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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ERN SECURITIE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Nov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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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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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17-08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

2017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7 年12 月4 日(因2017 年12 月3 日 为休息日,故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第1 个交易日)支付2016 年12 月3 日至2017 年12 月2 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短期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1、债券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

  • (第一期)。

    • 2、债券简称:15 西证01。

    • 3、债券代码:118941。

  • 4、债券性质:本期次级债券是证券公司次级债券,是由公司向

  • 机构投资者发行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有价证券。

    • 5、发行规模:人民币20 亿元

    • 6、期限:本期发行的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的期限为5 年期,附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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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7、票面利率:本期次级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4.98%。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 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 个交易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 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 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 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的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 发行人,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 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 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的上述安排。

10、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 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 期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 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1、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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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债券对 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次债券 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若 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 为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总额,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 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

    • 12、担保条款:本期次级债券无担保。
  • 13、信用等级条款: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西部证券股

  • 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次级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AA+,次级债券信用评级为AA。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向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

  • 1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的次级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

  • 公司营运资金。

    • 16、发行日期:2015 年12 月2 日为发行首日,至2015 年12 月
  • 3 日止,发行期共2 个工作日。

    • 17、缴款日:本期次级债券缴款日为2015 年12 月3 日。
  • 18、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2 月3 日为下一个计息年

  • 度的起息日。

    • 19、计息期限: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次级债券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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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期限为2015 年12 月3 日至2020 年12 月2 日止;若投资者部分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5 年12 月3 日至 2018 年12 月2 日。

20、付息日期:债券存续期内,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12 月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 券的付息日为自2016 年至2018 年每年的12 月3 日。前述日期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 息。

21、兑付日期:本期次级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 年12 月3 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 年12 月3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2、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发行人自行销售。

23、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98%,每手(面值1,000 元)本期债券本 次付息金额为人民币49.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39.84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 业(包含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金额为人民币44.82 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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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债权登记日:2017 年12 月1 日。

  • 2、除息交易日:2017 年12 月4 日(2017 年12 月3 日为休息日,

  • 故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第1 个交易日)。

  • 3、债券付息日:2017 年12 月4 日(2017 年12 月3 日为休息日,

  • 故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第1 个交易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7 年12 月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付息。根据本 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申请,本公 司将在本次派息款到账日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 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 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 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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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 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 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 七、咨询联系方式

  • 1.发行人: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 号8 幢10000 室

  •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唐嘉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 号新华大厦14 层 联系电话:010-68518078

传真:010-68518553

邮政编码: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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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 层 联系人:张泽泽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电话:0755-21899320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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