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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tech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pr 2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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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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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0-045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

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或“闻泰科技”)就本次重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现说明如 下:

1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的 2019 年年报,2019 年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归母)为 1.76 元/股。根据上市公司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表》,考虑到前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并 表的影响,假设前次交易于 2019 年初完成,则 2019 年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模拟 数为 1.31 元/股;假设前次交易和本次交易均于 2019 年初完成,则 2019 年上市 公司备考每股收益为 1.67 元/股,较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模拟数有较大的提升。

由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未作出盈利承诺且标的公司及目标公司亦未出盈利 预测报告,因此在测算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 2020 年及 2021 年每股收益的影响时, 需以上市公司及目标公司历史业绩为基础并结合本次交易的相关因素来预测及 分析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0 年及 2021 年的业绩情况。具体假设及分析如下:

2 、关于上市公司 2020 年、 2021 年每股收益的测算

(1)主要假设和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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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重组完成当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不代 表上市公司对 2020 年、2021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

②假设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完成本次重组(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 重组完成当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不代表上市公司对于业绩的预测, 亦不构成对本次重组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③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 重大变化。

④假设本次发行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公司不存在配股、派息、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 行股份数量为 68,267,995 股(最终发行股数以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不考虑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导致的股本增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数为 1,192,301,704 股。

⑤根据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2019 年上市公司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分别 为 12.54 亿元、11.06 亿元,根据众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模拟数据, 假设上市公司在 2019 年 1 月 1 日完成前次交易,则上市公司 2019 年模拟的扣非 前、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4.69 亿元、13.11 亿元。假设上市公司及安世集团后 续经营保持稳定,2020 年、2021 年上市公司合并层面净利润与 2019 年初已完成 前次交易的净利润保持相等。

⑥根据众华会计师出具的合肥裕芯审计报告,2019 年合肥裕芯扣非前、后归 母净利润分别为 12.61、12.52 亿元,假设合肥裕芯 2020 年、2021 年经营保持平 稳,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2.61 亿元、12.52 亿元。假设 2020 年、2021 年 Gaintime 层面为前次交易而承担的债务实际利率以截至 2020 年 3 月数据测算 为 5.11%且暂不考虑偿还本金,税后利息为 2.15 亿元人民币/年(所得税为 25%)。 同时,鉴于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小魅科技有权向合肥芯屏收取投资收 益分配和项目服务费,基于本次交易的发股价格和合肥芯屏最终结算时间进行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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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估计,在 2020 年确认该部分税后非经常性损益。除以上损益外,不考虑本次 交易合肥裕芯上层持股主体的相关损益及后续股价波动可能导致的其他损益等。

⑦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 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以及本次收购的合并日安世集团可辨认净资产评估增值 对未来业绩的影响。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上市公司测算了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等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 金额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股) 68,267,995
2020年上市公司加权平均股
本(股)
1,141,100,708
2021年上市公司加权平均股
本(股)
1,192,301,704
2019 年模拟
数(假设在
2019 年期初
已完成前次交
易)
2020
2020.9.30
完成本次交
易)
项目 2019 2021
一、股本
总股本加权平均数(股) 711,447,046 1,124,033,709 1,141,100,708 1,192,301,704
二、净利润
上市公司自身扣非前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亿元)
12.54 14.69 16.67 17.18
上市公司自身扣非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亿元)
11.06 13.11 13.73 15.58
三、每股收益
扣非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6 1.31 1.46 1.44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5 1.17 1.20 1.31

注:2019 年模拟数来源于《备考财务报表》之补充资料。

由上表可以看出,2020 年及 2021 年上市公司经模拟测算的扣非前每股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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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别为 1.46 元/股和 1.44 元/股,扣非后每股基本收益分别为 1.20 元/股和 1.31 元/股,2020 年及 2021 年每股收益较 2019 年模拟每股收益(假设 2019 年期初完 成前次交易)有所增厚。

如果上市公司及目标公司安世集团的盈利不及上述假设值,则本次交易存在 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3 、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1)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较发行前将出现一定增长。本次重组的标的资 产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有助于提高公司每股收益。但未来若标的资产经 营效益不及预期,则可能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负面影响,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可能 存在下降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重组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2)应对措施

针对本次重组可能存在的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 措施,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①加快完成对目标公司的整合,争取实现安世集团的预期效益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完成对目标公司的整合,根据实际经营 情况对安世集团在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协同,挖掘协同效 应,帮助安世集团实现开拓中国市场。

②增强公司自身经营能力,提高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凭借管理层丰富的行业经验,发挥原有业务与安世 集团在客户资源、技术储备等方面的协同效应,不断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增强公 司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增长。

③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坚持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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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原则上在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未来上市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件的 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4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承诺方作为闻泰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应对未来可能存在的每股 收益因本次交易被摊薄的风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 利益。承诺方如若不履行前述承诺或违反前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未来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则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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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方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承诺方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方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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