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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can Group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2
May 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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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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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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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Wencan Group Co.,Ltd.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348,转债代码:113537)
二零二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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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5 议案一: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 议案三: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4 议案四: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7 议案五: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 议案六: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1 议案七: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22 议案八: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25 议案九: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6 议案十: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27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8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9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 议案十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1 议案十五: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32 听取: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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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 2022 年 5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2022 年 5 月 26 日(星期四)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大道 125 号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A1
大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大会主持人: 唐杰雄董事长
参加会议人员: 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
一、股东签到
二、会议正式开始
三、报告股东现场到会情况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各项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 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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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15、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15.01 赵海东先生
六、听取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股东投票表决和计票
八、与股东交流公司情况
九、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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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 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特别提醒: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 需现场参会的,需提前向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和预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最近 14 天未 去过中高风险区域且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会人员在会议当日体 温正常、粤康码显示绿码方可参会;谢绝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现场参会。 参会当天请务必确保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以及需佩戴口罩等防 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公司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 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会议当天公司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相 关检查,检查通过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方可进入会场参会,请予配合。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准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 参加会议。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法人股 东的营业执照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除依法出席现 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二、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应 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本次会议的正常秩 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如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应根 据大会安排有序发言,股东发言应言简意赅,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直接相关。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 会第 1 至 14 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 股东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第 15 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累 积投票权数为待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人数与您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额的乘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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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可以集中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但总额不能超过所持有的累积投票权数。
四、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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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编报规则、规范问答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进行 了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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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提请各位 股东审议公司董事会拟定的《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如下,请审议: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 本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
|---|---|---|---|---|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 营业收入 | 411,198.07 | 260,256.89 | 58.00 | 153,771.0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
||||
| 9,716.82 | 8,380.48 | 15.95 | 7,103.45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
||||
| 8,658.54 | 8,407.45 | 2.99 | 5,990.87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
| 41,538.49 | 78,293.58 | -46.95 | 23,475.19 | |
