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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TEND Annual Report 2018

Nov 13, 2018

52254_rns_2018-11-13_d2a3ca9b-c85d-4775-9911-3c320cf9695a.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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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hcal{A}^{\mathcal{A}}$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

公司地址:台北市東興路59號6樓 電 話: $(02)8768 - 2688$

錄 $\mathbf{B}$


一、封
$\mathbf{1}$
二、目
$\overline{2}$
三、聲明書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overline{4}$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5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6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7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8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9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9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9 - 14$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5 - 27$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7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7 - 44$
(七)關係人交易 $44 - 45$
(八)質押之資產 45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6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6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6
$(+)$ 其
46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6 - 48$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8
3.大陸投資資訊 $48 - 49$
(十四)部門資訊 $49 - 51$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自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 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 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 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Fax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Internet 網址 kpmg.com/tw

KPMG

鴻名企業集團存貨主要為線材及連接器、資訊系統建置及維護所需之電子零(組)件及 雷腦週邊設備,產品銷售價格受上游供應商供給及市場競爭變化而產生波動,導致存貨之 帳面價值可能存有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風險,故存貨評價為本會計師執行鴻名企業集團財 務報告杳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杳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檢視鴻名企業集團存貨評價政策是 否合理並依公報規定辦理。此外,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各期存貨庫齡變化情形並針對 庫齡報表之區間分類及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計算表之相關數值進行測試。

二、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性

有關遞延所得稅資產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八)所得稅;遞延所 得稅資產實現性之會計估計,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遞延所得稅資產認列之附註說明 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所得稅。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鴻名企業集團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與衡量係依據管理當局對未來預計獲利之假設及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使用機會所作之判斷,因此本會計師將其列為執行鴻名企業集團財務報 告杳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業已針對帳列遞延所得稅金額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認列之合理性,本會計師 將管理當局對未來營運預測之相關假設與該集團之財務預算進行核對,並評估以前年度之 課稅所得額、預算估列之合理性。此外,本會計師亦評估該集團對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其估 計之揭露是否適當。

其他事項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鴻名企業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 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鴻名企業集團或停止營 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鴻名企業集團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KPMG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鴻名企業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鴻名企業集團 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 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 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 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鴻名企業集團不再 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財務報告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 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 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杳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KPMG

$\sim$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鴻名企業集團民國一〇七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 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 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片义 一个能 師: 計 谥 會

證券主管機關 金管證審字第0990013761號 核准簽證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30104860號 民國 一〇八 年 三 月 二十一 日

:子公司
鴻名企
m
井月三十一日
民國
107.12.31 106.12.31 107.12.31 106.12.31
資產
流動資產:
$\frac{96}{6}$
$\frac{9}{6}$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frac{9}{6}$
$\%$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S. 493,270 22 498,620 - 24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六)及七) s. 509,774 23 422,850 21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二)及六(十三)) 626,305 28 591,759 - 30 2130 合約負債一流動(附註六(十三)) 70,586 $\overline{\mathbf{3}}$ $\sim$
1300 存貨淨額(附註六(三)) 533,603 24 396,379 - 19 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 285,121 13 263,692 13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51,266 $\overline{2}$ 50,625 $\overline{2}$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七) 152,449 -7 103,677 $\overline{\phantom{0}}$
1476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八) 121,721 $\overline{5}$ 84,734 $\overline{\phantom{0}}$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23,304 44,004 2
1,826,165 81 1,622,117 79 2320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七)及七) 12,000 $\sim$ $\sim$ $12,000$ -
非流動資產: $1,053,234$ 47 $846,223$ 4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五)及八) 305,152 13 301,992 15 非流動負債:
1780 無形資產 47,353 $\overline{2}$ 48,682 $\overline{2}$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七)及七) $4,900 -$ $16,900$ 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 22,946 30,963 $\overline{2}$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357 $\sim$ $223 -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八) 58,495 3 38,204 $\overline{c}$ 5,257 $\sim$ $-$ $17,123$ 1
1975 長期預付款項 823 $\sim$ $2,890$ - 負債總計 1,058,491 47 863,346 42
434,769 19 422,731 21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附註六(十一)):
3100 股本 958,135 43 958,135 47
3200 資本公積 7,991 $\sim$ 100 $\pm$ 7,991 $\sim 100$
3300 未分配盈餘 327,740 15 274,960 14
3400 其他權益 (79, 412) (4) $(59,692)$ (3)
3500 庫藏股票 $(12,119)$ (1) $\sim$
1,202,335 53 $1,181,394$ 58
36XX 非控制權益 108 $\frac{108}{}$ —
權益總計 1,202,443 $-53$ $1,181,502$ 58
資產總計 2,260,934 $\frac{100}{1}$ $-2,044,848$ $\frac{100}{2}$ 負債及權益總計 $\frac{2,260,934}{\phant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frac{2,044,848}{}$ $\frac{100}{}$

107年度 106年度
%

$\frac{96}{6}$
金額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三)):
4110 銷貨收入淨額 \$2,213,641
93
1,942,057
93
4610 勞務收入 13,743
$\mathbf{I}$
10,926
$\mathbf{1}$
4670 維修收入 142,178
6
136,050
6
4800 其他營業收入 4,328
$\sim$
4,515
$\mathcal{F}$ =
100
2,373,890
2,093,548
1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三)、六(八)、六(九)及十二):
5110 銷貨成本 1,773,053
75
1,541,602
74
5610 勞務成本 757
$\blacksquare$
641
$\blacksquare$
5670 維修成本 38,743
2
39,870
2
5800 其他營業成本 4,499
$\sim$
1,223
$\sim$
77
1,817,052
1,583,336
$-76$
5910 營業毛利 $-23$
556,838
24
510,212
營業費用(附註六(八)、六(九)、六(十四)、七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193,838
8
170,185
8
6200 管理費用 197,809
8
8
174,273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附註六(二)) 3,659
$\blacksquare$
395,306
16
344,458
16
6900 營業淨利 $\overline{7}$
161,532
165,754
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四)) 9,623 6,740
7100 利息收入 4,367 1,660
7230 外幣兌換(損)益淨額(附註六(十五)) 11,547 (26,067)
(1)
7510 利息費用
什項支出
(7, 344)
(2, 539)
(6,670)
(1, 510)
7590 $\overline{\phantom{a}}$
15,654
$\blacksquare$
(25, 847)
(1)
7900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overline{7}$
177,186
139,907
$\tau$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 52,546
2
31,028
$\overline{2}$
本期淨利 5
124,640
$\overline{5}$
108,879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19, 720)
$\Box$ (1)
(15,095)
$_{\underline{\text{1}}}$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9, 720)
$\Box$ (1)
(15,095)
(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04,920
4
93,784
$\overline{4}$
本期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124,640
\$
5
108,883
5
8620 非控制權益 (4)
124,640
5
108,879
$\overline{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104,920
\$
4
93,788
4
8720 非控制權益 (4)
104,920
4
93,784
$\overline{4}$
基本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二))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1.30 1.15
稀釋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二))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1.30
S.
1.14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
普通股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换算之兒換 公司業主 非控制
股本 資本公積 餘公積 餘公積 盈餘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權益 權益總額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餘額 971,635 6,250 23,367 $\bullet$ 213,320 236,687 (44, 597) (37,941) 1,132,034 112 1,132,146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overline{a}$ $\overline{\phantom{a}}$ 10,557 $\sim$ (10, 557)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a}}$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44,597 (44, 597)
普通股現金股利 (66,001) (66,001) (66,001) (66,001)
10,557 44,597 (121, 155) (66,001) $\overline{\phantom{a}}$ (66,001) (66,001)
本期淨利 108,883 108,883 $\sim$ 108,883 (4) 108,879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5,095) (15,095) (15,09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sim$ 108,883 108,883 (15,095) 93,788 (4) 93,784
庫藏股註銷 (13,500) $\sim$ (4,609) (4,609) 18,109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1,741 19,832 21,573 21,573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958,135 7,991 33,924 44,597 196,439 274,960 (59, 692) 1,181,394 108 1,181,502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0,888 (10, 888)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5,095 (15,095)
普通股現金股利 (71, 860) (71, 860) (71, 860) (71, 860)
10,888 15,095 (97, 843) (71, 860) $\overline{\phantom{a}}$ (71, 860) $\blacksquare$ (71, 860)
本期淨利 124,640 124,640 124,640 124,64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9,720) (19, 720) (19,72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sim$ 124,640 124,640 (19, 720) 104,920 104,920
庫藏股買回 (12, 119) (12, 119) (12, 119)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958,135 7,991 44,812 59,692 223,236 327,740 (79, 412) (12, 119) 1,202,335 108 1,202,443

