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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tech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Nov 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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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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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闻泰科技 证券代码:60074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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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十月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特别提示
1、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24.68 元/股,该发行价格已经上市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 403,400,589 股。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受理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并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 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为 403,400,589 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 403,400,589 股),非公开发行后上市公司 股份数量为 1,040,666,976 股。2019 年 10 月 31 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市公司本次增发 的 403,400,58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办理完毕。
4、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从新增股份 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之日起算,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上市交易。
5、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040,666,976 股,其中,社 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以上,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不符合《上市规则》有关股票上市交易条件的规定。
根据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日不除权,股票交 易设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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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各参与方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 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 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 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 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公司《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全 文,该重组报告书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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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目 录
特别提示 ....................................................................................................................................1 公司声明 ....................................................................................................................................2 目 录 ........................................................................................................................................3 释 义 ........................................................................................................................................5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2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12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31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情况 .......................................................................33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37 五、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37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39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39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40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4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47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47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47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49 八、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51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54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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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54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54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54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56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56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57 第五节 持续督导 ..................................................................................................................61 一、持续督导期间 ...........................................................................................................61 二、持续督导方式 ...........................................................................................................61 三、持续督导内容 ...........................................................................................................61 第六节 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62 一、独立财务顾问 ...........................................................................................................62 二、法律顾问 ...................................................................................................................62 三、目标公司及合肥裕芯提供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63 四、标的公司审计及本次交易备考审阅的会计师事务所 ...........................................63 五、评估机构 ...................................................................................................................6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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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含义如下: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司、康赛集团/中茵股 份/闻泰科技 |
指 |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黄石康赛股份有限公司、湖 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在上海交易 所上市,股票简称:闻泰科技,股票代码:600745 |
|---|---|---|
| 闻天下 | 指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闻天下投资有限公司 |
| 中茵集团/西藏中茵 | 指 | 西藏中茵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中茵集团有限公司 |
| 云南融智 | 指 | 云南融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上海中闻金泰 | 指 | 上海中闻金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合肥中闻金泰 | 指 | 合肥中闻金泰半导体投资有限公司 |
| 小魅科技 | 指 | 上海小魅科技有限公司 |
| 深圳泽天 | 指 | 深圳市泽天电子有限公司 |
| 云南省城投 | 指 | 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上海矽胤 | 指 | 上海矽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鹏欣智澎 | 指 | 上海鹏欣智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西藏风格 | 指 | 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西藏富恒 | 指 | 西藏富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鹏欣智澎及其关联方 | 指 | 鹏欣智澎、西藏风格、西藏富恒的统称 |
| 联合体 | 指 | 合肥中闻金泰、云南省城投、上海矽胤的统称 |
| 目标公司/安世集团/ Nexperia Holding |
指 | Nexperia Holding B.V.,持有Nexperia B.V. 100%股份 |
| 安世半导体/Nexperia | 指 | Nexperia B.V.,目标公司的下属境外经营实体公司 |
| 恩智浦/NXP | 指 | NXP B.V.,目标公司前身为NXP的标准产品事业部 |
| 恩智浦集团 | 指 | 恩智浦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 安世中国 | 指 | 安世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飞利浦半导体(广东) 有限公司、恩智浦半导体广东有限公司 |
| 安世合肥 | 指 | 安世半导体(合肥)有限公司 |
| 安世德国 | 指 | Nexperia Germany GmbH |
| 安世美国 | 指 | Nexperia USA Inc. |
| 安世英国 | 指 | Nexperia UK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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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 安世马来西亚 | 指 | Nexperia Malaysia Sdn. Bhd. |
|---|---|---|
| 安世菲律宾 | 指 | Nexperia Philippines, Inc. |
| 安世匈牙利 | 指 | Nexperia Hungary Kft |
| 安世香港 | 指 | Nexperia Hong Kong Limited |
| 安世新加坡 | 指 | Nexperia Singapore Pte. Ltd. |
| 安世台湾 | 指 | Nexperia Taiwan Co., Ltd. |
| LVI | 指 | Laguna Ventures, Inc. |
| Transphorm | 指 | Transphorm Inc. |
| 合肥裕芯 | 指 | 合肥裕芯控股有限公司,为持有安世集团股份设立的特殊目的 公司 |
| 裕成控股 | 指 | 裕成控股有限公司(Yuching Holding Limited),为持有安世集 团股份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 |
| SPV | 指 | 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公司 |
| 嘉兴嘉淳 | 指 | 嘉兴嘉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合肥广芯 | 指 | 合肥广芯半导体产业中心(有限合伙),合肥裕芯股东 |
| 合肥广讯 | 指 | 合肥广讯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肥裕芯股东 |
| 合肥广合 | 指 | 合肥广合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肥裕芯股东 |
| 宁波广轩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肥裕芯 股东 |
| 宁波广优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肥裕芯股东 |
| 宁波益穆盛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裕 芯股东 |
| 北京中广恒 | 指 | 北京中广恒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肥裕芯股东 |
| 合肥广坤 | 指 | 合肥广坤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肥裕芯股东 |
| 合肥广腾 | 指 | 合肥广腾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肥裕芯股东 |
| 合肥广韬 | 指 | 合肥广韬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肥裕芯股东 |
| 宁波广宜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肥裕芯 股东 |
| 北京广汇 | 指 | 北京广汇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肥裕芯股东 |
| 建广资产 | 指 | 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广芯、北京广汇、宁波益穆 盛、合肥广韬、宁波广宜的普通合伙人之一,合肥广讯、合肥 广合、宁波广轩、宁波广优、北京中广恒、合肥广韬、合肥广 腾的普通合伙人 |
| 合肥建广 | 指 | 合肥建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广汇的普通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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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 伙人之一 | ||
|---|---|---|
| JW Capital | 指 | JW Capital Investment Fund LP,为持有安世集团股权设立的特 殊目的公司 |
| 智路资本 | 指 | Wise Road Capital LTD,JW Capital的普通合伙人 |
| 北京中益 | 指 | 北京中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益穆盛、合肥广韬、宁波广 宜的普通合伙人之一 |
| 合肥芯屏 | 指 | 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肥广汇的有限合伙人, 原合肥广芯的有限合伙人 |
| 珠海融悦 | 指 | 珠海融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京运通 | 指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SH.601908,合肥 广合的有限合伙人 |
| 宁波圣盖柏 | 指 | 宁波圣盖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广轩的有限 合伙人 |
| 德信盛弘 | 指 | 德信盛弘(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广优 的有限合伙人 |
| 谦石铭扬 | 指 | 宁波谦石铭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广恒的有限 合伙人 |
| 建银国际 | 指 | 建银国际(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广坤的有限合伙人 |
| 肇庆信银 | 指 | 肇庆新区信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广腾的有 限合伙人 |
| 宁波中益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益芯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肥广韬 的有限合伙人 |
| 宁波益昭盛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昭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广 宜的有限合伙人 |
| 谦石铭新 | 指 | 宁波谦石铭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广恒的有限 合伙人 |
| 中交建银 | 指 | 中交建银(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北京中广恒 的有限合伙人 |
| Bridge Roots Fund | 指 | Bridge Roots Fund L.P.,JW Capital的有限合伙人 |