| 本期末比上年 同期末增减 (%) |
||||
| 项目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
||||
| 271,821.15 | 258,079.58 | 5.32 | 226,790.64 | |
| 总资产 | 593,212.49 | 560,060.13 | 5.92 | 393,118.15 |
(二)主要经营业绩
随着汽车智能化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了新能源汽车的需求边际,新能源汽车 是行业长期发展方向。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1 年我国乘用车产销分 别完成 2,140.8 万辆和 2,148.2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7.1%和 6.5%,结束了 2018 年以来连续三年下降的局面。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长强劲,全年销量超过 350 万辆, 渗透率提升至 13.4%,进入快速提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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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来看,随着下游客户尤其新能源汽车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量日益增长和 法国百炼集团在并购后的稳健经营,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11,198.07 万 元,较上年增长 58.00%,表现出持续增长势头。其中,子公司法国百炼集团实 现收入 219,025.15 万元;扣除法国百炼集团收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2,172.92 万元,同比增长 20.08%,主要系蔚来汽车的订单增长所致。公司 2021 年实现净 利润 9,716.82 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8.03%,主要原因为 2020 年并购法国百炼 集团完成后,其一贯的稳健经营叠加整合与协同效应为其带来了良好的业绩恢复, 进而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扣除收购法国百炼集团以及股权激励相关行为产生 的影响,公司 2021 年实现净利润 7,251.19 万元,下降 51.98%,主要原因系:一 方面,2021 年第二季度以来全球范围内芯片紧缺局面持续,叠加境外疫情反复 的影响,导致部分客户订单下降,进而影响公司部分毛利率较高产品订单实施; 另一方面,由于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公司主要原材料铝锭采购成本提高。虽 然根据公司与客户合同约定,原材料的涨价应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或补偿), 由于调整(或补偿)的滞后性,在报告期内造成国内公司工厂成本增加,短期盈 利能力下降。
二、 2021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新能源汽车领域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表现出色,系公司发展的坚实基础。鉴于法 国百炼集团的客户主要为 Tier1 客户,不包括法国百炼集团产品统计,公司用于 新能源汽车的产品 2021 年贡献收入 72,561.57 万元,如扣除法国百炼收入,新能 源汽车产品 2021 年占主营业务的收入为 37.76%,同比增长 143.30%。车身结构 件产品 2021 年贡献收入 64,713.42 万元,如扣除法国百炼收入,车身结构件产品 2021 年占主营业务的收入为 33.67%,同比增长 83.67%。
(二)坚持研发创新和技术引领,建立上下游协同的创新体系
报告期内,为了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发挥上下游各自业务领域优势,共 同推进超大型一体化铸造产品的发展,公司与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战 略合作协议》,致力于设备的定制与开发等。在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框架下,公司 采购包括 6000T、9000T 在内的 9 台大型、超大型压铸机,用于研发及生产车身 结构件、一体化电池盒托盘、电机壳、变速箱壳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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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包括 6000T、9000T 在内的 8 台压铸机已完成安装调试,在 6000T 压铸 设备上已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完成首次半片式后地板的试制,试制产品已在某 知名头部新势力客户整车厂中完成白车身安装下线;此外 9000T 压铸机系当下 全球吨位最大的压铸机,定点产品已经开始试制阶段工作,用于另一知名头部新 势力客户的 SUV 车型。
另一方面,公司重塑研发组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将文灿模具升级为文灿 集团铸造研究院,进一步统筹公司的整体技术研发和模具制造工作,加强与下游 整车厂的早期合作,直接参与新车型或新产品的研发与优化,从而获得市场先机。 公司与上下游各合作方已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未来将与合作方在设备定制开发、 材料研发、模具设计、工艺设计及应用等方面继续深化合作,以带动整个行业持 续发展。
(三)继续开拓高附加值产品
尽管市场环境一直充满挑战,但公司继续聚焦汽车轻量化的研发创新,通过 前瞻布局,不断提升在汽车车身、底盘、电池盒压铸领域的竞争优势。
基于公司在商务、成本管控、先进成熟工艺和技术领域深厚的经验积累,报 告期内,在大型一体化结构件领域,公司获得两家新势力头部客户大型一体化结 构件后地板产品、前总成产品和一体化 CD 柱产品的项目定点,为其提供大型一 体化压铸结构件产品;在电池盒产品领域,公司获得包括汽车领域和储能领域多 个客户的电池盒箱体定点,根据客户需求公司将采用高压或低压铸造的方式一体 化压铸成型相关产品;在副车架产品领域,公司新获得一款后副车架项目,终端 客户为比亚迪汽车;同时在低压压铸业务领域公司还获得了蔚来汽车的电机壳产 品定点。在报告期内,公司还开发了小康股份和牛创汽车等新客户,为小康股份 提供增程式发动机壳缸体、动力总成等铸件,为牛创汽车提供车身结构件等产品。
公司铝压铸产品屡获认可,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池盒、副车架、电机壳及 大型一体化结构件产品领域的技术能力和产品实力,使公司在该产品领域处于领 先地位,为公司业绩稳定和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与法国百炼集团多方位整合、协同显成效
报告期内,子公司法国百炼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219,025.15 万元,在疫情反复 的背景下,法国百炼集团一贯的经营稳健叠加整合与协同效应为其带来了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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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恢复。
目前,公司持续与子公司法国百炼集团进行技术研发、业务协同、财务管理、 生产基地升级及人力资源管理等多方面的整合与协同,并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提 升法国百炼集团的净利润率等,报告期内法国百炼集团在净利润率提升和帮助公 司拓展全球属地化服务升级等方面已出现成效,符合预期目标。
(五)加大提质增效深度和广度
公司以技术为先导、以质量为保证、以管理为基础,践行“双碳”目标,持 续推进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推进精益管理和自动化信息化进程, 落实全面成本控制各项措施,推动全生产链条的提质增效,节能降本,增强集团 在疫情常态化时期的抗风险能力。
(六)持续优化管理
公司持续优化组织架构和治理模式,明晰集团总部与下属各工厂的目标与责 任,以文灿集团铸造研究院为依托不断提高集团研发水平;持续完善规章制度标 准化,提高组织效能和价值创造能力;持续规范会议管理,实施科学决策,提升 组织的决策力、执行力、协同力、纪律性。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
2021 年,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 8 次,其中定期会议 2 次、临时会议 6 次, 审议年度预决算、变更公司名称、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2019 年股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等议案合计 37 项。全体董事勤勉履职,会议出席率 100%。独立 董事就现金分红、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合 计召开会议 7 次,充分履行前置决策及监督职能。
四、 2022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时期,公司将严格执行发展战略,提高盈利能 力,用匠心和创新为行业发展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打造公司在压铸行业 新的战略高度,同时继续关注融资机会。此外,公司也将持续关注新冠疫情的进 展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以保障生产经营活动平稳有序。
(一)积极把握行业机遇,持续投入研发并提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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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能源汽车对续航里程与成本管控的进一步要求,目前新能源整车厂商 纷纷进一步整合汽车车身零部件,减少车身制造工序,提升整车舒适性和力学性 能,降低制造成本。公司目前共有 1100T-4500T 大型压铸机 40 多台、6000T 压 铸机 2 台、9000T 压铸机 2 台。为了响应产业变革,2022 年,公司根据客户的 项目定点和产品量产计划,在 6000T 及以上设备上,完成 9000T 压铸机的安装 与调试工作,并计划新增采购 10 台大型压铸机,用于超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及车 身结构件的生产,进一步满足公司的产能需求,具体压铸机吨位包含 2 台 2800T、 3 台 3500T、2 台 4500T、2 台 7000T 和 1 台 9000T。如完成采购,公司在 2022 年将拥有 6000T-7000T 压铸机 4 台,9000T 压铸机 3 台,将加速公司一体化压铸 技术产品的研发进度。公司目前与多家潜在客户沟通大型一体化结构件产品的研 发,公司将进一步通过技术研发和实践形成先发优势,快速响应市场和客户的各 种变革与需求,推动产品和行业技术的发展。
