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Winstech Precision Holding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Jun 1, 2022
54023_rns_2022-06-01_5ef77ca6-372b-4148-9bfb-cf47bcf9ddcc.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2]32991号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 |
|---|---|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2]32991号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 对后附的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管理层编 制的截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帯任
铭科精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 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铭科精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铭科精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铭科精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 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746 号)核准,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A股)3,53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4.89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6, 361, 5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1, 429, 079.80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4, 932, 420. 20元。上述资金于 2022年5月5日到位, 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5月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0408 号验资报告。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
| 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 | 30, 355, 00 | 30, 355, 00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 310, 00 | 7, 138, 24 |
| 补充营运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50, 665, 00 | 47, 493, 24 |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止,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为人 民币 81, 723, 342. 80 元, 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 单位: 人民币元 | ||
|---|---|---|
| -- | -- | ---------- |
| 项目名称 | 已预先投入资金 |
|---|---|
| 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 | 50, 817, 214, 30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 906, 128, 50 |
| 合计 | 81, 723, 342, 80 |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有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1, 429, 079. 80元, 其中保荐及 承销费不含税总额人民币 32, 276, 884, 43 元, 人民币 31, 333, 488, 20 元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 截至 2022年5月13日止,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公开发行费用人民币 3,770,349.01元 (不 含增值税), 本次拟置换人民币 3,770,349.01元, 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 人民币元 | |
|---|---|
| 项目 |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 |
| 保荐、承销费用 | 943, 396, 23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2, 033, 962, 21 |
| 律师费用 | 471, 698, 12 |
|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 321, 292, 45 |
| 合计 | 3, 770, 349.01 |
五、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还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发表明确 同意意见后方可实施。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 ã $\frac{5}{1}$ DOOS BECALLER 证书序号: S. 第1章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ESSE 泻 |
$\lfloor \frac{m}{m}\rfloor$ 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部门依法审批。 凭证。 c |
丑 涂改.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转让。 出借。 想 $\sigma'$ |
应当向财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 |
ANTIFERING Œ 编 发证机关: |
÷. tanyia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ë ß. Q £ 网络回向 E) (C) $\sum_{i=1}^{n}$ Ë 医同时 回 |
|---|---|---|---|---|---|---|
| $\frac{p(x)}{f(x)}$ $\sum_{i=1}^{n-1}$ 资 规业证书 $\frac{1}{2}$ ET ET |
持殊普通合伙 $\mathbb{C}$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印旛之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4 E 備 $A - 5$ 区域 |
B Ÿ, 京财会许可[2011]0106号 特殊普通合伙 11010150 |
E. ia. $(3)$ $(2)$ $(3)$ $(3)$ $(4)$ $(5)$ $(6)$ $(7)$ $(8)$ $(8)$ $(9)$ $(10)$ $(10)$ $(10)$ $(10)$ 2011年11月14日 |
||
| L. 一段 16 ta |
花山 표 til |
na. Mag 部分 |
称。 仓 撼 红宝 |
古唐会社人 主任会计师: 赢 Ķ 指 X. 阳 定 电 $\left(\frac{\partial \mathcal{F}}{\partial \mathcal{F}}\right)$ $\overline{\xi}$ gra $\overline{\int}$ |
$\ddot{\mathbf{K}}$ 执业证书编号: 毁形 똈 유 花葉 行法 Te 3 初步 |
批准执业文号; 批准执业日期: $\sim$ Æ |


e s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