| Huarong Core Win Fund |
指 | Huarong Core Win Fund L.P.,JW Capital的有限合伙人 |
| Pacific Alliance Fund | 指 | Pacific Alliance Investment Fund L.P.,JW Capital的有限合伙人 |
| 境内基金 | 指 | 合肥裕芯的12名股东(即12支境内基金) |
| 境外基金 | 指 | JW Capital |
| GP | 指 | General Partner,普通合伙人 |
| 境内GP | 指 | 建广资产、合肥建广 |
| 境外GP | 指 | 智路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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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P转让方 | 指 | 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 |
|---|---|---|
| LP | 指 | Limited Partner,有限合伙人 |
| 境内LP/境内投资人 | 指 | 合肥裕芯的12名股东(即12支境内基金)中各自的有限合伙 人 |
| 境外LP/境外投资人 | 指 | JW Capital的3名有限合伙人,分别为Bridge Roots Fund、 Huarong Core Win Fund、Pacific Alliance Fund |
| 安徽安华 | 指 | 安徽安华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华富瑞兴 | 指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格力电器 | 指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国联集成电路 | 指 | 无锡国联集成电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港盛建设 | 指 | 宜宾港盛建设有限公司 |
| 智泽兆纬 | 指 | 深圳市智泽兆纬科技有限公司 |
| 珠海威迪 | 指 | 珠海威迪投资有限公司 |
| 珠海融林 | 指 | 珠海融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上海矽同 | 指 | 上海矽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对方 | 指 | 云南省城投、鹏欣智澎、西藏风格、西藏富恒、珠海融林、上 海矽胤、国联集成电路、格力电器、智泽兆纬、建广资产、合 肥建广、智路资本、京运通、宁波圣盖柏、德信盛弘、谦石铭 扬、肇庆信银、Bridge Roots Fund、Huarong Core Win Fund、 Pacific Alliance Fund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交易对方 |
指 | 云南省城投、鹏欣智澎、西藏风格、西藏富恒、珠海融林、上 海矽胤、国联集成电路、格力电器、德信盛弘、智泽兆纬 |
|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交易对方 |
指 | 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京运通、宁波圣盖柏、德信 盛弘、谦石铭扬、肇庆信银、Bridge Roots Fund、Huarong Core Win Fund、Pacific Alliance Fund |
|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 指 | 境内部分:合肥裕芯的9名股东(即合肥广芯、合肥广讯、合 肥广合、宁波广轩、宁波广优、北京中广恒、合肥广坤、合肥 广腾、北京广汇)中建广资产、合肥建广作为GP拥有的全部 财产份额(北京广汇、合肥广坤之LP不参与本次交易,该等 2支境内基金中建广资产、合肥建广作为GP拥有的财产份额 暂不交割)和相关权益,合肥广讯、合肥广合、宁波广轩、宁 波广优、北京中广恒、合肥广腾7 支境内基金之LP(或上层 实际出资人)持有的财产份额; 境外部分:JW Capital之GP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以及 境外投资人持有的JW Capital之LP财产份额 |
|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 标的公司/标的企业 |
指 | 合肥广芯、合肥广讯、合肥广合、宁波广轩、宁波广优、北京 中广恒、合肥广坤、合肥广腾、北京广汇、JW Capital、合肥 中闻金泰、小魅科技 |
| 本次交易 | 指 |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对目标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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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 安世集团的间接控制。在境内,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境内基金之上层出资人的有关权益份额。其 中,包括9支境内基金中建广资产、合肥建广作为GP拥有的 全部财产份额(北京广汇、合肥广坤之LP不参与本次交易, 该等2支境内基金中建广资产、合肥建广作为GP拥有的财产 份额暂不交割)和相关权益,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7支境内基 金之LP(或上层实际出资人)拥有的全部财产份额。 在境外,上市公司关联方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境外基金 中智路资本作为GP拥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就境外 基金的LP份额,在上市公司取得对安世集团的控制权后,上 市公司境外关联方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或回购境外基 金之LP拥有的全部财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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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次重大现金购买的 标的资产/前次重大现 金购买的交易标的 |
指 | 合肥芯屏持有的合肥广芯493,664.630659 万元人民币财产份 额 |
| 前次重大现金购买/前 次重大现金购买交易 |
指 |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闻金泰拟向合肥中闻金泰增资 58.525亿元(后调整为49.975亿元),取得对合肥中闻金泰的 控股权,并由合肥中闻金泰完成收购合肥芯屏持有的合肥广芯 493,664.630659万元人民币财产份额 |
| 重大现金购买草案 | 指 |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 |
| 本报告书 | 指 |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
|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 指 |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
| 《GP资产收购协议》 | 指 | 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与小魅科技签署的《资产收购 协议》 |
| 《GP 资产收购协议- 补充协议》 |
指 | 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与小魅科技签署的《资产收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 |
| 《GP 资产收购协议- 补充协议(二)》 |
指 | 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与小魅科技签署的《资产收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
| 《境内LP 资产收购 协议》 |
指 | 闻泰科技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境内LP、建广资产签署的《资产 收购协议》 |
| 《境外LP 资产收购 协议》 |
指 | 小魅科技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境外LP、智路资本、闻泰科技签 署的《资产收购协议》 |
| 《境内LP 资产收购 协议》-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 |
指 | 闻泰科技、建广资产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境内LP德信盛弘签署 的《资产收购协议》 |
| 《境内LP 资产收购 协议》-支付现金方式 |
指 | 闻泰科技、建广资产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境内LP宁波圣盖柏、 京运通、谦石铭扬、肇庆信银签署的《资产收购协议》 |
| 《投资意向协议》 | 指 | 闻泰科技与港盛建设、安徽安华、华富瑞兴签署的《投资意向 协议》 |
| 《解除协议》 | 指 | 《投资意向协议》的解除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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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 |
指 | 闻泰科技与云南省城投、鹏欣智澎、西藏风格、西藏富恒、珠 海融林、上海矽胤、国联集成电路、格力电器、智泽兆纬签署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
| 《重组协议》 | 指 | 《GP资产收购协议》、《GP资产收购协议-补充协议》、《GP资 产收购协议-补充协议(二)》、《境内LP 资产收购协议》、《境 外LP资产收购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上海小 魅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协议》 |
| 前次收购 | 指 | 2016年6月14日,建广资产、智路资本与NXP签署Sales and Purchase Agreement等配套收购协议,NXP将分立器件、逻辑 器件和MOSFET 器件业务转让给建广资产以及智路资本,并 于2017年2月7日完成交割 |
| ITEC | 指 | Nexperia 位于荷兰的工业设备研发中心,其在香港还设有 ITEC香港分部 |
| LBTA | 指 | 安世半导体从恩智浦剥离时,安世集团相关子公司与恩智浦集 团签署的一系列《Local Business Transfer Agreement》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第109号令,2014年11月23日起施行,2016年9月8日 修订,2019年10月18日修订) |
| 《格式准则26 号》// 《26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 |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若干问题的规定》 | 指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 公告[2016]17号) |
| 《公司章程》 | 指 | 闻泰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及其不定时的修改文本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中登公司/登记结算公 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华泰联合证券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华英证券 | 指 |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KPMG/毕马威会计师 | 指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众华会计师 | 指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君合律师 | 指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 中联评估 | 指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Alston & Bird | 指 | ALSTON & BIRD LLP,一家在美国执业的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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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 Houthoff | 指 | Houthoff Coöperatief U.A.,一家在荷兰执业的律师事务所 |
|---|---|---|
| Deacons | 指 | 的近律师行,一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执业的律师事务所 |
| Gleiss Lutz | 指 | Gleiss Lutz Hootz Hirsch PartmbB Rechtsanwälte Steuerberater, 一家在德国执业的律师事务所 |
| Nagyés Trócsányi | 指 | Nagyés TrócsányiÜgyvédi Iroda,一家在匈牙利执业的律师事 务所 |
| Rajah & Tann | 指 | 一个具有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联盟,其 中,在新加坡执业的律师事务所为Rajah & Tann Singapore LLP,在马来西亚执业的律师事务所为Christopher & Lee Ong |
| Romulo | 指 | Romulo Mabanta Buenaventura Sayoc & de los Angeles,一家在 菲律宾执业的律师事务所 |
| Travers Smith | 指 | Travers Smith LLP,一家在英格兰执业的律师事务所 |
| Tsar & Tsai | 指 | 常在国际法律事务所,一家在台湾执业的律师事务所 |
| Harneys | 指 | Harney Westwood & Riegels,一家在开曼群岛执业的律师事务 所 |
| Walkers | 指 | Walkers (Hong Kong),一家在开曼群岛执业的律师事务所 |
| 境外律师 | 指 | Alston & Bird、Houthoff、Deacons、Gleiss Lutz、Nagyés Trócsányi、Rajah & Tan、Romulo、Travers Smith、Tsar & Tsai、 Harneys的统称 |
| 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 文件 |
指 | 各境外律师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事项于 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1日期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备忘录及基本信息汇总等文件的统称 |
| 境外银团贷款协议 | 指 | 《EUR 226,800,000 AND USD 120,000,000 TERM FACILITIES AND USD 400,000,000 MULTICURRENCY REVOLVING FACILITY FACILITIES AGREEMENT》 |
| ABN AMRO | 指 | ABN AMRO Bank N.V.,荷兰银行,境外银团贷款担保行及代 理担保行。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报告期 | 指 | 2018年、2017年 |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 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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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或是 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募集配套资金的最 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 、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对目标公司安 世集团的间接控制。根据安世集团的股权结构,境内基金持有合肥裕芯 100%的 股权,合肥裕芯和境外基金持有裕成控股 100%的股份,裕成控股持有安世集团 100%的股份,安世集团持有安世半导体 100%的股份。
(1)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在境内,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合肥裕芯的 9 名股 东(即合肥广芯、合肥广讯、合肥广合、宁波广轩、宁波广优、北京中广恒、合 肥广坤、合肥广腾、北京广汇)之上层出资人的有关权益份额。其中,包括 9 支境内基金中建广资产、合肥建广作为 GP 拥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北京广汇、合 肥广坤之 LP 不参与本次交易,该等 2 支境内基金中建广资产、合肥建广作为 GP 拥有的财产份额暂不交割)和相关权益,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 7 支境内基金 (即合肥广芯、合肥广讯、合肥广合、宁波广轩、宁波广优、北京中广恒、合肥 广腾)之 LP(或上层实际出资人)拥有的全部财产份额。
在境外,上市公司关联方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境外基金中智路资本作 为 GP 拥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就境外基金的 LP 份额,在上市公司取 得对安世集团的控制权后,上市公司境外关联方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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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购境外基金之 LP 拥有的全部财产份额。
(2)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①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云南省城投、西藏风格、西藏富恒、 鹏欣智澎、国联集成电路、格力电器、智泽兆纬合计持有的合肥中闻金泰 54.51% 的股权,合肥中闻金泰持有合肥广芯的全部 LP 份额;
②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宁波圣盖柏、京运通、谦石铭扬、肇 庆信银持有的境内基金 LP 份额;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 购德信盛弘持有的境内基金 LP 份额;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珠海 融林、上海矽胤持有的合肥广讯 LP 份额;
③合肥中闻金泰通过将前期借款转为股权的方式取得小魅科技的股权,小魅 科技已与建广资产、合肥建广和智路资本就收购其持有的境内 9 支基金和境外基 金的 GP 份额签署资产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中,合肥中闻金泰将以其向小魅科技提供的借款中用于向建广资 产、合肥建广和智路资本支付 GP 对价的 12.84 亿元转为对小魅科技的注册资本, 上述转股完成后,合肥中闻金泰和闻泰通讯将合计持有小魅科技 99.61%股权;
④在上市公司取得对安世集团的控制权后,上市公司将通过其指定的境外关 联方收购或回购 Bridge Roots Fund、Huarong Core Win Fund、Pacific Alliance Fund 持有的境外基金 LP 份额。
目标公司安世集团总部位于荷兰奈梅亨,是全球领先的半导体标准器件供应 商,专注于分立器件、逻辑器件及 MOSFET 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目标公 司已形成全球化的销售网络,下游合作伙伴覆盖汽车、工业与动力、移动及可穿 戴设备、消费及计算机等领域内全球顶尖的制造商和服务商。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间接持有安世集团的控制权。
2 、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情况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9]第 168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安世集团 1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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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评估值为 338 亿元(取整)。
