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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3

Mar 3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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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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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高刚先生、詹伟哉先生、张荣芳女士,在2022 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2022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独立董事姓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高刚 10 1 9 0 0 3
詹伟哉 10 1 9 0 0 5
张荣芳 10 0 10 0 0 1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0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并 认真审议议案,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 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 地履行职责,并根据相关规定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的事项
1 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临时会议
2022 年3
月21 日
一、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二、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
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三、关于公司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2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年度担保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
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
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2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
2022 年4
月22 日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意见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二、《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三、《关于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3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临时会议
2022 年7
月11 日
一、关于增加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及服务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担保并支付担保费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增加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及服务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担保并支付担保费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
意见
4 第五届董事会第
九次临时会议
2022 年8
月11 日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5 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临时会议
2022 年8
月22 日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的独立意见
6 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临时会议
2022 年11
月11 日
一、《关于总裁辞职及聘任新任总裁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二、《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7 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临时会议
2022 年11
月22 日
一、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
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二、关于公司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
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华发景龙少数股东股
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
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
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
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8 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临时会议
2022 年12
月12 日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商业保理暨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商业保理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修订《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
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认 真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确保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认真学习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 提高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在此基础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切实维护了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年报编制督察等机会,提 前到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规范运作方面以及财务运作情况、风险控 制方面的汇报,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问询公司内控制度 建设和落实情况,为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出了客观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活动的监督

报告期内,通过准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督决策程序,深入企业 调查了解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审慎发表表决意见和独立意见等活动,确保公司形 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协调运作、制 衡有力的法人治理结构,“三会一层”依法行使各自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方面也完全分开,独立运 作,自主经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

(四)落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1、公司信息披露方面: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督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方面:2022年,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公司投资和经 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我们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动向相 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我们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为公司的董事,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专业人士。各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下的职权范 围开展工作,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参考决策。

1、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 次会议,主要 审议了《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以及各期定期报告,并出具了相关审核意 见。

此外,在2021 年年度审计中,公司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审计监察部与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期间就公司年报审计时间安排、年报初步审计意见等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就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报告进行审核;在事务所正 式进场审计期间,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审计 报告进行审议,较好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 次 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关于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在薪酬 考核方面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4 次会议,会议认真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裁的议案》等。经审查,公司所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 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2023 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五、其他事项说明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况。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经自查,全体独立董事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 项未发生变化。

2022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 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3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 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 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的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独立董事:高刚、詹伟哉、张荣芳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