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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can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pr 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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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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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Wencan Die Casting Co., Ltd.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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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 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 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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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公司股东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股东唐杰雄、唐杰邦、唐杰维、唐杰操、盛德智投资 及其股东唐怡汉、唐怡灿的承诺
公司股东唐杰雄、唐杰邦、唐杰维、唐杰操、盛德智投资及其股东唐怡汉、 唐怡灿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锁定期满 后的 12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本公司持股数量的 20%,锁定期届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本公司持股数量的 20%,并提前三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 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此外, 公司股东唐杰雄、唐杰邦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其他股东承诺
除唐杰雄、唐杰邦、唐杰维、唐杰操、盛德智投资及其股东唐怡汉、唐怡灿 以外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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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 行上市后的主要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 利,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原则上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为每年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 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 现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该年度经审计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
(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 除外)。
2 、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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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供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 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总体而言,若公司无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发行人制定了《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已经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 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 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15%。
2、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 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 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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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不违反以下原则: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 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
3、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 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四、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和停止条件
1 、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 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 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 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 价措施。
2 、停止条件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 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停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 、公司回购
(1)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 件成就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应制定明确、具体的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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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 期限等内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 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2)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本公司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 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 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 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 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 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1)若公司董事会未在触发公司股份回购义务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制订并公 告公司股份回购预案,或者股份回购预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否决,或者公司公告实 施回购的具体方案后 30 日内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回购公司股份义务,或者公司 回购股份达到预案上限后,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仍无法稳定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之上且持续连续 5 个交易日以上,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增持股份的义务。
(2)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触 发增持义务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 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 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增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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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 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但如果增持公 司股份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 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 额的 20%;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 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 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 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 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3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触发增持股份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易 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或者未在公司公告其增持计划后 30 日内开始实 施增持,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达到预案上限后,公司股票的 收盘价格仍无法稳定在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上且持续连续 5 个交易日以上,则触发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的义务。
(2)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 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 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 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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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竞价交易等方式买 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 划 3 个交易日内或实施过程中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 的,其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公司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 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20%;2)单一年度用 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 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 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 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该新聘任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五、关于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2、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30 日内启动回购事项,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若发生派 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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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 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公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 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2、若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本公司将在上述事项认 定后 30 日内启动回购事项,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若 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
3、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本公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 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 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 方式进行赔偿。
(三)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2、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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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 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六、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在本人/本公司所持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本人/本公司承诺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人/本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 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减持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1、减持前提:不对股份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反本人/本公司在 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但如果本人/本公司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 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4、减持数量:在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减持数 量不超过本人/本公司持股数量的 20%,锁定期届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减持 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本公司持股数量的 20%,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人/ 本公司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 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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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八、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如公司在招股意向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 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 任,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 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4)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以自有资金赔偿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 依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 式或金额确定。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 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 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发行人股东唐杰雄、唐杰邦、唐杰维、唐杰操、盛德智投资及其股东唐怡汉、 唐怡灿承诺:如在招股意向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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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 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 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4)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5)将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 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如因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 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 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 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在招股意向书中作出的相关 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 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自愿承担相 应的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 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 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 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4)因违反 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5)调减工 资、奖金和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 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 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 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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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发行相关中介的承诺
1、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如因未勤勉尽责而导致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实际损失的,在该等事实被认定后,中信建投证券将与公司及其 相关过错方就该等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承担个别或连带的赔偿责任,并将先行 赔偿投资者损失,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未勤勉尽责而导致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实际损失的,在该等事实被认定后,本所将与公司及 其相关过错方就该等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承担个别或连带的赔偿责任,确保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申报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因本所为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 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4、资产评估机构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未 勤勉尽责而导致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实际损失的,在该等事实被认 定后,本机构将与公司及其相关过错方就该等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承担个别或 连带的赔偿责任,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扼要提示,欲详 细了解,请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 部内容
