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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TEND — AGM Information 2020
Jun 1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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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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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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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中華民國一○九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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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遠見領袖中心1 樓VLC01 室(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61 號1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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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席:出席股東連同代理人持有股數共64,821,228 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 數93,943,467 股之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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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席:張允騰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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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獨立董事:吳明全、柯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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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董事:張允騰、郭玄彬、張桂瑜、柯育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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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監察人:陳朝興、吳尚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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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會計師: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羅瑞蘭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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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律師: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陳峰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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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佈開會:出席股東及代表股份總額已達法定開會股數,依法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開會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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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告事項:
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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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一○八年度營業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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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本公司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敬請 鑒察。
第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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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監察人審查一○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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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一○八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敬請 鑒察。
第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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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一○八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敬請 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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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依本公司章程第29 條規定分派,並經109 年3 月19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提撥員工酬勞3,750,000 元、董監酬勞3,130,000 元,以現金方式發放, 敬請 鑒察。
第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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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一○八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案,敬請 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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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本次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4 元,計新台幣37,925,387 元,授權董 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日等相關事宜(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 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轉列本公司其他收入),截至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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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 月19 日止,本公司已發行有權參與分配股數為94,813,467 股,嗣後 如因本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及註銷或其他等因素,致影響 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息比率發生變動時,或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 審核必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辦理相關事宜。
第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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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報告,敬請 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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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本公司於109 年3 月19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本公司股份在案,其買回 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請參閱附件三)。
第六案:
案 由:其他報告:股東提案情形報告。
- 說 明:本公司109 年股東常會之股東提案已依公司法172 條之1 規定於公開資訊 觀測站公告〈股東提案受理期間為109 年3 月30 日至109 年4 月9 日〉, 截至受理期限止,並無任何股東提案,敬請 鑒察。
四、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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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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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一)本公司一○八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 計師事務所王怡文會計師及羅瑞蘭會計師查核竣事,並出具無保留意 見查核報告書,連同營業報告書經董事會通過,送請監察人審查完竣 並出具監察人審查報告書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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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茲檢附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及前述各項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 四)。
(三)提請 承認。
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64,703,214 權
| 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64,703,214 權 | |
|---|---|
| 表決結果 | 佔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
| 贊成權數:64,371,429 權(含電子投票) | 99.48% |
| 反對權數:1,341 權(含電子投票) | 0.00% |
| 無效權數:0 權(含電子投票) | 0.00% |
| 棄權/未投票權數:330,444 權(含電子投票) | 0.51% |
本議案經表決照案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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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案:董事會 提