107年度 106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177,186
139,907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39,723 36,528
攤銷費用 1,430 304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呆帳費用提列數 3,659 10,630
利息費用 7,344 6,670
利息收入 (4,367) (1,66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1,741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431) (1,60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47,358 52,61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及帳款增加
(38,205) (58, 625)
存貨增加 (137, 224) (74, 492)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180) (5,14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716
(174, 893)
1,05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137,212)
合約負債增加
應付票據及帳款增加 44,136
21,429
14,427
其他應付款增加 40,972 1,979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5,750 (7,00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12,287 9,40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62, 606) (127, 809)
調整項目合計 (15, 248) (75, 197)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61,938 64,710
收取之利息 4,367 1,660
支付之利息 (7, 396) (6,715)
支付之所得稅 (35, 145) (26, 029)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23,764 33,62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7, 632) (42, 778)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242 3,879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20, 291) (4, 498)
取得無形資產 (101) (8,903)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37,703) (32, 495)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02, 485) (84, 795)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86,924 86,018
償還長期借款 (12,000) (12,000)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 134 64
發放現金股利 (71, 860) (66, 001)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12, 119)
員工購買庫藏股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19,832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8,921) 27,913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7,708) (11,699)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5,350) (34, 955)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98,620 533,575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93,270 498,620

董事長:張允騰

會計主管:陳文彬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二年六月設立,並於民國九十 七年六月十三日股東常會決議變更公司名稱,由衛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衛展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復於民國一〇二年六月十三日股東常會決議變更公司名稱,由衛展資訊股份 有限公司變更為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業務為銷售線材及連接器、資訊系統暨顧問 諮詢服務之整合規劃與執行。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報告之組成 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司」)。合併公司主要業務請詳附註四、 (三)之說明。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〇八年三月二十一日經提報董事會後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起全面採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認可並於民國一〇七年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合併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 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 2018年1月1日
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2018年1月1日
『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2017年1月1日
認列」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之修正 201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2018年1月1日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 重大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該準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八號「收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一號「建造合 約 , 及相關解釋, 以單一分析模型按五個步驟決定企業認列收入之方法、時點及金 額。合併公司採累積影響數法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因此,以前期間之 比較資訊無須重編而係繼續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八號、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一號及 相關解釋,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對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之保留盈 餘未造成變動。

此項會計政策變動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 銷售商品

針對線材及連接器之銷售,過去係於商品交付至客戶場址時認列收入,於該 時點客戶已接受該產品,且相關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客戶。於該時 點認列收入,係因該時點收入及成本能可靠衡量、對價很有可能收回,且不再繼 續參與對商品之管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下,係於客戶取得對產品之控 制時認列收入。

(2)提供勞務

合併公司提供資訊系統暨顧問諮詢服務。若單一協議中之勞務係於不同報導 期間提供,過去係以相對公允價值為基礎分攤對價予不同勞務,並按已履行勞務 量佔全部應履行勞務量之百分比認列勞務收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下, 係依勞務之相對單獨售價為基礎分攤整體服務合約之對價。合併公司係以單獨銷 售該勞務時之訂價為基礎決定單獨售價。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對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 影響說明如下:

107.12.31 107.1.1
若未適用 若未適用
合併資產負債表 IFRS15 $\approx$ 會計政策 IFRS15 $\approx$ IFRS15之 會計政策 IFRS15 $\approx$
受影響項目 帳面金額 變動影響數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變動影響數 帳面金額
合約負債一流動 70.586 70.586 26,450 26,450
其他流動負債 93.890 (70.586) 23.304 44,004 (26.450) 17,554
負債影響數 S $\tild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a}}$
107年度
若未適用
合併現金流量表 IFRS15之 會計政策 IFRS15 $\approx$
受影響項目 帳面金額 變動影響數 帳面金額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177,186
177,186
調整項目:
合約負債增加(減少) 44,136 44,136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49,886 (44, 136) 5,750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影響數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以下稱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或 IFRS 9)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以下稱國際會計 準則第三十九號或IAS 39),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

由於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合併公司採用修正後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一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該準則規定於綜合損益表將金融資產之減損列報為單行項 目,先前合併公司係將應收帳款之減損列報於管理費用。此外,合併公司採用修正 後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金融工具:揭露」揭露民國一〇七年資訊,該等規 定通常不適用於比較期資訊。

合併公司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導致之會計政策重大變動說明如下: (1)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分類

該準則主要將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僧值衡量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三類,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金融資產 之分類係以持有該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及其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為基礎,並刪除原 準則下持有至到期日、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分類。依該準則,混 合合約包含之主契約若屬該準則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則不拆分嵌入之衍生工具, 而係評估整體混合金融工具之分類。合併公司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金融 資產之分類、衡量及相關利益及損失之認列之會計政策說明請詳附註四(七)。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對合併公司之金融負債會計政策無重大影響。 (2)金融資產之減損

該準則以前瞻性之預期信用損失模式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已發 生減損損失模式,新減損模式適用於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合約資產及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但不適用於權益工具投資。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信用損失之認列時點早於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 下之認列時點,請詳附註四(七)。

(3)過渡處理

除下列項目外,通常係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

  •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所產生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差異數,係認列於民 國一○七年一月一日之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據此,民國一○六年表達之 資訊通常不會反映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規定,因此,與民國一〇七年適 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所揭露之資訊不具可比性。
  • 下列事項係以初次適用日存在之事實及情況為基礎評估:
  • 判定金融資產係以何種經營模式持有。

