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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tech 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9
Aug 2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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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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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 2019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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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召集战略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另外 一名独立董事委员应代为履行主任委员(召集人)职责。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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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需于会议召开前两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 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情况紧急,需 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委员因 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 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 委员委托。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既可采取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取非现场会议的 传真、通讯方式,表决以举手、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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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 事会。
第十八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 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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