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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TEND Annual Report 2016

Nov 11, 2016

52254_rns_2016-11-11_37fdbaba-04fb-49ba-8e88-493a7cbf0c86.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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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公司地址:台北市東興路59號6樓 話: $(02)8768 - 2688$ 電

目 錄



一、封
$\mathbf{1}$
二、目
$\overline{2}$
三、聲明書 $\overline{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overline{4}$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5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6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overline{7}$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8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9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9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9 - 12$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2 - 22$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2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2 - 38$
(七)關係人交易 39
(八)質押之資產 39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0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0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0
$(+=)$ 其 40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0 - 41$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2
3.大陸投資資訊 $42 - 43$
(十四)部門資訊 $43 - 44$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自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 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 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 報告中均已揭露, 爱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要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Fax Internet 網址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鴻名企業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 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且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鴻名企業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 財務狀況,暨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 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鴻名企業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 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 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鴻名企業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 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 查核事項如下:

一、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存貨;存貨評價之不確定性請 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攸關之會計項目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五)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KPMG

鴻名企業及其子公司存貨主要為線材及連接器、資訊系統建置及維護所需之電子零( 組)件及電腦调邊設備,產品銷售價格受上游供應商供給及市場競爭變化而產生波動,導 致存貨之帳面價值可能存有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風險,故存貨評價為本會計師執行鴻名企 業及其子公司財務報告杳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 杳 板 程 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檢視鴻名企業及其子公司存貨評價 政策是否合理並依公報規定辦理。此外,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各期存貨庫齡變化情形 並針對庫齡報表之區間分類及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計算表之相關數值進行測試。

二、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性

有關遞延所得稅資產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八)所得稅;遞延所 得稅資產實現性之會計估計,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遞延所得稅資產認列之附註說明 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一)所得稅。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鴻名企業及其子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與衡量係依據管理當局對未來預計獲利之 假設及遞延所得稅資產可使用機會所作之判斷,因此本會計師將其列為執行鴻名企業及其 子公司財務報告杳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業已針對帳列遞延所得稅金額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認列之合理性,本會計師 將管理當局對未來營運預測之相關假設與該集團之財務預算進行核對,並評估以前年度之 課稅所得額、預算估列之合理性。此外,本會計師亦評估該集團對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其估 計之揭露是否適當。

其他事項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鴻名企業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 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鴻名企業及其子公司 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鴻名企業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KPMG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鴻名企業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鴻名企業及其 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 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 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 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鴻名企業及 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財務報告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KPMG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鴻名企業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 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 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證券主管機關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核准簽證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30104860號 民國一〇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5年度 104年度

%
$\frac{9}{6}$
營業收入:
4110 銷貨收入 \$1,756,379 92 1,635,501 92
419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8,677 $\overline{\phantom{a}}$ 2,825 $\sim$
1,747,702 92 1,632,676 92
4610 勞務收入 19,445 $\mathbf{1}$ 14,517 -1
4670 維修收入 138,518 $7\phantom{.0}$ 124,409 $7\phantom{.0}$
4800 其他營業收入 1,430 $\sim$ 6,480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 1,907,095 100 1,778,082 100
銷貨成本(附註六(五))
5110
5610
勞務成本 1,393,680
2,193
73 1,321,365 74
5670 維修成本 56,502 $\omega$
3
11,680
41,523
$\mathbf{I}$
2
5800 其他營業成本
512 501
營業毛利 1,452,887 76 1,375,069 77
5910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四)及十二): 454,208 24 403,013 23
6100 推銷費用 150,647
6200 管理費用 180,716 8
$\overline{9}$
141,770
197,063
8
12
331,363 17 338,833 20
6900 營業淨利 122,845 $\overline{7}$ 64,180 $\frac{3}{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二)) 21,266 -1 15,100 $\mathbf{1}$
7100 利息收入 2,075 2,165 $\blacksquare$
7130 股利收入 L. 4,950 $\blacksquare$
7230 外幣兌換(損)益淨額(附註六(十六)) 11,776 $\overline{1}$ 15,834 $\mathbf{1}$
7510 利息費用 (7,975) $\blacksquare$ (5,068)
7590 什項支出(附註六(三)) (11, 168) (1) (2,797)
15,974 -1 30,184 $\overline{2}$
7900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138,819 8 94,364 $\mathfrak s$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一)) 33,248 $\overline{2}$ 8,686
本期淨利 105,571 6 85,678 $\overline{5}$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71, 254) (4) (14,234) (1)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利益(損失) 3,129 $\sim$ (967) $\sim$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68, 125) (4) (15,201) (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S
37,446
$\overline{\mathbf{z}}$ 70,477 $\triangleq$
本期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105,567
\$
6 85,678 5
8620 非控制權益
105,571 6 85,678 $\frac{5}{2}$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8710 37,442
\$
2 70,477 4
8720 非控制權益
37,446 70,477
基本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三))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1.05 0.82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1.05 0.82

$\boldsymbol{\mathcal{N}}$
Πū

■★日重十二月三十一日

Ì

12 12 千公司

浅名企業技術所有社会 3.
■ 2014年及一号研修科学
■ 2014年及一号研修大学

其他權益
外營運機
保留盈餘 構財務報表 備供出 歸屬於母
普通股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换算之兄换 融商品未實 公司業主 非控制
$\frac{1}{2}$ 資本公積 餘公積 餘公積