(二)加强新能源汽车客户、大型一体化结构件产品的开拓和开发
2022 年,公司将利用在汽车轻量化和大型一体化结构件产品的积累优势, 加强新能源汽车客户、大型一体化结构件产品的开拓和开发,建立客户积累和产 品定点优势;以更具技术实力的产品为先导,进一步加强电池盒箱体产品和底盘 结构件产品的研发、开拓和市场营销;同时为满足商用车轻量化市场的需求,进 一步开拓知名的商用车客户,为商用车客户提供质量更优的大型轻量化汽车零部 件。
(三)进一步规划全球产能布局和工艺路线布局
法国百炼集团在全球原有 10 个工厂,分别为墨西哥 2 个、匈牙利 3 个、塞 尔维亚 1 个、法国 1 个及中国 3 个。2022 年,公司将与法国百炼集团进一步分 析整合客户,利用地理位置优势,有序开展高压铸造工艺生产线和重力铸造工艺 生产线在国外和国内工厂的投资建设工作,计划在法国百炼集团的墨西哥新工厂 首先布局高压铸造产线,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全球属地化服务能力,全面加速本集 团全球化进程。
(四)融资
2022 年,公司将继续拓展融资渠道,持续优化本集团的融资结构,压缩生 产成本及各项期间费用,优化各项内控制度,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巩固行业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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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地位。为积极拥抱汽车产业变革和随着本集团内生式增长的不断深入,2022 年公司预计在产能扩增等方面的有适量投入,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以及债权、股权融资所募资金等。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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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1 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任职及运作情况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新华先生、曾 德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曹飞先生为公司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于曾德友先生离职, 公司 2021 年 5 月 28 日股东大会补选卢润泽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021 年,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7 次,各监事整体出席率达 100%,累计审议议 案 22 项,包括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募 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变更募投项目、股权激励解禁与行权等重要事项,各项议案 均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并与董事会、管理层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积极发挥监 督职能。
二、 2021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紧跟公司发展战略,勤勉履职,持续完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 监督职能,为实现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 、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保障规范运作
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循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经营 情况总结会等重要会议,持续强化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决策程序、以及管理层 履职情况的监督。同时,监事会通过实地检查等现场检查方式,多渠道掌握公司 经营情况,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合法合规,相关决策程序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 、强化内控监督,严控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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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 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 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内控 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 全完整。
3 、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行了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充分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加强了 对公司财务及日常经营的监督检查。对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及时进 行审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时掌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认真分析行 业形势和市场走势,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对公司产生的综合影响和公司所采取的应 对措施;并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供经营层参考,同时也为董事会对公 司的经营决策提供了依据。
4 、关注关联交易,维护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形。
5 、审查业绩考核,跟进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持 续监督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并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及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的审议及实施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了相应披露义务。
6 、持续监督利润分配,保障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实施完成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 金分红比例超过 30%。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有关分红政策,相关决策程序完 备,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7 、严控内幕信息,杜绝内幕交易
报告期内,监事会督促公司严格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管理制度》,做 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对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 认为公司严格落实了有关规定要求,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规范有序,不存在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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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 2022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政策 规定,严格履行职责,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 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严格审核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按照上市公司监 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
2、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和市场走势,及时掌握公司经营 状况,积极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
3、督促加强内控建设,加大对投资决策、子公司运营管控等核心业务流程
-
的监督力度,防范经营风险;
4、持续加强经营监督及财务检查,重点围绕募集资金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强 化督导。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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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第一部分: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公司合并报表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 财务状况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变动比例 |
|---|---|---|---|
| 资产总额 | 593,212.49 | 560,060.13 | 5.92% |
| 负债总额 | 321,391.34 | 301,980.55 | 6.43% |
| 所有者权益 | 271,821.15 | 258,079.58 | 5.32%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71,821.15 | 258,079.58 | 5.32%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经营成果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411,198.07 | 260,256.89 | 58.00% |
| 营业成本 | 335,142.01 | 198,930.74 | 68.47% |
| 投资收益 | - | 670.67 | - |
| 营业利润 | 11,328.68 | 13,270.95 | -14.64% |