案 由: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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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一)本公司108 年度期初未分配盈餘為新台幣119,942,762 元,加計108 年度稅後淨利新台幣136,417,486 元,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3,641,749 元、 特別盈餘公45,475,263 元,可供分配盈餘為新台幣197,243,236 元,擬分 配股東現金紅利新台幣37,925,38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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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八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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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請 承認。
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64,703,214 權
| 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64,703,214 權 | |
|---|---|
| 表決結果 | 佔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
| 贊成權數:64,349,431 權(含電子投票) | 99.45% |
| 反對權數:23,340 權(含電子投票) | 0.03% |
| 無效權數:0 權(含電子投票) | 0.00% |
| 棄權/未投票權數:330,443 權(含電子投票) | 0.51% |
本議案經表決照案承認。
五、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 提
案 由:修訂本公司章程案,提請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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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一)依金管證交字第1080311451 號函令規定辦理,擬修訂本公司章程第十 九條及第十九條之一條文,其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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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請 決議。
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64,703,214 權
| 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64,703,214 權 | |
|---|---|
| 表決結果 | 佔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
| 贊成權數:64,349,429 權(含電子投票) | 99.45% |
| 反對權數:23,342 權(含電子投票) | 0.03% |
| 無效權數:0 權(含電子投票) | 0.00% |
| 棄權/未投票權數:330,443 權(含電子投票) | 0.51% |
本議案經表決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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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案:董事會 提
案 由: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提請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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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一)依據證券交易所臺證治理字第10800242211 號函令修訂,其修訂前後 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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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請 決議。
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64,703,214 權
| 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64,703,214 權 | |
|---|---|
| 表決結果 | 佔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 |
| 贊成權數:64,349,426 權(含電子投票) | 99.45% |
| 反對權數:23,345 權(含電子投票) | 0.03% |
| 無效權數:0 權(含電子投票) | 0.00% |
| 棄權/未投票權數:330,443 權(含電子投票) | 0.51% |
本議案經表決照案通過。
六、臨時動議:無
七、散會:上午9 點17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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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席:張允騰 紀 錄:黃小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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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
一、一○八年度營業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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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營業收入與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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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團108年合併營業收入為新台幣2,510,517仟元,較107年合併營業收入2,373,890 仟元,成長5.76%;108年稅後淨利金額為136,420仟元,較107年稅後淨利124,640仟元, 增加11,780仟元,108年每股盈餘1.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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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營業毛利方面:108 年度及107 年度營業毛利率分別為22.94%、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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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面臨產業變革與市場整合衝擊,在各產業價格競爭日益激烈等不利因素影響 下,本公司仍持續開發新客戶與產品,爭取主流消費產品業務,且積極控管成本及提 升內部營運效率,整體獲利能力仍維持一定水平。
(一)合併營運及財務收支狀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07 年度 | 108 年度 | 增(減)金額 | 成長率% |
|---|---|---|---|---|
| 營業收入 | 2,373,890 | 2,510,517 | 136,627 | 5.76 |
| 營業成本 | 1,817,052 | 1,934,607 | 117,555 | 6.47 |
| 營業費用 | 395,306 | 394,369 | (937) | (0.24) |
| 營業淨利 | 161,532 | 181,541 | 20,009 | 12.39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5,654 |
7,701 | (7,953) | (50.80) |
| 本期淨利 | 124,640 | 136,420 | 11,780 | 9.45 |
(二)預算執行情形: 本公司108 年度未對外公開財務預測,故不適用。
(三)合併獲利能力分析:
| )合併獲利能力分析: | )合併獲利能力分析: | ||
|---|---|---|---|
| 項 目 |
107 年度 | 108 年度 |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47 | 50 |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396 | 413 | |
| 流動比率(﹪) | 173 | 167 | |
| 速動比率(﹪) | 121 | 119 | |
| 資產報酬率(﹪) | 6.06 | 6.12 | |
| 權益報酬率(﹪) | 10.46 | 11.26 | |
| 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營業利益 | 16.86 | 19.23 |
| 稅前純益 | 18.49 | 20.05 | |
| 純益率(﹪) | 5.00 | 5.43 | |
| 每股盈餘(元) | 1.30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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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九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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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強化東南亞地區生產基地,提升產能效率,並專注品質與客戶滿意,自動化設備引 進與資源整合,強化研發設計與客戶溝通,與原廠建立合作關係並拓展新業務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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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積極佈局國際合作,參與國際性商業展覽活動,拓展銷售觸角,迅速蒐集產業情報 並加強提升行銷能力,且致力於產品多角化開發經營以擴展營業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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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持續提升研發能力,加強公司成本與費用管控,創造公司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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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強化核心事業並將集團資源有效運用,多角化發展產品線,整合製造資源、降低成 本,並創造具有競爭優勢、品質穩定之產品及產能,提供、滿足客戶所需,創造最 大效益及公司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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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國內資訊服務市場,持續提升工程師技術能力,強調客戶滿意與黏著度,達到提高 服務類別收入比重與持續性商機,加強維護合約之客戶以延續長期關係,達到提高 服務收入比重、擴大客戶類別,提高營運績效並擴展其他地區業務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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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順應市場未來發展趨勢,積極開發新產品、擴展客戶外,亦透過集團內部資源及資 訊系統的整合,使集團資源發揮最大效益。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近年來公司不斷適時調整策略與方向,以降低生產成本及持續擴大投資及營規模, 多角化發展產品線為目標,同時亦繼續深耕現有產品線及客戶,擴大服務層面,並以客 戶為導向,貼近市場領導廠商,提供客戶多元之產品服務,發揮經濟規模的生產優勢。 如今,網路與數位化的發展,已遠超過以往人們對於數位時代的架構想像,不僅是手機 應用已成為大眾資訊、服務、交易的主要媒介產品;在住的方面,人們對於生活品質的 要求,數位家電可以提供更個人化、更精準的服務;在行的方面,更安全的交通品質, 透過車聯網進行車主與車輛與交通系統的資訊溝通交換,提供更舒適安全的行車經驗; 以上都是正在發展中的未來世界藍圖,本公司致力於相關產業鏈之中,無論在車用電子、 醫療照護,智慧居家,與客戶緊密的合作,提供更多的服務與高端產品。