考虑裕成控股、合肥裕芯及其上层股东均为前次收购中的出资主体,系为持 有安世集团股权而专门设立的持股主体,本次交易中纳入收购范围的主体包括境 内基金合肥广芯、合肥广讯、合肥广合、宁波广轩、宁波广优、北京中广恒、合 肥广坤、合肥广腾、北京广汇及境外基金 JW Capital。结合本次交易方案以及安 世集团上层股权结构,本次收购的合肥广芯 LP 份额上层出资人合肥中闻金泰的 股权比例为 54.51%、增资取得小魅科技新增 50.10%的股权过程中所对应取得小 魅科技的其他净资产,考虑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调整,本次收购的上层出资 人之 GP 份额和 LP 份额合计间接持有安世集团 64.67%股权和各出资主体中除下 层投资外的其他净资产 83,976.37 万元。上述纳入本次交易范围内的标的资产价 值可根据安世集团估值及上层各出资主体的审定数据进行测算,在不考虑控制权 溢价和少数股权折价的情况下,经换算,上述资产的参考价值为 226.16 亿元人 民币。
本次交易实行差异化定价。鉴于合肥中闻金泰通过参与公开竞拍受让合肥芯 屏持有的合肥广芯 493,664.630659 万元财产份额的转让价款为 114.35 亿元(按 照持股比例对应关系换算出安世集团的 100%股权价值约为 339.73 亿元),因此 本次交易中向合肥中闻金泰的股东云南省城投、西藏风格、西藏富恒、鹏欣智澎 及国联集成电路、格力电器、智泽兆纬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肥中闻金泰的股 权,从而间接取得合肥广芯 493,664.630659 万元人民币财产份额的作价与上述公 开竞拍受让成本保持一致;鉴于合肥广芯的 493,664.630659 万元财产份额系安世 集团上层股权结构中各境内、境外基金的单一最大财产份额,且通过合肥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公开竞拍方式履行了市场化竞价流程最终确定成交价格,而与 合肥广芯的 493,664.630659 万元财产份额相比,其他各境内外 LP 投资人间接持 有的安世集团股权比例较小,同时在考虑其投资成本的基础上,经过各方市场化 协商,参与本次交易的各境内外 LP 投资人同意将所持有境内、境外基金的 LP 份额对应的作价与合肥广芯的 493,664.630659 万元财产份额的作价相比有所折 让,按照持股比例对应关系换算出安世集团 100%股权价值作价约为 264.32 亿。 考虑到安世集团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以及建广资产、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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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作为前次收购的牵头方,在前次收购及本次交易前后所发挥的相关协调和管 理工作,GP 转让方所拥有的合肥广芯、合肥广讯、合肥广合、宁波广轩、宁波 广优、北京中广恒、合肥广坤、合肥广腾、北京广汇和 JW Capital 的全部 GP 财 产份额(北京广汇、合肥广坤之 GP 财产份额暂不交割)和相关权益作价为 311,800.00 万元。该对价中除 GP 转让方所拥有的自签约之日起至基金存续期满 且不早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全部相关权益,还包括 GP 转让方提供的以下 服务:交割完成前,GP 转让方履行《GP 资产收购协议》项下的相关协调和管理 工作,如协助和配合小魅科技进行本次交易和本次重组所涉相关境内外审批申 请,及协助小魅科技与安世半导体管理团队的沟通协调工作等;以及交割完成后 且不早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GP 转让方履行以下的相关协调和管理工作:
(1)协助小魅科技、上市公司与安世半导体管理团队沟通交流,以协助其 促进安世半导体稳定运营和健康发展;根据小魅科技或安世半导体实际需要,向 安世半导体推荐国际化的管理人才;
(2)向安世半导体引荐及对接客户资源,协助其开拓中国市场;
(3)向安世半导体引荐及对接供应商,协助其降低安世半导体生产成本;
(4)向安世半导体引荐、联络和协调地方政府,协助其促进安世半导体项 目的产业落地;
(5)向安世半导体推荐国内外最新研发技术,协助小魅科技促进安世半导 体长期发展;
(6)向小魅科技及其关联方推荐合作伙伴和投资者。
GP 转让方为提供上述工作而产生的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成本、 顾问费用及差旅费用等各项费用)包含在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内。
本次交易的差异化定价系交易各方通过自主协商确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中,参考合肥裕芯的 9 名股东(即 9 支境内基 金)之上层部分出资人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以及境外基金 JW Capital 之上 层出资人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的估值,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境内外 GP 和 LP 经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总对价不超过标的资产的估值,不会损害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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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 、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 有的标的资产,交易对价 199.25 亿元。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99.69 亿元,包括以募集配套资金向境内外 GP 转让方支付 10.83 亿元(境内外 GP 转 让方的现金总对价为 31.18 亿元),以募集配套资金向境内 LP 支付 32.54 亿元(境 内 LP 的现金总对价为 35.82 亿元)、向境外 LP 支付 8.235 亿美元(假设汇率按 照人民币兑美元汇率 6.8389:1 计算,折合 56.32 亿元人民币)。上市公司拟以发 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99.56 亿元,总计发行股份数为 403,400,589 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闻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24.6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60 个交易日股票均 价的 90%(即 24.7 元/股)扣除 2017 年年度分红(即 0.02 元/股)后的价格。
按照本次交易的初步定价及股票发行价格测算,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向交易 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及现金对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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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方 式 |
交易金额 (万元) |
现金支付 (万元) |
股份支付 (万元) |
股份数量 (股) |
||||
|---|---|---|---|---|---|---|---|---|
| 标的公司 | 标的资产 | 交易对方 | ||||||
| 境内9 支 基金、JW Capital |
建广资产、合肥建广作为GP 拥有的合 肥广芯、合肥广讯、合肥广合、宁波广 轩、宁波广优、北京中广恒、合肥广坤、 合肥广腾、北京广汇的全部财产份额(北 京广汇、合肥广坤之LP 不参与本次交 易,该等2支境内基金中建广资产、合 肥建广作为GP拥有的财产份额暂不交 割)和相关权益;以及智路资本作为GP 拥有的JW Capital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 关权益 |
建广资产、 合肥建广、 智路资本 |
现金支 付 |
311,800.00 | 311,800.00 | - | - | |
| [1.1.1] 合 肥广芯 |
[1.1.1.1]合 肥中闻金 泰 |
云南省城投、西藏风格、西藏富恒、鹏 欣智澎、国联集成电路、格力电器、智 泽兆纬持有的合肥中闻金泰股权 |
国联集成电 路 |
股份支 付 |
300,000.00 | - | 300,000.00 | 121,555,915 |
| 格力电器 | 88,500.00 | 88,500.00 | 35,858,995 | |||||
| 智泽兆纬 | 8,000.00 | 8,000.00 | 3,241,491 | |||||
| 云南省城投 | 101,500.00 | - | 101,500.00 | 41,126,418 | ||||
| 西藏风格 | 70,000.00 | - | 70,000.00 | 28,363,047 | ||||
| 西藏富恒 | 70,000.00 | - | 70,000.00 | 28,363,047 | ||||
| 鹏欣智澎 | 63,000.00 | - | 63,000.00 | 25,526,742 | ||||
| [1.1.3] 合 肥广讯 |
- | 珠海融林、上海矽胤持有的合肥广讯的 LP财产份额 |
珠海融林 | 股份支 付 |
228,092.66 | - | 228,092.66 | 92,420,040 |
| 上海矽胤 | 25,000.00 | - | 25,000.00 | 10,129,659 | ||||
| [1.1.4] 合 肥广合 |
- | 京运通持有的合肥广合LP财产份额 | 京运通 | 现金支 付 |
127,097.16 | 127,097.1 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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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方 式 |
交易金额 (万元) |
现金支付 (万元) |
股份支付 (万元) |
股份数量 (股) |
||||
|---|---|---|---|---|---|---|---|---|
| 标的公司 | 标的资产 | 交易对方 | ||||||
| [1.1.5] 宁 波广轩 |
- | 宁波圣盖柏持有的宁波广轩LP 财产份 额 |
宁波圣盖柏 | 现金支 付 |
91,500.00 | 91,500.00 | - | |
| [1.1.6] 宁 波广优 |
- | 德信盛弘持有的宁波广优LP财产份额 | 德信盛弘 | 现金+股 份支付 |
91,500.00 | 50,000.00 | 41,500.00 | 16,815,235 |
| [1.1.8] 北 京中广恒 |
- | 谦石铭扬持有的北京中广恒LP 财产份 额 |
谦石铭扬 | 现金支 付 |
53,410.38 | 53,410.38 | - | |
| [1.1.10] 合 肥广腾 |
- | 肇庆信银持有的合肥广腾LP财产份额 | 肇庆信银 | 现金支 付 |
36,234.00 | 36,234.00 | - | |
| 境内对价合计 | 1,665,634.20 | 670,041.5 4 |
995,592.66 | 403,400,589 | ||||
| 现金支付 (万美 元) |
||||||||
| 收购方 式 |
交易金额 (万美元) |
股份支付 (万美元) |
股份数量 (股) |
|||||
| 标的公司 | 标的资产 | 交易对方 | ||||||
| [1.2]JW Captial |
- | Bridge Roots Fund持有的LP财产份额 | Bridge Roots Fund |
现金收 购或回 购 |
22,875.00 | 22,875.00 | - | - |
| Pacific Alliance Fund持有的LP财产份 额 |
Pacific Alliance Fund |
22,875.00 | 22,875.00 | |||||
| Huarong Core Win Fund持有的LP财产 份额 |
Huarong Core Win Fund |
36,600.00 | 36,600.00 | - | - | |||
| 境外对价合计 | 82,350.00 | 82,350.00 | - | - |
注 1:在境内交易中,上市公司通过向其控股子公司合肥中闻金泰借款向合肥广合等境内 5 支基金的 LP 支付预付款项合计 3.28 亿元,由上市公司向合肥中闻金泰的股东 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肥中闻金泰股权;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将向 5 名基金的 LP 支付剩余款项,为避免重复计算,在计算总交易对价时扣除上述预付款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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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根据小魅科技与 GP 转让方签署的《GP 资产收购协议》,小魅科技需向 GP 转让方支付 31.18 亿元对价,其中部分款项资金来源为小魅科技从合肥中闻金泰的借款, 并由上市公司向合肥中闻金泰的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肥中闻金泰股权,为避免重复计算,在计算总交易对价时扣除小魅科技前期支付的款项 12.84 亿元; 注 3:除为收购合肥广芯财产份额支付的转让价款及相关资金占用费以及支付前述注 1 和注 2 预付款和转让价款外,结合合肥中闻金泰取得的安世集团 2017 年度分红, 合肥中闻金泰的剩余资金 7.51 亿元将用于支付剩余 GP 转让价款,并由上市公司向合肥中闻金泰的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肥中闻金泰股权,为避免重复计算,在计 算交易总对价时扣除小魅科技将支付的款项 7.51 亿元。
注 4:交易对方以标的资产作价认购股份时,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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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的境内现金对价支付来源为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境外现金对 价的主要支付来源为上市公司通过境外关联方取得境外银行贷款或第三方借款。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 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配套融资发行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本次交 易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 637,266,387 股,因此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股份数量不 超过 127,453,277 股。
上市公司本次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 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 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用途如下:
| 拟使用的募集资 金(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占比 | |
| 1 | 支付境内外GP对价、支付境内LP对价 | 433,699.18 | 61.96% |
| 2 | 偿还上市公司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241,300.82 | 34.47% |
| 3 | 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 | 25,000.00 | 3.57% |
| 合计 | 700,000.00 | 100.00% |
若由于 GP 转让价款、LP 转让价款的支付时点早于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到位 时间,则小魅科技或上市公司可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垫付,待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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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后使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先行垫付的款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上市 公司将自筹解决。
(三)本次交易实施的具体步骤
1 、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架构调整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根据交易安排及交易各方诉求对标的资产的架构进行 调整。主要调整过程如下:
(1)合肥中闻金泰的股权架构调整
合肥中闻金泰为 2018 年 3 月 19 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闻金泰为合 肥中闻金泰的唯一股东。2018 年 9 月 6 日,合肥中闻金泰引入云南省城投、西 藏风格、西藏富恒、鹏欣智澎等四名投资者进行增资并完成变更登记,增资完成 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云南省城投 | 101,500 | 35.21% |
| 上海中闻金泰 | 85,250 | 29.58% |
| 西藏风格 | 35,000 | 12.14% |
| 西藏富恒 | 35,000 | 12.14% |
| 鹏欣智澎 | 31,500 | 10.93% |
| 合计 | 288,250 | 100.00% |
注 1:除上述已缴纳的注册资本外,合肥中闻金泰的股东同时向合肥中闻金泰提供总额为 288,250 万元的借 款,该借款可转为合肥中闻金泰股权,其中云南省城投提供借款 101,500 万元,上海中闻金泰提供借款 85,250 万元,西藏风格提供借款 35,000 万元,西藏富恒提供借款 35,000 万元,鹏欣智澎提供借款 31,500 万元。 以上注册资本及股东借款共计 576,500 万元。
注 2:西藏风格、西藏富恒、鹏欣智澎系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①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合肥中闻金泰增资,取得对合肥中闻金泰的控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发布的重大现金购买草案,上市公司已召 开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闻金泰对合肥中闻金泰增资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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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25 亿元(其中 50 亿元为现金出资,8.525 亿元为债权出资)用于支付前次重 大现金购买的第二笔转让价款,取得对合肥中闻金泰的控股权,并由合肥中闻金 泰完成收购合肥芯屏持有的合肥广芯 493,664.630659 万元人民币财产份额。就本 次重大现金购买交易的转让价款不足部分,上市公司将在保持上海中闻金泰对合 肥中闻金泰控制权的前提下通过引入投资者增资方式进行筹集。
2018 年 12 月 24 日,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现金购买草 案。2019 年 2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交易方案的议案》,上海中闻金泰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向合肥中闻金泰增 资 41.45 亿元,并以 8.525 亿元债权出资转换为股权出资,合计增资 49.975 亿元, 合肥中闻金泰向合肥芯屏支付第二笔价款相关的资金占用费。截至重组报告书签 署日,合肥中闻金泰已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事宜。
2019 年 2 月 28 日,合肥中闻金泰已完成收购合肥芯屏持有的合肥广芯 493,664.630659 万元人民币 LP 财产份额的资产过户及工商变更。2019 年 3 月 2 日,上市公司公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 ” 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 重大事项提示/三、前次重大现金购买交易概述 。 ②合肥中闻金泰的股东将债权出资转换为股权出资