(一)汽车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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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类压铸件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6.67%、90.28%和 92.07%, 占比较高。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很大程度上受汽车行业景气状况的影响。
近几年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国汽车产量增速波动较大。汽车 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若未来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汽车产业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汽车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由于对上下游产业的拉动效应巨 大,已成为驱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为进一步扶持汽车产业的发 展并鼓励汽车行业的产业升级及重组整合,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关 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政策性文件。 但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城市交通拥堵和大气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为 抑制私家车的过快增长,部分城市已出台各种限制性措施并大力提倡公共交通。
未来若因交通拥堵、大气污染等因素导致一些特大城市实施汽车限购等抑制 汽车需求的政策,将影响整个汽车零部件行业,进而对公司经营带来一定不利影 响。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 64,948.94 万元、65,671.80 万元和 83,875.7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6.01%、54.29%和 54.15%,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大型汽车整车厂商和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如果主要客 户流失或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动,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铝合金。报告期内,国际国内铝价呈现一定波动性。 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市场供求变动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几 年铝价变动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产品的定价方式系以成本加成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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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定期根据铝价的变动进行调整,但若铝价短期内发生剧烈波动,公司产品 价格未能及时调整,可能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29,279.51 万元、31,077.12 万元和 36,099.6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3.01%、16.08%和 15.44%。如果公司短 期内应收账款出现大幅上升,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将 会使公司面临坏账损失的风险,对资金周转和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六)新能源汽车转型带来的风险
汽车工业正向新能源汽车转型,而新能源汽车由于电池续航里程不足,必须 通过减轻车身重量达到提高用户体验目的。因此,新能源汽车发展将推动车用铝 合金零部件发展。
目前公司终端客户仍以传统燃油汽车企业为主,若未来公司在产品开发、技 术研发等方面的成果达不到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要求,或出现替代性产品和技术, 而公司的技术水平又未能紧跟技术发展趋势,导致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能源汽车 客户,则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 模式、经营规模、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 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 2017 年度营业收入为 155,709.54 万元,较上年增加 34,045.12 万元,增 长 27.98%,净利润为 15,530.37 万元,较上年增加 60.33 万元,增长 0.39%,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 14,601.48 万元,较上年增加 612.17 万元,增长 4.38%,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增长。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18 年 1-3 月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 33,570.00 万元至 38,4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 5.02%至 20.13%;净利润约为 3,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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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至 4,4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 10.20%至 26.93%;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3,800.00 万元至 4,300.00 万元,较上年 同期的变动幅度为 11.61%至 26.30%。
上述 2018 年一季度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 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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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 5,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 公开发售股份 |
| 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 | 5,500万股 |
|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 量: |
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
| 发行市盈率: | 【】倍(按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6.82元(按发行前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 发行后净资产按发行前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
| 发行市净率: | 【】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
| 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 募集资金总额为【】元,扣除发行费用以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元 |
| 发行费用概算: | 50,371,306.64元,以下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由 公司承担 |
| 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 | 42,318,867.92元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1,675,429.84元 |
| 律师费用 | 1,357,547.15元 |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 披露费用 |
4,669,811.32元 |
| 发行手续费及招股书 印刷费等 |
349,650.4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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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情况
发行人名称: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Guangdong Wencan Die Casting Co., Ltd. 注册资本: 16,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唐杰雄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8 年 9 月 4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14 年 10 月 10 日 住所: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 邮政编码: 528241 联系电话: 0757-85121488 传真: 0757-85102488 公司网址: http://www.wencan.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文灿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2014 年 9 月 11 日,文灿有限全体股东通过《广东文灿压铸有限公司股东 会决议》,同意以文灿有限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 资产 345,127,719.41 元为基础折合股本 15,000 万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2014 年 9 月 12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416 号”《验 资报告》,对股份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审验确认。
2014 年 10 月 10 日,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68200016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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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为唐杰雄先生、唐杰邦先生等 5 位股东,设立时其持股具体情 况如下:
| 序号 | 发起人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唐杰雄 | 3,000.00 | 20.00% |
| 2 | 唐杰邦 | 3,000.00 | 20.00% |
| 3 | 唐杰维 | 3,000.00 | 20.00% |
| 4 | 唐杰操 | 3,000.00 | 20.00% |
| 5 | 盛德智投资 | 3,000.00 | 20.00% |
| 合计 | 15,000.00 | 100.00% |
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承继文灿有限的 整体资产,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及发行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6,5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5,500 万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东唐杰雄、唐杰邦、唐杰维、唐杰操、盛德智投资及其股东唐怡 汉、唐怡灿的承诺
公司股东唐杰雄、唐杰邦、唐杰维、唐杰操、盛德智投资及其股东唐怡汉、 唐怡灿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锁 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本公司持股数量的 20%,锁定期届 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本公司持股数量的 20%,并 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 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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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此外,公司股东唐杰雄、唐杰邦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不再担任 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其他股东承诺
除唐杰雄、唐杰邦、唐杰维、唐杰操、盛德智投资及其股东唐怡汉、唐怡 灿以外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公司股东情况
1 、前十名股东情况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唐杰雄 | 3,000.00 | 18.18% |
| 2 | 唐杰邦 | 3,000.00 | 18.18% |
| 3 | 唐杰维 | 3,000.00 | 18.18% |
| 4 | 唐杰操 | 3,000.00 | 18.18% |
| 5 | 盛德智投资 | 3,000.00 | 18.18% |
| 6 | 王令灼 | 200.00 | 1.21% |
| 7 | 九泰基金—新三板4号 | 107.00 | 0.65% |
| 8 | 佛山中科金禅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00.00 | 0.61% |
| 9 | 东莞中科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0.61% |
| 10 | 深圳前海万牛红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 | 0.61% |
| 合计 | 15,607.00 | 94.59% |
2 、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出资情况及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
|---|---|---|---|---|
| 1 | 唐杰雄 | 3,000.00 | 18.18% | 董事长、总经理 |
| 2 | 唐杰邦 | 3,000.00 | 18.18% | 副董事长 |
| 3 | 唐杰维 | 3,000.00 | 18.18% | 文灿模具副总经理 |
| 4 | 唐杰操 | 3,000.00 | 18.18% | - |
| 5 | 王令灼 | 200.00 | 1.21% | - |
| 合计 | 12,200.00 | 73.9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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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及外资股股东情况 公司无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及外资股股东。
(三)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唐杰雄、唐杰邦,二人为堂兄弟关系,分别 直接持有公司 18.18%的股份,并通过盛德智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18.18%的股份, 唐杰雄、唐杰邦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 54.5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唐杰雄、唐杰邦、唐怡汉、唐怡灿分别持有盛德智投资 37.50%、37.50%、 12.50%、12.50%的股权,唐杰维、唐杰操分别持有公司 18.18%的股份,唐怡汉、 唐怡灿、唐杰维、唐杰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杰雄、唐杰邦的一致行动人,唐 怡汉、唐怡灿分别为唐杰雄、唐杰邦之父,唐杰维、唐杰操分别为唐杰雄、唐 杰邦之胞弟。
除此之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 于中高档汽车的发动机系统、变速箱系统、底盘系统、制动系统、车身结构件 及其他汽车零部件。
公司客户包括采埃孚天合(ZF TRW)、威伯科(WABCO)、法雷奥 (VALEO)、瀚德(HALDEX)、格特拉克(GETRAG)、博世(BOSCH)、 马勒(MAHLE)、加特可(JATCO)等全球知名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 及通用汽车、奔驰、长城汽车、大众、特斯拉(TESLA)、吉利、上海蔚来等 整车厂商。
公司 2014 年、2015 年获得通用汽车(GM)的“品质表现优秀供应商奖(GM Supplier Quality Excellence Award)”;2014 年获得蒂森克虏伯普利斯坦集团亚太 区总部的“2013 年度卓越开发奖”;2011 年至 2014 年被全球最大的汽车零部件 供应商博世(BOSCH)评为年度“优选供应商(Perferred Supplier)”;2013 年 因在真空泵壳体量产爬坡阶段的高效、优质供货获得威伯科(WABCO)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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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贡献奖(Special Recognition Award)”,并获得“最佳流程改善奖(Best Process Improvement)”;2009 年、2013 年被法雷奥(VALEO)评为“优秀合作伙伴”; 2012 年获得加特可(JATCO)的“全球最佳表现奖(Globle Best Performance Award)”。
公司在 2017 年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压铸工业展览会上荣获“优质铸件金奖”、 “优质铸件金奖(特别奖)”;2015 年 12 月,南通雄邦的高性能汽车发动机皮 带涨紧轮产品获得南通市政府颁发的“南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在 2015 年中国国际铸造博览会上,公司产品荣获“优质铸件金奖(特别奖)”;在 2012 年中国国际铸造博览会上,公司产品油泵及真空泵壳体荣获“金奖”;在 2011 年中国铸造零部件展览会上,公司荣获“优质铸件金奖”,同时产品汽车转向器 壳体荣获“金奖”。
公司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铝合金压铸件和车身结构件领域也取得了突破性 的进展,对特斯拉(TESLA)、奔驰汽车的车身结构件均已进入量产阶段。新 能源汽车和车身轻量化的快速增长趋势,将为公司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
1 、既有客户的维护与开发方面
公司凭借先进的制造技术、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良好的后续支持服务与下游 主要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其全球采购平台的优质供应商,在获 得其既有产品订单的同时,不断获得新项目的订单。
2 、新客户开发方面
公司新客户开拓的主要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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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项目开发
新客户开拓 初步认可 审查评估 认可
可行性研究
工装开发
批量生产 认可 通过 报价
样品制造
----- End of picture text -----
-
(1)在获得新客户初步认可后,客户对公司进行审查评估;
-
(2)审查评估通过后,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定制新项目开发可行性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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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报告,提供具体开发方案和技术评估方案;
-
(3)方案获得客户认可后,参与报价环节;
-
(4)报价通过后,获取开发订单,进行模具及配套工装开发和样品制造;
-
(5)样品通过客户实验、验证、认可后,客户到现场审核量产状态;
-
(6)由小批量生产、中批量生产逐步过渡到大批量生产。
目前知名汽车整车厂商或零部件制造商都实行严格的供应商资格认证制 度。企业在成为这些制造商的长期合作伙伴之前,不仅要取得国际通行的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还必须通过这些厂商对公司生产能力、质量管理、技术水平等 多个方面的现场综合评审,一般需 1-2 年的时间方可成为候选供应商。在成为 候选供应商后,相关零部件进行批量生产前还需履行严格的产品质量先期策划 (APQP)和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铝合金、配件,公司原材料供应方式主要为对外采 购。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保证原材料的稳定 供应。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 、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从全球范围而言,压铸行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发达国家的压铸企业数量 较少,但是单个企业的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在资金、技术、客户资源 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汽车压铸件生产企业主要有日本 RYOBI 株式会社、瑞士 DGS 公司等。发达国家的企业由于在装备和技术水平 上的领先优势,一般以生产汽车、航空等高质量和高附加值的压铸件为主,在 技术与生产规模上领先于国内大多数汽车压铸件生产企业。