上述會計政策變動未導致財務報告重大調整。

(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初次適用日之金融資產分類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衡量種類之金融資產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九號衡量種類之金融資產,該金融資產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之新衡量種類、 帳面金額及說明如下 (金融負債之衡量種類及帳面金額未改變):

IAS39 IFRS9
金融資產 衡量種類 帳面金額 衡量種類 帳面金額
現金及約當現金 放款及應收款 498,620 攤銷後成本 498,62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放款及應收款 591,759 攤銷後成本 591,759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放款及應收款 84,734 攤銷後成本 84.734

註1: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時,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帳款 及其他金融資產係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現行則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 衡量之金融資產。

3.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修正條文規定企業應提供揭露俾使財務報表使用者能評估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 之變動,包括來自現金流量之變動及非現金之變動。

合併公司已於附註六(十八)揭露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期初與期末餘額間之調 節,以符合上述新增規定。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一〇七年七月十七日金管證審字第1070324857號令,公開發行以上公 司應自民國一〇八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於民國一〇八年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所得稅務處理之不確定性」 2019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有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2019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書修正、縮減或清償」 2019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9年1月1日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 重大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租賃」

該準則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七號「租賃」、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四號 「決定一項安排是否包含租賃」、解釋公告第十五號「營業租賃:誘因」及解釋公 告第二十七號「評估涉及租賃之法律形式之交易實質」。

新準則針對承租人採用單一會計處理模式將租賃交易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並以 使用權資產表達其使用標的資產之權利,以租賃負債表達支付租賃給付之義務。此 外,該等租賃相關之費用將以折舊及利息取代現行營業租賃下以直線基礎認列租金 之方式表達。另對於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提供認列豁免規定。出租人之 會計處理則維持與現行準則類似,亦即,出租人仍應將租賃分類為營業租賃或融資 租賃。

(1)判斷合約是否包含租賃

於過渡至新準則時,合併公司得選擇:

  • 針對所有合約適用新準則規定之租賃定義;或
  • •採用實務權宜作法而不重新評估合約是否為或包含租賃。

合併公司預計於過渡時採用實務權宜作法豁免租賃定義之重評估,亦即,合 併公司係將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前所簽訂之所有合約適用現行規定之租賃定 義。

(2) 過渡處理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之合約,得就所有合約選擇:

  • 完全追溯;或
  • 修正式追溯及一個或多個實務權宜作法

合併公司預計採用修正式追溯過渡至新準則,因此,採用新準則之累積影響 數將認列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之開帳保留盈餘,而不重編比較期資訊。

於採用修正式追溯時,現行準則分類為營業租賃之合約得以個別合約為基 礎,於過渡時選擇是否採用一個或多個實務權宜作法。合併公司評估將採用以下 實務權宜作法:

  • 針對具有類似特性之租賃組合採用單一折現率;
  • ·依其於初次適用日前刻依據IAS37虧損性合約之評估結果,作為對使用權資產 減損評估之替代方法;
  • •針對租賃期間於初次適用日後12個月內結束之租賃,適用豁免而不認列使用權 資產及租賃負債;
  • 不將原始直接成本計入初次適用日之使用權資產衡量中;
  • •於租賃合約包含租賃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下,決定租賃期間時,採用後見之明。
  • (3)截至目前為止,合併公司評估適用新準則最重大的影響係針對現行以營業租賃承 租辦公處所、工廠廠房及倉儲地點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預估上述差異可 能使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皆增加107.001千元。此外,合 併公司預期新準則之適用並不影響其借款合約所約定最大融資槓桿成數之遵循能 力。
  •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 認可之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2020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尚待理事會決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2021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重大性之定
義」
2020年1月1日

對合併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發布日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2018.10.31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 闡明重大性之定義,及如何應用於現
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有準則中提及重大性之指引。另改善
大性之定義」 與重大性定義相關之解釋,亦確保所
有準則之重大性定義皆一致。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 導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三)合併基礎
  •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當 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 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 盲至喪失 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 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 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 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 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 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公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07.12.31 106.12.31 說明
本公司 A-Team Tech Inc. (A-Team) 投資、貿易及控股公
$100.00 \%$ $100.00 \%$
本公司 JIUN TAI CORPORATION
LIMITED (JIUN TAI)
控股公司 100.00 % $100.00 \%$
本公司 CELERAISE ELECTRONIC
CORPORATION (CELERAISE)
電線及電纜連接器及
接頭之產銷業務
99.99 % $99.99\%$
投資公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07.12.31 106.12.31 說明
本公司 CELERAISE (THAILAND) CO., 電線及電纜連接器及 99.99 % 99.99 %
LTD (THAILAND) 接頭之產銷業務
本公司及 展昇投資有限公司 電線及電纜連接器及 100.00 % 100.00 %
JIUN TAI (香港展昇) 接頭之產銷業務
本公司 鴻宇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塑膠氣體防震膜等塑 99.36 % 99.36 %
(鴻宇國際,原柏陞工業股份有 膠製品製造、批發
限公司)
本公司 展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 100.00 % 100.00 %
(展昇資訊) 業、電腦設備安裝業
A-Team 敏視電腦技術(上海)有限公司 研發製作工業用自動 100.00 % 100.00 %
(上海敏視) 化控製、產品質控、
通訊、電子網路計算
機軟件
JIUN TAI 上海展升電子有限公司 生產電子、電線用連 100.00 % 100.00 %
(上海展升) 接器、電話機零配件
及小家電,銷售公司
香港展昇 裕利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自產產品
投資、貿易及控股公
100.00 % 100.00 %
(裕利國際)
香港展昇 捷昇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投資、貿易及控股公 100.00 % 100.00 %
(捷昇科技)
香港展昇 深圳展升電業有限公司 電線及電纜連接器及 100.00 % 100.00 %
(深圳展升) 接頭之產銷業務
裕利國際 郴州展昇科技有限公司 電線連接器、電子電 100.00 $%$ 註1
(郴州展昇) 線制品等
裕利國際 展茂電子企業(惠州)有限公司 電線及電纜連接器及 100.00 % 100.00 %
(惠州展茂) 接頭之產銷業務
捷昇科技 昆山羿冠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電線、電纜連接器及 100.00 % 100.00 %
(昆山羿冠) 接頭之產銷業務

註1:業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完成清算程序。

(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 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捐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 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 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 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 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為捐益。

  1.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 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捐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1.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自倩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款 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 (七)金融工具
  • 1.金融資產(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会)以後適用)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依規定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 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採有效利率 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該攤銷後成本已減除減損損失。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 及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 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融資產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 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倩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 風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捐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合併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 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合併公 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評等相當於全球所定義之「投資等級」(為標準普爾 之投資等級BBB-、穆迪之投資等級Baa3或中華信評之投資等級twA,或高於該等 級者),合併公司視為該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低。合併公司持有之定期存款,因交 易對象及履約他方為具投資等級以上之金融機構,故視為信用風險低。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三十天,合併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 $\n n$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一百二十天,或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 額款項予合併公司時,合併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合 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 現。

