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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Dec 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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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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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维业股 份”)拟支付现金购买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 持有的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50%股权、珠海华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薇投资”)持有的建泰建设有限公司4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自控制权发生变更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资产 净额、购买的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相应财务指标的 比例达到100%以上的,构成重组上市。
2020 年8 月,维业股份的控股股东变更为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华发股份和华薇投资为华实控 股的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构成华实控股的关联人。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维业股份在本次交易中向华实控股 的关联人华发股份和华薇投资购买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购买的资产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相应财务指标的比例未超过100%,且本 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同时,本次交易为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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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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