目前国内压铸行业的集中度较低,我国现有压铸企业暨压铸相关联企业余 约有 12,600 多家,其中生产压铸件的企业约占 70%以上,企业主要分布在广东、 江苏、浙江、重庆、山东等地,规模大、专业化的企业大部分集中在珠江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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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且大型压铸企业占比仅为 10%左右。[1] 国内汽车压铸件生 产规模较大的企业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汽车领域企业的配套企业,从属于下游 行业的集团公司;另一类是独立的汽车精密压铸件生产企业,专门从事汽车精 密压铸件的生产,与下游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随着我国汽车 产业、汽车轻量化趋势的发展,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良好的行 业应用前景正在吸引新的竞争者加入,包括一些大型的外资压铸企业。随着行 业的发展,未来的市场竞争将日渐激烈,本土汽车精密压铸件生产企业必须不 断提高技术水平、引进先进设备、扩大生产规模才能在行业中保持自身的市场 地位。
压铸件下游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在压铸件行业内形成了多个细分市场领域。 目前,大部分中小压铸厂主要生产五金、灯具、玩具等普通压铸产品,企业规 模小,设备水平较低,价格竞争激烈,企业效益较低。只有少数规模较大的压 铸企业拥有较先进的设备与技术,能够生产符合汽车零部件对压铸件质量、精 密度要求较高的产品。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三省、西南地区等压铸产业集 群,其中以长三角和珠三角的产业集群最为突出,这两个地区经济活跃、配套 产业发达,地域优势明显。
2 、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2014年5月,公司被中国铸造协会评为“第二届中国铸造行业分行业排头兵 企业”;2015年3月,公司被中国铸造协会评为“中国压铸件企业20强”;2017 年6月,公司分别被中国铸造协会、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热成形 分技术委员会评为“中国压铸件生产企业综合实力50强”、“《压铸机能耗测定 方法》行业标准起草单位”;2017年6月,文灿模具被中国铸造协会评为“中国 压铸模具生产企业综合实力20强”。公司作为全国主要的汽车铝合金压铸件生产 企业,在为国内外众多大型整车厂商、零部件厂商提供配套精密铝合金压铸件的 过程中,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市场信誉,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较高知名度。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系统地从国外引进先进的压铸企业管理和铸造工艺技术, 配备了现代压铸设计和管理的软件和工具,拥有先进的设备、技术和配套设施,
1 资料来源:中国铸造协会,《中国铸造年鉴(2016 年版)》;《中国压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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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水平处于中国压铸行业前列。
2017 年 6 月,公司被中国铸造协会评为“中国压铸件生产企业综合实力 50
强”,具体情况如下:
| 同行业(拟) 上市公司名称 |
中国压铸件生产企业 综合实力50 强排名 |
评选单位 | 五大类评选标准 |
|---|---|---|---|
| 广东鸿图 | 2 | 中国铸造协 会 |
1、经营业绩指标; 2、基础管理和人力资源指标; 3、自主创新; 4、社会责任和行业影响指标; 5、参与行业活动指标。 |
| 文灿股份 | 4 | ||
| 春兴精工 | 6 | ||
| 鸿特精密 | 9 | ||
| 爱柯迪 | 10 | ||
| 旭升股份 | 19 | ||
| 宜安科技 | 25 |
此外,公司成立了独立的文灿模具全资子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大型和复
杂模具自制能力的汽车铝合金压铸企业。2017 年 6 月,文灿模具被中国铸造协
会评为“中国压铸模具生产企业综合实力 20 强”,具体情况如下:
| 同行业(拟) 上市公司名称 |
中国压铸模具生产企 业综合实力20 强排名 |
评选单位 | 五大评选标准 |
|---|---|---|---|
| 爱柯迪 | 11 | 中国铸造协 会 |
1、经营业绩指标; 2、基础管理和人力资源指标; 3、自主创新; 4、社会责任和行业影响指标; 5、参与行业活动指标。 |
| 文灿股份 | 18 | ||
| 广东鸿图 | 未上榜 | ||
| 鸿特精密 | 未上榜 | ||
| 旭升股份 | 未上榜 | ||
| 宜安科技 | 未上榜 | ||
| 春兴精工 | 未上榜 |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以下房屋建筑物:
| 序 号 |
房地产权证书号码/ 不动产权证书号码 |
权属人 | 房屋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
用途 | 他项 权利 |
|---|---|---|---|---|---|---|
| 1 |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200661334号 |
发行人 |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 东侧(土名)“白蒙桥”地段 |
15,760.87 | 工业 | 抵押 |
| 2 |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200665815号 |
发行人 |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 东侧(土名)“白蒙桥”地段(精加工 车间) |
12,054.91 | 工业 | 抵押 |
| 3 | 粤(2016)佛南不动 产权第0040327号 |
发行人 |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大道28号 | 13,331.26 | 工业 | 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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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通州房权证金沙字第 08-1032号 |
南通雄邦 | 金沙镇通州经济开发区九华山村五 组,开发区朝霞西路北侧、金江大道 东侧 |
41,919.16 | 厂房 | 抵押 |
|---|---|---|---|---|---|---|
| 5 | 通州房权证金沙字第 08-1037号 |
南通雄邦 | 通州市开发区九华山村5组、朝霞西 路北、金江大道东 |
6,829.26 | 生产科研 楼、附属 厂房 |
抵押 |
| 6 | 通州房权证金沙字第 08-1022号 |
南通雄邦 | 金沙镇通州经济开发区九华山村五 组(朝霞西路北侧、金江大道东侧) |
22,065.97 | 生产车间 | 抵押 |
| 7 | 通州房权证金沙字第 08-1035号 |
南通雄邦 | 通州经济开发区九华山村5组、朝霞 西路北、金江大道东 |
536.84 | 附属厂房 | 抵押 |
| 8 | 通州房权证金沙字第 08-1036号 |
南通雄邦 | 通州市开发区九华山村5组、朝霞西 路北、金江大道东 |
441.31 | 附属厂房 及门卫 |
抵押 |
注:抵押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其他重要事项”之“(一) 重要合同”。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 、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以下土地使用权:
| 序号 | 地号/不动产 单元号 |
国有土地使用 证号/不动产权 证书号 |
土地使 用权人 |
终止日期 | 使用权 类型 |
使用权面积 (㎡) |
土地坐落位置 | 他项 权利 |
|---|---|---|---|---|---|---|---|---|
| 1 | 44060500802 6GB01833W 00000000 |
粤(2016)佛 南不动产权第 0118779号 |
发行人 | 2055-06-02 | 出让 | 58,238.58 | 南海区里水镇里 和公路侧 |
无 |
| 2 | 44060500802 6GB01832 |
南府国用 (2016)第 0801058号 |
发行人 | 2049-09-27 | 出让 | 49,455.7 | 佛山市南海区里 水镇和顺里和公 路东侧( 白蒙 桥 )地段 |
抵押 |
| 3 | 44060500802 4GB00562F0 0050001 |
粤(2016)佛 南不动产权第 0040327号 |
发行人 | 2049-09-27 | 出让 | 13,065.3 | 佛山市南海区里 水镇和顺大道28 号 |
抵押 |
| 4 | 01-003-(100) -187 |
通州国用 (2010)第 003123号 |
南通雄 邦 |
2057-01-11 | 出让 | 57,157.00 | 通州经济开发区 九华山村5组、金 沙镇狮子桥村15、 31组 |
抵押 |
| 5 | 01-003-(100) -217 |
通州国用 (2010)第 003125号 |
南通雄 邦 |
2058-11-01 | 出让 | 14,202.00 | 通州经济开发区 华山居5组 |
抵押 |
| 6 | 01-003-(100) -189 |
通州国用 (2010)第 003124号 |
南通雄 邦 |
2057-07-17 | 出让 | 33,329.00 | 通州经济开发区 朝霞西路北侧、金 江大道东侧 |
抵押 |
1-2-1-27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 7 | 01-003-(100) -228 |
通州国用 (2009)第 003024号 |
南通雄 邦 |
2059-04-22 | 出让 | 36,897.00 | 通州经济开发区 华山居4、5组 |
无 |
|---|---|---|---|---|---|---|---|---|
| 8 | 12011000700 5GB00210W 00000000 |
津(2016)开 发区不动产权 第1000183号 |
天津雄 邦 |
2065-12-22 | 出让 | 99,979.30 | 开发区西区 | 无 |
| 9 | 32061200490 2GB00013W 00000000 |
苏(2017)通 州区不动产权 第0001025号 |
南通雄 邦 |
2059-04-22 | 出让 | 1,839.00 | 南通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碧华路 南侧、金富路西侧 |
无 |
-
注 1: “粤(2016)佛南不动产权第 0118779 号”土地使用权目前因土地规划及城市规划调整原因
-
无法开发建设,在规划调整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土地开发协议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注 2:抵押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其他重要事项”之
“(一)重要合同”。
2 、注册商标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以下注册商标:
| 序号 | 注册商标号 | 注册商标 | 核定使用商品 | 有效期限 | 权属人 |
|---|---|---|---|---|---|
| 1 | 11128273 | 第40类:金属处理;金属铸造;打 磨;研磨;研磨抛光;定做材料装 配(替他人);金属淬火;喷砂处 理服务;精炼;焊接(截止) |
2013-11-14至 2023-11-13 |
发行人 | |
| 2 | 303025061 | 类别40:层压、研磨、打磨、定做 材料装配(替他人)、喷砂处理服 务、金属电镀、金属铸造、金属处 理、光学玻璃研磨、雕刻 |
2014-06-09至 2024-06-08 |
发行人 | |
| 3 | 303911436 | 类别40:打磨、研磨、研磨抛光、 定做材料装配(替他人)、喷砂处 理服务、金属处理、金属铸造、精 炼、焊接服务、金属回火、金属电 镀 |
2016-9-23至 2026-9-22 |
发行人 | |
| 4 | 16111138 | 第40 类:定做材料装配(替他人) | 2017.10.21至 2027.10.20 |
发行人 |
注:注册商标号为“303025061”、“303911436”的商标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 处注册。
3 、专利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以下专利: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号 | 有效期 | 专利权人 | 取得 方式 |
|---|---|---|---|---|---|---|
| 1 | 压铸件自动分类装置 | 发明 | ZL201410179486.X | 2014-04-30至 2034-04-29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2 | 一种新能源汽车铝合金车 | 发明 | ZL201510994754.8 | 2015.12.28至 | 南通雄邦 | 申请 |
1-2-1-28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 身结构件的智能机加工系 统 |
2035.12.27 | 取得 | ||||
|---|---|---|---|---|---|---|
| 3 | 新能源汽车前减震热处理 方法 |
发明 | ZL201510994710.5 | 2015-12-28至 2035-12-27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4 | 新能源汽车车身壳体热处 理方法 |
发明 | ZL201510994619.3 | 2015-12-28至 2035-12-27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5 | 一种压铸模具温度保持器 | 发明 | ZL201310622598.3 | 2013-11-30至 2033-11-29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6 | 一种压铸模具振动装置 | 发明 | ZL201310622359.8 | 2013-11-30至 2033-11-29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7 | 用于加工汽车发动机皮带 涨紧轮的夹具 |
发明 | ZL201210186914.2 | 2012-06-08至 2032-06-07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8 | 不良品自动标识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720118203.X | 2017-02-08至 2027-02-07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9 | 除水口设备及其夹具 | 实用新型 | ZL201720089317.6 | 2017-01-20至 2027-01-19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10 | 回转式高压清洗机及清洗 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621346980.1 | 2016-12-08至 2026-12-07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11 | 位置度检具 | 实用新型 | ZL201720190349.5 | 2017-02-28至 2027-02-27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12 | 位置度检具 | 实用新型 | ZL201720143750.3 | 2017-02-16至 2027-02-15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13 | 压装机 | 实用新型 | ZL201720097175.8 | 2017-01-25至 2027-01-24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14 | 抽真空阀 | 实用新型 | ZL201720129494.2 | 2017-02-13至 2027-02-12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15 | 除水口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720072595.0 | 2017-01-20至 2027-01-19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16 | 发动机缸体底座的检具 | 实用新型 | ZL201621404632.5 | 2016-12-20至 2026-12-19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17 | 滑块安装结构 | 实用新型 | ZL201720129593.0 | 2017-02-13至 2027-02-12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18 | 压装设备 | 实用新型 | ZL201720097739.8 | 2017-01-25至 2027-01-24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19 | 多功能自动化加工线 | 实用新型 | ZL201720019612.4 | 2017-01-09至 2027-01-08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20 | 辅助对位机构及加工设备 | 实用新型 | ZL201621346994.3 | 2016-12-08至 2026-12-07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21 | 空调压缩机缸体的检具 | 实用新型 | ZL201621404818.0 | 2016-12-20至 2026-12-19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22 | 锯床辅助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621273017.5 | 2016-11-23至 2026-11-22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23 | 镗刀 | 实用新型 | ZL201621273307.X | 2016-11-23至 | 发行人 | 申请 |
1-2-1-29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 2026-11-22 | 取得 | |||||
|---|---|---|---|---|---|---|
| 24 | 反面自动夹紧夹具 | 实用新型 | ZL200920236917.6 | 2009-10-10至 2019-10-09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25 | 机加工工装夹具 | 实用新型 | ZL200920236916.1 | 2009-10-10至 2019-10-09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26 | 铝汤供应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0920236919.5 | 2009-10-10至 2019-10-09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27 | 压铸模具的模温调节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0920236918.0 | 2009-10-10至 2019-10-09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28 | 叶轮压铸模具 | 实用新型 | ZL200920236920.8 | 2009-10-10至 2019-10-09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29 | 铸件分级水冷的自动处理 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0920236921.2 | 2009-10-10至 2019-10-09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30 | 一种自动化的气密性平面 度检具定位块 |
实用新型 | ZL201120420781.1 | 2011-10-28至 2021-10-27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31 | 一种有效弥补密封面缩孔 的激光补焊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120420785.X | 2011-10-28至 2021-10-27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32 | 一种环形半自动加汤线机 | 实用新型 | ZL201120420769.0 | 2011-10-28至 2021-10-27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33 | 一种夹具结构 | 实用新型 | ZL201420181003.5 | 2014-04-15至 2024-04-14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34 | 一种便于换装的机床夹具 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520242868.2 | 2015-04-21至 2025-04-20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35 | 一种高效率、高寿命钻铰 刀结构 |
实用新型 | ZL201520239202.1 | 2015-04-21至 2025-04-20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36 | 一种高精密特殊刀具结构 | 实用新型 | ZL201520239205.5 | 2015-04-21至 2025-04-20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37 | 高精度CNC加工中心夹 具快速定位结构 |
实用新型 | ZL201520239128.3 | 2015-04-21至 2025-04-20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38 | 一种压铸模具排气结构 | 实用新型 | ZL201520487232.4 | 2015-07-08至 2025-07-07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39 | 一种抽真空模具排气块过 滤网结构 |
实用新型 | ZL201520487234.3 | 2015-07-08至 2025-07-07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40 | 一种压铸模具的顶出结构 | 实用新型 | ZL201520487235.8 | 2015-07-08至 2025-07-07 |
发行人 | 申请 取得 |
| 41 | 用于加工汽车自动变速箱 定子的冲模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220268017.1 | 2012-06-08至 2022-06-07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42 | 用于加工汽车铝合金发动 机支架的模具 |
实用新型 | ZL201220267991.6 | 2012-06-08至 2022-06-07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43 | 带镶件汽车发动机超低速 减震支架的模具 |
实用新型 | ZL201220267971.9 | 2012-06-08至 2022-06-07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44 | 用于防止压铸件泄露的模 具 |
实用新型 | ZL201220267973.8 | 2012-06-08至 2022-06-07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1-2-1-30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 45 | 用于发动机驱动马达的模 具 |
