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instech Precision Holding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Jun 1, 2022

54023_rns_2022-06-01_03816dfb-a896-4d01-837c-1d18de3b00e9.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铭 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铭科 精技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印发《关于核准铭科精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6 号),核准公司 公开发行不超过 3,535.00 万股新股。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 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3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4.89 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共 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526,361,5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1,429,079.8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4,932,420.2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 业字[2022]1040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盛安塑 胶五金(上海)有限公司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根 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
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
30,355.00 30,355.00 铭科精技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310.00 7,138.24 盛安塑胶五金(上海)
有限公司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铭科精技
合计 50,665.00 47,493.24 -

三、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为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根据 实际需要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 资金。

四、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 体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设备购置款 等) 需求,与募投项目相关供应商签订采购、施工等合同前,确认可以采取票 据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签订交易合同。

(二)办理票据支付时,由经办人员按公司规定的制度、流程履行申报审 批手续,财务管理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票据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三)公司因募集资金项目使用票据支付后,可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 提出置换申请,并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将对 应等额置换金额转到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四)公司财务管理部建立使用票据明细台账,按月编制《票据支付募集

2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明细表》,并发送保荐代表人。对未置换的以银行票据支付募 投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按以下方式 操作:对于自开的银行票据,在银行票据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 一般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票据,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 公司一般账户,并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五)对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情况,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 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 加快票据周转,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 加快票据周转,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3

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 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此外,公司相应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来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 票据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荐机构将对此事项实际操作流程进行监督,并督 促公司加强管理。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有利于加快票据周转,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坚 李露

==> picture [12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