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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Dec 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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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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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行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已准备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地审查和必要的沟通。 就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的事项,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以及拟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承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重组各方及公司均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 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购买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评估报 告结果为基础,并经公司和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因此,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客观、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亦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交易对方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珠海 华薇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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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在相应决策程序中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本次重组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 并且同 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赵峰 刘晓一 詹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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