实用新型 | ZL201220268048.7 | 2012-06-08至 2022-06-07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 46 | 一种汽车转向器支架模具 | 实用新型 | ZL201220268052.3 | 2012-06-08至 2022-06-07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47 | 双锯片锯床 | 实用新型 | ZL201220267962.X | 2012-06-08至 2022-06-07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48 | 汽车发动机减震支架夹具 | 实用新型 | ZL201220267925.9 | 2012-06-08至 2022-06-07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49 | 用于加工汽车发动机减震 支架的夹具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220267952.6 | 2012-06-08至 2022-06-07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50 | 用于汽车发动机减震支架 的自动压装机 |
实用新型 | ZL201220711493.6 | 2012-12-21至 2022-12-20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51 | 转向机盖子定位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520255439.9 | 2015-04-24至 2025-04-23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52 | 模具抽真空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520256704.5 | 2015-04-27至 2025-04-26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53 | 电动汽车电机铝环加工夹 具 |
实用新型 | ZL201520299110.2 | 2015-05-11至 2025-05-10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54 | 一种铝合金车身减震冲压 模具 |
实用新型 | ZL201521101989.1 | 2015-12-28至 2025-12-27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55 | 一种新能源汽车铝合金整 体车门切边模具 |
实用新型 | ZL201521101955.2 | 2015-12-28至 2025-12-18 |
南通雄邦 | 申请 取得 |
| 56 | 滑块抽芯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720134222.1 | 2017-02-14至 2027-02-13 |
文灿模具 | 申请 取得 |
| 57 | 斜滑块变向抽芯机构 | 实用新型 | ZL201720068448.6 | 2017-01-18至 2027-01-17 |
文灿模具 | 申请 取得 |
| 58 | 工作台及其支撑组件 | 实用新型 | ZL201720012879.0 | 2017-01-05至 2027-01-04 |
文灿模具 | 申请 取得 |
| 59 | 双螺旋冷却机构及压铸模 具 |
实用新型 | ZL201720044621.9 | 2017-01-12至 2027-01-11 |
文灿模具 | 申请 取得 |
| 60 | 变速箱拨叉模具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720044622.3 | 2017-01-12至 2027-01-11 |
文灿模具 | 申请 取得 |
| 61 | 斜抽芯机构及模具 | 实用新型 | ZL201621224971.5 | 2016-11-14至 2026-11-13 |
文灿模具 | 申请 取得 |
| 62 | 压铸模具及其顶出机构 | 实用新型 | ZL201621167000.1 | 2016-10-31至 2026-10-30 |
文灿模具 | 申请 取得 |
| 63 | 压铸模具及其抽芯机构 | 实用新型 | ZL201621156820.0 | 2016-10-31至 2026-10-30 |
文灿模具 | 申请 取得 |
| 64 | 用于汽车发动机真空泵的 模具 |
实用新型 | ZL201220268022.2 | 2012-06-08至 2022-06-07 |
文灿模具 | 受让 取得 |
| 65 | 一种快放镶针定模 | 实用新型 | ZL201520255505.2 | 2015-04-24至 2025-04-23 |
文灿模具 | 受让 取得 |
| 66 | 一种带整体熔杯锁紧的定 | 实用新型 | ZL201520255851.0 | 2015-04-24至 | 文灿模具 | 受让 |
1-2-1-31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 模 | 2025-04-23 | 取得 | ||||
|---|---|---|---|---|---|---|
| 67 | 一种带有顶出装置的定模 | 实用新型 | ZL201520256771.7 | 2015-04-24至 2025-04-23 |
文灿模具 | 受让 取得 |
| 68 | 转向器管子加工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520255460.9 | 2015-04-24至 2025-04-23 |
文灿模具 | 受让 取得 |
| 69 | 变速箱阀板压紧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520255764.5 | 2015-04-24至 2025-04-23 |
文灿模具 | 受让 取得 |
| 70 | 一种打磨专用生产线 | 实用新型 | ZL201720516235.5 | 2017-05-10至 2027-05-09 |
天津雄邦 | 申请 取得 |
| 71 | 一种防呆夹具 | 实用新型 | ZL201720519671.8 | 2017-05-10至 2027-05-09 |
天津雄邦 | 申请 取得 |
| 72 | 一种接触式断刀检测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720516233.6 | 2017-05-10至 2027-05-09 |
天津雄邦 | 申请 取得 |
| 73 | 一种快速顶出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720516234.0 | 2017-05-10至 2027-05-09 |
天津雄邦 | 申请 取得 |
| 74 | 一种快速锁模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720512087.X | 2017-05-10至 2027-05-09 |
天津雄邦 | 申请 取得 |
| 75 | 一种新型机械手臂 | 实用新型 | ZL201720516261.8 | 2017-05-10至 2027-05-09 |
天津雄邦 | 申请 取得 |
| 76 | 一种安全门保护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720657030.9 | 2017-06-06至 2027-06-05 |
天津雄邦 | 申请 取得 |
| 77 | 一种定量炉实时定量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720653884.X | 2017-06-06至 2027-06-05 |
天津雄邦 | 申请 取得 |
| 78 | 一种高压点冷机 | 实用新型 | ZL201720651962.2 | 2017-06-06至 2027-06-05 |
天津雄邦 | 申请 取得 |
| 79 | 一种高真空压铸抽真空结 构 |
实用新型 | ZL201720659162.5 | 2017-06-06至 2027-06-05 |
天津雄邦 | 申请 取得 |
4 、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以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型 | 著作权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登记日期 | 著作权人 |
|---|---|---|---|---|---|---|
| 1 | 7DCT300非标螺丝拧紧压 销机控制系统V1.0 |
著作权 | 2015SR108671 | 2014-12-01 | 2015-06-17 | 发行人 |
| 2 | 128477干式检漏机控制系 统V1.0 |
著作权 | 2015SR108668 | 2014-11-12 | 2015-06-17 | 发行人 |
| 3 | 产品生产过程追溯软件 V1.0 |
著作权 | 2017SR158186 | 2016-02-10 | 2017-05-04 | 天津雄邦 |
| 4 | 基于PLC的冷室压铸机自 动控制软件V1.0 |
著作权 | 2017SR161106 | 2016-03-09 | 2017-05-05 | 天津雄邦 |
| 5 | 铝合金压铸模型管理系统 V1.0 |
著作权 | 2017SR159779 | 2016-08-26 | 2017-05-05 | 天津雄邦 |
| 6 | 压射工艺曲线监测预警系 统V1.0 |
著作权 | 2017SR163887 | 2015-09-11 | 2017-05-08 | 天津雄邦 |
1-2-1-32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 7 | 压铸充填状态高速采样分 析软件V1.0 |
著作权 | 2017SR159967 | 2016-01-13 | 2017-05-05 | 天津雄邦 |
|---|---|---|---|---|---|---|
| 8 | 压铸单元生产过程实时数 据采集系统V1.0 |
著作权 | 2017SR175136 | 2015-11-25 | 2017-05-12 | 天津雄邦 |
| 9 | 铸造工艺参数统计管理系 统V1.0 |
著作权 | 2017SR163791 | 2016-06-03 | 2017-05-08 | 天津雄邦 |
| 10 | 自适应压铸节能高效控制 软件V1.0 |
著作权 | 2017SR161115 | 2016-03-06 | 2017-05-05 | 天津雄邦 |
| 11 | 铸造工艺参数数据采集软 件V1.0 |
著作权 | 2017SR120237 | 2016-08-18 | 2017.04.17 | 天津雄邦 |
| 12 | 压射工艺曲线分析处理软 件V1.0 |
著作权 | 2017SR123717 | 2016-07-15 | 2017.04.18 | 天津雄邦 |
| 13 | 压铸单元生产线监控系统 V1.0 |
著作权 | 2017SR124498 | 2016-09-15 | 2017.04.19 | 天津雄邦 |
| 14 | 铝合金压铸工序控制系统 V1.0 |
著作权 | 2017SR124544 | 2016-08-18 | 2017.04.19 | 天津雄邦 |
注:截至招股意向书出具日,上述 11-14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已登记,尚未领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登记证书》。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唐杰雄、唐杰邦,二人为堂兄弟关系,分别 直接持有公司 18.18%的股份,并通过控股盛德智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18.18%的 股份,唐杰雄、唐杰邦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 54.5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除盛德智投资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盛德智 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 同业竞争。
除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为唐杰维、唐 杰操。唐杰维除持有佛山市凯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股权、佛山市南海区里水 稻草人农场外,未控制其他企业。唐杰操未控制其他企业。公司与主要股东唐 杰维、唐杰操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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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7 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薪酬(万元) |
|---|---|---|---|
| 1 | 唐杰雄 | 董事长、总经理 | 145.49 |
| 2 | 唐杰邦 | 副董事长 | 93.44 |
| 3 | 高军民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73.85 |
| 4 | 易曼丽 | 董事、副总经理 | 57.22 |
| 5 | 安林 | 独立董事 | 6.00 |
| 6 | 魏剑鸿 | 独立董事 | 2.25 |
| 7 | 范琦 | 独立董事 | 1.75 |
| 8 | 张新华 | 监事会主席、生产技术部经理 | 23.99 |
| 9 | 曹飞 | 监事、压铸车间主任 | 17.14 |
| 10 | 马廷慧 | 职工监事、人力资源部经理 | 13.71 |
| 11 | 张璟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72.86 |
| 12 | 申龙 | 副总经理 | 63.08 |
| 13 | 李史华 | 副总经理 | 60.96 |
| 14 | 王卓明 | 副总经理 | 62.89 |
| 15 | 吴淑怡 | 财务总监 | 54.53 |
| 16 | 郑江 | 产品开发部经理 | 16.59 |
| 17 | 汪水林 | 天津雄邦总经理助理 | 37.48 |
| 合计 | 803.22 |
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 、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近亲属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以 及母子公司相互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近亲属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部分附带母子 公司相互担保的情形
| 序号 | 担保人 | 债务人 | 债权人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
|---|---|---|---|---|---|---|---|
| 1 | 发行人 唐杰邦、唐杰雄、 |
南通 雄邦 |
南洋商业银 行有限公司 |
1,000.00万美元 | 2016-9-23 | 债务到期之日起 两年止 |
否 |
| 南通 | 2,600.00万美元 | 2016-9-23 | 债务到期之日起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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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杰维、唐杰操 | 雄邦 | 两年止 | |||||
|---|---|---|---|---|---|---|---|
| 发行人 | 南通 雄邦 |
1,600.00万美元 | 2015-7-2 | 主合同项下的主 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
| 唐杰雄、唐杰邦、 唐杰维、唐杰操 |
南通 雄邦 |
1,600.00万美元 | 2015-7-2 | 主债务消灭之日 起二十五个月 |
是 | ||
| 香港雄邦(已注 销) |
南通 雄邦 |
2,000.00万美元 | 2011-7-7 | 主债务消灭之日 起二十五个月 |
是 | ||
| 2 | 发行人、唐杰雄、 唐杰邦、唐杰维、 唐杰操 |
南通 雄邦 |
南洋商业银 行(中国)有 限公司深圳 分行 |
710.00万美元 | 2012-12-17 | 主债权发生期间 届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 3 | 南通雄邦 | 发行人 |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佛山狮山支 行 |
10,000.00万元 | 2017-1-20 | 债务到期日或展 期届满后另加两 年止 |
否 |
| 唐杰邦、唐杰雄、 唐杰维、唐杰操 |
发行人 | 2016-12-29 | 债务到期日或展 期届满后另加两 年止 |
否 | |||
| 4 | 南通雄邦、唐杰 雄、唐杰邦、唐 杰维、唐杰操 |
发行人 |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佛山狮山支 行 |
8,000.00万元 | 2015-12-29 | 贷款到期日届满 后另加两年止 |
是 |
| 5 | 发行人、唐杰雄 | 天津 雄邦 |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分 行 |
50,000.00万元 | 2017-2-23 | 主合同项下的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两年 |
否 |
| 6 | 唐杰雄、唐杰邦、 唐怡汉、唐怡灿 |
发行人 |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狮 山支行 |
6,000.00万元 | 2011-11-25 | 主合同项下的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两年 |
是 |
| 7 | 发行人、唐杰雄、 唐杰邦、唐杰维、 唐杰操 |
南通 雄邦 |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通 州支行 |
5,000.00万元 | 2015-2-9 | 主合同项下的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两年 |
是 |
| 8 | 发行人、唐杰雄、 唐杰邦、唐杰维、 唐杰操 |
南通 雄邦 |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通 州支行 |
5,000.00万元 | 2014-12-12 | 主合同项下的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两年 |
是 |
| 9 | 发行人、唐怡汉、 唐怡灿、唐杰邦、 唐杰雄 |
南通 雄邦 |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通 州支行 |
1,300.00万元 | 2014-5-30 | 主合同项下的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两年 |
是 |
1-2-1-35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 10 | 发行人、唐怡汉、 唐怡灿、唐杰邦、 唐杰雄 |
南通 雄邦 |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通 州支行 |
1,200.00万元 | 2014-5-16 | 主合同项下的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两年 |
是 |
|---|---|---|---|---|---|---|---|
| 11 | 发行人、唐怡汉、 唐怡灿、唐杰邦、 唐杰雄 |
南通 雄邦 |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通 州支行 |
1,250.00万元 | 2014-5-6 | 主合同项下的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两年 |
是 |
| 12 | 发行人、唐怡汉、 唐怡灿、唐杰邦、 唐杰雄 |
南通 雄邦 |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通 州支行 |
3,000.00万元 | 2014-4-24 | 主合同项下的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两年 |
是 |
| 13 | 发行人、唐怡汉、 唐怡灿、唐杰邦、 唐杰雄 |
南通 雄邦 |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通 州支行 |
1,250.00万元 | 2014-4-4 | 主合同项下的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两年 |
是 |
| 14 | 唐杰雄、唐杰邦、 唐杰操、唐杰维、 江秀娟、许红梅、 何晓凌、盛德智 投资 |
发行人 |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市 分行 |
10,000.00万元 | 2014-11-10 | 主合同项下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 日后两年止 |
是 |
| 15 | 唐杰雄、唐杰邦、 唐怡汉、唐怡灿、 许红梅、江秀娟 |
发行人 |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市 分行 |
9,000.00万元 | 2013-9-25 | 主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年 |
是 |
| 16 | 盛德智投资 | 发行人 |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海里 水支行 |
20,000.00万元 | 2014-12-23 | 主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年 |
是 |
| 17 | 唐杰雄、唐杰邦、 唐杰维、唐杰操 |
发行人 |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海里 水支行 |
20,000.00万元 | 2014-12-19 | 主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年 |
是 |
| 18 | 唐杰雄、唐杰邦、 唐怡汉、唐怡灿 |
发行人 |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海里 水支行 |
30,000.00万元 | 2012-4-6 | 主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年 |
是 |
(2)仅母子公司相互担保的情形
| 序号 | 担保人 | 债务人 | 债权人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
|---|---|---|---|---|---|---|---|
| 1 | 发行人 | 天津 雄邦 |
南洋商业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
6,000万元 | 2017-8-21 | 主债权的清偿期 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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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发行人 | 南通 雄邦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通通州 支行 |
15,000万元 | 2017-10-24 | 借款期限届满之 次日起两年 |
否 |
|---|---|---|---|---|---|---|---|
| 3 | 发行人 | 南通 雄邦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通通州 支行 |
1,000万元 | 2017-8-23 | 借款期限届满之 次日起两年 |
否 |
| 4 | 发行人 | 南通 雄邦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通州支行 |
12,000万元 | 2017-8-8 | 主债权发生期间 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 5 | 发行人 | 南通 雄邦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通通州 支行 |
出口订单融资总协 议(编号:2016年(雄 邦)出口订单02号) 项下的债权 |
2017-3-28 | 债务到期之日起 两年 |
是 |
| 6 | 发行人 | 南通 雄邦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通通州 支行 |
出口订单融资总协 议(编号:2016年(雄 邦)出口订单02号) 项下的债权 |
2016-12-15 | 债务到期之日起 两年 |
是 |
| 7 | 发行人 | 南通 雄邦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通州支行 |