$\frac{1}{10}$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權益總額
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082.594 6.250 6771 785 2.639 40.89 162 46.103 665
201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8,028 (8,028)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785) 785
普通股現金股利 73.332 13.332 73.332
8,028 (785) (80.575 73,332 73.332
本期净利 85,678 85,678 85,67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٠ 14,234 (967 (15.201 (15,201) (15.20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I, 85,678 (14.234) (967 (15.201 70,477 70,477
藏股買回
$\mathbf{I}$ (3,311) (3,311) (3,311)
庫藏股註銷 (3,000) ï 3,311
民國←○四年十二月十一日餘額 1,079,594 6,250 14,799 117,431 26,657 (3,129) 23,528 (46, 103) 1,195,499 108 1,195,607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f, $\mathbf{I}$ 8,568 (8.568)
8,568 (8,568)
本期淨利 105,567 105,567 105,571
本期其他综合損益 I. 71.254 3.129 (68, 125) (68, 125) (68, 125)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f, ٠ 105.567 71.254 129 (68, 125) 37,442 37,446
現金減資 107,959) $\mathbf{I}$ 107,959 107.959
庫藏股註銷 $\cdot$ 4,61 3,501 3,501
股份基礎给付交易 3,551 3551 2 S S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971,635 6,250 23,367 213,320 (44,597) (44,597) (37,941) ,132,034 ,132.146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138,819
94,364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44,026 48,461
攤銷費用 610 856
呆帳費用提列數 4,842 6,860
利息費用 7,975 5,068
利息收入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2,075) (2,165)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167) 8

(9, 454)
741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46,498 59,08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及帳款(增加)減少 17,563 (63, 178)
存貨(增加)減少 54,779 (13,062)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10,300) (16,985)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13,259 (8,33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75,301 (101, 55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及帳款增加(減少) 6,422 6,127
其他應付款項增加(減少) 11,186 (4,390)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11,914 22.52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29,522 24,25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04,823 (77, 296)
調整項目合計 151,321 (18,208)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290,140 76,156
收取之利息 2,075 2,165
支付之利息 (7,976) (4,949)
支付之所得稅 (14, 715) (15,106)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269,524 58,26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63,454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取得無形資產
(35,994)
(2,809)
(38,969)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49,921 (290)
(51, 559)
其他投資活動 6,588 2,21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81,160 (88, 604)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90, 844) 274,197
長期借款增加(減少) (12,000) (12,000)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313) (211)
發放現金股利 (73, 332)
現金減資 (104, 458)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3,311)
員工購買庫藏股 3,551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204, 064) 185,343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61, 408) (14, 141)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85,212 140,864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48,363 307,499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33,575
S.
448,363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二年六月設立,並於民國九十 七年六月十三日股東常會決議變更公司名稱,由衛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衛展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復於民國一〇二年六月十三日股東常會決議變更公司名稱,由衛展資訊股份 有限公司變更為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業務為銷售線材及連接器、資訊系統暨顧問 諮詢服務之整合規劃與執行。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報告之組成 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司」)。合併公司主要業務請詳附註四、 $(\leq)2$ .之說明。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〇六年三月二十一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尚未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一〇五年七月十八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26834號令,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應自民國一○六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 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稱理事會)於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前發布,並 於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 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 2016年1月1日
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例外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 2016年1月1日
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 2016年1月1日
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 2016年1月1日
產性植物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2014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2016年1月1日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2014年1月1日
之持續適用」
2010-2012及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4年1月1日

初步評估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變 動。

(二)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截至本合併財 務報告發布日止,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第十五號業經金管會通過自一〇七年 一月一日生效外,金管會尚未發布其他準則生效日。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尚待理事會決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 2018年1月1日
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 2018年1月1日
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因未實現損失所產生遞延所得稅 2017年1月1日
資產之認列」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之修正(適用國際財務報 2018年1月1日
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
約」)
2014-2016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及國 2018年1月1日
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201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2018年1月1日

對合併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發布日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2014.5.2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新準則以單一分析模型按五個步驟決
2016.4.12 「客戶合約之收入」 定企業認列收入之方法、時點及金額
,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
「收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建
造合約」以及其他收入相關的解釋。
2016.4.12發布修正規定闡明下列項目
:辨認履約義務、主理人及代理人之
考量、智慧財產之授權及過渡處理。
2013.11.19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新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
2014.7.24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主要修
正如下:
•分類及衡量:金融資產係按合約現
金流量之特性及企業管理資產之經
營模式判斷,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
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另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其歸因於信用風險
之公允價值變動數係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
・減損:新預期損失模式取代現行已
發生損失模式。
・避險會計:採用更多原則基礎法之
規定,使避險會計更貼近風險管理
, 包括修正達成、繼續及停止採用
避險會計之規定,並使更多類型之
暴險可符合被避險項目之條件等。
發布日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2016.1.1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 新準則將租賃之會計處理修正如下:
「租賃」 • 承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所有
合約均應於資產負債表認列使用權
資產及租賃負債。租賃期間內租賃
費用則係以使用權資產折舊金額加
計租賃負債之利息攤提金額衡量。
・出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合約
則應分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
其會計處理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
「租賃」類似。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 遵循 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 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1.衡量基礎

除依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 礎編製。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當 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 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 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 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 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 第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 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 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公 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105.12.31 104.12.31
本公司 A-Team Tech Inc. (A-Team) 投資、貿易及控股公司 100.00 % 100.00 %
本公司 JIUN TAI CORPORATION
LIMITED (JIUN TAI)
控股公司 100.00 % 100.00 %
本公司 CELERAISE ELECTRONIC
CORPORATION (CELERAISE)
電線及電纜連接器及接頭
之產銷業務
99.99 % 99.99 %
本公司及
JIUN TAI
展昇投資有限公司
(香港展昇)
電線及電纜連接器及接頭
之產銷業務
$100.00 \%$ $100.00 \%$
本公司 柏陞工業股份有公司(柏陞工業)塑膠氣體防震膜等塑膠製 品製造、批發 99.36 % 99.36 %
本公司 展昇資訊股份有公司(展昇資訊)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電
腦設備安裝業等
100.00 % 100.00 %
A-Team 敏視電腦技術(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敏視)
研發製作工業用自動化控
製、產品質控、通訊、電
子網路計算機軟件
100.00 $\%$ 100.00 $\%$
JIUN TAI 上海展升電子有限公司
(上海展升)
生產電子、電線用連接器
、電話機零配件及小家電
, 銷售公司自產產品
100.00 % 100.00 %
香港展昇 裕利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裕利國際)
投資、貿易及控股公司 $100.00 \%$ 100.00 %
香港展昇 捷昇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捷昇科技)
投資、貿易及控股公司 100.00 % 100.00 %
香港展昇 深圳展升電業有限公司
(深圳展升)
電線及電纜連接器及接頭
之產銷業務
100.00 % 100.00 %
裕利國際 郴州展昇科技有限公司
(郴州展昇)
電線連接器、電子電線制
品等
100.00 % $100.00 \%$
裕利國際 展茂電子企業(惠州)有限公司
(惠州展茂)
電線及電纜連接器及接頭
之產銷業務
100.00 $%$ $100.00 \%$
捷昇科技 昆山羿冠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昆山羿冠)
電線、電纜連接器及接頭
之產銷業務
$100.00 \%$ $100.00 \%$

