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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tech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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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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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745 公司简称:闻泰科技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1.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2. √是 □否

  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茵置业有限公司、淮安中茵置业 有限公司、西藏中茵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林芝中茵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黄石中茵托尼洛兰博基尼酒店有 限公司、徐州久怡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茵大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嘉兴中闻天下投资有限公 司、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兴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恒顺通泰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 闻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永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Wingtech Group(HongKong)Limited、西安闻 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闻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闻泰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小魅科技有限公司(备 注③)、上海闻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昌闻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备注:

  • ① 合肥闻泰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上海中闻金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和 22 日成立,因其自成立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并未实际经营,所以未纳入评价范围。

  • ② Wingtech International,Inc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其自成立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并未实际经营,所以未纳入评价范围。

  • ③ 上海小魅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虚拟小魅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于 2017 年 3 月 9 日企 业注册地由深圳迁出至上海普陀区,公司名称相应变更。

  • ④ 苏州中茵九龙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茵鼎泰大数据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处置,不再纳入 2017 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以未纳入评价范围。

  • ⑤ 原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中茵房地产有限公司、昆山泰莱建屋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中茵世贸 广场酒店有限公司、江苏中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茵置业有限公司、苏州皇冠置业有限 公司已于 2017 年初完成资产剥离,剥离后不再纳入 2017 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以未纳入评 价范围。

  • ⑥ 公司持有黄石中茵昌盛置业有限公司 49% 股权,上期拥有黄石中茵置业 51% 的表决权,黄石中 茵 3 名董事中两名董事由公司委派,本期公司仅委派一名董事且仅拥有黄石中茵昌盛 49% 的表决 权,不再对黄石中茵昌盛具有控制权,故不再纳入 2017 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转为权益法核算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责任、企业 文化、资金活动、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管理、采购业务、资产 管理、销售管理、担保业务、业务外包管理、合同管理等。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与收款管理、资金活动、内部信息传递。

  1.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2.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
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5%)
重要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
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
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
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5%),但高于一般性水平
一般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
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
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
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1%)。

( 营业收入的 0.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
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
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
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
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 500万元(含)以上 100万元(含)--500万元 100万元以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营运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的执行不合理,严重偏离且存在方向性错误,对公司
经营产生严重负面作用,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
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数量1 个。

截至
报告
基准
日是
截至
报告
发出
日是
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要
缺陷
业务
领域
缺陷整改情况/整改
计划
缺陷描述
否完
成整
否完
成整
子公司签署
重要关联交
易合同未告
知亦未经公
司董事会批
2017年1月5日,闻泰科技的子公司徐州中茵
置业有限公司(徐州中茵)与关联方苏州中
茵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中茵,现更名为西藏
中茵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约定自
2017年1月1日起,徐州中茵向苏州中茵的借
款,借款利率由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35%改
为年利率11.15%,借款期限展期为2017年1
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截止2017年12
月31日,徐州中茵向西藏中茵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账面余额为 692,041,836.92 元,全年
合计计息为 85,707,234.98 元。根据公司
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从2011年1月1日
起,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企业借款,一律按银行同等利率计提支
付利息。2017年度根据上述关联方借款协议
计提的关联方借款利息超过同期银行贷款
利率的部分金额为 52,769,113.34 元。上
述关联借款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子公司负
责人也未向公司现任管理层汇报相关情况。
其他 公司现任管理层将对
该笔关联借款进行进
一步核实,并将根据实
际情况采取提交董事
会审议等补救措施并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如涉及违反公司
相关制度规定侵占上
市公司利益或对上市
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
公司也将追究相关人
员的法律责任。

1.3. 一般缺陷

  •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数量为1 个。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2. □适用 √不适用

  3.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学政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