8,000.00万元 | 2017-1-22 | 主合同项下债务 到期(包括展期 到期)后满两年 之日止 |
否 |
| 8 | 发行人 | 南通 雄邦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通州支行 |
3,000.00万元 | 2014-6-26 | 主合同项下债务 到期(包括展期 到期)后满两年 之日止 |
是 |
| 9 | 发行人 | 南通 雄邦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通州支行 |
12,000.00万元 | 2016-3-22 | 主债权发生期间 届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 10 | 发行人 | 南通 雄邦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通通州 支行 |
2,000.00万元 | 2017-6-22 | 主合同项下的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两年 |
否 |
报告期内,部分贷款银行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近亲属提供担保,部分贷 款银行同时要求附带母子公司相互担保,少部分贷款银行仅要求母子公司相互 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的银行贷款均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近亲属提供担保涉及的银行贷款金额及相应 支付的贷款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7 年 | 2016 年 | 2015 年 |
| 年化贷款金额 | 41,392.57 | 19,251.71 | 29,371.41 |
| 贷款利息 | 1,801.07 | 914.43 | 1,669.46 |
| 平均贷款利率 | 4.35% | 4.75% | 5.68%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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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其他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四)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各关联方往来余额为零。
发行人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人关联方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核对了公司客户以及 供应商的有关背景情况,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整、准确的披露了报告期内的关联 方关系及交易。
(五)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当 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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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姓名 | 职务 | 性 别 |
出生年 份 |
任期起止日期 | 简要经历 | 兼职情况 | 2017 年度 薪酬(万元) |
持有公司 股份的数 量(万股) |
与公司的其 他利益关系 |
|---|---|---|---|---|---|---|---|---|---|
| 唐杰雄 | 董事长、 总经理 |
男 | 1971年 | 2017-9-27至 2020-9-26 |
大专学历,佛山市第十五 届人大代表,现任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 |
盛德智投资执行董事、广东 省铸造行业协会会长、广东 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 |
145.49 | 4,125.00 | 公司实际控 制人 |
| 唐杰邦 | 副董事 长 |
男 | 1970年 | 2017-9-27至 2020-9-26 |
大专学历,曾任盛德智投 资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 事长 |
佛山市南海宏龙工业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 |
93.44 | 4,125.00 | 公司实际控 制人 |
| 高军民 | 董事、副 总经理 |
男 | 1974年 | 2017-9-27至 2020-9-26 |
大专学历,工程师,主持 和参与多项省市科技项目 申报,作为编制组成员参 与行业标准《压铸机能耗 检测方法》的编制工作, 为1项国家发明专利的发 明人。现任公司董事、常 务副总经理 |
- | 73.85 | - | - |
| 易曼丽 | 董事、副 总经理 |
女 | 1977年 | 2017-9-27至 2020-9-26 |
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 2013年起历任南通雄邦产 品开发部经理、南通雄邦 总经理助理、天津雄邦总 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 |
- | 57.22 | - | - |
| 安林 | 独立董 事 |
女 | 1969年 | 2017-9-27至 2020-9-26 |
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 |
本公司独立董事 | 6.00 | - | - |
1-2-1-39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 所所长助理、广东华特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
| 魏剑鸿 | 独立董 事 |
男 | 1966年 | 2017-9-27至 2020-9-26 |
本科学历,律师、注册税 务师。2004年起任职于广 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现 任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合伙人 |
本公司独立董事、佛山市律 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 会副主任、第十一届广东省 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 委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南海区法学会第一届理 事会常务理事 |
2.25 | - | - |
| 范琦 | 独立董 事 |
女 | 1970年 | 2017-9-27至 2020-9-26 |
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2006年起任职于中 国铸造协会,现任中国铸 造协会执行副会长 |
本公司独立董事 | 1.75 | - | - |
| 张新华 | 监事会 主席、生 产技术 部经理 |
男 | 1962年 | 2017-9-27至 2020-9-26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经 理。现任公司监事、生产 技术部经理 |
- | 23.99 | - | - |
| 曹飞 | 监事、压 铸车间 主任 |
男 | 1985年 | 2017-9-27至 2020-9-26 |
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 现任公司监事、压铸车间 主任 |
- | 17.14 | - | - |
| 马廷慧 | 职工监 事、人力 资源部 经理 |
女 | 1979年 | 2017-9-27至 2020-9-26 |
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职工 监事、人力资源部经理。 |
- | 13.71 | - | - |
1-2-1-40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 张璟 | 副总经 理、董事 会秘书 |
男 | 1963年 | 2017-9-27至 2020-9-26 |
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 程师,参与多项国家省市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为1 项国家发明专利的发明 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铸造 与压铸分会第一届理事会 副理事长、广东省铸造行业 协会铸造行业专家、佛山市 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理事会 副会长、香港铸业总会理 事、广东省机械模具科技促 进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
72.86 | - | - |
|---|---|---|---|---|---|---|---|---|---|
| 申龙 | 副总经 理 |
男 | 1965年 | 2017-9-27至 2020-9-26 |
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 |
- | 63.08 | - | - |
| 李史华 | 副总经 理 |
男 | 1983年 | 2017-9-27至 2020-9-26 |
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 |
- | 60.96 | - | - |
| 王卓明 | 副总经 理 |
男 | 1964年 | 2017-9-27至 2020-9-26 |
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 东莞市永泰压铸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 |
- | 62.89 | - | - |
| 吴淑怡 | 财务总 监 |
女 | 1975年 | 2017-9-27至 2020-9-26 |
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 师,曾任国富浩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佛山 分所审计部项目经理,旭 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与会计处副处长。现任公 司财务总监 |
- | 54.53 | - | - |
1-2-1-41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唐杰雄、唐杰邦,二人为堂兄弟关系,分别直 接持有公司 18.18%的股份,并通过盛德智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18.18%的股份,唐 杰雄、唐杰邦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 54.5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唐杰雄、唐杰邦、唐怡汉、唐怡灿分别持有盛德智投资 37.50%、37.50%、 12.50%、12.50%的股权,唐杰维、唐杰操分别持有公司 18.18%的股份,唐怡汉、 唐怡灿、唐杰维、唐杰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杰雄、唐杰邦的一致行动人,唐怡 汉、唐怡灿分别为唐杰雄、唐杰邦之父,唐杰维、唐杰操分别为唐杰雄、唐杰邦 之胞弟。
九、发行人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资产 | 2017-12-31 | 2016-12-31 | 2015-12-31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62,685,245.34 | 88,097,637.63 | 106,942,475.02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应收票据 | 5,369,158.01 | 6,755,533.52 | |
| 应收账款 | 360,996,479.29 | 310,771,163.94 | 292,795,134.11 |
| 预付款项 | 5,757,918.87 | 3,942,497.18 | 3,534,334.94 |
| 应收利息 |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17,414,786.31 | 7,374,208.91 | 1,793,665.48 |
| 存货 | 162,449,340.91 | 146,823,743.96 | 90,529,809.0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90,456,594.99 | 57,565,893.24 | 3,324,810.78 |
| 流动资产合计 | 805,129,523.72 | 614,575,144.86 | 505,675,762.93 |
|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1-2-1-42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 资产 | 2017-12-31 | 2016-12-31 | 2015-12-31 |
|---|---|---|---|
| 固定资产 | 1,083,155,624.90 | 884,795,762.21 | 557,767,414.19 |
| 在建工程 | 266,646,264.37 | 298,824,403.35 | 71,215,250.81 |
| 工程物资 | - |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 无形资产 | 71,107,483.66 | 71,500,862.79 | 40,491,277.81 |
| 开发支出 | - | - | - |
| 商誉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67,895,688.54 | 48,209,254.00 | 21,439,394.1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244,531.34 | 8,729,655.83 | 6,231,469.5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267,972.78 | 5,807,638.79 | 69,807,589.6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32,317,565.59 | 1,317,867,576.97 | 766,952,396.07 |
| 资产总计 | 2,337,447,089.31 | 1,932,442,721.83 | 1,272,628,159.00 |
2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2017-12-31 | 2016-12-31 | 2015-12-31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71,546,252.00 | 283,033,449.03 | 25,0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
| 应付账款 | 400,998,648.04 | 406,333,158.27 | 205,347,775.05 |
| 预收款项 | 34,486,890.56 | 25,327,957.61 | 5,839,923.2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182,726.61 | 17,736,388.49 | 16,027,294.83 |
| 应交税费 | 21,986,964.80 | 17,720,044.94 | 10,859,560.74 |
| 应付利息 | 2,717,197.65 | 3,005,651.49 | 1,237,955.14 |
| 应付股利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6,712,411.25 | 3,996,012.35 | 1,363,730.8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710,740.00 | 26,183,691.31 | 36,123,911.35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788,341,830.91 | 783,336,353.49 | 301,800,151.18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419,199,070.07 | 143,595,900.00 | 93,991,598.98 |
| 应付债券 |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 递延收益 | 3,988,479.57 | 1,707,820.76 | 3,060,594.9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168.85 | 96,566.72 | 164,493.1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3,250,718.49 | 145,400,287.48 | 97,216,687.04 |
| 负债合计 | 1,211,592,549.40 | 928,736,640.97 | 399,016,838.22 |
1-2-1-43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2017-12-31 | 2016-12-31 | 2015-12-31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5,000,000.00 | 165,000,000.00 | 165,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475,909,487.54 | 475,909,487.54 | 475,909,487.54 |
| 减:库存股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297,450.46 | 452,708.65 | 308,356.91 |
| 盈余公积 | 19,449,725.35 | 13,388,950.44 | 6,901,751.55 |
| 未分配利润 | 465,197,876.56 | 348,954,934.23 | 225,491,724.7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125,854,539.91 | 1,003,706,080.86 | 873,611,320.78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1,125,854,539.91 | 1,003,706,080.86 | 873,611,320.7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337,447,089.31 | 1,932,442,721.83 | 1,272,628,159.00 |
(二)合并利润表数据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1,557,095,407.19 | 1,216,644,168.60 | 1,166,911,929.41 |
| 减:营业成本 | 1,142,393,307.34 | 854,287,203.65 | 794,606,578.14 |
| 税金及附加 | 16,116,463.13 | 7,122,160.32 | 8,928,642.77 |
| 销售费用 | 69,099,755.32 | 56,087,057.39 | 53,607,186.64 |
| 管理费用 | 120,835,746.15 | 103,203,372.59 | 97,689,913.53 |
| 财务费用 | 20,478,656.40 | 19,011,711.47 | 25,303,792.86 |
| 资产减值损失 | 23,016,209.53 | 10,705,209.37 | 12,004,401.75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
- | - | -1,186,470.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364,322.24 | 1,599,896.9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 | -5,461.59 | 50,229.06 | 948,954.55 |
| 其他收益 | 14,703,661.19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
179,853,468.92 | 166,642,005.11 | 176,133,795.17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6,297.87 | 19,161,158.06 | 3,921,830.78 |
| 减:营业外支出 | 2,810,215.45 | 925,274.77 | 945,032.7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
177,179,551.34 | 184,877,888.40 | 179,110,593.21 |
| 减:所得税费用 | 21,875,834.10 | 30,177,480.06 | 28,571,033.4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155,303,717.24 | 154,700,408.34 | 150,539,559.7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155,303,717.24 | 154,700,408.34 | 150,539,559.74 |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
1-2-1-44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
155,303,717.24 | 154,700,408.34 | 150,539,559.74 |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
| 五、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94 | 0.94 | 0.9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94 | 0.94 | 0.9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155,258.19 | 144,351.74 | 270,835.76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55,148,459.05 | 154,844,760.08 | 150,810,395.5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综合收益总额 |
155,148,459.05 | 154,844,760.08 | 150,810,395.50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收益总额 |
- | - | -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
单位:元
|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78,455,472.52 | 1,188,170,744.39 | 1,157,958,993.9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2,981,287.74 | 63,024,095.31 | 30,446,876.7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62,509.35 | 26,730,685.79 | 7,563,753.4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3,699,269.61 | 1,277,925,525.49 | 1,195,969,624.1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81,713,998.66 | 616,092,493.51 | 672,977,219.36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
