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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ey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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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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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 年12 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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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 治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募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子公司管理、内部审计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 领域主要包括:销售收入确认环节、采购业务、担保业务、对外投资、预计负债、 各项减值准备计提相关的控制环节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分别按标准认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10%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10%
一般缺陷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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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2)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重大差错更正;
重大缺陷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重大错报;
4)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
重要缺陷
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
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0 万
重要缺陷 100 万≤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0 万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 万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制度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
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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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4、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 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四、上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不适用。

五、内部控制改进及完善措施

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为确保后期的内控体系 建设能够更加适应企业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进 一步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质量。同时继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公司全员风险意识和控制意识,使各执行人员及督检 人员更加系统地了解和掌握企业内部制度的程序和方法,以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有效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高玲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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