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 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 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 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 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 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 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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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 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 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 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集团内部以 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 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 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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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 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 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 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 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 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 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 注“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 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 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 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 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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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 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 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 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 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 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 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 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 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 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 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 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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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 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 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 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材料和发出商品。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 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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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 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四)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 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 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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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 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 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 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 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 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 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 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 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 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 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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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 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 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 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 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 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 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内容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 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方式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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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 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 值准备。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 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19 |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31.67 |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 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 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 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 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 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 75%以上 (含 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 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 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 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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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 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七)无形资产
-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 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记录的使用年限 |
| 软件 | 依据合同权利约定和预计使用寿命孰短决定 |
| 其他 | 依据合同权利约定和预计使用寿命孰短决定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本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 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 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 测试。
-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资本化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 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 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 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 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 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 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 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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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八)长期资产减值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 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 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 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 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 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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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 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 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 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 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九)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 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 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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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 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 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 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 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 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 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 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 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 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 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 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十)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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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 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 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 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一)应收款项
见四、(二)金融工具之 “5 金融资产减值”所述。
(十二)应收款项融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 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 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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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及其影响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
1、2019 年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 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 公司的影响详见五、(四)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 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相关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 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 变更对公司无影响。
(3)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 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 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影响。
2、2020 年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 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 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详见五、(五)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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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3、2021 年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 35 号)相关规定,根据 2021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选择简化处理的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的累计影响数,调整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对于 2020 年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本公司按 2021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与 2021 年 1 月 1 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的差异调整过程如下:
| 年1月1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的差异调整过程如下: | 年1月1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的差异调整过程如下: |
|---|---|
| 单元:元 | |
| 项目 | 金额 |
| 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 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3,959,515.19 |
| 加:未在2020年12月31日确认但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 择权导致的租赁付款额的增加 |
2,640,000.00 |
| 减:采用简化处理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273,745.03 |
| 其中:短期租赁 | 273,745.03 |
| 小计 | 6,325,770.16 |
| 按2021年1月1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 | 5,366,409.23 |
|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 | 5,366,409.23 |
| 其中:1年内到期的金额 | 2,258,090.76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详见五、(六)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 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公司本财务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在编制 2019-2020 年度现金流量表时,未能充分考虑票据背书转让给 供应商、应收应付往来对抵、往来款项性质划分等因素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导致 部分现金流量表项目列报不准确,本公司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处理。上述事项 对各报告期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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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81,624,404.74 | -84,189,750.80 | 697,434,653.9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60,978,371.35 | -98,741,716.84 | 362,236,654.5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503,323.93 | 11,378,106.85 | 101,881,430.7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1,426,437.53 | -3,173,859.19 | -1,747,421.66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8,994,720.86 | -8,049,544.21 | 80,945,176.6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7,323,698.00 | -11,223,403.40 | 46,100,294.6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3,088,628.57 | -3,173,859.19 | -85,230.62 |
2019 年度: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42,718,341.19 | -98,427,463.47 | 744,290,877.7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15,832,029.50 | -105,070,716.28 | 410,761,313.2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7,280,044.71 | 6,643,252.81 | 53,923,297.52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1,650,328.57 | -5,254,691.77 | 96,395,636.8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0,215,405.45 | -5,254,691.77 | 54,960,713.68 |
(四)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
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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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流动资产 | —— | —— | —— |
| 货币资金 | 128,406,345.72 | 128,406,345.72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6,100,000.00 | 6,100,000.00 |
| 应收票据 | 11,589,851.79 | 6,765,883.69 | -4,823,968.10 |
| 应收账款 | 165,733,161.22 | 165,733,161.22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4,823,968.10 | 4,823,968.10 |
| 预付款项 | 5,097,939.60 | 5,097,939.60 | - |
| 其他应收款 | 3,336,390.98 | 3,336,390.98 | - |
| 存货 | 128,890,416.93 | 128,890,416.93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041,208.76 | 10,941,208.76 | -6,100,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460,095,315.00 | 460,095,315.00 | - |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7,415,318.96 | 7,415,318.96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666,621.78 | 10,666,621.78 | - |
| 固定资产 | 223,866,963.97 | 223,866,963.97 | - |
| 在建工程 | 11,918,201.08 | 11,918,201.08 | - |
| 无形资产 | 46,074,036.65 | 46,074,036.65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529,196.06 | 14,529,196.06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77,601.05 | 5,277,601.05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427,574.19 | 4,427,574.19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4,175,513.74 | 324,175,513.74 | - |
| 资产总计 | 784,270,828.74 | 784,270,828.74 | - |
| 流动负债 | —— | —— | —— |
| 短期借款 | 55,000,000.00 | 55,098,705.07 | 98,705.07 |
| 应付票据 | 3,981,937.49 | 3,981,937.49 | - |
| 应付账款 | 133,389,714.86 | 133,389,714.86 | - |
| 预收款项 | 20,000,650.02 | 20,000,650.02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055,980.43 | 17,055,980.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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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 应交税费 | 5,338,680.68 | 5,338,680.68 | - |
| 其他应付款 | 192,701,413.44 | 192,602,708.37 | -98,705.07 |
| 其中:应付利息 | 401,030.06 | 302,324.99 | -98,705.07 |
| 应付股利 | 20,145,926.67 | 20,145,926.67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682,904.40 | 10,682,904.40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38,151,281.32 | 438,151,281.32 | -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预计负债 | 4,519,407.87 | 4519407.87 | - |
| 递延收益 | 4,168,001.23 | 4168001.23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687,409.10 | 8,687,409.10 | - |
| 负债合计 | 446,838,690.42 | 446,838,690.42 | - |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5,000,000.00 | 75,000,000.00 | - |
| 资本公积 | 160,936,868.40 | 160,936,868.40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2,463,141.00 | -2,463,141.00 | - |
| 盈余公积 | 22,299,054.18 | 22,299,054.18 | - |
| 未分配利润 | 69,293,760.77 | 69,293,760.77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25,066,542.35 | 325,066,542.35 | - |
| 少数股东权益 | 12,365,595.97 | 12,365,595.97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37,432,138.32 | 337,432,138.32 | - |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 784,270,828.74 | 784,270,828.74 |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流动资产 | —— | —— | —— |
| 货币资金 | 15,318,656.50 | 15,318,656.50 | - |
| 应收票据 | 5,730,937.49 | 3,730,937.49 | -2,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34,146,792.67 | 34,146,792.67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2,000,000.00 | 2,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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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 预付款项 | 744,410.53 | 744,410.53 | - |
| 其他应收款 | 16,572,688.38 | 16,572,688.38 | - |
| 存货 | 41,095,048.88 | 41,095,048.88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708,227.89 | 708,227.89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4,316,762.34 | 114,316,762.34 | - |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34,575,439.54 | 234,575,439.54 | - |
| 固定资产 | 40,040,540.04 | 40,040,540.04 | - |
| 在建工程 | 76,923.08 | 76,923.08 | - |
| 无形资产 | 1,640,313.79 | 1,640,313.79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6,120,111.47 | 6,120,111.47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55,002.04 | 1,155,002.04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3,608,329.96 | 283,608,329.96 | - |
| 资产总计 | 397,925,092.30 | 397,925,092.30 | - |
| 流动负债 | —— | —— | —— |
| 短期借款 | 8,500,000.00 | 8,516,022.50 | 16,022.50 |
| 应付账款 | 22,964,157.08 | 22,964,157.08 | - |
| 预收款项 | 20,130,391.25 | 20,130,391.25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21,411.84 | 2,921,411.84 | - |
| 应交税费 | 651,932.85 | 651,932.85 | - |
| 其他应付款 | 59,555,828.52 | 59,539,806.02 | -16,022.50 |
| 其中:应付利息 | 16,022.50 | - | -16,022.50 |
| 其他流动负债 | 7,250,412.69 | 7,250,412.69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1,974,134.23 | 121,974,134.23 | -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预计负债 | 3,541,634.06 | 3,541,634.06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41,634.06 | 3,541,634.06 | - |
| 负债合计 | 125,515,768.29 | 125,515,768.29 | - |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1-1-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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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 75,000,000.00 | 75,000,000.00 | - |
| 160,353,933.44 | 160,353,933.44 | - |
| 4,029,724.44 | 4,029,724.44 | - |
| 33,025,666.13 | 33,025,666.13 | - |
| 272,409,324.01 | 272,409,324.01 | - |
| 397,925,092.30 | 397,925,092.30 | - |
(五)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流动资产 | —— | —— | —— |
| 货币资金 | 154,642,127.03 | 154,642,127.03 | - |
| 应收票据 | 4,397,083.02 | 4,397,083.02 | - |
| 应收账款 | 201,018,136.37 | 201,018,136.37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50,000.00 | 1,050,000.00 | - |
| 预付款项 | 3,144,317.01 | 3,144,317.01 | - |
| 其他应收款 | 2,305,558.01 | 2,305,558.01 | - |
| 其中:应收利息 | 97,693.75 | 97,693.75 | - |
| 存货 | 148,649,382.38 | 148,649,382.38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215,505.42 | 10,215,505.42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525,422,109.24 | 525,422,109.24 | - |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7,743,456.49 | 7,743,456.49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191,651.58 | 10,191,651.58 | - |
| 固定资产 | 213,806,337.38 | 213,806,337.38 | - |
| 在建工程 | 44,172,967.70 | 44,172,967.70 | - |
| 无形资产 | 46,631,333.18 | 46,631,333.18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716,120.49 | 18,716,120.49 | - |
1-1-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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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87,887.92 | 6,887,887.92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438,128.37 | 4,438,128.37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2,587,883.11 | 352,587,883.11 | - |
| 资产总计 | 878,009,992.35 | 878,009,992.35 | - |
| 流动负债 | —— | —— | —— |
| 短期借款 | 63,474,443.57 | 63,474,443.57 | - |
| 应付账款 | 141,035,213.98 | 141,035,213.98 | - |
| 预收款项 | 35,973,784.50 | - | -35,973,784.50 |
| 合同负债 | - | 35,973,784.50 | 35,973,784.50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284,379.69 | 20,284,379.69 | - |
| 应交税费 | 10,465,578.39 | 10,465,578.39 | - |
| 其他应付款 | 130,183,515.12 | 130,183,515.12 | - |
| 其中:应付股利 | 20,698,662.07 | 20,698,662.07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9,286,890.19 | 9,286,890.19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10,703,805.44 | 410,703,805.44 | -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预计负债 | 4,843,105.73 | 4,843,105.73 | - |
| 递延收益 | 5,332,766.95 | 5,332,766.95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175,872.68 | 10,175,872.68 | - |
| 负债合计 | 420,879,678.12 | 420,879,678.12 | - |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9,946,791.20 | 99,946,791.20 | - |
| 资本公积 | 185,460,400.57 | 185,460,400.57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532,743.22 | -1,532,743.22 | - |
| 盈余公积 | 23,659,796.78 | 23,659,796.78 | - |
| 未分配利润 | 133,651,323.58 | 133,651,323.58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41,185,568.91 | 441,185,568.91 | - |
| 少数股东权益 | 15,944,745.32 | 15,944,745.32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7,130,314.23 | 457,130,314.2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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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项目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 月1 日 | 2020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 878,009,992.35 | 878,009,992.35 | -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12 月31 日 2020 年1 月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44,069,648.92 44,069,648.92 - 应收票据 484,345.44 484,345.44 - 应收账款 52,180,252.69 52,180,252.69 - 预付款项 1,194,435.42 1,194,435.42 - 其他应收款 28,834,009.06 28,834,009.06 - 存货 42,605,755.19 42,605,755.19 - 其他流动资产 865,236.49 865,236.49 - 流动资产合计 170,233,683.21 170,233,683.21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股权投资 255,075,439.54 255,075,439.54 - 固定资产 35,509,246.89 35,509,246.89 - 在建工程 388,759.66 388,759.66 - 无形资产 1,449,613.64 1,449,613.64 - 长期待摊费用 5,486,035.55 5,486,035.5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72,736.04 1,572,736.0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345.13 17,345.1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9,499,176.45 299,499,176.45 - 资产总计 469,732,859.66 469,732,859.66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11,114,687.29 11,114,687.29 - 应付账款 13,573,601.12 13,573,601.12 - 预收款项 24,835,692.34 - -24,835,692.34 合同负债 - 24,835,692.34 24,835,692.34 应付职工薪酬 3,074,208.96 3,074,208.96 - |
|||||||
| 项目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 流动资产 | —— | —— | —— | ||||
| 货币资金 | 44,069,648.92 | 44,069,648.92 | - | ||||
| 应收票据 | 484,345.44 | 484,345.44 | - | ||||
| 应收账款 | 52,180,252.69 | 52,180,252.69 | - | ||||
| 预付款项 | 1,194,435.42 | 1,194,435.42 | - | ||||
| 其他应收款 | 28,834,009.06 | 28,834,009.06 | - | ||||
| 存货 | 42,605,755.19 | 42,605,755.19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865,236.49 | 865,236.49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0,233,683.21 | 170,233,683.21 | - | ||||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55,075,439.54 | 255,075,439.54 | - | ||||
| 固定资产 | 35,509,246.89 | 35,509,246.89 | - | ||||
| 在建工程 | 388,759.66 | 388,759.66 | - | ||||
| 无形资产 | 1,449,613.64 | 1,449,613.64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5,486,035.55 | 5,486,035.55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72,736.04 | 1,572,736.04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345.13 | 17,345.13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9,499,176.45 | 299,499,176.45 | - | ||||
| 资产总计 | 469,732,859.66 | 469,732,859.66 | - | ||||
| 流动负债 | —— | —— | —— | ||||
| 短期借款 | 11,114,687.29 | 11,114,687.29 | - | ||||
| 应付账款 | 13,573,601.12 | 13,573,601.12 | - | ||||
| 预收款项 | 24,835,692.34 | - | -24,835,692.34 | ||||
| 合同负债 | - | 24,835,692.34 | 24,835,692.34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74,208.96 | 3,074,208.9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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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 应交税费 | 152,199.32 | 152,199.32 | - |
| 其他应付款 | 93,511,644.11 | 93,511,644.11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895,250.53 | 3,895,250.53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0,157,283.67 | 150,157,283.67 | -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预计负债 | 3,180,940.05 | 3,180,940.05 | - |
| 递延收益 | 907,562.52 | 907,562.52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88,502.57 | 4,088,502.57 | - |
| 负债合计 | 154,245,786.24 | 154,245,786.24 | - |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9,946,791.20 | 99,946,791.20 | - |
| 资本公积 | 184,877,465.61 | 184,877,465.61 | - |
| 盈余公积 | 5,390,467.04 | 5,390,467.04 | - |
| 未分配利润 | 25,272,349.57 | 25,272,349.57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5,487,073.42 | 315,487,073.42 | - |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 469,732,859.66 | 469,732,859.66 | - |
(六)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 流动资产 | —— | —— | —— |
| 货币资金 | 147,571,063.80 | 147,571,063.80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应收票据 | 13,582,251.77 | 13,582,251.77 | - |
| 应收账款 | 220,692,905.66 | 220,692,905.66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4,926,175.89 | 4,926,175.8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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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 预付款项 | 5,316,276.79 | 5,316,276.79 | - |
| 其他应收款 | 1,044,488.78 | 1,044,488.78 | -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 存货 | 129,473,800.05 | 129,473,800.05 | - |
| 合同资产 | -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8,508,091.22 | 8,508,091.22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531,115,053.96 | 531,115,053.96 | - |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9,607,514.00 | 9,607,514.00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9,716,681.38 | 9,716,681.38 | - |
| 固定资产 | 258,468,293.19 | 258,468,293.19 | - |
| 在建工程 | 53,610,799.04 | 53,610,799.04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 | 5,366,409.23 | 5,366,409.23 |
| 无形资产 | 62,064,413.90 | 62,064,413.90 | - |
| 开发支出 | - | - | - |
| 商誉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6,163,216.56 | 16,163,216.5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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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400,666.21 | 8,400,666.21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26,378.36 | 1,326,378.36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9,357,962.64 | 424,724,371.87 | 5,366,409.23 |
| 资产总计 | 950,473,016.60 | 955,839,425.83 | 5,366,409.23 |
| 流动负债 | —— | —— | —— |
| 短期借款 | 89,203,958.06 | 89,203,958.06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
| 应付账款 | 127,911,318.23 | 127,911,318.23 | - |
| 预收款项 | - | - | - |
| 合同负债 | 24,499,101.76 | 24,499,101.76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005,404.23 | 21,005,404.23 | - |
| 应交税费 | 15,807,165.83 | 15,807,165.83 | - |
| 其他应付款 | 20,011,521.81 | 20,011,521.81 |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 应付股利 | 10,500,000.00 | 10,500,000.00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33,898.36 | 4,291,989.12 | 2,258,090.7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954,203.10 | 15,954,203.10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16,426,571.38 | 318,684,662.14 | 2,258,090.76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长期借款 | 7,641,095.74 | 7,641,095.74 | - |
| 应付债券 | - | - | - |
| 租赁负债 | - | 3,108,318.47 | 3,108,318.47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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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
| 预计负债 | 6,471,918.93 | 6,471,918.93 | - | |||
| 递延收益 | 5,370,580.51 | 5,370,580.51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483,595.18 | 22,591,913.65 | 3,108,318.47 | |||
| 负债合计 | 335,910,166.56 | 341,276,575.79 | 5,366,409.23 | |||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6,050,000.00 | 106,050,000.00 | -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
| 资本公积 | 272,999,651.05 | 272,999,651.05 | - | |||
| 减:库存股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782,562.25 | -782,562.25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 |||
| 盈余公积 | 26,306,248.03 | 26,306,248.03 | - | |||
| 未分配利润 | 201,298,671.57 | 201,298,671.57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05,872,008.40 | 605,872,008.40 | - | |||
| 少数股东权益 | 8,690,841.64 | 8,690,841.64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14,562,850.04 | 614,562,850.04 | - | |||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 950,473,016.60 | 955,839,425.83 | 5,366,409.23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12 月31 日 2021 年1 月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33,395,093.97 33,395,093.9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2,369,419.94 2,369,419.94 - |
||||||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 流动资产 | —— | —— | —— | |||
| 货币资金 | 33,395,093.97 | 33,395,093.97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 应收票据 | 2,369,419.94 | 2,369,419.94 | - |
1-1-1-357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 应收账款 | 83,977,885.67 | 83,977,885.67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2,475,205.33 | 2,475,205.33 | - |
| 预付款项 | 1,511,233.42 | 1,511,233.42 | - |
| 其他应收款 | 71,515,443.12 | 71,515,443.12 | -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 应收股利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
| 存货 | 36,052,657.20 | 36,052,657.20 | - |
| 合同资产 | -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567,171.00 | 567,171.00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231,864,109.65 | 231,864,109.65 | - |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57,155,439.54 | 257,155,439.54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固定资产 | 30,699,536.03 | 30,699,536.03 | - |
| 在建工程 | 2,286,744.97 | 2,286,744.97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 - |
| 无形资产 | 18,454,742.35 | 18,454,742.35 | - |
| 开发支出 | - | - | - |
1-1-1-358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 商誉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3,630,862.62 | 3,630,862.62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13,952.17 | 2,213,952.17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000.00 | 51,000.00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4,492,277.68 | 314,492,277.68 | - |
| 资产总计 | 546,356,387.33 | 546,356,387.33 | - |
| 流动负债 | —— | —— | —— |
| 短期借款 | 18,031,102.50 | 18,031,102.50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
| 应付账款 | 19,414,267.19 | 19,414,267.19 | - |
| 预收款项 | - | - | - |
| 合同负债 | 8,958,487.39 | 8,958,487.39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212,004.46 | 3,212,004.46 | - |
| 应交税费 | 2,005,903.79 | 2,005,903.79 | - |
| 其他应付款 | 27,117,740.50 | 27,117,740.50 |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6,119,322.67 | 6,119,322.67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84,858,828.50 | 84,858,828.50 | -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长期借款 | -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
| 租赁负债 | - | - | - |
1-1-1-359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 预计负债 | 3,760,023.79 | 3,760,023.79 | - |
| 递延收益 | 1,388,142.07 | 1,388,142.07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148,165.86 | 5,148,165.86 | - |
| 负债合计 | 90,006,994.36 | 90,006,994.36 | - |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6,050,000.00 | 106,050,000.00 |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 资本公积 | 272,416,716.09 | 272,416,716.09 | - |
| 减:库存股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
| 盈余公积 | 8,036,918.29 | 8,036,918.29 | - |
| 未分配利润 | 69,845,758.59 | 69,845,758.59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6,349,392.97 | 456,349,392.97 | - |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 546,356,387.33 | 546,356,387.33 | - |
六、发行人缴纳的主要税种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征收率 |
|---|---|---|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16%、13%、7%、10%、9%、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税额 | 7%、5% |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税额 | 3%、2%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税额 | 2%、1%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16.5%、8.25% |
注:
1-1-1-360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关于深化增值 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本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 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和 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 13%和 9%。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 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公司及子公司出口货 物享受零税率优惠政策。
3、子公司竹田盛安(泰国)有限公司,根据泰国法律法规,适用的增值税 税率为 7%。
4、本公司出租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按照 10%、9%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本公司子公司武汉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 限公司和盛安塑胶五金(上海)有限公司出租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本公司及子公司出租 2016 年 4 月 30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 10%、9%的税率 计算销项税额。
5、本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 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减按 2%计算缴纳增值税。
6、不同纳税主体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纳税主体名称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本公司 | 15% | 15% | 15% |
| 广州增田盛安汽配制造有限公司 | 15% | 15% | 15% |
| 重庆铭科精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5% | 15% | 15% |
| 武汉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5% | 15% | 15% |
| 盛安塑胶五金(上海)有限公司 | 25% | 15% | 15% |
| 茂盛汽车零部件(大连)有限公司 | 15% | 15% | 15% |
| 盛安(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15% | 15% | 15% |
| 上海颀硕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25% | 25% | 25% |
| 襄阳市铭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0% | 20% | 20% |
| 东莞竹盛精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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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浙江盛安精工技术有限公司 | 25% | 25% | 25% |
|---|---|---|---|
| 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5% | 25% | 不适用 |
| 铭科精技(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16.5% | 16.5% |
| 铭科企业有限公司 | 16.5% | 16.5% | 16.5% |
| 茂盛工业有限公司 | 16.5%/8.25% | 16.5%/8.25% | 16.5%/8.25% |
| 盛安精工(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16.5% | 16.5% |
| 竹田盛安有限公司 | 16.5% | 16.5% | 16.5% |
| 竹田盛安(泰国)有限公司 | 20% | 20% | 20% |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出口 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出口货 物享受零税率优惠政策。
2、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行人现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分为:“高新技术企业 15%优惠税率”、“西 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15%优惠税率”、“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香 港企业利得税优惠”等四类,各类政策的享受主体及有效期等信息如下表所示:
| 所得税优惠类 别 |
享受主体 | 所得税优惠依据 | 现有所得税优惠政策 有效期 |
顺利续期判断 |
|---|---|---|---|---|
| 高新技术企业 15%优惠税率 |
铭科精技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2044001866 |
2020年12月1日 -2023年12月1日 |
自2020年开始享受,尚在 有效期内,若政策无变化, 预计可顺利续期 |
