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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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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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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4 月14 日,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6 号)核准,公司面向社会公众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40.00 万元。扣除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 3,665.8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574.1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第ZI101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 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 项目、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公司于2019 年8 月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

于购置物业实施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 止“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并购置深圳市福田 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 座20 楼之物业作为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 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场地。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分别于2019 年9 月18 日、 2019 年9 月23 日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11 月27 日,公司发布《关于购置物业实施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 络建设项目的进展公告》,因受产权政策变化影响导致本次交易无法正常过户, 公司已经终止购置该物业。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公司于2020 年4 月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结合 上述实际情况,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 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 年3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6993 8951 9 80,605,933.04 66,754,356.88 活期
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 7718 6861 5858 81,059,515.97 76,439,776.37 活期
合 计 161,665,449.01 143,194,133.25

二、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拟根据发展战略规划终止实施“设计研发中心项 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截至2021 年3 月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含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1 建筑装饰部品部
件工厂化项目
9,829.03 9,829.03 0
2 设计研发中心项
8,060.59 1,475.17 6,675.43
3 营销网络建设项
8,105.95 639.2 7,643.98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369.56 369.56 0
合计 26,365.13 12,312.96 14,319.41

公司原计划购置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 座20 楼之物业作 为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场地。后因受产权政策变化 影响导致本次交易无法正常过户,公司已经终止购置该物业。目前,出于集中 办公、提升工作效率之考虑,设计研发中心将继续在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85 号综合楼三楼办公,公司不再计划单独购买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建设场地,由此导致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 达到计划投入进度。

三、拟终止项目原因

公司本次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研发中心项 目”的建设系鉴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吸收了控股子公司珠海华发景龙 建设有限公司现有设计研发团队。经整合,目前公司拥有完整的原创设计团队 以及深化设计团队,服务范围涵盖了公共建筑、幕墙、酒店、商场、写字楼、 商品房、景观、轨道交通等各类空间设计。

公司本次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 目”的建设系鉴于当前公司已在全国重点城市设立营销服务中心,公司市场占 有率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加之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后,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华 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业务涉及全国40 余个主要城市,拥有珠海、广州、上海、 武汉、威海五大分公司。公司整体销售经营规模增长较快。目前,公司营销网 络已经能满足运营需求。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避免资金闲置,公司拟终 止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本次变更是以股东利益最大 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情况及财务状况,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 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随之终止。

五、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系根 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 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生产经营需要,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 年4 月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核心 业务持续稳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