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Windey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9, 2021
55743_rns_2021-04-09_527d0ab5-4e86-4a31-9fec-0279003f530a.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123079 债券简称:运达转债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禹城市运风风 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城公司”)为山东禹城苇河一期 50MW 风电项目 (以下简称“禹城一期项目”)的建设主体。根据禹城一期项目实际资金需要, 禹城公司拟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天成”)进行融资租 赁交易,共计融资 34,000 万元,融资租赁期限 3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禹城公司 100%股权 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提供质押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担保金额 不超过融资租赁放款总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 权负责融资租赁业务的实施及相关担保手续办理等相关事项。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 北区 1-1-602-E
法定代表人:相立军
注册资本: 40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禹城市运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市中街道办事处迎宾路北首理想空间孵化器 创新创业大厦南楼五楼 509 室
法定代表人:陈敏
注册资本:8,7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禹城公司 2019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 产总额为 31.95 万元、负债总额为 21.83 万元、净资产为 10.12 万元;2019 年度, 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0.12 万元。2020 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 144.89 万元、负债总额为 135.62 万元、净资产为 9.27 万元;2020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0.85 万元。
四、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质押担保
出质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质押标的:禹城公司 100%的股权
质押担保范围和质押时间:禹城公司在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交易项下全部债务
(其中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34,000 万元),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融资租赁放 款总额。具体约定以最终签署的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为准。
(二)保证担保
债权人: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限:禹城公司在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交易项下全部债务(其 中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34,000 万元),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融资租赁放款总 额,具体约定以最终签署的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为准。
五、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相关担保,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公司经营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 体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公司禹城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 保事项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公司参股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崇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阳 新能源”)、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桂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阳新能源”) 于 2018 年分别贷款 3.39 亿元和 3.28 亿元。为降低贷款利率,其控股股东中国水 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工程集团”)同时作为上述两项贷款 的共同借款人,需承担共同还款义务。经公司与水电工程集团友好协商,并经公 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水电工程集团质押持有的参股公司崇 阳新能源的全部股权(30%)和桂阳新能源全部股权(30%),担保金额以公司 持有的崇阳新能源和桂阳新能源的全部股权价值为限,且不超过贷款总额的 30%。 2019 年 8 月,公司与水电工程集团签订《股权质押担保协议》。2020 年 5 月 25 日,桂阳新能源 30%股权在桂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 2020 年 6 月 12 日,崇阳新能源 30%股权在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股权出 质设立登记手续。
2、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参股公司湖南蓝山中 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向蓝山 新能源提供金额为 1.25 亿元的贷款,公司拟将持有的蓝山新能源的全部股权质 押给中电工程作为反担保,担保金额以公司持有的蓝山新能源 20%的股权价值为 限,也不超过上述贷款未清偿债权金额的 20%。质押期限为担保事项履行期限届 满后的两年。截止公告日,该担保事项未签署质押协议。
3、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张 北二台镇宇宙营 100MW 风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约为 36,646 万元, 也不超过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该担保项下实际贷款额的 60%。截止公告日, 该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董事需要回避。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子公司禹城公司融资 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 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核查
-
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