| 广州增田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2044005789 |
2020年12月9日 -2023年12月9日 |
自2020年开始享受,尚在 有效期内,若政策无变化, 预计可顺利续期 |
|
| 武汉铭科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2142004302 |
2021年12月3日 -2024年12月3日 |
自2021年开始享受,尚在 有效期内,若政策无变化, 预计可顺利续期 |
|
| 上海盛安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831000175 |
2018年11月2日 -2021 年11 月2日 |
上海盛安生产已转移到浙 江生产基地,不再续期 |
|
| 大连茂盛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2121200352 |
2021年10月22日 -2024年10月22日 |
自2021年开始享受,尚在 有效期内,若政策无变化, 预计可顺利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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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苏州盛安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932010460 |
2019年12月6日 -2022年12月6日 |
拟于2022年下半年申请 认定复审,预计可顺利续 期 |
|
|---|---|---|---|---|
| 西部地区的鼓 励类产业企业 15%优惠税率 |
重庆铭科 |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项目确认书 |
2021年1月1日-2030 年12月31日 |
视国家政策是否续期。如 不续期,则无法继续享受 优惠 |
| 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 |
襄阳铭科 | / | 2021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 |
视国家政策是否续期。如 不续期,则无法继续享受 优惠 |
| 香港企业利得 税优惠 |
茂盛工业 (香港) |
/ | 2018年4月1日-无限 期 |
长期享有 |
(1)高新技术企业 15%优惠税率
此类优惠政策的享受主体有发行人铭科精技及其子公司广州增田、武汉铭 科、上海盛安、大连茂盛、苏州盛安,各个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铭科精技、广州增田、武汉铭科、大连茂盛尚在有效期内,短期不会到期
本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 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744002259”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签发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2021 年 1 月 15 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广东 省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1 号),本公 司通过了高新复核认定,取得编号为“GR20204400186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有效期三年(证书签发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 日)。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 企业的有关政策,本公司自 2019 年至 2021 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15%。
子公司广州增田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 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744009402”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签发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11 日)。 2021 年 1 月 15 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 广东省 2020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2 号), 广州增田通过了高新复核认定,取得编号为“GR202044005789”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签发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9 日)。根据国家对高 新技术企业的有关政策,本公司自 2019 年至 2021 年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15%。
子公司武汉铭科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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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842000769”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签发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2021 年 12 月 3 日,武汉铭科重新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14200430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有效期三年(证书签发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 企业的有关政策,武汉铭科自 2019 年至 2021 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15%。
子公司大连茂盛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取得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 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821200566”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1 年 10 月 22 日,大连茂盛重新取得大连 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12120035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签发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2 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 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大连茂盛 2019 至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15%。
发行人铭科精技及其子公司广州增田、武汉铭科、大连茂盛享受的高新技术 企业 15%优惠税率尚在有效期内,短期不会到期。
②苏州盛安高企证书将于 2022 年 12 月到期,预计 2022 年下半年申请认定 复审
子公司苏州盛安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932010460”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到期日为 2022 年 12 月 6 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 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苏州盛安 2019 年至 2021 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15%。
苏州盛安预计于 2022 年下半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签署日,苏州盛安的具体情况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对比如下:
| 序号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 苏州盛安具体情况 | 是否符 合条件 |
|---|---|---|---|
| 1 |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 年以上 |
盛安(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1 月19 日。 |
符合 |
| 2 |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苏州盛安共有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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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 苏州盛安具体情况 | 是否符 合条件 |
|---|---|---|---|
| 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 (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 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
33项实用新型专利,未对外转让知识产 权。 |
||
| 3 |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 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 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 范围 |
苏州盛安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 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 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先进制造与自动 化—汽车及轨道车辆相关技术—汽车关 键零部件技术”。 |
符合 |
| 4 |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 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 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
苏州盛安2019年-2021年从事研发和相 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 总数比例为14.63%、20.27%、23.59%, 均高于10%。 |
符合 |
| 5 |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 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 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 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 万 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 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 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 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 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
苏州盛安2021 年销售收入为7,161.36 万元,企业2019年-2021年研究开发费 用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5%、6.65%、5.19%,均高于4%。其 中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总研 究开发费用100%。 |
符合 |
| 6 |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 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 低于60% |
2021 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当年收入 的78%,高于60%。 |
符合 |
| 7 |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 要求 |
苏州盛安的创新能力评价已于前次初审 通过专家评定,本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预计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可达到相应 要求。 |
符合 |
| 8 |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 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 环境违法行为 |
苏州盛安2019年-2021年未发生重大安 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符合 |
注:申请复审时间将为 2022 年下半年,最近三年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综上所述,苏州盛安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预计 2022 年可顺利通过
认定复审。
③上海盛安不再申请复审认定
子公司上海盛安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 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831000175”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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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 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海盛安自 2019 至 2020 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15%。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子公司上海 盛安定位为研发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到期后不再申请复 审认定。
(2)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15%优惠税率
此类优惠政策的享受主体为发行人子公司重庆铭科。
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第二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 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子公司重庆铭科精艺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铭科)符合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条件,重庆铭科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收到重庆市合 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确认书,重庆铭科 2019 年至 2021 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15%。重庆铭科于 2030 年 12 月 31 日前企业 所得税可享受 15%的优惠税率。该优惠政策到期后需视国家政策是否续期,如不 续期,则无法继续享受优惠。
(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此类优惠政策的享受主体为发行人子公司襄阳铭科。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 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襄阳铭科 2019 年度 和 2020 年度适用该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 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2 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 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9〕13 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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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司襄阳铭科 2021 年适用该优惠政策。该通知执行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优惠政策到期后需视国家政策是否续期,如不续期,则无法继 续享受优惠。
(4)香港企业利得税优惠
此类优惠政策的享受主体为发行人子公司茂盛工业(香港)。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刊宪的《2018 年税务(修订)(第 3 号)条例》,法团首 200 万港元的利得税税率降至 8.25%,其后的利润则继续按 16.5%征税,以上规定适用于 2018 年 4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且两个或 以上的有关联实体当中,只有一个可选择两级制利得税率。子公司茂盛工业(香 港)2019 年至 2021 年适用该政策。茂盛工业(香港)自 2019 年起的每个纳税 年度均适用该优惠政策,直至香港该刊宪条例取消或变更。
3、如所得税优惠政策不能续期对发行人财务情况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影
响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及利润总额占比如下表所 示。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因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减免的所得税占其当期利润总额 的比例均较低,可见即使各个主体现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无法续期,对其财务情 况与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重大影响。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税收优惠项目 | 税种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 所得税 | 368.93 | 537.38 |
610.15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所得税 | 640.10 | 382.69 |
353.14 |
|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 所得税 | 28.64 | 28.20 |
46.73 |
| 香港利得税优惠 | 所得税 | 13.72 | 15.22 |
5.41 |
| 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 | 所得税 | 85.57 | 118.90 |
38.51 |
| 税收优惠合计 | 1,136.97 | 1,082.39 |
1,053.94 |
|
| 利润总额 | 10,918.90 | 12,743.95 |
10,679.01 |
|
|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10.41% | 8.49% |
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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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分部信息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金属结构件和模具两部分构成,具体如下: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金属结构件 | 65,059.93 | 81.14% | 55,520.35 | 79.28 | 59,549.15 | 83.28 |
| 模具 | 15,122.90 | 18.86% | 14,509.86 | 20.72 | 11,955.40 | 16.72 |
| 合计 | 80,182.83 | 100.00% | 70,030.21 | 100.00 | 71,504.54 | 100.00 |
八、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最近一年内本公司无收购兼并其他公司资产或股权的情况。
九、发行人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依据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 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表:
| 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表: | 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表: | 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表: | 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表: |
|---|---|---|---|
| 单位:万元 | |||
| 内容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 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 部分的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18.51 | 12.95 | -35.99 | |
| - | - | - | |
| 345.56 | 490.11 | 779.1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2.79 | 105.21 | 47.9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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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 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 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 减:所得税影响数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48 | 172.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73 | 39.75 | 208.55 | |
| -103.24 | -146.32 | -1,309.56 | |
| 390.82 | 673.71 | -309.93 | |
| 78.68 | 106.32 | 182.15 | |
| 312.15 | 567.38 | -492.08 | |
| 279.90 | 537.33 | -531.90 | |
| 32.25 | 30.06 | 39.83 | |
| 9,162.02 | 9,806.98 | 9,103.73 |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固定资产及对外投资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折旧期限 |
| 房屋及建筑物 | 21,663.74 | 5,938.80 | 15,724.94 | 20年 |
| 机器设备 | 22,649.18 | 11,960.32 | 10,688.85 | 5-10年 |
| 运输工具 | 966.84 | 636.96 | 329.87 | 5年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203.64 | 2,225.80 | 977.84 | 3-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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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折旧期限 |
|---|---|---|---|---|
| 合计 | 48,483.39 | 20,761.88 | 27,721.51 | - |
(二)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被投资单位 | 投资期限 | 初始投资额 | 期末投资额 | 股权投资占被投 资方的股权比例 |
核算方法 |
|---|---|---|---|---|---|
| 格朗吉斯盛安 | 长期 | 750.00 | 1,083.29 | 50% | 权益法 |
| 合计 | - | 750.00 | 1,083.29 | - | - |
十一、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取得方式 | 摊销年限 | 账面原值 | 累计摊销 | 账面价值 |
| 土地使用权 | 购入 | 50年 | 6,366.79 | 630.02 | 5,736.77 |
| 软件 | 购入 | 5年 | 476.32 | 289.12 | 187.20 |
| 其他 | 购入 | 5年 | 14.69 | 12.10 | 2.59 |
| 合计 | 6,857.79 | 931.23 | 5,926.56 |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无形资产不存在原始价值以评估值作为入 账依据的情况。
十二、最近一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一)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余额 |
| 短期借款: | |
| 信用借款 | 500.00 |
| 抵押+保证借款 | 4,500.00 |
| 保证借款 | 3,667.60 |
| 未到付息期的应计利息 | 1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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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余额 |
|---|---|
| 合计 | 8,678.52 |
| 长期借款: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52.45 |
| 信用借款 | 2,000.00 |
| 抵押+保证借款 | 415.84 |
| 未到付息期的应计利息 | 0.82 |
| 合计 | 2,416.67 |
(二)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
1、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内部人员的负债主要为应付职工薪酬,金 额为 1,890.08 万元。
2、对关联方的负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关联方负债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 项目 | 余额 |
| 格朗吉斯盛安 | 应付账款 | 597.52 |
| 登凯模具 | 应付账款 | 37.42 |
| 广州杉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应付账款 | 3.52 |
| 丁守钰货运 | 其他应付款 | 31.99 |
| 春杭物流 | 其他应付款 | 9.47 |
| 格朗吉斯盛安 | 预收款项 | 36.60 |
关联交易情况详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情况”。
(三)应付账款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及账龄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余额 |
|---|---|
| 1年以内(含1年) | 16,24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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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余额 |
|---|---|
| 1至2年(含2年) | 96.04 |
| 2至3年(含3年) | 54.73 |
| 3年以上 | 259.68 |
| 合计 | 16,653.38 |
(四)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为 4,815.17 万元,主要 为预收客户的货款和房租。
(五)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 1,184.03 |
| 其中:保证金及押金 | 262.20 |
| 应付未付费用 | 631.94 |
| 往来款及其他 | 289.89 |
| 合计 | 1,184.03 |
(六)应交税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交税费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余额 |
| 企业所得税 | 697.20 |
| 增值税 | 437.90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53 |
|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 33.96 |
| 房产税 | 67.13 |
| 土地使用税 | 2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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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余额 |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21.88 |
| 印花税 | 9.61 |
| 其他 | 1.89 |
| 合计 | 1,337.95 |
(七)预计负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预计负债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余额 |
| 产品质量保证 | 686.55 |
本公司综合考虑未来的售后保修风险,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模具产品按生产 公司每期模具销售收入的 3.0%提取产品质量保证金。
十三、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一)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股本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10,605.00 | 10,605.00 | 9,994.68 |
(二)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资本公积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27,387.71 | 27,299.97 | 18,546.04 |
(三)盈余公积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盈余公积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3,007.59 | 2,630.62 | 2,36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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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分配利润
| (四)未分配利润 | (四)未分配利润 | (四)未分配利润 | (四)未分配利润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952.82 | 20,129.87 | 13,365.13 |
十四、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81.85 | 12,228.07 | 11,686.2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5.83 | -10,249.94 | -6,608.3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6.85 | -2,507.55 | -2,311.67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7.53 | -174.74 | 114.57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98.36 | -704.16 | 2,880.83 |
十五、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 事项和其他事项
(一)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二)承诺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资产负债表日后 非调整事项。
(四)其他事项
1、出租人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 一、收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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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金额 |
|---|---|
| 租赁收入 | 367.49 |
|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收 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444.76 |
| 第1年 | 308.28 |
| 第2年 | 101.56 |
| 第3年 | 34.91 |
| 第4年 | - |
| 第5年 | - |
2、承租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8.3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 | 48.05 |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不含短期租赁) | 272.55 |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
十六、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 (一)主要财务指标 | |||
|---|---|---|---|
| 财务指标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流动比率(倍) | 1.67 | 1.68 | 1.28 |
| 速动比率(倍) | 1.16 | 1.27 | 0.92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8.02% | 16.47% | 32.84% |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 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
0.28% | 0.39% | 0.52% |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19 | 5.71 | 4.41 |
| 财务指标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3.40 | 3.24 | 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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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货周转率(次/年) | 3.58 | 3.31 | 3.41 |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5,839.89 | 16,984.14 | 14,545.03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27.30 | 50.93 | 34.7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 0.80 | 1.15 | 1.17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08 | -0.07 | 0.29 |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注[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注[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
注[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
-
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净资产
-
注[5]: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注[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
注[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
注[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
注[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
注[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注[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二)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 订)》,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 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每股收益(元/股) | |
|---|---|---|---|---|
| 基本每股 收益 |
稀释每股 收益 |
|||
| 2021 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12% | 0.89 | 0.8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68% | 0.86 | 0.86 | |
| 2020 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79% | 1.02 | 1.0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71% | 0.97 | 0.97 | |
| 2019 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49% |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95% | —— | —— |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
-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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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 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 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 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 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 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七、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发行人未作盈利预测。
十八、资产评估情况
因铭科有限 2019 年拟进行股权激励计划,涉及股份支付成本计算,沃克森 (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 法,对铭科有限于评估基准日经审定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并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出具“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 1004 号”《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制品 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支付会计核算需要所涉及的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制品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至评估基准日,铭科有限 净资产的评估值为 89,364.18 万元,评估增值 57,701.48 万元,增值率为 182.24%。
因铭科有限拟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 2020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铭科有限于评估基准日 经审定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并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出具“沃克森评报 字[2020]第 1139 号”《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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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涉及的东莞市铭科精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 报告,至评估基准日,铭科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 61,294.58 万元,评估增值 30,376.82 万元,增值率为 98.25%,增值部分主要为账面按成本法核算的对子公 司长期股权投资增值 23,777.79 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资产评估的情况。
十九、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历次验资情况 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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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规模与构成分析
本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资产规模与构成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 流动资产 | 63,120.15 | 58.21 | 53,111.51 | 55.88 | 52,542.21 | 59.84 |
| 非流动资产 | 45,321.47 | 41.79 | 41,935.80 | 44.12 | 35,258.79 | 40.16 |
| 资产总计 | 108,441.62 | 100.00 | 95,047.30 | 100.00 | 87,801.00 | 100.00 |
(1)资产规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87,801.00 万元、95,047.30 万元和 108,441.62 万元,主要受益于以下因素:①净利润持续增长带来留存收益的积累,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 8,929.75 万元、10,668.92 万元和 9,593.02 万元; ②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对固定资产的投入增加,使公司的非流 动资产相应增长。
(2)资产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9.84%、55.88%和 58.21%, 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0.16%、44.12%和 41.79%。报告期内,公司 流动资产规模随着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呈稳步上升的趋势。公司非流动资产以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以及长期待摊费用为主,为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 持续增加机器设备及自有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投入。
2、流动资产构成及分析
本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构成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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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3,858.75 | 21.96 | 14,757.11 | 27.79 | 15,464.21 | 29.43 |
| 应收票据 | 1,356.94 | 2.15 | 1,358.23 | 2.56 | 439.71 | 0.84 |
| 应收账款 | 25,357.81 | 40.17 | 22,069.29 | 41.55 | 20,101.81 | 38.26 |
| 应收款项融资 | 623.14 | 0.99 | 492.62 | 0.93 | 105.00 | 0.20 |
| 预付款项 | 1,200.61 | 1.90 | 531.63 | 1.00 | 314.43 | 0.60 |
| 其他应收款 | 57.28 | 0.09 | 104.45 | 0.20 | 230.56 | 0.44 |
| 存货 | 19,292.64 | 30.56 | 12,947.38 | 24.38 | 14,864.94 | 28.29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72.98 | 2.18 | 850.81 | 1.60 | 1,021.55 | 1.94 |
| 流动资产合计 | 63,120.15 | 100.00 | 53,111.51 | 100.00 | 52,542.21 | 100.00 |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与银行保证金,各期末余额 分别为 15,464.21 万元、14,757.11 万元和 13,858.7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库存现金 | 5.81 | 16.29 | 12.25 |
| 银行存款 | 13,852.93 | 14,740.81 | 15,449.02 |
| 应收利息 | - | - | 2.95 |
| 合计 | 13,858.75 | 14,757.11 | 15,464.21 |
2020 年末货币资金小幅下降 707.10 万元,变动较小。2021 年末货币资金小 幅下降 898.36 万元,变动较小。
(2)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439.71 万元、1,358.23 万元和 1,356.94 万元,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105.00 万元、492.62 万元和 623.14 万元。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期末金额 2020 年末比 2019 年末增加 1,306.13 万元,主要是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客户资金流普遍紧张,公司基于控制 应收账款风险考虑,部分接受以票据回款所致;2021 年末比 2020 年末增加 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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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变动较小。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应收票据余额 | 1,357.64 | 1,382.45 | 439.71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1,343.74 | 1,261.35 | 439.71 |
| 商业承兑汇票 | 13.90 | 121.10 | -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0.70 | 24.22 | - |
|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 1,356.94 | 1,358.23 | 439.71 |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应收款项融资余额 | 623.14 | 492.62 | 105.00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623.14 | 492.62 | 105.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 |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 | 623.14 | 492.62 | 105.00 |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票据主要为收到客户支付货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报告 期各期末,公司对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计算账龄对应比例计提相应坏 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别为 0 万元、24.22 万元和 0.7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中不存在应收持有公司 5%以上 (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票据。
①应收票据各期期初余额及新增、背书、贴现、兑付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无贴现票据,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及新增、背书、兑付情况如
下:
2021 年度: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期初余 额① |
上期已 背书本 期终止 确认② |
本期新 增③ |
本期背书 | 本期背书 | 本期兑 付⑤ |
期末余额 ⑥=①-②+③-④-⑤ |
期末余额 ⑥=①-②+③-④-⑤ |
|---|---|---|---|---|---|---|---|---|
| 终止确 认④ |
未终止 确认 |
应收票 据 |
应收款 项融资 |
|||||
| 银承 | 1,753.97 | 945.61 | 11,296.56 | 9,745.49 | 1,320.58 |
392.55 | 1,343.74 | 62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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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期初余 额① |
上期已 背书本 期终止 确认② |
本期新 增③ |
本期背书 | 本期背书 | 本期兑 付⑤ |
期末余额 ⑥=①-②+③-④-⑤ |
期末余额 ⑥=①-②+③-④-⑤ |
|---|---|---|---|---|---|---|---|---|
| 终止确 认④ |
未终止 确认 |
应收票 据 |
应收款 项融资 |
|||||
| 商承 | 121.10 | 50.00 | 63.90 | 50.00 | - | 71.10 | 13.90 | - |
| 合计 | 1,875.07 | 995.61 | 11,360.46 | 9,795.49 | 1,320.58 | 463.65 | 1,357.64 | 623.14 |
2020 年度: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期初余 额① |
上期已 背书本 期终止 确认② |
本期新 增③ |
本期背书 | 本期兑 付⑤ |
期末余额 ⑥=①-②+③-④-⑤ |
||
| 终止确 认④ |
未终止 确认 |
应收票 据 |
应收款 项融资 |
|||||
| 银承 | 544.71 | 289.51 | 6,927.47 | 4,450.83 | 945.61 | 977.87 | 1,261.35 | 492.62 |
| 商承 | - | - | 121.10 | - | 50.00 | - | 121.10 | - |
| 合计 | 544.71 | 289.51 | 7,048.57 | 4,450.83 | 995.61 | 977.87 | 1,382.45 | 492.62 |
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期初余 额① |
上期已 背书本 期终止 确认② |
本期新 增③ |
本期背书 | 本期背书 | 本期兑 付⑤ |
期末余额 ⑥=①-②+③-④-⑤ |
期末余额 ⑥=①-②+③-④-⑤ |
|---|---|---|---|---|---|---|---|---|
| 终止确 认④ |
未终止 确认 |
应收票 据 |
应收款 项融资 |
|||||
| 银承 | 1,158.99 | 537.61 | 4,672.78 | 3,674.58 | 289.51 | 1,074.87 | 439.71 | 105.00 |
| 商承 | - | - | 123.21 | 123.21 | - | - | - | - |
| 合计 | 1,158.99 | 537.61 | 4,795.98 | 3,797.79 | 289.51 | 1,074.87 | 439.71 | 105.00 |
②使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未将应收票据重分类为应收票据融资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33 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开披露的票据违约信息,遵照谨慎性原则对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具体 如下表所示:
| 如下表所示: | ||
|---|---|---|
| 信用等级 | 银行类型 | 具体银行名称 |
| 信用等级较高银行 | 六家大型商业银行 | 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 行 |
| 九家上市股份制商业 银行 |
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 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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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等级 | 银行类型 | 具体银行名称 |
|---|---|---|
| 信用等级一般银行 | 其他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收票据业务模式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为双 重目标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即应收款 项融资科目核算。
公司将持有的承兑人为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很可能用于贴现或背书转让的银 行承兑汇票重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对于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进行承兑的汇票及 商业承兑汇票,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业务模式上不符合“通过持有并出售金融 资产产生整体回报”的情形,仍保留在应收票据科目核算。
因此,使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公司对应收票据的划分具有合理性。
③各期末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已对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照连续计算的相关账龄 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商业承兑汇票金额 | 商业承兑汇票账龄 | 账龄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金额 |
| 2021年度 | 13.90 | 1年以内 | 5.00% | 0.70 |
| 2020年度 | 121.10 | 1至2年 | 20.00% | 24.22 |
| 2019年度 | - | - | - | - |
发行人收到的汇票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分别为 544.71 万元、1,753.96 万元和 1,966.88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并 承诺到期时无条件见票即付,款项回收风险低,因此发行人对于未到期的银行承 兑汇票未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未发生过票据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况。
综上所述,发行人应收票据的坏账准备计提谨慎、充分。
④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票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票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票据类型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2,966.67 | 1,32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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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合计 | 2,966.67 | 1,320.58 |
⑤报告期内已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情况
A.报告期内已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金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无贴现票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且资产负债表日 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 确认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 确认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 确认 |
|
| 银承 | 2,966.67 | 1,320.58 | 1,782.36 | 945.61 | 1,199.17 | 289.51 |
| 商承 | - | - | - | 50.00 | - | - |
| 合计 | 2,966.67 | 1,320.58 | 1,782.36 | 995.61 | 1,199.17 | 289.51 |
B.终止确认条件
按发行人 2019 年适用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票据进行相应判断:
a.对于承兑行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 在贴现、背书或保理后,其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并没有转移给银行,相应企业 在贴现、背书或保理此类金融资产时不应终止确认。
b.对于承兑行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资产相关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 险。通常情况下,由于利率风险已随票据的贴现及背书转移,相关票据可以在贴 现、背书时予以终止确认。
c.对于具备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金融资产,如果公 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 标,则该项金融资产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
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承兑银行信用级 | 是否终止确认 | 列报科目 |
|---|---|---|---|
| 未背书、未贴现 | 高 | 不终止确认 | 应收款项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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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 | 应收票据 | ||
|---|---|---|---|
| 已背书、已贴现 | 高 | 终止确认 | 无 |
| 低 | 不终止确认 | 应收票据、同时确认其他流动负债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发生已背书或贴现的票据因不能到期兑 付而被要求追索的情况。
C.票据背书对追索权的约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 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规定,企业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将持有 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应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 经转移,如企业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参考《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的相关解析,在判断 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是否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需要注意承 兑汇票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延期支付风险、外汇风险等。
D.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对已背书 未到期的票据会计处理方法为:对于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汇票,公司认为相 关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对于信用 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汇票或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仍然承担着较高的 承兑风险,在相关票据到期实际承兑后终止确认。
综上所述,公司对于应收票据的终止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 应收账款余额 | 26,823.07 | 23,501.61 | 21,64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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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坏账准备 | 1,465.26 | 1,432.32 | 1,543.33 |
|---|---|---|---|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25,357.81 | 22,069.29 | 20,101.81 |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9.64% | 32.11% | 29.07% |
①信用政策
公司根据产品类型以及客户的财务状况、采购规模、历史回款信用状况等因 素给予客户不同的信用政策。一般为月结后 60 天或 90 天,也有个别客户为月结 后 120 天等不同情况。
报告期内受中美贸易战以及疫情影响,客户普遍存在着延期付款的情形,大 客户的付款周期较长,回款也较慢。平均来看,报告期内,客户的实际平均账期 在 90 天至 120 天。
②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1,645.14 万元、23,501.61 万元和 26,823.07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07%、32.11%和 29.64%,占比较为稳定。
2020 年主要是由于①受新冠疫情影响,下游客户付款周期有所延长,导致 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减慢,应收账款周转率从 2019 年的 3.79 次/年降为 2020 年的 3.24 次/年,平均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从 2019 年的 94.99 天/年降到 2020 年 111.11 天/年;②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春节后发行人子公司都不同程度的停工,未 能复工组织生产,特别是位于湖北省的 2 家子公司武汉铭科、襄阳铭科停工至 4 月 8 日后才恢复生产,对发生人的生产及销售影响较大,直至下半年才恢复,2020 年下半年销售高于以前年度,2020 年第 4 季度较 2019 年第 4 季度销售增加约 2,000 万元,导致期末应收账款相应有所增加。进而导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 例上涨。
2021 年末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略微减少,变动较小。
