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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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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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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0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维业股份”或“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6 号)核准,维业股份于2017 年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4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3,665.8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574.19 万元。 截止2017 年3 月9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ZI101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 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理 财及活期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共产生收益1,067.08 万元,公司 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6,641.27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6,641.27 万】元,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14,694.43 万】元。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公司剩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0 元,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已完成。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5 年第二届二十四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1、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6 家银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 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开设银行账户及签署资金监 管协议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签署日期 账户用途
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4425 0100 0002 0000 1429 2017 年3 月21 日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7301 0122 0014 2850 9 2017 年3 月21 日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0039 0318 0300 3173 045 2017 年3 月21 日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6993 8951 9 2017 年3 月29 日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7917 0155 2000 1854 6 2017 年3 月31 日 信息化建设项目
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 7718 6861 5858 2017 年3 月22 日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公司于2019 年8 月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并于2019 年9 月9 日召开了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 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建筑装 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 投入到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合上述实际情况,本公司终止 前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其募集资金专户,与国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上步支行分别于2019 年9 月18 日、2019 年9 月23 日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根据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

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 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 万元的,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3、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公司于2020 年4 月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结 合上述实际情况,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根据《管理制度》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 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 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4、鉴于公司已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公 司与国泰君安证券终止了原保荐协议,并聘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作为公司持续督导机构。鉴于此,公司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完成,并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上述两家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设计研发中心项 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1 年4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根据决议,公司对“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终 止,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全部注销,公司与中

信证券及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其他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 年8 月20 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5,741,908.7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5,741,908.7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6,944,295.3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2,017,696.6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4,426,839.08
266,412,753.9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4.29%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 199,741,908.70 98,290,286.58
-
98,290,286.58
100.00% 已完工 不适用 不适用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20,000,000.00 15,141,546.59
1,881,756.53
15,141,546.59
100.00%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000,000.00 7,267,595.87
3,044,842.22
7,267,595.87
100.00%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信息化建设项目 16,000,000.00 3,695,628.32
-
3,695,628.32
100.00% 已完工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142,017,696.62
142,017,696.6
2
142,017,696.62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255,741,908.70 266,412,753.98
146,944,295.3
7
266,412,753.98
根据2019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9月9日召开的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拟购置物业作为变更后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场地,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也相应延期至2021 年8月31日。因受产权政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策变化影响导致本次拟购置物业无法正常过户,未能按计划购入物业,致使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达到计划
投入进度。根据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1 年5月1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公司拟终止设计研发中
心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不再计划单独购买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场地,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中除已建成的金属制品项目外,环保型木制品加工、复合型石材加工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及
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发生变化,预计无法实现预期收益而终止。
信息化建设项目因采购成本下降和公司积极整合系统、优化数据管理,降低了项目资金的使用,公司决定不再投入募集资金,后续如有资金需
求将以自有资金投入,并将上述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增投于“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增加投入的募集资金,原主要计划用于新增物业的购置支出。鉴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公司吸收了控股子公司华发景龙现有设计研发团队。经整合,目前公司拥有完整的原创设计团队以及深化设计团队,服务范围涵盖了公共建筑、
幕墙、酒店、商场、写字楼、商品房、景观、轨道交通等各类空间设计。公司决定终止“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鉴于当前公司已在全国
重点城市设立营销服务中心,公司市场占有率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加之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后,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发景龙业务涉及全国40余个
主要城市,拥有珠海、广州、上海、武汉、威海五大分公司。公司整体销售经营规模增长较快。目前,公司营销网络已经能满足运营需求。公
司决定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不再计划单独购买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场地,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
不适用
2017年7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设计
研发中心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片区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85号综合楼三楼。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于购置物业实施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信息化建设项
目”,并购置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座20楼之物业作为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场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19年11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购置物业实施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进展公告》,因受产权政策变化影响导致本次交易无法
情况 正常过户,公司已经终止购置该物业。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
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原
计划购置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座20楼之物业作为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场地。后因受产权政策变
化影响导致本次交易无法正常过户,公司已经终止购置该物业。目前,出于集中办公、提升工作效率之考虑,设计研发中心将继续在深圳市福
田区商报东路85号综合楼三楼办公,公司不再计划单独购买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场地。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不适用
根据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5,991,723.86元,上述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
换情况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332号《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予以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公司 2021 年 4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及 2021 年 5 月 10 日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公司拟终止设计研发中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 利息总额为 0 元,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已完成。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不适用 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 15,141,546.59 1,881,756.53
15,141,546.59
100%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厂化项目、信息化建设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项目 7,267,595.87 3,044,842.22
7,267,595.87
100%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
142,017,696.62 142,017,696
.62
142,017,696.62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164,426,839.08 146,944,295.
37
164,426,839.08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中已建成金属制品项目, 现有产能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环保型木制品加工、 复
合型石材加工项目, 由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预计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并存在一定的风险。 信息化建
设项目因采购成本下降和公司积极整合系统、 优化数据管理, 降低了项目资金的使用, 剩余部分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行业发展现状, 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9月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
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及《关于购置物业实施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
项目并延期的议案》, 对原计划募投项目“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均不再以
募集资金投入,后续如有资金需求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并将上述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增投于“设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因公司吸收了控股子公司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现有设计研发
团队,目前公司拥有完整的原创设计团队以及深化设计团队,服务范围涵盖了公共建筑、幕墙、酒店、商场、
写字楼、商品房、景观、轨道交通等各类空间设计;另公司当前已在全国重点城市设立营销服务中心,市占率
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公司整体销售经营规模增长较快。营销网络已能满足运营需求。综合上述原因,公司拟终
止“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出于集中办公、提升工作效率考虑,公司不再计划单独购
买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场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避免资金闲置,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终止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公司拟终止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 2019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拟购置物业作为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场地,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也相应延期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因受产权政策变化影响导致本次拟购置物业无法正常过户,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未能按计划购入物业,致使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达到计划投入进度。根据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公司拟终 止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不再计划单独购买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场 地,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增加投入的募集资金,原主要计划用于新增物业的购置支 出。根据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终止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不再计划单独购买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 目建设场地,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