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ELLE Environmental Group Co.,Ltd M&A Activity 2016

Oct 27, 2016

55199_rns_2016-10-27_a70bed7d-0d4b-4ec9-a6d9-0da6a870427e.PDF

M&A Activity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14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2016 年修订)第四条的规定,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维尔利”或“公司”)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逐一进行了比对:

1、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苏州汉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 风科技”)100%股权和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乐制冷”)(汉 风科技和都乐制冷合称“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 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存在国家产业政策所禁止 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或需要履行相关反垄断申报的情形。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汉风科技100%股权和都乐制冷100%股权, 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被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 形,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3、本次交易完成后,汉风科技和都乐制冷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 保持独立,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三) 项的规定。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和标的公司之间充分发挥业务协同效应,进一步促 进业务的发展与竞争能力的提升;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 避免同业竞争,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第(四)项的规定。

特此说明。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7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