除此之外,本集團本著「正誠勤儉」的創業精神,多年來反應在企業營運之中,重 視良率品質及生產效率,並隨著市場趨勢變化,持續調整組織、管理制度與產線組合之 營運最大產值與效能;成為國際知名品牌產品之主要配合供應商,提高市場敏銳度,以 充分掌握新產品發展趨勢。
在營運管理方面,本集團將秉持穩健務實經營原則,長期培訓儲備技術、業務及經 營管理人才,以強化人力資本,厚植公司發展潛力,並持續進行產品研究開發,以配合 未來產品需求。未來也將加強兩岸及東南亞地區市場聯繫,協調產能配合,以充分掌握 市場變化及需求,以提供全方位客戶的滿意度及信任度,進而增加客戶端之市場佔有率; 持續強化專案管理能力並提高專案管理品質與人力資源使用效率,爭取大型且具規模之 長期服務客戶,提升盈餘品質創造更豐碩穩健的經營成果。本集團除積極開發新產品及 提供整合服務之外,亦透過資訊系統的整合提升作業效率及人員生產力,且使集團各轉 投資公司資源得以整合,發揮集團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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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近年來面對與終端消費者對產品的喜好變化,使市場競爭之態勢更趨激烈,除了原 材料價格波動,勞動力的取得與成本控制得宜,獲利才有機會保持優勢。由於中國市場 由出口導向轉變為內製內需的結構調整,與產業鏈上下游持續整合,人力成本逐年上漲, 在生產環境變遷及調整下,供應鏈產品差異化與產品競爭力已是重要的課題;全球連接 器市場產值近年來依舊呈現穩定成長趨勢,本集團將持續布局東南亞生產基地,擴大經 濟規模,加強自動化設備作業,上下游整合及提升生產效能,以期在降低整體成本的過 程中,生產品質更加可靠,提高客戶的信任與依賴。此外,加強利基型產品發展,持續 研發新產品,拓展高附加價值產品市場,提升產品競爭力。
在台灣,近年來各式新型態網路應用,如物聯網、數位金融、行動支付、手機APP 遊戲等,將可以創造新的商業模式,持續帶來商機。我們深耕系統整合服務多年,已累 積非常多的客戶資源,因應客戶新型網路服務推動的同時,系統端在資訊機房設備建置 添購,雲端架構顧問諮詢、資訊安全防護與認證、應用程式開發與更新等商機,將持續 帶來成長與利潤的案件機會。
我們自許為最佳的連接線束供應伙伴,我們提供的產品亦是電子產品重要零組件; 資訊系訊的基礎骨幹架構。在消費者終端產品與數位服務持續發展之際,線束產品與資 訊系統服務的應用範圍亦日趨廣泛。鴻名經營團隊深耕電子產業多年,已具備深厚之生 產管理經驗,並具有跨國企業的經營實績,並能適時掌握市場需求與脈動,雖然各國經 濟環境及產業仍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我們將保持謹慎態度與積極的做為,在穩定的基 礎上成長茁壯,不斷擴展新客源與新市場,加強新產品開發能力,提高市場敏銳度,充 分掌握新產品發展趨勢。展望未來,公司將致力於良好的公司治理、永續經營,持續加 強客戶關係管理,提高競爭效率,善用科技與系統掌握生產效率,相信集團經營團隊在 這新的一年,必能以良好的營運績效,回饋全體股東的信賴與投資,最後謹祝各位,身 體健康、萬事如意。
董事長:張允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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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王祥宇 會計主管:陳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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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八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個體財務報告,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查核竣事,並出具報告,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議案等,經本監察人等審查, 認為屬實,爰依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報請 鑒察。
此 上
本公司一○九年股東常會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陳朝興 張進雄 吳尚璈 中 華 民 國 一 ○ 九 年 三 月 二 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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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
| 買回期次 | 第五次 |
|---|---|
| 董事會決議日期 | 109年3月19 日 |
| 買回目的 |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
| 預定買回期間 | 109年3月20 日~109年5月19 日 |
| 實際買回期間 | 109年3月20 日~109年5月19 日 |
| 買回區間價格 | 7.42 元~21.80 元 |
| 預定買回數量 | 3,000,000 股 |
| 已買回股份種類及數量 | 普通股 1,813,467 股 |
| 已買回股份金額 | 21,427,637 元 |
|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 | 0 股 |
|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 | 2,813,467 股 |
|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佔已發行股 份總數比率(%) |
2.94% |
| 本次買回尚未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數 | 1,813,467 股 |
| 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 | 11.82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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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
○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
狀況,暨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民國一○八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金管證審字 第 1090360805 號函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民國一○七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會 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 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 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 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八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
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
鍵查核事項如下: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有關投資子公司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相關揭露請
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四)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三)。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子公司(昆山羿冠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展 茂電子企業(惠州)有限公司) 100% 股權,民國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資子公司之金額 658,240 千元,占資產總額 32% 係屬重大,且其中存貨金額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 47% ,為最 重要資產項目之一。因此,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存貨評價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鴻名企業股份有 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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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檢視公司存貨評價政策是否合理並依公
報規定辦理。此外,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各期存貨庫齡變化情形並針對庫齡報表之區間分
類及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計算表之相關數值進行測試。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 -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鴻名企業股份有 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
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鴻名企業股份 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 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 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鴻名企 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1
-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 查核意見。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八年度個體 -
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 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 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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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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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金管證審字第] 0930104860[0990013761] 號[號] 民 國 一○九 年 三 月 十九 日
12
| 單位: 新台幣千元 |
107.12.31 | % 金 額 % |
28 509,774 26 |
4 58,934 3 |
6 73,670 4 |
2 48,091 3 |
- 2,641 - |
- - - |
- 6,384 - |
- 6,384 - |
- 12,000 1 |
- 12,000 1 |
40 711,494 37 |
- 4,900 - |
- - - |
- 10,087 1 |
- 14,987 1 |
40 726,481 38 |
40 726,481 38 |
47 958,135 50 |
- 7,991 - |
20 327,740 17 |
(6) (79,412) (4) |
(1) (12,119) (1) |
(1) (12,119) (1) |
60 1,202,335 62 |
100 1,928,816 100 |
|||||||
|---|---|---|---|---|---|---|---|---|---|---|---|---|---|---|---|---|---|---|---|---|---|---|---|---|---|---|---|---|---|---|---|---|---|---|
| 108.12.31 | 金 額 | 560,886 | 71,656 | 114,497 | 45,103 | 1,631 | 1,063 | 5,646 | 4,900 | 805,382 | - | 1,078 | 5,965 | 7,043 | 812,425 | 958,135 | 7,991 | 393,048 | (124,887) | (14,262) | 1,220,025 | 2,032,450 | ||||||||||||
| $ | $ | |||||||||||||||||||||||||||||||||