(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 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 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 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 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 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除非貨幣性之備供出售權益工具及換算所產生之外幣 兌換差異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係認列為損益。

  1.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 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 ,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 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捐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 1.預期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 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合併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七)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合併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1. 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以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

(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非屬其他類別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原始認 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 除減損損失、按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及貨幣性金融資產外幣兌 换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 益項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 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 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 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overline{1}$ $\circ$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2)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 產,包括應收款項、其他應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 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 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 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3)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 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 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權益投 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群組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合 之客觀減捐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群組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 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 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 。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 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與 損失金額將重分類為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 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於損 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之攤銷 後成本。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原先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迴轉並認列為損益。任何 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其他權益 項目之項下。

應收帳款之呆帳損失及回升係列報於管理費用。應收帳款以外金融資產之減 損損失及回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4)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一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金額 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合併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 為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 之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 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 ,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 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 之利息費用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3)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 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八)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 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 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 (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此外,成本亦包含因 外幣計價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購。為整合相關設備功能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 為該設備之一部分。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合併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 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 為損益。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個別 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 分係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合併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依 其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 房屋及廠房: 3~50年。
  • (2)機器設備:5~10年。
  • (3) 辦公及其他設備: 2~6年。

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若預期值與 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 租 賃

屬承租人之營業租賃,其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 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 線法認列為租金支出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一)無形資產

1.商 譽

係收購子公司時收購成本超過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之部份。商譽係依成本減 累計減損予以衡量。

2.其他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之。

3.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的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 其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4 播 舫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除商譽外之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電腦軟體之成本依估計耐用年限三 ~五年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列於捐益。

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 若有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 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 金額,則合併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 於當期損益。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 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 有任何改變,則迴轉減捐捐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 收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 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金額之部份,認列減損損 失。

(十三)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合併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 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 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 認列為利息費用。

(十四)庫藏股票

合併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依買回時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接歸屬成本),以 稅後淨額認列為「庫藏股票」,作為權益之減項。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 金額,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一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金額,其差額則 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 票之帳面金額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一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 金額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 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金額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 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 (十五)收入認列
  • 1.商品銷售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 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為已簽訂 銷售協議)、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 本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時加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 列作為收入之減項。

風險及報酬移轉之時點係視銷售合約個別條款而定。

  1. 举 務

合併公司提供資訊系統暨顧問服務予客戶。提供勞務所產生之收入係按報導 日之交易完成程度認列。合併公司依已履行勞務量佔全部應履行勞務量之百分比 衡量交易完成程度。

  • (十六)員工福利
  • 1.確定提撥計書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書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 使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 列為負債。

(十七)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給與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 酬之期間內,認列酬勞成本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之 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應給付予員工之股份增值權,係以該股份增值權之公允價值衡量後採現金交割者 ,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酬之期間內,認列費用並增加相對負債。相關負債於各

報導日及交割日應予重新衡量,其公允價值之任何變動認列為損益項下之人事費用。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捐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計 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暈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九)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合併 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員工酬勞估計數。

(二十)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 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 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 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本公司會計政策並無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造成有重大影響 之情事。

對於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中,合併公司存有風險將於未來次一年度可能造成調整之 項目如下:

(一)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此存貨評價係依預計未來銷售價格為 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及市場變化而產生變動。存貨評價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五)

(二)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時方予 以認列。合併公司係依據預期未來銷貨收入成長、利潤率、可使用之所得稅抵減及稅 務規書等假設,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經濟、產業環境變遷及法令之改變 ,均可能造成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之估列請詳附註六(十一)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5.12.31 104.12.31
庫存現金 2,257 2,367
活期及外幣存款 517,124 371,127
定期存款 14.194 74,869
533,575 448,363

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原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之銀行 定期存款分別為15,537千元及70,719千元,係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項下。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六)。

(二)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5.12.31 104.12.31
未上市(櫃)投資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50,871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三月一日發布重大訊息,公開收購合併公 司持有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投資一群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 度出售備供金融資產,價款為63.454千元,處分利益為9.454千元,帳列其他收入項下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上漲5%,將使民國一〇四年度其他綜合淨利(稅前)增加 2,544千元;反之,將使其他綜合淨利(稅前)減少2,544千元。

處分投資損益及按公允價值再衡量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請詳附註六 $(+\,\mathrm{h})$ 。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提供部份備供出售股票做為履約保證,請 詳附註入。

(三)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5.12.31 104.12.31
國內非上市(櫃)普通股 - 647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上述股票投資,於報導日係按成本減除減損衡量,因其公允價 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致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 為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合併公司持有部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投資價值已有減損,民國一〇五年度 認列之減損損失為647千元,帳列什項支出項下。

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四)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催收款

105.12.31 104.12.31
應收票據 \$ 1,764 2,639
應收帳款 553,830 571,976
其他應收款(含催收款) 3,234 15,444
減:備抵呆帳 (12, 935) (8,502)

545,893 581,557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543,764 566,169
其他應收款-流動(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2,129 15,388

合併公司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催收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5.12.31


