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un 20, 2024
55603_rns_2024-06-20_550b5bcd-a78c-4f37-844f-9c64a106a77a.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业务 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建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泰建设”) 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近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于2024 年4 月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 年4 月25 日召开了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担保计划的 议案》、《关于预计2024 年度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关于预计2024 年度 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提供担保事宜属于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被担保方建泰建设的担保余额为60,000 万元,本次担保 后对被担保方建泰建设的担保余额为85,000 万元,对被担保方建泰建设的可用 担保额度为115,000 万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建泰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鑫路463号1301
成立时间:2018年05月03日
法定代表人:曹冬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专业作 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 划设计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园艺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 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工程管理 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光伏 发电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 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 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市政设施管理;交通 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2、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建泰建设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3、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建泰建设的总资产为747,978.35万元,净 资产为29,041.64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998,819.55万元,净利润为 13,599.40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建泰建设的总资产为786,681.96万元, 净资产为34,301.69万元;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89,674.97万元,净利润 为3,481.42万元。
-
4、被担保方建泰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1、被担保的债务人:建泰建设有限公司;
-
2、保证人: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债权人: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4、业务发生期间:自2024 年6 月18 日起至2025 年6 月10 日止;
-
5、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25,000 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 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因汇率 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8、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二年。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起二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债权人与债 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 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 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 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2024 年度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5 亿元,截至2024 年6 月18 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00,000 万元,占公司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1.70%,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 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 picture [451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