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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tech Technology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Mar 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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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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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2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 年3 月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出 售子公司股权事项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7】0230 号),公司于2017 年3 月3 日披露了该问询函的内容。现对问询函的内容回复如下:
问题一、 公告披露,公司拟按市场评估价出售公司子公司徐州中茵置业有 限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子公司淮安中茵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给关联方 中茵控股有限公司。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未披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任何 重要信息,投资者无法判断本次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请你公司严格 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 条和10.2.9 条等的规定,以及本所《上 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等临时公告格式 指引的有关要求,及时、充分披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信息。 回复: 因公司2016 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2017 年4 月29 日,而徐州中茵置 业有限公司及淮安中茵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 相关要求保密原因,公司在2016 年报披露前不能披露其相关财务数据,故 公司暂不能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数据信息。公司将在2016 年报披露后及评 估结果出来后按照贵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 条和10.2.9条等的规定, 以及贵所《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等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有关要求,再及时、充分披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信 息。
问题二、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通知和补 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 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信 息披露不充分、不完整,请你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妥善处理相关信息披 露事务。
回复: 因公司披露2016 年报前子公司徐州中茵置业有限公司及淮安中 茵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数据需保密之原因,针对贵所提出的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通知的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完整的情况,公司决定在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上取消对《关于同意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给中茵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的表决,待公司2016 年报披露后及评估结果出来后再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