逾期0~90天 \$
61,403
61,095
逾期90~180天 8,941 35,583
逾期180天以上 17,100 9,323
87,444 106,001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之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催收款 備抵呆帳之變動如下:

105年度
個別評估
104年度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之減損損失
1月1日餘額 8,502 17,994
認列之減損損失 4,842 6,860
本期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16,305)
匯率變動之影響 (409) (47)
12月31日餘額 12,935 8,502

備抵呆帳主要係基於歷史之付款行為及廣泛分析標的客戶之信用評等,合併公司 相信逾期部分未提列備抵呆帳之應收帳款仍可收回。

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之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他應收款及催收款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之應收票據及帳款匯率敏感度分析請詳附 註六(十六)。

(五)存 貨

$\bullet$

105.12.31 104.12.31
原物料 212,962 260,832
在製品 50,909 73,675
製成品 58,016 42,159
321,887
\$
376,666
  • 1.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1,449,117千元及1,374,969千元。
  • 2.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將存貨自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認列之存 貨費損分別為10,786千元及100千元。
  • 3.截至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 押擔保之情形。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 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及其他
合計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123,514
\$
82,353 244,907 161,055 611,829

26,297 9,697 35,994

(8,758) (7,197) (15,955)

入(出)
(94) (94)
匯率變動之影響 (1, 123) (14, 901) (8,356) (24, 380)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123,514
\$
81,230 247,545 155,105 607,394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123,514
\$
82,972 224,412 149,510 580,408

22,004 16,965 38,969

(331) (4,040) (4,001) (8,372)

入(出)
2,698 (152) 2,546
匯率變動之影響 (288) (167) (1,267) (1, 722)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123,514
\$
82,353 244,907 161,055 611,829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27,691 135,333 122,660 285,684
本年度折舊 2,340 23,950 17,736 44,026

(3,273) (5,412) (8,685)

$\lambda$ (出)
匯率變動之影響 (290) (7,630) (6, 482) (14, 402)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29,741 148,380 128,502 306,623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25,706 111,638 109,184 246,528
本年度折舊 2,374 27,728 18,359 48,461

(331) (4,030) (4,000) (8,361)

入(出)
795 (152) 643
匯率變動之影響 (58) (798) (731) (1, 587)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27,691 135,333 122,660 285,684
帳面價值:
民國105年12月31日 123,514
\$
51,489 99,165 26,603 300,771
民國104年1月1日 \$
123,514
57,266 112,774 40,326 333,880
民國104年12月31日 123,514
S
54,662 109,574 38,395 326,145

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部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已作 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七)短期借款

105.12.31 104.12.31
擔保銀行借款 \$ 277,000 367,885
應付短期票券 59,832 59,791

336,832 427,676
尚未使用額度 198,625 76,350
105年度 104年度
利率區間 $1.45\% \sim 2.36\%$ $1.75\%$ ~1.91%

1.有關合併公司利率及流動性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六)。

2.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八)長期借款

借款銀行 到期年度 幣別 105.12.31 104.12.31
第一商業銀行 109.5 台幣 \$
40,900
52,900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12,000) (12,000)

28,900 40,900
尚未使用額度
105年度 104年度
利率區間 2.10% 2.17%

1.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借款餘額,未來各年度應償還情形如下:

H
ĦΗ
106.01.01~106.12.31 12,000
107.01.01~107.12.31 12,000
108.01.01~108.12.31 12,000
109.01.01~109.05.27 4,900

40,900

2.有關合併公司利率及流動性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六)。

3.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九)營業租賃

合併公司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的應付租金付款情形如下:

105.12.31
一年內 19,235 18,017
二年至五年 11,330 26,343
30,565 44,360

合併公司以營業租賃承租數個辦公室、倉庫及工廠設備。租賃期間通常為一至六 年,並附有於租期屆滿之續租權。租金給付每年調整以反映市場租金。

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營業租賃列報於捐益之成本及費用分別為22.517千 元及26,154千元。

(十)員工福利

本公司及中華民國境內之各子公司之確定提撥計書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 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書下 合併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 6,207千元及4,004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其他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之各子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認列之 確定提撥退休金費用及養老保險費分別為4,798千元及5,104千元。

(十一)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1)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費用(利益)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15,195 8,686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費用 7,711
22,906 8,686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19,836 14,614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之課稅損失之變動 9,069 (18)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18, 563) (14,596)
10,342
所得稅費用(利益) S 33,248 8,686

.
. . . .

(2)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所得稅費用(利益)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 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税前淨利 S 138,819 94,364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S 23,599 16,041
外國轄區稅率差異影響數 8,418 3,119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課稅損失之變動 9,069 (18)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18, 563) (14, 596)
前期高(低)估 219 130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費用 7,711

2,795 4,010
所得稅費用 S 33,248 8,686
  1.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因 合併公司控制該等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故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其相關金 額如下:

104.12.31 105.12.31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暫時性差異彙總金額 $S^{\sim}$ 325,501 213,761 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之金額 55,335 41,248 $S_{-}$

(2)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05.14.3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4.067 3,634
課稅損失 40.900 63,214
S 44 974 66,848

$107122$

$\overline{a}$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度 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合併公司 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柏陞工業及展昇資訊之課稅損 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發生年度 虧損金額 尚可扣除金額 最後扣除期限
鴻名企業:
九十六年度 \$
185,845
185,845 一○六年度 核定數
九十七年度 50,893 50,893 一○七年度 核定數
九十八年度 113,686 113,686 一○八年度 核定數
九十九年度 22,225 22,225 一〇九年度 核定數
一○○年度 30,910 30,910 一一○年度 核定數
一〇一年度 13,018 13,018 一一一年度 核定數
一〇四年度 6,113 6,113 一一四年度 申報數
422,690 422,690
柏陞工業:
九十六年度 18,117 9,533 一○六年度 核定數
九十七年度 19,936 19,936 一○七年度 核定數
九十九年度 10,114 10,114 一○九年度 核定數
一〇二年度 17 17 一一二年度 核定數
48,184 39,600
發生年度 虧損金額 尚可扣除金額 最後扣除期限
展昇資訊:
一〇一年度 9.495 9,069 一一一年度 核定數
9.495 9,069
S
480,369
471,359