於每一報導日合併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是否有信用減損。對 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 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 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一百二十天;
  • 因與債務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 合併公司給予債務人原本不會 考量之讓步;
  • •債務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 資產總帳面金額。通常係指合併公司判定債務人之資產或收益來源不能產生足夠 之現金流量以償還沖銷之金額,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 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3)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債務工具投資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之 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當非除列單一債務工具投資之整體時,合併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 價值為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 除列之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間之差額係 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2.金融資產(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適用)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

(1)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 產,包括應收款項、其他應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 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 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 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2) 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 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 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群組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合 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群組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 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 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 列於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 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於損 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之攤銷 後成本。

應收帳款之呆帳損失及回升係列報於管理費用。應收帳款以外金融資產之減 損損失及回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1. 金融自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 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 之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3)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 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八)存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 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 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此外,成本亦包含因 外幣計價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購。為整合相關設備功能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 為該設備之一部分。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合併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 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 為損益。

$3.$ 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個別 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 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捐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合併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依 其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房屋及廠房: 10~50年。

  • (2)機器設備: 2~10年。
  • (3)辦公及其他設備: 2~10年。

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若預期值與 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 租 賃

屬承租人之營業租賃,其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 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 線法認列為租金支出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 (十一)無形資產
    1. 商 譽

係收購子公司時收購成本超過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之部份。商譽係依成本減 累計減損予以衡量。

2.其他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之。

3.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的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 其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4.攤 銷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除商譽外之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電腦軟體之成本依估計耐用年限 三~十年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 若有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 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 金額,則合併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 於當期捐益。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於以前 年度所認列之減捐捐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何改 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金額, 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 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金額之部份,認列減損損 失。

(十三)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合併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 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 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 認列為利息費用。

(十四)庫藏股票

合併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依買回時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接歸屬成本)認列 為「庫藏股票」,作為權益之減項。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金額,其差額 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金額,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 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之帳面金額 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一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 金額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 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金額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 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五)收入之認列

1.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適用)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係於對商品或 勞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 如下:

$(1)$ 銷售商品

合併公司製造並銷售線材及連接器。合併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 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 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 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 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合併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合併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合併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 價之權利。

(2)資訊系統暨顧問諮詢服務

合併公司提供企業資訊系統暨顧問服務,並於提供勞務之財務報導期間認列 相關收入。固定價格合約係以截至報導日實際已提供服務占總服務之比例為基礎 認列收入,該比例係以已履行勞務量占全部應履行勞務量之百分比決定。

部分合約包含多個交付項目,例如硬體採購安裝及系統維護服務。大部分為 不包含整合服務且可由其他方執行之勞務,因此視為一單獨之履約義務,並以單 獨售價為基礎分攤交易價格。若無可直接觀察之價格,係以預期成本加利潤估計 單獨售價。若合約包含硬體之採購安裝服務,係於交付該硬體、法定所有權已移 轉,且客戶已接受之時點認列該硬體之收入。

若情況改變,將修正對收入、成本及完成程度之估計,並於管理階層得知情 況改變而作修正之期間將造成之增減變動反映於損益。

固定價格合約下,客戶依約定之時程支付固定金額之款項。已提供之勞務超 過支付款時,認列合約資產;支付款超過已提供之勞務,則認列合約負債。

維護合約依提供勞務之時數計價,係以合併公司有權開立發票之金額認列收 入。合併公司每月或每季向客戶請款,開立發票後可收取對價。

2.收入認列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適用)

$(1)$ 商品銷售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 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為已簽訂 銷售協議)、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 本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時加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 列作為收入之減項。

風險及報酬移轉之時點係視銷售合約個別條款而定。

務 $(2)$ 勞

合併公司提供資訊系統暨顧問服務予客戶。提供勞務所產生之收入係按報導 日之交易完成程度認列。合併公司依已履行勞務量佔全部應履行勞務量之百分比 衡量交易完成程度。

  • (十六)員工福利
  • 1.確定提撥計書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書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書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 使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 列為自債。

(十七)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給與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 酬之期間內,認列酬勞成本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之 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應給付予員工之股份增值權,係以該股份增值權之公允價值衡量後採現金交割 者,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酬之期間內,認列費用並增加相對負債。相關負債於 各報導日及交割日應予重新衡量,其公允價值之任何變動認列為損益項下之人事費 用。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捐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計 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捐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次年度股東會通過盈餘分配案後認列為 當期所得稅費用。

(十九)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合併 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員工酬勞估計數。

(二十)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 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 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 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並無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造成有重大影 響之情事。

對於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中,合併公司存有風險將於未來次一年度可能造成調整之 項目如下:

(一)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此存貨評價係依預計未來銷售價格為 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及市場變化而產生變動。存貨評價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 $(\le)$ .

(二)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虧損 扣抵使用時方予以認列。合併公司係依據預期未來銷貨收入成長、利潤率、可使用之 所得稅抵減及稅務規書等假設,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經濟、產業環境變 遷及法今之改變,均可能造成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之估列請 詳附註六(十)。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7.12.31 106.12.31
庫存現金 1.744 2,350
活期及外幣存款 355,664 438,177
定期存款 135,862 58,093
493,270 498,620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五)。

(二)應收票據及帳款

107.12.31 106.12.31
應收票據 3,931 2,786
應收帳款 643,144 611,495
647,075 614,281
減:備抵損失 (20,770) (22, 522)
S 626,305 591,759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 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 據及帳款係按代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 分組,並已納入歷史信用損失經驗及未來經濟狀況之合理預測等前瞻性之資訊。合併 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票據及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及帳齡分析如 $\top$ :

應收票據

信用評等等級
等級A
及帳款
帳面金額
627.190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0.96%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6,001
等級B 19,885 74.27% 14,769
647,075 20,770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7.12.31
未逾期 575,417
\$
逾期0~90天 47,844
逾期90~180天 5,090
逾期180天以上 18,724
647,075
S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係採用已發生信用損失模式考量應收帳款及應收票 據之備抵呆帳。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票據及帳 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6.12.31
逾期0~90天 32,918
逾期90~180天 2,332
逾期180天以上 6,365
41,615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備抵捐失變動表如下:

106年度
個別評估
107年度 之減損損失
期初餘額(依IAS39) \$
22,522
11,830
初次適用IFRS 9之調整
期初餘額(依IFRS 9) 22,522
認列之減損損失 3,659 10,630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5,000)
外幣換算損益 (411) 62
期末餘額 20,770 22,522

備抵呆帳主要係基於歷史之付款行為及廣泛分析標的客戶之信用評等,合併公司 相信逾期部分未提列備抵呆帳之應收帳款仍可收回。

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應收票據及帳款均未有提 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應收票據及帳款匯率敏感度分析請詳附 註六(十五)。

(三)存 貨

107.12.31 106.12.31
原物料 281,051 236,134
在製品 59,884 73,976
製成品 192,668 86,269
\$
533,603
396,379
  • 1.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1.806.798千元及1.585.565千元。
  • 2.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認列存貨跌價損失10,254千元, 並已列報為銷貨成本,民國一〇六年度因出售或報廢呆滯庫存,存貨淨變現價值低 於成本之因素已消失,致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而迴轉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為2,229千 元。
  • 3.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 之情形。