242,617,017.82 | 204,699,902.00 | 179,661,673.6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9,900,388.25 | 46,424,400.65 | 55,645,940.1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905,905.61 | 88,764,963.07 | 91,126,598.0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6,137,310.34 | 955,981,759.23 | 999,411,431.2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7,561,959.27 | 321,943,766.26 | 196,558,192.8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330,188.22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9,056.00 | 20,886.51 | 406,119.2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
- | - | 1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741,300.24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056.00 | 4,092,374.97 | 10,406,119.2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356,837,235.62 | 587,315,365.86 | 200,744,806.6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 | 10,365,487.72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6,837,235.62 | 597,680,853.58 | 200,744,806.6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6,718,179.62 | -593,588,478.61 | -190,338,687.41 |
1-2-1-45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300,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78,294,148.21 | 402,843,320.20 | 354,332,885.8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239,287.98 | 23,069,785.29 | 5,79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5,533,436.19 | 425,913,105.49 | 660,122,885.8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99,627,838.68 | 115,485,745.32 | 603,307,995.9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60,208,279.92 | 34,598,660.68 | 18,747,716.4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98,368.19 | 62,613,920.93 | 8,620,154.5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4,934,486.79 | 212,698,326.93 | 630,675,866.9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598,949.40 | 213,214,778.56 | 29,447,018.9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
185,437.98 | 2,394,537.08 | 6,146,884.5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1,628,167.03 | -56,035,396.71 | 41,813,408.9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907,078.31 | 106,942,475.02 | 65,129,066.0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2,535,245.34 | 50,907,078.31 | 106,942,475.02 |
(四)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表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7 | 年度 | 2016 | 年度 | 2015 年度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1.42 | -76.49 | 3.1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 | ||||||
|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
1,470.37 | 1,901.23 | 350.01 | |||
| 府补助除外)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出 |
-146.51 | 3.87 | 39.4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3.54 | 347.89 | 58.89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影响净利润) | 928.89 | 1,480.72 | 333.69 | |||
|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 - | |||
| 合计 | 928.89 | 1,480.72 | 333.69 |
(五)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 财务指标 | 2017-12-31/ 2017 年度 |
2016-12-31/ 2016 年度 |
2015-12-31/ 2015 年度 |
|---|---|---|---|
| 流动比率(倍) | 1.02 | 0.78 | 1.68 |
| 速动比率(倍) | 0.82 | 0.60 | 1.38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9.01% | 25.06% | 11.87%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51.83% | 48.06% | 31.35%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4.34 | 3.76 | 3.78 |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7.09 | 6.89 | 8.57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36,241.93 | 30,474.73 | 29,608.39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5,530.37 | 15,470.04 | 15,053.96 |
1-2-1-46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14,601.48 | 13,989.32 | 14,720.27 |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7.28 | 14.90 | 10.1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1.38 | 1.95 | 1.19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68 | -0.34 | 0.25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
6.82 | 6.08 | 5.29 |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 权)占净资产比率 |
0.51% | 0.52% | 0.46% |
(六)管理层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
讨论与分析
1 、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7-12-31 | 2016-12-31 | 2015-12-31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流动资产 | 80,512.95 | 34.44% | 61,457.51 | 31.80% | 50,567.58 | 39.73% |
| 非流动资产 | 153,231.76 | 65.56% | 131,786.76 | 68.20% | 76,695.24 | 60.27% |
| 资产总计 | 233,744.71 | 100.00% | 193,244.27 | 100.00% | 127,262.82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27,262.82 万元、193,244.27 万元和
233,744.71 万元。其中 2016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65,981.46 万元,增 长 51.85%;2017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40,500.44 万元,增长 20.96%。 (2)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7-12-31 | 2016-12-31 | 2015-12-31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短期借款 | 27,154.63 | 22.41% | 28,303.34 | 30.48% | 2,500.00 | 6.27% |
| 应付账款 | 40,099.86 | 33.10% | 40,633.32 | 43.75% | 20,534.78 | 51.46% |
| 预收款项 | 3,448.69 | 2.85% | 2,532.80 | 2.73% | 583.99 | 1.46%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18.27 | 1.58% | 1,773.64 | 1.91% | 1,602.73 | 4.02% |
| 应交税费 | 2,198.70 | 1.81% | 1,772.00 | 1.91% | 1,085.96 | 2.72% |
| 应付利息 | 271.72 | 0.22% | 300.57 | 0.32% | 123.80 | 0.31% |
| 其他应付款 | 671.24 | 0.55% | 399.60 | 0.43% | 136.37 | 0.3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3,071.07 | 2.53% | 2,618.37 | 2.82% | 3,612.39 | 9.05% |
| 流动负债合计 | 78,834.18 | 65.07% | 78,333.64 | 84.34% | 30,180.02 | 75.64% |
| 长期借款 | 41,919.91 | 34.60% | 14,359.59 | 15.46% | 9,399.16 | 23.56% |
| 递延收益 | 398.85 | 0.33% | 170.78 | 0.18% | 306.06 | 0.7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2 | 0.01% | 9.66 | 0.01% | 16.45 | 0.0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325.07 | 34.93% | 14,540.03 | 15.66% | 9,721.67 | 24.36% |
| 负债合计 | 121,159.25 | 100.00% | 92,873.66 | 100.00% | 39,901.68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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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长期借款构成,三者 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1.28%、89.69%和 90.11%。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 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75.64%、84.34%和 65.07%。
2 、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主营业务收入 | 154,885.08 | 99.47% | 120,967.93 | 99.43% | 115,950.74 | 99.37% |
| 其他业务收入 | 824.46 | 0.53% | 696.49 | 0.57% | 740.45 | 0.63% |
| 合计 | 155,709.54 | 100.00% | 121,664.42 | 100.00% | 116,691.19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16,691.19 万元、121,664.42 万元和 155,709.54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99.37%、 99.43%和 99.47%。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小,主要为废品、废料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汽车类压铸件 | 142,601.55 | 92.07% | 109,214.9 8 |
90.28% | 100,499.1 6 |
86.67% |
| 非汽车类压铸件 | 3,898.02 | 2.52% | 6,118.14 | 5.06% | 6,485.29 | 5.59% |
| 模具 | 8,385.51 | 5.41% | 5,634.81 | 4.66% | 8,966.29 | 7.73% |
| 合计 | 154,885.08 | 100.00% | 120,967.9 3 |
100.00 % |
115,950.7 4 |
100.00 % |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较为稳定,以汽车类压铸件为主,其收入分别为 100,499.16 万元、109,214.98 万元和 142,601.55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 86.67%、90.28%和 92.07%。近年来公司不断强化在汽车类压铸件领域 的竞争优势,在巩固原有客户资源优势的同时,还拓展了包括奔驰、特斯拉 (TESLA)、长城汽车、大众在内的整车厂商客户,使得公司汽车类压铸件销售 收入呈现上升趋势。
对于技术门槛相对较低、竞争较为激烈的家具等非汽车压铸件业务,公司对 该业务的定位是将其稳定在一定水平,主要承接一些技术含量、附加值相对较高 的订单,如全球主要休闲游艇建造商美国宾士域(Brunswick)集团公司旗下美 国水星(Mecrury Marine)、水星海事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的游艇类订单。
(3)利润主要来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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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汽车类压铸件 | 35,853.32 | 86.55% | 31,207.93 | 85.88% | 30,124.66 | 80.93% |
| 非汽车类压铸件 | 1,246.00 | 3.01% | 2,583.83 | 7.11% | 2,277.92 | 6.12% |
| 模具 | 4,327.23 | 10.45% | 2,546.95 | 7.01% | 4,821.17 | 12.95% |
| 主营业务毛利 | 41,426.55 | 100.00% | 36,338.71 | 100.00% | 37,223.75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类压铸件毛利分别为 30,124.66 万元、31,207.93 万元、 35,853.32 万元,毛利贡献分别为 80.93%、85.88%和 86.55%,为公司主营业务毛 利的主要来源。
2)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基于以下因素,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盈利能力具有连续性和稳 定性:
①铝合金材料是汽车轻量化现阶段的首选材料,前景广阔
汽车轻量化是缓解燃油供应矛盾、减少尾气排放、改善大气环境的迫切需要, 是未来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据统计,汽车自重约消耗 70% 的燃油,若车辆减重 10%,耗油量将降低 3.3%以上。而铝的密度仅约为铁或钢 的 1/3,以铝代钢、代铁可以有效减轻车重。此外,随着汽车铸件向着“轻量化、 薄壁化、精确化、强韧化、集成化、均一化”的方向发展以及铝合金车身和底盘 结构件在汽车上的大批量应用,预计单车铝合金用量将增长一倍以上。[2] 因此, 我国汽车铝合金压铸件市场的发展空间仍非常广阔。
②较高的行业准入壁垒
汽车行业对产品的质量、性能和安全具有很高的标准和要求,汽车零部件供 应商在进入汽车整车厂商或上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的采购体系前须履行严格的资 格认证程序:
A、零部件供应商首先必须建立客户指定的国际认可的第三方质量体系(如 ISO/TS 16949),并应通过第三方的审核认证;
B、整车厂商或上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将按照各自的供应商选择标准,对配套 零部件供应商在产品技术开发能力、装备、生产过程、生产经验等方面进行严格
2资料来源:中国铸造协会,《铸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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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打分审核,并进行现场制造工艺审核;
C、产品都要经过严格的质量先期策划(APQP)和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 并经过严格而漫长的产品装机试验考核。
新进入行业的企业通常难以在短期内获得客户的认同,资质认证成为汽车铝 合金压铸件行业较高的准入壁垒。
③稳定的客户资源优势
汽车整车厂商或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的认证过程往往需要耗费合作双方巨大 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因此一旦双方确立供应关系,其合作关系一般比较稳定。公 司客户涵盖采埃孚天合(ZF TRW)、威伯科(WABCO)、法雷奥(VALEO)、格 特拉克(GETRAG)、瀚德(HALDEX)、博世(BOSCH)、马勒(MAHLE)、加 特可(JATCO)等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和通用、奔驰、长城汽车、大众、特斯拉 (TESLA)、上海蔚来、吉利等整车厂商,稳定的客户资源将为公司持续快速发 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 、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具体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756.20 | 32,194.38 | 19,655.8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671.82 | -59,358.85 | -19,033.8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59.89 | 21,321.48 | 2,944.70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值分别为 1.31、
2.08 和 1.47,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的能力较强,盈利质量较高。
- 4 、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财务状况的未来趋势
资产规模仍将快速增长。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继续扩大,以及募集资 金的到位,公司流动资产将继续保持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利用募集资金扩大产 能,将进一步带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非流动资产的大幅增加。
公司将继续保持良好的资产质量并将继续推进优质客户的发展战略,同时选 择优质的供应商进行合作,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存货等运营性流动资产管理, 同时提高产能利用率,保持良好的资产盈利能力。
公司将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公司适时监控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并保持合理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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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之内,努力提高公司杠杆经营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长短期偿债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进一步改善 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2)公司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
1)预计公司在汽车压铸件领域仍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
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司将继续走专业化、 高端化路线,并通过加强自主创新、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客户等方式,不断扩大 市场份额,进而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预计公司在汽车压铸件领域仍会保持较快 的增长势头。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为公司 开拓更多的客户提供了生产能力基础。
2)新能源汽车市场将为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
随着燃油汽车尾气污染的加剧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革新,新能源汽车产 业近年来快速发展。目前整个汽车压铸件行业的下游客户仍以传统燃油汽车企业 为主,未来随着汽车行业的更新换代,新能源汽车市场革新,将为包括公司在内 的汽车压铸件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目前,公司已凭借在质量、技术等方面的 优势,开拓了诸如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特斯拉(TESLA)等客户。进军新能源汽车 市场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七)股利分配情况
