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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ey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y 10, 2021

55743_rns_2021-05-10_35546c9a-e454-4a6b-aac2-302d36571a89.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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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运达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波 联系电话:0571-8782362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婷婷 联系电话:0571-87823628
一、保荐工作概述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已阅读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已阅读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已阅读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保荐机构关注以下两个事项:1、公司“生
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昔阳县皋落一
期(50MW)风电项目”的募投项目进度
与预期存在差异。公司已履行相关审议程
序,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2、公司股东
浙江华睿如山装备投资有限公司存在违
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保荐机构已
提请运达股份敦促股东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定,规范买卖行为,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年4月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 年3
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和调整内容;
2、股票买卖与相关信息披露的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三会”运作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6.关联交易
7.对外担保
8.收购、出售资产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机电集团关于股份限售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不适用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杨震宇(已离
任)、高玲、叶杭冶(已离任)、陈继河、潘东浩、王青、斯建
龙、黄立松(已离任)、陈棋关于股份限售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不适用
3.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限售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
向的承诺
除浙江华睿
如山装备投
资有限公司
外,其他股东
均按规定履
行承诺
浙江华睿如山装备投
资有限公司在2020年
度存在通过二级市场
累计卖出股份数超出
首发招股书中承诺的
当年减持数量的情
形,违反了深交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第
1.4条、第8.6.1条的
规定。公司已敦促股
东纠正,并按照国家
法律、法规和深交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定,规范买
卖行为,认真和及时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不适用
6.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不适用
8.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公开承诺未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不适用
9.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不适用
10.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不适用
11.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承诺 不适用
12.控股股东关于社保公积金补缴的承诺函 不适用
13.控股股东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房屋租赁的承诺 不适用
1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0年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的承诺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0年5月,因运达股份可转债的受理,为
保障持续督导的有序进行,由运达转债的签
字保荐代表人杜纯领接替吴云建履行持续督
导责任。2021年2月,因杜纯领离职,财通
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陈婷婷接替,继续履行
持续督导责任。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关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 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彭 波 陈婷婷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