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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ern Superconducting Technologies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Jul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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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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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122 证券简称: 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 2020-013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股东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属”)持有本公司股 份68,640,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5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创投”)持有本公司股份50,581,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陕西省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陕 西成长性新兴产业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成长新兴”) 与陕西省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成长性新材料行业股权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成长新材料”)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36,000,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16%。陕西成长新兴与陕西成长新材料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均为陕西省成长性 企业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信金属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减持不超过 8,825,44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 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

1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深创投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减持不超过26,476,32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 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 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陕西成长新兴与陕西成长新材料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 超过26,458,146 股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 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主体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 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 年7 月23 日收到股东中信金属、深创投、陕西成长新兴及陕西 成长新材料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68,640,000
15.56%
IPO 前取得:68,640,000 股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50,581,000
11.46%
IPO 前取得:50,581,000 股
陕西省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陕西成长性新兴
产业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5%以下股东 20,000,000
4.53%
IPO 前取得:20,000,000 股
陕西省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管 5%以下股东 16,000,000
3.63%
IPO 前取得:16,000,000 股

2

- 理有限公司 陕西成长性新材 料行业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陕西省成长性企业引导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成
长性新兴产业股权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0
4.53%
陕西省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陕西成长性新兴产业股权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和陕西省成长性企业
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成长性新
材料行业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
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均为陕西省成
长性企业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成长性企业引导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成
长性新材料行业股权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00,000
3.63%
陕西省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陕西成长性新兴产业股权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和陕西省成长性企业
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成长性新
材料行业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
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均为陕西省成
长性企业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36,000,000
8.16%

上述减持主体自公司股票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拟减
持原

3

中信金属股份有
限公司
不超过:
8,825,440 股

不超过:
2%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8,825,44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8,825,440 股
2020/8/14~
2021/2/13
按市场
价格
首次公
开发行
前持有
的股份
补充
公司
运营
资金
深圳市创新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不超过:
26,476,320
不超过:
6%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8,825,44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17,650,880
2020/8/14~
2021/2/13
按市场
价格
首次公
开发行
前持有
的股份
自身
资金
需要
陕西省成长性企
业引导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陕西
成长性新兴产业
股权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不超过:
10,458,146
不超过:
2.37%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8,825,44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10,458,146
2020/8/14~
2021/2/13
按市场
价格
首次公
开发行
前持有
的股份
自身
投资
运作
安排
陕西省成长性企
业引导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陕西
成长性新材料行
业股权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不超过:
16,000,000
不超过:
3.63%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8,825,44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16,000,000
2020/8/14~
2021/2/13
按市场
价格
首次公
开发行
前持有
的股份
自身
投资
运作
安排

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4

  •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述计划减持股东在IPO 前所做出的承诺如下:

一、IPO 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 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发行人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 定和监管要求。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公司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二、IPO 前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2、本公司/本企业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 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本公司/本企业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份,将 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若本公司/本企业在发行人上市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且拟减持股票,将 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3、本公司/本企业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4、本公司/本企业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前款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大宗交易买卖双方应当在交易时明确其所买 卖股份的性质、数量、种类、价格,并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

5、本公司/本企业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 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6、如因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 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公司/本企业因未履行相 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 四、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中信金属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深创投根据自身资金需要、陕 西成长新兴和陕西成长新材料根据自身投资运作安排等原因自主决定,在减持期 间内,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监管要求、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 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6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在减持 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7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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