|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資產負債表 |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108.12.31 107.12.31 |
金 額 % 金 額 % 負債及權益 |
流動負債: | 154,601 8 118,948 6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七)、七及八) |
50,367 2 104,440 5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五)) |
22,637 1 29,373 2 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附註七) |
60,911 3 62,589 3 2219 其他應付款 |
131,905 7 89,724 5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二)) |
4,577 - 1,963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九)) |
38,300 2 37,000 2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
463,298 23 444,037 23 2320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八)、七及八) |
流動負債合計 | 1,342,018 66 1,249,261 65 非流動負債: |
170,483 8 169,916 9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八)、七及八) |
2,126 - -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九)) |
15,682 1 15,470 1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六(四)) |
13,231 1 22,468 1 非流動負債合計 |
25,612 1 27,664 1 負債總計 |
1,569,152 77 1,484,779 77 權 益:(附註六(十三)) |
3100 股 本 |
3200 資本公積 |
3300 未分配盈餘 |
3400 其他權益 |
3500 庫藏股票 |
權益總計 | 2,032,450 100 1,928,816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請詳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王祥宇 會計主管:陳文彬 |
||||
| $ | $ | |||||||||||||||||||||||||||||||||
| 資 產 | 流動資產: |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二)) |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二)及七)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七) |
1300 存貨淨額(附註六(三))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 |
流動資產合計 | 非流動資產: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四))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五)及八) |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六)) |
1780 無形資產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二))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八)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資產總計 | 董事長:張允騰 |
13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000營業收入(附註六(九)、六(十五)、七):4110 銷貨收入淨額4610 勞務收入4670 維修收入4800 其他營業收入營業收入淨額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三)、七及十二):5110 銷貨成本5610 勞務成本5670 維修成本5800 其他營業成本營業成本合計5910 營業毛利營業費用(附註六(九)、六(十)、六(十一)、六(十六)、七及十二):6100 推銷費用6200 管理費用營業費用合計6900 營業淨利營業外收入及支出:7100 利息收入(附註七)7010 其他收入(附註七)7230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淨額(附註六(十七))737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7510 利息費用(附註六(九)及七)7590 什項支出7900 稅前淨利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二))本期淨利8300 其他綜合損益: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四))9750 基本每股盈餘(元)9850 稀釋每股盈餘(元) |
108年度金 額%$ 449,711 80 18,159 3 77,749 14 13,784 3 559,403 100 392,808 71 1,642 - 18,352 3 2,703 - 415,505 74 143,898 26 83,483 15 57,632 11 141,115 26 2,783 - 2,715 - 1,521 - (2,710) - 149,240 27 (7,589) (1) (337) - 142,840 26 145,623 26 9,205 2 136,418 24 (45,475) (8) (45,475) (8) (45,475) (8) $ 90,943 16 $ 1.44 $ 1.43 |
107年度金 額%535,987 79 16,539 2 78,217 12 47,643 7 678,386 100 473,607 70 1,300 - 15,186 2 3,550 1 493,643 73 184,743 27 86,784 13 62,068 9 148,852 22 35,891 5 2,395 - 1,391 - 6,099 1 99,104 15 (7,125) (1) (229) - 101,635 15 137,526 20 12,886 2 124,640 18 (19,720) (3) (19,720) (3) (19,720) (3) 104,920 15 1.30 1.30 |
|---|---|---|
( 請詳 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張允騰經理人:王祥宇會計主管:陳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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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庫藏股票權益總額 |
- 1,181,394 |
- - |
- - |
- (71,860) |
- (71,860) |
- (71,860) |
- (71,860) |
- 124,640 |
- (19,720) |
- (19,720) |
- 104,920 |
(12,119) (12,119) |
(12,119) (12,119) |
(12,119) 1,202,335 |
(12,119) 1,202,335 |
- - |
- - |
- (71,110) |
- (71,110) |
- (71,110) |
- (71,110) |
- 136,418 |
- (45,475) |
- (45,475) |
- 90,943 |
(2,143) (2,143) |
(2,143) (2,143) |
(14,262) 1,220,025 |
(14,262) 1,220,025 |
||||||||||||||
|---|---|---|---|---|---|---|---|---|---|---|---|---|---|---|---|---|---|---|---|---|---|---|---|---|---|---|---|---|---|---|---|---|---|---|---|---|---|---|---|---|---|---|---|---|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權益變動表 |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其他權益 |
國外營運機 |
保留盈餘構財務報表 |
普通股法定盈特別盈未分配換算之兌換 |
股 本資本公積餘公積餘公積盈 餘合 計差 額 |
958,135 7,991 33,924 44,597 196,439 274,960 (59,692) |
- - 10,888 - (10,888) - - |
- - - 15,095 (15,095) - - |
- - - - (71,860) (71,860) - |
- - 10,888 15,095 (97,843) (71,860) - |
- - - - 124,640 124,640 - |
- - - - - - (19,720) |
- - - - 124,640 124,640 (19,720) |
- - - - - - - |
958,135 7,991 44,812 59,692 223,236 327,740 (79,412) |
- - 12,464 - (12,464) - - |
- - - 19,720 (19,720) - - |
- - - - (71,110) (71,110) - |
- - 12,464 19,720 (103,294) (71,110) - |
- - - - 136,418 136,418 - |
- - - - - - (45,475) |
- - - - 136,418 136,418 (45,475) |
- - - - - - - |
958,135 7,991 57,276 79,412 256,360 393,048 (124,887) |
(請詳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王祥宇會計主管:陳文彬 |
||||||||||||||||
| $ | $ | |||||||||||||||||||||||||||||||||||||||||||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餘額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本期淨利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庫藏股買回 |
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本期淨利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庫藏股買回 |
民國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董事長:張允騰 |
15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及帳款減少(增加) 應收帳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存貨增加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增加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增加(減少) 其他應付款(減少)增加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調整項目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取得無形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償還長期借款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發放現金股利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董事長:張允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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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 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王祥宇
會計主管:陳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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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鴻名企業集團)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
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鴻名企業集團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