| 利润总额 | 10,585.49 | 12,071.68 | -12.31% |
| 税后净利润 | 9,716.82 | 8,994.97 | 8.02%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716.82 | 8,380.48 | 15.95% |
| 少数股东损益 | - | 614.49 | - |
| 增加0.22 个百分点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0 | 3.48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36 | 5.56% |
| 现金流量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变动比例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408.73 | 3,989.78 | -411.0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41,538.49 | 78,293.58 | -46.9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48,356.88 | -79,659.66 | -39.3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845.69 | 4,337.29 | -16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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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
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理性考虑外部经济气候与行业形态,根据经营目 标分解细化,公司谨慎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具体内容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方案是以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1年年 度报告为基础,参考了公司近年来经营业绩和现阶段经营能力;分析预测产业目 前的发展阶段、面临的竞争格局、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对公 司所属产业的影响等;同时,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 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
二、基本假设
-
1、预算期内公司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
2、按现行的国家主要税率、汇率;
-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
4、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
5、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
6、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计划的投资项
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运营;
- 7、无其他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算编制依据
-
1、公司2022年主要产品销售目标;
-
2、2022年度费用依据2021年度实际支出情况及2022年度业务量的增减变化
-
情况进行预算。
四、财务预算方案
-
1、收入目标:2022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比2021年增长25%;
-
2、利润目标:2022年计划实现净利润比2021年增长209%。
五、确保财务预算完成的措施
-
1、加大研发、生产、销售力度,实现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
2、继续落实预算管理,建立和完善成本控制体系和制度;
-
3、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挖潜降耗,把降低成本作为重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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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5、强化财务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分析、预算执行、资金运行情况监管等方 面的工作,建立成本控制、预算执行、资金运行的预警机制,降低财务风险,及 时发现问题并持续改进,保证财务指标的实现。
六、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 经济环境、市场需求、汇率变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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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 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9,716.82 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3,376.21 万元,提取盈余公积 337.62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 4,557.60 万元。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持续稳定股东回报预期,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根据 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结合公司目前资金状况, 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下一年度。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 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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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已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的审计 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具有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及证券服务业务 的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应有的独立 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拟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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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 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 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或等值外币,不含已 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各 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 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 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或借款协议为准。上述 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 2022 年度的部分融资授信额度及与部分应付账款履约(法国百炼集团 应付给其供应商的相关款项)提供担保(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之间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的控股子公司〉,下同),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 币,不含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担保余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 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的方式为质押担保、抵押担保、 保证担保。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 可循环使用,详见附件。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担保事宜另 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银行或供应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 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 押、融资等,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公司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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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供应商签署关于应付账款履约(法国百炼集团应付给其 供应商的相关款项)的担保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附件: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
| 公司 | 公司类型 | 授信机构 | 授信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万元) |
|---|---|---|---|---|
|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
| 本公司 | 建设银行 | 20,000 | - | |
| 农业银行 | 20,000 | 20,000 | ||
| 广东文灿压铸科技 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20,000 | 20,000 | |
| 全资子公司 | ||||
