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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ey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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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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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和核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 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所作的决策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4月27日,该授予日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所作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7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王建平、李蓥、黄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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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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