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Whirlpool (China)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9, 2020
57136_rns_2020-04-29_7e6115f3-bf1d-44e9-83fd-8c2e5724a80f.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9年12月31日

Ernst & Young Hua Ming LLP Level 16, Ernst & Young Tower Oriental Plaza No. 1 East Chang An Avenue Dong Che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100738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邮政编码: 100738
Tel 电话: +86 10 5815 3000 Fax 传真: +86 10 8518 8298 ey.co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 (2020) 专字第61222382_B01号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惠而浦 (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 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 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 (2020) 专字第61222382_B01号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 谈朝晖 医 巾册 夏婵玉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年4月28日
中国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