況,暨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民國一○八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金管證審字 第 1090360805 號函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民國一○七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會 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 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 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鴻名企業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 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鴻名企業集團民國一○八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
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
項如下:
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存貨;存貨評價之不確定性請詳合
併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攸關之會計項目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三)存貨。
17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鴻名企業集團存貨主要為線材及連接器、資訊系統建置及維護所需之電子零(組)件及電腦
週邊設備,產品銷售價格受上游供應商供給及市場競爭變化而產生波動,導致存貨之帳面價值
可能存有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風險,故存貨評價為本會計師執行鴻名企業集團財務報告查核重
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檢視鴻名企業集團存貨評價政策是否合
理並依公報規定辦理。此外,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各期存貨庫齡變化情形並針對庫齡報表
之區間分類及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計算表之相關數值進行測試。
其他事項
-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八年度及一○七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 -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鴻名企業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 -
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鴻名企業集團或停止營 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
鴻名企業集團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
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鴻名企業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18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鴻名企業集團 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 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 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 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鴻名企業集團不再 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財務報告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鴻名企業集團民國一○八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 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 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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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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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金管證審字第] 0930104860[0990013761] 號[號] 民 國 一○九 年 三 月 十九 日
19
| 單位: 新台幣千元 |
107.12.31 | % 金 額 % |
23 509,774 23 |
4 70,586 3 |
13 285,121 13 |
6 152,449 7 |
1 - - |
1 23,304 1 |
- 12,000 - |
48 1,053,234 47 |
- 4,900 - |
2 - - |
- 357 - |
2 5,257 - |
50 1,058,491 47 |
39 958,135 43 |
- 7,991 - |
16 327,740 15 |
(5) (79,412) (4) |
- (12,119) (1) |
50 1,202,335 53 |
- 108 - |
50 1,202,443 53 |
100 2,260,934 100 |
||||||||
|---|---|---|---|---|---|---|---|---|---|---|---|---|---|---|---|---|---|---|---|---|---|---|---|---|---|---|---|---|---|---|---|---|
|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合併資產負債表 |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108.12.31 107.12.31 108.12.31 |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負債及權益 金 額 |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637,075 26 493,270 22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七)及八) $ 560,886 |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二)及六(十五)) 617,313 25 626,305 28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五)) 85,856 |
1300 存貨淨額(附註六(三)) 547,782 23 533,603 24 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 305,885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55,945 2 51,266 2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七) 148,038 |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 88,404 4 121,721 5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九)及七) 38,125 |
1,946,519 80 1,826,165 81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22,889 |
非流動資產: 2320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八)及八) 4,900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五)及八) 295,710 12 305,152 13 1,166,579 |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六)及七) 81,045 3 - - 非流動負債: |
1780 無形資產 47,566 2 47,353 2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八)及八) -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二)) 13,877 1 22,946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九)及七) 44,864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八) 45,689 2 58,495 3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350 |
1915 長期預付款項 1,522 - 823 - 45,214 |
485,409 20 434,769 19 負債總計 1,211,793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附註六(十三)): | 3100 股 本 958,135 |
3200 資本公積 7,991 |
3300 未分配盈餘 393,048 |
3400 其他權益 (124,887) |
3500 庫藏股票 (14,262) |
1,220,025 | 36XX 非控制權益 110 |
權益總計 1,220,135 |
資產總計 $ 2,431,928 100 2,260,934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431,928 |
(請詳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張允騰 經理人:王祥宇 會計主管:陳文彬 |
20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五)): 4110 銷貨收入淨額 4610 勞務收入 4670 維修收入 4800 其他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附註六(三)、六(十)、六(十一)、七及十二): 5110 銷貨成本 5610 勞務成本 5670 維修成本 5800 其他營業成本 591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六(十一)、六(十六)、七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附註六(二))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四)) 7100 利息收入(附註七) 7230 外幣兌換利益淨額(附註六(十七)) 7510 利息費用 7590 什項支出 7900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二)) 本期淨利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本期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8620 非控制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8720 非控制權益 基本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四))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稀釋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四))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108年度 金 額 % $ 2,338,243 93 11,763 1 150,338 6 10,173 - 2,510,517 100 1,892,222 75 686 - 37,830 2 3,869 - 1,934,607 77 575,910 23 211,749 9 181,317 7 1,303 - 394,369 16 181,541 7 6,861 - 4,473 - 8,573 - (8,996) - (3,210) - 7,701 - 189,242 7 52,822 2 136,420 5 (45,475) (1) (45,475) (1) $ 90,945 4 $ 136,418 5 2 - $ 136,420 5 $ 90,943 4 2 - $ 90,945 4 $ 1.44 $ 1.43 |
107年度 金 額 % 2,213,641 93 13,743 1 142,178 6 4,328 - 2,373,890 100 1,773,053 75 757 - 38,743 2 4,499 - 1,817,052 77 556,838 23 193,838 8 197,809 8 3,659 - 395,306 16 161,532 7 9,623 - 4,367 - 11,547 - (7,344) - (2,539) - 15,654 - 177,186 7 52,546 2 124,640 5 (19,720) (1) (19,720) (1) 104,920 4 124,640 5 - - 124,640 5 104,920 4 - - 104,920 4 1.30 1.30 |
|---|---|---|