③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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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比公司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祥鑫科技 | 25.36% | 29.18% | 32.12% |
| 博俊科技 | 39.39% | 47.18% | 50.48% |
| 上海沿浦 | 40.75% | 48.22% | 36.55% |
| 威唐工业 | 30.88% | 34.48% | 35.66% |
| 平均值 | 34.09% | 39.77% | 38.70% |
| 铭科精技 | 29.64% | 32.11% | 29.07% |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同行业公司 2021 年年报 尚未公布,以上数据为 2021 年半年报数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处于行业较低水平。
④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1年以内 | 26,288.26 | 98.01 | 22,361.18 | 95.15 | 20,485.18 | 94.64 |
| 1至2年 | 388.51 | 1.45 | 1,027.70 | 4.37 | 1,020.10 | 4.71 |
| 2至3年 | 146.29 | 0.55 | 82.72 | 0.35 | 52.17 | 0.24 |
| 3年以上 | - | - | 30.01 | 0.13 | 87.69 | 0.41 |
| 合计 | 26,823.07 | 100.00 | 23,501.61 | 100.00 | 21,645.14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94%以上的应收账款均为 1 年以内账龄。发行人主要客 户一般会要求 10%左右的模具尾款于设备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期一般为模具验 收后 1 年。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或上市公司,公司应收 账款无法收回风险较小。
⑤报告期各期末逾期金额及占比情况
公司根据产品类型以及客户的财务状况、采购规模、历史回款信用状况等因 素给予客户不同的信用政策。一般为月结后 60 天或 90 天,也有个别客户为月结 后 120 天等不同情况。
报告期内受中美贸易摩擦以及疫情影响,客户普遍存在着延期付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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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户的付款周期较长,回款也较慢。平均来看,报告期内,客户的实际平均账 期在 90 天至 120 天。
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
| 单位:万元 | |||||||
| 期间 | 应收账款 余额 |
信用期内 金额 |
信用期内 占比 |
信用期外 金额 |
信用期外 占比 |
期后回款 情况 |
期后回款 占比 |
| 2021 年末 |
26,823.07 | 22,056.29 | 82.23% | 4,766.78 | 17.77% | 13,546.27 | 50.50% |
| 2020 年末 |
23,501.61 | 19,194.97 | 81.68% | 4,306.64 | 18.32% | 22,638.00 | 96.33% |
| 2019 年末 |
21,645.14 | 17,673.65 | 81.65% | 3,971.49 | 18.35% | 21,124.76 | 97.60% |
注:期后回款统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中逾期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18.35%、18.32% 和 17.77%,主要是部分客户回款超期所致,大部分客户在期后回款,期后回款 占比分别为 97.60%、96.33%和 50.50%,前 2 年回款情况较好,2021 年末期后回 款比例较低主要是由于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期末应收账款尚未到付款期所致。
⑥应收账款坏账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A.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超过 95%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占比分别为 97.60%、96.33%和 50.50%,前 2 年回款情况较好,2021 年末期后回款比例较低主要是由于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期末应收账款尚未到付款期所致。从过往 2 年看,应收账款期后 回款比例超过 95%,发行人 1 年以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5%,可以覆盖未回款 比例,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B.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可以覆盖 1 年以上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 应收账款余额 | 26,823.07 | 23,501.61 | 21,645.14 |
| 坏账准备 | 1,465.26 | 1,432.32 | 1,543.33 |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5.46% | 6.09% | 7.13% |
| 1年以上应收账款 | 534.81 | 1,140.43 | 1,15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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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 | 1.99% | 4.85% | 5.36% |
|---|---|---|---|
| 覆盖率 | 273.98% | 125.59% | 133.05%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7.13%、6.09%和 5.46%, 发行人 1 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5.36%、4.85%和 1.99%,可以覆盖 1 年以 上应收账款,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C.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比较相对谨慎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于有客观减值迹象的应 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不存在客观减值迹象的应收 账款,公司基于账龄组合及对应组合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 备。由于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的比例与原先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 账的比例相同,因此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 2019 年度的净利润、2019 年末 的未分配利润等科目不构成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及可比公司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对比如 下:
| 下: | ||||||
|---|---|---|---|---|---|---|
| 公司名称 | 账龄分析法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
| 祥鑫科技 | 5.00% | 20.00% | 5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博俊科技 | 5.00% | 10.00% | 3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上海沿浦 | 5.00% | 20.00% | 30.00% | 50.00% | 80.00% | 100.00% |
| 威唐工业 | 3.00% | 20.00% | 5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平均值 | 4.50% | 17.50% | 40.00% | 87.50% | 95.00% | 100.00% |
| 本公司 | 5.00% | 20.00% | 5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如上表所示,相对可比公司,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谨慎。
D.发行人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与同行业比较相对合理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及可比公司坏账准备的实际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 项目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
| 祥鑫科技 | 5.78% | 5.41% | 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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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博俊科技 | 6.54% | 5.87% | 5.59% |
|---|---|---|---|
| 上海沿浦 | 7.98% | 6.44% | 6.02% |
| 威唐工业 | 8.54% | 10.68% | 8.56% |
| 平均值 | 7.21% | 7.10% | 6.31% |
| 本公司 | 5.46% | 6.09% | 7.13% |
注:同行业公司 2021 年年报尚未公布,以上数据为 2021 年半年报数据
如上表所示,与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实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中间 状态,计提较为合理。
综上,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⑦应收账款主要客户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 5 名客户情况如下:
| 2021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12 月31 日 |
|---|---|---|---|---|
| 单位名称 | 与发行人 关系 |
金额 (万元) |
占应收账款 余额比例 |
账龄 |
| 马瑞利 | 非关联方 | 7,440.51 | 27.74% | 注[2] |
| 海斯坦普 | 非关联方 | 2,437.65 | 9.09% | 注[3] |
| 凌云工业 | 非关联方 | 1,784.69 | 6.65% | 1年以内 |
| 小鹏汽车 | 非关联方 | 1,523.68 | 5.68% | 1年以内 |
| 广岛技术 | 非关联方 | 1,390.97 | 5.19% | 1年以内 |
| 合计 | 14,577.51 | 54.35%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单位名称 | 与发行人 关系 |
金额 (万元) |
占应收账款 余额比例 |
账龄 |
|---|---|---|---|---|
| 马瑞利 | 非关联方 | 7,250.52 | 30.85% | 1年以内 |
| 海斯坦普 | 非关联方 | 2,923.56 | 12.44% | 注[4] |
| 广岛技术 | 非关联方 | 1,522.65 | 6.48% | 1年以内 |
| 凌云工业 | 非关联方 | 1,346.62 | 5.73% | 注[5] |
| 天纳克 | 非关联方 | 695.45 | 2.96% | 注[6] |
| 合计 | 13,738.80 | 58.46% | ||
| 2019 年12 月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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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与发行人 关系 |
金额 (万元) |
占应收账款 余额比例 |
账龄 |
|---|---|---|---|---|
| 马瑞利 | 非关联方 | 6,594.92 | 30.47% | 1年以内 |
| 海斯坦普 | 非关联方 | 3,639.35 | 16.81% | 注[7] |
| 凌云工业 | 非关联方 | 1,415.67 | 6.54% | 注[8] |
| 广岛技术 | 非关联方 | 1,204.69 | 5.57% | 1年以内 |
| 唯特利 | 非关联方 | 751.75 | 3.47% | 1年以内 |
| 合计 | 13,606.38 | 62.86% |
注[1]:客户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已合并计算应收账款余额。
注[2]:1 年以内为 7,440.13 万元,1-2 年为 0.37 万元;
注[3]:1 年以内为 2,408.02 万元,1-2 年为 29.62 万元;
注[4]:1 年以内为 2,659.45 万元,1-2 年为 228.52 万元;2-3 年为 32.72 万元;3 年以上 为 2.87 万元;
注[5]:1 年以内为 1,256.90 万元,1-2 年为 89.72 万元;
注[6]:1 年以内为 695.44 万元,1-2 年为 0.01 万元;
注[7]:1 年以内为 3,097.39 万元,1-2 年为 514.04 万元,2-3 年为 27.93 万元; 注[8]:1 年以内为 1,411.21 万元;1-2 年为 4.46 万元。
上述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行业知名一级供应商、跨国集团、公众公司或者长 期稳定合作伙伴,资信状况良好、销售回款正常,应收账款质量较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4)预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314.43 万元、531.63 万元和 1,200.6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1%、0.60%、1.00%和 1.90%,占公 司资产总额的比重较低,主要为预付的材料费等。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30.56 万元、104.45 万元 和 57.28 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厂房设备租赁押金、对合营公司格朗吉斯盛安 的 150 万元借款等。截至 2020 年末格朗吉斯盛安借款已经归还。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4,864.94 万元、12,947.3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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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19,292.64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为 1,172.06 万元、997.32 万元和 826.99 万元, 具体构成如下:
| 具体构成如下: | ||||||
|---|---|---|---|---|---|---|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原材料 | 3,151.34 | 15.66 | 1,788.75 | 12.83 | 1,719.87 | 10.72 |
| 在产品 | 8,946.15 | 44.46 | 6,866.67 | 49.24 | 8,605.66 | 53.66 |
| 委托加工物资 | 611.10 | 3.04 | 199.20 | 1.43 | 188.04 | 1.17 |
| 库存商品 | 5,669.38 | 28.18 | 3,359.49 | 24.09 | 3,410.07 | 21.26 |
| 发出商品 | 1,741.67 | 8.66 | 1,730.59 | 12.41 | 2,113.35 | 13.18 |
| 存货余额合计 | 20,119.64 | 100.00 | 13,944.70 | 100.00 | 16,037.00 | 100.00 |
| 减:存货跌价准备 | 826.99 | 4.11 | 997.32 | 7.15 | 1,172.06 | 7.31 |
| 存货账面价值 | 19,292.64 | 12,947.38 | 14,864.94 |
①存货余额变动分析
A.原材料
公司原材料分为精密冲压模具制造所需的原材料以及金属结构件制造所需 的原材料,其中精密冲压模具制造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模具钢料;金属结构件制 造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各类金属基材和外购的零配件,包括各类钢材、螺丝螺母 等。具体执行采购计划时,公司以客户订单或客户确定的产品需求计划为基础, 综合库存情况,下达采购订单,对采购周期较长的物料亦会进行提前备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余额分别为 1,719.87 万元、1,788.75 万元和 3,151.34 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10.72%、12.83%和 15.66%,2020 末年 较 2019 年末余额增长 68.88 万元,变动较小;2021 年末较 2020 年末余额增长 1,362.59 万元,主要是由于 2021 年钢材价格上涨,发行人判断钢材价格仍有较 大可能继续上涨,所以按照下年的销售预测提前采购生产所需的各项原材料。
B.在产品
公司在产品主要是生产周期较长的在制模具;金属结构件生产周期较短,在 产品金额相对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的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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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 模具在产品 | 7,628.69 | 85.27 | 5,555.24 | 80.90 | 7,255.47 | 84.31 |
| 金属结构件在产品 | 1,317.46 | 14.73 | 1,311.43 | 19.10 | 1,350.19 | 15.69 |
| 合计 | 8,946.15 | 100.00 | 6,866.67 | 100.00 | 8,605.66 | 100.00 |
报告期内,模具在产品金额波动较大,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减少 1,700.23 万元,2021 年末较 2020 年末增加 2,073.45 万元,主要是因为模具的需求与整车 厂商新项目或新车型投产相关,属整车厂商资本性支出,其投入属于整车厂商长 期投资决策的一部分,由于各个整车厂新项目或新车型投产周期不同,计划不同, 导致各期收到的模具订单变动,进而影响期末模具在产品的金额。模具生产、调 试周期较长,一季度以后的新接订单通常在次年确认收入,2020 年末模具在产 品金额较低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整车厂放慢了新车型的开发进度,导致公司期末 在制模具金额减少,2021 年下半年公司新承接较多新模具订单,导致公司期末 在制模具金额增加。
2020 年末金属结构件在产品金额较 2019 年末减少 38.76 万元,2021 年末金 属结构件在产品金额较 2020 年末增加 6.03 万元,变动较小。
C.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为发往外协厂商的原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委托加工物资金额 分别为 188.04 万元、199.20 万元和 611.10 万元,公司外协工序较为简单,主要 为表面处理工序和模具机加工工序,时间较短,期末存放在外协厂商的材料金额 较小,2021 年末由于下半年新接较多模具订单,公司自有产能不足,外发加工 较多导致期末委托加工物资金额增加。
D.库存商品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客户提供的需求预测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严格按 照客户交期交付,库存商品均为已生产完成尚未出库的金属结构件。报告各期末, 公司库存商品金额较为稳定,变动较小。
E.发出商品
公司发出商品为已发货但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产品,包括处于运输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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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产品、已交付但客户尚未收货确认或存放于客户 VMI 仓但客户尚未领用并确 认的产品。公司主要产品为模具和金属结构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构成 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模具 | 858.03 | 49.26 | 841.95 | 48.65 | 913.48 | 43.22 |
| 金属结构件 | 883.64 | 50.74 | 888.64 | 51.35 | 1,199.87 | 56.78 |
| 合计 | 1,741.67 | 100.00 | 1,730.59 | 100.00 | 2,113.35 | 100.00 |
模具出口业务占比较高,运输流程较长,因此发出商品中模具占比高于收入 结构中模具的占比。
报告期各期末,模具发出商品金额变动较小;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减少 311.23 万元,与金属结构件收入变动基本一致,2020 年金属结构件收入较 2019 年减少所致 4,028.80 万元。2021 年末较 2020 年末略有减少,变动较小。
a.发出商品的具体构成、对应客户及合同情况、发出时间、存放地点、期后 结转及收入确认情况,发出商品订单支持情况、质量纠纷或退换货等情况
公司发出商品为已发货但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产品,包括处于运输途中 的产品、已交付但客户尚未收货确认或存放于客户VMI仓但客户尚未领用并确认 的产品。公司主要产品为模具和金属结构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构成情 况如下:
| 项目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模具 | 858.03 | 49.26 | 841.95 | 48.65 | 913.48 | 43.22 |
| 金属结构件 | 883.64 | 50.74 | 888.64 | 51.35 | 1,199.87 | 56.78 |
| 合计 | 1,741.67 | 100.00 | 1,730.59 | 100.00 | 2,113.35 | 100.00 |
发行人根据客户订单发货,因此模具和金属结构件发出商品均有订单支持。一年 以上的发出商品主要为客户尚未验收的模具,零星的金属结构件主要由于发货与 客户验收差异产生,金额小,发行人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分客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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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21年12月31日发出商品主要客户情况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产品 类型 |
发出 时间 |
金额 | 占发出商 品比例 |
期后 结转 |
期后结 转占比 |
跌价 准备 |
是否签署 订单/合同 |
存放 地点 |
| MALBEN ENGINEERING CC |
模具 | 2021年 | 392.38 | 22.53% |
288.34 | 73.49% | - |
是 |
在途 |
| 广岛技术 | 金属结 构件 |
2021年 | 253.85 | 14.58% |
253.85 | 100.00% | - |
是 |
客户处 |
| 长春三友 | 模具 | 2021年 | 151.71 | 8.71% |
- |
0.00% |
- |
是 |
客户处 |
| 上海奥林 | 模具 | 2021年 | 141.97 | 8.15% |
- |
0.00% |
- |
是 |
客户处 |
| 马瑞利 | 金属结 构件 |
2021年 | 94.07 | 5.40% |
77.08 |
81.94% | - |
是 |
客户处 |
| 模具 | 2021年 | 16.99 | 0.98% |
9.29 |
54.69% | - |
是 |
客户处 | |
| 小计 | 111.06 | 6.38% |
86.37 |
77.77% | - |
||||
| Aeroklas Duys(Pty)Ltd. |
模具 | 2021年 | 90.78 | 5.21% |
- |
0.00% |
- |
是 |
在途 |
| 海斯坦普 | 金属结 构件 |
2020年 | 0.06 | 0.00% |
0.06 |
100.00% | - |
是 |
客户处 |
| 金属结 构件 |
2021年 | 89.31 | 5.13% |
80.99 |
90.68% | - |
是 |
客户处 | |
| 小计 | 89.37 | 5.13% |
81.05 |
90.69% | - |
||||
| 合计 | 1,231.11 | 70.69% |
709.61 | 57.64% | - |
2021年末的发出商品,MALBEN ENGINEERING CC、长春三友、上海奥林、 和Aeroklas Duys(Pty)Ltd.部分模具尚未结转,主要是由于项目尚未量产,客户尚 未对相关模具验收所致。发出商品均已签订相应订单或合同,不存在质量纠纷或 退换货情况。
II.2020年12月31日发出商品主要客户情况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产品 类型 |
发出 时间 |
金额 | 占发出商 品比例 |
期后 结转 |
期后结转 占比 |
跌价 准备 |
是否签署订 单/合同 |
存放 地点 |
| 海斯坦普 | 模具 |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
36.72 | 2.12% |
36.72 |
100.00% | 26.81 |
是 |
客户处 |
| 31.76 | 1.84% |
31.76 |
100.00% | 23.18 |
是 |
客户处 | |||
| 562.76 | 32.52% |
562.76 |
100.00% | - |
是 |
在途 | |||
| 金属结 构件 |
2019年 2020年 |
4.20 | 0.24% |
1.55 |
37.06% |
4.20 |
是 |
客户处 | |
| 94.73 | 5.47% |
93.02 |
98.20% |
- |
是 |
客户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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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产品 类型 |
发出 时间 |
金额 | 占发出商 品比例 |
期后 结转 |
期后结转 占比 |
跌价 准备 |
是否签署订 单/合同 |
存放 地点 |
|---|---|---|---|---|---|---|---|---|---|
| 小计 | 730.16 | 42.19% |
725.82 |
99.40% |
54.19 |
||||
| 上海奥林 | 模具 | 2019年 | 14.22 | 0.82% |
- |
0.00% |
- |
是 | 客户处 |
| 2020年 | 237.32 | 13.71% |
- |
0.00% |
- |
是 | 客户处 | ||
| 金属结 构件 |
2020年 | 13.44 | 0.78% |
13.44 |
100.00% | - |
是 | 客户处 | |
| 小计 | 264.98 | 15.31% |
13.44 |
5.07% |
- |
||||
| 马瑞利 | 金属结 构件 |
2020年 | 234.64 | 13.56% |
234.64 |
100.00% | - |
是 | 客户处 |
| 凌云工业 | 金属结 构件 |
2019年 | 1.01 | 0.06% |
0.06 |
6.09% |
1.01 |
是 | 客户处 |
| 2020年 | 120.41 | 6.96% |
120.41 |
100.00% | 是 | 客户处 | |||
| 小计 | 121.41 | 7.02% |
120.47 |
99.22% |
1.01 |
||||
| 上海翮飞 | 模具 | 2020年 | 93.72 | 5.42% |
- |
0.00% |
是 | 客户处 | |
| 金属结 构件 |
2020年 | 13.95 | 0.81% |
13.95 |
100.00% | - |
是 | 客户处 | |
| 小计 | 107.67 | 6.22% |
13.95 |
12.95% |
- |
||||
| 合计 | 1,458.86 | 84.30% |
1,108.31 | 75.97% |
55.19 |
2020年12月31日的发出商品主要客户中,上海奥林和上海翮飞的模具尚未结 转,主要是由于项目尚未量产,客户尚未对相关模具验收;海斯坦普少量一年以 上结构件为验收差异,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发出商品已签订相应订单或合同, 不存在质量纠纷或退换货情况。
III.2019年12月31日发出商品主要客户情况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产品 类型 |
发出 时间 |
金额 | 占发出商 品比例 |
期后 结转 |
期后结转 占比 |
跌价 准备 |
是否签署订 单/合同 |
存放 地点 |
| 海斯坦普 | 模具 金属结 构件 小计 |
2018年 2019年 |
111.96 | 5.30% | 111.96 | 100.00% | 26.81 | 是 |
客户处 |
| 411.30 | 19.46% | 411.30 | 100.00% | 23.18 | 是 |
注[1] | |||
| 2019年 | 104.97 | 4.97% | 102.33 | 97.48% | - | 是 |
客户处 | ||
| 628.22 | 29.73% | 625.58 | 297.48% | 49.99 | |||||
| 本特勒 | 模具 金属结 构件 小计 |
2019年 | 179.76 | 8.51% | 179.76 | 100.00% | 179.76 | 是 |
客户处 |
| 2019年 | 33.13 | 1.57% | 33.13 | 100.00% | 10.70 | 是 |
客户处 | ||
| 212.89 | 39.80% | 212.89 | 100.00% | 19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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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项目 | 产品 类型 |
发出 时间 |
金额 | 占发出商 品比例 |
期后 结转 |
期后结转 占比 |
跌价 准备 |
是否签署订 单/合同 |
存放 地点 |
|---|---|---|---|---|---|---|---|---|---|
| 马瑞利 | 模具 | 2019年 | 71.94 | 3.40% | 71.94 |
100.00% | - | 是 | 在途 |
| 金属结 构件 |
2019年 | 99.64 | 4.71% | 99.64 |
100.00% | - | 是 | 客户处 | |
| 小计 | 171.58 | 8.12% | 171.58 |
100.00% | - | ||||
| 广岛技术 | 金属结 构件 |
2019年 | 112.00 | 5.30% | 112.00 |
100.00% | - | 是 | 客户处 |
| 上海奥林 | 模具 | 2019年 | 40.68 | 1.92% | 26.46 |
54.50% | - | 是 | 客户处 |
| 金属结 构件 |
2019年 | 61.89 | 2.93% | 61.89 |
100.00% | - | 是 | 客户处 | |
| 小计 | 102.57 | 4.85% | 84.06 |
81.96% | - | ||||
| 凌云 | 金属结 构件 |
2018年 | 1.27 | 0.06% | 1.27 |
100.00% | 1.27 | 是 | 客户处 |
| 2019年 | 70.10 | 3.32% | 69.15 |
98.65% | - | 是 | 客户处 | ||
| 小计 | 71.37 | 3.38% | 70.43 |
98.68% | 1.27 | ||||
| 理光 | 金属结 构件 |
2019年 | 53.38 | 2.53% | 53.38 |
100.00% | - | 是 | 客户处 |
| 合计 | 1,352.02 | 63.98% | 1,334.21 | 98.68% | 241.72 |
注[1]:海斯坦普 2019 年末发出商品模具中有 379.54 万元为出口在途商品模具,其余部 分为客户尚未验收结算模具。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发出商品,除发往海斯坦普和凌云的存货,存在少量 尚未结算或未领用结算外,其他发出商品基本结转完毕,发出商品已签订相应订 单或合同,不存在质量纠纷或退换货情况。
b.发出商品结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1 年以上发出商品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库龄 | 跌价准备金额 | 净额 | ||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 模具 | 1.38 | 5.27 | - | 4.02 | 2.63 |
| 金属结构件 | 12.59 | 8.08 | - | 20.66 | - |
| 合计 | 13.97 | 13.34 | - | 24.68 | 2.63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库龄1年以上发出商品中模具金额为6.65万元,主要 是由于整车客户车型尚未量产,客户尚未确认模具合格并支付尾款。发行人基于 历史回收状况,对2-3年模具根据收款情况,对未收款部分计提50%跌价准备。
1-1-1-397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库龄1年以上金属结构件金额为20.66万元,已全额计 提跌价准备。
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A.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对比
公司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的差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一直保持较 为谨慎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综合考虑预计售价、 库龄、产品销售可能发生的税费等因素,对于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足额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1,172.06 万元、997.32 万元和 826.99 万元,各期末占存货余额比重分别为 7.31%、7.15%和 4.11%,各 期末,本公司与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 公司名称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 祥鑫科技 | 0.62% | 0.48% | 0.55% |
| 博俊科技 | 4.07% | 3.44% | 3.16% |
| 上海沿浦 | 10.37% | 17.10% | 16.27% |
| 威唐工业 | 0.54% | 0.58% | 0.27% |
| 平均值 | 3.90% | 5.40% | 5.06% |
| 本公司 | 4.11% | 7.15% | 7.31% |
注:同行业公司 2021 年年报尚未公布,以上数据为 2021 年半年报数据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平均计提比例为 5.06%、5.40%和
3.90%,公司计提比例高于平均计提比例,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为充分。
2019 年度计提比例提升较多主要是由于雷诺汽车退出中国,公司针对相关 存货足额计提跌价准备 786.93 万元所致。
B.1 年以上库龄原材料、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库龄超过 1 年的原材料、库存商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 原值 | 跌价准备 | 原值 | 跌价准备 | 原值 | 跌价准备 | |
| 原材料 | 230.83 | 176.72 | 233.55 | 187.00 | 172.38 | 126.84 |
1-1-1-398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在产品 | 928.61 | 301.44 | 969.39 | 331.63 | 399.59 | 169.70 |
|---|---|---|---|---|---|---|
| 库存商品 | 278.70 | 224.65 | 437.38 | 388.80 | 358.04 | 243.19 |
| 合计 | 1,438.13 | 702.81 | 1,640.33 | 907.43 | 930.00 | 539.73 |
报告期内,1 年以上库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 例分别为 58.04%、55.32%和 48.87%,计提比例较高。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1,021.55 万元、850.81 万元和 1,372.98 万元,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83.29 | 2.39 | 960.75 | 2.29 | 774.35 | 2.20 |
| 投资性房地产 | 1,244.57 | 2.75 | 971.67 | 2.32 | 1,019.17 | 2.89 |
| 固定资产 | 27,721.51 | 61.17 | 25,846.83 | 61.63 | 21,380.63 | 60.64 |
| 在建工程 | 5,384.35 | 11.88 | 5,361.08 | 12.78 | 4,417.30 | 12.53 |
| 使用权资产 | 336.98 | 0.74 | - | - | - | - |
| 无形资产 | 5,926.56 | 13.08 | 6,206.44 | 14.80 | 4,663.13 | 13.23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84.16 | 3.94 | 1,616.32 | 3.85 | 1,871.61 | 5.3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55.35 | 2.11 | 840.07 | 2.00 | 688.79 | 1.9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84.71 | 1.95 | 132.64 | 0.32 | 443.81 | 1.2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321.47 | 100.00 | 41,935.80 | 100.00 | 35,258.79 | 100.00 |
(1)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为合营公司浙江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 公司,各期末余额分别为 774.35 万元、960.75 万元和 1,083.29 万元,变动原因 主要是由于合营公司浙江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产生的投 资收益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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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19.17 万元、971.67 万元和 1,244.57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89%、2.32%和 2.75%,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一、账面原值合计 | 1,481.28 | 1,138.00 | 1,138.00 |
| 房屋、建筑物 | 1,167.85 | 824.57 | 824.57 |
| 土地使用权 | 313.43 | 313.43 | 313.43 |
| 二、累计折旧合计 | 236.71 | 166.33 | 118.83 |
| 房屋、建筑物 | 189.70 | 125.58 | 84.35 |
| 土地使用权 | 47.01 | 40.75 | 34.48 |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四、账面价值合计 | 1,244.57 | 971.67 | 1,019.17 |
| 房屋、建筑物 | 978.15 | 698.99 | 740.22 |
| 土地使用权 | 266.41 | 272.68 | 278.95 |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均为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报告期内,公司为有 效利用其自有物业的闲置空间,将部分厂房、仓库出租并收取租金。
报告期各期末,投资性房地产未发生减值的情形,故未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 值准备。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1,380.63 万元、25,846.83 万元和 27,721.5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60.64%、61.63%和 61.17%,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一、账面原值合计 | 48,483.39 | 43,849.98 | 37,146.26 |
| 房屋及建筑物 | 21,663.74 | 18,310.27 | 13,037.43 |
| 机器设备 | 22,649.18 | 21,691.12 | 20,33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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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 运输工具 | 966.84 | 956.64 | 1,015.46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203.64 | 2,891.95 | 2,754.33 |
| 二、累计折旧合计 | 20,761.88 | 18,003.15 | 15,765.63 |
| 房屋及建筑物 | 5,938.80 | 4,989.63 | 4,270.83 |
| 机器设备 | 11,960.32 | 10,408.02 | 8,871.61 |
| 运输工具 | 636.96 | 608.53 | 674.95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2,225.80 | 1,996.97 | 1,948.23 |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四、账面价值合计 | 27,721.51 | 25,846.83 | 21,380.63 |
| 房屋及建筑物 | 15,724.94 | 13,320.64 | 8,766.60 |
| 机器设备 | 10,688.85 | 11,283.09 | 11,467.43 |
| 运输工具 | 329.87 | 348.10 | 340.51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977.84 | 894.98 | 806.10 |
公司专业从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生产需要厂房及机器 设备。报告期内,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为固定资产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各期 末,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账面原值占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的比例分别为 89.85%、91.22%和 91.40%%。
公司固定资产均为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办公设备、运 输工具等,资产运行状况良好,未发现存在减值迹象。
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由于子公司上海盛安、上海颀硕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人 员以及资产(主要为设备)转移至苏州盛安和浙江盛安,上海盛安、上海颀硕原 有厂房均为租赁,苏州盛安和浙江盛安为自建厂房,苏州盛安厂房二期工程和浙 江盛安的厂房建设工程于 2020 年转固投入使用。上海盛安研发中心房产部分达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于 2021 年上半年转入固定资产。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4,417.30 万元、5,361.08 万 元和 5,384.3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2.53%、12.78%和 11.88%,具体
1-1-1-401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情况如下:
| 情况如下: | 情况如下: | 情况如下: | 情况如下: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在建厂房及配套工程 | 4,051.40 | 3,817.42 | 3,647.66 |
| 在安装设备 | 1,332.94 | 1,543.66 | 769.63 |
| 合计 | 5,384.35 | 5,361.08 | 4,417.3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 2019 年余额主要是子公司苏州盛安厂房二期 工程和浙江盛安的厂房建设工程,苏州盛安及浙江盛安厂房已于 2020 年投入使 用并转固;2020 年余额主要为子公司上海盛安负责实施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相 关的在建工程;2021 年末主要为清远铭科厂区建设工程和设备安装。
(5)使用权资产
财政部于 2018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准则。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 赁资产的权利。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2021 年末,使用 权资产金额为 336.9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0.74%。
(6)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663.13 万元、6,206.44 万元 和 5,926.5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3.23%、14.80%和 13.08%,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一、账面原值合计 | 6,857.79 | 6,973.51 | 5,307.76 |
| 土地使用权 | 6,366.79 | 6,486.94 | 4,865.86 |
| 软件 | 476.32 | 471.89 | 428.63 |
| 其他 | 14.69 | 14.69 | 13.27 |
| 二、累计摊销合计 | 931.23 | 767.07 | 644.63 |
| 土地使用权 | 630.02 | 519.96 | 440.85 |
| 软件 | 289.12 | 235.82 | 193.16 |
| 其他 | 12.10 | 11.29 | 1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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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四、账面价值合计 | 5,926.56 | 6,206.44 | 4,663.13 |
| 土地使用权 | 5,736.77 | 5,966.98 | 4,425.01 |
| 软件 | 187.20 | 236.07 | 235.47 |
| 其他 | 2.59 | 3.40 | 2.65 |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使用权和外购软件,资产使用状况 良好,未发现存在减值迹象。
(7)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1,871.61 万元、1,616.32 万元和 1,784.16 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31%、3.85%和 3.94%,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装修及修缮工程 | 324.34 | 442.77 | 602.07 |
| 生产模具 | 1,408.04 | 1,107.49 | 1,136.93 |
| 其中:摊余价值 | 1,867.73 | 1,455.63 | 1,290.02 |
| 减值准备 | 459.69 | 348.14 | 153.09 |
| 其他 | 51.79 | 66.06 | 132.61 |
| 合计 | 1,784.16 | 1,616.32 | 1,871.61 |
报告期内,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生产模具待摊销金额和厂房装修及修 缮费用。2020 年末、2021 年末,生产模具长期待摊费用原值分别比上一期末增 加 165.61 万元、412.11 万元,主要是由于当期开始量产的项目增加所致。
①生产模具摊销原则
发行人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模具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具体摊销方式为,在合同 约定的推销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摊销数量进行摊销。合同约定的摊销期届满后, 公司根据账面存在的模具资产按对应的项目预计销售情况和后续订单的统计情 况,个别认定模具的剩余价值,对超出剩余价值部分,一次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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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生产模具减值准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经按照减值政策对生产模所有超过预定 摊销期仍未摊销完的部分,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摊余价值 | 减值准备金额 | 净值 |
| 长期待摊费用-生产模具原值 | 1,867.73 | 459.69 | 1,408.04 |
| 其中:未到预计摊销期 | 1,408.04 | - | 1,408.04 |
| 2021年末到期 | 111.56 | 111.56 | - |
| 2020年末到期 | 195.04 | 195.04 | - |
| 2019年末到期 | - | - | - |
(8)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688.79 万元、840.07 万元和 955.35 万元,主要由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所产生的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形成。
(9)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443.81 万元、132.64 万元和 884.71 万元,均为预付工程款、设备款等长期资产款项,金额较小。
(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状况整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负债余额及占负债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表:
| 项目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 37,717.45 | 90.77 | 31,642.66 | 94.20 | 41,070.38 | 97.58 | |
| 3,834.80 | 9.23 | 1,948.36 | 5.80 | 1,017.59 | 2.42 | |
| 41,552.25 | 100.00 | 33,591.02 | 100.00 | 42,087.97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42,087.97 万元、33,591.02 万元和 41,552.25 万元。公司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97.58%、94.20%和 90.77%,报告期内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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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
2019 年末负债总额较高,主要原因是发行人报告期前为解决同业竞争,向 关联方收购子公司股权,导致营运资金不足,向股东借款形成其他应付款,截至 2020 年末,上述款项已全部归还。2021 年末负债总额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规 模扩大,银行借款和期末未到账期的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2、流动负债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情况如下表:
| 项目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8,678.52 | 23.01 | 8,920.40 | 28.19 | 6,347.44 | 15.46 |
| 应付账款 | 16,653.38 | 44.15 | 12,791.13 | 40.42 | 14,103.52 | 34.34 |
| 预收款项 | 36.60 | 0.10 | - | - | 3,597.38 | 8.76 |
| 合同负债 | 4,778.56 | 12.67 | 2,449.91 | 7.74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90.08 | 5.01 | 2,100.54 | 6.64 | 2,028.44 | 4.94 |
| 应交税费 | 1,337.95 | 3.55 | 1,580.72 | 5.00 | 1,046.56 | 2.55 |
| 其他应付款 | 1,184.03 | 3.14 | 2,001.15 | 6.32 | 13,018.35 | 31.7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1,267.77 | 3.36 | 203.39 | 0.64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90.55 | 5.01 | 1,595.42 | 5.04 | 928.69 | 2.26 |
| 流动负债合计 | 37,717.45 | 100.00 | 31,642.66 | 100.00 | 41,070.38 | 100.00 |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6,347.44 万元、8,920.40 万元和 8,678.52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5.46%、28.19%和 23.01%。截 至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 信用借款 | 500.00 | 930.00 | - |
| 抵押+保证借款 | 4,500.00 | 4,800.00 | 6,340.00 |
| 保证借款 | 3,667.60 | 3,183.9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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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到付息期的应计利息 | 10.92 | 6.50 | 7.44 |
|---|---|---|---|
| 合计 | 8,678.52 | 8,920.40 | 6,347.44 |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用途主要为偿还早期对股东的欠款,截至报告期末, 上述贷款不存在逾期未偿还情形。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如下:
| 项目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 1年以内(含1年) | 16,242.94 | 97.54 | 12,268.59 | 95.91 | 12,123.33 | 85.96 |
| 1至2年(含2年) | 96.04 | 0.58 | 254.34 | 1.99 | 1,728.58 | 12.26 |
| 2至3年(含3年) | 54.73 | 0.33 | 22.33 | 0.17 | 245.87 | 1.74 |
| 3年以上 | 259.68 | 1.56 | 245.88 | 1.92 | 5.74 | 0.04 |
| 合计 | 16,653.38 | 100.00 | 12,791.13 | 100.00 | 14,103.52 | 100.00 |
①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14,103.52 万元、12,791.13 万元和 16,653.38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4.34%、40.42%和 44.15%。主要为采购原材料形成的应付货款及购建固定资产形成的应付工程款或 设备采购款。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中 97.54%的款项账龄在 1 年以内。3 年 以上款项主要是子公司武汉铭科未付的建设项目尾款及质保金。
2020 年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 2019 年下降 1,312.39 万元,主要是①2020 年材 料采购规模较 2019 年下降 3,562.43 万元;②支付主要于 2018 年末形成的关联方 东莞竹田的设备及材料购买款 1,564.94 万元。
2021 年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 2020 年增加 3,862.25 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规 模扩大,采购规模较上期增加 16,922.37 万元。
②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应付账款情况
公司各期末前五大应付账款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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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期间 | 序 号 |
单位名称 | 采购内容 | 金额 | 应付账 款占比 |
账龄 | 期后付款 进度 |
期后结算 占比 |
| 2021年 | 1 | 美达王 | 钢材 | 2,991.82 | 17.97% | 1年以内 | 1,710.37 | 57.17% |
| 2 | 广东志达 | 钢管 | 743.19 | 4.46% | 1年以内 | 743.19 | 100.00% | |
| 3 | 住友 | 钢材 | 670.35 | 4.03% | 1年以内 | 532.26 | 79.40% | |
| 4 | 格朗吉斯盛安 | 零部件 | 555.63 | 3.34% | 1年以内 | - | 0.00% | |
| 5 | ITOCHU | 钢材 | 455.99 | 2.74% | 1年以内 | 306.13 | 67.14% | |
| 合计 | 5,416.98 | 32.53% | / | 3,291.95 | 60.77% | |||
| 2020年 | 1 | 美达王 | 钢材 | 1,616.92 | 12.64% | 1年以内 | 1,616.92 | 100.00% |
| 2 | 广东志达 | 钢管 | 631.45 | 4.94% | 1年以内 | 631.45 | 100.00% | |
| 3 | 住友 | 钢材 | 613.03 | 4.79% | 1年以内 | 613.03 | 100.00% | |
| 4 | 中川新材料 | 钢材 | 387.09 | 3.03% | 1年以内 | 387.09 | 100.00% | |
| 5 | 岩田 | 零部件 | 384.47 | 3.01% | 1年以内 | 384.47 | 100.00% | |
| 合计 | 3,632.96 | 28.40% | / | 3,632.96 | 100.00% | |||
| 2019年 | 1 | 美达王 | 钢材 | 1,925.96 | 13.66% | 1年以内 | 1,925.96 | 100.00% |
| 2 | 东莞竹田 | 固定资产、 钢材等 |
1,564.94 | 11.10% | 1至2年 | 1,564.94 | 100.00% | |
| 3 | 广东志达 | 钢管 | 566.45 | 4.02% | 1年以内 | 566.45 | 100.00% | |
| 4 | 住友 | 钢材 | 533.95 | 3.79% | 1年以内 | 533.95 | 100.00% | |
| 5 | ITOCHU | 钢材 | 383.62 | 2.72% | 1年以内 | 383.62 | 100.00% | |
| 合计 | 4,974.93 | 35.27% | / | 4,974.93 | 100.00% |
注:期后付款统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应付账款占比分别为 35.27%、28.40%和 32.53%。 期后结算比例为 100.00%、100.00%和 60.77%,前 2 年结算情况较好,2021 年末 期后结算比例降低主要是期后付款统计截止日为 2 月 28 日,部分款项尚未到付 款日。
(3)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收款项期末余额分别为 3,597.38 万元、0 万元和 36.60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76%、0.00%和 0.10%;公司合同 负债期末余额分别为 0 万元、2,449.91 万元和 4,778.56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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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分别为 0.00%、7.74%和 12.67%。
公司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客户的模具定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规定,自 2020 年起将已收客户对价 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至合同负债科目。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合同负债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1年以内 1至2年 合计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 4,815.17 | 2,449.91 | 3,596.11 | |
| - | - | 1.26 | |
| 4,815.17 | 2,449.91 | 3,597.38 |
2020 年末余额下降,主要原因是由于当期末在制模具开发项目较少,导致 预收款减少。2021 年年末余额上升,主要原因是由于 2021 年下半年新接模具订 单较多,导致预收款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2,028.44 万元、2,100.54 万 元和 1,890.08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4.94%、6.64%和 5.01%。主 要为各期末计提的工资、奖金等。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 1,046.56 万元、1,580.72 万元和 1,337.95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2.55%、5.00%和 3.55%。具体构成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 企业所得税 | 697.20 | 1,214.98 | 626.20 |
| 增值税 | 437.90 | 234.80 | 273.49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53 | 31.94 | 38.69 |
|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 33.96 | 24.42 | 27.07 |
| 房产税 | 67.13 | 36.76 | 2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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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 土地使用税 | 24.85 | 15.08 | 24.36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21.88 | 17.72 | 20.13 |
| 印花税 | 9.61 | 4.52 | 3.64 |
| 其他 | 1.89 | 0.50 | 5.44 |
| 合计 | 1,337.95 | 1,580.72 | 1,046.56 |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3,018.35 万元、2,001.15 万 元和 1,184.03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31.70%、6.32%和 3.14%。具 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 应付股利 | - | 1,050.00 | 2,069.87 |
| 其他应付款 | 1,184.03 | 951.15 | 10,948.48 |
| 其中:保证金及押金 | 262.20 | 371.83 | 163.53 |
| 应付未付费用 | 631.94 | 481.03 | 399.05 |
| 往来款及其他 | 289.89 | 98.29 | 10,385.90 |
| 合计 | 1,184.03 | 2,001.15 | 13,018.3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股利,以及发行人报告期前为解 决同业竞争,向关联方收购子公司股权,导致营运资金不足,向股东借款形成其 他应付款,截至 2020 年末,上述款项已全部归还。
2019 年末应付股利为 2017 年子公司盛安精工(香港)有限公司在同一控制 合并前,向原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未支付部分,截至报告期末,已全部支付。
2020 年末应付股利为 2020 年子公司广州增田已宣告尚未支付给外方少数股 东的股利。
(7)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928.69 万元、1,595.42 万元 和 1,890.55 万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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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待转销项税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票据 合计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569.97 | 599.81 | 639.18 | |