1 、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2016 年 3 月 14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每股派发 0.15 元(含税)现金股利,共派送现金 2,475.00 万元(含税)。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每股派发 0.20 元(含税)现金股利,共派送现金 3,300.00 万元(含税)。
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招股意向书。
2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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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3 、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详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公司发行上 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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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及实收资本 |
注册地址 | 公司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2017-12-31/2017 年度 |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 1 | 南通雄邦 | 2006-10-24 | 3,008万美元 | 江苏省 南通市 |
直接持有其75% 股权,并通过香港 杰智持有其25% 股权 |
设计、制造、销售 汽车铝合金精密 压铸件 |
109,872.09 | 59,309.73 | 13,730.68 |
| 2 | 香港杰智 | 2012-08-07 | 港币7,187.08 万元 | 香港 | 直接持股100% | 投资及贸易 | 5,707.35 | 5,706.29 | -6.73 |
| 3 | 文灿模具 | 2014-10-23 | 3,000万元 | 广东省 佛山市 |
直接持股100% | 模具、夹具、检具、 装配机、测漏机等 工装设备的生产 与制造 |
7,929.38 | 6,135.27 | 779.47 |
| 4 | 天津雄邦 | 2015-01-08 | 20,000万元 | 天津市 | 直接持股100% | 设计、制造、销售 汽车用铝合金精 密压铸件 |
78,701.64 | 15,609.80 | -4,489.00 |
| 5 | 江苏文灿 | 2017-8-25 | 10,000万元 | 江苏省宜 兴市 |
直接持股100% | 设计、制造、销售 汽车铝合金精密 压铸件 |
9,952.42 | 9,947.42 | -5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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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201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组织实施以上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 投资于以下项目: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元) | 拟投入募集 资金(元) |
项目备案 | 环保批文 |
|---|---|---|---|---|---|
| 1 | 雄邦自动变速器关 键零件项目 |
736,305,515.89 | 588,928,693.36 | 津开审批 [2016]10010 号 |
津开环评 [2016]3 号 |
| 2 | 汽车轻量化车身结 构件及高真空铝合 金压铸件技改项目 |
508,323,349.65 | 200,000,000.00 | 通行审技备 3206831600357 |
通行审投 环[2016]18 号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50,000,000.00 | - | - | - |
| 合并 | 1,494,628,865.54 | 788,928,693.36 |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对资金使用计划做必要调整。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 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 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或 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 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1 、节能环保将不断推动汽车轻量化
防治汽车废气污染已经成了刻不容缓的全球性问题。我国已连续八年成为世 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2016 年, 全国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4,472.5 万吨。其中,一氧化碳 3,419.3 万吨, 碳氢化合物 422.0 万吨,氮氧化物 577.8 万吨,颗粒物 53.4 万吨。而汽车是污染 物排放总量的主要制造者,其排放的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超过 80%,氮氧化物 和颗粒物超过 90%。不解决汽车能源消耗所带来的排放问题,汽车可持续发展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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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限制。[3]
目前,中国、欧洲、日本、美国等世界各国都在致力于降低汽车燃油消耗, 从而缓解汽车能源消耗带来的排放问题。尤其是我国,由于内燃机等汽车技术的 相对落后,当前我国汽车综合油耗相对较高。依据 2012 年 6 月国务院颁布的《节 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2015 年我国乘用车平均燃料消 耗量要求降至 6.9 升/百公里;2020 年我国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降至 5.0 升/百公里,超标的企业将面临停止新品公告申报、停止跨类生产、停止扩大产 能审批等惩罚措施。[4]
据统计,汽油乘用车减重 10%可以减少 3.3%的油耗,减重 15%可以减少 5% 的油耗;对于柴油乘用车,则可以分别相应减少 3.9%和 5.9%的油耗。[5] 汽车轻量 化,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汽车的整备质量,以 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降低排气污染。汽车轻量化作为汽车节能的 关键技术之一,对汽车节能减排有着显著地效果。
2 、铝合金材料是汽车轻量化现阶段的首选材料
解决车身轻量化问题有多种方式,如采用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碳纤维 等。在轻量化金属中,镁合金密度虽比铝合金小,但镁锭成本较高,且零件制造 过程中还存在表面处理、结合水平等诸多技术问题,因此目前在汽车上的应用范 围很小;而航空航天用的钛合金虽有较高机械强度,但制造工艺困难,制造成本 昂贵,短期也无法大批量应用于汽车生产。此外,碳纤维亦因成本昂贵、制造工 艺复杂等原因,通常仅用于价格敏感性不高的超级跑车。铝的密度仅约为钢或铁 的 1/3,且铝合金具有优质的性能,能在大幅降低车身重量的同时兼具突出的安 全性能,成为近年来主流车身新型材料,在车身的应用比例正呈现大幅上升趋势。
在全球汽车技术和产业发展过程中,汽车轻量化技术也在不断地发展和推 进。不同的零部件都通过不同的路径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轻量化,如变速器箱体、 发动机缸体缸盖通过铝合金材料的应用实现轻量化,目前在汽车发达国家市场已 经普及,在国内也占据了主导地位。根据 Ducker Worldwide 的预测,铝制引擎盖 的渗透率会从 2015 年的 48%提升到 2025 年的 85%,铝制车门渗透率会从 2015 年的 6%提升到 2025 年的 46%。具体反映在平均单车用铝量上,1980 年北美地
3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7)》
4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
5 资料来源:The Aluminum Association;浙商证券研究所:车身轻量化:实现节能减排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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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每辆车平均用铝量为 54kg,到 2010 年增长到 154kg,预计到 2025 年每辆车的 平均用铝量将会达到接近 325kg。[6]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铝合金车身和 底盘结构件的大批量应用,预计单车铝合金用量将增长一倍以上。[7] 因此,我国 汽车铝合金压铸件市场的发展空间仍非常广阔。
3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加速汽车铝合金压铸件的渗透
在政策持续支持、产品有效改善、配套设施加速建设、以及消费者观念明显 转变之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将迎来规模化的发展。从 2009 年的“十城千辆工程” 课题,到现在的月产销数万辆,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2016 年新能源汽车 累计生产 51.70 万辆,较 2015 年增长 49.99%。其中纯电动乘用车产量增长最为 显著,较 2015 年增长 73.10%;纯电动商用车产量较 2015 年增长 50.20%;插电 式混合动力乘用车产量较 2015 年增长 29.9%。2017 年,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 79.40 万辆,较 2016 年增长 53.58%。其中纯电动乘用车产量增长最为显著,较 2016 年增长了 80.94%。[8]
当前新能源汽车的产品的主要问题之一是续航里程较短,轻量化设计成为新 能源汽车降重减耗的主要措施。以特斯拉(TESLA)Model S 为例,其总重达 2,108kg,仅电池重量即超过 500kg,此外还有驱动电机增加整车重量;而传统汽 车的发动机总量一般为 80-160kg 。一辆 70L 汽油的汽车行驶里程可达 700-900Km,而载有 500kg 电池的电动车续航里程仅 400Km 左右。
加大汽车铝合金压铸件比例是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的主要措施。目前市场关注 度较高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均大量采用铝合金部件:特斯拉(TESLA)基本使用全 铝车身,结构件中九成以上使用铝合金压铸件:宝马 i 系列、比亚迪腾势、江淮 iEV5、长安纯电动版逸动在底盘、动力总成部件普遍使用铝合金,以降低整车重 量。[9]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促进汽车轻量化,从经济性和实用性的角度来讲,汽车 铝合金压铸件成为汽车轻量化的首选,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加速汽车铝合金压铸 件的渗透。
6 资料来源:Ducker Worldwide;浙商证券研究所,《车身轻量化:实现节能减排的必经之路》
7 资料来源:中国铸造协会,《铸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8 资料来源:工信部
9 资料来源:长江证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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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除“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的风险外,投资者还需关注下列风险:
(一)行业和市场风险
1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国内压铸行业企业众多,大部分压铸企业主要从事竞争激烈的日用五 金、灯具、玩具等普通压铸件产品的生产,只有少数规模较大的压铸企业拥有较 先进的设备与技术,能够生产符合汽车零部件对压铸件质量、精密度要求较高的 产品。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国内主要汽车铝合金压铸件生产企业不 断扩大产能,汽车轻量化趋势所带来的良好行业前景也正在吸引新的竞争者加 入,包括一些大型的外资压铸企业。若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不能及时全面地提高产 品市场竞争力,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2 、美国最新关税政策导致外销业绩下降的风险
2018 年 3 月 8 日,美国政府决定,将对进口铝产品全面征税,税率为 10%; 2018 年 3 月 22 日,美国政府签署备忘录,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大规模征收关 税。受贸易壁垒增加影响,美国若实施新的全球铝产品关税政策,将可能对公司 产品的出口产生一定影响,并使得公司对美国客户的销售业绩下降,进而导致公 司整体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 64,948.94 万元、65,671.80 万元和 83,875.7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6.01%、54.29%和 54.15%,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大型汽车整车厂商和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如果主要客 户流失或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动,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 、原材料集中采购风险
公司用于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铝合金和配件,其中又以铝合金为主。鉴于采 购价格、运输路径以及客户质量审核等方面的考虑,向公司提供铝合金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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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固定,且主要集中在前五家铝合金供应商。公司通过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 稳定合作关系,有效保证了原材料的质量、降低了原材料成本、形成了稳定的供 货渠道。但如果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与公司业务合作关系发生变化,不能及时足额 保质地提供原材料,将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 、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在长期的生产经营中培养了一批具有高素质的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和 管理人才,公司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这些人才。人才的流失不仅影响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工作,而且可能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的泄密,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生 产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公司通过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和建立公平的 竞争机制,营造开放、协作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氛围来吸引人才、培养人才。 但是,随着同行业人才争夺的加剧,一旦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销售和管理人员 流失,或者在生产规模扩大之后不能及时吸纳和培养公司发展所需的人才,都将 会构成公司经营过程中潜在的人力资源风险。
4 、资产及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股票成功发行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需要包括技术、研发、采购、 销售等各方面的高级人才。若公司不能及时有效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使之与迅 速扩大的业务规模相适应,则将影响到公司的应变能力和发展活力,进而削弱公 司的竞争力,给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5 、质量责任风险
近年来,全球对汽车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法规及技术标准日趋严格,我 国亦陆续颁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 退货责任规定》等相关规定。凭借先进的制造技术和严格的质量管理,公司未发 生因自身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汽车召回的重大事件,但若未来公司产品发生重大质 量问题,则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赔偿风险。
6 、出口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收入分别为 59,801.50 万元、66,194.69 万元和 62,925.7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1.57%、54.72%和 40.63%,外销收入占比 较高。
由于公司与国外客户的货款一般以外币结算,货款有一定的信用期,如果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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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期内汇率发生变化,将使公司的外币应收账款产生汇兑损益。报告期内,公司 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损益分别为 358.22 万元、289.94 万元和-1,272.96 万元。报告 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占同期净利润的比重较小,但若未来公司产品出口销售规模持 续扩大,或者汇率波动幅度扩大,则汇率变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此外,若国际经济、政治局势出现大的波动,或公司产品进口国的政治、经 济环境、贸易政策、汽车消费政策等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出口业务波动的 风险。
7 、税收优惠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文灿股份及南通雄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 得税优惠税率。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 2,285.54 | 1,645.75 | 1,720.00 |
| 当期净利润 | 15,530.37 | 15,470.04 | 15,053.96 |
| 税收优惠金额占当年净利润的比重 | 14.72% | 10.64% | 11.43% |
由上表可见,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对报告期各期净利润存在一定影 响。如果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 业相关的认定条件,公司将无法继续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则公司的经营业绩 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三)汽车产业技术革新带来的风险
1 、新材料、新技术替代风险
近年来,为了适应消费者需求、节能减排,汽车制造企业广泛采用新技术和 新材料。轻量化作为汽车节能减排的有效手段,是汽车制造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 向。在轻量化金属中,铝合金因其较低的密度和优质的性能,在大幅降低车身重 量的同时兼具突出的安全性能,成为近年来主流车身新型材料。
虽然汽车行业对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可靠性有着极高要求,主要汽车零部件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需要漫长的验证时间,但若未来汽车零部件生产技术和生产 材料发生变革性发展,而公司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无法适应,则将给公司经营带来 不利影响。
2 、新能源汽车转型带来的风险
汽车工业正向新能源汽车转型,而新能源汽车由于电池续航里程不足,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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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减轻车身重量达到提高用户体验目的。因此,新能源汽车发展将推动车用铝 合金零部件发展。
目前公司终端客户仍以传统燃油汽车企业为主,若未来公司在产品开发、技 术研发等方面的成果达不到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要求,或出现替代性产品和技术, 而公司的技术水平又未能紧跟技术发展趋势,导致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能源汽车 客户,则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雄邦自动变速器关键零件项目”、“汽车 轻量化车身结构件及高真空铝合金压铸件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的国内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公司的 技术研发能力以及订单的预计执行情况等因素做出的,虽然公司在决策过程中综 合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并聘请了专业的研究机构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认为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但是,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化以及工程进度、工程管 理、设备供应等变化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的预测出现差 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