合肥中闻金泰已作出股东会决议,西藏风格、西藏富恒、鹏欣智澎将其分别 提供给合肥中闻金泰的借款 35,000 万元、35,000 万元、31,500 万元转换为股权 出资。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西藏风格、西藏富恒、鹏欣智澎完成增资合肥中 闻金泰的工商变更事宜。
③合肥中闻金泰引入新的投资者增资
为满足本次交易中的资金需求,合肥中闻金泰引入国联集成电路、格力电器、 智泽兆纬等 3 名投资者以现金形式分别增资 300,000 万元、88,5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增资金额部分用于支付合肥中闻金泰受让合肥芯屏持有合肥广芯财产份额 的第二期款项及相关费用,其余的部分用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境内投资人支付 《境内 LP 资产收购协议》项下的预付款,以及用于支付《GP 资产收购协议》 项下的前期部分款项。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述 3 名投资者已完成向合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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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金泰实缴出资及工商变更事宜。
综上所述,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合肥中闻金泰的出资结构如下:
| 合肥中闻金泰股东 | 出资金额(亿元) | 股权比例 |
|---|---|---|
| 上海中闻金泰 | 58.50 | 45.49% |
| 国联集成电路 | 30.00 | 23.33% |
| 格力电器 | 8.85 | 6.88% |
| 智泽兆纬 | 0.80 | 0.62% |
| 云南省城投 | 10.15 | 7.89% |
| 西藏风格 | 7.00 | 5.44% |
| 西藏富恒 | 7.00 | 5.44% |
| 鹏欣智鹏 | 6.30 | 4.90% |
| 合计 | 128.60 | 100.00% |
注 1: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云南省城投向合肥中闻金泰提供本次交易的专项借款 101,500 万元。
合肥中闻金泰的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亿元
| 投入资金 金额 |
投出资金 金额 |
||
|---|---|---|---|
| 资金来源 | 资金用途 | ||
|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 中闻金泰第二次增资 |
41.45 | 用于支付合肥广芯LP财产份额第二 期款项 |
41.45 |
| 合肥中闻金泰新进投资者 | 39.65 | 用于支付合肥广芯LP财产份额第二 期款项 |
15.73 |
| 用于向上市公司借款支付境内LP现 金对价的预付款 |
3.28 | ||
| 用于向小魅科技借款支付部分GP转 让价款 |
12.84 | ||
| 用于向小魅科技借款支付剩余部分 GP 转让价款(注2) |
7.51 | ||
| 为取得合肥广芯LP财产份额而支付 的资金占用费 |
0.29 | ||
| 合肥广芯2017年度分红 | 1.54(注 一) |
为取得合肥广芯LP财产份额而支付 的资金占用费 |
1.54 |
| 资金来源合计 | 82.64 | 资金用途合计- | 82.64 |
注 1:根据合肥中闻金泰与合肥芯屏签署的关于转让合肥广芯 493,664.630659 万元人民币财产份额的《产 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合肥中闻金泰向合肥芯屏支付的第二期转让价款相关的资金占用费合计 1.84 亿
元,同时由合肥中闻金泰享有 2017 年度安世集团分红中归属于合肥芯屏的部分,经初步测算合计可取得分 红约为 1.54 亿元(测算汇率为 6.7661:1,按照 2019 年 1-2 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中间汇率 的平均值)。
注 2:2018 年 12 月 24 日上市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合肥中闻金泰向上市 公司及小魅科技借款不超过 22 亿元用于支付 GP、境内 LP 和境外 LP 的预付款,合肥中闻金泰将部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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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予小魅科技暂付《境外 LP 资产收购协议》项下的境外 LP 预付款,后续待本次交易通过证监会审核且 取得境外并购贷款后该笔预付款项便可解除受限,并最终用于支付 GP 转让方的价款。
(2)合肥广讯的有限合伙人珠海融悦转让其财产份额
合肥广讯的有限合伙人珠海融悦向第三方投资者珠海融林、上海矽胤转让其 持有合肥广讯的 LP 财产份额,并由珠海融林、上海矽胤参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交易,2018 年 12 月 26 日上述转让完成工商变更。
2 、本次交易的实施安排
(1)小魅科技向建广资产、合肥建广购买合肥广芯、合肥广讯的 GP 权益, 搭建双 GP 结构
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小魅科技与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签署了《GP 资产收购协议》、《GP 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GP 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七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小魅科技需 向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支付部分前期转让价款。根据《GP 资产收购 协议》、《GP 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GP 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协议签署当日小魅科技向 GP 转让方支付 32,111 万元;自小魅科技再向建广资产、 合肥建广、智路资本合计支付 64,222 万元且合肥中闻金泰向合肥芯屏支付收购 合肥广芯的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建广资产、合肥建广同意增加 小魅科技或其指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方担任合肥广芯的两名 GP 之一,且自该笔款 项支付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建广资产同意小魅科技或其指定的上市公司关联 方有权委派 1 名合肥裕芯的董事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小魅科技或其 指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方担任合肥广芯的两名 GP 之一的工商变更后 30 个自然日 内,合肥裕芯公司章程应修改为由合肥广芯享有 1 名董事提名权);自小魅科技 再向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支付 32,111 万元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建 广资产、合肥建广同意增加小魅科技或其指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方担任合肥广讯的 双 GP 之一与建广资产对合肥广讯事务进行共同决策并签署合伙协议办理完毕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同意小魅科技或其指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方有权提名 1 名裕成 控股的董事并办理完毕法定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中,合肥中闻金泰将以其向小魅科技提供的借款中用于向建广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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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合肥建广和智路资本支付 GP 对价的 12.84 亿元转为对小魅科技的注册资本, 上述转股完成后,合肥中闻金泰和闻泰通讯将合计持有小魅科技 99.61%股权。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小魅科技已经向 GP 转让方支付前三笔 GP 转让款 项,合肥广芯引入小魅科技成为两名 GP 之一已经完成工商变更,小魅科技已经 向合肥裕芯委派一名董事;合肥广讯引入小魅科技成为两名 GP 之一已经完成工 商变更,小魅科技已经向裕成控股委派一名董事。
(2)小魅科技或其指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方向建广资产、智路资本支付剩余 价款及向境内外 LP 支付全部剩余价款
① 向境内外 GP 支付剩余价款及向境内外 LP 支付全部剩余价款购买安世集 团的上层权益份额
根据小魅科技与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签署的《GP 资产收购协议》、 《GP 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GP 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小魅科 技或其指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方将向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以现金方式支 付剩余款项,取得境内基金中建广资产、合肥建广作为 GP 拥有的合肥广芯、合 肥广讯、合肥广合、宁波广轩、宁波广优、北京中广恒、合肥广坤、合肥广腾、 北京广汇之全部财产份额(北京广汇、合肥广坤之 LP 不参与本次交易,该等 2 支境内基金中建广资产、合肥建广作为 GP 拥有的财产份额暂不交割)和相关权 益,以及境外基金 JW Capital 之 GP 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
同时,上市公司将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境内 LP 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款项,获 得境内 LP 持有的财产份额。就境外基金的 LP 份额,在上市公司取得对安世集 团的控制权后,上市公司境外关联方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或回购境外基金 之 LP 拥有的全部财产份额。
本次交易中,境内外 GP 和境内 LP 的剩余现金对价来源为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或自筹资金,境外 LP 的现金对价来源为自筹资金。
②合肥中闻金泰的股东、合肥广讯的新进 LP 投资人、德信盛弘以获得上市 公司股份的形式实现对目标公司安世集团的投资退出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向合肥中闻金泰的股东云南省城投、西藏风格、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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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富恒、鹏欣智澎、国联集成电路、格力电器、智泽兆纬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合 肥中闻金泰的股权,向合肥广讯的新进 LP 投资人珠海融林、上海矽胤发行股份 购买其持有合肥广讯的财产份额,向德信盛弘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宁 波广优的财产份额,上述交易实施后,目标公司安世集团的上层投资者将以获得 闻泰科技股份的形式实现投资退出。
上市公司向部分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为实施 前提。
③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 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配套融资发行股份数量将 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 637,266,387 股,因此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27,453,277 股。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 的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以及偿还上市公司债务。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为实施前提。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上市 公司将自筹解决。
根据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架构调整情况以及本次交易的实施安排,目标公司 拟搭建的境内外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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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697 x 2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注:根据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小魅科技与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签署的《GP 资产收购协议》,自小魅科技向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合计支付 96,333 万 元且合肥中闻金泰向合肥芯屏支付收购合肥广芯的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建广资产、合肥建广同意增加小魅科技或其指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方担任合肥广芯 的两名 GP 之一。根据《GP 资产收购协议》及合肥广芯的合伙人决议,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小魅科技成为合肥广芯的两名 GP 之一,嘉兴嘉淳退伙,合肥中闻金泰 成为合肥广芯的 LP;自小魅科技向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合计支付 96,333 万元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建广资产、合肥建广同意小魅科技或其指定的上市公司 关联方有权委派 1 名合肥裕芯的董事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小魅科技或其指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方取得合肥广芯两名 GP 之一的工商变更后 30 个自然日内,合 肥裕芯公司章程应修改为由合肥广芯享有 1 名董事提名权),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小魅科技已经向合肥裕芯委派 1 名董事;自小魅科技向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 资本合计支付 128,444 万元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建广资产、合肥建广同意增加小魅科技或其指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方担任合肥广讯的两名 GP 之一与建广资产对合肥广讯 事务进行共同决策并签署合伙协议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同意小魅科技或其指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方有权提名 1 名裕成控股的董事并办理完毕法定变更登记手续。 合肥广讯引入小魅科技成为两名 GP 之一已经完成工商变更,小魅科技已经向裕成控股委派一名董事。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取得目标公司上层权益份额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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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 公司 |
香港 SPV |
中间 层级 |
||||
|---|---|---|---|---|---|---|
| 标的公司 | 标的资产 | 支付方式 | ||||
| [0] 安 世集 团 |
[1] 裕 成控股 |
[1.1]合肥 裕芯(境 内) |
[1.1.1]合肥广芯 | - | 建广资产、合肥建广作为GP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 | 现金支付 |
| [1.1.1.1]合肥 中闻金泰 |
云南省城投、西藏风格、西藏富恒、鹏欣智澎、国联集成电路、格 力电器、智泽兆纬持有的合肥中闻金泰股权 |
股份支付 | ||||
| [1.1.2]北京广汇 | - | 建广资产、合肥建广作为GP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 | 现金支付 | |||
| [1.1.3]合肥广讯 | - | 建广资产作为GP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 | 现金支付 | |||
| 珠海融林、上海矽胤持有的合肥广讯的LP财产份额 | 股份支付 | |||||
| [1.1.4]合肥广合 | - | 建广资产作为GP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 | 现金支付 | |||
| 京运通持有的合肥广合LP财产份额 | 现金支付 | |||||
| [1.1.5]宁波广轩 | - | 建广资产作为GP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 | 现金支付 | |||
| 宁波圣盖柏持有的宁波广轩LP财产份额 | 现金支付 | |||||
| [1.1.6]宁波广优 | - | 建广资产作为GP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 | 现金支付 | |||
| 德信盛弘持有的宁波广优LP财产份额 | 现金+股份 支付 |
|||||
| [1.1.8]北京中广恒 | - | 建广资产作为GP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 | 现金支付 | |||
| 谦石铭扬持有的北京中广恒LP财产份额 | 现金支付 | |||||
| [1.1.9]合肥广坤 | - | 建广资产作为GP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 | 现金支付 | |||
| [1.1.10]合肥广腾 | - | 建广资产作为GP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 | 现金支付 | |||
| 肇庆信银持有的合肥广腾LP财产份额 | 现金支付 | |||||
| - | [1.2]JWCaptial | - | 智路资本作为GP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 | 现金支付 | ||
| BridgeRootsFund持有的LP财产份额 | 现金收购 或回购 |
|||||
| PacificAllianceFund持有的LP财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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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 公司 |
香港 SPV |
中间 层级 |
||||
|---|---|---|---|---|---|---|
| 标的公司 | 标的资产 | 支付方式 | ||||
| HuarongCoreWinFund持有的LP财产份额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安世集团的控制权结构如下:
