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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TEND AGM Information 2024

Jun 17, 2024

52254_rns_2024-06-17_9158179b-c490-4cee-84f3-833aa3f7dce8.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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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向郵局窗口交寄)

中信銀為境內外處理股務業務之目的,在法令規定、相關事 實或法律關係存續之期間,就直接或間接(例如透過集保)蒐 集與股務相關之您的個人資料,將以書面及/或電子等形式 處理、利用及/或國際傳輸,例如揭露予公務機關或協助處 理股務之第三人。您得要求查詢、閱覽、製給複本、補充或 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或國際傳輸或刪除您的個 人資料,但中信銀可能因此無法提供您所需服務,亦可能依 法或基於風險管理等因素而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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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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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3 台北巿中正區重慶南路 1 83 5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655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客服語音專線: (02)6636-5566 (股票代號: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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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內
郵 資 已 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333號
國 內 郵 簡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
,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股東 台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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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東會 ※ 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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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貴股東如新增或變 統一編號
戶名 戶號 655
更匯款帳號時,請於 (身分證字號)
右列「現金股利匯撥 一、採用匯款者(限本人帳號),
申請書」內填妥本人 匯款處理費10元由股利款中扣除。 原登記匯款帳號 鴻名
存款帳號並加蓋印 二、未採用匯款者,本行將以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給付(郵資
章後, 於股東常會 及作業處理費合計31元,由股東自行負擔)。 同意依原登記帳號匯款者請勿寄回
前寄回。 銀行名稱 銀行代號 銀行存款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
2
郵局 存簿(H) 700


說 股
明 利
事 匯
項 撥

蓋 請



欄 局 帳
號 號

----- End of picture text -----

委託書
一、 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
委託人( 股東)
鴻名
655

3












股東戶號:
持有股數:
股東戶名: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股東常會
出席簽到卡
時間:113年6月13日上午9時整
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61號1樓
【遠見領袖中心VLC01室】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
席本公司113年6月13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
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 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
委託)
□(二) 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
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選
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修正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2.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3.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4.臨時動議。
二、 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
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
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
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 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 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
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
期)。
此 致






























使












































(○

)


















































受託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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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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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開 會 通 知 書

  • 一、 茲訂於民國113年6月13日上午9時整假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61號1樓 遠見領袖中心VLC01室 (受理股東報到時 間:上午8:30起,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舉行本公司113年 股東常會,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一二年 度營業報告。2.一一二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3.一一二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4.一一二年 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5.其他報告。(二)承認事項:1.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修正案。2.一一二年度營業報 告書及財務報表案。3.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臨時動議。

  • 二、 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情形業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一)本次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3元,計新台幣 28,767,000元,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日等相關事宜。(二)嗣後如因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 數額有所增減,致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調整配息率及相關事宜。

  • 三、 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說明其主要內容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為:【https://mops.twse.com.tw】。

  • 四、 貴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時,請於「出席簽到卡」上簽名或蓋章後,於開會當日攜往會場辦理報到並繳交以出席 股東會 ,如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親填受託代理人姓名及地址後,於開會五日前

  • 5 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憑寄發出席簽到卡予受託代理人。

  • 五、 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3年5月13日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 詢,可直接鍵入(https://free.sfi.org.tw)至「委託書公告資料免費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 六、 本次股東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3年5月14日起至113年6月10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 七、新開戶股東如擬繳交股東印鑑卡,可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信銀法人信託網站下載印鑑卡使用。

  • 八、本次股東會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九、敬請 察照辦理為荷。

             此  致
      貴股東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敬啟

委 託 書 填 表 須 知

一、委託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辦理。
  • 二、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 公司彙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 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 三、股東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委託書與親自出席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 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 6 四、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 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徵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 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

  • 五、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應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詳填戶號、姓名或名稱、身分證字號或 統一編號、住址。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 六、委託書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委託書送達股務 代理人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 二日前,以書面向股務代理人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 表決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