| 1,320.58 | 995.61 | 289.51 | |
| 1,890.55 | 1,595.42 | 928.6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待转销项税和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票 据。
待转销项税主要是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应客户要求尚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2,416.67 | 63.02 | 764.11 | 39.22 | - | - |
| 租赁负债 | 189.53 | 4.94 | - | - | - | - |
| 预计负债 | 686.55 | 17.90 | 647.19 | 33.22 | 484.31 | 47.59 |
| 递延收益 | 542.06 | 14.14 | 537.06 | 27.56 | 533.28 | 52.41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34.80 | 100.00 | 1,948.36 | 100.00 | 1,017.59 | 100.00 |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0 万元、764.11 万元和 2,416.67 万元。2020 年末的余额主要是子公司上海盛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专项贷款。 2021 年末的余额主要为东莞铭科新借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2)租赁负债
财政部于 2018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准则。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确认为租赁负债。2021 年末,发行人确认的租赁负债金额为 189.53 万元,占负 债总额的比例为 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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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 484.31 万元、647.19 万元和 686.55 万元。主要是按照模具生产公司每期模具销售收入的 3%计提的售后服务 费与当年实际发生的维修费差额,详情见“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 (四)2、(1)销售费用”分析。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533.28 万元、537.06 万元和 542.06 万 元,均为公司已收到但未分摊部分的政府补助。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科目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2021/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股本 | 10,605.00 | 15.85 | 10,605.00 | 17.26 | 9,994.68 | 21.86 |
| 资本公积 | 27,387.71 | 40.94 | 27,299.97 | 44.42 | 18,546.04 | 40.57 |
| 其他综合收益 | -266.32 | -0.40 | -78.26 | -0.13 | -153.27 | -0.34 |
| 盈余公积 | 3,007.59 | 4.50 | 2,630.62 | 4.28 | 2,365.98 | 5.18 |
| 未分配利润 | 24,952.82 | 37.30 | 20,129.87 | 32.75 | 13,365.13 | 29.2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合计 |
65,686.81 | 98.20 | 60,587.20 | 98.59 | 44,118.56 | 96.5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202.55 | 1.80 | 869.08 | 1.41 | 1,594.47 | 3.49 |
| 股东权益合计 | 66,889.36 | 100.00 | 61,456.29 | 100.00 | 45,713.0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2019 年 12 月和 2020 年 10 月发生过 四次增资,导致各期末公司股本和资本公积随之增加;报告期内,在公司业务规 模持续扩大的带动下,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增强,从而导致各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 均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以上综合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 益及股东权益总额呈增长的趋势。
(四)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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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指标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 流动比率(倍) | 1.67 | 1.68 | 1.28 |
| 速动比率(倍) | 1.16 | 1.27 | 0.92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8.02% | 16.47% | 32.84%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8.32% | 35.34% | 47.94% |
| 评价指标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5,839.89 | 16,984.14 | 14,545.03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27.30 | 50.93 | 34.70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
注[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
注[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 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主要为应付股利及向股东借款形成的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28、1.68 和 1.67,速动比率分别为 0.92、 1.27 和 1.16。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存货周转率合理、金融机构信用良好,且 始终保持着适度的流动资金水平,因此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可控。报告期内,随着 公司经营收益的持续积累、生产运营效率的不断提升,流动比率呈现逐年上升趋 势。
2、资产负债率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32.84%、16.47%和 28.02%, 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47.94%、35.34%和 38.32%,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 的水平,公司整体财务风险可控。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14,545.03 万元、16,984.14 万元 和 15,839.89 万元。报告期内,受益于公司盈利水平提升,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 利润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分别为 34.70 倍、50.93 倍和 27.30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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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 评价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存货周转率(次/年)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3.40 | 3.24 | 3.79 | |
| 3.58 | 3.31 | 3.41 |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注[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1、应收账款周转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79 次/年、3.24 次/年和 3.40 次/年 2020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是由于疫情影响,客户的付款周期延长; 此外,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春节后发行人子公司都不同程度的停工,未能 复工组织生产,特别是位于湖北省的二家子公司武汉铭科、襄阳铭科停工至 4 月 8 日后才恢复生产,对发生人的生产及销售影响较大,直至下半年才恢复,2020 年下半年销售高于以前年度,2020 年第 4 季度较 2019 年第 4 季度销售增加约 2,000 万元,导致期末应收账款相应有所增加,进而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 2021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上升主要是由于 2021 年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收入规 模增加速度高于应收账款增加速度。
2、存货周转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41 次/年、3.31 次/年和 3.58 次/年,2020 年存货周转率下降主要是由于 2019 年末存货增长主要是 2019 年新接模具开发项 目较多,模具生产及验收周期较长,导致 2019 年末在产模具金额较大。2021 年 存货周转率上升主要是由于 2021 年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成本规模增加速度 高于存货增加速度。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一、营业收入 | 85,563.15 | 100.00 | 73,198.32 | 100.00 | 74,459.79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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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减:营业成本 | 61,454.34 | 71.82 | 49,590.33 | 67.75 | 50,071.47 | 67.25 |
| 税金及附加 | 725.34 | 0.85 | 672.41 | 0.92 | 614.13 | 0.82 |
| 销售费用 | 1,697.92 | 1.98 | 1,384.24 | 1.89 | 2,595.80 | 3.49 |
| 管理费用 | 5,964.40 | 6.97 | 5,176.09 | 7.07 | 6,700.53 | 9.00 |
| 研发费用 | 3,725.83 | 4.35 | 3,215.04 | 4.39 | 3,283.72 | 4.41 |
| 财务费用 | 1,075.47 | 1.26 | 770.26 | 1.05 | 65.50 | 0.09 |
| 其中:利息费用 | 415.19 | 0.49 | 255.24 | 0.35 | 316.84 | 0.43 |
| 利息收入 | 19.89 | 0.02 | 30.72 | 0.04 | 36.16 | 0.05 |
| 加:其他收益 | 326.34 | 0.38 | 434.26 | 0.59 | 781.71 | 1.0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235.34 | 0.28 | 291.62 | 0.40 | 80.76 | 0.1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 |
-66.88 | -0.08 | 86.55 | 0.12 | -502.53 | -0.6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 |
-525.98 | -0.61 | -511.12 | -0.70 | -982.13 | -1.3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
26.45 | 0.03 | 26.56 | 0.04 | 7.37 | 0.0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 以“-”号填列) |
10,915.12 | 12.76 | 12,717.81 | 17.37 | 10,513.83 | 14.12 |
| 加:营业外收入 | 46.66 | 0.05 | 67.55 | 0.09 | 257.55 | 0.35 |
| 减:营业外支出 | 42.87 | 0.05 | 41.42 | 0.06 | 92.36 | 0.1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
10,918.90 | 12.76 | 12,743.95 | 17.41 | 10,679.01 | 14.3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25.88 | 1.55 | 2,075.03 | 2.83 | 1,749.27 | 2.3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9,593.02 | 11.21 | 10,668.92 | 14.58 | 8,929.75 | 11.99 |
| 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
9,162.02 | 10.67 | 9,806.98 | 13.40 | 9,103.73 | 12.23 |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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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主营业务收入 | 80,182.83 | 93.71 |
70,030.21 |
95.67 |
71,504.54 |
96.03 |
| 其他业务收入 | 5,380.32 | 6.29 |
3,168.11 |
4.33 |
2,955.25 |
3.97 |
| 合计 | 85,563.15 | 100.00 |
73,198.32 |
100.00 |
74,459.79 |
100.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金额的比例均在 93%以上。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金属结构件和模具销售,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 边角料销售收入和房屋出租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
报告期发行人分业务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产品类别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金属结构件 | 65,059.93 | 81.14% |
55,520.35 |
79.28% |
59,549.15 |
83.28% |
| 模具 | 15,122.90 | 18.86% |
14,509.86 |
20.72% |
11,955.40 |
16.72% |
| 合计 | 80,182.83 | 100.00% |
70,030.21 |
100.00% |
71,504.54 |
100.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金属结构件销售,各年度主营业 务收入占比在 80%左右。
(1)金属结构件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65,059.93 |
17.18% |
55,520.35 |
-6.77% |
59,54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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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金属结构件业务同比下降 6.77%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我国及全球汽车产销量均呈不同程度下降。发行 人金属结构件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2020 年发行人金属结构件业务收入同比下 降 6.77%。
-
②2021 年收入增长主要受益于新客户量产及疫情影响下部分全球采购客户
-
增加了对发行人采购规模
2021 年发行人金属结构件收入同比增长 17.18%。收入增长一是受益于新客 户量产;二是疫情下部分全球采购客户增加了对我国的采购占比,对发行人采购 规模亦相应增加。
(2)模具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具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
| 模具 | 15,122.90 | 4.22% |
14,509.86 |
21.37% |
11,955.40 |
客户对模具采购需求主要发生在新车型投产阶段,受整机厂商投资节奏或个 别大客户影响较大。
2020 年 AGILITYTOOLINGINC.向发行人采购 2,247.93 万元模具,同比增加 1,852.34 万元,该批模具主要出口美国,应用于日产及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 于当地投产的新项目。主要受该客户影响,公司 2020 年模具收入同比增长 21.37%。
3、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销售数量
(1)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基本保持稳 定,单价变动主要原因为产品结构变化
单位:元/个
| 单位:元/个 | |||||
|---|---|---|---|---|---|
| 产品类别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
| 金属结构件 | 3.65 | 5.13% | 3.47 | 11.38% | 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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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 217,595.71 -11.67% 246,347.29 13.95% 216,191.60
发行人产品均为客户定制,不同客户产品功能、体积、用料、工艺等均存在 差异,不同年度产品价格变化主要受产品结构变动影响。
金属结构件中,2020 年因单价更高的汽车用产品占比提升,金属结构件单 价同比上升 11.38%。
模具产品中,汽车模具单价通常高于非汽车模具,模具平均单价变化主要受 汽车模具占比变动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汽车模具数量占比分别为 60.76%、 89.81%和 78.99%,汽车模具数量占比越高,模具平均单价越高。
(2)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发行人销售数量变化与收入变动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如下:
单位:万个
| 单位:万个 | ||
|---|---|---|
| 产品类别 | 年度 | 销量 |
| 金属结构件 | 2021年 | 17,835.02 |
| 2020年 | 16,018.18 | |
| 2019年 | 19,135.59 | |
| 模具 | 2021年 | 0.0695 |
| 2020年 | 0.0589 | |
| 2019年 | 0.0553 |
2020 年发行人金属结构件销量同比下降 16.29%,大于收入下降幅度。2020 年金属结构件销量下降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非汽车领域,2020 年理光生产 基地由深圳搬迁至东莞,搬迁期间采购规模下降;汽车领域,产品单价及复杂度 上升,销售数量下降。
①受理光主要生产基地搬迁影响,2020年理光向发行人采购数量下降 1,494.60万个
理光为发行人非汽车金属结构件主要客户。2020年,理光主要生产基地由深 圳搬迁至东莞。为避免搬迁期间产品短缺,理光于2019年提前备货,2020年搬迁 期间产量减少,受此影响,2020年发行人对理光销量减少1,494.60万个。
②汽车领域,2020年产品单价及附加值更高的总成件占比提升,在销售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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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增长的情况下,销售数量有所下降
2019年、2020年发行人汽车金属结构件分产品集成度结构如下:
| 项目 | 2020 年 | 2020 年 | 2020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9 年 | 2019 年 | 2019 年 |
|---|---|---|---|---|---|---|---|---|
| 金额 (万元) |
平均单价 (元/个) |
数量 (万个) |
数量占比 | 金额 (万元) |
平均单价 (元/个) |
数量 (万个) |
数量占比 | |
| 总成件 | 15,088.22 | 136.23 |
110.76 |
1.08% |
14,921.07 | 145.34 |
102.66 |
0.91% |
| 单品 | 28,357.61 | 2.81 |
10,099.34 | 98.92% |
28,522.28 | 2.56 |
11,130.58 | 99.09% |
| 合计 | 43,445.83 | 4.26 |
10,210.10 | 100.00% |
43,443.35 | 3.87 |
11,233.24 | 100.00% |
2020年发行人汽车金属结构件销售额小幅增长,销售数量减少主要因低单价 的单品销售规模减少1,031.24万个。
(3)产能利用率:发行人销售数量与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变动相契合
①发行人金属结构件销售数量与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变动相契合
A.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基本稳定,2020 年产能利用率下降主要新冠受疫情影
响
金属结构件的关键生产设备为冲床,金属结构件的产能利用率主要体现为冲 床设备的利用率。报告期内,公司冲床设备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冲床设备实际工时(小时) | 385,052.38 | 342,156.25 | 381,332.50 |
| 冲床设备设计工时(小时) | 486,685.00 | 477,500.00 |
475,000.00 |
| 冲床设备产能利用率 | 79.12% | 71.66% |
80.28% |
-
注:设计工时和设计工时计算工式:冲床设备设计工时=公司冲床设备数量10 小时250
-
天;冲床设备产能利用率=冲床设备实际工时/冲床设备设计工时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基本稳定。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工厂延
-
期开工、全国及全球市场汽车产销量下降,发行人金属结构件产能利用率下降。
-
B.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销售数量与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变动相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冲床设备实际工时与金属结构件销量对比如下: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冲床设备实际工时(小时) | 385,052.38 | 342,156.25 |
381,33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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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属结构件销量(万个) | 17,835.02 | 16,018.18 |
19,135.59 |
|---|---|---|---|
| 实际工时与销量比值 (小时/万个) |
21.59 | 21.36 |
19.93 |
报告期内每万个金属结构件耗用冲床设备实际工时基本稳定,实际工时与销 量比值小幅上升主要受产品整体复杂度、集成度逐步上升的影响。
产品复杂度、集成度越高,产品单价越高,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平均 单价变化如下:
| 产品类别 | 2021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
| 金属结构件 | 3.65 | 5.13% | 3.47 | 11.38% | 3.11 |
②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具销售数量与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变动相契合
模具的关键生产设备为数控加工机床,模具的产能利用情况主要体现为数控 加工机床的利用率。
A.报告期内公司模具业务产能利用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2020 年受新冠疫 情影响,产能利用率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数控加工机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数控加工机床实际工时(小时) | 101,272.08 | 90,421.50 |
91,923.00 |
| 数控加工机床设计工时(小时) | 103,000.00 | 97,500.00 |
97,500.00 |
| 数控加工机床产能利用率 | 98.32% | 92.74% |
94.28% |
注: 设计工时和产能利用率计算公式:数控加工机床设计工时=数控加工机床数量10 小时250 天;数控加工机床产能利用率=数控加工机床实际工时/数控加工机床设计工时
B.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具销售数量与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变动相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数控加工机床实际工时与模具销量对比关系如下: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数控加工机床年实际工时(小时) | 101,272.08 | 90,421.50 |
91,923.00 |
| 模具销量(套) | 695 | 589 |
553 |
| 实际工时与销量比值(小时/套) | 145.72 | 153.52 |
166.23 |
报告期内发行人单位模具耗用的数控加工机床工时基本保持稳定,单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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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用工时的小幅波动一方面为模具复杂程度不同;另一方面为模具生产周期较 长,受模具复杂程度、设计变更次数、调试次数等因素影响,模具从设计到完成 调试、确认收入通常需要 6 个月至 1 年不等的时间。因生产周期较长,模具主要 生产期间与模具完工并确认收入期间存在部分不一致的情况。
(4)产销率:与产品定制化特征相适应,报告期内发行人产销率保持在较 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个
| 产品类别 | 年度 | 产量 | 销量 | 产销率 |
|---|---|---|---|---|
| 金属结构件 | 2021年 | 19,298.31 | 17,835.02 | 92.42% |
| 2020年 | 15,927.01 | 16,018.18 | 100.57% | |
| 2019年 | 19,521.00 | 19,135.59 | 98.03% | |
| 模具 | 2021年 | 0.0697 | 0.0695 | 99.71% |
| 2020年 | 0.0595 | 0.0589 | 98.99% | |
| 2019年 | 0.0568 | 0.0553 | 97.36% |
与产品定制化特征相适应,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产销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5)下游市场情况:不同汽车品牌出现分化,发行人产品主要配套的日系 品牌市场份额上升,发行人产品销量与下游市场情况相契合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产业,且以日系品牌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 销售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 产品大类 | 应用领域 | 2021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销量 |
|---|---|---|---|---|---|---|
| 销量 | 变动 | 销量 | 变动 | |||
| 金属结构件 | 汽车 | 11,486.70 | 12.50% | 10,210.10 | -9.11% | 11,233.24 |
| 非汽车 | 6,348.31 | 9.30% | 5,808.08 | -26.50% | 7,902.35 | |
| 小计 | 17,835.02 | 11.34% | 16,018.18 | -16.29% | 19,135.59 | |
| 模具 | 汽车 | 0.0549 | -3.17% | 0.0567 | 68.60% | 0.0336 |
| 非汽车 | 0.0146 | 534.78% | 0.0023 | -89.63% | 0.0217 | |
| 小计 | 0.0695 | 18.00% | 0.0589 | 6.51% | 0.0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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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835.09 11.34% 16,018.24 -16.29% 19,135.65
2020 年,受理光搬迁短期采购量减少及汽车结构件单品减少总成件增加影 响,销售数量下降较大,但因总成件单价高,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基本保持稳定。
(1)受中美经贸摩擦、汽车排放标准切换、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国汽 车产业进入短暂调整期,2019 年至 2020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同比下降,2021 年我 国汽车产销量重回增长趋势。受益于汽车零部件进口替代及出口增长,我国汽车 零部件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①经过较长时期的快速增长,我国汽车产业进入短暂调整期
汽车整车产业作为汽车零部件产业的下游应用产业,直接影响汽车零部件产 业规模和发展趋势。2009 年以来,我国汽车产业高速发展,汽车产销量增长速 度大幅高于全球平均水平。2019 年-2020 年,受中美经贸摩擦、汽车排放标准切 换、新能源补贴退坡、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国汽车产业进入调整期,汽车产 销量同比下降。2021 年,我国汽车产量和销量分别为 2,608.20 万辆和 2,627.50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40%和 3.81%,我国汽车产销量重回增长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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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Wind
②受益于汽车零部件进口替代及出口增长,2019 年至 2021 年我国汽车零部 件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自 2009 年起为我国成为全球汽车产销量第一大国,为了应对市场竞争并贴 近整车产销地,日本、欧美大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加大了产业转移的速度,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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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国家成为吸引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转移的主要目的地,如马瑞利、海斯坦普、 李尔、广岛技术、弗吉亚等汽车零部件龙头纷纷在中国成立合资或独资企业。
在汽车产销量增长和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转移的浪潮下,我国汽车零部件行 业主营业务收入也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根据 Wind 数据统计,2012 年,我国汽车 零部件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为 22,267.26 亿元,到 2021 年,主营收入已达到 40,667.65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 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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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总体呈增长的趋势。受中美经贸摩擦、汽车排放标准切 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影响,2018 年国内汽车产销量下降 7.50%,汽车零部 件作为汽车整车企业上游行业,2018 年其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14.99%。2019 年和 2020 年,在全球和我国汽车产销量有所下降的背景下,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销 售收入逆势重回增长轨道,主要原因是汽车零部件的进口替代,以及部分车企剥 离体系内零部件厂商,引入外部供应商,为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提供了机遇,我 国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21 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营 业务收入为 40,667.65 亿元,同比增长 12.00%,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保持增长趋 势。结合我国千人汽车拥有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和人均 GDP 的持续增长,包括 汽车零部件在内的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潜力巨大,行业长期向好。
③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日产、马自达等日系汽车,近年国内乘用车品牌分化 加剧,日系汽车份额提升,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优于行业整体水平
随着各汽车品牌竞争加剧和国民消费水平提高,我国汽车消费市场出现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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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的品牌分化。凭借强大的品牌力和对国内消费需求的良好把控,2016 年起日 系汽车和德系汽车在国内市场份额持续上升。产业链中,主要为日系车和德系车 配套的零部件厂商亦获得了更好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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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主要配套的日产、马自达销量变化与发行人产品 销售数量变化相匹配
报告期内日产、马自达国内销量如下:
单位:万辆
| 单位:万辆 | |||||
|---|---|---|---|---|---|
| 整车品牌 | 2021 年 | 2021 年 同比变动 |
2020 年 | 2020 年 同比变动 |
2019 年 |
| 日产 | 100.03 | -11.72% |
113.31 |
0.44% |
112.82 |
| 马自达 | 16.96 | -21.86% |
21.71 |
-0.40% |
21.80 |
| 合计 | 117.00 | -13.35% |
135.02 |
0.30% |
134.62 |
发行人产品主要配套的日产、马自达国内合计销量 2020 年、2021 年变动率 分别为 0.30%和-13.35%,同期发行人汽车金属结构件销售数量变动分别为-9.11% 和 12.50%。
2020 年发行人汽车用金属结构件销售数量同比下降 9.11%,同期发行人产品 主要配套的日产、马自达合计销量同比增长 0.30%。2020 年发行人汽车金属结构 件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0.01%,销售数量下降主要体现在低单价的汽车单品下降, 高单价的总成件销量同比上升 7.89%。
发行人在日系客户之外,积极拓展国内车系客户及欧美车系客户,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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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对小鹏汽车、孚能科技、海斯坦普、天纳克等非日系客户销售增加。受益 于非日系客户拓展,2021 年发行人汽车金属结构件销量同比增长 12.50%。
(6)订单结构变化:发行人订单结构变化与销售数量及单价变化相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产品单价如下:
| 年度 | 产品 | 金额 (万元) |
数量 (万个) |
单价 (元/个) |
销量同比 变动 |
单价同比 变动 |
|---|---|---|---|---|---|---|
| 2021年 | 金属结构件 | 65,059.93 | 17,835.02 | 3.65 | 11.34% | 5.13% |
| 模具 | 15,122.90 | 0.0695 | 217,595.71 | 18.00% | -11.67% | |
| 合计 | 80,182.83 | 17,835.09 | 4.50 | 11.34% | 2.88% | |
| 2020年 | 金属结构件 | 55,520.35 | 16,018.18 | 3.47 | -16.29% | 11.38% |
| 模具 | 14,509.86 | 0.0589 | 246,347.29 | 6.51% | 13.95% | |
| 合计 | 70,030.21 | 16,018.24 | 4.37 | -16.29% | 17.00% | |
| 2019年 | 金属结构件 | 59,549.15 | 19,135.59 | 3.11 | 24.15% | - |
| 模具 | 11,955.40 | 0.0553 | 216,191.60 | -9.49% | - | |
| 合计 | 71,504.54 | 19,135.65 | 3.74 | 24.15% | - |
①金属结构件:报告期内金属结构件销量及单价变化主要受产品应用领域及 集成度影响
从应用领域划分,发行人金属结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及以办公电子 产品、建筑消防产品为主的非汽车领域。汽车产品体积更大、结构更复杂,其单 价通常高于非汽车领域产品。
从产品集成度划分,发行人汽车产品可划分为金属结构件单品及总成件,因 总成件需由多个单品经焊接和铆接等工序后完成,其单价通常高于金属结构件单 品。
A.报告期内同类产品单价较为平稳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对应的产品订单结构及各类产品单价如下:
| 应用领域 | 金额(万元) | 金额占比 | 数量(万个) | 数量占比 | 单价(元/个) |
|---|---|---|---|---|---|
| 汽车 | 48,414.22 | 74.41% |
11,486.70 |
64.41% |
4.21 |
| 非汽车 | 16,645.71 | 25.59% |
6,348.31 |
35.59% |
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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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应用领域 | 金额(万元) | 金额占比 | 数量(万个) | 数量占比 | 单价(元/个) |
|---|---|---|---|---|---|---|
| 合计 | 65,059.93 | 100.00% |
17,835.02 |
100.00% |
3.65 | |
| 2020年 | 汽车 | 43,445.83 | 78.25% |
10,210.10 |
63.74% |
4.26 |
| 非汽车 | 12,074.52 | 21.75% |
5,808.08 |
36.26% |
2.08 | |
| 合计 | 55,520.35 | 100.00% |
16,018.18 |
100.00% |
3.47 | |
| 2019年 | 汽车 | 43,443.35 | 72.95% |
11,233.24 |
58.70% |
3.87 |
| 非汽车 | 16,105.80 | 27.05% |
7,902.35 |
41.30% |
2.04 | |
| 合计 | 59,549.15 | 100.00% |
19,135.59 |
100.00% |
3.11 |
报告期内,发行人同应用领领产品单价基本稳定。金属结构件平均单价的变 化主要受产品结构的影响。
a.汽车金属结构件:低单价的单品组合到总成件销售, 2020 年垫圈类、密 封板类等低单价产品占比下降,单品平均单价上升,2021 年汽车类金属结构件单 价与 2020 年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单价 1 元以下的垫圈类、密封板类等低单价产品占汽车金属 结构件销售数量比例分别为 57.19%、54.68%和 54.14%,数量占比逐年下降。
| 项目 | 应用领域 | 金额(万元) | 数量(万个) | 数量占比 | 单价(元/个) |
|---|---|---|---|---|---|
| 2021 年 | 1元以下低单价单 品 |
2,134.85 | 6,219.11 |
54.14% |
0.34 |
| 其他 | 46,279.37 | 5,267.60 |
45.86% |
8.79 |
|
| 合计 | 48,414.22 | 11,486.70 |
100.00% |
4.21 |
|
| 2020 年 | 1元以下低单价单 品 |
1,819.74 | 5,583.18 |
54.68% |
0.33 |
| 其他 | 41,626.09 | 4,626.92 |
45.32% |
9.00 |
|
| 合计 | 43,445.83 | 10,210.10 |
100.00% |
4.26 |
|
| 2019 年 | 1元以下低单价单 品 |
2,220.01 | 6,423.80 |
57.19% |
0.35 |
| 其他 | 41,223.34 | 4,809.44 |
42.81% |
8.57 |
|
| 合计 | 43,443.35 | 11,233.24 |
100.00% |
3.87 |
b.非汽车金属结构件:同类产品单价稳定,不同期间波动小
发行人非汽车领域金属结构件主要应用于办公电子类产品及建筑消防类产 品。报告期内发行人非汽车金属结构件按细分应用领域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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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 | 产品分类 | 金额(万元) | 数量(万个) | 金额占比 | 单价(元/个) |
|---|---|---|---|---|---|
| 2021年 | 办公及电子类产品 | 8,740.10 | 5,198.66 |
52.51% |
1.68 |
| 消防支架类产品 | 3,715.43 | 205.74 |
22.32% |
18.06 |
|
| 其他产品 | 4,190.17 | 943.91 |
25.17% |
4.44 |
|
| 合计 | 16,645.71 | 6,348.31 |
100.00% |
2.62 |
|
| 2020年 | 办公及电子类产品 | 8,574.34 | 4,995.18 |
71.01% |
1.72 |
| 消防支架类产品 | 1,443.41 | 86.83 |
11.95% |
16.62 |
|
| 其他产品 | 2,056.77 | 726.08 |
17.03% |
2.83 |
|
| 合计 | 12,074.52 | 5,808.08 |
100.00% |
2.08 |
|
| 2019年 | 办公及电子类产品 | 12,010.16 | 7,080.43 |
74.57% |
1.70 |
| 消防支架类产品 | 2,185.07 | 130.84 |
13.57% |
16.70 |
|
| 其他产品 | 1,910.56 | 691.08 |
11.86% |
2.76 |
|
| 合计 | 16,105.80 | 7,902.35 |
100.00% |
2.04 |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用于办公及电子产品领域的金属结构件平均单价分别为 1.70 元/个、1.72 元/个和 1.68 元/个,产品单价稳定,不同期间波动小。
2019 年、2020 年发行人消防支架类产品平均单价基本一致,受具体产品型 号影响 2021 年消防支架类产品平均单价小幅上升。
发行人金属结构件中“其他产品”主要包括标识牌、门合页、烧烤炉面板等, 其中标识牌、门合页为低单价产品,单价低至 2 元以下;烧烤炉面板单价相对较 高,不同型号单价多为 20 元至 30 元。2019 年、2020 年,发行人“其他产品” 平均单价基本一致,2021 年因单价较高的烧烤炉面板占比提高,“其他产品” 平均单价上升。
②模具:模具数量、平均单价
发行人模具按应用领域划分,可分为汽车领域模具和非汽车领域,非汽车领 域应用行业包括办公及电子产品行业、建筑消防行业等,其中汽车领域模具体积 大、结构复杂度、工序要求高,其单价通常高于非汽车领域模具。
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具收入订单构成及分类别收入、数量、单价如下:
| 期间 | 模具分类 | 金额(万元) | 数量(套) | 单价 (万元/套) |
金额占比 | 数量占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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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 | 模具分类 | 金额(万元) | 数量(套) | 单价 (万元/套) |
金额占比 | 数量占比 |
|---|---|---|---|---|---|---|
| 2021年 | 汽车 | 13,854.29 | 549 | 25.24 | 91.61% | 78.99% |
| 非汽车 | 1,268.61 | 146 | 8.69 | 8.39% | 21.01% | |
| 小计 | 15,122.90 | 695 | 21.76 | 100.00% | 100.00% | |
| 2020年 | 汽车 | 14,125.42 | 529 | 26.70 | 97.35% | 89.81% |
| 非汽车 | 384.43 | 60 | 6.41 | 2.65% | 10.19% | |
| 小计 | 14,509.86 | 589 | 24.63 | 100.00% | 100.00% | |
| 2019年 | 汽车 | 10,433.37 | 336 | 31.05 | 87.27% | 60.76% |
| 非汽车 | 1,522.02 | 217 | 7.01 | 12.73% | 39.24% | |
| 小计 | 11,955.40 | 553 | 21.62 | 100.00% | 100.00% |
A.单价变动与订单结构:报告期内平均单价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具平均单价分别为 21.62 万元/套、24.63 万元/套和 21.76 万元/套,模具平均单价变动与汽车模具数量占比变动一致。2020 年汽车模具占 比上升,模具平均单价提高;2021 年汽车模具占比降低,模具平均单价下降。
2019 年、2020 年,发行人非汽车模具主要应用于办公及电子产品领域,不 同产品单价通常为 6 万元/套至 8 万元/套不等。2021 年,发行人非汽车模具在办 - 公及电子产品领域之外,拓展至韦伯 史蒂芬烧烤炉模具及上海冈谷钢机有限公 司的电池变频器模具,其产品平均单价为 18.52 万元/套,高于办公及电子产品。 受产品结构影响,发行人 2021 年非汽车模具平均单价上升。
B.数量变动与订单结构:报告期内模具整体销售数量基本稳定,受客户新车 型或新产品投放节奏及公司获取份额的影响,分应用领域销售数量存在一定波动
因客户采购模具需求主要来自新车型或新产品开发及投产,受客户新产品开 发战略、投资节奏影响较大。以汽车模具为例,其投入属于整车厂商长期投资决 策的一部分,由于各个整车厂新项目或新车型投产周期不同,计划不同,导致各 期模具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存在一定波动。
(7)同行业公司销售数量及单价:发行人产品单价处于行业中间水平,由 行业特征决定,各可比公司模具销售数量各期波动较大
因结构件和模具为客户定制化产品,不同产品在产品体积、用料、工艺、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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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程度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产品单价无可比性。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数量及单价情况如下:
金属结构件数量单位:万个、单价单位:元/个;模具数量单位:个、单价单位:万元/个
| 公司名称 | 产品类别 | 2020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9 年 |
|---|---|---|---|---|---|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
| 博俊科技 | 汽车金属结构件 | 3,653.78 | 4.50 |
10,527.85 |
3.67 |
| 非汽车金属结构件 | - | - |
- |
- |
|
| 汽车模具 | 3 | 9.40 |
28 |
36.06 |
|
| 非汽车模具 | - | - |
- |
- |
|
| 上海沿浦 | 汽车金属结构件 | 7,902.24 | 3.13 |
||
| 非汽车金属结构件 | - | - |
- |
- |
|
| 汽车模具 | - | - |
47 |
33.37 |
|
| 非汽车模具 | - | - |
- |
- |
|
| 铭科精技 | 汽车金属结构件 | 10,210.10 | 4.26 |
11,233.24 |
3.87 |
| 非汽车金属结构件 | 5,808.08 | 2.08 |
7,902.36 |
2.04 |
|
| 汽车模具 | 529 | 26.70 |
336 |
31.05 |
|
| 非汽车模具 | 60 | 6.41 |
217 |
7.01 |
注 1: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取自其招股说明书,同行业公司尚未披露 2021 年年报,其 2021 年半年报均未披露分产品单价信息;
注 2:博俊科技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数据未区分应用领域,表中汽车金属结构件 对应其招股说明书中“冲压业务”,汽车模具对应其“商品模”;2020 年数据为其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 2020 年 1-6 月数据;
注 3:上海沿浦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数据未区分应用领域,上表汽车金属结构件 对应其招股说明书中“冲压件”,汽车模具对应其“模具”。另其模具单价单位为万元/项 目,可能存在一个项目包含多个模具的情形;
注 4:祥鑫科技、威唐工业未披露 2019 年、2020 年分产品分应用领域销量及单价数据。
经对比,发行人产品单价处于行业中间水平。因客户采购模具需求主要来自 新车型或新产品开发及投产,受新产品开发战略、投资节奏影响较大,不同期间 采购需求可能存在较大变动。由行业特征决定,各可比公司模具销售数量各期波 动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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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内车用和非车用模具、金属结构件的销售金额、单价及销售单价
-
差异的合理性
-
(1)受模具体积、用料、工艺要求等因素影响,汽车模具平均销售单价高
-
于非汽车模具
①模具分应用领域销售金额及单价
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具分应用领域销售金额及单价如下:
| 期间 | 应用领域 | 金额(万元) | 数量(套) | 单价(万元/套) | 金额占比 | 数量占比 |
|---|---|---|---|---|---|---|
| 2021年 | 汽车 | 13,854.29 | 549 | 25.24 | 91.61% | 78.99% |
| 非汽车 | 1,268.61 | 146 | 8.69 | 8.39% | 21.01% | |
| 小计 | 15,122.90 | 695 | 21.76 | 100.00% | 100.00% | |
| 2020年 | 汽车 | 14,125.42 | 529.00 | 26.70 | 97.35% | 89.81% |
| 非汽车 | 384.43 | 60 | 6.41 | 2.65% | 10.19% | |
| 小计 | 14,509.86 | 589.00 | 24.63 | 100.00% | 100.00% | |
| 2019年 | 汽车 | 10,433.37 | 336.00 | 31.05 | 87.27% | 60.76% |
| 非汽车 | 1,522.02 | 217.00 | 7.01 | 12.73% | 39.24% | |
| 小计 | 11,955.40 | 553.00 | 21.62 | 100.00% | 100.00% |
②发行人非汽车模具主要应用于办公及电子设备行业,相比非汽车模具,汽 车模具通常体积更大、用料更多、工艺要求更高,成本亦高于非汽车模具,汽车 模具单价高于非汽车模具具有合理性
以下为发行人典型的两款汽车模具和非汽车模具:
-
A.发行人典型汽车模具:体积大、结构复杂
-
a.汽车模具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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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合模后外观图
==> picture [343 x 17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模具上模及下模型面
==> picture [343 x 1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模具生产的金属结构件产品图例
==> picture [120 x 11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b.汽车模具主要参数
以上典型汽车模具的主要参数如下:
| 模胚材料 | 模具长度 | 模具宽度 | 模具高度 | 模具重量 | 性能特点 |
|---|---|---|---|---|---|
| 主体铸铁 | 6000mm | 1800mm | 1200mm | 52000kg | 多工位模 |
B.非汽车模具:体积小、模具型面结构相对简单
a.非汽车模具典型图例:以发行人应用较多的打印机结构件模具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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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合模后外观图
==> picture [157 x 10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模具上模及下模型面
==> picture [234 x 7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模具生产的金属结构件产品图例
==> picture [153 x 9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b.非汽车模具主要参数
以上典型非汽车模具的主要参数如下:
| 模胚材料 | 模具长度 | 模具宽度 | 模具高度 | 模具重量 | 性能特点 |
|---|---|---|---|---|---|
| 主体铸铁 | 720mm | 410mm | 314mm | 523.23kg | 单工位模 |
(2)受体积、用料、工艺要求等因素影响,汽车金属结构件平均销售单价 高于非汽车金属结构件
①金属结构件分应用领域销售金额及单价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分应用领域销售金额及单价如下:
| 年度 | 应用领域 | 金额(万元) | 金额占比 | 数量(万个) | 数量占比 | 单价(元/个) |
|---|---|---|---|---|---|---|
| 2021年 | 汽车 | 48,414.22 | 74.41% |
11,486.70 |
64.41% |
4.21 |
| 非汽车 | 16,645.71 | 25.59% |
6,348.31 |
35.59% |
2.62 |
|
| 合计 | 65,059.93 | 100.00% |
17,835.02 |
100.00%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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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应用领域 | 金额(万元) | 金额占比 | 数量(万个) | 数量占比 | 单价(元/个) |
|---|---|---|---|---|---|---|
| 2020年 | 汽车 | 43,445.83 | 78.25% |
10,210.10 |
63.74% |
4.26 |
| 非汽车 | 12,074.52 | 21.75% |
5,808.08 |
36.26% |
2.08 |
|
| 合计 | 55,520.35 | 100.00% |
16,018.18 |
100.00% |
3.47 |
|
| 2019年 | 汽车 | 43,443.35 | 72.95% |
11,233.24 |
58.70% |
3.87 |
| 非汽车 | 16,105.80 | 27.05% |
7,902.36 |
41.30% |
2.04 |
|
| 合计 | 59,549.15 | 100.00% |
19,135.59 |
100.00% |
3.11 |
②发行人非汽车金属结构件主要应用于办公及电子设备行业,相比非汽车金 属结构件汽车金属结构件体积更大、用料更多、工艺要求更高、生产成本更高, 其单价高于非汽车金属结构件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非汽车金属结构件主要应用于办公及电子设备行业,相比非汽车金属 结构件汽车金属结构件体积更大、用料更多、工艺要求更高、生产成本更高,其 单价高于非汽车金属结构件具有合理性。以下选取两款汽车金属结构件和非汽车 金属结构件说明产品差异性。
A.汽车金属结构件:用料多、结构复杂,成本及售价亦相应较高
因汽车结构的复杂性,汽车用金属结构件结构亦较为复杂,其成型通常需经 多次冲压成型才能达到设计要求。以下为发行人某一典型汽车车身金属结构件图 例及参数说明。
a.汽车金属结构件典型图例
产品料带图
==> picture [413 x 9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因产品结构较为复杂,为避免成型过程中的材料开裂和起皱等不良情形,该 汽车车身金属结构件需经13次冲压,才最终完成结构成形。
成品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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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52 x 11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b.产品料带主要参数
以上典型的汽车金属结构件在生产中其料带主要参数如下:
| 钢材类别 | 宽度 | 步距 | 厚度 | 钢材耗用 |
|---|---|---|---|---|
| 镀锌钢 | 464mm | 162mm | 0.6mm | 0.3216kg |
B.非汽车金属结构:用料少、产品结构相对简单、平整度较高
发行人非汽车金属结构件主要应用于复印机等办公电子设备及建筑消防领 域,产品结构相对简单,应用中对产品硬度、承重性能、抗撞击性能等要求需低 于汽车金属结构件。
以下为发行人某一典型复印机金属结构件图例及参数说明。
a.复印机金属结构件典型图例
产品料带图
==> picture [419 x 8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成品图例
==> picture [113 x 6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b.产品料带主要参数
以上典型的复印机金属结构件在生产中其料带主要参数如下:
钢材类别 宽度 步距 厚度 钢材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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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轧钢 118mm 35.5mm 0.4mm 0.0121kg
5、主营业务收入地区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产品类 别 华南 华东 华中 西南 东北 华北 出口 合计 |
2021 年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20,430.16 | 25.48% |
17,721.22 |
25.31% |
21,850.38 | 30.56% |
|
| 12,294.76 | 15.33% |
10,899.55 |
15.56% |
9,760.66 | 13.65% |
|
| 11,027.57 | 13.75% |
8,070.01 |
11.52% |
8,143.64 | 11.39% |
|
| 7,108.50 | 8.87% |
5,244.22 |
7.49% |
5,527.08 | 7.73% |
|
| 5,850.22 | 7.30% |
5,565.13 |
7.95% |
6,891.20 | 9.64% |
|
| 512.71 | 0.64% |
276.73 |
0.40% |
725.21 | 1.01% |
|
| 22,958.90 | 28.63% |
22,253.35 |
31.78% |
18,606.37 | 26.02% |
|
| 80,182.83 | 100.00% |
70,030.21 |
100.00% |
71,504.54 | 100.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占比约为 30%,主要销往日本、美国等国家。内销 收入以华南、华东区域为主。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通常围绕整车厂商建立,形成 大规模的产业集群。发行人主要生产基地布局于华南和华东,因此内销收入以华 南、华东区域为主。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分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产品类别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金属结构件 | 17,352.39 | 75.58% | 14,418.47 | 64.79% | 14,059.60 | 75.56% |
| 模具 | 5,606.51 | 24.42% | 7,834.88 | 35.21% | 4,546.77 | 24.44% |
| 出口 | 22,958.90 | 100.00% | 22,253.35 | 100.00% | 18,606.37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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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市场开放程度较 高,除美国外,我国与主要出口国或地区不存在严重贸易摩擦。新冠疫情对发行 人金属结构件出口有一定影响,模具出口业务影响不明显
①发行人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市场开放程度较高
发行人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全球化采购趋势明显。发行人主要出口国家或地 区为美国、日本、泰国、中国香港和英国,上述国家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市 场开放程度较高。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除美国外,发行人产品主要出口国家 和地区对模具和汽车零部件没有特殊性限制政策和贸易壁垒。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如下:
单位:万元
| 出口国家 或地区 美国 日本 泰国 香港 英国 其他 合计 |
2021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9年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6,699.52 | 29.18% |
5,501.96 |
24.72% |
3,199.60 |
17.20% |
|
| 6,630.60 | 28.88% |
8,315.37 |
37.37% |
10,289.71 |
55.30% |
|
| 2,628.70 | 11.45% |
667.45 |
3.00% |
666.56 |
3.58% |
|
| 1,926.82 | 8.39% |
2,794.90 |
12.56% |
199.22 |
1.07% |
|
| 181.24 | 0.79% |
1,397.88 |
6.28% |
757.81 |
4.07% |
|
| 4,892.02 | 21.31% |
3,575.79 |
16.07% |
3,493.47 |
18.78% |
|
| 22,958.90 | 100.00% |
22,253.35 |
100.00% |
18,606.37 |
100.00% |
②我国与发行人主要出口国之一的美国存在贸易摩擦,发行人对美国出口占 发行人收入比例较低,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美国出口额无显著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美国出口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对美国出口金额 | 6,699.52 | 5,501.96 | 3,199.60 |
| 营业收入 | 85,563.15 | 73,198.32 | 74,459.79 |
| 对美国出口占营业收入比例 | 7.83% | 7.52% | 4.30% |
自 2018 年 6 月以来,美国政府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加征关税,加征关 税的商品范围涉及发行人生产的主要产品。2018 年 6 月以来,美国对从中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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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商品加征关税政策如下:
