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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ey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Aug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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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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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债券代码:123079 债券简称:运达转债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与一致行动人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节能科技 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中节能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投资”)、一致行动人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节能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8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1%, 由于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目前的总股本按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的 319,469,911 股进行计算,下同)。

本次,中节能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 数量不超过 10,9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41%。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 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收到股东中节能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拟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二)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节能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15,3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 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 1、减持股份原因:中节能投资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0,900,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4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中节能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中 节能实业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种方式相结合。

5、拟减持时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 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中节能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发行人 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 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 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做出相应裁决、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决、 决定。

2、在本公司所持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50%。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 满后 2 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的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 的有关规定。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 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

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做出相应裁决、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决、 决定。

截至本公告日,中节能投资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中节能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中节能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 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中节能投资需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5、中节能投资一致行动人中节能实业也披露了减持计划,计划以集中竞价 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2021 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和 2021 年 7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3)。

四、备查文件

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