董事長:張允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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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 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王祥宇 會計主管:陳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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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單位: 新台幣千元 |
非控制 | 權 益 權益總額 |
108 1,181,502 |
- - |
- - |
- (71,860) |
- (71,860) |
- (71,860) |
- (71,860) |
- 124,640 |
- (19,720) |
- (19,720) |
- 104,920 |
- (12,119) |
- (12,119) |
108 1,202,443 |
- - |
- - |
- (71,110) |
- (71,110) |
- (71,110) |
- (71,110) |
2 136,420 |
- (45,475) |
- (45,475) |
2 90,945 |
- (2,143) |
- (2,143) |
110 1,220,135 |
|||||||||||||||
|---|---|---|---|---|---|---|---|---|---|---|---|---|---|---|---|---|---|---|---|---|---|---|---|---|---|---|---|---|---|---|---|---|---|---|---|---|---|---|---|---|---|---|---|---|
| 歸屬於母 | 公司業主 | 權益總計 | 1,181,394 | - | - | (71,860) | (71,860) | 124,640 | (19,720) | 104,920 | (12,119) | 1,202,335 | - | - | (71,110) | (71,110) | 136,418 | (45,475) | 90,943 | (2,143) | 1,220,025 | |||||||||||||||||||||||
|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合併權益變動表 |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其他權益 | 國外營運機 | 保留盈餘 構財務報表 |
普通股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換算之兌換 |
股 本 資本公積 餘公積 餘公積 盈 餘 合 計 差 額 庫藏股票 |
958,135 7,991 33,924 44,597 196,439 274,960 (59,692) - |
- - 10,888 - (10,888) - - - |
- - - 15,095 (15,095) - - - |
- - - - (71,860) (71,860) - - |
- - 10,888 15,095 (97,843) (71,860) - - |
- - - - 124,640 124,640 - - |
- - - - - - (19,720) - |
- - - - 124,640 124,640 (19,720) - |
- - - - - - - (12,119) |
958,135 7,991 44,812 59,692 223,236 327,740 (79,412) (12,119) |
- - 12,464 - (12,464) - - - |
- - - 19,720 (19,720) - - - |
- - - - (71,110) (71,110) - - |
- - 12,464 19,720 (103,294) (71,110) - - |
- - - - 136,418 136,418 - - |
- - - - - - (45,475) - |
- - - - 136,418 136,418 (45,475) - |
- - - - - - - (2,143) |
958,135 7,991 57,276 79,412 256,360 393,048 (124,887) (14,262) |
(請詳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王祥宇 會計主管:陳文彬 |
|||||||||||||||
| $ | $ | |||||||||||||||||||||||||||||||||||||||||||
|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餘額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本期淨利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庫藏股買回 | 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本期淨利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庫藏股買回 | 民國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董事長:張允騰 |
22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 189,242 | 177,186 |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86,202 | 39,723 | ||
| 攤銷費用 | 1,406 | 1,430 |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 | 1,303 | 3,659 | ||
| 利息費用 | 8,996 | 7,344 | ||
| 利息收入 | (4,473) | (4,367) | ||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117) | (431) | ||
| 其他 | (1) | - | ||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93,316 | 47,358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減少(增加) | 7,689 | (38,205) | ||
| 存貨增加 | (14,179) | (137,224) | ||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 (1,735) | (180) | ||
|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 (339) | 716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 (8,564) | (174,893)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合約負債增加 | 15,270 | 44,136 | ||
| 應付票據及帳款增加 | 20,764 | 21,429 | ||
| 其他應付款(減少)增加 | (1,992) | 40,972 | ||
|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增加 | (415) | 5,750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33,627 | 112,287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25,063 | (62,606) | ||
| 調整項目合計 | 118,379 | (15,248)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307,621 | 161,938 | ||
| 收取之利息 | 4,473 | 4,367 | ||
| 支付之利息 | (8,805) | (7,396) | ||
| 支付之所得稅 | (51,656) | (35,145)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51,633 | 123,764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0,031) | (47,632)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18 | 3,242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 12,806 | (20,291) | ||
| 取得無形資產 | - | (101) | ||
|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增加) | 33,656 | (37,703)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6,649 | (102,485)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增加 | 51,112 | 86,924 | ||
| 償還長期借款 | (12,000) | (12,000) | ||
|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37,258) | - | ||
|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增加 | (7) | 134 | ||
| 發放現金股利 | (71,110) | (71,860) | ||
|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 (2,143) | (12,119)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71,406) | (8,921) | ||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43,071) | (17,708)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143,805 | (5,350)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93,270 | 498,620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637,075 | 493,270 | |
| (請詳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
| 董事長:張允騰 | 經理人:王祥宇 | 會計主管:陳文彬 |
23
(附件五)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08 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 項目 | 金額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 119,942,762 |
| 加(減):108 年度稅後淨利 | 136,417,486 |
| 加(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3,641,749) |
| 加(減):其他權益減項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 | (45,475,263) |
| 可供分配盈餘 | 197,243,236 |
| 分配項目:股東紅利-現金股利(每股0.4 元) | (37,925,387)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 159,317,849 |
董事長:張允騰 經理人:王祥宇 會計主管:陳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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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附件六)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
| 條次 | 現行條文 | 修正條文 | 修定理由 |
|---|---|---|---|
| 第十九條 | 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監察人三 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依董 監事選舉辦法選任之,任期三年,連 選得連任。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應持有 本公司股份總數,合計不得低於主管 機關依法規定之成數。 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或監察人全體解 任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 臨時會補選之,其任期以補足原任之 期限為限。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 次,監察人間或監察人與董事間,應 至少一席以上不得具有下列關係之 一: 一、配偶。 二、二等以內之親屬。 |