==> picture [698 x 29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注 1:上述控制权结构假设上市公司境外关联方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 JW Capital 的 LP 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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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 9 支境内基金中建广资产、合肥建广作为 GP 拥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和相关权益,但北京广汇、合肥广坤之 GP 财产份额暂不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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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闻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24.6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60 个交易日股票均 价的 90%(即 24.7 元/股)扣除 2017 年年度分红(即 0.02 元/股)后的价格。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另行实施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 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 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依据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10 名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并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403,400,589 股,具体 如下:
| 序号 | 交易对方名称 | 发行股份(股) |
|---|---|---|
| 1 | 云南省城投 | 41,126,418 |
| 2 | 西藏风格 | 28,363,047 |
| 3 | 西藏富恒 | 28,363,047 |
| 4 | 鹏欣智澎 | 25,526,742 |
| 5 | 上海矽胤 | 10,129,659 |
| 6 | 国联集成电路 | 121,555,915 |
| 7 | 格力电器 | 35,858,995 |
| 8 | 智泽兆纬 | 3,241,491 |
| 9 | 珠海融林 | 92,420,040 |
| 10 | 德信盛弘 | 16,815,235 |
| 合计 | 403,400,589 |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最终发行价格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 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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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 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配套融资发行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本次交 易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 637,266,387 股,因此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股份数量不 超过 127,453,277 股。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独 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用途如下:
| 序 号 |
拟使用的募集资 金(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占比 | ||
| 1 | 支付境内外GP对价、支付境内LP对价 | 433,699.18 | 61.96% |
| 2 | 偿还上市公司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 241,300.82 | 34.47% |
| 3 | 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 | 25,000.00 | 3.57% |
| 合计 | 700,000.00 | 100.00% |
(三)股份锁定期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上市公司与云南省城投、鹏欣智澎、西藏富恒、西藏风格、国联集成电 路、格力电器、珠海融林、上海矽胤、智泽兆纬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以及与德信盛弘签署的《境内 LP 资产收购协议》,因本次收购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有关股份锁定的规定和要求,如上述协议的相关 约定与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一致,有关各方同意根据适用的 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在遵守上述约定的前提下,上述交易对方承诺:
“若届时本企业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满 12 个月,本 企业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登记至本企业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若届时本企业对用于认购股份的 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 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本企业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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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不转让,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对此另有规定的,均从其规定,包括但不 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 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股份锁定期限内,本企业通过本次收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发生配股、送 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 、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取得的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企业住所 |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六号高新招商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许雷 |
| 注册资本 | 414,221.44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007726970638 |
| 成立日期 | 2005年4月28日 |
| 城市道路以及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相关产业经营;给排水及管网 投资建设及管理;城市燃气及管网投资建设及管理;城市服务性项 目(学校、医院等)的投资及建设;全省中小城市建设;城市旧城 改造和房地产开发;城市交通(轻轨、地铁等)投资建设;城市开 发建设和基础设施其他项目的投资建设;保险、银行业的投资;自 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
| 经营范围 | |
- 2、上海鹏欣智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上海鹏欣智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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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A-813室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姜雷) |
| 认缴出资额 | 2,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342391494K |
| 成立日期 | 2015年5月18日 |
| 合伙期限 | 2015年5月18日至2045年5月17日 |
|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经营范围 | |
3、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企业住所 | 达孜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大楼2楼2-1-07A |
| 法定代表人 | 王冰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40126MA6T140W2K |
| 成立日期 | 2016年1月8日 |
| 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 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 理和保险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经济 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 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 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 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经营范围 | |
4、西藏富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西藏富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企业住所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县达孜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大楼2-16-05A |
| 法定代表人 | 严东明 |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40126MA6T13UK2C |
| 成立日期 | 2016年1月6日 |
| 创业投资管理(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 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 |
|
| 经营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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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无锡国联集成电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无锡国联集成电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企业住所 | 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18号大学科技园530大厦C301-1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华晓峰) |
| 认缴出资额 | 30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0MA1XJ1G58R |
| 成立日期 | 2018年11月28日 |
| 合伙期限 | 2018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27日 |
| 经营范围 | 利用自有资金对集成电路行业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000651.SZ) |
| 企业住所 |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
| 法定代表人 | 董明珠 |
| 注册资本 | 601,573.0878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192548256N |
| 成立日期 | 1989年12月13日 |
| 上市日期 | 1996年11月18日 |
| 货物、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 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制造、销售:泵、阀门、压缩 机及类似机械,风机、包装设备等通用设备;电机、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家用电力器具;批发:机械设备、 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 零售: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根据《珠海经 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经营范围不属登记事项。以下经营范围信息 由商事主体提供,该商事主体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经营范围 | |
7、德信盛弘(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德信盛弘(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金石中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继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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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 认缴出资额 | 56,010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D9NMP42 |
| 成立日期 | 2016年3月31日 |
| 合伙期限 | 2016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 |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 | |
| 经营范围 | 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具体项目 |
| 另行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8、上海矽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上海矽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企业住所 | 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3638号2幢J1519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旭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朱慧) |
| 认缴出资额 | 25,012.7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MA1GUEB3XE |
| 成立日期 | 2017年12月21日 |
| 合伙期限 | 2017年12月21日至2037年12月20日 |
|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从事集成电路及芯片技术、计算机软硬件 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设计,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口业务,集成电路、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产 品的销售。 |
|
| 经营范围 | |
9、珠海融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珠海融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企业住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2221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天津工银国际资本经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徐海) |
| 认缴出资额 | 231,730.1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4ULLAN5F |
| 成立日期 | 2016年1月22日 |
| 合伙期限 | 201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2日 |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经营范围 | |
10、深圳市智泽兆纬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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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 企业名称 | 深圳市智泽兆纬科技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企业住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灵芝园社区前进一路86号深信泰丰楼1001 |
| 法定代表人 | 王辉平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FCN8252 |
| 成立日期 | 2018年11月5日 |
| 新一代移动通信核心网和接入网的建设、组网、优化和运行维护服务 及技术研发。 |
|
| 经营范围 | |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认购股份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10 名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并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403,400,589 股,具体 如下:
| 序号 | 交易对方名称 | 发行股份(股) |
|---|---|---|
| 1 | 云南省城投 | 41,126,418 |
| 2 | 西藏风格 | 28,363,047 |
| 3 | 西藏富恒 | 28,363,047 |
| 4 | 鹏欣智澎 | 25,526,742 |
| 5 | 上海矽胤 | 10,129,659 |
| 6 | 国联集成电路 | 121,555,915 |
| 7 | 格力电器 | 35,858,995 |
| 8 | 智泽兆纬 | 3,241,491 |
| 9 | 珠海融林 | 92,420,040 |
| 10 | 德信盛弘 | 16,815,235 |
| 合计 | 403,400,589 |
注:各交易对方的锁定期具体请参见本节“二/(三)股份锁定期”。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股对象中,不包含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量不会因本次发行出现变动。
五、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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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张学政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实际控制 人仍为张学政,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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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买方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况