| 建设银行 | 20,000 | 20,000 | ||
| 工商银行 | 10,000 | 10,000 | ||
| 工商银行 | 15,000 | - | ||
| 雄邦压铸(南通)有 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江苏银行 | 15,000 | - |
| 中国银行 | 15,000 | - | ||
| 天津雄邦压铸有限 公司* |
工商银行 | 10,000 | 10,000 | |
| 全资子公司 | ||||
| 深圳南洋 | 15,000 | 15,000 | ||
| 建设银行 | 5,000 | 5,000 | ||
| 江苏文灿压铸有限 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深圳南洋 | 5,000 | 5,000 |
| 招商银行 | 5,000 | 5,000 | ||
| 汇丰银行 | 5,000 | 5,000 | ||
| 法国百炼集团下属 公司* |
||||
| 控股子公司 | 1,150(美元)及 150(欧元) |
|||
| 供应商 | / | |||
| 预留额度 | 70,000 | 76,605 | ||
| 合计 | 250,000 |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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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和担保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和 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总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和担保金额为准。资产负债率超过或可能超过 70%的子公司均可以使 用上述 20 亿元内的担保额度(标注“*”的公司),在 2022 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总体担 保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2)合计担保额度的计算按照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欧元、美元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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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现行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中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已经 2022 年 4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2 年 4 月修订)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进行了披露。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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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公 司现行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已经 2022 年 4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022 年 4 月修订)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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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拟对公司现行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已经 2022 年 4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办 法》(2022 年 4 月修订)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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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现行 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已经 2022 年 4 月 21 日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 年 4 月 修订)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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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 要,拟对公司现行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已经 2022 年 4 月 21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 则》(2022 年 4 月修订)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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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现行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 议案已经 2022 年 4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 年 4 月修订)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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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已完成对离职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同时结合 “文灿转债”转股所致的公司股本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61,351,587 元 增加至 262,150,563 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因此,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 变更。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中的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 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
本议案已经 2022 年 4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修 订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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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五: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收到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卢润泽先生的辞去监事职务 申请,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卢润泽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 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3 人。因此,卢润泽先生的辞职申请将于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的新任监事后生效。
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拟补选赵海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海东先生简历如下:
赵海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 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 年至今任职于华南理工大学,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 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东鸿邦金属铝业有限公司董事、广东 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铸造协会标准委员会委员、中国 机械工程学会铸造分会理事、广东省铸造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
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共有表决权=持股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 人数,股东可将选票平均投给各候选人,亦可集中投票给某个或某几个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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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密切关注行业发展 动态,全面了解公司经营运作和关注公司持续发展,客观、独立和公正地参与公 司决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程华、王国祥、程宗利为独立董事。由于程华女士个人原因离职,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补选申慧为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 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较丰富的经 验。
