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hirlpool (China) Co., Ltd. M&A Activity 2021

Mar 23, 2021

57136_rns_2021-03-23_71fd79ea-727c-482c-ba07-3efa0017fc5f.PDF

M&A Activity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1-015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或“公司”)收到广东 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仕”或“收购人”)出具的《广 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事宜 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要约收购事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要约收购情况说明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格兰仕出具的《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 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本次要约收购系格兰仕向惠而浦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股 份数量为 467,527,790 股,占惠而浦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61.00%;要约价格为 5.23 元/股。此外,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 390,883,890 股(占惠而浦股份总数的 51%),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最多合计持 有惠而浦 467,527,790 股股份,占惠而浦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61.00%。本次要约收 购不以终止惠而浦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二、 要约收购进展情况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Whirlpool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惠 而浦集团”)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报告,报告 的主要内容如下:“惠而浦集团对格兰仕本次要约收购表示欢迎。作为惠而浦集 团的重要供应商,格兰仕与惠而浦集团的供应关系已超过 15 年。惠而浦集团一 直在评估有助于惠而浦在中国市场中增强业务表现的潜在战略合作关系。惠而浦 集团正在对要约条件和潜在战略合作的其他方面,以及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其他运

营方面的潜在影响等进行考量及评估。在获得必要的监管批准后,格兰仕将发起 正式的部分收购要约。待要约收购正式发起后,惠而浦集团董事会将决定是否批 准通过其子公司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售股份。”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 出具了《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答复函》,其主要内容如下:“就格兰仕以部分要约方式收 购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对格兰 仕本次要约收购表示欢迎。本次要约收购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合肥市 国控看好格兰仕与上市公司的潜在协同效应,并希望通过本次要约收购开启与格 兰仕的战略合作关系”。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收到收购人出具的《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 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因 本次要约收购涉及的反垄断申报工作尚未完成,收购人无法在披露《惠而浦(中 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 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惠而浦(中 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收到收购人出具的《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 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根 据该告知函,本次要约收购涉及的反垄断申报工作尚未完成。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披露的《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2)。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收到收购人出具的《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 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根 据该告知函,本次要约收购涉及的反垄断申报工作尚未完成。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5)。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收到收购人出具的《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 公司关于要约收购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根据 该告知函,本次要约收购涉及的反垄断申报工作尚未完成。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披露的《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8)。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收到收购人出具的《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 公司关于要约收购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根据 该告知函,本次要约收购涉及的反垄断申报工作尚未完成。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披露的《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2)。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收到收购人出具的《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 公司关于要约收购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根据 该告知函,目前,收购人已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提交了有关经营者 集中的申报材料,并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立案通知 书》(反垄断立案〔2021〕77 号),相关审查仍在进行中。此外,本次要约收购 实施前需要向美国、巴西、德国、土耳其、奥地利、哥伦比亚相关机构进行反垄 断申报。本次要约收购目前已通过哥伦比亚、美国、德国、奥地利、巴西的反垄 断审查程序。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等境内外有权主 管部门的同意批复后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持 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2、公司密切关注本次要约收购的进展,并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每 30 日发布一次情况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公告关于本次 要约收购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要约收购并未生效,尚存 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