本次重组交易的买方分为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小魅科技(小魅科技同时作 为卖方向上市公司出售控制权)。
1 、上市公司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况
已经履行的程序:上市公司第九届第三十七次董事会、上市公司第九届第三 十九次董事会、上市公司第九届第四十三次董事会、上市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2019 年 5 月 5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 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175 号),对上市公司收购建广 资产部分业务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上市公司从当日起可以实施集中。本次交易 已经取得德国、美国、波兰、韩国、菲律宾的经营者集中的批准及德国、台湾的 外商直接投资审批的批准。
2019 年 6 月 21 日,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 、小魅科技审批程序的情况
(1)收购 GP 权益履行的程序
已经履行的程序:已通过小魅科技股东会审议。
尚需履行的程序:无。
(2)对外融资及向上市公司出售控制权履行的程序
已经履行的程序:已通过小魅科技股东会审议。
尚需履行的程序:无。
3 、合肥中闻金泰审批程序的情况
(1)同意引入投资人增资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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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履行的程序:合肥中闻金泰股东会审议通过。
尚需履行的程序:无。 (2)关于同意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已经履行的程序:合肥中闻金泰股东会审议通过。 尚需履行的程序:无。
(二)本次交易卖方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况
本次交易的卖方可分为三类:境内外基金 GP 和 LP、合肥中闻金泰的股东 (云南省城投、鹏欣智澎及其关联方、国联集成电路、格力电器、智泽兆纬)、 合肥广讯之 LP(珠海融林、上海矽胤),上述各类交易对方履行本次重组程序的 情况如下:
1 、境内外基金 GP 和 LP
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已履行各自有关审批程序,审议通过参与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并与小魅科技签署了《GP 资产收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参 与本次交易的境内 LP 及境外 LP 均已履行各自有关审批程序,审议通过参与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同意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境内 LP 资产 购买协议》、《境外 LP 资产购买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2 、合肥中闻金泰的股东
云南省城投、鹏欣智澎及其关联方、国联集成电路、格力电器、智泽兆纬拟 向上市公司转让其持有合肥中闻金泰股权,上述交易对方与闻泰科技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上述交易对方已经履行完毕全部的内部决策 程序。
3 、合肥广讯的 LP
珠海融林、上海矽胤拟转让其持有的合肥广讯财产份额,上述交易对方已经 与闻泰科技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并已经履行完毕内部 有权机构审批,审议通过投资事项以及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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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金款项支付情况
根据闻泰科技提供的付款凭证,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小魅科技已经向建 广资产、合肥建广及智路资本支付了《GP 资产收购协议》项下现阶段应当支付 的现金对价;小魅科技境外关联方已按照《境外 LP 资产收购协议》向 Bridge Roots Fund、Huarong Core Win Fund、Pacific Alliance Fund 支付了现阶段应当支付的预 付款;闻泰科技已按照《境内 LP 资产收购协议》向德信盛弘、肇庆信银、京运 通、谦石铭扬、宁波圣盖柏支付了现阶段应当支付的预付款。
(二)本次重组资产交割相关过程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重组协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 产过户的标的企业包括合肥中闻金泰、小魅科技、合肥广芯、合肥广讯、合肥广 合、合肥广腾、宁波广优、宁波广轩及北京中广恒,其中:
1、根据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向合肥中闻金泰核发的 《营业执照》以及合肥中闻金泰提供的最新公司章程等文件,云南省城投、西藏 风格、西藏富恒、鹏欣智澎、国联集成电路、格力电器、智泽兆纬合计持有的合 肥中闻金泰 54.51%的股权过户登记至闻泰科技名下的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 2、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向小魅科技核发的《营 业执照》以及小魅科技提供的最新公司章程等文件,合肥中闻金泰以其向小魅科 技提供的借款 12.84 亿元对小魅科技进行增资的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
3、根据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向合肥广芯核发的《营 业执照》以及合肥广芯提供的最新合伙协议等文件,建广资产持有的合肥广芯 GP 份额过户登记至小魅科技名下的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
4、根据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向合肥广讯核发的《营 业执照》以及合肥广讯提供的最新合伙协议等文件,建广资产持有的合肥广讯 GP 份额过户登记至小魅科技名下以及珠海融林、上海矽胤持有的合肥广讯 LP 份额过户登记至闻泰科技名下的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
5、根据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向合肥广合核发的《营 业执照》以及合肥广合提供的最新合伙协议等文件,建广资产持有的合肥广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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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 份额过户登记至小魅科技名下以及京运通持有的合肥广合 LP 份额过户登记 至闻泰科技名下的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
6、根据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向合肥广腾核发的《营 业执照》以及合肥广腾提供的最新合伙协议等文件,建广资产持有的合肥广腾 GP 份额过户登记至小魅科技名下以及肇庆信银持有的合肥广腾 LP 份额过户登 记至闻泰科技名下的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
7、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向宁波广优核发 的《营业执照》以及宁波广优提供的最新合伙协议等文件,建广资产持有的宁波 广优 GP 份额过户登记至小魅科技名下以及德信盛弘持有的宁波广优 LP 份额过 户登记至闻泰科技名下的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
8、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向宁波广轩核发 的《营业执照》以及宁波广轩提供的最新合伙协议等文件,建广资产持有的宁波 广轩 GP 份额过户登记至小魅科技名下以及宁波圣盖柏持有的宁波广轩 LP 份额 过户登记至闻泰科技名下的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
9、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向北京中广恒 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及北京中广恒提供的最新合伙协议等文件,建广资产持有 的北京中广恒 GP 份额过户登记至小魅科技名下以及谦石铭扬持有的北京中广恒 LP 份额过户登记至闻泰科技名下的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本次交易中相关权益的质押情况
1 、兴业银行并购贷款相关质押
根据上海中闻金泰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并购借款合同》及相关质押 协议,为担保上海中闻金泰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偿还 35 亿元并购借款,相关标 的企业股权或财产份额的质押情况如下:
| 序 号 |
||||
|---|---|---|---|---|
| 出质人 | 质权人 | 质押物 | 质押期限 | |
| 1 | 上海中闻金泰 | 兴业银行 上海分行 |
合肥中闻金泰585,000万元出资 | 质押期限至被担保债权 清偿完毕之日 |
| 2 | 上市公司 | 合肥中闻金泰701,000万元出资 | ||
| 3 | 合肥广芯 | 合肥裕芯145,849.20万元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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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
|---|---|---|---|---|
| 出质人 | 质权人 | 质押物 | 质押期限 | |
| 4 | 合肥中闻金泰 | 合肥广芯全部LP财产份额 |
注:上述第 1、3、4 项质押情况详情参见《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上市公司 2019 年 9 月 12 日完成合肥中闻金 泰 54.51%股权的资产过户事宜,第 2 项质押已经办理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文件,上述第 1-3 质押登记已办理完毕质押设立登记手 续,第 4 项质押登记受限于主管工商部门的要求无法办理质押设立登记手续,相 关方已相应签署质押协议。
2 、境内 LP 剩余交易价款相关质押
根据上市公司与肇庆信银、京运通、谦石铭扬、宁波圣盖柏签署的《境内 LP 收购协议》及相关质押协议,为担保上市公司向上述境内 LP 支付第二笔交易 价款,相关标的企业股权或财产份额的质押情况如下:
| 序 号 |
||||
|---|---|---|---|---|
| 出质人 | 质权人 | 质押物 | 质押期限 | |
| 1 | 合肥广合 | 京运通 | 合肥裕芯20,835.60万元出资 | 质押期限至肇庆信银、 京运通、谦石铭扬、宁 波圣盖柏收到第二笔交 易价款之日 |
| 2 | 合肥广腾 | 肇庆信银 | 合肥裕芯5,940.00万元出资 | |
| 3 | 宁波广轩 | 宁波圣盖 柏 |
合肥裕芯15,000万元出资 | |
| 4 | 北京中广恒 | 谦石铭扬 | 合肥裕芯8,755.80万元出资 | |
| 5 | 上市公司 | 宁波圣盖 柏 |
宁波广轩全部LP财产份额 | |
| 6 | 京运通 | 合肥广合全部LP财产份额 | ||
| 7 | 肇庆信银 | 合肥广腾全部LP财产份额 | ||
| 8 | 谦石铭扬 | 北京中广恒全部LP财产份额 |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文件及说明,上述第 1-4 项股权质押已完成质押设立登 记手续;第 5 项份额质押已签署质押协议并办理质押设立登记手续。
第 6-8 项份额质押受限于标的企业所在地主管工商部门的要求无法办理质押 设立登记手续,根据《境内 LP 收购协议》第 3.2 条第(2)项,若受限于标的企 业所在地主管工商部门的要求,届时无法办理标的资产的质押手续,相关交易对 方同意豁免办理标的资产的质押登记手续,但质押协议应持续有效,鉴于前述相 关方已相应签署 LP 份额质押协议,因此《境内 LP 收购协议》中关于前述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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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质押给交易对方的相关义务已履行完毕。
3 、工商银行融资相关质押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市外滩支行及小魅科技签署的融资协议等文件,小魅科技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融资 10 亿元用于支付 GP 份额收购价款。为担保上述 10 亿 元债权,相关标的企业的股权拟质押情况如下:
| 序 号 |
||||
|---|---|---|---|---|
| 出质人 | 质权人 | 质押物 | 质押期限 | |
| 1 | 合肥中闻金泰 |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市外 滩支行 |
小魅科技128,444万元出资 | 质押期限至被担保债权 清偿完毕之日 |
| 2 | 闻泰通讯 | 小魅科技500万元出资 | ||
| 3 | 合肥广讯 | 合肥裕芯41,490.6万元出资 |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文件,上述第 1、2、3 项所涉质押设立登记手续,目前 尚未办理完毕。
(四)验资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会字(2019) 第 6726 号),截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闻泰科技已收到交易对方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403,400,589 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00%。 截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1,040,666,976 元,股本 人民币 1,040,666,976 元。
(五)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1 、上市公司与合肥中闻金泰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的过渡期损益安
排
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标的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利 由闻泰科技享有,标的资产产生的亏损及其他净资产减少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交易对方按照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在标的企业的持股/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 补足。就合肥中闻金泰因收购合肥广芯 493,664.630659 万元财产份额而支出的税 费部分,交易对方国联集成电路、云南省城投、格力电器、鹏欣智澎及其关联方、 智泽兆纬无需向闻泰科技进行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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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市公司与境内 LP 的过渡期损益安排
( 1 )上市公司与珠海融林、上海矽胤的过渡期损益安排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未经过闻泰科技书面同意, LP 不得就标的资产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不得处置标的资产及不 得从事其他导致标的资产对应资产价值减损的行为。
除裕成控股、合肥裕芯已作出的 2017 年度安世半导体项目分红(2017 年度 安世半导体项目分红金额总计不超过 1 亿美元(含本数))外,自《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标的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标 的资产产生的亏损及其他净资产减少由交易对方按照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标的企业的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补足。
( 2 )上市公司与其他境内 LP 的过渡期损益安排
在《境内 LP 资产收购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的期间,未经过闻泰科技书面 同意,LP 不得就标的资产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不得处置标的资 产及不得从事其他导致标的资产对应资产价值减损的行为。
各方同意,除裕成控股、合肥裕芯已作出的 2017 年度安世半导体项目分红 (2017 年度安世半导体项目分红金额总计不超过 1 亿美元(含本数))外,标的 资产自 2018 年 6 月 30 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的盈利、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亏损 及损失等由境内 LP 承担。
3 、上市公司与境外 LP 的过渡期损益安排
在《境外 LP 资产收购协议》签署日至本次收购实施完毕之日的期间,未经 小魅科技书面同意,境外 LP 及智路资本不得就标的资产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 第三方权利、不得处置标的资产且不得从事其他导致标的资产对应资产价值减损 的行为。
4 、上市公司与境内外 GP 的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GP 资产收购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的交割完成之日止为“过渡 ” 期 。
(1)过渡期内,未经小魅科技书面同意,转让方不得从事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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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向合伙人支付任何未分配利润或宣布、作出任何分配利润的决议,但就 2017 年度安世半导体分红除外,同时各方同意,转让方因 2017 年度安世半导体 项目利润分红而享有的收益(如有)归小魅科技所有;
②在安世半导体权益上向任何人授予任何担保权利或者为任何人创设任何 他项权利,但因安世半导体通过境外银团贷款而已质押的安世半导体权益除外; ③转让方质押、出售、或同意出售、质押其各自所拥有安世半导体权益,但 因安世半导体通过境外银团贷款而已质押的安世半导体权益除外。
尽管有前述约定,各方同意:在合肥芯屏将其持有的合肥广芯 493,664.630659 万元人民币基金份额转让至合肥中闻金泰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 续或 2018 年 10 月 31 日(以较早发生时间为准)(简称“限制分红期”)前,(1) 合肥裕芯董事会和股东会就 2017 年度安世半导体项目分红作出的决议中分红金 额不应超过 3,650 万美元,且合肥裕芯在限制分红期内不会向合肥广芯实施 2017 年度安世半导体项目分红,(2)限制分红期之后,合肥裕芯有权向合肥裕芯各股 东实施分配 2017 年度安世半导体项目分红,但 2017 年度安世半导体项目分红金 额总计不得超过 1 亿美元(含本数)。
(2)各方同意,过渡期内新产生的转让方拥有的安世半导体相关权益,包 括相关财产份额应从境内基金、境外基金取得的分红、投资收益、2019 年 1 月 1 日起算的管理费以及其他一切附带权益或利益应由小魅科技享有,但为避免歧 义,小魅科技特此确认和同意,尽管有上述协议约定,因合肥芯屏将其持有的合 肥广芯 493,664.630659 万元人民币基金份额转让至合肥中闻金泰,建广资产、合 肥建广根据其与合肥芯屏的相关协议约定所应由建广资产、合肥建广享有的合肥 广芯的全部业绩奖励和全部项目服务费及其与北京广汇的相关协议约定应由建 广资产、合肥建广享有的 2018 年项目服务费人民币 1,556 万元,即建广资产、 合肥建广应收收益仍全部仅归属于建广资产、合肥建广继续所有和享有,不受本 次交易和本次重组影响。关于合肥广芯业绩绩效的计算公式详见报告书“第七章 ”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六)债权债务处理
