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18, 2024

55603_rns_2024-04-18_1777322a-d879-490a-9beb-2678ee041cf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业务 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建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泰建设”)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金额为 2 亿元,并于近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于2023 年3 月3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3 年 4 月21 日召开了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担保计划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 年4 月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公司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提供担保事宜属于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被担保方建泰建设的担保余额为40,000 万元,本次担保 后对被担保方建泰建设的担保余额为60,000 万元,对被担保方建泰建设的可用 担保额度为190,000 万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建泰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鑫路463号1301

成立时间:2018年05月03日

法定代表人:曹冬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专业作 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 划设计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园艺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 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工程管理 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光伏 发电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 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 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市政设施管理;交通 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2、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建泰建设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3、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建泰建设的总资产为747,978.35万元,净 资产为29,041.64 万元; 2023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998,819.55 万元,净利润为 13,599.40万元。

  • 4、被担保方建泰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1、被担保的债务人:建泰建设有限公司;

  • 2、保证人: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4、业务发生期间:自2024 年4 月16 日起至2025 年2 月21 日止;

  • 5、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20,000 万元;

  •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7、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 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 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8、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 期间单独计算。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 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 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2023 年度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 亿元,截至2024 年4 月16 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80,000 万元,占公司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7.36%,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 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