(五)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成员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唐杰雄、唐杰邦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 54.55%的股份,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唐杰雄胞弟唐杰维、唐杰邦胞弟唐杰操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18.18%的股份。四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 90.91%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四 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将降至 68.18%,但仍能对公司的发展战略、 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等实施重大影响。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公司治 理结构不够健全,则可能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成员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风险。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经济效益的实现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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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收益率等指标将有可能下降,投资者即期回报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七)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 景的影响,而且受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以及政治、经济、金融政策 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的影响而背离其投资价 值,直接或间接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重要合同指本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采购 和销售合同、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银行合同,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 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主要有:
1 、采购合同
| 序号 | 合同编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金额 | 签署日期 | 签署日期 |
|---|---|---|---|---|---|---|---|---|---|
| 1 | WY2017WPD225 | 佛山市南海长 城金属有限公 司 |
铝合金 | 14,400,000.00元 | 2017-12-1 | ||||
| 2 | 3018501097 | 布勒有限公司 | 冷室卧式压铸机 | 3,000,000.00欧元 | 2017-11-30 | ||||
| 3 | 3018501110 | 布勒有限公司 | 冷室卧式压铸机 | 2,440,000.00欧元 | 2017-11-30 | ||||
| 4 | 3018501112 | 布勒有限公司 | 冷室卧式压铸机 | 2,440,000.00欧元 | 2017-11-30 | ||||
| 5 | MC-CT-17-724 | 牧野(亚洲)私 人有限公司 |
数控卧式镗铣加工 中心 |
348,800,000.00日元 | 2017-11-24 | ||||
| 6 | 3018501096 | 布勒有限公司 | 冷室卧式压铸机 | 2,400,000.00欧元 | 2017-11-06 | ||||
| 7 | 3018501098 | 布勒有限公司 | 冷室卧式压铸机 | 2,400,000.00欧元 | 2017-11-06 | ||||
| 8 | 3018501113 | 布勒有限公司 | 冷室卧式压铸机 | 2,060,000.00欧元 | 2017-11-06 | ||||
| 9 | 3018501114 | 布勒有限公司 | 冷室卧式压铸机 | 2,060,000.00欧元 | 2017-11-06 | ||||
| 10 | MC-CT-17-641 | 牧野(亚洲)私 人有限公司 |
数控卧式镗铣加工 中心 |
327,600,000.00日元 | 2017-9-24 | ||||
| 11 | 20110615B | 台湾保来得股 份有限公司 |
采购框架协议 | 2012-7-16 | |||||
| 2、销售合同 | |||||||||
| 序号 | 合同编号 | 客户名称 | 产品类 别 |
合同金额 | 签署日期 | ||||
| 1 | - |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 | 销售框架协议 | 2017-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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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 序号 | 合同编号 | 客户名称 | 产品类 别 |
合同金额 | 签署日期 |
|---|---|---|---|---|---|
| 津)有限公司 | |||||
| 2 | - |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 津)有限公司 |
销售框架协议 | 2017-2-8 | |
| 3 | TJCD1600418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哈弗分公司 |
销售框架协议 | 2016-12-23 | |
| 4 | 2016DGTPUR0086 | 东风格特拉克汽车变速 箱有限公司 |
销售框架协议 | 2016-9-8 | |
| 5 | - |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 津)有限公司 |
工装 | 14,910,000.00元 | 2016-7-21 |
| 6 | PO20160900292 |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 模具 | 48,098,700.00元 | 2016-10-17 |
| 7 | - |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 框架协议 | 2016-9-30 | |
| 8 | PC20161000224 |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 框架协议 | 2016-11-10 | |
| 9 | PC20161000227 |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 框架协议 | 2016-11-10 | |
| 10 | BPTA13382A |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 工装 | 1,022.11 万元 | 2014-4-17 |
| 11 | - | 特斯拉(TESLA) | 销售框架协议 | 2016-6-30 | |
| 12 | - |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 津)有限公司 |
销售框架协议 | 2015-1-29 | |
| 13 | - |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 津)有限公司 |
销售框架协议 | 2014-12-3 | |
| 14 | - |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 津)有限公司 |
销售框架协议 | 2014-4-14 | |
| 15 | - | 格特拉克(GETRAG Getriebe- und Zahnradfabrik Hermann Hagenmeyer GmbH & Cie KG) |
销售框架协议 | 2010-7-6 | |
| 16 | - | 威伯科汽车控制系统(中 国)有限公司 |
销售框架协议 | 2016-5-6 | |
| 17 | - | 威伯科(欧洲)有限公司 (WABCO Europe BvbA) |
销售框架协议 | 2009-9-19 |
注:此处主要列示公司前五名客户中较为重要的销售框架协议,以及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可能产生重 大影响的销售框架协议。 3 、借款合同
| 3、借款合同 | ||||||
|---|---|---|---|---|---|---|
| 序号 | 合同编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金额 | 签署日期 | 借款期限 |
| 1 | 150264356D17100901 | 南通 雄邦 |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通 通州支行 |
3,000万元 | 2017-10-10 | 自实际提款日 起算借款期限 为12个月 |
| 2 | 150264356D17090101 | 南通 雄邦 |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通 通州支行 |
3,000万元 | 2017-9-4 | 自实际提款日 起算借款期限 为12个月 |
| 3 | 043-469-17400038C100 | 天津 雄邦 |
南洋商业银行 (中国)有限公 |
6,000万元 | 2017-8-21 | 2017-8-18至 2019-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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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 序号 | 合同编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金额 | 签署日期 | 借款期限 |
|---|---|---|---|---|---|---|
| 司深圳分行 | ||||||
| 4 | 2017年佛项字第5号 | 天津 雄邦 |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分行 |
30,000万元 | 2017-4-17 | 自实际提款日 起算借款期限 为8年 |
| 5 | 2017年佛项字第2号 | 天津 雄邦 |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分行 |
10,000万元 | 2017-2-23 | 自实际提款日 起算借款期限 为8年 |
| 6 | JK053017000160 | 南通 雄邦 |
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通 通州支行 |
3,000万元 | 2017-1-22 | 2017-1-22至 2018-1-21 |
| 7 | LO-6851630001402 | 南通 雄邦 |
南洋商业银行 有限公司 |
最高额不超 过1,000万美 元 |
2016-9-23 | 贷款期限以借 款人首次提用 贷款额度之日 起计5 年止 |
| 8 | LO-6711430008200/A | 南通 雄邦 |
南洋商业银行 有限公司 |
最高额不超 过1,600万美 元 |
2015-7-2 | 以借款人首次 提用贷款额度 之日起计5年止 |
4 、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 4、综合授信额度 | 合同 | |||||
|---|---|---|---|---|---|---|
| 序号 | 合同编号 | 申请人 | 授信银行 | 授信总额度 | 签署日期 | 授信期限 |
| 1 | 043-469-17400038C000 | 天津 雄邦 |
南洋商业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
6,000万元 | 2017-8-21 | 2017-8-18至 2019-5-10 |
| 2 | 150264356E17030801 | 南通 雄邦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通州支行 |
12,000万元 | 2017-8-8 | 2017-8-8至 2018-2-3 |
| 3 | SX053017000715 | 南通 雄邦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通州支行 |
8,000万元 | 2017-1-22 | 2017-1-22至 2017-11-20 |
| 4 | 2016年狮字 第0016300016 |
发行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狮山支行 |
10,000万元 | 2016-12-29 | 2017-1-23至 2018-1-22 |
| 5、担保合同 |
| 5、担保合同 | |||||||
|---|---|---|---|---|---|---|---|
| 序号 | 编号 | 担保人 | 债务人 | 债权人 | 签署日期 | 担保借款/ 授信额度 |
担保 方式 |
| 1 | 2017年通州(保)字 0097号 |
发行人 | 南通 雄邦 |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通州支行 |
2017.10.24 | 15,000万元 | 保证 |
| 2 | 043-469-17400038M G000 |
发行人 | 天津 雄邦 |
南洋商业银行 (中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 |
2017.8.21 | 6,000万元 | 保证 |
| 3 | 2017年中银最高保 字15026435601号 |
发行人 | 南通 雄邦 |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通 通州支行 |
2017.8.8 | 12,000万元 | 保证 |
| 4 | 佛山分行2017年佛 高质字第1号 |
天津 雄邦 |
天津 雄邦 |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分行 |
2017.2.23 | 人民币五亿元 的最高余额内 |
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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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 序号 | 编号 | 担保人 | 债务人 | 债权人 | 签署日期 | 担保借款/ 授信额度 |
担保 方式 |
|---|---|---|---|---|---|---|---|
| 5 | 佛山分行2017佛保 字第1号 |
唐杰雄 | 天津 雄邦 |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分行 |
2017.2.23 | 人民币五亿元 的最高余额内 |
保证 |
| 6 | 佛山分行2017佛保 字第2号 |
发行人 | 天津 雄邦 |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分行 |
2017.2.23 | 人民币五亿元 的最高余额内 |
保证 |
| 7 | BZ053017000097 | 发行人 | 南通 雄邦 |
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通 通州支行 |
2017.1.22 | 保证最高额最 高不超过人民 币八千万元整 |
保证 |
| 8 | 2016年狮字第 BZ0016300016号 |
南通 雄邦 |
发行人 |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 狮山支行 |
2017.1.20 | 授信额度内最 高限额人民币 壹亿元 |
保证 |
| 9 | 2016年狮字 第BZ0016300016-2 号 |
唐杰邦 唐杰雄 唐杰维 唐杰操 |
发行人 |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 狮山支行 |
2016.12.29 | 授信额度内最 高限额人民币 壹亿元 |
保证 |
| 10 | 44100620160003089 | 发行人 | 发行人 |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南海里水支行 |
2016.8.30 | 担保债权最高 余额 87,750,600.00 元 |
抵押 |
| 11 | 44100620160007292 | 发行人 | 发行人 |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南海里水支行 |
2016.12.8 | 担保债权最高 余额 90,524,000.00 元 |
抵押 |
| 12 | 44100620160005562 | 发行人 | 发行人 |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南海里水支行 |
2016.9.26 | 担保债权最高 余额 32,070,300.00 元 |
抵押 |
| 13 | LO-6851630001402/ M |
南通 雄邦 |
南通 雄邦 |
南洋商业银行 有限公司 |
2016.9.23 | 抵押担保之主 债权本金最高 额不超过 2,600万美元 |
抵押 |
| 14 | - | 发行人 | 南通 雄邦 |
南洋商业银行 有限公司 |
2016.9.23 | 主债务的本金 余额最高不超 过1,000万美 元 |
保证 |
| 15 | - | 唐杰邦 唐杰雄 唐杰维 唐杰操 |
南通 雄邦 |
南洋商业银行 有限公司 |
2016.9.23 | 主债务的本金 余额最高不超 过2,600万美 元 |
保证 |
| 16 | — | 发行人 | 南通 雄邦 |
南洋商业银行 有限公司 |
2015.7.2 | 1,600万美元 | 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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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重大合同
(1)2016 年 7 月 28 日,天津雄邦与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 建天津雄邦的“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雄邦自动变速器关键零件项目”,工程总 建筑面积 75,561.18 平方米,签约合同价 120,000,000 元人民币。
(2)2017 年 6 月 19 日,天津雄邦与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约定对原合同(《天津 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范围增加机加车间恒温空调建设项目,签约合同价 10,699,999.00 元人民币。
(3)2017 年 11 月 6 日,南通雄邦与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筑工程 施工合同》,约定由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南通雄邦的“雄邦压铸(南通)有 限公司二期厂房工程”,签约合同价 3,250.00 万元人民币。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 供担保的情形。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 、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 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 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 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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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 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
十三、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 名称 | 住所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经办人或联系人 |
|---|---|---|---|---|
| 发行人: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 公司 |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 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 |
0757-85121488 | 0757-85102488 | 张璟 |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安立路66号4号楼 | 0755-23953869 | 0755-23953850 | 王万里、季洪宇、 陈涛 |
|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邦盛律师事 务所 |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1号首 都科技中介大厦12 层 |
010-82870288 | 010-82870299 | 杨霞、毛子熙、 张雷 |
| 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
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16号 | 0756-2227512 | 0756-2217643 | 李韩冰、王明丽 |
| 资产评估机构:广东联信资产评 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 16 楼 |
020-83642123 | 020-83642103 | 潘赤戈、蔡可边 |
|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36 楼 |
021-58708888 | 021-58899400 | - |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 交易所 |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 021-68808888 | 021-68804868 | - |
| 收款银行: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 行营业室 |
- | - | - | - |
十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 事项 | 日期 |
|---|---|
| 初步询价日期: | 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1日 |
|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 2018年4月13日 |
|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 2018年4月16日 |
|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 2018年4月18日 |
|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 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十五、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 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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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 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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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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