(3)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變動如下:

課稅損失

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49,644
124 49,768
(借記)/貸記損益表 (10, 419) 77 (10, 342)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39,225 201 39,426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表
\$
49,644
124 49,768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49,644
124 49,768

3.合併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皆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三年度。 4.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4.12.31
117,431
41,248
105年度(預計) 104年度(實際)
$24.10 \%$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〇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十二)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2,700,000千 元,每股面額10元,均為270,000千股。前述額定股本總額皆為普通股,已發行股數分 別為97,164千股及107,959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六月十七日經股東常會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減少資本 107,959千元,註銷已發行股份10,796千股(其中包含350千股之庫藏股)。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50028242號函核准在案,並經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為民 國一〇五年八月八日,相關變更登記業已辦理完竣。

本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八月十二日經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3,000千股,上開減資基 準日為一〇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業已辦妥變更登記。

  1. 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 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 始得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轉作資 本或發放現金股利。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 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 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2.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六月十七日股東會通過之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 有盈餘時,於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歷年虧捐後,應先提列百分之十為法 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或迴轉,如尚有餘額時, 其餘額再加計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

前項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本公司為因應營運成長及投資需求,現階段採取股利分派原則如下:

本公司正處營業成長期,分派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 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 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決議。股東股利之分派 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其中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為原則,惟此現金股利分派比例仍得視當年度營運狀況調整之。

(1)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 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 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别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之規定,本公 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期損益 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 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 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3)$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十七日及一〇四年六月十五日經股東常會決 議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員工紅利及 董監酬勞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配股率(元) 配股率(元)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現金股利 \$ ۰ 0.70 73,332
員工紅利 \$ 2,000
董監酬勞 1,300
S 76,632

民國一〇三年度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實際配發情形均與財務報表估列數並無 差異,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民國一〇三年度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分派數相關 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1. 庫藏股

合併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為轉讓股份予員工而買回庫藏股 。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庫藏股變動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股數(

千股)
股數(

期初庫藏股 \$
3,500
46,103 3,500 46,103
本期增加 300 3,311
本期註銷 350 4,611 300 3,311
庫藏股轉讓予員工 273 3,551
期末庫藏股 S
2,877
37,941 3,500 46,103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 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 公積之金額;因轉讓股份予員工而買回之股份,應於買回之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 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予以註銷。另,庫藏股票不得質押,於未轉讓 前,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十三)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105,567 85,678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00,313 104,594
基本每股盈餘(元) I.O5 0.82
105年度 $104$ 年度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S 105,567 85,678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千股) 100,313 104,594
員工分配採發放股票之潛在普通股 245 373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千股) 100,558 104,967
稀釋每股盈餘(元) 1.05 0.82

(十四)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六月十七日股東會通過之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 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不高於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 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 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監察人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 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述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均為2,500千元,董事及監 察人酬勞估列金額均為1,800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酬勞及 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金額,先扣除累積虧損後,再就其餘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 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各該段期間之營業費用 。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 ○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五)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之重分類調整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之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之重分類調整明 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當年度產生之公允價值淨變動數 11.642 (967)
減:公允價值淨變動數重分類至損益 (8.513)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淨變動數 3,129 (967)

(十六)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由於合併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域 分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合併公司 亦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不包含估計利息及淨額協議之影響。


帳面金額 現金流量 1年以内 $1 - 2 + 1$ 超過2年
105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銀行借款 \$
277,000
(277,000) (277,000)
長期銀行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40,900 (40,900) (12,000) (12,000) (16,900)
應付短期票券 59,832 (60,000) (60,000)
應付票據及帳款 249,265 (249, 265) (249, 265)
其他應付款 23,874 (23, 874) (23, 874)
650,871 (651,039) (622, 139) (12,000) (16,900)
104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銀行借款 \$
367,885
(367, 885) (367, 885)
長期銀行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52,900 (52,900) (12,000) (12,000) (28,900)
應付短期票券 59,791 (60,000) (60,000)
應付票據及帳款 242,843 (242, 843) (242, 843)
其他應付款 16,649 (16, 649) (16, 649)
740,068 (740, 277) (699, 377) (12,000) (28,900)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05.12.31 104.12.31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 7,097 美金/台幣 228,869 $4,064 \neq \frac{1}{2}$ /台幣= 133,415
$= 32.25$ 32.825
26,665 美金/人民幣 859,952 15,542 美金/人民幣 510,162
$=6.985$ $=6.572$
19,435 美金/港幣 626,789 13,271 美金/港幣 435,606
$=7.756$ $=7.751$
1,077 美金/披索 34,749 367 美金/披索 12,039
$=48.278$ $=45.768$
105.12.31 104.12.31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1,395 美金/台幣
$= 32.25$
44,997 681 美金/台幣
$=32.825$
22,370
14,732 美金/人民幣
$=6.985$
475,098 10,204 美金/人民幣
$=6.572$
334,955
19,171 美金/港幣
$=7.756$
618.274 13,106 美金/港幣
$=7.751$
430,221
940 美金/披索
$=48.278$
30,315 308 美金/披索
$=45.768$
10.113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銀行存款、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 換損益。於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外幣相對於新台幣、人民 幣、港幣及披索貶值或升值5%,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〇五 年度及一○四年度之稅前淨利之影響如下:

105.12.31 104.12.31
美金(相對於新台幣)
升值5% \$ 9,194 5,552
貶值5% (9,194) (5,552)
美金(相對於人民幣)
升值5% 19,243 8,760
貶值5% (19,243) (8,760)
美金(相對於港幣)
升值5% 426 269
貶值5% (426) (269)
美金(相對於披索)
升值5% 222 96
貶值5% (222) (96)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 益資訊,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 利益11,776千元及利益15,834千元。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詳下表列示:

