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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can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Feb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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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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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09 转债代码: 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公告了《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 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项目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发行股票的 种类和面值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1.00 元。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 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
| 发行方式和 发行时间 |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 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 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 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
| 发行对象及 认购方式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 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 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 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 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 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
| 项目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 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 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 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 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票。 |
|
| 定价基准 日、发行价 格及定价原 则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 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 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 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认 购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 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 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 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 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 相应调整 |
| 发行数量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 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30%;按照公司截至2022年9 月30日的总股本263,524,111股计算, 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79,057,233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 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 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董事会 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回购 注销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引起公司股 份变动的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发行数量将视情况依法做相应调整。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 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公司截至 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263,526,408股计算,即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79,057,922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上限为准。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 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 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票、 可转债转股等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事 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视情况 依法做相应调整。 |
| 限售期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 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 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 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 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 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 |
| 项目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 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 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实质调整。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待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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