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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NOVATION CULTURALTAINMENT DEVELOPMENT LIMITE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Aug 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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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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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5-089

关于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定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天;为 保证会议按时召开,现场登记时间截至当天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8 月 30 日至 8 月 3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8 月 3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8 月 30 日下午 15:00 至 8 月 31 日下午 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15 年 8 月 21 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十里堡北里 28 号北京丽景湾国 际酒店。

(四)会议召集人: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会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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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2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及表决。

  •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 3、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亚太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3.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2、发行方式和时间

  • 3.3、发行数量

  • 3.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3.5、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3.6、限售期

  • 3.7、上市地点

  • 3.8、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 3.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

  • 3.10、决议有效期限

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议案 6、《关于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 议案 7、《关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的议案》

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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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议案 1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

  • 1、议案 3 的各项子议案需逐项审议表决;

  • 2、议案 2 至议案 7、议案 11 共 7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

  •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 3、议案 3、议案 4、议案 6、议案 7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 1、登记时间:2015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6:00。

  • 2、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东四环中路道家园 18 号新华联大厦 16 层证券事务部。

  • 3、登记手续:

a)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之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 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 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c)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 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涛 孙羽

联系电话:010-65857900 联系传真:010-65088900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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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 2、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 3、投票时间: 2015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4、在投票当日,“华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 议案总数。

  •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议案序号,以 100.00 元代表总议案,以 1.00 元

  • 代表议案 1,以 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第 3 项议 案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以 3.00 元代表对第 3 项议案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 以 3.01 元代表第 3 项议案中第 1 个子议案,以 3.02 元代表第 3 项议案中第 2 个子议 案,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100 总议案 100.00
议案1 《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亚太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议案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00
3.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01
3.2 发行方式和时间 3.02
3.3 发行数量 3.03
3.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04
3.5 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3.05
3.6 限售期 3.06
3.7 上市地点 3.07
3.8 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3.08
3.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 3.09
3.10 决议有效期限 3.10
议案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
议案5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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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分析的议案》
议案6 《关于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00
议案7 《关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00
议案8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00
议案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议案》 9.00
议案1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
议案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数量 1股 2股 3股
  • (4)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

  • 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 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 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 一次投票为准。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 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3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 “深交所数字证书”。

  • (1)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

  • 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 后即可使用。

  •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http://ca.szse.cn)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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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其委托代理发证的机构申请。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 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 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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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1 《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亚太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议案2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2 发行方式和时间
3.3 发行数量
3.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5 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3.6 限售期
3.7 上市地点
3.8 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3.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
3.10 决议有效期限
议案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5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的议案》
议案6 《关于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
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7 《关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8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议案》
议案1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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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 2):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 2):

  • 3.委托人股东帐号:

  • 4.委托人持股数(附注 3):

  • 5.委托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6.受托人签名:

  • 7.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8.签署日期:2015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决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 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此议案放弃表决,则 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 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 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 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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