105.12.31 104.12.31
變動利率工具(帳面金額):
金融資產 -SS 517,124 371,127
金融負債 336,832 427,676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合 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一碼,此 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一碼,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 ○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稅前淨利之影響如下,主因係合併公司之活期存款及浮動 利率借款。

105.12.31 104.12.31
利率增加一碼 451 (141)
利率減少一碼 (451) 141

5.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 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於 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 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105.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 533,575
應收票據及帳款 543,764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49,764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3,527
\$1,130,63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銀行借款 \$ 377,732
應付票據及帳款 249,265
其他應付款 23,874
S 650,871
104.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50,871
50,871 50,871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帳列 647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448,363
應收票據及帳款 566,169 $\rightarrow$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115,095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1,376
1,131,003
\$ 1,182,52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銀行借款 \$
480,576
應付票據及帳款 242,843
其他應付款 16,649
740,068
S

(2)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A.合併公司之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於 合併財務報告中之帳面金額皆趨近於其公允價值。

  • B.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請 詳附註六(三)說明。
  • (3)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A.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 屬興櫃公司股票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4)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公允價值等級間並無任何移轉。 (十七)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 信用風險
  • (2)流動性風險
  •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合併公司之財務部門為各業務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操 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 關之財務風險。金融工具之運用受合併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為匯率風 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非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之書面 原則。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覆核。合併公司並未以 投機為目的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合併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 及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合併公司之覆核包含,若可 得時,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採購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 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合併公司基準信用評等之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合併 公司進行交易。

應收帳款之對象涵蓋眾多客戶,分散於不同產業及地理區域。合併公司持續 針對應收帳款客戶之財務狀況進行評估,必要時亦會購買信用保證保險合約。

由於合併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域 分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慮。為降低信用風險,合併公司亦 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2)$ 投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 門衡量並監控。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 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 之信用風險。

$(3)$ 保 證

合併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完全擁有之子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五 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資訊請詳附註十三 $(-)$ .

4.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合併公司營運並 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 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未動用之銀行融資額度請詳附註六(七)及六(八)。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孿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併 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 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所產生之匯率 風險。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及美金。

借款利息係以借款本金幣別計價。一般而言,借款幣別係與合併公司營運產 生之現金流量之幣別相同,主要係新台幣。在此情況,提供經濟避險而無須簽訂 衍生工具,因此並未採用避險會計。

有關其他外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及負債,當發生短期不平衡時,本公司係藉 由以即時匯率買進或賣出外幣,以確保淨暴險保持在可接受之水準。

$(2)$ 利率風險

因合併公司同時以固定及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其中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 生現金流量風險。合併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來管理利率風 險。

(3)其他市價風險

合併公司因興櫃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該權益投資非持有供交 易而係屬策略性投資,合併公司並未積極交易該等投資,投資組合中重大投資均 採個別管理且所有買賣決策均經財務管理部門之核准。

(十八)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基於現行營運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情形,並且考量外部環境變動等 因素,規劃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以確保公司有必要之財務資源及營運計畫以支應未 來所需之營運資金、資本支出、債務償還及股利支出等需求。管理當局使用適當之總 負債/權益比率、附息負債/權益比率或其他財務比率等,決定合併公司之最適資本。 在維持健全的資本基礎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提升股東報酬。報導日 之負債權益比率如下:

105.12.31
負債總額 778,597 844,182
權益總額 1,132,146 1,195,607
附息負債 377,732 480,576
負債權益比率 $69\%$ 71 %
附息負債權益比率 33 % 40 %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合併公司及合併公司之子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營業費用一租金支出

本公司支付予對關係人租金支出之金額如下:

105年。
. 度
.
玍 府
НА
其他關係人 56
u

本公司與關係人簽訂民國一〇五年一月至一〇七年十二月之租賃合約,租金按 市場行情決定,並按月支付。

2.應付關係人帳款

本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5.12.31 104.12.31
其他應付款 其他關係人 987 3,813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1.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105年度 04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31 757 25,501

2.提供保證

本公司借款合約,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總額度分別為 530,625千元及449,238千元,係由主要管理人員擔任連帶保證人。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05.12.31 104.12.3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一土地 長短期借款 \$ 117,148 117,14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一房屋及建築 長短期借款 41,571 43,255
定期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 銀行借款關稅保證、及 32,098 28,985
一流動) 履約保證等
定期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 銀行借款及履約保證等 3,527 1,376
一非流動)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履約保證及押標金 31,633 24,736
存出保證函(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履約保證及押標金 1,209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履約保證 12,200
2 225,977 228,909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無。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質別
屬於營業
本者
屬於營業
用者

屬於營業
本者
屬於營業
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252,949 169,292 422,241 250,060 135,881 385,941
勞健保費用 4,249 13,687 17,936 2,758 10,928 13,686
退休金費用 3,967 7,038 11,005 3,842 5,266 9,108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14,929 10,904 25,833 16,201 9,974 26,175
折舊費用 34,585 9,441 44,026 31,600 16,861 48,461
攤銷費用 610 610 132 724 856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訊如下:

  1. 資金貸與他人:
编读 貸出責金 貸典 往来 本期最 期末 實際動 利率 黄金
貴宾
業務往 有短期融 提列備
通青金必 抵呆帳
掮保品 對個別對 黃金貸典
象青金管
之公 41 8 升日 高金額 徐镇 支金额 医阳 性質 来金额 要之原因 金 - 颗 名稱 價值 興 限額 端限額
本公司 香港展昇 其他應收款 65.230 64.500 64.500 2%短期資 管運週轉 452,814 452.814
金融通 (註1) (註1)


注1:依據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與本公司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其
貸與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另,本公司對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其貸與金額不受前 二項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註2: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2.為他人背書保證:

背書保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 肯書保
證者公 業背書保 背書保證 書保證 证表市
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 经限额