| 阶段 | 时间 | 加征关税范围及税率 |
|---|---|---|
| 第一次加征关税 | 2018年6月- 2018 年8 月 |
对首批中国出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关税 |
| 第二次加征关税 | 2018年9月 | 对中国出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 |
| 第三次加征关税 | 2019年5月 | 对2018年9月加征关税的2,000亿美元商品的税率 从10%增至25%,2018年6月加征关税的500亿美 元商品税率不变 |
| 第四次加征关税 | 2019年9月 | 对中国出口的约3,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 |
美国政府 2018 年 9 月起加征关税的商品范围涉及发行人生产的主要产品, 2018 年 9 月被加征 10%的关税,2019 年 5 月开始被加征 25%的关税。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美国出口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且依靠更高的生产效率、 更好的成本控制以及良好的技术能力,我国出口模具和汽车零部件在美国拥有一 定的价格优势,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美国出口持续增长,美国加征关税对发行人模 具和汽车零部件出口影响较小。
③发行人主要出口国中美国、日本、英国相比我国疫情均较为严重,疫情对 发行人出口金额影响较小
A.发行人对美国、日本、英国的出口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美国、日本、英国的出口情况如下,除日本外,2020 年度对 美国、英国的出口收入均增长,疫情对发行人出口金额影响较小。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产品 | 2021 年 | 2021 年 同比变动 |
2020 年 | 2020 年 同比变动 |
2019 年 |
| 金属结构件 | 5,071.03 | 3,277.46 |
1,793.57 |
44.62 |
1,748.95 |
| 模具 | 1,628.49 | -2,079.89 |
3,708.38 |
2,257.74 |
1,450.65 |
| 小计 | 6,699.52 | 1,197.56 |
5,501.96 |
2,302.36 |
3,199.60 |
| 金属结构件 | 6,282.99 | -1,586.77 |
7,869.76 |
-1,310.22 |
9,179.98 |
| 模具 | 347.61 | -98.01 |
445.62 |
-664.11 |
1,109.73 |
| 小计 | 6,630.60 | -1,684.77 |
8,315.37 |
-1,974.33 |
10,289.71 |
| 金属结构件 | 154.34 | 91.13 |
63.21 |
-5.92 |
69.13 |
| 模具 | 26.90 | -1,307.77 |
1,334.67 |
645.99 |
68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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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 产品 | 2021 年 | 2021 年 同比变动 |
2020 年 | 2020 年 同比变动 |
2019 年 |
|---|---|---|---|---|---|---|
| 小计 | 181.24 | -1,216.64 |
1,397.88 |
640.07 |
757.81 |
a.美国:2020年、2021年,发行人对美国出口持续增长
分产品类别,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对美国金属结构件出口持续增长,其中 2021 年增长主要来自唯特利。唯特利于全球范围内开展采购业务,因部分国家疫情 较为严重,唯特利增加了对发行人采购规模。
不同于金属结构件产品,客户模具采购需求主要来自新车型、新产品开发及 投产,受客户新产品开发战略、投资节奏影响较大,其投入属于整车或整机厂商 长期投资决策的一部分,受短期突发事件影响较小。
2020 年发行人对美国模具出口收入同比增加 2,257.74 万元,为 2020 年对美国 出口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2020 年发行人出口美国模具主要客户为 AGILITY TOOLING INC.、TOWER AUTOMOTIVE,产品最终应用于日产、福特等品牌车型 的生产。受客户投资节奏影响,2021 年发行人对美国模具出口收入下降。
b.日本:发行人对日本出口主要为金属结构件,受疫情影响销量下降
发行人对日本出口收入主要来自金属结构件。出口的金属结构件主要配套于马 自达、久保田工程机械、三菱电视机架。受疫情影响,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 对日本金属结构件出口分别同比下降 1,310.22 万元和 1,586.77 万元。
c.英国:发行人对英国出口主要为模具产品,2020年出口增加,2021年下降
发行人对英国出口主要为模具产品,不同于金属结构件产品,客户模具采购需 求主要来自新车型、新产品开发及投产,受客户新产品开发战略、投资节奏影响 较大,其投入属于整车或整机厂商长期投资决策的一部分,受短期突发事件影响 较小。
2020 年发行人对英国模具出口收入为 1,334.67 万元,同比增加 645.99 万元。 2020 年发行人英国出口模具主要客户为海斯坦普,产品最终应用于日产、雷诺等品 牌。2021 年受客户投资节奏影响,发行人英国模具出口收入下降。
B.疫情未对出口造成著影响的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配套车型或产品销量下 降,2020年发行人对疫情严重国家金属结构件出口收入下降。2021年因部分国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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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响,生产中断,部分全球采购客户增加了从中国采购规模,发行人金属结构 件出口增加;客户模具需求主要对应新车型或新产品开发,属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 重要部分,短期内受突发事件影响不明显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疫情较为严重的主要出口国家美国、日本、英国分产品出口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产品 | 2021 年 | 2021 年同比 | 2020 年 | 2020 年同比 | 2019 年 |
| 金属结构件 | 11,508.37 | 1,781.83 |
9,726.54 |
-1,271.53 |
10,998.06 |
| 模具 | 2,003.00 | -3,485.67 |
5,488.67 |
2,239.62 |
3,249.06 |
| 合计 | 13,511.36 | -1,703.85 |
15,215.21 |
968.09 |
14,247.12 |
受疫情影响,部分配套车型或产品销量下降,2020 年发行人对日本、美国、英 国金属结构件合计出口收入同比减少 1,271.53 万元。2021 年因部分国家受疫情影 响,生产中断,部分全球采购客户增加了从中国采购规模,发行人对美国、日本、 英国金属结构件合计出口收入增加。
因客户模具需求主要对应新车型或新产品开发,属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部 分,短期内受突发事件影响不明显,发行人模具出口收入变动主要受客户投资节奏 影响。受客户新车型推出节奏等投资因素影响,2020 年发行人对美国、日本、英国 模具合计出口收入同比增加 2,239.62 万元,2021 年同比下降 3,485.67 万元。
(2)贸易摩擦和新冠疫情下,发行人对客户出口产品交付正常,期后回款 正常,货款不能回收风险较低
①贸易摩擦国家和新冠疫情严重的主要出口国共涉及美国、日本、英国三个 国家,主要出口客户为广岛技术、AGILITY TOOLING INC.等
贸易摩擦国家和新冠疫情严重的主要出口国共涉及美国、日本、英国三个国家, 各期对前述三个国家出口收入前五大客户(累计八家)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客户名称 | |||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广岛技术 | |||
| 3,670.52 | 3,743.50 |
4,079.56 |
|
| 唯特利 | |||
| 3,658.09 | 1,656.09 |
1,739.48 |
|
| 天纳克 | |||
| 2,073.31 | 2,078.08 |
79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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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er-StephenProductsLLC 海斯坦普 OLIPCO.,LTD. AGILITYTOOLINGINC. 三菱电机 累计前五大小计 发行人对美国、日本、英国出口合计 |
|||
|---|---|---|---|
| 1,544.64 | |||
1,154.86 |
|||
| 860.27 | 1,444.39 |
||
1,034.32 |
|||
| 245.89 | 440.27 |
||
395.59 |
|||
| - | 2,248.59 |
||
2,022.93 |
|||
| - | 1,397.88 |
||
11,219.44 |
|||
| 12,052.72 | 13,008.80 |
||
14,247.12 |
|||
| 13,511.36 | 15,215.21 |
||
注 1:上表列示的收入金额仅为发行人对特定客户收入中,出口日本、美国、英国三个国 家部分;
注 2:2021 年三菱电机与发行人业务由其位于泰国公司开展,发行人业务区域划分中将其 划入泰国。
报告期内,除 AGILITY TOOLING INC.外,发行人与出口日本、美国、英国 的主要客户均有持续的业务发生。AGILITY TOOLING INC.为一家美国模具公司, 不同于金属结构件,客户模具采购需求主要受配套整车厂商新车型推出节奏等因 素影响,单一客户业务的稳定性低于金属结构件。2019 年、2020 年 AGILITY TOOLING INC.向发行人采购的模具主要应用于日产美国公司及菲亚特克莱斯 勒,2021 年 AGILITY TOOLING INC.与公司未发生采购业务。
②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疫情较为严重国家涉及的客户产品交付正常,期后回 款正常,货款不能回收风险较低
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疫情较为严重的国家涉及的累计八家客户,其各期交易金 额、当期回款、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客户名称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广岛技术 | 当期交易金额 | 8,102.44 | ||
| 6,004.27 | 6,596.58 | |||
| 1,204.69 | ||||
| 期末应收余额 | 1,390.97 | 1,522.65 | ||
| 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 | 14.87% | |||
| 23.17% | 23.08% | |||
| 唯特利 | 当期交易金额 | 2,987.56 | ||
| 5,086.77 | 2,639.32 | |||
| 751.75 | ||||
| 期末应收余额 | 642.64 | 335.05 | ||
| 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 | 25.16% | |||
| 12.63% | 12.69% | |||
| 天纳克 | 当期交易金额 | 1,659.41 | ||
| 3,544.55 | 3,193.83 | |||
| 期末应收余额 | 518.20 | |||
| 984.38 | 695.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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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 | 31.23% | |||
| 27.77% | 21.77% | |||
| Weber-Stephen Products LLC |
当期交易金额 | - | ||
| 1,544.64 | - | |||
| 期末应收余额 | - | |||
| 394.64 | - | |||
| 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 | - | |||
| 25.55% | - | |||
| 海斯坦普 | 当期交易金额 | 7,212.95 | ||
| 6,921.19 | 6,962.35 | |||
| 3,639.35 | ||||
| 期末应收余额 | 2,437.65 | 2,923.56 | ||
| 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 | 50.46% | |||
| 35.22% | 41.99% | |||
| OLIPCO.,LTD. | 当期交易金额 | 1,034.32 | ||
| 245.89 | 440.27 | |||
| 期末应收余额 | 60.00 | |||
| 14.48 | 24.40 | |||
| 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 | 5.80% | |||
| 5.89% | 5.54% | |||
| AGILITYTOOLINGINC. | 当期交易金额 | 395.59 | ||
| 2,248.59 | ||||
| - | ||||
| 期末应收余额 | - | |||
| 79.90 | 433.09 | |||
| 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 | - | |||
| - | 19.26% | |||
| 三菱电机 | 当期交易金额 | 2,022.93 | ||
| 830.71 | 1,402.87 | |||
| 217.28 | ||||
| 期末应收余额 | 79.42 | 257.76 | ||
| 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 | 10.74% | |||
| 9.56% | 18.37% | |||
报告期内,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疫情较为严重国家涉及的八家主要客户均正 常回款。
2021 年末,AGILITY TOOLING INC.79.90 万元应收账款主要为 2020 年 2,248.59 万元模具收入的尾款,待产品质保期满后支付。
6、其他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边角料销售收入和房租水电收入,具体 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4,278.10 | 79.51% |
2,499.69 |
78.90% |
2,266.44 |
76.69% |
404.06 |
7.51% |
486.41 |
15.35% |
492.53 |
1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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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8.16 | 12.98% |
182.01 |
5.74% |
196.28 |
6.64% 100.00% |
|---|---|---|---|---|---|
| 5,380.32 | 100.00% |
3,168.11 |
100.00% |
||
2,955.25 |
|||||
其他业务收入中的“其他”主要为少量材料销售及加工业务收入。 (1)边角料销售的数量、价格及主要客户
①边角料销售数量、价格
发行人废料主要为金属结构件生产中自冲压钢卷或钢材薄板切除的边角料, 受产品形状和结构不同的影响,不同产品废料率(指冲压钢材中冲压切除的边角 料面积占钢材面积的比例)一般位于 20%至 50%不等的区间。
报告期内发行人边角料销售数量、价格如下:
| 期间 | 金额(万元) | 重量(吨) | 单价(元/吨) |
|---|---|---|---|
| 2021年 | 3,397.07 | ||
| 4,278.10 | 12,593.48 | ||
| 2020年 | 2,405.95 | ||
| 2,499.69 | 10,389.64 | ||
| 2019年 | 2,247.45 | ||
| 2,266.44 | 10,084.48 | ||
②边角料销售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边角料销售主要客户为各地资源回收公司,分客户销售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 客户名称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重庆市渝永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924.20 | 651.30 | 510.90 |
| 武汉风神冲压件有限公司 | 800.50 | 472.89 | 364.26 |
| 上海檀录物资有限公司 | 675.82 | 71.48 | 150.13 |
| 大连岭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503.68 | 189.99 | 233.20 |
| 东莞市沙湖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267.57 | 196.26 | - |
| 广东政景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38.43 | - | - |
| 东莞市供销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181.28 | - | - |
| 龙川县航辉钢业有限公司 | 148.49 | 308.78 | 219.73 |
| 东莞市淏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125.85 | 142.49 | 600.47 |
| 大连东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92.95 | 74.02 | 5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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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319.33 | 392.48 | 128.27 |
|---|---|---|---|
| 合计 | 4,278.10 | 2,499.69 | 2,266.44 |
经工商信息查询,公司边角料客户主营业务均包括资源回收,股东及董监高 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边角料销售数量与产量、废品率变动的匹配情况
①边角料销售数量与产量的对应关系:单位产量边角料重量基本保持平稳, 不同期间波动主要受产品结构变动影响
发行人边角料主要产生自金属结构件冲压环节,因发行人不同金属结构件形 态差异较大,不同金属结构件产生的边角料差异较大,单位产量边角料受产品结 构变动影响较大。以发行人生产的以下三个典型产品为例,其图例及边角料比率 如下:
三个典型产品料带图及图例
| 三个典型产品料带图及图例 | ||
|---|---|---|
| 产品 | 产品料带图 | 产成图例 |
| 某汽车 车身件 |
||
| 某汽车 底盘件 |
||
| 某复印 机部件 |
以上三典型产品边角料比率计算及对比如下:
| 项目 某汽车车身件 某汽车底盘件 某打印机部件 |
单位产品材料耗 用面积 |
边角料面积 | 材料利用率 | 边角料比率 |
|---|---|---|---|---|
| 751.68平方厘米 | 187.92平方厘米 | 75.00% | 25.00% |
|
| 12.13平方厘米 | 4.06平方厘米 | 66.53% | 33.47% |
|
| 41.89平方厘米 | 13.05平方厘米 | 68.85% | 31.15% |
报告期内边角料销售数量与产量的对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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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 | 重量(吨) | 产量(万个) | 单位产量边角料 (吨/万个) |
|---|---|---|---|
| 2021年 | 0.65 | ||
| 12,593.48 | 19,298.31 | ||
| 2020年 | 0.65 | ||
| 10,389.64 | 15,927.01 | ||
| 2019年 | 0.52 | ||
| 10,084.48 | 19,521.00 | ||
注:因边角料主要产生自冲压工序,故边角料对应的为发行人金属结构件产品,上表产 量为金属结构件产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每万个金属结构件产生的边角料重量基本稳定,小幅波动主 要受产品结构影响。通常体积更大、用料更多的汽车用金属结构件单位产量对应 的边角料重量大于非汽车金属结构件。同时单位产量产生的边角料亦与金属结构 件的集成度相关,因高集成度的总成件需由多个单品金属结构件装配而成,其单 位产出对应的边角料亦更多。
2020年发行人每万个金属结构件产品边角料重量由2019年的0.52吨上升至 0.65吨,主要原因一是体积小、用料少的非汽车金属结构件产量占比下降,二是 车用金属结构件中集成度更高的总成件占比提升。
②边角料销售数量与废品率变动的匹配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废品率稳定, 小幅波动主要受产品结构影响
因发行人边角料主要产生自金属结构件生产中冲床对钢材卷料及钢材薄板 的冲压环节,边角料产生量与钢材卷料及钢材薄板消耗量关联度较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废品率如下:
| 期间 | 边角料重量(吨) | 冲压钢材消耗量(吨) | 废品率 |
|---|---|---|---|
| 2021年 | 34.76% | ||
| 12,593.48 | 36,230.62 | ||
| 2020年 | 34.90% | ||
| 10,389.64 | 29,771.28 | ||
| 2019年 | 33.45% | ||
| 10,084.48 | 30,146.15 | ||
注:废品率=边角料重量/钢材卷料及钢材薄板消耗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废品率稳定。
(3)边角废料销售的定价依据及销售单价变动合理性:发行人边角料销售 价格与公开市场价格相契合
发行人边角料为废钢,销售价格主要由母子公司根据所在地的废钢市场行情 与废材回收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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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发行人边角料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钢材边角料销售价格如下表:
| 年度 | 单价(元/吨) |
|---|---|
| 2021年 | 3,397.07 |
| 2020 | 2,405.95 |
| 2019 | 2,247.45 |
②废钢公开市场价格
废钢市场价格受铁矿石价格、各地废钢存量、国家环保及废钢进口政策等因 素的影响,且各地区的废钢市场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发行人边角料销售价格与 全国废钢价格指数对比如下:
==> picture [418 x 2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全国废钢指数 对比发行人边角料价格和废钢公开市场价格,二者价格及走势基本一致。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 2021 年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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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主营业务成本 | 60,971.80 | 99.14 |
49,261.58 |
99.34 |
49,732.33 |
99.32 |
| 其他业务成本 | 482.54 | 0.86 |
328.75 |
0.66 |
339.14 |
0.68 |
| 合计 | 61,454.34 | 100.00 |
49,590.33 |
100.00 |
50,071.47 |
100.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变动,成本与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
报告期发行人分产品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 年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金属结构件 | 51,712.21 | 84.81 |
41,317.82 |
83.87 |
43,306.75 | 87.08 |
| 模具 | 9,259.59 | 15.19 |
7,943.76 |
16.13 |
6,425.58 | 12.92 |
| 合计 | 60,971.80 | 100.00 |
49,261.58 |
100.00 |
49,732.33 | 100.00 |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一致。
(1)金属结构件产品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金属结构件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 年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直接材料 | 35,706.42 | 69.05% |
27,817.15 |
67.32% |
29,128.52 |
67.26% |
| 直接人工 | 5,459.44 | 10.56% |
4,232.52 |
10.24% |
5,273.67 |
12.18% |
| 制造费用 | 8,159.75 | 15.78% |
7,576.46 |
18.34% |
7,316.28 |
16.89% |
| 委托加工费 用 |
2,386.61 | 4.62% |
1,691.69 |
4.09% |
1,588.28 |
3.67% |
| 合计 | 51,712.21 | 100.00% |
41,317.82 |
100.00% |
43,306.75 |
100.00% |
发行人金属结构件产品成本以直接材料为主,占比约 70%左右。
2020 年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运费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在产品成本中的制 造费用科目核算。2020 年发行人计入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费为 1,586.71 万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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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1,252.74 万元为金属结构件业务履约成本。2021 年发行人计入合同履约成本 的运费为 1,266.184 万元,其中 951.94 万元为金属结构件业务履约成本。如剔除 运费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金属结构件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直接材料 | 35,706.42 | 70.34% |
27,817.15 |
69.43% |
29,128.52 |
67.26% |
| 直接人工 | 5,459.44 | 10.76% |
4,232.52 |
10.56% |
5,273.67 |
12.18% |
| 制造费用 | 7,207.81 | 14.20% |
6,323.72 |
15.78% |
7,316.28 |
16.89% |
| 委托加工费 用 |
2,386.61 | 4.70% |
1,691.69 |
4.22% |
1,588.28 |
3.67% |
| 合计 | 50,760.27 | 100.00% |
40,065.08 |
100.00% |
43,306.75 |
100.00% |
剔除运费因素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金属结构件成本结构基本稳定。受疫情 影响下社保减免政策、发行人位于武汉及襄阳的子公司疫情停工期间直接人工计 入管理费用等因素的影响,2020 年发行人金属结构件成本中直接人工占比下降。
①疫情影响下政府出台社保减免政策,生产人员人均成本下降;发行人位于 — 武汉及襄阳的子公司疫情停工期间直接人工薪酬计入管理费用 停工损失科目, 计入生产成本的员工薪酬减少
A.疫情影响下政府出台社保减免政策,2020 年发行人享受的生产人员三项 保险减免额为 443.18 万元
因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先后发布《关于阶段 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 号)、《关于延长阶段 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分【2020】49 号), 同时各地方政策亦出具相应的减免实施细则。根据减免政策的规定,发行人各境 内主体享受 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12 月免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单位缴费部分。以母公司铭科精技 2019 年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计算,三项保险单位月人均缴费为 478 元。结合 2020 年发行人平 均生产人员 995 人,养老保险缴纳率 93.18%计算,发行人 2020 年享受的生产人 员三项保险减免额为 443.18 万元。
B.发行人位于武汉及襄阳的子公司疫情停工期间直接人工薪酬计入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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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 停工损失科目,计入生产成本的员工薪酬减少
新冠疫情发生后,发行人位于湖北的子公司武汉铭科、襄阳铭科 2020 年 2 月处于全停工状态。会计处理中,将疫情停工期间发生的员工薪酬计入管理费用 —停工损失科目。2020 年发行人生产人员酬薪转入管理费用—停工损失科目的 金额为 45.30 万元。
剔除保险减免及停工期间生产人员薪酬转入管理费用因素影响后,发行人 2020 年金属结构件成本构成中,直接人工占比为 11.64%,与往年接近。
②受表面处理为主的委托加工增加及材料价格上涨影响,2021 年直接材料、 委托加工费用占比提升,制造费用占比下降
2021 年发行人金属结构件成本构成中,委托加工费用增加 694.91 万元,委 托加工费用占比提高 0.52%。2021 年金属结构件成本中委托加工费用增加主要来 自唯特利业务。发行人对唯特利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建筑消防部件,产品均需经表 面处理,该工序由委托加工完成。2021 年发行人对唯特利销售建筑消防部件 5,086.77 万元,同比增加 2,478.76 万元,发行人金属结构件业务委托加工费用增 加。
受表面处理为主的外协加工增加及材料价格上涨影响,2021 年发行人金属 结构件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外协加工费用占比提升,制造费用占比下降。 (2)模具产品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模具产品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直接材料 | 4,968.62 | 53.66% |
4,082.94 |
51.40% |
3,349.41 |
52.13% |
| 直接人工 | 1,610.90 | 17.40% |
1,475.67 |
18.58% |
1,128.36 |
17.56% |
| 制造费用 | 1,115.23 | 12.04% |
1,485.99 |
18.71% |
962.66 |
14.98% |
| 委托加工费用 | 1,564.83 | 16.90% |
899.17 |
11.32% |
985.15 |
15.33% |
| 合计 | 9,259.59 | 100.00% |
7,943.76 |
100.00% |
6,425.58 |
100.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具产品成本构成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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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材料价格上涨,同时 2021 年发行人承接模具订单较多,现有产能无 法满足生产需要,以外发机加工为主的委托加工业务大幅增加,模具成本构成中 直接材料、委托加工费用占比提升,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比下降。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及毛利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及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毛利 | 毛利率 | 毛利 | 毛利率 | 毛利 | 毛利率 | |
| 金属结构件 | 13,347.72 | 20.52% |
14,202.53 |
25.58% |
16,242.40 |
27.28% |
| 模具 | 5,863.31 | 38.77% |
6,566.09 |
45.25% |
5,529.82 |
46.25% |
| 合计 | 19,211.03 | 23.96% |
20,768.63 |
29.66% |
21,772.22 |
30.45% |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主要来自金属结构件业务。
2、分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基本稳定,毛利率变动主 要受材料价格变动、出口退税率调整等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 | 年度 | 2020 | 年度 | 2019 年度 |
|---|---|---|---|---|---|
| 毛利率 | 同比变动 | 毛利率 | 同比变动 | 毛利率 | |
| 金属结构件 | 20.52% | -5.06% | 25.58% |
-1.69% |
27.28% |
| 模具 | 38.77% | -6.48% | 45.25% |
-1.00% |
46.25% |
| 合计 | 23.96% | -5.70% | 29.66% |
-0.79% |
30.45% |
2021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20 年下降 5.70%,主要受材料采购价 格上升影响。
2020 年发行人毛利率与 2019 年基本一致,毛利率小幅下降主要受 2020 年 运输费用计入产品成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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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单价及单位成本基本稳定,2020 年单价及 单位成本上升,主要受产品结构变化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单价及单位成本如下:
|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单价及单位成本如下: |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单价及单位成本如下: |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单价及单位成本如下: |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单价及单位成本如下: |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单价及单位成本如下: |
|---|---|---|---|---|
| 单位:元/个 | ||||
| 期间 | 单价 | 单价同比变动 | 单位成本 | 单位成本同比变动 |
| 2021年 | 3.65 | 0.18 | 2.90 | 0.32 |
| 2020年 | 3.47 | 0.36 | 2.58 | 0.32 |
| 2019年 | 3.11 | 0.10 | 2.26 | -0.09 |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单价及单位成本基本稳定。2020 年发行人金属 结构件中,单价及单位成本较高的汽车用金属结构件占比提升,产品结构变化影 响,2020 年发行人金属结构件单价及单位成本上升。2021 年金属结构件单价及 单位成本上升,主要受材料价格上涨及低单价产品占比下降影响。
发行人金属结构件产品构成对单价影响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 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3、(6)订单结构变化:发 行人订单结构变化与销售数量及单价变化相匹配”。
(2)2020 年金属结构件毛利率小幅下降,主要受运费计入营业成本的影响, 剔除后 2020 年毛利率与 2019 年基本一致
2020年应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发行人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费计入营业成本, 其中计入金属结构件营业成本的运费为1,252.74万元。剔除运费影响后,2019年、2020 年发行人金属结构件毛利率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 毛利率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 毛利率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 |
|---|---|---|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毛利率 27.28% |
|
| 毛利率 | 同比变动 | |
| 27.84% | 0.56% |
(3)主要受钢材采购价格上涨影响,2021 年金属结构件毛利率下降 5.06%
2021年主要钢材价格出现较大涨幅。2020年、2021年,发行人主要材料采购 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 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 |||
|---|---|---|---|
| 产品类别 | 2021年 | 2020年 | |
| 单价 | 变动幅度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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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类别 | 2021年 | 2021年 | 2020年 |
|---|---|---|---|
| 单价 | 变动幅度 | 单价 | |
| 热轧钢类(元/kg) | 5.82 | 26.98% | 4.58 |
| 不锈钢类(元/kg) | 14.74 | -0.50% | 14.81 |
| 冷轧钢类(元/kg) | 5.63 | 27.00% | 4.43 |
| 镀锌钢类(元/kg) | 6.98 | 19.24% | 5.85 |
结合不同类别钢材2021年采购占比,2021年发行人主要材料加权平均采购单 价同比上涨18.08%。以0.50的毛利率对材料价格敏感系数计算,材料采购价格上 涨,对发行人2021年金属结构件毛利率影响为-9.04%。
因材料价格快速上涨,同时发行人向客户销售的产品价格调整存在一定的滞 后性,2021年发行人金属结构件毛利率同比下降5.06%。
(5)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具单价及单位成本基本稳定,单价及单位成本变动 主要受产品结构变化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具单价及单位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套
| 单位:万元/套 | ||||
|---|---|---|---|---|
| 期间 | 单价 | 单价同比变动 | 单位成本 | 单位成本同比变动 |
| 2021年 | 21.76 | -2.87 | 13.32 | -0.17 |
| 2020年 | 24.63 | 3.02 | 13.49 | 1.87 |
| 2019年 | 21.62 | -3.76 | 11.62 | -2.93 |
发行人模具产品构成对单价影响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3、(6)订单结构变化:发行人订 单结构变化与销售数量及单价变化相匹配”。
(6)2019 年、2020 年模具毛利率接近,2021 年模具毛利率下降主要受材 料价格上涨影响
2020 年发行人模具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 1.00%,毛利率小幅下降主要受会计 核算影响。根据会计准则要求,2020 年起运输费用作为合同覆约成本,于产品 成本中核算,受此影响,2020 年发行人模具业务毛利率小幅下降。
2021 年模具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主要受材料价格上涨影响。2021 年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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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加权平均采购价格同比上涨 18.08%,以 2020 年模具业务毛利率及成本 构成中直接材料占比计算,模具毛利率对材料价格敏感系数为 0.28。2021 年材 料价格上涨因素对发行人模具业务毛利率影响为-5.06%。
(7)发行人模具业务以商品模为主,不同模式的模具业务其收入、成本相
匹配
①不同模式模具收入金额、比例,收入和成本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模式模具收入确认金额、比例以及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收入 | 收入比 | 毛利率 | 收入 | 收入比 | 毛利率 | 收入 | 收入比 | 毛利率 | ||
| 商品模 | 10,708.04 | 67.45% | 38.45% | 12,421.14 | 80.35% | 43.49% | 7,841.84 | 62.66% | 46.25% | |
| 生产模 | 5,167.50 | 32.55% | 38.92% | 3,037.15 | 19.65% | 51.04% | 4,672.86 | 37.34% | 45.53% | |
| 其中:全部销售 | 3,275.64 | 20.63% | 45.05% | 1,946.68 | 12.59% | 57.83% | 4,113.56 | 32.87% | 46.27% | |
| 部分 销售 |
模具收入 | 1,139.22 |
7.18% | 23.69% | 142.03 | 0.92% | 26.96% | - | - | - |
记入结构 件收入 |
156.06 | 0.98% | 26.29% | 58.95 | 0.38% | 27.03% | - | - | - | |
| 全额 分摊 |
记入结构 件收入 |
596.58 | 3.76% | 37.64% | 889.49 | 5.75% | 41.63% | 559.30 | 4.47% | 40.09% |
| 合计 | 15,875.54 | 100.00% | 38.60% | 15,458.30 | 100.00% | 44.97% | 12,514.70 | 100.00% | 45.98% |
报告期内发行人包含分摊记入金属结构件部分的模具业务收入分别为 12,514.70 万元、15,458.30 万元和 15,875.54 万元。其中,在分产品销售收入中模 具收入分别为 11,955.40 万元、14,509.86 万元和 15,122.90 万元。
发行人商品模和全部销售的生产模毛利率接近,并基本保持平稳。受雷诺项 目存货 2019 年大额计提减值准备,2020 年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时原计提的存货 减值准备转回的影响,2020 年发行人全部销售的生产模毛利率提高,为 57.83%。
因摊销模具客户多为成本敏感度较高的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销售模具 和全额分摊模具毛利率低于商品模和全部销售的生产模毛利率,摊销模具各期收 入占比在发行人模具收入的 12%以内,金额较小。。
②不同类型模具业务成本结转方式
A、商品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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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模具在确认收入时全额结转成本,其会计处理方式如下(不考虑增值税 因素):
a.收入确认
借:应收账款
— 贷:主营业务收入 模具
b.结转成本
— 借:主营业务成本 模具
— 贷:发出商品 模具
商品模模式下,发行人在全额确认收入的同时全额结转发出商品成本,收入、 成本相匹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B、生产模具中全部销售模具
生产模具中全部销售模具在生产完成后,转移至金属结构件生产车间,继续 为客户生产金属结构件。公司于模具经验收合格或达到批量生产条件时确认收入 并全额结转模具成本,收入、成本相匹配。其会计处理方式如下(不考虑增值税 因素):
a.收入确认
借:应收账款
— 贷:主营业务收入 模具
b.结转成本
— 借:主营业务成本 模具
— 贷:发出商品 模具
C、生产模具中部分摊销部分销售模具
生产模具中部分摊销部分销售模具在生产完成后,转移至金属结构件生产车 间,为客户继续生产金属结构件。公司在模具经验收合格或达到批量生产条件时 确认独立结算部分的模具收入,并相应的结转对应比例模具成本;剩余分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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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发出商品结转至长期待摊费用,随金属结构件交付,分摊的模具金额和模具成 本在金属结构收入和成本中体现,收入、成本相匹配。其会计处理方式如下(不 考虑增值税因素):
a.取得客户量产合格证明时确认独立结算部分模具收入
借:应收账款(合同金额*独立结算比例)
— * 贷:主营业务收入 模具(合同金额 独立结算比例)
b.独立结算部分结转至成本,分摊部分结转至长期待摊费用
— * 借:主营业务成本 模具(模具成本 独立结算比例)
— * 贷:发出商品 模具(模具成本 独立结算比例)
— * 借:长期待摊费用 模具(模具成本 分摊比例)
— * 贷:发出商品 模具(模具成本 分摊比例)
D、生产模具中全额分摊模具
生产模具中全部分摊模具在生产完成后,转移至发行人金属结构件生产车 间,为客户继续生产金属结构件。发行人在取得客户量产合格证明时,将模具成 本全额结转至长期待摊费用。后续随着金属结构件的交付,将分摊的模具金额和 模具成本在金属结构件收入、成本中体现,收入、成本相匹配。具体会计处理如 下:
— 借:长期待摊费用 模具
— 贷:发出商品 模具
(8)受产品属性影响发行人金属结构件毛利率低于模具毛利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和模具毛利率如下: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属结构件 | 20.52% | 25.58% | 27.28% |
| 模具 | 38.77% | 45.25% | 46.25% |
| 合计 | 23.96% | 29.66% | 30.45% |
发行人模具业务毛利率高于金属结构件毛利率,主要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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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结构件业务为模具业务的延伸,模具是决定金属结构件质量和生产效率的主要因 素;二是模具为生产设备,需单套定制化设计开发,金属结构件为产品,可批量化 生产。
①模具是决定金属结构件质量和生产效率的主要因素,金属结构件业务为模 具开发能力在产业链条的延伸
模具是用来制作成型产品的工具,是制造业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艺装备。使 用模具进行规模生产,在大幅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可以保持较 高的产品加工精度和产品一致性。目前,汽车、办公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 建筑消防等行业中众多零部件均使用模具成型。
模具技术水平决定了金属结构件的生产良率、生产效率、材料利用率。以冲 压模具行业为例,部分冲压模具企业以优秀的模具设计能力为核心,发挥金属结 构件“业绩放大器”的作用,为客户提供结构件工艺设计、模具设计开发、模具 制造、金属结构件生产销售的一体化服务,更高效的响应客户需求。
②模具为生产设备,需单套定制化设计开发,金属结构件为产品,可批量化 生产。模具生产周期更长,结构复杂度远高于金属结构件
模具为生产设备,结构复杂且需单套定制化设计开发。发行人收到客户模具 订单后,需根据产品要求,进行产品及料带设计以及模具结构设计;设计完成后, 需进行模具组件定制化生产、模具装配、调试和小批量生产等环节。
发行人生产销售的金属结构件为应用于整车及办公设备等产品的零部件,在 完成对应模具的开发后,可批量化生产。金属结构件生产过程相对简单,主要为 冲压工序。
受产品复杂程度不同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模具生产周期通常为 6 至 12 个 月不等,金属结构件生产周期通常为 3-15 天不等。典型的模具及金属结构件图 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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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模具产品结构复杂度远高于其冲压产出的金属结构件产品。
③同行业公司模具业务毛利率均高于金属结构件业务
与发行人一致,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模具业务毛利率均高于金属结构件毛 利率,具体如下:
| 年度 | 产品类别 | 祥鑫科技 | 博俊科技 | 上海沿浦 | 威唐工业 | 铭科精技 |
|---|---|---|---|---|---|---|
| 2021年 | 金属结构件 | 17.99% | 19.31% | 20.46% | 15.89% | 20.52% |
| 模具 | - | 54.47% | - | 27.38% | 38.77% | |
| 2020年 | 金属结构件 | 23.24% | 22.52% | 23.50% | 13.02% | 25.58% |
| 模具 | - | 66.63% | 46.07% | 32.27% | 45.25% | |
| 2019年 | 金属结构件 | 19.13% | 22.21% | 21.74% | 23.02% | 27.28% |
| 模具 | 40.12% | 27.11% | 67.25% | 46.09% | 46.25% |
注 1:因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批露 2021 年年报,同行业可比公 司 2021 年数据以 2021 年 1-6 月数据填列;
注 2:2020 年、2021 年 1-6 月祥鑫科技年报未按金属结构件、模具的口径进行业务分类,上 表金属结构件毛利率为其 2020 年报、2021 年半年报中披露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毛利 率;
注 3:2020 年、2021 年 1-6 月,祥鑫科技定期报告未按金属结构件、模具的口径进行业务分 类,未单独披露模具业务毛利率;
注 4:上海沿浦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分产品收入、成本构成,其 2021 年 1-6 月金属 结构件毛利率以主营业务毛利率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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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从应用领域划分,车用产品毛利率通常高于与非车用产品
(1)车用模具与非车用模具毛利率差异的合理性:因车用模具设计开发及 制造难度更高,其毛利率高于非车用模具
报告期内发行人车用模具毛利率与非车用模具毛利率如下: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车用模具 | 39.55% | 45.33% | 47.09% |
| 非车用模具 | 30.26% | 42.55% | 40.54% |
报告期内发行人车用模具、非车用模具毛利率基本稳定,2021 年毛利率下降主 要受材料价格上涨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车用模具毛利率高于非车用模具,主要受产品结构复杂度的影 响。车用模具设计开发及制造难度高于非车用模具。以下为两款典型的车用模具及 非车用模具。
①发行人典型汽车模具:与汽车结构复杂性,及严苛的安全性要求一致,汽 车金属结构件结构复杂度高、强度要求高,相应的汽车模具型面更加复杂,模具 设计及生产难度更大
A.汽车模具图例
模具合模后外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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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上模及下模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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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生产的金属结构件产品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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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非汽车模具:发行人非汽车模具主要应用于打印机、消防支架、门合页等 金属结构件生产,产品结构相对简单,且多为平面结构,模具型面结构相对简单, 技术要求和生产难度小于汽车模具
- A.非汽车模具典型图例:以发行人应用较多的打印机结构件模具为例
模具合模后外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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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上模及下模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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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生产的金属结构件产品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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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用金属结构件与非车用金属结构件毛利率差异的合理性:二者毛利 率基本接近,受产品生产及设计开发难度等因素影响,车用金属结构件毛利率通 常小幅高于非车用金属结构件。因非车用客户价格调整频率更高,在 2021 年主 要材料价格快速上涨的背景下,非车用金属结构件毛利率高于车用金属结构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分车用及非车用毛利率如下: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车用金属结构件 | 19.67% | 25.63% | 27.48% |
| 非车用金属结构件 | 22.97% | 25.41% | 26.73% |
报告期内发行人车用金属结构件与非车用金属结构件毛利率较为接近,受产 品生产及设计开发难度等因素影响,车用金属结构件毛利率通常小幅高于非车用 金属结构件毛利率。因非用客户价格调整频率更高,在 2021 年主要材料价格快 速上涨的背景下,非车用金属结构件毛利率高于车用金属结构件。
发行人非车用金属结构件主要应用于复印机、消防支架、家用门合页等。车 用金属结构件受车辆结构复杂性、抗撞击性能、外表美观性等要求,其结构复杂 度、材料硬度、材料厚度等通常高于非车用金属结构件,其产品生产及设计开发 难度高于非车用金属结构件,毛利率通常略高于非车用金属结构件。
4、金属结构件、模具内外销毛利率
(1)金属结构件内外销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金属结构件内销、 外销毛利率基本一致,受泰国公司投产初期生产效率未达最优状态,及 2020 年 泰国疫情影响,2019 年、2020 年外销业务毛利率低于内销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内外销毛利率如下: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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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销 | 19.89% | 26.95% | 27.73% |
|---|---|---|---|
| 外销 | 20.52% | 21.68% | 25.80% |
受子公司泰国盛安投产初期生产效率未达最优状态,及 2020 年疫情影响, 2019 年、2020 年外销业务毛利率低于内销业务。
2019 年、2020 年,泰国公司金属结构件业务规模及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 2020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9 年 |
|---|---|---|---|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 2,205.82 | -3.39% | 2,599.88 | 14.43% |
注:泰国公司部分产品生产完成后,由合并范围内其他主体实现对外销售,其收入金额 为产品对外部客户实现的收入金额。
2020 年受疫情影响,泰国公司业务毛利率为负。
剔除 2019 年、2020 年泰国公司业务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内、 外销业务毛利率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 产品类别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内销 | 19.89% | 26.95% | 27.73% |
| 外销 | 20.52% | 26.21% | 28.37% |
(2)模具内外销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不同模具客户对模具要求不同, 其中出口客户对模具要求最高,毛利率通常高于内销模具业务,2020 年内销模 具毛利率高于外销毛利率主要受上一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冲回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具业务内外销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收入金额 毛利率 7,408.63 44.55% 4,546.77 49.03% 11,955.40 46.25% |
|---|---|---|---|---|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 9,516.39 | 34.43% |
6,674.98 |
45.45% |
7,408.63 |
| 5,606.51 | 46.14% |
7,834.88 |
45.09% |
4,546.77 |
| 15,122.90 | 38.77% |
14,509.86 |
45.25% |
11,95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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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受不同客户对模具产品性能要求不同的影响,外销模具毛利率通常高于内 销模具毛利率
国内以汽车模具为主的模具产业在全球模具产业中处于追赶者的角色,随着 国内模具设计生产技术的进步,国内高端模具进口逐年减少,部分性能、质量较 高的模具已实现对欧美国家的规模出口。因不同一级汽车零部件厂商配套的整机 厂或整车品牌不同,通常情况下,出口模具其性能及质量较优,特别是全球前 100 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其对模具要求最高;内销模具中外资一级汽车零部件 供应商采购的模具次之;内资一级汽车零部件厂商因其主要配套自主品牌,或产 品定位稍低的合资品牌,其对模具性能及质量的要求相对较低。与模具性能及质 量相对应,公司向不同客户销售的模具其毛利率有一定区别。报告期内,发行人 模具内外销分客户类别毛利率如下:
| 项目 | 客户类别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内销 | 外资 | 45.98% | 51.99% |
47.52% |
| 其它 | 23.88% | 28.13% |
35.03% |
|
| 合计 | 34.43% | 45.45% |
44.55% |
|
| 外销 | 全球前100汽车零部件 供应商 |
48.79% | 47.51% |
54.85% |
| 其他 | 44.04% | 41.84% |
45.69% |
|
| 合计 | 46.14% | 45.09% |
49.03% |
②2020 年内销模具毛利率高于外销毛利率主要受上一年度因雷诺项目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影响
A.雷诺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背景:2019 年雷诺项目中止,2020 年雷诺 汽车撤出国内市场
2019 年雷诺汽车在国内的经营陷入困境,发行人通过客户上海本特勒汇众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为雷诺配套的项目中止。发行人通过上海本特勒汇众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为雷诺配套的业务中包括 36 套模具,2019 年末该 36 套模具已完 成生产,因与客户就发行人损失的补偿方案未达成一致,2019 年末发行人对 36 套模具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涉及模具成本金额 377.29 万元。
2020 年发行人与客户就雷诺项目的补偿方案达成一致,综合发行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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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以 380.00 万元的价格折价购买已生产的 36 套模具。
B.雷诺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对发行人 2020 年模具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380.00 万元项目补偿计入模具业务收入,因模具成本在 2019 年已全额计提,该 业务 2020 年主营业务成本为 0,剔除雷诺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影响,2020 年发行人外销业务毛利率高于内销业务毛利率
若剔除雷诺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影响,2020 年发行人外销业务毛利率 高于内销业务毛利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剔除雷诺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前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
剔除雷诺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后 | ||||
| 成本 | 毛利率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 内销 | 6,674.98 | 3,641.50 | 45.45% | 6,674.98 | 4,018.79 | 39.79% |
| 外销 | 7,834.88 | 4,302.26 | 45.09% | 7,834.88 | 4,302.26 | 45.09% |
5、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剔除单一客户影响,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因金属结构件及模具毛利率差异较大,将金属结构件毛利率、模具毛利率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分类比较。
(1)发行人金属结构件毛利率与同行业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金属结构件毛利率如下:
| 项目 | 年度 | 祥鑫科技 | 博俊科技 | 上海沿浦 | 威唐工业 | 铭科精技 |
|---|---|---|---|---|---|---|
| 毛利率 | 2021年度 | 17.99% | 19.31% | 20.46% | 15.89% | 20.52% |
| 2020年度 | 23.24% | 22.52% | 23.50% | 13.02% | 25.58% | |
| 2019年度 | 19.13% | 22.21% | 21.74% | 23.02% | 27.28% |
注 1:因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披露 2021 年年报,其 2021 年 - 度金属结构件毛利率以 2021 年 1 6 月数据列示;
注2:2020年、2021年1-6月,祥鑫科技定期报告中未按金属结构件、模具的口径进行业 务分类,上表金属结构件毛利率为其2020年报、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汽车零部件及 配件制造业”毛利率;
注 3:上海沿浦 2021 年半年报中未披露分产品成本构成,其 2021 年 1-6 月金属结构件 毛利率以主营业务毛利率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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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金属结构件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受发行人仪表 盘总成业务的影响,总成业务价值链条更长,毛利率更高。
2015年前发行人金属结构件产品在完成冲压工序后,经少量的焊接、铆接、 表面处理等辅助工序后直接对外销售。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发行人于2015年成 立了子公司广州增田,主营汽车用仪表盘总成业务,直接向客户销售仪表盘总成 件。仪表盘总成业务的拓展,延伸了发行人产品生产加工价值链条,产品毛利率 提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仪表盘总成业务收入及毛利率如下: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收入(万元) | 11,201.53 | 11,485.85 | 11,376.81 |
| 毛利率 | 27.77% | 36.61% | 40.59% |
发行人仪表盘总成件通过客户马瑞利,主要配套于日产轩逸、天籁等品牌车 型。2021年受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及部分仪表盘总成件降价影响,2021 年发行人仪表盘总成件毛利率下降。
剔除仪表盘总成件业务后,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金属结构件毛利率对比 如下:
| 年度 | 祥鑫科技 | 博俊科技 | 上海沿浦 | 威唐工业 | 铭科精技 |
|---|---|---|---|---|---|
| 2021年度 | 17.99% | 19.31% |
20.46% |
15.89% |
19.01% |
| 2020年度 | 23.24% | 22.52% |
23.50% |
13.02% |
22.70% |
