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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tech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9

Dec 1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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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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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2019 年修订)

为了强化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职能,保障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闻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闻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特 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一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委员应当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 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对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审计部对审计委 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五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审计委员会委员 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六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当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 字确认。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 见。

第九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 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 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 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 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委员 会建议。

审计委员会在提出续聘或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建议时,应 当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 观的评价;若需要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应通过见面沟通 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 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

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 关当事人签字。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 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 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 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

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公司应充分披 露股东大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第十一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 务。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密及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 生。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形成决议。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审计委员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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