香港展昇 1,132,034 83,625 80,625 $\overline{\phantom{a}}$ 7 12 % Y N
(註2)
$^{\prime\prime}$ 香港展昇 1.132.034 146.750 5.000 12.96 % 1.132.034 Y N N
(註3)
98,485 38,297 35,502 35,502 180.24 % 98.485 N v
99.145 31,164 13.307 13.307 67 11 % 99.145 N v N
313,209 % 313,209 N v N

鱿上
0 本公司
/Jiun Tai
/展昇資訊
展昇資訊 本公司
2 柏陞工業 本公司
3 上海展升 本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
本公司
/展昇資訊 之子公司
本公司
/裕利國際 之子公司
母公司
母公司
母公司
150.350
50,840
期末背 實際動 以财産擔 累計背書保證金
保之背書 類佔最近期財務
支金額 保證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1.132,034 屠母公司 屠子公司 屠對大陸
對子公司 對母公司 地區背書
背書保證 背書保證 保

註1: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一百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一百為限。

註2:對Jiun Tai、香港展昇及展昇資訊提供共用額度保證80,625千元(US\$2,500千元)。

註3: 對香港展昇、裕利國際及展昇資訊提供共同額度保證146,750千元(US\$3,000千元及NTD50,000千元)。

| 114:展昇資訊背書保證係依該公司「資金貸與背書保證管理辦法」,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五百為限,對單一企業背 書保證金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五百為限。

註5:柏陞工業背書保證係依該公司「資金貸與背書保證管理辦法」,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五百為限,對單一企業背 書保證金額不超過該公司淨值百分之五百為限。

註6:上海展升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一百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一百為限。 註8:上述背書保證對象係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м 期中最高持股
持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千股/千單位 持股比率 備註
本公司 Vitcom Corp. 其他金融資產 143 IS $\overline{\phantom{a}}$ 340%排上市(櫃)公 143 1 $3.40 \%$
一非流動 司不適用
Dwins $^{\prime\prime}$ $^{\prime\prime}$ 542 1.33% 542 $1.33 \%$
$^{\prime\prime}$ 皇統科技(股)公司 $^{\prime\prime}$ $^{\prime\prime}$ 1,144 0.61% 1.144 0.61%
$^{\prime\prime}$ 興駿科技(股)公司 $^{\prime\prime}$ 500 8.68 % 500 8.68%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與交易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佔合併總營收或
(註一) (註二)


交易條件 總資產之比率
$\mathbf{I}$ 香港展昇 鴻名企業 $\overline{2}$ 銷貨收入 92,634 奥一般客戶無顯著差異 4.86%
, 月結30~90天
1 香港展昇 鴻名企業 $\overline{2}$ 應收帳款 32,849 與一般客戶無顯著差異 1.72%
, 月結30~90天
$\overline{2}$ 昆山羿冠 上海展昇 3 銷貨收入 72,582 售價與一般客戶無顯著差 3.81%
異,依資金需求收付款
$\overline{2}$ 昆山羿冠 上海展昇 3 應收帳款 39,432 售價與一般客戶無顯著差 2.06%
異,依資金需求收付款
3 郴州展升 惠州展茂 3 銷貨收入 39,962 售價與一般客戶無顯著差 2.10%
異,依資金需求收付款
3 郴州展升 惠州展茂 3 應收帳款 75,479 售價與一般客戶無顯著差 3.95%
異,依資金需求收付款
4 惠州展茂 CELERAISE 3 銷貨收入 38,756 售價與一般客戶無顯著差 2.03%
異,依資金需求收付款
4 惠州展茂 CELERAISE 3 應收帳款 32,992 售價與一般客戶無顯著差 1.73%
異,依資金需求收付款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 1.母公司對子公司。
  •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外幣單位:千元

投资公司 被投资公司 所在 主要者 原始投资金额 期末持有 期中最高持股 被投资公司 本期認列之
Æ £ 地區 素項目 本期期末(註1) 土期期末(註1)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註1) 千殿/千草位 持股比率 本期損益(註2) 投资损益 備柱
本公司 A Team 英屬維 投資、貿易 16,538 16,538 500 100% 1,023 500 100 % 子公司
京群島 及控股公司
本公司 Inm Tai 香港 控股公司 241,922 241,922 49,920 100 % 340,830 49,920 100% 8,973 8.973 $\boldsymbol{H}$
本公司 展昇資訊 台灣 資訊服務業 30,000 30,000 3.000 100% 19.697 3.000 100 % 1.384 1,384 $\eta$
本公司 柏陞工業 台湾 工業用塑膠 29,810 29,810 2.981 99 36 % 17,296 2,981 99 36 % (21) 531 $\boldsymbol{u}$
產品製造業
、其他塑膠
產品製造業
、電器安裝
業等
本公司 香港展昇 香港 電線及電纜 191,996 191.996 50.300 99 99 % 666,702 50,300 99 99 % 107,585 107,585 $\mathfrak{n}$
連接器及接
頭之產銷業
本公司 CELERAISE 菲律賓 電線及電纜 7,570 7,570 100 99 99 % (7, 880) 100 99 99 % (6, 733) (6, 733) $\prime\prime$
連接器及接
頭之產銷業
香港展昇 裕利國際 香港 投資、貿易 64.865
(HKD 15,600)
64,865
(HKD15,600)
15.600 100 % (22, 349)
(HKD (5, 375))
15,600 100 % (HKD 12.167)昇認列 50,530 已由香港展 孫公司
$\boldsymbol{n}$ 捷昇科技 香港 及控股公司
投資、貿易
7.800 100 % $\eta$
及控股公司 32,432
(HKD 7,800)
32,432
(HKD 7,800)
413.052
(HKD99,339)
7.800 100% 105,511
(HKD 25,406)
$^{\prime\prime}$
Jiun Tai 香港展昇 香港 電線及電纜 001% 0.01% 已由Jiun
連接器及接 (HKD 016) (HKD 0 16) (HKD 0 16) Tar 子公司
頭之產銷業 認列