(四)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

子公司郴州展昇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辦理清算完結,自清算完結日起,郴州展昇 不再列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

合併公司因此除列該子公司之資產、負債及相關權益組成部分,並認列處分利益 331千元,列報於其他收入項下。

處分日郴州展昇資產與負債之帳面金額明細如下:

其他流動資產 448
其他流動負債 $\blacksquare$
淨資產之帳面金額 448
其他權益 370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及其他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
123,514
81,076 245,849 141,996 592,435

30,360 17,272 47,632

(6,935) (49,686) (56, 621)
匯率變動之影響 (276) (179) (1,038) (1, 493)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123,514
80,800 269,095 108,544 581,953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123,514
81,230 247,545 155,105 607,394

23,702 19,076 42,778

(22, 929) (29, 014) (51, 943)
$\lambda$ (出)
565 (205) 360
匯率變動之影響 (154) (3,034) (2,966) (6, 154)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123,514
81,076 245,849 141,996 592,435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 31,908 147,255 111,280 290,443
本年度折舊 2,209 21,688 15,826 39,723

(4,126) (49, 684) (53, 810)
匯率變動之影響 (97) 1,245 (703) 445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34,020 166,062 76,719 276,801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29,741 148,380 128,502 306,623
本年度折舊 2,203 20,304 14,021 36,528

(20, 864) (28, 801) (49, 665)

$\lambda$ (出)
(205) (205)
匯率變動之影響 (36) (565) (2, 237) (2,838)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31,908 147,255 111,280 290,443
帳面價值: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及其他
民國107年12月31日 S 123,514 46,780 103,033 31,825 305,152
民國106年1月1日 S 123.514 51,489 99,165 26,603 300,771
民國106年12月31日 S 123,514 49,168 98,594 30,716 301,992

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部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已作為長期 借款及融資與關稅保證額度擔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六)短期借款

107.12.31 106.12.31
擔保銀行借款 449,900
\$
363,000
應付短期票券 59,874 59,850

509,774
S
422,850
尚未使用額度 331,608
-5
237,050
利率區間 $1.30\%~1.52\%$ $1.45\%~2.05\%$

1.有關合併公司利率及流動性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五)。

2.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七)長期借款

借款銀行 到期年度 幣別 107.12.31 106.12.31
第一商業銀行 109.5 台幣 \$
16,900
28,900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12,000) (12,000)

4,900 16,900
尚未使用額度 $\blacksquare$
利率區間 2.10% 2.10%

1.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借款餘額,未來各年度應償還情形如下:

12,000
4.900
16,900

2.有關合併公司利率及流動性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五)。 3.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八)營業租賃

合併公司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的應付租金付款情形如下:

107.12.31 106.12.31
一年內 39,337 16,880
二年至五年 19,153 4,347
ъĐ 58,490 21,227

合併公司以營業租賃承租數個辦公室、倉庫及工廠設備。租賃期間通常為一至三 年,並附有於租期屆滿之續租權。租金給付每年調整以反映市場租金。

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營業租賃列報於損益之成本及費用分別為40.506千 元及21,735千元。

(九)員工福利

本公司及中華民國境內之各子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 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 合併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及中華民國境內之各子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 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7,904千元及7,169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其他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之各子公司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認列之 確定提撥退休金費用及養老保險費分別為6.288千元及5.219千元。

(十)所得稅

總統府於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七日頒布所得稅法修正案,本公司適用之營利事業所 得稅率自民國一〇七年度起由17%調高至20%。

1.所得稅費用

(1)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費用如下:

當期產生
\$
22,565
43,425
未分配盈餘加徵
1,104
44,529
22,565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26,189
21,126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之課稅損失之變動
8,173
9,327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20, 836)
(22,035)
所得稅稅率變動
(5, 464)
8,017
8,463
所得稅費用
31,028
52,546
107年度 106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2)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所得稅費用(利益)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 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税前淨利 \$ 179,186 139,907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35,437 23,784
外國轄區稅率差異影響數 14,876 8,675
國外股利收入 10,343 5,952
所得稅率變動 (5, 464)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課稅損失之變動 9,327 8,173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22, 035) (20, 836)
前期高(低)估 68
未分配盈餘加徵 1,104

8,958 5,212
所得稅費用 S 52,546 31,028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因 合併公司控制該等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故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其相關金 額如下:

107.12.31 106.12.31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彙總金額 552,835 453,731
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之金額 110,567 77,134

(2)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07.12.3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3.497 4,854
課稅損失 19.697 17,485
23,194 22,339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度 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合併公司 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鴻宇國際及展昇資訊之課稅損 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發生年度 虧損金額 尚可扣除金額 最後扣除期限
鴻名企業:
九十八年度 \$ 113,686 113,686 一○八年度 核定數
九十九年度 22,225 22,225 一〇九年度 核定數
一○○年度 30,910 30,910 一一○年度 核定數
一〇一年度 13,018 13,018 一一一年度 核定數
一〇四年度 6,113 6,113 一一四年度 核定數
一〇六年度 7,703 7,703 一一六年度 估計數
193,655 193,655
鴻宇國際:
九十九年度 10,114 10,114 一○九年度 核定數
一〇二年度 17 17 一一二年度 核定數
一○六年度 32 32 一一六年度 核定數
10,163 10,163
展昇資訊:
一〇一年度 9,495 7,008 一一一年度 核定數
9,495 7,008
S 213,313 210,826

(3)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變動如下:

課稅損失

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
30,573
390 30,963
(借記)/貸記損益表 (8,105) 88 (8,017)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22,468 478 22,946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39,225
201 39,426
(借記)/貸記損益表 (8,652) 189 (8, 463)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30,573 390 30,963

3.本公司及展昇資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五年度, 鴻宇國際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六年度。

(十一)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2,700,000千 元,每股面額10元,均為270,000千股。前述額定股本總額皆為普通股,已發行股數均 為95,814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一月十三日經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1,350千股,上開減資基 準日為民國一〇六年二月二十四日,業已辦妥變更登記。

  1. 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轉作資 本或發放現金股利。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 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 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2.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時,於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 補歷年虧損後,應先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 特別盈餘公積或迴轉,如尚有餘額時,其餘額再加計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 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

前項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本公司為因應營運成長及投資需求,現階段採取股利分派原則如下:

本公司正處營業成長期,分派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 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 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決議。股東股利之分派 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其中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為原則,惟此現金股利分派比例仍得視當年度營運狀況調整之。

(1)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 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 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之規定,本公 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期損益 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 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 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十五日及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四日經股東常會 決議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配股率(元) 配股率(元)
現金股利 0.75 71,860 0.70 66,001

3.庫藏股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為轉讓股份予員工而買回庫藏股。 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庫藏股變動明細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股數(千股) 股數(千股)
期初庫藏股 2,877 37,941
本期增加 852 12,119 -
本期註銷 1,350 18,109
庫藏股轉讓予員工 1,527 19,832
期末庫藏股 J 852 12,119 ۰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 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 公積之金額;因轉讓股份予員工而買回之股份,應於買回之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 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予以註銷。另,庫藏股票不得質押,於未轉讓 前,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十二)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124,640 108,883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95,760 94,893
基本每股盈餘(元) 1.30 1.15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124,640 108,883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千股) 95,760 94,893
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 299 212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千股) 96,059 95,105
稀釋每股盈餘(元) 1.30 1.14