| 2019年度 | 19.13% | 22.21% |
21.74% |
23.02% |
24.13% |
注1:因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1年年报,其2021年度 - 金属结构件毛利率以2021年1 6月数据列示;
注2:2020年、2021年1-6月,祥鑫科技定期报告中未按金属结构件、模具的口径进行业 务分类,上表金属结构件毛利率为其定期报告披露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毛利率; 注3:上海沿浦2021年半年报中未披露分产品成本构成,其2021年1-6月金属结构件毛利 率以主营业务毛利率填列。
剔除仪表盘总成件业务后,发行人金属结构件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 率基本接近。
(2)发行人模具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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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模具业务毛利率如下:
| 年度 | 祥鑫科技 | 博俊科技 | 上海沿浦 | 威唐工业 | 铭科精技 |
|---|---|---|---|---|---|
| 2021年度 | - | 54.47% |
- |
27.38% |
38.77% |
| 2020年度 | - | 66.63% |
46.07% |
32.27% |
45.25% |
| 2019年度 | 40.12% | 27.11% |
67.25% |
46.09% |
46.25% |
注1:因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1年年报,其2021年度 - 金属结构件毛利率以2021年1 6月数据列示;
注 2:2020 年、2021 年 1-6 月,祥鑫科技定期报告未按金属结构件、模具的口径进行业 务分类,未单独披露模具业务毛利率;
注 3:上海沿浦 2021 年半年报中未披露分产品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具业务毛利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间水平。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模具业务平均毛利率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方面为客户及产品差异,另一方 面为同行业公司博俊科技、上海沿浦模具业务规模小,毛利率波动较大。
6、寄售业务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寄售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寄售业务营业收入(万元) | 8,798.23 | 7,829.62 | 8,756.47 |
| 寄售业务营业成本(万元) | 7,775.25 | 5,177.42 | 6,949.73 |
| 寄售业务毛利率(%) | 11.63% | 33.87% | 20.63% |
| 发行人金属结构件毛利率 | 20.52% | 25.58% | 27.28% |
报告期内,受材料价格波动、价格调整、一次性价格被偿等因素影响,发行 人寄售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
2020 年度发行人寄售业务上升较多主要原因是:
(1)发行人与海斯坦普于 2020 年达成价格调整补偿协议,C519 项目海斯 坦普给予发行人一次性价格补偿金额 199.71 万元人民币;
(2)海斯坦普同意调高 C519 项目和 CX482 项目 2020 年度及以后的采购价 格,该因素导致毛利增加约 423 万元。
2021 年,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寄售业务毛利率下降。
同行业可比公司上海沿浦与祥鑫科技披露了存在先将产品运至客户仓库,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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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自仓库提货时确认收入的寄售模式,但未披露寄售业务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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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业务毛利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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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边角料销售数量与产量、废品率变动的匹配情况,以及废钢市场行情
①边角料销售数量、价格,单价与所在区域废钢市场行情一致
发行人废料主要为金属结构件生产中自冲压钢卷或钢材薄板切除的边角料, 受产品形状和结构不同的影响,不同产品废料率(指冲压钢材中冲压切除的边角 料面积占钢材面积的比例)一般位于 20%至 50%不等的区间。
报告期内发行人边角料销售数量、价格如下:
| 期间 | 金额(万元) | 重量(吨) | 单价(元/吨) |
|---|---|---|---|
| 2021年 | 3,397.07 | ||
| 4,278.10 | 12,593.48 | ||
| 2020年 | 2,405.95 | ||
| 2,499.69 | 10,389.64 | ||
| 2019年 | 2,247.45 | ||
| 2,266.44 | 10,084.48 | ||
对比发行人边角料价格和废钢公开市场价格,二者价格及走势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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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全国废钢指数
②边角料销售数量与产量、废品率变动的匹配情况
A.边角料销售数量与产量的对应关系:单位产量边角料重量基本保持平稳, 不同期间波动主要受产品结构变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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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边角料主要产生自金属结构件冲压环节,因发行人不同金属结构件形 态差异较大,不同金属结构件产生的边角料差异较大,单位产量边角料受产品结 构变动影响较大,通常体积更大、用料更多的汽车用金属结构件单位产量对应的 边角料重量大于非汽车金属结构件,2020 年汽车用金属结构件产量占比上升, 单位产量边角料同比上升。报告期内边角料销售数量与产量的对应关系如下:
| 期间 | 重量(吨) | 产量(万个) | 单位产量边角料 (吨/万个) |
汽车件产量占比 |
|---|---|---|---|---|
| 2021年 | 64.41% | |||
| 12,593.48 | 19,298.31 | 0.65 | ||
| 2020年 | 63.87% | |||
| 10,389.64 | 15,927.01 | 0.65 | ||
| 2019年 | 59.40% | |||
| 10,084.48 | 19,521.00 | 0.52 | ||
注:因边角料主要产生自冲压工序,故边角料对应的为发行人金属结构件产品,上表产 量为金属结构件产量。
B.边角料销售数量与废品率变动的匹配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废品率稳定
因发行人边角料主要产生自金属结构件生产中冲床对钢材卷料及钢材薄板 的冲压环节,边角料产生量与钢材卷料及钢材薄板消耗量关联度较高。报告期内 发行人废品率稳定,如下:
| 期间 | 边角料重量(吨) | 冲压钢材消耗量(吨) | 废品率 |
|---|---|---|---|
| 2021年 | 34.76% | ||
| 12,593.48 | 36,230.62 | ||
| 2020年 | 34.90% | ||
| 10,389.64 | 29,771.28 | ||
| 2019年 | 33.45% | ||
| 10,084.48 | 30,146.15 | ||
注:废品率=边角料重量/钢材卷料及钢材薄板消耗量
(2)其他业务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分业务类型毛利率基本稳定,其中边角 料业务因无对应成本,毛利率为 100%,发行人对边角料业务的核算方式与同行 业公司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以废料销售收入为主,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1 年 收入 毛利率 |
2020 年 | 2019 年 收入 毛利率 2,266.44 100.00% 492.53 50.24% |
||
| 毛利率 | 收入 | 毛利率 | 收入 | |
| 4,278.10 | 100.00% |
2,499.69 |
100.00% |
2,266.44 |
| 404.06 | 66.04% |
486.41 |
52.88% |
49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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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698.16 | 50.54% |
182.01 |
45.29% |
196.28 |
52.09% |
|---|---|---|---|---|---|---|
| 合计 | 5,380.32 | 91.03% |
3,168.11 |
89.62% |
2,955.25 |
88.52% |
①其他业务构成: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由边角料销售、房租水电、其他三大 类构成
A.边角料销售收入
发行人废料主要为金属结构件生产中自冲压钢卷切除的边角料,受产品形状 和结构不同的影响,不同产品废料率(指冲压钢卷中冲压切除的边角料面积占钢 卷面积的比例)一般位于 20%至 50%不等的区间。
2020 年公司废料销售收入较 2019 年增加 233.25.40 万元。销售收入增加, 一是 2020 年废料销售单价平均上涨 7.05%,该因素增加 2020 年废料销售收入 164.67 万元;二是 2020 年因产品结构变化,金属结构件生产中废料率由 2019 年 的 33.25%,小幅上升至 2020 年的 34.95%。
2021 年公司废料销售收入较 2020 年增加 1778.41 万元。废料销售收入增加 一是 2021 年公司金属结构件业务规模增长,冲压钢材消耗量同比增加 21.70%, 废料相应增加;二是 2021 年废钢价格同比 2020 年上升 41.19%。
B.房租水电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对外出租厂房逐期减少,房租水电收入逐期 小幅下降。报告期内因房租提高,公司房租水电业务毛利率逐期上升。 C.其他
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中的“其他”项包括发行人接受客户委托加工订单收取 的加工费、向客户收需的模具维护保养费、材料销售、零星设备租赁等,不同明 细类别毛利率差异较大。
2021 年发行人“其他业务”中“其他”类收入、毛利率均同比上升,主要受材料 销售增多及一笔设备租赁业务的影响。2020 年 9 月上海治臻新能源装备有限公 司向发行人租赁一台大型冲压设备,该租赁业务于 2021 年产生 247.16 万元租赁 收入。
上海治臻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2020 年末因其承接氢能源汽车零部件订单大增,超出其原有生产能力。2020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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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治臻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提出向发行人租用一台大型冲压设备并于发行人 车间进行生产,租金按 9000 元/日计算。
②其他业务毛利率:各类别业务毛利率基本稳定,边角料业务因无对应成本, 毛利率为 100%,发行人对边角料业务的核算方式与同行业公司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88.52%、89.62%和 91.03%,其他业 务毛利率变动主要受结构变动影响,同一类别业务不同期间基本稳定。
边角料为发行人金属结构件生产中正常产生的伴生产品,其收入记入其他业 务收入,因金属结构件成本计算中已包含了所领材料完整成本,边角料业务无对 应成本,毛利率为 100%。
发行人对边角料成本的处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祥鑫科技、博俊科技、上海 沿浦一致,同行业公司中威唐工业未披露边角料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 公司名称 | 边角料成本处理方法 |
|---|---|
| 祥鑫科技 | 其招股说明书及审计报告披露如下:“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废料 等产生的收入”,审计报告中其2017年至2019年其他业务成本均为0,其 他业务毛利率为100%。 根据其招股说明书及审计报告披露内容,可合理推断其边角料收入记入 其他业务收入,边角料成本已于主营业务成本中归集,边角料销售收入 无对应成本,毛利率为100%,会计处理与发行人一致。 |
| 博俊科技 | 招股说明书明确披露边角料业务核算方法:“公司将边角料收入列入其他 业务收入单独核算,是为了加强对边角料销售的日常管理。边角料为公 司冲压工序造成的正常损耗,在产品生产成本中已将实际耗用原材料(即 包括边角料在内的合理损耗)进行了核算,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 角料进行对外销售处理并作为其他业务收入,以上会计处理方式为行业 通行做法。”其边角料销售收入无对应成本,毛利率为100%,与发行人 一致。 |
| 上海沿浦 | 其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由废料变卖收入 与材料销售收入构成”、“其他业务中,销售废品废料不涉及成本”。其边 角料销售收入无对应成本,毛利率为100%,与发行人一致。 |
| 威唐工业 | 未明确披露。 |
(四)利润表其他科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的税金及附加金额及构成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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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9.40 | 213.78 | 184.49 |
| 房产税 | 218.28 | 139.91 | 137.35 |
| 土地使用税 | 107.26 | 83.84 | 105.18 |
| 教育费附加 | 89.96 | 112.47 | 91.66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9.95 | 73.33 | 55.64 |
| 印花税 | 50.25 | 44.34 | 33.29 |
| 其他 | 20.23 | 4.73 | 6.52 |
| 合计 | 725.34 | 672.41 | 614.13 |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614.13 万元、672.41 万元和 725.34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82%、0.92%和 0.85%。公司专业从事模具及金属结 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发行人销售规模存在一定波动,同时各期购进材 料及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不同,增值税变动导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随之波动。
2、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销售费用 | 1,697.92 | 1.98 | 1,384.24 | 1.89 | 2,595.80 | 3.49 |
| 管理费用 | 5,964.40 | 6.97 | 5,176.09 | 7.07 | 6,700.53 | 9.00 |
| 研发费用 | 3,725.83 | 4.35 | 3,215.04 | 4.39 | 3,283.72 | 4.41 |
| 财务费用 | 1,075.47 | 1.26 | 770.26 | 1.05 | 65.50 | 0.09 |
| 期间费用合计 | 12,463.62 | 14.57 | 10,545.63 | 14.41 | 12,645.55 | 16.98 |
| 营业收入 | 85,563.15 | 100 | 73,198.32 | 100.00 | 74,459.79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12,645.55 万元、10,545.63 万元和 12,463.62 万元。
2020 年度和 2021 年期间费用率下降主要是:①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报关费和运杂费构成合同履约成本,2020 年和 2021 年的运杂报关费 1,586.71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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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 1,266.18 万元均在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②发行人于 2020 年和 2021 年承 担的股份支付较 2019 年分别减少 1,275.13 万元和 1,224.39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 年度 | 项目 | 祥鑫 科技 |
博俊 科技 |
上海 沿浦 |
威唐 工业 |
平均值 | 铭科 精技 |
|---|---|---|---|---|---|---|---|
| 2021年 | 销售费用率 | 1.19% | 0.83% | 0.36% | 3.43% | 1.45% | 1.98% |
| 管理费用率 | 6.90% | 5.63% | 6.98% | 8.09% | 6.90% | 6.97% | |
| 研发费用率 | 3.72% | 4.48% | 4.22% | 4.55% | 4.24% | 4.35% | |
| 财务费用率 | 1.73% | 1.40% | -0.41% | 1.57% | 1.07% | 1.26% | |
| 期间费用率 | 13.54% | 12.34% | 11.16% | 17.64% | 13.67% | 14.57% | |
| 2020年度 | 销售费用率 | 1.15% | 0.81% | 0.27% | 3.93% | 1.54% | 1.89% |
| 管理费用率 | 6.08% | 4.92% | 6.83% | 9.47% | 6.82% | 7.07% | |
| 研发费用率 | 4.14% | 4.74% | 3.01% | 3.68% | 3.89% | 4.39% | |
| 财务费用率 | 0.19% | 2.36% | 0.01% | 2.32% | 1.22% | 1.05% | |
| 期间费用率 | 11.56% | 12.83% | 10.12% | 19.39% | 13.48% | 14.40% | |
| 2019年度 | 销售费用率 | 2.94% | 2.03% | 1.79% | 12.37% | 4.78% | 3.49% |
| 管理费用率 | 6.97% | 6.16% | 5.82% | 11.06% | 7.50% | 9.00% | |
| 研发费用率 | 3.43% | 3.80% | 2.00% | 4.96% | 3.55% | 4.41% | |
| 财务费用率 | -0.09% | 1.70% | 0.43% | 0.67% | 0.68% | 0.09% | |
| 期间费用率 | 13.24% | 13.69% | 10.04% | 29.05% | 16.51% | 16.98% |
注: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尚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上表 2021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期 间费用率以 2021 年 1-6 月期间费用率替代。
2019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期间费用率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 主要是:①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股份支付金额较大;②公司存在外销模具和金属 结构件,相比国内销售,将会产生更多的运输费用,导致整体期间费用率与行业 平均值相比稍高;③发行人注重在所从事的领域中不断创新,研发投入较大。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2,595.80 万元、1,384.24 万元和 1,697.92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9%、1.89%和 1.98%,主要为运杂报关费、销 售人员职工薪酬、售后服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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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和 2021 年销售费用率较往年下降较多主要是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 准则),运输费构成合同履约成本,2020 年和 2021 年的运杂报关费 1586.71 万 元和 1,266.18 万元均在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
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 运杂报关费 | - | - | - | - | 1,096.42 | 42.24 |
| 职工薪酬 | 671.34 | 39.54 | 559.24 | 40.40 | 506.99 | 19.53 |
| 售后服务费 | 485.97 | 28.62 | 473.32 | 34.19 | 343.56 | 13.24 |
| 差旅和业务招待费 | 304.52 | 17.93 | 176.35 | 12.74 | 380.70 | 14.67 |
| 技术服务费 | 72.52 | 4.27 | 71.75 | 5.18 | 205.36 | 7.91 |
| 广告费 | 14.60 | 0.86 | 10.69 | 0.77 | 18.28 | 0.70 |
| 折旧与摊销 | 3.25 | 0.19 | 2.41 | 0.17 | 2.65 | 0.10 |
| 其他 | 145.72 | 8.58 | 90.48 | 6.54 | 41.84 | 1.61 |
| 合计 | 1,697.92 | 100.00 | 1,384.24 | 100.00 | 2,595.80 | 100.00 |
①运杂报关费
报告期各期运杂报关费主要包含内销运输费和外销报关运杂费。报告期内运 杂报关费情况如下:
| 杂报关费情况如下: | |||
|---|---|---|---|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运杂报关费(万元) | 1,266.18 | 1,586.71 | 1,096.42 |
| 其中:内销运输费(万元) | 634.27 | 799.81 | 760.52 |
| 外销报关运杂费(万元) | 631.91 | 786.90 | 335.90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80,182.83 | 70,030.21 | 71,504.54 |
| 其中:内销收入(万元) | 57,223.93 | 47,776.85 | 52,898.17 |
| 外销收入(万元) | 22,958.90 | 22,253.35 | 18,606.37 |
| 内销运输费占内销收入的比例 | 1.11% | 1.67% | 1.44% |
| 外销报关运杂费占外销收入的比例 | 2.75% | 3.54% | 1.81% |
注: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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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杂报关费构成合同履约成本,2020 年和 2021 年均在主营业务成本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运输费占比先升后降。2020 年国内运输费较 2019 年增 加 39.29 万元,内销收入下降,内销运费上涨主要是由于当期子公司重庆铭科新 增项目客户配送至昆山,距离较远,运费增长所致。2021 年的内销运输费率下 降主要是因为 2021 年公司承担运费对应的内销收入占比有所下降。
外销报关运杂费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变动较大,2020 年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 全球疫情导致国际运费大幅上涨所致。2021 年的外销报关运杂费率较 2020 年下 降主要是因为当期公司的外销模具销往泰国的部分占比较高,其运输费率低于北 美、欧洲区域的运输费率。
②职工薪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分别为 506.99 万元、559.24 万元和 671.34 万元,占发行人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19.53%、40.40%和 39.54%。报告期内, 公司销售人员平均人数、年度人均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人工成本(万元) | 671.34 | 559.24 | 506.99 |
| 平均人数(人) | 61 | 59 | 48 |
| 年度人均薪酬(万元/人) | 11.01 | 9.48 | 10.56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 10.56 万元、9.48 万元和 11.01 万元。 2020 年由于疫情原因,子公司武汉铭科、襄阳铭科将 2-3 月的人工成本转入管理 — 费用 停工损失,其他子公司受疫情影响时间不等,但是绩效均有所下降,同时 国家减免疫情期间的部分社会保险,导致 2020 年度人均薪酬有所下降。2021 年 随着疫情影响减少,销售人员的人均薪酬回到正常水平。
③售后服务费分析
通常情况下,公司对模具产品提供一年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模具产品在 客户使用该模具生产产品过程中出现与模具质量相关的问题时,公司视实际情况 提供保修服务,相关的费用支出由公司承担。
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与销售业务分离,销售合同由销售公司签订,但是 实际售后维保服务仍然由生产公司提供。为了谨慎地核算公司的经营业绩、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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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保证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性,公司根据历年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情况,按 照模具生产公司每期模具销售收入的 3.00%确认预计负债;实际发生保修费用支 出时,冲减计提的预计负债。
报告期内生产公司模具销售收入与预计负债勾稽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生产公司模具销售收入 | 16,199.02 | 15,777.43 | 11,451.97 |
| 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 | 446.61 | 310.44 | 311.19 |
| 实际发生的费用占模具销售收入比率 | 2.76% | 1.97% | 2.72% |
| 预计负债计提比例 | 3.00% | 3.00% | 3.00% |
| 销售费用—售后服务费(计提金额) | 485.97 | 473.32 | 343.56 |
| 期末预计负债余额 | 686.55 | 647.19 | 484.31 |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6,700.53 万元、5,176.09 万元和 5,964.40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00%、7.07%和 6.97 %,主要为管理人员薪酬及 股份支付成本,两者合计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65.62%、60.00%和 58.67%。
管理费用 2020 年相较于 2019 年减少了 1,524.44 万元,主要是由于:①股份 支付成本较 2019 年减少 1,275.13 万元;②2020 年上半年由于疫情影响,子公司 武汉铭科、襄阳铭科停产时间较长,导致多项费用均有所下降;③2020 年由于 全国疫情防控措施,管理人员出差减少,导致差旅费较 2019 年下降。2021 年管 理费用率与 2020 年对比变化不大。
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职工薪酬 | 3,411.49 | 57.20 | 3,068.76 | 59.29 | 3,084.94 | 46.04 |
| 股份支付 | 87.75 | 1.47 | 37.01 | 0.72 | 1,312.14 | 19.58 |
| 折旧与摊销 | 809.41 | 13.57 | 524.53 | 10.13 | 551.65 | 8.23 |
| 差旅费 | 252.01 | 4.23 | 266.52 | 5.15 | 406.87 | 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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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中介机构费 | 248.03 | 4.16 | 244.58 | 4.73 | 231.24 | 3.45 |
| 办公费 | 142.78 | 2.39 | 131.01 | 2.53 | 156.33 | 2.33 |
| 业务招待费 | 156.26 | 2.62 | 128.02 | 2.47 | 131.60 | 1.96 |
| 租赁费 | 48.05 | 0.81 | 119.64 | 2.31 | 118.30 | 1.77 |
| 水电燃气费 | 88.20 | 1.48 | 100.86 | 1.95 | 119.07 | 1.78 |
| 修理费 | 150.85 | 2.53 | 150.70 | 2.91 | 162.05 | 2.42 |
| 其他 | 569.57 | 9.55 | 404.46 | 7.81 | 426.34 | 6.36 |
| 合计 | 5,964.40 | 100 | 5,176.09 | 100.00 | 6,700.53 | 100.00 |
①职工薪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分别为 3,084.94 万元、3,068.76 万 元和 3,411.4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平均人数、年度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表所示:
| 表所示: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职工薪酬(万元) | 3,411.49 | 3,068.76 | 3,084.94 |
| 平均人数(人) | 286 | 279 | 300 |
| 年度人均薪酬(万元/人) | 11.93 | 11.00 | 10.28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平均薪酬稳定增长。
②股份支付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生了三次股份支付事项:
A.2019 年 12 月公司核心员工持股平台东莞盛荣、东莞聚麒、东莞众坤以 4.69 元/股增资入股取得发行人 309.00 万股股权,参照发行人经评估确认的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允价值 8.94 亿元,该事项涉及股份支付 1,312.14 万元;
B.2020 年 12 月以 4.69 元/股补充授予部分员工 14 万股,参照发行人 2020 年 10 月最新的投资入股价值 12.28 亿元作为公允价值,该事项涉及股份支付 96.46 万元,同时 2020 年中夏录荣、杨国强和杜小丹以 4.69 元/股回购离职员工 14 万 股,涉及冲销股份支付 59.45 万元,合计影响 37.0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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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21 年,因部分员工离职,夏录荣、杨国强和杜小丹回购员工股份 10 万 股,并补充授予部分员工 19 万股,新授予的 9 万股股份由夏录荣和杨国强分别 转让 3 万股和 6 万股。参照发行人 2020 年 10 月最新的 PE 投资入股价值 12.28 亿元作为公允价值,补充授予的 19 万股涉及股份支付 126.91 万元,回购 10 万 股涉及冲销股份支付 39.16 万元,合计影响 87.75 万元。
③差旅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差旅费分别为 406.87 万元、266.52 万元和 252.01 万元。2020 年较 2019 年下降 140.36 万元,由于全国疫情防控措施,管理人员出差减少,导 致差旅费较 2019 年下降。2021 年受疫情影响,差旅费仍处于较低水平。
④其他
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其他”分别为 426.34 万元、404.46 万元、569.57 万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停工损失 | - | 119.17 | - |
| 清洁绿化费 | 99.93 | 71.61 | 78.17 |
| 物料消耗 | 140.22 | 54.50 | 76.47 |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51.23 | 27.48 | 5.28 |
| 保险费 | 30.92 | 21.13 | 24.55 |
| 存货报废 | 59.03 | 14.86 | 103.48 |
| 其他 | 188.23 | 95.71 | 138.39 |
| 合计 | 569.57 | 404.46 | 426.34 |
公司管理费用“其他”主要为清洁绿化费、物料消耗等日常开支,项目明细 较多且单项金额均较小,无罚款、滞纳金等支出。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3,283.72 万元、3,215.04 万元和 3,725.83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1%、4.39%和 4.35 %,主要为研发人员薪酬和 研发材料成本,两者合计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89.60%、88.63%和 8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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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职工薪酬 | 2,126.87 | 57.08 | 1,938.96 | 60.31 | 1,899.25 | 57.84 |
| 材料成本 | 1,217.64 | 32.68 | 910.63 | 28.32 | 1,042.87 | 31.76 |
| 折旧与摊销 | 296.93 | 7.97 | 293.72 | 9.14 | 252.55 | 7.69 |
| 其他费用 | 84.38 | 2.26 | 71.73 | 2.23 | 89.05 | 2.71 |
| 合计 | 3,725.83 | 100.00 | 3,215.04 | 100.00 | 3,283.72 | 100.00 |
①职工薪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平均人数、年度人均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职工薪酬(万元) | 2,126.87 | 1,938.96 | 1,899.25 |
| 平均人数(人) | 167 | 160 | 138 |
| 年度人均薪酬(万元/人) | 12.74 | 12.12 | 13.76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薪酬基本保持稳定,2020 年受疫情影响,在家办公 期间,只发基本工资,未发绩效奖金,同时国家减免疫情期间的部分社会保险, 导致人均薪酬有所下降。2021 年,疫情影响减少,研发人员的年度人均薪酬也 随之提升。
②材料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直接投入主要为研发材料的投入,金额分别为 1,042.87 万元、910.63 万元和 1,217.64 万元,占各期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31.76%、28.32%和 32.68 %。
2019 年,随着公司的规模扩大,为了更好的满足客户对于技术和产品的新 需求,公司加大了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投入,研发材料投入较大。2020 年,公司 针对客户的需求,针对模具的各种开模技术、冲压技术持续投入,但是由于疫情 影响,研发进度稍有延缓,研发材料投入小幅下降。2021 年,疫情影响减少, 研发材料投入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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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利息收入 | -19.89 | -30.72 | -36.16 |
| 利息支出 | 415.19 | 255.25 | 316.84 |
| 汇兑损益 | 615.07 | 485.02 | -294.23 |
| 手续费等支出 | 65.09 | 60.71 | 79.04 |
| 合计 | 1,075.47 | 770.26 | 65.50 |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9%、1.05%和 1.26 %, 整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及 汇兑损益等支出。
(5)销售、管理及研发人员薪酬与同地区公司或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①公司员工人均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平均薪酬水平
由于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员工主要集中在东莞、大连,因此选取东莞市、大连 市的人均工资水平与发行人销售、管理及研发人员年均薪酬水平对比,具体如下 表所示:
| 表所示: | |||
|---|---|---|---|
| 主体 | 项目 | 2020 年 | 2019 年 |
| 铭科精技 | 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9.48 | 10.56 |
| 管理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11.00 | 10.28 | |
| 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12.12 | 13.76 | |
| 东莞市人均工资水平(万元/人) | 6.99 | 6.37 | |
| 大连市人均工资水平(万元/人) | 5.37 | 4.99 |
注 1:因东莞市统计局、辽宁省统计局尚未公布 2021 年的人均工资水平,故没有比较 2021 年的人均薪酬。
东莞市统计局公布的东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在 2019 年、2020 年分别为 6.37 万元、6.99 万元,辽宁省统计局公布的大连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在 2019 年、2020 年分别为 4.99 万元、5.37 万元,发行人销售、管理及研发人员 三年的年均薪酬均高于当地平均薪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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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与可比公司对比,发行人属于研发导向的企业,给予研发人员更高的薪资水 平,销售、管理人员的人均薪酬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威唐工业的模具业 务占比高达 80%,模具业务毛利率高、技术含量高,导致整体薪酬水平较高。发 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薪酬如下表所示:
| 公司名称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祥鑫科技 | 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17.08 | 13.27 |
| 管理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11.71 | 14.70 | |
| 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11.96 | 10.43 | |
| 博俊科技 | 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9.79 | 17.98 |
| 管理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11.36 | 11.71 | |
| 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10.34 | 8.83 | |
| 上海沿浦 | 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11.12 | 10.43 |
| 管理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22.78 | 25.06 | |
| 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18.62 | 16.59 | |
| 威唐工业 | 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27.61 | 39.63 |
| 管理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29.12 | 27.53 | |
| 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未披露 | 未披露 | |
| 行业平均水 平 |
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16.40 | 20.33 |
| 管理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18.74 | 19.75 | |
| 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13.64 | 11.95 | |
| 铭科精技 | 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9.48 | 10.56 |
| 管理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11.00 | 10.28 | |
| 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12.12 | 13.76 |
注 1:用于计算同行业可比公司各类人员年度人均薪酬的数据均取自于可比公司招股 书、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
注 2:由于威唐工业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中均未披露研发人员总薪酬, 无法计算人均薪酬,故未将威唐工业的研发人员人均薪酬列入可比范围。
注 3: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员工人数等信息,无法计算人均 薪酬,且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尚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因此无法对比 2021 年上半年或 2021 年全年的人均薪酬情况。
A.因销售人员结构差异、威唐工业外籍销售人员薪酬高,公司销售人员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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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薪酬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019 年-2020 年,发行人销售人员年度人均薪酬分别为 10.56 万元、9.48 万 元,与博俊科技、上海沿浦的销售人员年度人均薪酬接近,低于祥鑫科技的销售 人员薪酬水平,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 20.33 万元、16.40 万元,原因有二:
一是销售人员的结构不同。发行人销售人员数量较多,亿元营业收入/人数 指标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处于最低水平,如下表所示。
| 公司名称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祥鑫科技 | 营业收入(亿元) | 18.39 | 15.97 |
| 销售人员平均人数 | 60 | 56 | |
| 营业收入/人数(亿元/人) | 0.31 | 0.29 | |
| 博俊科技 | 营业收入(亿元) | 5.49 | 5.22 |
| 销售人员平均人数 | 22 | 18 | |
| 营业收入/人数(亿元/人) | 0.25 | 0.29 | |
| 上海沿浦 | 营业收入(亿元) | 7.92 | 8.14 |
| 销售人员平均人数 | 7 | 7 | |
| 营业收入/人数(亿元/人) | 1.13 | 1.16 | |
| 威唐工业 | 营业收入(亿元) | 5.55 | 4.03 |
| 销售人员平均人数 | 15 | 12 | |
| 营业收入/人数(亿元/人) | 0.37 | 0.34 | |
| 铭科精技 | 营业收入(亿元) | 7.32 | 7.45 |
| 销售人员平均人数 | 59 | 48 | |
| 营业收入/人数(亿元/人) | 0.12 | 0.15 |
2019 年-2020 年,发行人销售人员数量分别为 48 人、59 人,销售人员年度 人均薪酬最高的威唐工业在 2019 年-2020 年内销售人员平均人数分别为 12 人、 15 人。由此合理推测公司销售人员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人员的结构存在差异。 发行人承揽销售项目的主要是中层以上销售人员,且只有母公司铭科精技的销售 人员具有奖金提成制度,大量的普通销售人员从事技术含量不高的跟单工作,薪 资水平较低,从而拉低销售人员人均薪资。发行人的销售人员薪资结构如下表所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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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分类 | 项目 | 2020 年 | 2019 年 |
|---|---|---|---|
| 销售人员总计 | 人数 | 59 | 48 |
| 人数占比 | 100.00% | 100.00% | |
| 年度人均薪酬(万元/人) | 9.48 | 10.56 | |
| 中层以上销售人员 | 人数 | 13 | 8 |
| 人数占比 | 22.03% | 16.67% | |
| 年度人均薪酬(万元/人) | 14.67 | 14.32 | |
| 普通销售人员 | 人数 | 46 | 40 |
| 人数占比 | 77.97% | 83.33% | |
| 年度人均薪酬(万元/人) | 8.01 | 9.81 |
公司销售人员年度人均薪酬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另一个原因是威唐工业销 售人员年度人均薪酬受其自身原因的影响显著高于行业水平,从而拉高了行业平 均薪资。2019 年-2020 年威唐工业的销售人员年度人均薪酬分别为 39.63 万元、 27.61 万元,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 20.33 万元、16.40 万元。威唐工业在其招股 说明书中披露,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远高于同行可比公司的原因是公司在 2015 年设立德国子公司并聘用两名员工,该两名员工的薪资水平较高从而大幅 拉高销售人员的年度人均薪酬。剔除威唐工业后,2019 年-2020 年销售人员人均 薪酬的行业平均水平分别为 13.89 万元、12.66 万元,与发行人销售人员年度人 均薪酬接近。
B.受上海沿浦与威唐工业管理人员人均薪酬显著高于行业水平的影响,公司 管理人员年度人均薪酬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019 年-2020 年,发行人管理人员年度人均薪酬分别为 10.28 万元、11.00 万元,与祥鑫科技、博俊科技的管理人员年度人均薪酬相当,低于上海沿浦与威 唐工业。
2019 年-2020 年,上海沿浦的管理人员年度人均薪酬分别为 25.06 万元、22.78 万元,上海沿浦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其管理人员大多集中在母公司上海沿浦, 上海沿浦位于经济发达的上海,当地工资水平较高,因此管理人员的人均薪酬处 于较高水平。相比之下,发行人的人员主要集中在当地人均薪酬较低的东莞、大 连,因此发行人管理人员的年度人均薪酬低于上海沿浦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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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2020 年,威唐工业的管理人员年度人均薪酬分别为 27.53 万元、29.12 万元,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与其业务结构、子公司经营文化等有关。威唐工业 业务中模具收入占比约 80%,模具制造业务的技术含量高于金属结构件,管理人 员要求的薪酬回报较高。因此,发行人管理人员的年度人均薪酬低于威唐工业是 合理的。
综上所述,受上海沿浦与威唐工业销售人员人均薪酬显著高于行业水平的影 响,公司管理人员年度人均薪酬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C.研发人员年度人均薪酬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019 年-2020 年,发行人研发人员年度人均薪酬分别为 13.76 万元、12.12 万元,研发人员人均薪酬行业平均水平分别为 11.95 万元、13.64 万元,公司研 发人员年度人均薪酬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由于发行人是研发导向的企业,给予了研发人员更高的薪资水平,因此公司 研发人员的人均薪酬略高于同行业。
3、其他收益
报告期,公司的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 781.71 万元、434.26 万元和 326.34 万 元,报告期各期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政府补助 | 321.82 | 424.40 | 779.13 |
| 其他 | 4.53 | 9.86 | 2.58 |
| 合计 | 326.34 | 434.26 | 781.71 |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各期公司计入其 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广州市工信委2017 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发 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专题、市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补 助 2018 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 目补助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 26.34 | 29.15 | 29.15 | 与资产相关 | |
| 15.86 | 15.86 | 15.86 | 与资产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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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
| 2018 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工业投资 与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资助 |
12.69 | 12.69 | 12.69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度自动化改造项目资助 | 7.23 | 7.23 | 1.49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项目 资助 |
6.00 | 6.00 | - | 与资产相关 |
| 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财政专项奖励 | 3.00 | 3.00 | 3.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奖励 | 4.36 | 2.55 | - | 与资产相关 |
| 汽车电子、汽车模具生产项目基础设施建 设补贴 |
2.44 | 2.44 | 2.44 | 与资产相关 |
| 2019 年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研发技 术中心补贴 |
2.84 | 1.13 | - | 与资产相关 |
| 2020 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两 化融合应用项目补助 |
7.59 | 0.63 | - | 与资产相关 |
| 2020 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企业研发 费用投入奖励 |
27.81 | - | - | 与收益相关 |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认定奖励 | 48.88 | 122.00 | 105.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12.29 | 40.23 | 33.51 | 与收益相关 |
| 香港特区政府保就业计划补助 | - | 38.57 | - | 与收益相关 |
| 广东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减免 | 18.46 | 22.82 | - | 与收益相关 |
| 2017 年广州市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建设专 项立项项目区级配套资金 |
40.00 | 与收益相关 | ||
| 泰国劳工部中小企业促进就业补贴 | 22.04 | 与收益相关 | ||
| 大连金普新区财政事务服务服务中心 2018 年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 |
14.25 | 与收益相关 | ||
| 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 年特色产业 园区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补助 |
11.94 | 与收益相关 | ||
| 东莞市重点工业企业市场开拓扶持项目 补贴 |
11.47 | 与收益相关 | ||
| 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 上职业培训补贴 |
- | 20.58 | - | 与收益相关 |
| 重庆市合川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 | - | 2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特色产业园中小微型工业企业厂房租金 补助 |
- | 15.92 | 12.92 | 与收益相关 |
| 2020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 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助 |
- | 10.00 | - | 与收益相关 |
| 重庆市合川区工业企业升规培育奖励 | - | 6.80 | 10.00 | 与收益相关 |
| 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财政支持资金 | - | - | 273.60 | 与收益相关 |
| 重庆市合川区招商引资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返还 |
- | - | 125.03 | 与收益相关 |
| 广州市企业设立研究开发机构补助 | - | - | 60.00 | 与收益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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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
| 2019年度培育企业补贴 | - | - | 2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9 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奖 励 |
- | - | 2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9 年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融 资服务类补贴 |
- | - | 15.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5年度东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 | - | - | 14.4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26.31 | 46.80 | 25.04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21.82 | 424.40 | 779.13 |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收益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32%、3.41%和 3.00%,其他收益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影响较小。
4、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2.54 | 186.41 | 32.81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12.79 | 105.21 | 47.94 |
| 合计 | 235.34 | 291.62 | 80.76 |
报告期内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合营公司浙江格朗吉斯盛 安铝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变动产生。
5、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 年,原计入资产减值 损失的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计入信用减 值损失,不再于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反映。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和存 货跌价损失,明细如下:
| 货跌价损失,明细如下: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万元) | -66.88 | 86.55 | -502.53 |
| 存货跌价损失(万元) | -414.42 | -316.08 | -98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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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长期待摊费用减值损失(万元) | -111.56 | -195.04 | - |
| 合计 | -592.86 | -424.57 | -1,484.66 |
2019 年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① 雷诺汽车退出中国,公司针对相关应收账款以及存货按照扣除预计补偿部分后金 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所致,其中应收账款计提 155.93 万元坏账准备,存货计提 786.93 万元跌价准备;②2019 年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导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大幅 增加 3,960.96 万元,进而增加预期信用风险组合(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损失 315.66 万元。
2020 年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回正主要是本年度收到雷诺项目的和解款, 单项计提冲回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金额分别为 7.37 万元、26.56 万元和 26.45 万 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产生的收益,金额与影响较小。
7、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 165.19 万元、26.13 万元和 3.79 万元, 其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营业外收入 | 46.66 | 67.55 | 257.55 |
| 营业外支出 | 42.87 | 41.42 | 92.36 |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3.79 | 26.13 | 165.19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 257.55 万元、67.55 万元和 46.66 万 元,其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项目终止补偿款 | - | - | 163.65 |
| 违约金和罚款收入 | 12.02 | 11.39 | 4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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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其他 | 34.64 | 56.17 | 44.63 |
| 合计 | 46.66 | 67.55 | 257.55 |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 项目终止补偿款主要为客户凌云工业取消模具订 单的补偿款,金额较小,对当期损益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 92.36 万元、41.42 万元和 42.87 万元, 其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7.94 | 13.61 | 43.36 |
| 违约金、罚款和滞纳金支出 | 12.63 | 14.62 | 6.46 |
| 其他 | 22.31 | 13.18 | 42.54 |
| 合计 | 42.87 | 41.42 | 92.36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资产报废损失,金额较小,对当期损益的影 - 响较小。营业外支出 其他主要为核销应收账款时,坏账准备不足以弥补的金额。
8、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41.66 | 2,227.37 | 1,909.80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5.78 | -152.34 | -160.53 |
| 合计 | 1,325.88 | 2,075.03 | 1,749.27 |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公司利润规模相匹配,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 利润的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利润总额 | 10,918.90 | 12,743.95 | 10,679.01 |
|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637.84 | 1,911.59 | 1,601.85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56.17 | 473.19 | 23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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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1.64 | 0.49 | 2.62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0.64 | -27.96 | -4.92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5.26 | 54.43 | 171.55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 扣亏损的影响 |
-28.71 | - | -7.32 |
| 加计扣除的技术开发费用 | -640.10 | -382.69 | -353.14 |
| 加计扣除的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加计扣除的影响 |
-2.83 | - |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7.44 | 45.98 | 97.58 |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30.18 | - | 4.29 |
| 所得税费用 | 1,325.88 | 2,075.03 | 1,749.27 |
重大税收政策变化及税收优惠对公司的影响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六、发行人缴纳的主要税种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非经常性损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或价值变动对公司 经营成果的影响
1、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 1、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 1、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 1、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 1、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非经常性损益 | 390.82 | 673.71 | -309.9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8.68 | 106.32 | 182.15 |
| 非经常性净损益合计(a) | 312.15 | 567.38 | -492.08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b) |