註1:係以財務報告日之期末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註2:係以財務報告日之平均匪率換算為新台幣。
註3: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三)大陸投資資訊: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外幣單位:千元
大陸被投資 主要管案
Х.
投资 本期期初自
台灣區出票
本期重出式
收回投资金额
本期期本自
台灣重出票
期中最高持股 被投资公司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本期語
列投資
朝末战
賣极面
截至本期
土己医西
公司名称
黄本颖
(113)
方式 機投資金額
(113)
重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113)
千殿
/千里位
持殿比率 本期損益
(124)
之持股比例 摄盖
(註4、5)


(113)
投资收益
上海敏視 研發製作工業用自
動化控制、產品質
控、通訊及電子網
路計算軟件
16,125
(US\$500)
註1 16,125
(US\$500)
16,125
(US\$500)
$100\%$ 100%
上海展升 生產電子、電纜用
連接器、電話機零
配件及小家電,銷
售公司自產產品
54,019
(US\$1,675)
註2 235,425
(US\$7,300)
235,425
(US\$7,300)
100 % 9.492
(RMB1,960)
100% 5,705
(RMB1,178)
334,368
(RMB72,421)
深圳展升 電線及電纜連接器
及接頭之產銷業務
48,605
(US\$515)
RMB\$6,930)
(3,6)
i±2 100
$\frac{0}{2}$
(48, 745)
(RMB(10,065))
100% (45, 363)
(HKD(10, 923))
155,114
(HKD37,305)
郴州展昇 產銷電線連接器
、電子電線制品等
32,250
(US\$1,000)
註2 32,250
(US\$1,000)
32,250
(US\$1,000)
$\frac{6}{2}$
100
(7, 516)
(RMB(1,552))
100% (7,517)
(HKD(1, 810))
21.060
(HKD5,065)
昆山羿冠 產銷電線、電纜達
接器與接頭等
32,250
(US\$1,000)
(註7)
註2 16,125
(US\$500)
٠ 16,125
(US\$500)
$\overline{\phantom{a}}$ $\frac{6}{6}$
100
105,548
(RMB21.794)
100% 105,532
(HKD25, 411)
412,998
(HKD99,326)
惠州展茂 產銷電線連接器
、電子電線制品及
包装材等
32,250
(US\$1,000)
(317)
註2 $\frac{9}{6}$
100
58.092
(RMB11,995)
100% 58,084 (42, 815)
(HKD13,986) (HKD(10,297))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註3) 投資金額(註3)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本公司 299,925 (USD9,300) 400,223 (USD12,410) 679,220

註1: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

  • 註2: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註3:係以財務報告日之期末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 註4:係以財務報告日之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 註5:本期投資損益係依據被投資公司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認列。
  • 註6:係香港展昇以自有資金轉投資US\$515千元及以固定資產作價轉投資。
  • 註7:與本公司匯出投資金額差異係香港展昇、裕利國際及捷昇科技以自有資金轉投資計 US\$1.500千元。
  • 註8: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 製合併報告時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以及「母子公司間業務關 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係以不同產品及勞務劃分營運部門,其中應報導部門為資訊服務部門及 線材及連接器部門。資訊服務部門主要業務為資訊系統暨顧問諮詢服務之整合規劃與 執行,線材及連接器部門主要業務為經營電腦週邊及智慧家電通訊與遊戲機等連接線 之產銷業務。

合併公司未分攤所得稅費用及非控制權益淨損益至應報導部門,應報導部門之金 額與營運決策者使用之報告一致。合併公司並未分配資產及負債予應報導部門以供營 運決策者衡量部門資產及負債,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 彙總相同。

(二)應報導部門損益、部門資產、部門負債及其衡量基礎之資訊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105年度
線材及
調
資訊服務 連接器 其他部門 及銷除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S. 442,037 1,465,058 1,907,095
部門間收入 8,539 (8, 539)
收入合計 450,576 1,465,058 (8,539) 1,907,095
部門(損)益 10,858 126,514 (163) (14, 364) 122,845
部門總資產 1,910,743
104年度
線材及
調
資訊服務 連接器 其他部門 及銷除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405,541 1,372,541 1,778,082
部門間收入 8,633 (8,633)
收入合計 414,174 1,372,541 (8, 633) 1,778,082
部門(損)益 805 79,239 (153) (15,711) 64,180
部門總資產 \$2,039,789

(三)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 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地區別 105年度 104年度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442,037 405,540
中國大陸 1,399,773 1,352,176
菲律賓 65,285 20,366
S 1,907,095 1,778,082
105年度 104年度
非流動資產:

\$ 210,202 205,736
中國大陸 158,155 189,143
菲律賓 9,444 3,132

(四)主要客户資訊:

合併公司無來自外部之客戶收入佔合併營業收入金額10%以上之客戶。

$\mathcal{L}$

(1)
員 姓 名:
(2)
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北市財證字第
顏幸福
羅瑞蘭
1060984
事 務 所 名 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七號六十八樓
事務所電話: (02)81016666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016004
會員證書字號: (1) 北市會證字第二〇八一號 委託人統一編號: 84274833
(2) 北市會證字第二五五三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五年度 (自民國一○五年 一 月 一 日至
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名式

$\text{Ep}$
$\supset$ A $rac{1}{2}$
える
$\subseteq$
$\overline{\phantom{0}}$
會印
名式(二)
$\frac{1}{2}$
理事長: 核對人

ф
$\Box$

ľ

$\mathbf{I}$

粜 $\mathbf l$ $\mathbf l$

$\mathbf l$ $\mathbf{I}$

$\overline{1}$ |

$\overline{\phantom{a}}$

$\mathbf{I}$ $\mathbf{I}$

$\mathbf{l}$ $\overline{\phantom{a}}$ $\mathbf{I}$

.
بالاقتصاد بالانتها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