(一)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申慧女士,196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 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自 2011 年起任职于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参与主持佛山市纺织企业集团、佛山市佛陶企业 集团等国企转制项目审计,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等首发上市项目审计,曾兼任南海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 分所,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王国祥先生,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 程师,硕士生导师。1997 年起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曾任第七届中国铸造协会 压铸分会常务副秘书长、宁波市铸造行业协会压铸分会一届分会专家顾问、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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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压铸技术协会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高级工程师、本公司 独立董事、上海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铸造分 会艺术成形与材料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
3、程宗利先生,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律师。2000 年 起从事律师工作,现任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及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兼任第十一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佛山市律师协会 公司法委员会副主任、佛山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员、佛山市法学会会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 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概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战略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3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以及股东大会 3 次。我们通过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积极出席 历次会议,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与管理层进行询问沟通,针对公司投资计 划、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对对外担保、股权 激励、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相关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报 告期内未对相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董事会闭会期间,我们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公司发展 动态。我们通过出席公司定期工作会议、参加工厂考察等方式,全面把握公司经 营情况;同时通过了解行业政策、市场动态及媒体报道等方式全面掌握公司经营 动态、行业格局和汽车铝合金铸件行业现状,全面提升决策科学性。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与法国百炼集团整合与协同
2021 年,公司持续与法国百炼集团有序进行人力资源、技术研发、业务资 源、财务管理、生产基地升级等多方面的整合与协同,取得初步成效,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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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或违规担保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 有关规定,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并能严格控制提供担保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 管理做出明确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2021 年,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均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定期经营信息
2021 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年度和半年度报告等公告,相关公 告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未发生定期报告修正情形。
(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 年,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的分 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 年,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唐杰雄先生、唐杰邦先生等均切实履行承 诺,并已在定期报告进行披露。我们将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保护 股东权益。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和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 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了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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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 年,我们密切关注并督促公司经营层持续推进内控体系的建立健全, 定期听取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汇报。公司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持 续改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规范企业运作。
(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均能够严格履行前置审议程序,重点针对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审计 工作、股权激励解禁与行权等事项进行专项审议,立足专业优势充分发表意见, 为公司的管理提升和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十一)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2021 年,我们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相 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票期权行权事项的审议及实施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要求,并履行了相应披露义务。
(十二)其他专业建议情况
2021 年,我们始终高度关注宏观形势及行业发展动态,建议公司持续加强 市场研究,积极应对市场风险、把握市场机遇;坚持为高端客户提供高端产品的 战略,继续秉承“诚信为本、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立足在汽车铝合金精密压 铸件领域积累的经验和技术,继续增强自主研发与创新能力,抓住“汽车轻量化”、 “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铸造技术”等的发展机遇,开发新技术产品,优化 产品结构,拓展现有业务市场份额,成为集高端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研发、生 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等主管机关的要求,多次安排独立董 事参加线上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培训。自担任独立董事后,我们注重学习最新 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全体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 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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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 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作出独立判断所需的资料。同时, 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 便利条件,能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忠实、诚信的 态度勤勉履职;通过出席会议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工厂生产情况及日常沟通交流 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审议,并 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依托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出谋划 策,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努力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2022 年,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 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 中,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和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 感谢!
独立董事:申慧、王国祥、程宗利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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