(十三)客户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107年度
資訊服務

線材及連
接器部門

主要地區市場:

684,577
S
$\sim$ 684,577
中國大陸 1,472,203 1,472,203
菲律賓 217,110 217,110
684,577 1,689,313 2,373,890

民國一〇六年度之收入金額請詳附註十四。

2.合約餘額

107.12.31 107.1.1
應收票據 3.931 2,786
應收帳款 643,144 611,495
減:備抵損失 (20,770) (22, 522)
626,305 591,759
107.12.31 107.1.1
合約負債(預收貨款) ۰D 70,586 26,450

應收票據及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二)。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於民國一〇七年度認列為收入之金額 為20,024千元。

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源自合併公司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而滿足 履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十四)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不高於百分之十為 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 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 監察人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 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述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3.750千元及2.500 千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3,130千元及1,800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 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金額,先扣除累積虧損後,再 就其餘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

並列報為各該段期間之營業費用。如董事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股票酬勞之股 數計算基礎係依董事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計算。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 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 無差異,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五)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最大暴險之金額

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由於合併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域 分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合併公司 亦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3)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及信用減損情形請詳附註六(二)。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不包含估計利息及淨額協議之影響。

帳面金額

現金流量
107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 - 2 + 1$ 超過2年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銀行借款 \$ 449,900 (449,900) (449,900)
長期銀行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16,900 (16,900) (12,000) (4,900)
應付短期票券 59,874 (60,000) (60,000)
應付票據及帳款 285,121 (285, 121) (285, 121)
其他應付款 46,710 (46,710) (46, 710)
S 858,505 (858, 631) (853,731) (4,900)
106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銀行借款 \$ 363,000 (363,000) (363,000)
長期銀行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28,900 (28,900) (12,000) (12,000) (4,900)
應付短期票券 59,850 (60,000) (60,000)
應付票據及帳款 263,692 (263, 692) (263, 692)
其他應付款 23,797 (23, 797) (23, 797)
739,239 (739, 389) (722, 489) (12,000) (4,900)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3. 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外幣單位:千元

107.12.31 106.12.31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 6,922 美金/台幣
$=30.715$
212,609 8,532 美金/台幣
$=29.760$
253,920
26,066 美金/人民幣
$=6.868$
800,619 26,229 美金/人民幣
$=6.519$
780,568
21,814 美金/港幣
$=7.833$
670,029 17,684 美金/港幣
$=7.817$
526,279
5,608 美金/披索
$= 53.232$
172,250 1,730 美金/披索
$=50.526$
51,489
134 美金/泰銖
$= 32.230$
4,112 89 美金/泰銖
$=32.418$
2,648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472 美金/台幣
$=30.715$
14,489 1,774 美金/台幣
$=29.760$
52,808
14,919 美金/人民幣
$=6.868$
458,228 11,703 美金/人民幣
$=6.519$
348,285
19,263 美金/港幣
$=7.833$
591,658 17,561 美金/港幣
$=7.817$
522,607
3,819 美金/披索
$= 53.232$
117,301 2,075 美金/披索
$=50.526$
61,754
1,351 美金/泰銖
$=32.230$
41,505 422 美金/泰銖
$=32.418$
12,566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 换損益。於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外幣相對於新台幣、人民 幣、港幣、披索及泰銖貶值或升值5%,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 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稅前淨利之影響如下:

107.12.31 106.12.31
美金(相對於新台幣)
升值5% \$ 9,906 10,056
貶值5% (9,906) (10,056)
美金(相對於人民幣)
升值5% 17,120 21,614
貶值5% (17, 120) (21, 614)
美金(相對於港幣)
升值5% 3,919 184
貶值5% (3,919) (184)
美金(相對於披索)
升值5% 2,747 (153)
貶值5% (2,747) 153
美金(相對於泰銖)
升值5% (1,870) (496)
貶值5% 1,870 496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 益資訊,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 利益11,547千元及損失26,067千元。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詳下表列示:

107.12.31 106.12.31
變動利率工具(帳面金額):
金融資產
355,664 438,177
金融負債 509,774 422,850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合 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一碼,此 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一碼,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 ○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稅前淨利之影響如下,主因係合併公司之變動利率活期存 款及借款。

107年度 106年度
利率增加一碼 (385) 38
利率減少一碼 385 (38)

5.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 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於 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 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107.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493,2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626,305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21,721

\$1,241,29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銀行借款 \$ 526,674
應付票據及帳款 285,121
其他應付款 46,710

858,505
106.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S 498,62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591,759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84,734
\$ 1,175,113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銀行借款 \$ 451,750
應付票據及帳款 263,692
其他應付款 23,797
S 739,239

(2)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合併公司之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於合併財務報告中之帳面金額皆趨近於其公允價值。

(十六)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合併公司之財務部門為各業務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操 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 關之財務風險。金融工具之運用受合併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為匯率風 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非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之書面 原則。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覆核。合併公司並未以 投機為目的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

3.信用風险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合併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 及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合併公司之覆核包含,若可 得時,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採購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 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合併公司基準信用評等之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合併 公司進行交易。

應收帳款之對象涵蓋眾多客戶,分散於不同產業及地理區域。合併公司持續 針對應收帳款客戶之財務狀況進行評估,必要時亦會購買信用保證保險合約。

由於合併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域 分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為降低信用風險,合併公司亦 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2)$ 投 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 門衡量並監控。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屬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 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 之信用風險。

$(3)$ 保 證

合併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完全擁有之子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資訊請詳附註十三(一)。

  1.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合併公司營運並 減輕現金流暈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 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未動用之銀行融資額度請詳附註六(六)及六(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併 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 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所產生之匯率 風險。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及美金。

借款利息係以借款本金幣別計價。一般而言,借款幣別係與合併公司營運產 生之現金流量之幣別相同,主要係新台幣。在此情況,提供經濟避險而無須簽訂 衍生工具,因此並未採用避險會計。

有關其他外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及負債,當發生短期不平衡時,合併公司係 藉由以即時匯率買進或賣出外幣,以確保淨暴險保持在可接受之水準。

$(2)$ 利率風險

因合併公司同時以固定及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其中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 生現金流量風險。合併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來管理利率風 除。

(3)其他市價風險

合併公司因興櫃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該權益投資非持有供交 易而係屬策略性投資,合併公司並未積極交易該等投資,投資組合中重大投資均 採個別管理且所有買賣決策均經財務管理部門之核准。

(十七)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基於現行營運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情形,並且考量外部環境變動等 因素,規劃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以確保公司有必要之財務資源及營運計書以支應未 來所需之營運資金、資本支出、債務償還及股利支出等需求。管理當局使用適當之總 負債/權益比率、附息負債/權益比率或其他財務比率等,決定合併公司之最適資本。 在維持健全的資本基礎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提升股東報酬。報導日 之負債權益比率如下:

負債總額
\$
1,058,491 863,346
權益總額 1,202,443 1,181,502
附息負債 526,674 451,750
負債權益比率 88 % 73 %
附息負債權益比率 44 % 38 %

