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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ey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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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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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行使“运达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及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运达股份行使 “运达转债”提前赎回权利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运达转债的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44 号文同意注册,运达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77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7,700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运达股份 57,7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运达转债”,债券代码“123079”。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以及《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增 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的约定,运达股份 本次“运达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 15.12 元/股。

二、募集说明书关于运达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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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 数(算头不算尾)。

三、本次触发运达转债赎回的情形

公司 A 股股票(股票简称:运达股份;股份代码:300772)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 于“运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5.12 元/股)的 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 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运达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运达转债”有条件赎回权,以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运达转债”进行全部赎回。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财通证券认为,运达股份本次行使运达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募集说 明书等相关约定。财通证券对运达股份本次行使运达转债提前赎回权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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