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監察人三 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 有行為能力之人依董監事選舉辦法選 任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全體 董事及監察人應持有本公司股份總 數,合計不得低於主管機關依法規定 之成數。 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或監察人全體解 任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 臨時會補選之,其任期以補足原任之 期限為限。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 次,監察人間或監察人與董事間,應 至少一席以上不得具有下列關係之 一: 一、配偶。 二、二等以內之親屬。 |
修訂採候選 人提名制 |
| 第十九條 之一 |
~~於民國一百零二年選任之董事任期屆~~ | 本公司就第十九條所述之董事名額 中,獨立董事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 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有關獨立董 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 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 相關法令辦理。 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每一股份有與 應選出董事及監察人人數相同之選舉 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 人,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 當選為董事及監察人。獨立董事與非 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 當選名額。 |
文字調整 |
| ~~滿時,~~本公司就第十九條所述之董事 名額中,獨立董事不得少於二人,且 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採候選~~ ~~人提名制度,~~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 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 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相關法令辦 理。 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每一股份有與 應選出董事及監察人人數相同之選舉 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 人,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 當選為董事及監察人。獨立董事與非 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 當選名額。 |
25
| 條次 | 現行條文 | 修正條文 | 修定理由 |
|---|---|---|---|
| 第卅四條 | 本章程由發起人會議經全體發起人同 意於民國八十二年五月十三日訂立,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五 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十月 三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六 月本章程由發起人會議經全體發起人 同意於民國八十二年五月十三日訂 立,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六月 五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十 月三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 六月一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 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 八十七年十一月九日,第六次修正於 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七日,第七次修正 於民國八十八年十月一日,第八次修 訂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第 九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年五月十日,第 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七 日,第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五 月二十七日,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九 十二年十一月七日,第十三次修訂於 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第十四次 修訂於九十六年六月十三日,第十五 次修訂於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第十 六次修訂於九十九年六月十四日,第 十七次修訂於一○○年六月十七日, 第十八次修訂於一○一年六月二十一 日,第十九次修訂於一○二年六月十 三日,第二十次修訂於一○四年六月 十五日,第二十一次修訂於一○五年 六月十七日,第二十二次修訂於一○ 八年六月十四日。 |
本章程由發起人會議經全體發起人同 意於民國八十二年五月十三日訂立,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五 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十月 三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六 月本章程由發起人會議經全體發起人 同意於民國八十二年五月十三日訂 立,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六月 五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十 月三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 六月一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 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 八十七年十一月九日,第六次修正於 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七日,第七次修正 於民國八十八年十月一日,第八次修 訂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第 九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年五月十日,第 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七 日,第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五 月二十七日,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九 十二年十一月七日,第十三次修訂於 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第十四次 修訂於九十六年六月十三日,第十五 次修訂於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第十 六次修訂於九十九年六月十四日,第 十七次修訂於一○○年六月十七日, 第十八次修訂於一○一年六月二十一 日,第十九次修訂於一○二年六月十 三日,第二十次修訂於一○四年六月 十五日,第二十一次修訂於一○五年 六月十七日,第二十二次修訂於一○ 八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三次修訂於 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
增訂章程 修訂日期 |
26
(附件七)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條文對照表
| 條次 |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修訂 理由 |
||
|---|---|---|---|---|---|
| 4.2.3 |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 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 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 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 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監 察人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 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 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 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 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 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 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 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 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 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且 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 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 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變更章 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 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 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第一項各款之事項,應 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 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其主要內 容得置於證券主管機關或公司指定 之網站,並應將其網址載明於通知。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 事、監察人,並載明就任日期,該次 股東會改選完成後,同次會議不得再 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 |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 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 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 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 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監 察人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 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 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 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 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 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 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 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 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 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且 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 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 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變更章 程、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第一項各款、證券交易 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三條之 六、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 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條之 二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不得 以臨時動議提出。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 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 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 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4 |