(十八)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無非現金交易投資及籌資活動。 來自籌資活動之自債調節如下表:

107.1.1 現金流量 107.12.31
短期借款 422,850 86,924 509,774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部份) 28,900 (12.000) 16,900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451.750 74,924 526,674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張幸助先生 原為合併公司之董事長,自民國一〇六年
八月二十八日解任
張允騰先生 自民國一〇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後為合併公
司之董事長
張桂瑜小姐 合併公司之董事
昆山名懋電子有限公司(昆山名懋) 其董事長原為本公司董事長之配偶,自民
國一〇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後為合併公司之
董事長之血親
ILOFA REALTY INC., (ILOFA) 其負責人為合併公司之董事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費用一租金支出

本公司支付予對關係人租金支出之金額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 2.845 2,620
其他關係人 16.406 7,867
19,251 10,487

本公司與關係人簽訂民國一〇五年一月至一〇九年四月之租賃合約,租金按市 場行情決定,並按月支付。

2.應付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7.12.31 106.12.31
其他應付款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 2,808 1,181
其他關係人 4.228
Ъ 7,036 1,181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1.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107年度 06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33.789 31,163

2.提供保證

本公司借款合約,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總額度分別為 746,788千元及564,400千元,係由張允騰先生擔任連帶保證人。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抵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07.12.31 106.12.3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一土地 長短期借款 \$
123,514
123,51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一房屋及建築 長短期借款及關稅保證 46,780 49,168
受限制銀行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 銀行借款及關稅保證 57,288 2,056
一流動)
定期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銀行借款、關稅保證及 64,072 81,601
履約保證等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履約保證及押標金 52,176 33,014
\$
343,830
289,353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無。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 十二、其他
  • (一)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屬於營業
本者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成本者
屬於營業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302,037 209,727 511,764 281,747 182,850 464,597
勞健保費用 5,716 17,479 23,195 5,916 15,053 20,969
退休金費用 5,319 8,873 14,192 4,459 7,929 12,388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13,946 14,109 28,055 13,518 12,297 25,815
折舊費用 30,698 9,025 39,723 27,542 8,986 36,528
攤銷費用 1,430 1,430 304 304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七年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訊如下:

  1. 資金貸與他人:
编號 貸出
資金
貸與 往來 是否為 本期最 期末 實際動 利率 資金
貸與
業務往 有短期融 提列備
通資金必 抵損失
擔保品 對個別對責金貸與
象資金貸
之公司 對象 科目 關係人 高金額 餘額 支金額 區間 性質 來金額 要之原因 金 額 名稱 價值

總限額
$\mathbf{0}$ 本公司 香港展昇 其他應收款 61,690 61,430 61.430 2%短期資 營運週轉 ٠ 480,934 480,934
金融通 (註1) (註1)
Uiun Tai 裕利國際 其他應收款 21,049 20.886 20,886 2%短期資 營運週轉 $\overline{\phantom{a}}$ 123,338 123,338
金融通 $(f_1 \pm 2)$ (112)
Jiun Tai Thailand 其他應收款 21,669 21,501 21,501 2 % 短期資 營運週轉 - 123,338 123,338
金融通 (註2) (註2)
Jiun Tai CELERAISE 其他應收款 6,191 6,143 6,143 2%短期資 營運週轉 $\overline{\phantom{0}}$ 123,338 123,338
金融通 (112) (312)
4 香港展昇 CELERAISE 其他應收款 15,478 15,358 15,358 2%短期資 營運週轉 ٠ 333,925 333,925
金融通 (註3) (註3)

註1:依據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與本公司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其 貸與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另,本公司對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其貸與金額不受前 二項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註2:依據Jiun Tai「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Jiun Tai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與Jiun Tai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其貸與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另,Jiun Tai對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其貸與金額不受 前二項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註3:上依據香港展昇「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香港展昇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與香港展昇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 要者,其貸與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另,香港展昇對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其貸與 金額不受前二項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註4: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2.為他人背書保證:
------------ --
انطع 背書保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 期末背 實際動 以財產擔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 屠母公司 屠子公司 屠對大陸
證者公 業背書保 背書保證 書保證 保之背書 額佔最近期財務 證最高 對子公司 對母公司 地區背書
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 證限額

支金額 保證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證 背書保證 保
0 本公司 香港展昇/ 本公司 1,202,335 77,388 76,788 6.39% 1,202,335 Y N N
展昇資訊 之子公司 $(\pm 2)$
∣∕ Jiun Tai
$\Omega$ $\prime$ 香港展昇/ 本公司 1,202,335 142,865 142,145 11.82 % 1,202,335 Y N N
裕利國際/ 化子公司 (註3)
展昇資訊
展昇資訊 本公司 母公司 105,385 44,252 37,837 37.837 179.52 % 105,385 N Y N
2 鴻宇國際 本公司 母公司 90,985 11,050 8,850 8,850 48.63 % 90,985 N Y N
۰
3 上海展升 本公司 母公司 243,603 46,860 44,720 29,900 44,720 18.36 % 243,603 N Y N
3 上海展升 昆山羿冠 最終母公司 243,603 11,715 11.180 5,653 8,578 4.59 % 243,603 N N v
相同

註1: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一百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一百為限。

註2:對香港展昇、展昇資訊及Jiun Tai提供共用額度保證76,788千元(US\$2,500千元)。

註3:對香港展昇、裕利國際及展昇資訊提供共同額度保證142,145千元(US\$3,000千元及NTD50,000千元)。

註4:展昇資訊背書保證係依該公司「資金貸與背書保證管理辦法」,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五百為限,對單一企業背 書保證金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五百為限。 註5:鴻宇國際背書保證係依該公司「資金貸與背書保證管理辦法」,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五百為限,對單一企業背

書保證金額不超過該公司淨值百分之五百為限。 註6:上海展升背書保證係依該公司「資金貸與背書保證管理辦法」,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一百為限,對單一企業背

書保證金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一百為限。 註7:上述背書保證對象係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無。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與交易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佔合併總營收或
(註一 (註二)