32.25 | 30.06 | 39.83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c) | 9,441.92 | 10,344.31 | 8,571.8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
9,162.02 | 9,806.98 | 9,103.73 |
|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a-b)/c | 2.96% | 5.19% | -6.21% |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和股份支付成本,公司政府补 助金额分别为 779.13 万元、490.11 万元和 345.56 万元;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9,103.73 万元、9,806.98 万元和 9,162.02 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21%、5.19%和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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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较小,发行人主要利润来源为经营性利润。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或价值变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或价值变动主要来源于对 浙江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的投资所致,报告期各期相关投资收益分别为 32.81 万元、186.41 万元和 122.54 万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对净 利润的影响较小。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81.85 | 12,228.07 | 11,686.2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5.83 | -10,249.94 | -6,608.3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6.85 | -2,507.55 | -2,311.67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7.53 | -174.74 | 114.57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98.36 | -704.16 | 2,880.83 |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757.11 | 15,461.27 | 12,580.44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858.75 | 14,757.11 | 15,461.27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1,749.50 | 69,743.47 | 74,429.0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90.22 | 366.28 | 510.9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0.77 | 1,214.65 | 1,661.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760.49 | 71,324.40 | 76,601.7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454.28 | 36,223.67 | 41,076.13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730.64 | 13,595.59 | 14,986.2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73.36 | 4,299.10 | 3,924.4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20.37 | 4,977.97 | 4,928.5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278.64 | 59,096.32 | 64,91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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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81.85 | 12,228.07 | 11,686.29 |
注[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政府补助款、利息收入、回收的押金、 保证金等;
注[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期间费用、租金、押金、保证金等。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686.29 万元、12,228.07 万 元和 8,481.85 万元。2021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略有降低主要是由于公司当 期采购较上期增加 16,922.37 万元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配比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净利润 | 9,593.02 | 10,668.92 | 8,929.75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25.98 | 511.12 | 982.13 |
| 信用减值准备 | 66.88 | -86.55 | 502.53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 生物资产折旧 |
3,273.00 | 2,947.44 | 2,765.60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45.42 | - | - |
| 无形资产摊销 | 173.58 | 130.23 | 114.16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13.79 | 907.27 | 669.4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45 | -26.56 | -7.3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
7.94 | 13.61 | 43.36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 |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28.88 | 380.00 | 308.41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5.34 | -291.62 | -80.7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 填列) |
-115.78 | -152.34 | -160.5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 | -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966.77 | 1,230.23 | -3,222.50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6,170.30 | -4,365.97 | -2,680.95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7,680.23 | 325.28 | 2,210.92 |
| 其他 | 87.75 | 37.01 | 1,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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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81.85 | 12,228.07 | 11,686.29 |
|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6,251.79 | 50,728.18 | 19,864.9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7.78 | 147.37 | 44.2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450.00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299.57 | 51,325.55 | 19,909.1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
5,546.40 | 10,813.72 | 5,392.3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6,139.00 | 50,622.97 | 21,125.2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 | 138.80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785.40 | 61,575.49 | 26,517.5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5.83 | -10,249.94 | -6,608.37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608.37 万元、-10,249.94 万 元和-5,485.83 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现金流;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购买理财和购建长期资产,报告期内公司逐步购建自有 厂房替换租赁厂房,其中 2019 主要是购建子公司苏州盛安厂房二期工程和浙江 盛安厂房工程以及相关设备支出,2020 年主要是募投项目清远铭科汽车(新能 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土地款和预定设备款支出以及上海盛安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购楼及装修款支出,2021 年主要是募投项目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 产业基地项目厂房建设和设备款支出。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1.05 | 7,012.30 | 3,63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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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
181.05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278.90 | 9,307.59 | 6,49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18.19 | 1,728.7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459.95 | 16,638.08 | 11,853.6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871.87 | 5,573.90 | 5,65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707.74 | 3,383.59 | 2,349.5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
1,050.00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7.19 | 10,188.14 | 6,165.8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146.80 | 19,145.63 | 14,165.3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6.85 | -2,507.55 | -2,311.67 |
注[1]: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收到股东及关联方借款; 注[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偿还股东及关联方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以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为主,现金流出主 要为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分配股利。
其中,2019 年公司收到增资款 3,634.89 万元,2020 年收到增资款 7,012.30 万元。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
(一)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1、长期资产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购建自有厂房替换租赁厂房,固定资产投入持续增加, 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买生产设备和购建厂房土地款和工程款,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长期资产投资支付的现金 | 5,546.40 | 10,813.72 | 5,392.33 |
报告期内,长期资产支出主要为公司报告期内新厂房建设支出、购买新机器 设备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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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清 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支出。募集资金 投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 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 | 30,355.00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310.00 |
| 补充营运资金 | 10,000.00 |
| 合计 | 50,665.00 |
五、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要进行变更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六、重大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五、财务报表附注中 的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其他事项”。发行人诉讼和仲裁 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四、诉讼、仲裁或重 大违法违规情况”。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市场需求长期向好,支持销售收入稳步增长
汽车模具是汽车生产的重要工艺装备,生产一款普通的轿车一般需要 1,000 至 1,500 套冲压模具。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为保持品牌影响力,各汽车厂商选择 加快新车型和改款车型投放频率,以产品升级换代来吸引更多消费者,受益于汽 车改款和换代频率的加快,我国汽车模具市场呈稳定的增长态势。同时由于汽车 行业的特性,为了保证产品一致性、稳定性的同时,降低单个零部件需分摊的模 具开发成本,通常采用定点模式。
在市场需求长期向好的契机下,公司以优秀的模具设计能力为核心,发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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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结构件“业绩放大器”的作用,为客户提供模具设计开发、模具制造、金属结 构件生产销售的一体化服务,更高效的响应客户需求,保证利润的持续增长。
(二)持续提高产能及研发能力,为快速提升业绩提供保障
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投产后,引进的先进设备将使 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大幅度提升,极大地提高公司配套整车厂的能 力。同时,公司将继续提升公司的研发和创新能力,研发成果的产品化将直接提 升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通过提高产能、技术研发升级,公司将更好地满足客 户订单需求,继续扩大销售规模,进一步提高公司业绩。
(三)完善成本管理,不断提高经营效率
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模式,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不断精进生产管理 系统和改善管理流程,提高生产人员的工作效率、产品合格率,有效地控制生产 成本,提高生产及管理效率,不断降低消耗及运营支出,扩大本公司的盈利空间。
(四)较早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自 2016 年起,积极进行轻量化成型技术、高强度材料成型技术等契合 新能源汽车需求的技术探索和储备。截至 2020 年底已与小鹏汽车、孚能科技等 新能源车企或行业配套企业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已成为小鹏汽车一级供 应商,先后取得了小鹏汽车多个定点项目合同,为其新能源车型提供模具、仪表 盘、车门部件等。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较早布局,将为公司赢得更大发展机 会。
八、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发行人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 的变动趋势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
1、本次发行于 2022 年 4 月实施完毕;
-
2、假定发行股份数量为 3,535.00 万股;
-
3、假设情形①: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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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与 2021 年持平;假设情形②: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 10%;假设情形③: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 20%。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体情况 如下:
| 如下: | ||||
|---|---|---|---|---|
| 项目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2022 年度或2022 年末) | ||
| 2021 年度或 2021 年末 |
情形① | 情形② | 情形③ | |
| 总股本(万股) | 10,605.00 | 14,140.00 | 14,140.00 | 14,140.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9,162.02 | 9,162.02 | 10,078.22 | 10,994.42 |
|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元/股) | 0.86 | 0.65 | 0.71 | 0.78 |
注:公司对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本次发行后,公司 2022 年每股收益预计较 2021 年有所下降,每股收益在短 期内会被摊薄。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本实力进一步 增强,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总股本为 10,605.00 万股,本次预计发行股份数量为 3,535.00 万股,预 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4,140 万股,增加 33.33%。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65,686.81 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将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数 量和所有者权益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需要在实施过程中逐 步体现,公司短期内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标会下降。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融资的必要性
本次融资所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营运资金。其必要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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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
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区域集中度较高,与整车制造产业形成周边配套体 系。目前已形成六大汽车产业集群:即以长春为代表的东北产业集群,以上海为 代表的长三角产业集群,以武汉为代表的中部产业集群,以北京、天津为代表的 环渤海产业集群,以广东为代表的珠三角产业集群,以重庆、成都为代表的西南 产业集群。
为了适应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的需求,公司在珠三角建设生产基地,使得公 司能够就近服务国内重要的整车厂商或零部件供应商,实现 JIT(及时化、准时 化)供货,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适应客户需求,促进公司的 业务拓展。在汽车产业集群地实施项目,能有效建立企业之间的长期、稳定、合 作、协调的伙伴关系,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汽车工业健 康发展的强劲驱动力。通过形成产业联盟,可以集成有效技术、信息和人才资源, 实现优势互补。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将充分发挥公司研发能力,更好利用公司核心技术,进 一步丰富公司高端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增强公司在高端产品市场的影响力,扩大 主营业务规模,增加市场份额,保证持续盈利能力。
(3)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公司研发投入强度较高,为产品战略和研发计划的实现提供了充足的技术支 持,同时持续的研发投入对资金的需求量较高;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较大, 周转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应对销售增长所需的资金周转;公 司经营规模扩大、新产品投放较多,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和市场份额的进一步 提高,需要配套更多的营运资金。
2、本次融资的合理性
(1)发行人自有资金主要用于营运周转,可以用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自 有资金较少。报告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 13,858.75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 25,357.81 万元、应付账款余额 16,653.38 万元。发行人自有资金拟主要用于营运 周转,可以用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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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投项目实施周期较长,股权融资符合资金期限结构要求。清远铭科 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周期为 2 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周 期为 2 年。因此,项目对资金的使用具有长期性,为长期资金需求,需要长期筹 资以配合长期资产的投入。在我国当前的融资环境下,发行人作为民营企业筹集 长期银行借款的能力较弱,因此需采用股权融资以配合长期资产的投入,以降低 偿债风险,缓解项目效益释放前的短期偿债压力。
(3)股权融资对公司净利润及风险影响较小,有利于保持公司稳定。就股 权与债务融资方式的成本相比,如果本次募投项目投资 50,665.00 万元全部采用 银行借款方式进行融资,按照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35%测算,每年将 增加财务费用 2,203.93 万元,由于项目效益将在项目建成后逐步体现,增加的财 务费用将在短期内对公司利润形成较大影响。若采取股权融资方式,有利于夯实 公司资本,便于后期进行债务融资等多种融资工具的展开,有利于公司业绩的稳 定和未来的长久发展,提高公司股东的权益回报水平。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
发行人专业从事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 应用于汽车领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中的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旨在通过新建厂房 进行生产基地建设,扩大公司产能,更好的满足公司区域客户汽车零部件的配套 需要,优化公司生地基地布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通过购置研发场地、先进的 研发设备和软件系统,持续引进行业优秀人才,针对性地开展主要产品相关的技 术研究,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主要满足公司发展过程中 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更高的支撑公司业务发展。
(五)发行人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累积了较为雄厚的技术储备,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 理体系,管理和技术队伍稳定。
凭借过硬的设计开发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获得了 行业内知名企业的高度认可。在汽车领域,公司与马瑞利、广岛技术、海斯坦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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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产品广泛的应用 于日产、马自达、沃尔沃、福特、宝马、丰田等汽车品牌。
成熟的管理体系、稳定的管理及技术队伍、领先的技术水平,为公司赢得客 户、持续保持行业地位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 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发行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鉴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即期回报会被摊薄,为保护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承诺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明确各控制环节 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 查与考核;
2、募集资金到位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
3、加强内部运营管理,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完善产品生产和销售网络 的布局,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分红的比例、依据、条件、实施程序、调整事 项等内容,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 权利,以及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权,作出科学、谨 慎的决策。”
本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承诺:
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 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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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期间,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主要产品的生产、 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2021 年以来,受全球铁矿石主要产地疫情 发展,铁矿开采量受限,中、美、欧经济复苏,基建材料需求量增加等因素影响, 我国主要钢材品种价格上涨,2021 年下半年以来,主要大宗商品价格均回落。 发行人通过与主要客户商议涨价等方式维持利润水平。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主 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预计 2022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9,759.25 万元至 21,403.70 万元, 同比增长 11.33%至 20.60%;预计 2022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2,200.48 万元至 2,411.79 万元,同比增长 7.91%至 18.27%;预计 2022 年第 一季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75.06 万元至 2,298.25 万元,同比增长 0.91%至 11.76%。以上预测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 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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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未来发展与战略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汽车领域精密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始终坚持以产品质量为根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手段,牢牢 把握我国汽车行业飞速发展的历史机遇,不断丰富自身的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 扩大市场规模,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经过多年的技术钻研与业务积 累,目前公司已经成为了国内经验丰富的精密模具和金属结构件制造商。与马瑞 利、广岛技术、海斯坦普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 作关系,产品广泛的应用于日产、马自达、沃尔沃、福特、宝马、丰田等汽车品 牌。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力 争将公司打造成高质量、高水准、值得信赖的精密模具和金属结构件供应商。
二、公司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一)持续较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目前公司建立了以 CAD3D 设 计系统、CAE 仿真分析系统、标准件/标准模块/材料参数/典型模具结构/成型设 备数据库、首试/小试/中试平台、精密检测实验室为核心的产品设计及精密模具 研发平台,拥有高性能的高速加工中心、三次元测量仪、蓝光测量扫描仪等高端 设备。公司研发平台的建立和持续投入为研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未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成使用,公司研发软硬件设施将进一步 升级,从而为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市场开拓计划
1、国内市场开拓计划
公司拟在广东省清远市建立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提升公司生产能力,积极 拓展新客户,进一步加强对珠三角特别是广州汽车产业集群的配套能力。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由补贴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预计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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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较长期间维持快速增长的发展趋势。清远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在满足区域内 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需求外,亦将重点拓展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
2、国外市场开拓计划
结合客户的全球采购体系,公司拟利用现有的泰国生产基地,积极拓展国外 市场,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及时交付能力,进一步加强汽车零部件全球配套 生产能力。
(三)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及人才激励机制
公司通过提高各类亟需人员的薪酬待遇,制定完善的奖励制度,吸引并留住 人才。公司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岗位建立了相应的奖励机制,将各类亟需 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创新意识,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创新 环境和制度。具体如下:
1、人才引进计划: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引进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和 管理人才,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优化公司人员结构。
2、员工培训计划: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培训体系,组织开展经营管理、产品 质量、后备干部等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培训,不断完善员工的知识结构及 实际业务技能。
3、人才激励计划:进一步完善员工晋升机制、薪酬福利机制、绩效考核体 系等,建立有序的竞争、激励和淘汰机制。
(四)拓宽筹资渠道
随着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公司现有的资金存量不足以支撑未来业务拓展 计划。公司将采用直接与间接融资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股权及债务融资,优 化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发挥财务杠杆作用,进一步加快公司的发展速度。
(五)收购兼并计划
公司所处的精密冲压模具以及金属结构件行业市场空间巨大,产业辐射范围 广,未来公司可能会根据行业和公司发展状况适当地进行拓展,如有合适的并购 对象,公司将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并充分评估相关风险的基础上,策划并实施相 关的并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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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上述经营目标和发展计划,基于以下几点假定条件:
(一)全球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稳定,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稳步发展,现行法律 法规无重大不利改变;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的市场容量、行业技术水平及发展趋势没有重大不利变 化,未出现巨大的市场波动;
(三)行业政策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执行的财务、税收政策无重大改变;
- (四)公司本次发行股票顺利完成,募集资金顺利到位,拟投资项目如期实
施;
(五)未受到不可抗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实现发展目标所面临的困难
(一)资金瓶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拓展,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快速增长,现有资金不足 以支撑公司未来两年的发展规划,资金不足将成为限制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因 素。
(二)管理水平制约
本次公开发行成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业务规模将会显著扩 张,对公司的供应链管理、生产组织管理和市场营销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人才短缺制约
我国精密冲压模具行业尚处于快速增长阶段,相关专业人才紧缺。同时近年 来汽车行业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公司必须拥有一批高素质的科研人员和大量富有 经验的管理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以适应市场对快速响应能力和精细化管理能力 的需求。
五、公司为实现上述发展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将为公司实现上述发展计划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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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将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高研发水平,从而增强公 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二)公司将持续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 性和透明度,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引进、培养高端研发技术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市场份额。
六、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及所涉及的合作
(一)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业务发展计划是建立在现有业务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面临的机遇 及挑战,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宏观经济形势,经过审慎考虑和可行性研究后确 定的。公司现有业务是上述业务发展计划的基础,业务发展计划的实施,有利于 公司抓住机遇,发挥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业务水平和生产规模,不断丰富产品 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持续 高速健康发展。
(二)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所涉及的合作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主要立足于公司自身业务能力实施,公司暂无与他人合作 的明确计划。如公司未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与他人合作,将按照市场条件进行洽 谈,并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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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 经营情况以及项目的轻重缓急负责实施,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 总额 |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环评批复文号 | 备案文号或证明 |
| 清远铭科汽车(新 能源)零部件产业 基地项目 |
30,355.00 | 30,355.00 | 清环广清审 【2021】9号 |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 案证 (2020-441800-36-03-09 2662)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310.00 | 7,138.24 | 松环保许管 【2021】164号 |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 案证明 (2104-310117-07-01-87 9768) |
| 补充营运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 - |
| 合计 | 50,665.00 | 47,493.24 | - | - |
上述项目中“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补充营运 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 资子公司盛安塑胶五金(上海)有限公司。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 主营业务进行,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发行人进一步扩大产能,提高生产效 率及工艺水平;进一步增强发行人的研发实力,为发行人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 技术基础。
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 自筹方式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前 期投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安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根据所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两年内投入 使用,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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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名称 | 第一年 | 第二年 | 合计 |
| 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 业基地项目 |
6,300.00 | 24,055.00 | 30,355.00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180.00 | 6,130.00 | 10,310.00 |
| 补充营运资金 | 10,000.00 | - | 10,000.00 |
| 合计 | 20,480.00 | 30,185.00 | 50,665.00 |
(三)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 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了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取得了环保主管部门的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履行了法定的出让程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发行人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原则、专项 账户的设立、使用、变更及监管等做了详尽规定。依照该制度,发行人募集资金 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款专用。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汽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是汽车工业发展 的基础,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提升汽车零部件生 产水平,是我国由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发展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汽车产业的发展,具体包括国 务院 2015 年颁布的《中国制造 2025》等国家级规划、政策;也包括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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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科技部 2017 年颁布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部门规划、政策。上述政 策,为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行业内企业持续做 大做强。
(二)新能源汽车市场潜力巨大,保障本项目实施的产能消化
2011 年至 2021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从 2011 年 0.84 万辆增长至 2021 年 352.00 万辆,年复合增长率达 79.75%。受新能源车购置补贴退坡的影响,2019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较 2018 年有小幅下降。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由补贴驱 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以及补贴退坡影响的减缓,2020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重 回增长轨道,2021 年同比增长 157.69%,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快速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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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新机遇。新能源汽车的 车型结构与传统汽车有一定的区别。传统汽车的车身覆盖件大多使用钢材,新能 源汽车出于减重的目的大规模采用各种新型材料和新型技术,以实现减重目的。 实现车身轻量化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设计中的主流研发方向,为汽车零部 件企业提出新的技术要求,优势企业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为包括新能源整车企业在内的整车厂商提供零部 件配套。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与小鹏汽车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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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及小鹏等新能源车企的兴起,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提供了产能消化保障。
(三)公司拥有稳定的客户资源,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
障
凭借过硬的设计开发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获得了 行业内知名企业的高度认可,并形成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在汽车领域,公司主 要客户为马瑞利、广岛技术、海斯坦普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产品 广泛的应用于日产、马自达、沃尔沃、福特、宝马、丰田等品牌汽车的生产。
公司与行业领先客户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客户及订单保障。 为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及时交付,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和整车厂商对供应商实 行严格的认证机制,且从认证通过到大规模供货通常需要 3 到 5 年的时间。通过 客户认证,并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后,一级供应商和整车厂通常不会轻易切换供应 商。
(四)成熟的管理体系、稳定的管理队伍及领先的技术水平,保障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成熟的管理体系,对公司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提供有力的管理保障。同时公司核心管理层拥有超十年的行业管理和技术开发经 验,对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有深入的理解。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目前公司建立了以 CAD3D 设 计系统、CAE 仿真分析系统、标准件/标准模块/材料参数/典型模具结构/成型设 备数据库、首试/小试/中试平台、精密检测实验室为核心的产品设计及精密模具 研发平台,拥有高性能的高速加工中心、三次元测量仪、蓝光测量扫描仪等高端 设备。公司研发平台的建立和持续投入为研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未来公司还将继续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保持并提高公司技术领先水平。
成熟的管理体系、稳定的管理队伍及领先的技术水平,为公司赢得客户、持 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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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以发行人 或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一)我国千人汽车拥有量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市场增长空间大
随着我国人均 GDP 的稳步增长,我国千人民用汽车保有量自 2010 年以来一 直处于逐年稳定增长态势。但相对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我国民用汽车千人 保有量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伴随汽车产业发展,上游汽车 零部件市场空间亦将同步增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良好的市场基础。
(二)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2011 年起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长,带动上游零部件行业发展。2011 年至 2020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从 2011 年的 0.84 万辆增长至 2021 年的 352.00 万辆,年复合增长率达 79.75%。2021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同比增长 157.69%, 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快速增长趋势。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新机遇。新能源汽车的 车型结构与传统汽车有一定的区别。传统汽车的车身覆盖件大多使用钢材,新能 源汽车出于减重的目的大规模采用各种新型材料和新型技术,以实现减重目的。 实现车身轻量化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设计中的主流研发方向,对汽车零部 件企业提出新的技术要求,掌握新结构及新材料成型工艺的企业将获得更大的发 展空间。
发行人较早涉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市场,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设计、生产制 造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为主要 投资方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空间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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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通过新建厂房进行生产基地建设,扩大公司产能;运用公司在汽 车精密模具及汽车金属结构件上积累的技术及丰富经验,采购自动化设备,提高 公司技术装备水平,满足客户对于产品强度和精度的需求;同时,基于与产业聚 集地及整车企业就近配套的需要,本项目的建设将更好的满足公司区域客户尤其 是新能源汽车客户对汽车零部件的配套需要,优化公司生地基地布局。
2、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30,355.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7,355.00 万元,占总投 资的 90.12%,包括建筑工程费用 3,300.00 万元,硬件设备购置费用 22,421.00 万 元,软件购置费用 365.00 万元,人员薪酬 1,269.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000.00 万元,占总投资 9.88%。各项明细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 | 投资估算 | 占总投资 比例 |
||
| T+1 年 | T+2 年 | 合计 | |||
| 一 | 建设投资 | 3,300.00 | 24,055.00 | 27,355.00 | 90.12% |
| 1 | 建筑工程费 | 3,300.00 | - | 3,300.00 | 10.87% |
| 2 | 硬件设备购置费 | - | 22,421.00 | 22,421.00 | 73.86% |
| 3 | 软件购置费 | - | 365.00 | 365.00 | 1.20% |
| 4 | 人员薪酬 | - | 1,269.00 | 1,269.00 | 4.18% |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3,000.00 | - | 3,000.00 | 9.88% |
| 项目总投资 | 6,300.00 | 24,055.00 | 30,355.00 | 100.00% |
(2)主要设备选择
根据项目的生产需求,本项目拟投入硬件设备 22,421.00 万元,主要设备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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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或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万元) |
合计 (万元) |
|---|---|---|---|---|---|---|
| 1 | 冲床 | 2500T | 1 | 台 | 2,800.00 | 2,800.00 |
| 2 | 三次元 | 6500*2500 | 1 | 台 | 450.00 | 450.00 |
| 3 | 冲床 | 1600T | 2 | 台 | 1,200.00 | 2,400.00 |
| 4 | 三次元 | 6500*2500 | 1 | 台 | 350.00 | 350.00 |
| 5 | 冲床 | 1200T | 2 | 台 | 1,000.00 | 2,000.00 |
| 6 | 送料机 | 1600MM | 1 | 台 | 100.00 | 100.00 |
| 7 | 冲床 | 1200T | 4 | 台 | 1,200.00 | 4,800.00 |
| 8 | 冲床 | 800T | 5 | 台 | 600.00 | 3,000.00 |
| 9 | 冲床 | 500T | 5 | 台 | 500.00 | 2,500.00 |
| 10 | CNC | 4500*2000 | 6 | 台 | 300.00 | 1,800.00 |
| 11 | 搬运机械人 | 165KG | 6 | 台 | 40.00 | 240.00 |
| 12 | 点焊工作站 | 100KG | 3 | 条 | 80.00 | 240.00 |
| 13 | 弧焊工作站 | 1400MM | 4 | 条 | 70.00 | 280.00 |
| 14 | 天车 | 30T | 4 | 套 | 60.00 | 240.00 |
| 15 | 叉车 | 5T | 3 | 台 | 25.00 | 75.00 |
| 16 | 三次元测量仪 | 3500*1500 | 2 | 台 | 120.00 | 240.00 |
| 17 | 凸点焊机 | 20KVA | 5 | 台 | 15.00 | 75.00 |
| 18 | 焊机 | 10KVA | 2 | 台 | 10.00 | 20.00 |
| 19 | 攻牙机 | 5轴 | 5 | 台 | 12.00 | 60.00 |
| 20 | CNC | 2000*1500 | 10 | 台 | 40.00 | 400.00 |
| 21 | 磨床 | 2000*1000 | 3 | 台 | 20.00 | 60.00 |
| 22 | 铣床 | 1500MM | 2 | 台 | 8.00 | 16.00 |
| 23 | 车床 | 2000MM | 2 | 台 | 15.00 | 30.00 |
| 24 | 立式钻床 | 800MM*500MM | 2 | 台 | 8.00 | 16.00 |
| 25 | 台式钻床 | 2500MM | 2 | 台 | 20.00 | 40.00 |
| 26 | 打孔机 | 800MM*500MM | 3 | 台 | 15.00 | 45.00 |
| 27 | 火花机 | 800MM*500MM | 3 | 台 | 25.00 | 75.00 |
| 28 | 快走丝线切割 | 1000MM*800MM | 3 | 台 | 8.00 | 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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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或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万元) |
合计 (万元) |
|---|---|---|---|---|---|---|
| 29 | 中走丝线切割 | 1000MM*800MM | 3 | 台 | 15.00 | 45.00 |
| 合计 | - | 95 | - | - | 22,421.00 |
- 3、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水平,生产方法、工艺流程和生产技术选择
(1)产品的质量标准
关于本项目产品的质量标准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之“九、发行人产品质量控制情况”之“(一)质量控制标准”。
- (2)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关于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 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之“(二)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工艺流 程图”。
(3)产品的生产技术
关于本项目产品的生产技术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之“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一)主要产品核心技术”。
4、项目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和铝材。目前国内的钢材和铝材供 给充足,市场化程度高,不存在原材料紧缺的风险。
本项目产品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力,由清远市供电局按工业用电的标准 供应,可保证供应充足。
5、项目建设周期和时间进度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建设规模,参照设计施工的一般规律,结合发行人的实 际情况,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24 个月,具体进度规划如下:
| 序号 | 阶段/时间 | T+1 年 | T+1 年 | T+1 年 | T+2 年 | T+2 年 | T+2 年 | T+2 年 | |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 1 | 设计方案确认 | ||||||||
| 2 | 建筑工程及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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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阶段/时间 | T+1 年 | T+1 年 | T+1 年 | T+1 年 | T+2 年 | T+2 年 | T+2 年 | T+2 年 |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 3 | 设备采购及安装 | ||||||||
| 4 | 附属工程 | ||||||||
| 5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 6 | 工程验收和试生产 | ||||||||
| 7 | 投产运营 |
注:上述表格中 T 表示募集资金到位日,Q1、Q2、Q3、Q4 分别代表第一季度、第二 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
6、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因建设和运营产生的污染,将根据各种污染源及污染物的不同特点, 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在达到国家有关的环保标准后再行排放。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本项目已出具环评批复,同意本项目进行建设。
7、项目选址及建设用地情况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园区内,土地面积 30,343.25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发行人已与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签 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全部土地价款 1,639.00 万元,已取 得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0)清远市不动产权第 0073666 号”。
8、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新增销售收入 33,490.00 万元,年新增净 利润 3,999.79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13.78%,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 设期)7.88 年,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基于公司长期以来的研发与技术积累,通过购置研发场地、先进的研 发设备和软件系统,持续引进行业优秀人才,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针对性 地开展相关技术研究,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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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10,310.00 万元。其中,场地购买 3,474.42 万元,装修 费用 705.58 万元,设备购置费 4,880.00 万元,软件购置费 558.00 万元,研发费 用 692.00 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 | T+1 年 | T+2 年 | 合计 | 占比 |
| 1 | 场地购买 | 3,474.42 | - | 3,474.42 | 33.70% |
| 2 | 装修费用 | 705.58 | - | 705.58 | 6.84% |
| 3 | 设备购置费 | - | 4,880.00 | 4,880.00 | 47.33% |
| 4 | 软件购置费 | - | 558.00 | 558.00 | 5.41% |
| 5 | 研发费用 | - | 692.00 | 692.00 | 6.71% |
| 项目总投资 | 4,180.00 | 6,130.00 | 10,310.00 | 100.00% |
(2)主要设备选择
根据研究方向需求,本项目拟投入硬件设备 4,880.00 万元,主要设备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万元) | 合计(万元) |
|---|---|---|---|---|---|
| 1 | 三次元(海克思康) | 3 | 台 | 150.00 | 450.00 |