依臺證治 理字第10 80024221 1 號函規 定辦理 |
27
| 條次 |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修訂 理由 |
|
|---|---|---|---|---|
| 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 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 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但股東提 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 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 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 172 條之1 第4 項各款情形之一,董 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 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 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 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 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 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 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 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 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 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 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 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
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 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 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 案、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 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 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 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 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 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 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 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 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
|||
| 4.2.8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 董事會訂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 議及原議案修正)均應採逐案票決, 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 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 集權利人召集者,準用上述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 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 逕行宣佈散會。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主席於原 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但主席違反 議事規則,宣佈散會者,得以出席股 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 任主席,繼續開會。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 董事會訂之,開會時應依排定之議程 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 集權利人召集者,準用上述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 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 逕行宣佈散會。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主席於原 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但主席違反 議事規則,宣佈散會者,得以出席股 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 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 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 |
依臺證治 理字第10 80024221 1 號函規 定辦理 |
28
| 條次 |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修訂 理由 |
||
|---|---|---|---|---|---|
|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 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 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 時,得宣佈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 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
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 時,得宣佈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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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9 |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 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 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 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 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 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 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 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 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 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 以下略。 |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 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採行以書面 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依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項但書應 採行電子投票之公司:本公司召開股 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 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 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 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 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 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 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 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 原議案之修正。 以下略。 |
依臺證治 理字第10 80024221 1 號函規 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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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16 |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 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 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 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 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 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 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 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監察人時, 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 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 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 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 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 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 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 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記載之,在本公司 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
依臺證治 理字第10 80024221 1 號函規 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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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 修訂日期:九十一年一月十四日。 修訂日期: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 修訂日期:一○四年六月十五日。 修訂日期: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
修訂日期:九十一年一月十四日。 修訂日期: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 修訂日期:一○四年六月十五日。 |
增加修訂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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