本次交易的标的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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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登记及上市情况
闻泰科技已就本次增发的 403,400,589 股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相关登记材料,并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市公司本次增 发的 403,400,58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办理完毕。
根据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日不除权,股票交 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新增股份登记和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过程中,未发生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复后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 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除正常业务往来外,上市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除公司为小魅科技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融资 10 亿元人民币(用于支付 GP 份额收购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亦不存在其他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 形。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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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0 月 24 日,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小魅科技签署了《GP 资产收购协议》。
2018 年 12 月 23 日,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小魅科技签署了《资 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9 年 3 月 20 日,建广资产、合肥建广、智路资本、小魅科技签署了《资 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018 年 10 月 24 日,闻泰科技、建广资产与德信盛弘、宁波圣盖柏、京运 通、谦石铭扬、肇庆信银分别签署了《境内 LP 资产收购协议》。
2018 年 10 月 24 日,小魅科技、智路资本、闻泰科技与 Huarong Core Win Fund、Bridge Roots Fund、Pacific Alliance Fund 分别签署了《境外 LP 资产收购 协议》。
2018 年 11 月 30 日,闻泰科技分别与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国联集 成电路、格力电器、鹏欣智澎及其关联方、智泽兆纬、云南省城投签署了《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2018 年 11 月 30 日,闻泰科技分别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上海矽胤 和珠海融林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2019 年 3 月 20 日,闻泰科技与上海矽胤、珠海融林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协议已生效,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协议的 约定。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相关方对股份锁定、避免同业竞争、减少与规范关 联交易等方面做出了相关承诺,以上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中披露。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均已生效,本次交易各方 正在履行相关已签署协议的约定,并将持续按照该等协议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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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各方均按照相关承诺履行义务,不存在违反重组报告书中披 露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尚有如下后续事项待办 理:
1 、办理标的资产相关权益的质押手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尚需根据重组协议及融资文件办理剩余标的 企业股权/份额质押手续。具体参见本报告书“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之“(二) 本次交易中相关权益的质押情况”。
2 、向各层级下属企业委派董事
根据《GP 资产收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有权委派合 肥裕芯、裕成控股、安世集团超过半数的董事会席位,并委派安世半导体超过三 分之二的董事会席位,具体委派事宜尚在办理中。
3 、支付现金购买境外 LP 及交割境外 GP
根据本次交易的安排,在上市公司取得对安世集团的控制权后,上市公司将 通过其指定的境外关联方收购或回购 Bridge Roots Fund、Huarong Core Win Fund、Pacific Alliance Fund 持有的境外基金 JW Capital 之 LP 份额,支付现金总 对价为 82,350.00 万美元,支付资金来源为境外银团贷款。
安世集团于 2019 年 9 月 4 日完成了与境外银团所有参贷行的贷款协议签署 工作,其中 ABN AMRO Bank N.V.、Bank of America, N.A.和 HSBC Bank plc 作 为全球协调行、簿记行与牵头行,贷款金额总计 15 亿美元(或等值替代币种)。 2019 年 9 月 19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9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安世集团从境外银团贷款的议案》。
安世集团取得境外银团贷款后,将向裕成控股借款用于收购或回购境外基金 LP 财产份额及相关权益。此外,上市公司收购境外 GP 尚需办理境外投资相关 手续。
4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并支付剩余部分交易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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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 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及上市手 续。
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如下:
| 序 号 |
拟使用的募集资 金(亿元) |
||
|---|---|---|---|
| 项目名称 | 占比 | ||
| 1 | 支付境内外GP对价、支付境内LP对价 | 43.37 | 61.96% |
| 2 | 偿还上市公司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24.13 | 34.47% |
| 3 | 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 | 2.50 | 3.57% |
| 合计 | 70.00 | 100.00% |
根据本次交易安排,若由于 GP 转让价款、LP 转让价款的支付时点早于募 集配套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则小魅科技或上市公司先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期垫 付,待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履 行相关决策程序,使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先期垫付的款项。
根据小魅科技与 GP 转让方签署的《GP 资产收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小 魅科技需在 2020 年 1 月 10 日之前、2021 年 1 月 10 日之前、2022 年 1 月 10 日 之前向 GP 转让方支付剩余对价分别为 32,111 万元、32,111 万元和 22,801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将向境内 LP 支付剩余交易对价,上市公司向京 运通、宁波圣盖柏、谦石铭扬、肇庆信银质押的合肥裕芯股权、境内基金 LP 财 产份额将解除质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 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实 施。如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 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根据《GP 资产购买协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或参与本次重组的全体 境内投资人和境外投资人同意延期支付全部对价的时间(以较晚时间为准),如 果参与本次重组的境内投资人和境外投资人中任一境内投资人和/或任一境外投 资人仍未取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应向其支付的 LP 份额交易全部对价的,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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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提请关注相关风险。
5 、工商部门登记变更、备案手续
上市公司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而涉及的注册资本、公 司章程等变更事宜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6 、相关方需继续履行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在本次交易中作出的承诺,对于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 继续履行;对于履行协议或承诺前提条件尚未出现的,需视条件出现与否,确定 是否需要实际履行。
八、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 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得到了监管部门的 核准,实施过程合法、合规。
2、截至核查意见签署之日,本次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参 与本次交易的境内 GP 和境内 LP 财产份额及相关权益及其上层相关权益(除北 京广汇、合肥广坤之 GP 拥有的财产份额暂不交割外)已过户至闻泰科技及其控 制的下属企业名下;
3、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 的情况下,上述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安世集团已与境外银团 签署最高额 15 亿美元的贷款协议,上市公司需支付现金取得境外 LP 财产份额; 上市公司收购境外 GP 尚需办理境外投资相关手续。上市公司有权在中国证监会 核准文件批复的有效期内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实施非公开发行并按照协议约 定支付相关现金对价。若上市公司顺利取得配套融资资金,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 项不存在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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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本次交易资产交割、过户,以及新增股份发行登记的过程中,未发生 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况;
5、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核准批复后至核查意见签署 之日,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更换情况;
6、在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未经批准的 担保的情况;
7、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已与 GP 转让方、境内 LP 投资人、境外 LP 投资人 及合肥中闻金泰剩余股东、小魅科技等签署交易协议及与融资方签署相关融资协 议,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
- 1、本次交易已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
2、本次交易在现阶段所涉及的境内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闻泰科 技合法持有前述标的资产;闻泰科技已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注 册资本验资及新增股份发行相关手续;闻泰科技及其关联方已向交易对方支付了 《重组协议》项下现阶段应当支付的现金对价。
-
3、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
-
差异的情况。
-
4、闻泰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实施期间未发生更换。
5、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除上市公司已披露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上市公司 为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6、本次交易涉及的重组协议均已生效并正常履行,且交易各相关方未出现
-
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
-
7、在交易各方按照相关协议和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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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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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本次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已经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证券代码:600745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 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及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本次新 增股份的具体限售安排如下:
| 序号 | 交易对方名称 | 发行股份(股) | 具体限售安排 |
|---|---|---|---|
| 1 | 云南省城投 | 41,126,418 | 全部股份自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
| 2 | 西藏风格 | 28,363,047 | 14,181,523股自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14,181,524股自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 3 | 西藏富恒 | 28,363,047 | 14,181,523股自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14,181,524股自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 4 | 鹏欣智澎 | 25,526,742 | 12,763,371股自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12,763,371股自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 5 | 上海矽胤 | 10,129,659 | 全部股份自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 6 | 国联集成电路 | 121,555,915 | 全部股份自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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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格力电器 | 35,858,995 | 全部股份自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
| 8 | 智泽兆纬 | 3,241,491 | 全部股份自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 9 | 珠海融林 | 92,420,040 | 全部股份自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 10 | 德信盛弘 | 16,815,235 | 全部股份自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
| 合计 | 403,400,58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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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股份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股份比例 (%)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股) | |
| 1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闻天下投资有限公司 | 153,946,037 | 24.16 |
| 2 | 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7.85 |
| 3 | 张学政 | 37,000,000 | 5.81 |
| 4 | 上海矽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100,000 | 5.51 |
| 5 | 云南融智投资有限公司 | 31,863,321 | 5.00 |
| 6 | 茅惠英 | 30,260,000 | 4.75 |
| 7 | 王孝安 | 18,404,974 | 2.89 |
| 8 | 高建荣 | 14,582,500 | 2.29 |
| 9 | 济南市铁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740,000 | 2.00 |
| 10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12,634,224 | 1.98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股份比例 (%)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股) | |