| 2 | 三维蓝光扫描仪 | 2 | 台 | 260.00 | 520.00 |
| 3 | 关节壁测量仪 | 2 | 台 | 80.00 | 160.00 |
| 4 | 光谱分析仪 | 3 | 台 | 100.00 | 300.00 |
| 5 | 万能材料拉力试验机 | 3 | 台 | 100.00 | 300.00 |
| 6 | 盐雾试验机 | 3 | 台 | 50.00 | 150.00 |
| 7 | 清洁度试验仪 | 2 | 台 | 50.00 | 100.00 |
| 8 | 镜像分析仪 | 4 | 台 | 60.00 | 240.00 |
| 9 | 气密性检测仪 | 2 | 台 | 60.00 | 120.00 |
| 10 | 3D镭射激光切割机 | 3 | 台 | 120.00 | 360.00 |
| 11 | 车身总拼焊接试测线 | 1 | 台 | 200.00 | 200.00 |
| 12 | 车身模型五轴加工中心 | 1 | 条 | 630.00 | 630.00 |
| 13 | 车身高强度钢热成型测 试线 |
1 | 条 | 50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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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万元) | 合计(万元) |
|---|---|---|---|---|---|
| 14 | 工程分析软件 | 30 | 套 | 25.00 | 750.00 |
| 15 | 产品模态分析 | 2 | 台 | 50.00 | 100.00 |
| 合计 | 62 | - | - | 4,880.00 |
3、主要研发方向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拟重点进行以下几方面的研发,并在后续期间根据 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不断拓展新的研发领域。
| 序号 | 研发方向 | 研发内容 | 研发目标 |
|---|---|---|---|
| 1 | 轻量化金 属及高强 度钢材料 加工技术 与应用 |
1.铝鎂合金、高强度钢等轻量化材料加工的模 具设计:主要包括多工位自动化生产的工艺排 样、模具设计和高精度模具加工及开发制造; 2.轻量化金属材料研究:主要包括产品的成型 过程CAE分析、回弹预测分析、模面工程分 析;精算分析,减薄、开裂、起皱控制等;3. 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的生产工艺优化及质量控 制技术的研究:主要包括对成型工艺、生产工 艺、结构改进以及相关技术条件优化和高精度 检测技术应用。 |
掌握汽车零部件轻量 化金属及高强度钢材 料的模具设计技术、生 产成型技术和制造技 术的生产应用。 |
| 2 | 铝材轻量 化的加工 技术及应 用 |
1.铝材加工的模具设计:主要包括多工位的工 艺排样、模具结构设计和高精度模具加工及开 发制造;2.铝材的材料研究:主要包括产品的 成型过程CAE分析、回弹预测分析、模面工 程分析;精算分析,减薄、开裂、起皱、冲裁 间隙控制等;3.汽车铝材零部件的生产工艺优 化及质量控制技术的研究:主要包括对成型工 艺、生产工艺、结构改进以及相关技术条件优 化和高精度检测技术应用。 |
掌握汽车零部件铝材 的模具设计技术、生产 成型技术和制造技术 的生产应用。 |
| 3 | 高精度全 光亮带厚 板精冲形 关键技术 研究与应 用 |
1.高精度全光亮带厚板精冲多工位生产的模具 设计:主要包括多工位自动化生产的工艺排 样、模具设计和高精度模具加工及开发制造; 2.厚板精冲技术研究:机械式压机全过程载荷 偏置预测研究、精冲模具延寿技术和无齿圈优 化间隙精冲技术的应用研究;3.高精度全光亮 带厚板精冲生产工艺的优化和无齿圈精冲技 术的研究:主要包括冲压制造工艺和结构改 进;产品尺寸精度、模具延寿提升及无齿圈精 冲技术条件的应用。 |
掌握厚板精冲零件多 工位精冲生产工艺,及 提高精冲产品生产效 率;关键尺寸精度达到 IT6-IT9级;多工位成 形全过程载荷偏置预 测分析技术研究; 精冲模具延寿技术、无 齿圈精冲技术及生产 应用。 |
| 4 | 新能源汽 车电池盒 关键技术 的研究与 应用 |
1.新能源汽车关键电池盒的多工位生产的模具 设计:主要包括多工位自动化生产的工艺排 样、模具设计和高精度模具加工及开发制造; 2.电池盒成型拉伸研究:电池盒成型拉伸过程 的工艺CAE的分析与材料变薄、开裂、起皱 分析;3.电池盒生产工艺的优化与质量控制的 研究:主要包括冲压制造工艺和结构改进;产 |
掌握电池盒的生产工 艺,关键尺寸保证,多 工位成形全过程分析 技术研究; 电池盒模具延寿技术、 新能源汽车电池盒开 发工艺及制造技术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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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研发方向 | 研发内容 | 研发目标 |
|---|---|---|---|
| 品尺寸精度、模具延寿提升技术条件的应用。 | 生产相关参数的应用。 | ||
| 5 | 仪表盘骨 架关键技 术研究与 应用 |
1.汽车仪表盘各部件材料研究:主要包括产品 的成型过程CAE分析、回弹预测分析、模面 工程分析;精算分析,模态分析等;2.汽车仪 表盘骨架生产可行性的研究:主要包括产品模 态分析后的产品改善与制造工艺和结构改进。 |
掌握汽车仪表盘骨架 的生产可行性与产品 改善的研究,及冲压产 品强度与模态的研究。 |
4、项目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研发活动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力,由上海市供电局按工业用电的标准 供应,供应充足。
5、项目建设周期和时间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24 个月,具体进度规划如下:
| 序号 | 内容 | T+1 年 | T+1 年 | T+1 年 | T+1 年 | T+2 年 | T+2 年 | T+2 年 | T+2 年 |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 1 | 场地购买入装修 | ||||||||
| 2 | 设备采购及安装 | ||||||||
| 3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 4 | 研发中心运行 | ||||||||
注:上述表格中 T 表示募集资金到位日,Q1、Q2、Q3、Q4 分别代表第一季度、第二 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
6、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系研发型项目,研发过程中产生污染较少。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 局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表进行了审查,并出具批复,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7、项目选址及场所情况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松江区鼎盛路 2050 号,本项目已购买位于上海市松江区 鼎盛路 2050 号的两栋房产作为研发场地,不动产权证编号分别为沪(2020)松 字不动产权第 036857 号、沪(2020)松字不动产权第 024153 号。
(三)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本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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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充营运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存货等资金占用增多,营运资金需求不 断增加。根据公司 2019-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和未来市场预期,以未来三 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 10%作为公司营运资金需求的测算依据。以 2021 年为基 准,利用销售百分比法,公司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1 年销 售百分比 |
2022 年度 (E) |
2023 年度 (E) |
2024 年度 (E) |
| 敏感资产 | 49,500.26 | 57.85% | 54,450.28 | 59,895.31 | 65,884.84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8,180.01 | 32.93% | 30,998.01 | 34,097.81 | 37,507.59 |
| 预付账款 | 1,200.61 | 1.40% | 1,320.67 | 1,452.74 | 1,598.01 |
| 存货 | 20,119.64 | 23.51% | 22,131.60 | 24,344.76 | 26,779.24 |
| 敏感负债 | 21,431.95 | 25.05% | 23,575.14 | 25,932.66 | 28,525.92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6,653.38 | 19.46% | 18,318.72 | 20,150.60 | 22,165.65 |
| 合同负债 | 4,778.56 | 5.58% | 5,256.42 | 5,782.06 | 6,360.27 |
| 营运资金需求 | 28,068.31 | - | 30,875.14 | 33,962.66 | 37,358.92 |
| 新增资金需求 | - | - | 2,806.83 | 3,087.51 | 3,396.27 |
| 营业收入总额 | 85,563.15 | 100.00% | 94,119.46 | 103,531.41 | 113,884.55 |
| 收入增长率 | - | - | 10.00% | 10.00% | 10.00% |
经测算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累计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9,290.61 万元。
为保持并扩大公司技术领先优势,公司计划在零部件轻量化、高强度材料成 型等领域持续扩大研发投入。同时公司计划适度增加货币性资产,以增强公司应 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综合公司新增营运资金需求、研发投入需要及增强应对市场风险能力的需 求,公司 10,000.00 万元的营运资金补充项目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补充营运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综合考虑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资金占用情况、研发投入情况以及未来业务增长 预期,拟安排 10,000.00 万元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对于该部分营运 资金,公司将存放于由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其使用、变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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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监督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公司在营运资金的具体使用过程中,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合理安排资金投 放进度及金额,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资金的支付和 使用,保障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不断提高股东收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对纳入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并采取以下措施提高资 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1)设立专户管理。将该部分资金存储入董事会决定 的专门账户;(2)严格用于主营业务。公司将紧密围绕主营业务进行资 金安排,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3)加强应收账款及存货管理。 进一步完善应收账款、存货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收款力度,减少存 货资金占用,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4)确保资金支付流程规范性。在具 体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规范使用。
3、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为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经营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体现,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公司净资产收 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完成, 公司产能增加,同时公司研发实力和营销能力也会进一步提升,从而带动公司盈 利能力、经营业绩的逐步提高,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4、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本次补充营运资金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增长过程中新增营运资金需求,能 够有效提升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带来持久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未 来持续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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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一切成本费用,按规定缴纳税款,并提取由董 事会确定比例的企业发展基金、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金后,所余下的利润 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进行分配。若公司发生亏损,亦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分担。
2、公司上一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会计年度未分配利 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的利润进行分配。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如
下:
-
1、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
2、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
-
3、经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取任意公积金;
-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
分配,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 5、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6、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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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百分之二十五。
7、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8、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 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9 年 8 月,公司分配股利 2,000 万元;
2020 年 3 月,公司分配股利 1,000 万元;
2021 年 4 月,公司分配股利 4,242 万元。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 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 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 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及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经 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成长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 股东利益时,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具体条件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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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在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 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上述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 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超过 5,000 万 元的情形,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促成 子公司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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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 为公司的成长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时,可以采 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研究论证及决策程序:
1、定期报告公布前,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 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 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 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4、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 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 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 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 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 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6、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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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 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 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 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五、公司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制订了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二)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及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经 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成长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 股东利益时,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在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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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上述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 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超过 5,000 万 元的情形,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促成 子公司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 公司。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 为公司的成长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时,可以采 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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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相关情况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利,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序管理,公司按照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建立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下:
负责人:蔡玲莉女士(董事会秘书)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
电话:0769-38899778-888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重要合同
本公司的重要合同是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同金额或交易金额超过 500 万元以上的合同,以及其他对发行人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 重要影响的合同。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公司与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主要为框架合同,具体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订单 为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的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 合同如下:
| 序 号 |
合同签 订主体 |
客户 | 合同 名称 |
合同内容和 金额 |
其他条款 | 合同有效期 |
|---|---|---|---|---|---|---|
| 1 | 大连茂 盛 |
康奈可 (中国) 投资有限 公司 |
《采购通则》 | 购买金属结 构件、模具, 具体产品规 格型号、数 量、价格以订 单为准。 |
产品的交 货、货款支 付、损失赔 偿、合同的 解除等 |
2014年3月4日 起三年内有效, 期满后若双方无 异议则自动延续 一年,此后类推。 |
| 2 | 武汉铭 科 |
康奈可 (中国) 投资有限 公司 |
《零部件采购通 则》 |
购买金属结 构件、模具, 具体产品规 格型号、数 量、价格以订 单为准。 |
产品的交 货、货款支 付、损失赔 偿、合同的 解除等 |
2017年3月9日 起三年内有效, 期满后若双方无 异议则自动延续 一年,此后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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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合同签 订主体 |
客户 | 合同 名称 |
合同内容和 金额 |
其他条款 | 合同有效期 |
|---|---|---|---|---|---|---|
| 3 | 上海盛 安 |
康奈可 (中国) 投资有限 公司 |
《设备模具等交易 基本合同》 |
购买金属结 构件、模具, 具体产品规 格型号、数 量、价格以订 单为准。 |
产品的交 付、检查、 价款的支 付、质量保 证、合同的 解除等 |
2017年9月25 日起一年内有 效,期满3个月 前若双方无异议 则自动延续一 年,此后类推。 |
| 4 | 广州增 田 |
康奈可 (中国) 投资有限 公司 |
《零部件采购通 则》 |
购买金属结 构件、模具, 具体产品规 格型号、数 量、价格以订 单为准。 |
产品的收货 与检验、货 款支付、损 失赔偿、合 同的解除等 |
2015年6月1日 起三年内有效, 期满后若双方无 异议则自动延续 一年,此后类推。 |
| 5 | 大连茂 盛 |
广岛技术 (长春) 汽车部件 有限公司 |
《基本交易合同》 | 购买金属结 构件,具体产 品规格型号、 数量、价格以 订单为准。 |
产品的验 收、支付条 件、质量保 证、违约责 任、合同的 解除、争议 的解决等 |
2009年4月25 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期满前3 个月双方无异议 则自动延长一 年,以后亦同。 |
| 6 | 浙江盛 安 |
广岛技术 (南京) 汽车部件 有限公司 |
《基本交易合同》 | 购买金属结 构件、模具, 具体产品规 格型号、数 量、价格以订 单为准。 |
产品的验 收、支付条 件、质量保 证、违约责 任、合同的 解除、争议 的解决等 |
2020年9月10 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期满前3 个月双方无异议 则自动延长一 年,以后亦同。 |
| 7 | 竹田盛 安(泰 国) |
HirotecMa nufacturin g(Thailan d)Co.,Ltd. |
《TradingBasicAgr eement》 |
购买金属结 构件、模具, 具体产品规 格型号、数 量、价格以订 单为准。 |
产品的交 付、支付条 件、质量保 证、违约责 任、合同的 解除等 |
自2019年1月 16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期满前2 个月双方无异议 则协议重新生 效,以后亦同。 |
| 8 | 大连茂 盛 |
天纳克 (大连) 排气系统 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起转 至天纳克 (中国) 有限公司 继续履 行) |
《通用采购协议》 | 购买金属结 构件、模具, 具体产品规 格型号、数 量、价格以订 单为准。 |
产品的交 付、赔偿、 终止、变更、 争议的解决 等 |
2014年11月6 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期满6个 月前双方无异议 则延长一年,以 后亦同。 |
| 9 | 大连茂 盛、茂盛 工业(香 港) |
唯特利管 道设备 (大连) 有限公司 |
《TERMSANDCO NDITIONSOFPUR CHASE》 |
购买金属结 构件、模具, 具体产品规 格型号、数 量、价格以订 |
产品的验 收、损害赔 偿、知识产 权、争议的 解决等 |
2009年10月1 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期满双方 无异议则合同继 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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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合同签 订主体 |
客户 | 合同 名称 |
合同内容和 金额 |
其他条款 | 合同有效期 |
|---|---|---|---|---|---|---|
| 单为准。 | ||||||
| 10 | 东莞竹 盛、竹田 盛安(香 港) |
理光(亚 太)发展 有限公 司、理光 创想智造 有限公司 |
《交易合同》 | 购买金属结 构件、模具, 具体产品规 格型号、数 量、价格以订 单为准。 |
产品的交 货、支付条 件、质量保 证、违约责 任、合同的 解除等 |
2020年6月1日 起一年内有效, 若期满3个月前 双方无异议则自 动延长一年,以 后亦同。 |
| 11 | 苏州盛 安 |
上海理光 数码设备 有限公司 |
《交易合同》 | 购买金属结 构件,具体产 品规格型号、 数量、价格以 订单为准。 |
产品的交 货、支付条 件、质量保 证、违约责 任、合同的 解除等 |
2017年11月9 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期满3个 月前双方无异议 则自动延长一 年,以后亦同。 |
| 12 | 竹田盛 安(泰 国) |
RicohMan ufacturing (Thailan d)Limited |
《BasicTransaction Agreement》 |
购买金属结 构件,具体产 品规格型号、 数量、价格以 订单为准。 |
产品的交 货、支付条 件、质量保 证、违约责 任等 |
2018年2月12 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期满前3 个月双方无异议 则自动延长一 年,以后亦同。 |
| 13 | 大连茂 盛 |
仓敷化工 (大连) 有限公司 |
《买卖基本合同》 | 购买金属结 构件、模具, 具体产品规 格型号、数 量、价格以订 单为准。 |
产品的交 货、支付、 质量保证、 赔偿、合同 的解除、争 议的解决等 |
自2011年12月 30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有效期内 或期满6个月前 双方无异议则自 动延长一年,以 后亦同。 |
| 14 | 上海盛 安 |
HI-LEX 集团(株 式会社ハ イレック スコーポ レーショ ン) |
《购买基本契约》 | 购买金属结 构件,具体产 品规格型号、 数量、价格以 订单为准。 |
产品的品质 保证、支付、 损失赔偿、 契约解除、 争议的解决 等 |
自2013年1月 23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期满前2 个月双方无异议 则自动延长一 年,以后亦同。 |
| 15 | 盛安精 工(香 港) |
Olip株式 会社 |
《交易基本合同》 | 购买金属结 构件、模具, 具体产品规 格型号、数 量、价格以订 单为准。 |
产品的交 货、付款、 损害赔偿、 合同的解 除、争议的 解决等 |
2012年7月27 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期满2个 月前双方无异议 则延长一年,以 后亦同。 |
| 16 | 铭科精 技 |
广州小鹏 汽车科技 有限公司 |
《零部件采购合 同》 |
购买金属结 构件、模具, 具体产品规 格型号、数 量、价格以订 单为准。 |
收货与验 收、价格及 货款支付、 质量保证、 合同争议解 决等 |
2019年1月1日 至2022年12月 31日有效,若期 满之前90天内 双方无异议则自 动延长1年,此 后亦同。 |
注:康奈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0 年更名为马瑞利(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 招股说明书中其他章节客户名称均统称“马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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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合同
公司与供应商签署的合同主要为框架性采购协议,合同期限内公司根据具体 采购需求下订单给供应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署 的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框架协议如下:
| 序号 | 合同签订 主体 |
供应商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和 金额 |
其他条款 | 合同有效期 |
|---|---|---|---|---|---|---|
| 1 | 大连茂盛 | 美达王(广 州)商业有 限公司 |
《采购协 议》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运输及交货、质 量管理、产品结 算、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等 |
2018年3月1日 -2019年2月28 日,若期满前1 个月双方无书面 通知终止协议则 自动延长一年, 以后亦同 |
| 2 | 铭科精技 | 美达王(广 州)钢材制 品有限公司 |
《采购协 议》、《供 应商环境保 证协议书》 《品质保证 协议书》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交货、货款支 付、赔偿责任、 争议的解决等 |
2020年12月20 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期满前1 个月双方无异议 则自动延长一 年,以后亦同 |
| 3 | 武汉铭科 | 美达王(武 汉)钢材制 品有限公司 |
《买卖基本 合同》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发货与交付、货 款支付、赔偿责 任、争议解决等 |
2020年5月11日 -2021年5月10 日有效,若期满 前1个月双方无 异议则自动延长 一年,以后亦同 |
| 4 | 广州增田 | 美达王(广 州)钢材制 品有限公司 |
《采购合 同》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交付、验收、支 付、合同的解 除、争议解决等 |
2016年1月5日 起一年内有效, 若期满前1个月 双方无异议则自 动延长一年,以 后亦同 |
| 5 | 大连茂盛 | 浦项(佛山) 钢材加工有 限公司 |
《原材料采 购协议》、 《原材料采 购协议—— 补充协议》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交货及检查、货 款的支付、赔偿 责任、争议的解 决等 |
2018年12月17 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期满前1 个月双方无异议 则自动延长一 年,以后亦同 |
| 6 | 东莞竹盛 | 浦项(佛山) 钢材加工有 限公司 |
《采购合 同》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交付、验收、质 量保证、索赔规 定、支付、协商 解决等 |
2019年4月25日 起一年内有效, 若期满前1个月 双方无异议则自 动延长一年,以 后亦同 |
| 7 | 武汉铭科 | 浦项(佛山) 钢材加工有 限公司 |
《采购协 议》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
交货及检查、货 款的支付、赔偿 责任、争议的解 决等 |
2020年5月9日 起一年内有效, 若期满前1个月 双方无异议则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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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合同签订 主体 |
供应商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和 金额 |
其他条款 | 合同有效期 |
|---|---|---|---|---|---|---|
| 为准。 | 动延长一年,以 后亦同 |
|||||
| 8 | 大连茂盛 | 广东志达精 密管业制造 有限公司 |
《外购零件 采购协议》 |
采购钢管,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交货及检查、货 款的支付、赔偿 责任、争议的解 决等 |
2018年12月1日 起一年内有效, 若期满前1个月 双方无异议则自 动延长一年,以 后亦同 |
| 9 | 武汉铭科 | 武汉志达精 密管业制造 有限公司 |
《采购协 议》 |
采购钢管,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交货及检查、货 款的支付、赔偿 责任、争议的解 决等 |
2020年5月18日 -2020年12月31 日,若期满前1 个月双方无异议 则自动延长一 年,以后亦同 |
| 10 | 武汉铭科 | 广州红忠汽 车钢材部件 有限公司 |
《基本买卖 合同》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交货、验货及收 货、支付货款、 争议的解决等 |
2017年4月10日 起一年内有效, 到期后自动续 约,如任一方不 续约需提前一个 月通知对方 |
| 11 | 大连茂盛 | 广州红忠汽 车钢材部件 有限公司 |
《基本买卖 合同》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交货、验货及收 货、支付货款、 争议的解决等 |
2017年5月12日 起一年内有效, 到期后自动续 约,如任一方不 续约需提前一个 月通知对方 |
| 12 | 大连茂盛 | 大连浩祺经 贸有限公司 |
《原材料采 购协议》、 《原材料采 购协议—— 补充协议》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交货及检查、货 款的支付、赔偿 责任、争议的解 决等 |
2018年12月6日 起一年内有效, 若期满前1个月 双方无异议则自 动延长一年,以 后亦同。 |
| 13 | 大连茂盛 | 大连藤洋钢 材加工有限 公司 |
《原材料采 购协议》、 《原材料采 购协议—— 补充协议》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交货及检查、货 款的支付、赔偿 责任、争议的解 决等 |
2018年12月18 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期满前1 个月双方无异议 则自动延长一 年,以后亦同。 |
| 14 | 苏州盛安 | 中川新型材 料制造(大 连)有限公 司 |
《基本交易 合同》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验收、支付条 件、质量保证、 争议的解决等 |
2014年12月11 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期满前3 个月双方无异议 则自动延长一 年,以后亦同 |
| 15 | 大连茂盛 | 岩田螺丝 (上海)有 限公司 |
《外购零件 采购协议》 |
采购焊接螺 帽、焊接螺 栓等,具体 规格型号、 |
交货及检查、货 款的支付、赔偿 责任、争议的解 决等 |
2018年12月1日 起一年内有效, 若期满前1个月 双方无异议则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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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合同签订 主体 |
供应商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和 金额 |
其他条款 | 合同有效期 |
|---|---|---|---|---|---|---|
| 数量、价格 以订单为 准。 |
动延长一年,以 后亦同 |
|||||
| 16 | 武汉铭科 | 岩田螺丝 (武汉)有 限公司 |
《采购协 议》 |
采购焊接螺 帽、焊接螺 栓等,具体 规格型号、 数量、价格 以订单为 准。 |
交货及检查、货 款的支付、赔偿 责任、争议的解 决等 |
2020年1月1日 起一年内有效, 若期满前1个月 双方无异议则自 动延长一年,以 后亦同 |
| 17 | 广州增田 | 岩田汽车零 部件(深圳) 有限公司 |
《采购合 同》 |
采购零部 件,具体规 格型号、数 量、价格以 订单为准 |
交付、验收、支 付、合同的解 除、争议解决等 |
2016年1月20日 起一年内有效, 若期满前1个月 双方无异议则自 动延长一年,以 后亦同 |
| 18 | 东莞竹盛 | 岩田汽车零 部件(深圳) 有限公司 |
《采购合 同》 |
采购零部 件,具体规 格型号、数 量、价格以 订单为准 |
交付、验收、支 付、合同的解 除、争议解决等 |
2019年4月16日 起一年内有效, 若期满前1个月 双方无异议则自 动延长一年,以 后亦同 |
| 19 | 武汉铭科 | 苏州利来钢 铁有限公司 武汉分公司 |
《采购协 议》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交货及检查、货 款的支付、赔偿 责任、争议的解 决等 |
2020年11月10 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期满前1 个月双方无异议 则自动延长一 年,以后亦同 |
| 20 | 大连茂盛 | 广州川电钢 板制品有限 公司 |
《原材料采 购协议》、 《原材料采 购协议—— 补充协议》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交货及检查、货 款的支付、赔偿 责任、争议的解 决等 |
2018年12月31 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期满前1 个月双方无异议 则自动延长一 年,以后亦同 |
| 21 | 铭科精技 | 广州川电钢 板制品有限 公司 |
《采购协 议》、《供 应商环境保 证协议》《品 质保证协议 书》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交货、货款的支 付、争议的解决 等 |
2019年4月15日 起一年内有效, 若期满前1个月 双方无异议则自 动延长一年,以 后亦同 |
| 22 | 武汉铭科 | 广州川电钢 板制品有限 公司 |
《基本合 同》 |
采购日本 JFE冷轧不 锈钢,具体 规格型号、 数量、价格 以订单为 准。 |
质量、货款的支 付、争议的解决 等 |
2018年7月1日 起一年内有效, 若期满双方无异 议则合同继续有 效 |
| 23 | 铭科精技 | 广州金源行 | 《采购合 | 采购钢材, | 交货、验货及收 | 2017年11月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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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合同签订 主体 |
供应商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和 金额 |
其他条款 | 合同有效期 |
|---|---|---|---|---|---|---|
| 金属有限公 司 |
同》、《供 应商环境协 议》《品质 保证协议 书》 |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货、质量保证及 售后服务、违约 责任及纠纷处 理等 |
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期满前1 个月双方无异议 则自动延长一 年,以后亦同 |
||
| 24 | 东莞竹盛 | 广州金源行 金属有限公 司 |
《采购合 同》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交付、验收、质 量保证、索赔、 支付、争议的解 决等 |
2019年4月20日 起一年内有效, 若期满前1个月 双方无异议则自 动延长一年,以 后亦同 |
| 25 | 大连茂盛 | 仓敷化工 (大连)有 限公司 |
《外购零件 采购协议》 |
采购钣金 件,具体规 格型号、数 量、价格以 订单为准。 |
交货及检查、货 款的支付、赔偿 责任、争议的解 决等 |
2016年12月24 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期满前1 个月双方无异议 则自动延长一 年,以后亦同 |
| 26 | 武汉铭科 | 福然德股份 有限公司 |
《供货合同 总协议》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货款结算、质量 异议处理、争议 解决等 |
2018年1月1日 -2019年12月31 日,若到期后双 方未签订新的合 同,发生业务往 来按本协议进 行。 |
| 27 | 重庆铭科 | 福然德股份 有限公司 |
《供货合同 总协议》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货款结算、质量 异议处理、争议 解决等 |
2018年1月1日 -2019年12月31 日,若到期后双 方未签订新的合 同,发生业务往 来按本协议进 行。 |
| 28 | 上海盛安 | 浙江格朗吉 斯盛安铝业 有限公司 |
《采购协 议》、《供 应商环境保 证协议书》、 《品质保证 协议书》 |
采购零部 件,具体规 格型号、数 量、价格以 订单为准 |
交货、货款的支 付、赔偿责任、 争议的解决等 |
2018年1月1日 起一年内有效, 若期满前1个月 双方无异议则自 动延长一年,以 后亦同 |
| 29 | 浙江盛安 | 浙江格朗吉 斯盛安铝业 有限公司 |
《采购协 议》、《供 应商环境协 议》《品质 保证协议 书》 |
采购零部 件,具体规 格型号、数 量、价格以 订单为准 |
交货、货款的支 付、赔偿责任、 争议的解决等 |
2020年8月1日 起一年内有效, 若期满前1个月 双方无异议则自 动延长一年,以 后亦同 |
| 30 | 大连茂盛 | 大连千诚金 属有限公司 |
《原材料采 购协议》、 《原材料采 购协议—— 补充协议》 |
采购钢材, 具体规格型 号、数量、 价格以订单 为准 |
交货、货款的支 付、赔偿责任、 争议的解决等 |
2018年12月5日 起一年内有效, 若期满前1个月 双方无异议则自 动延长一年,以 |
1-1-1-527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合同签订 主体 |
供应商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和 金额 |
其他条款 | 合同有效期 |
|---|---|---|---|---|---|---|
| 后亦同 |
(三)借款、授信合同
公司目前正在执行的银行借款、授信合同及其担保情况如下:
| 序号 | 借款人/ 被授信人 |
借款/授 信银行/ 出租人 |
合同名称 /编号 |
借款/授 信额度 (万元) |
用途 | 签订日 | 期限 | 担保方式 |
|---|---|---|---|---|---|---|---|---|
| 1 | 铭科精技 | 东莞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 分行 |
《流动资金 贷款合同》; 东银(9973) 2021年对公 流贷字第 016207号 |
3,000 | 支付货 款 |
2021/07 /26 |
2021/07 /30-202 2/07/29 |
杨国强、蔡玲 莉、夏录荣提 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铭科 精技以厂房、 土地提供抵押 担保 |
| 2 | 铭科精技 | 国家开发 银行广东 省分行 |
《国家开发 银行人民币 资金借款合 同》; 44102021012 00090671 |
3,000 | 购买原 材料等 日常经 营需求 |
2021/12 /28 |
2021/12 /28-202 4/12/28 |
/ |
| 3 | 重庆铭科 | 重庆农村 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合川 分行 |
《流动资金 贷款合同》合 川分行2021 年公流贷字 第 16010120211 000010 号 |
1,000 | 归还原 贷款 |
2021/05 /06 |
2021/05 /06-202 2/05/05 |
杨国强、蔡玲 莉、铭科精技 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重 庆铭科以厂房 提供抵押担保 |
| 4 | 武汉铭科 | 汉口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光谷 分行 |
《最高额融 资协议》; DB20211012 00000030-01 |
7,543.27 | / | 2021/10 /14 |
2021/10 /14-202 4/10/14 |
蔡玲莉、铭科 精技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 保;武汉铭科 以房产提供抵 押担保 |
| 5 | 武汉铭科 | 汉口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光谷 分行 |
《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 HT20211012 00000021 |
1,000 | 支付 货款 |
2021/ 10/14 |
2021/10 /27-202 2/10/27 |
蔡玲莉、铭科 精技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 保;武汉铭科 以房产提供抵 押担保 |
| 6 | 武汉铭科 | 汉口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光谷 分行 |
《国内信用 证开证合同》 HT20211118 00000005 |
500 | / | 2021/ 11/25 |
2021/11 /25-202 2/11/25 |
蔡玲莉、铭科 精技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 保;武汉铭科 以房产提供抵 押担保 |
1-1-1-528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借款人/ 被授信人 |
借款/授 信银行/ 出租人 |
合同名称 /编号 |
借款/授 信额度 (万元) |
用途 | 签订日 | 期限 | 担保方式 |
|---|---|---|---|---|---|---|---|---|
| 7 | 武汉铭科 | 武汉农村 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
《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 HT01139030 10920210624 001 |
500 | 采购原 材料 |
2021/06 /24 |
2021/06 /29-202 2/06-28 |
/ |
| 8 | 上海盛安 | 中国工商 银行上海 市金山支 行 |
《小微企业 固定资产购 建贷款借款 合同》; 12201000822 |
1,000 | 购买或 自建经 营厂房 |
2020/09 /18 |
2020/09 /18-202 5/09/18 |
孙加洪、颜忠 琼提供保证担 保;上海盛安 以房产提供抵 押担保 |
| 9 | 铭科精技 (香港) |
中国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 |
L/CCA/207/2 0/100891-00/ F/8850911 |
HKD2,0 00万借 款, HKD1,0 00万可 透支额 度 |
营运需 求 |
2021/11 /22 |
未约定 期限 |
夏慧茹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 保 |
| 10 | 大连茂盛 |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大连 金普新区 分行 |
《授信额度 协议》 2021年大开 中小(企)授 字081 号 |
1,000 | / | 2021/10 /08 |
2021/10 /08-202 2/08/17 |
杨国强、蔡玲 莉提供保证担 保;大连茂盛 以房产提供抵 押担保 |
| 11 | 大连茂盛 |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大连 金普新区 分行 |
《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 2021年大开 中小(企)借 字081-1 号 |
1,000 | 采购原 材料、发 放工资 等 |
2021/10 /14 |
2021/10 /14-202 2/10/13 |
杨国强、蔡玲 莉提供保证担 保;大连茂盛 以房产提供抵 押担保 |
| 12 | 襄阳铭科 | 汉口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光谷 分行 |
《国内信用 证卖方议付 合作协议》; HT20211129 00000128 |
500 | 营运需 求 |
2021/11 /30 |
2021/11 /30-202 2/11/30 |
蔡玲莉、铭科 精技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 保;武汉铭科 以房产提供抵 押担保 |
(四)抵押、担保合同
| 序号 | 合同 类型 |
合同名称/ 编号 |
担保/抵 押人 |
担保/抵押 权人 |
被担 保人 |
担保额度 (最高融 资额) (万元) |
抵押 物 |
借款 期限 |
担保期限 |
|---|---|---|---|---|---|---|---|---|---|
| 1 | 抵押 合同 |
《最高额抵 押合同》;东 银(3100) 2020年最高 抵字第 010864 号 |
铭科 精技 |
东莞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 分行 |
铭科 精技 |
4,000 | 厂房、 土地 |
2021/07 /26-202 2/07/25 |
主债权的 诉讼时效 期间届满 之日前 |
| 2 | 保证 合同 |
《最高额保 证合同》;东 银(3100) |
杨国强、 蔡玲莉 |
东莞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 |
铭科 精技 |
4,000 | / | 2021/07 /26-202 2/07/25 |
主合同债 务人履行 债务期限 |
1-1-1-529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合同 类型 |
合同名称/ 编号 |
担保/抵 押人 |
担保/抵押 权人 |
被担 保人 |
担保额度 (最高融 资额) (万元) |
抵押 物 |
借款 期限 |
担保期限 |
|---|---|---|---|---|---|---|---|---|---|
| 2020年最高 保字第 010686 号 |
分行 | 届满之日 起3年 |
|||||||
| 3 | 保证 合同 |
《最高额保 证合同》;东 银(3100) 2020年最高 保字第 010687 号 |
夏录荣 | 东莞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 分行 |
铭科 精技 |
4,000 | / | 2021/07 /26-202 2/07/25 |
主合同债 务人履行 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 起3年 |
| 4 | 抵押 合同 |
《最高额抵 押合同》合川 分行2020年 高抵字第 16010120203 000920 号 |
重庆 铭科 |
重庆农村 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合川 分行 |
重庆 铭科 |
3,050.39 | 厂房 | 2021/05 /06-202 2/05/05 |
至主债务 清偿完毕 后,抵押 权消灭 |
| 5 | 保证 合同 |
《最高额保 证合同》合川 分行2020年 高保字第 16010120203 000921 号 |
杨国强、 蔡玲莉、 铭科精 技 |
重庆农村 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合川 分行 |
重庆 铭科 |
1,000 | / | 2021/05 /06-202 2/05/05 |
主合同债 务人履行 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 起3年 |
| 6 | 抵押 合同 |
《最高额房 地产抵押合 同》 DB202110120 0000030 |
武汉 铭科 |
汉口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光谷 分行 |
武汉 铭科 |
7,543.27 | 房产 | 2021/10 /27-202 2/10/27 |
至主债务 清偿完毕 后,抵押 权消灭 |
| 7 | 保证 合同 |
《最高额保 证合同》 DB20201217 00000023 |
蔡玲莉 | 汉口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光谷 分行 |
武汉 铭科 |
4,400 | / | 2021/10 /27-202 2/10/27 |
主合同债 务人履行 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 起2 年 |
| 8 | 保证 合同 |
《最高额保 证合同》 DB20201217 00000021 |
铭科 精技 |
汉口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光谷 分行 |
武汉 铭科 |
4,400 | / | 2021/10 /27-202 2/10/27 |
主合同债 务人履行 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 起2 年 |
| 9 | 保证 合同 |
《保证合 同》; 12201000822 101 |
孙加洪、 颜忠琼 |
中国工商 银行上海 市金山支 行 |
上海 盛安 |
1,000 | / | 2020/09 /18-202 5/09/18 |
借款期限 届满之次 日起两年 |
| 10 | 抵押 合同 |
《抵押合 同》; 12201000822 201及产证收 据 |
上海盛 安 |
中国工商 银行上海 市金山支 行 |
上海 盛安 |
1,000 | 厂房 | 2020/09 /18-202 5/09/18 |
至主债务 清偿完毕 后,抵押 权消灭 |
| 11 | 抵押 合同 |
《最高额抵 押合同》2018 |
大连茂 盛 |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
大连 茂盛 |
5,800.00 | 房产 | 2021/10 /14-202 |
主债权的 诉讼时效 |
1-1-1-530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序号 | 合同 类型 |
合同名称/ 编号 |
担保/抵 押人 |
担保/抵押 权人 |
被担 保人 |
担保额度 (最高融 资额) (万元) |
抵押 物 |
借款 期限 |
担保期限 |
|---|---|---|---|---|---|---|---|---|---|
| 年大开中小 (企)抵字 081 号 |
公司大连 金普新区 分行 |
2/10/14 | 期间届满 之日前 |
||||||
| 12 | 保证 合同 |
《最高额保 证合同》2021 年大开中小 (个)保字 081号 |
杨国强、 蔡玲莉 |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大连 金普新区 分行 |
大连 茂盛 |
1,000 | / | 2021/10 /14-202 2/10/14 |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 年 |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其他 主体的担保事项。
四、诉讼、仲裁或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未决诉讼事项,具体 如下:
(一)案件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
2021 年 4 月 19 日,发行人子公司武汉铭科因武汉东环车身系统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环车身”)及武汉东环安通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环 安通林”)未按照合同要求支付模具、检具的开发款项,作为原告向湖北省武汉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求如下:
1、请求判令解除发行人与东环车身、东环安通林签订的合同;
2、请求判令东环车身、东环安通林立即向发行人支付模具及检具开发费用 125.81 万元,以及逾期的利息。
3、请求判令东环车身、东环安通林立即向发行人支付货款 2.83 万元;以及 本案件的所有诉讼费用由东环车身、东环安通林承担。
4、发行人提出了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东环车身、东环安通林银行 存款 130 万元或查封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2021 年 5 月 10 日法院立案后,发行人提交诉讼保全申请,根据 2021 年 5
1-1-1-531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月 21 日法院出具的《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 鄂 0191 民初 3376 号),裁定冻结东环车身、东环安通林 130 万元的财产。
(二)一审判决结果
法院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开庭审理本案,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出具了《湖北 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鄂 0191 民初 3376 号), 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1、发行人与东环车身、东环安通林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签订的《产品开发 商务合同》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解除。
2、东环安通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发行人支付模检具开发费用 62.91 万元(含 13%增值税)。
- 3、东环安通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发行人支付货款 0.34 万元。
4、确认涉案 8 套模检具所有权归东环安通林所有,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五日内至发行人仓库取回。
5、本案案件受理费与诉讼保全申请费由发行人承担 0.67 万元,东环安通林 承担 0.65 万元。
(三)上诉进展
发行人子公司武汉铭科不服判决结果,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向法院提出上 诉,上诉已受理。上诉请求如下:
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即撤销判决东环安通林向发行人支付模检具 开发费用 62.91 万元,改判向发行人支付模检具开发费用 125.81 万元,以及逾期 的利息;
2、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即撤销判决东环安通林向发行人支付货款 0.34 万元,改判向发行人支付货款 2.50 万元,以及逾期的利息;
3、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第四项,即撤销判决涉案 8 套模检具所有权归东环安 通林所有,前往发行人仓库取回;
- 4、本案一审费用、上诉费用均由东环车身、东环安通林承担。
1-1-1-532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案二审已开庭,暂未出具判决结果。
(四)诉讼、仲裁案件对发行人的影响
本案件涉及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 本次发行构成法律障碍。
除上述案件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 刑事诉讼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录荣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受 到处罚或被相关部门调查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1-1-1-533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董事签名:
夏录荣 杨国强 孙加洪 沈 荣 古范球
监事签名:
甘新钊 陈清春 邹 健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杨国强 蔡玲莉 赵克非 罗贵林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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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1-1-1-534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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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项目协办人:
曹重远
保荐代表人:
陈 坚
李 露
总经理:
赵卫星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林立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1-1-1-535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赵卫星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林 立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1-1-1-536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经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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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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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浦洪
汤海龙
徐帅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1-1-1-537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 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 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屈先富 扶交亮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1-538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 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 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 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签字):
邓春辉
潘玮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字): 徐伟建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1-1-1-539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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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注册会计师:
屈先富 扶交亮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邱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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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1-1-1-540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30
三、文件查阅地址
1、发行人: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 号
电话:0769-38899778-8888
联系人:蔡玲莉
- 2、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 9668 号华润置地大厦 C 座 31-33 层
电话:0755-82707888
联系人:陈坚、李露
1-1-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