交易條件 總資產之比率
1 香港展昇 鴻名企業 $\mathbf{2}$ 銷貨收入 87,986 奥一般客戶無顯著差異, 3.71%
月結30~90天,依資金需求
收付款
Ŧ 香港展昇 鴻名企業 $\overline{2}$ 應收帳款 1,437 與一般客戶無顯著差異, 0.06%
月結30~90天,依資金需求
收付款
$\overline{2}$ 昆山羿冠 上海展昇 3 銷貨收入 82.589 售價與一般客戶無顯著差 3.48%
異,依資金需求收付款
$\mathbf{2}$ 昆山羿冠 上海展昇 3 應收帳款 55,355 售價與一般客戶無顯著差 2.45%
異,依資金需求收付款
3 惠州展茂 CELERAISE 3 銷貨收入 33,187 售價與一般客戶無顯著差 1.40%
異,依資金需求收付款
3 惠州展茂 I CELERAISE 3 應收帳款 $60,769$ 售價與一般客戶無顯著差 2.69%
異,依資金需求收付款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外幣千元/千股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管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中最高持股 被投責公司 本期認列之
z 棉 名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股數 持股
比率
本期損益
(112)
投資損益
(12)
備註
本公司 A Team 英屬維
京群島
投資、貿易及控股
公司
16,538 16,538 500 100% 990 500 100 % 子公司
本公司 Jiun Tai 香港 控股公司 241,922 241,922 49.920 100 % 313,936 49,920 100 % (11, 283) (11, 283)
本公司 展昇資訊 台灣 資訊服務業 30,000 30,000 3,000 100 % 21.078 3,000 100 % 924 924
本公司 鴻宇國際 台灣 工業用塑膠產品製
造業、其他塑膠產
品製造業、電器安
裝業等
29,810 29,810 2,981 99.36 % 16,778 2,981 99.36 % (493) 62
本公司 香港展昇 香港 電線及電纜連接器
及接頭之產銷業務
191,996 191,996 50,300 99.99% 861,104 50,300 99.99% 93,856 93,856
本公司 CELERAISE 菲律賓 電線及電纜連接器
及接頭之產銷業務
7,570 7,570 100 99.99% 35,375 100 1 99.99% 29,386 29,386
本公司 THAILAND 泰國 電線及電纜連接器
及接頭之產銷業務
9,235 9,235 1,000 99.99% (9, 839) 1,000 99.99 % (13, 841) (13, 841)
香港展昇 裕利國際 香港 投資、貿易及控股
公司
61,168
(HKD15,600)
(11)
61,168
(HKD15,600)
(11)
15,600 100 % 219.952
(HKD56,096)
(11)
15,600 100 % (HKD28,664)認列 110,328 已由香港展昇 孫公司
$\boldsymbol{H}$ 捷昇科技 香港 投資、貿易及控股
松司
30,584
(HKD7,800)
(31)
30,584
(HKD7,800)
$(i \pm 1)$
7,800 100 % 444.438
(HKD113,348)
(31)
7,800 100 % 19.114
(HKD4,966)
Jiun Tai 香港展昇 香港 電線及電纜連接器
及接頭之產銷業務
(HKD0.16)
(31)
(HKD0.16)
(11)
0.01% (HKD0.16)
(11)
0.01% $\blacksquare$ 已由Jiun Tai
認列
子公司

註1:係以財務報導結束日之期末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註2:係以財務報導期間之平均匿率換算為新台幣。
註3: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三)大陸投資資訊: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單位:外幣千元/千股

大陸被
投資公
主要管業
₹.
投資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界
本期医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期中最高持股 本期認
列投資
期末投
資帳面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司名稱
資本額
(註3)
方式 積投資金額
(123)
医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113)
本期損益
(114)
之将股比例 千股/
千草位
持股比率 损益
(註4、5)
價值
(113)
投資收益
上海敏視 研發製作工業用自
動化控制丶産品質
控、通訊及電子網
路計算軟件
15,358
(US\$500)
註1 15,358
(US\$500)
$\overline{\phantom{a}}$ 15,358
(US\$500)
$\overline{\phantom{a}}$ 100% ٠ 100% $\blacksquare$
上海展升 生產電子、電纜用
連接器、電話機零
配件及小家電,銷
售公司自產產品
51,448
(US\$1,675)
註2 224,220
(US\$7,300)
224,220
(US\$7,300)
(5,778)
(RMB(1,268))
100% $\blacksquare$ 100% (9, 292)
(RMB(2,039))
257,158
(RMB57,504)
深圳展升 電線及電纜連接器
及接頭之產銷業務
46,809
(US\$515]
RMB\$6,930)
(116)
註2 (60, 303)
(RMB(13,233))
100% $\blacksquare$ 100% (57, 177)
(HKD(14, 855))
46,056
(HKD11,746)
郴州展昇 產銷電線連接器、
電子電線制品等
註2 30,715
(US\$1,000)
30,715
(US\$1,000)
(3.5) $-2/6$ $\overline{\phantom{0}}$ 100% (18, 860)
(HKD(4,900))
(118)
昆山羿冠 產銷電線、電纜連
接器與接頭等
30,715
(US\$1,000)
註2 30,715
(US\$1,000)
30,715
(US\$1,000)
24,271
(RMB5,326)
100% ٠ 100% 24,303 398,185
(HKD6,314) (HKD101,552)
惠州展茂 產銷電線連接器、
電子電線制品及包
裝材等
51,601
(US\$1,680)
(117)
註2 129,232
(RMB28,359)
100% ٠ 100% 129,238
(HKD33,577)
241,487
(HKD61,588)
  1.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公司名稱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註3) 投資金額(註3)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本公司 301,007 (USD9,800) 371,344 (USD12,090). 721,401

註1: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

註2: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3:係以財務報導結束日之期末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註4:係以財務報導期間之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註5:本期投資損益係依據被投資公司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認列。

註6:係香港展昇以自有資金轉投資US\$515千元及以固定資產作價轉投資。

  • 註7:與本公司匯出投資金額差異係香港展昇、裕利國際及捷昇科技以自有資金轉投資計 US\$1.680千元。
  • 註8:郴州展昇業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完成清算程序,並已於民國一〇七年七月報銷投資額 度。

註9: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七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 製合併報告時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以及「母子公司間業務關 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 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係以不同產品及勞務劃分營運部門,其中應報導部門為資訊服務部門及 線材及連接器部門。資訊服務部門主要業務為資訊系統暨顧問諮詢服務之整合規劃與 執行,線材及連接器部門主要業務為經營電腦週邊及智慧家電通訊與遊戲機等連接線 之產銷業務。

合併公司未分攤所得稅費用及非控制權益淨損益至應報導部門,應報導部門之金 額與營運決策者使用之報告一致。合併公司並未分配資產及負債予應報導部門以供營 運決策者衡量部門資產及負債,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 彙總相同。

(二)應報導部門損益、部門資產、部門負債及其衡量基礎之資訊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107年度
線材及
調
資訊服務 連接器 其他部門 及銷除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mathbf S$
684,577
1,689,313 2,373,890
部門間收入 44,505 (44,505)
收入合計 \$
729,082
1,689,313 (44, 505) 2,373,890
部門(損)益 \$
61,780
144,848 (111) (44,985) 161,532
部門總資產 \$2,260,934
106年度
線材及
調
資訊服務 連接器 其他部門 及銷除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S
536,122
1,557,426 2,093,548
部門間收入 7,966 (7,966)
收入合計 $\mathbf S$
544,088
1,557,426 (7,966) 2,093,548
部門(損)益 \$
30,402
147,292 (81) (11, 859) 165,754
部門總資產 S 2,044,848

(三)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 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地區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107年度 106年度

\$
684,577
536,122
中國大陸 1,472,203 1,431,974
菲律賓 217,110 125,452
2,373,890 2,093,548
107年度 106年度
非流動資產:

\$ 224,141 220,311
中國大陸 151,975 147,993


21,880 16,930

13,827 6,534
411,823 391,768

$\sim$

(四)主要客户資訊:

合併公司無來自外部之客戶收入佔合併營業收入金額10%以上之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