| 1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闻天下投资有限公司 | 153,946,037 | 14.79 |
| 2 | 无锡国联集成电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21,555,915 | 11.68 |
| 3 | 珠海融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2,420,040 | 8.88 |
| 4 | 云南省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126,418 | 8.76 |
| 5 | 张学政 | 37,000,000 | 3.56 |
| 6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35,858,995 | 3.45 |
| 7 | 上海矽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100,000 | 3.37 |
| 8 | 云南融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31,863,321 | 3.06 |
| 9 | 茅惠英 | 30,260,000 | 2.91 |
| 10 | 西藏富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8,363,047 | 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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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比例 (%)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股) | |
| 10 | 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8,363,047 | 2.73 |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闻泰科技处于产业链中游,为全球主流电子品牌客户提供智能硬件的研发设 计和智能制造服务,上游主要供应商包括半导体在内的电子元器件供应商,下游 客户包括华为、小米、联想、MOTOROLA、魅族、中国移动、华硕等知名厂商。 闻泰科技是全球手机出货量最大的 ODM 龙头公司,市场占有率超过 10%;同时 也是全行业唯一拥有自建模具厂和完善的智能化生产线的公司,市场趋势预判能 力和客户需求敏感度较强,供应链管理能力和交付速度优势突出。本次交易的目 标公司安世集团处于产业链上游,为世界一流的半导体标准器件供应商,专注于 逻辑、分立器件和 MOSFET 市场,拥有 60 余年半导体专业经验,其客户包括中 游制造商和下游电子品牌客户,如博世、华为、苹果、三星、华硕、戴尔、惠普 等知名公司。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取得安世集团的控制权,鉴于上市公司与安世集 团处于产业链上下游,在客户、技术和产品等多方面具有协同效应,双方在整合 过程中可以实现资源的互相转换,加速安世集团在中国市场业务的开展和落地, 通过上市公司的资源进一步拓展其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市场。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 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配套融资发行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本次交 易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 637,266,387 股,因此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股份数量不 超过 127,453,277 股。
考虑配套融资因素,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具体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重组前 新增发行股 重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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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份数(股)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
|---|---|---|---|---|---|
| 张学政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 |
|||||
| 190,946,037 | 29.96% | - | 190,946,037 | 16.35% | |
| 其中:闻天下 | 153,946,037 | 24.16% | - | 153,946,037 | 13.18% |
| 张学政 | 37,000,000 | 5.81% | - | 37,000,000 | 3.17% |
| 云南省城投及一 致行动人合计 |
|||||
| 81,863,321 | 12.85% | 41,126,418 | 122,989,739 | 10.53% | |
| 其中:云南省城投 | 50,000,000 | 7.85% | 41,126,418 | 91,126,418 | 7.80% |
| 云南融智 | 31,863,321 | 5.00% | - | 31,863,321 | 2.73% |
| 国联集成电路 | - | - | 121,555,915 | 121,555,915 | 10.41% |
| 珠海融林 | - | - | 92,420,040 | 92,420,040 | 7.91% |
| 鹏欣智澎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 |
|||||
| - | - | 82,252,836 | 82,252,836 | 7.04% | |
| 其中:西藏风格 | - | - | 28,363,047 | 28,363,047 | 2.43% |
| 西藏富恒 | - | - | 28,363,047 | 28,363,047 | 2.43% |
| 鹏欣智澎 | - | - | 25,526,742 | 25,526,742 | 2.19% |
| 上海矽胤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 |
|||||
| 35,100,000 | 5.51% | 10,129,659 | 45,229,659 | 3.87% | |
| 其中:上海矽同 | 35,100,000 | 5.51% | - | 35,100,000 | 3.00% |
| 上海矽胤 | - | - | 10,129,659 | 10,129,659 | 0.87% |
| 格力电器 | - | - | 35,858,995 | 35,858,995 | 3.07% |
| 德信盛弘 | - | - | 16,815,235 | 16,815,235 | 1.44% |
| 智泽兆纬 | - | - | 3,241,491 | 3,241,491 | 0.28% |
| 配套融资方 | - | - | 127,453,277 | 127,453,277 | 10.91% |
| 其他股东 | 329,357,029 | 51.68% | - | 329,357,029 | 28.20% |
| 上市公司股本 | 637,266,387 | 100.00% | 530,853,866 | 1,168,120,253 | 100.00% |
考虑配套融资,以合计发行 530,853,866 股份计算,本次交易后,张学政及 其一致行动人闻天下共控制公司 16.35%股份,张学政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如果本次交易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 重组前 | 重组前 | 重组后 | 重组后 | ||
|---|---|---|---|---|---|
| 新增发行股 份数(股) |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
| 张学政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 |
|||||
| 190,946,037 | 29.96% | - | 190,946,037 | 18.35% | |
| 其中:闻天下 | 153,946,037 | 24.16% | - | 153,946,037 | 14.79% |
| 张学政 | 37,000,000 | 5.81% | - | 37,000,000 | 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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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组前 | 重组前 | 重组后 | 重组后 | ||
|---|---|---|---|---|---|
| 新增发行股 份数(股) |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
| 云南省城投及一 致行动人合计 |
|||||
| 81,863,321 | 12.85% | 41,126,418 | 122,989,739 | 11.82% | |
| 其中:云南省城投 | 50,000,000 | 7.85% | 41,126,418 | 91,126,418 | 8.76% |
| 云南融智 | 31,863,321 | 5.00% | - | 31,863,321 | 3.06% |
| 国联集成电路 | - | - | 121,555,915 | 121,555,915 | 11.68% |
| 珠海融林 | - | - | 92,420,040 | 92,420,040 | 8.88% |
| 鹏欣智澎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 |
|||||
| - | - | 82,252,836 | 82,252,836 | 7.90% | |
| 其中:西藏风格 | - | - | 28,363,047 | 28,363,047 | 2.73% |
| 西藏富恒 | - | - | 28,363,047 | 28,363,047 | 2.73% |
| 鹏欣智澎 | - | - | 25,526,742 | 25,526,742 | 2.45% |
| 上海矽胤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 |
|||||
| 35,100,000 | 5.51% | 10,129,659 | 45,229,659 | 4.35% | |
| 其中:上海矽同 | 35,100,000 | 5.51% | - | 35,100,000 | 3.37% |
| 上海矽胤 | - | - | 10,129,659 | 10,129,659 | 0.97% |
| 格力电器 | - | - | 35,858,995 | 35,858,995 | 3.45% |
| 德信盛弘 | - | - | 16,815,235 | 16,815,235 | 1.62% |
| 智泽兆纬 | - | - | 3,241,491 | 3,241,491 | 0.31% |
| 其他股东 | 329,357,029 | 51.68% | - | 329,357,029 | 31.65% |
| 上市公司股本 | 637,266,387 | 100.00% | 403,400,589 | 1,040,666,976 | 100.00% |
如果本次交易中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本次交易后,张学政及其一致行动人共 控制公司 18.35%股权,张学政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众华会计师出具的众会字(2019)第 3353 号备考审阅报告,本次发行 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
|---|---|---|---|
| 项目 | 备考数与实际 数变动 |
||
| 实际数 | 备考数 | ||
| 总资产 | 1,694,219.15 | 5,514,475.43 | 225.49%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59,461.73 | 1,224,645.41 | 24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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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元/股) |
5.64 | 11.77 | 108.69% |
|---|---|---|---|
| 2018 年度 | |||
| 项目 | 备考数与实际 数变动 |
||
| 实际数 | 备考数 | ||
| 营业收入 | 1,733,510.82 | 2,776,601.87 | 60.17% |
| 利润总额 | 6,364.78 | 138,415.48 | 2074.7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
6,101.93 | 91,921.35 | 1406.4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88 | 780.00% |
如果本次交易得以实施,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 利润水平、每股收益均将有所提升,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得以增强。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满足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将超过 4 亿元,其中社会公众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少于 10%,符合《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公司股本总额超 过四亿元,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的要求,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存在 《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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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持续督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重组办法》、《财务顾问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顾问签署协议明确了财务顾问的督 导责任与义务。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华英证券对本公司的持续 督导期间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持续督导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华英证券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和及其他方式 对本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华英证券结合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 年报披露之日起 15 日内,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
1、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
2、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
4、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
5、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
6、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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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独立财务顾问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江禹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联系人:张辉、樊灿宇、许曦、李兆宇
(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 10 号无锡金融中心 5 层 03、04、05 单元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0755-23901683 传真:0755-82764220
联系人:王茜、刘光懿
二、法律顾问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负责人:肖微
电话:010-85191300
传真:010-85191350
联系人:石铁军、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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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标公司及合肥裕芯提供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负责人:邹俊
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联系人:凌云、章晨伟
四、标的公司审计及本次交易备考审阅的会计师事务所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6 楼
负责人:孙勇
电话:+86 21 6352 5500
传真:+86 21 6352 5566
联系人:郝世明
五、评估机构
公司名称: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 东座 F4 层 法定代表人:胡智
电话:010-88000006
传真:010-88000247
联系人:鲁杰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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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无锡国联集成电 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9】1112 号)
2、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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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会字(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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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72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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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5、标的资产权属转移证明;
6、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闻 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7、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闻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8、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闻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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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之盖章页)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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