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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Dec 1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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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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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3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维业股份”)完成了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10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 年10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 表了意见。
3、2017 年11 月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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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修订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7 年10 月28 日至2017 年11 月7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 年11 月14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5、2017 年11 月23 日,公司召开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7 年11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18 年10 月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
1、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2018 年11 月1 日。
-
2、预留授予价格:每股4.91 元/股。
-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
-
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55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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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5 名,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
-
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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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6、实际授予数量、人数与拟授予数量、人数存在差异的说明:
因公司权益分派,预留可授予数量由50 万股调整为75 万股。但在确定预留 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资金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实际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 名调整为5 名。实际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5 万股调整为55 万股。
7、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
| 占预留授 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 的比例 |
占本激励 计划公告 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
||||
|---|---|---|---|---|---|
| 获授的数量 (万股)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1 | 罗方造 | 副总裁 | 7 | 12.73% | 0.03% |
|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4人) | 48 |
87.27% | 0.23% | ||
| 合计(5人) | 55 | 100% | 0.26% |
本激励计划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 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 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8、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 预留的限制性股 票 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预留的限制性股 票 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 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 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
9、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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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19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 |
以2014-2016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8 年的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
|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 |
以2014-2016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9 年的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5%; |
注: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 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如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
绩效考核为 65 分及以上的前提下,才能解除限售当期对应权益,具体如下:
| 分数段 | ≥90 | 90>Y≥83 | 83>Y≥76 | 76>Y≥65 | <65 |
|---|---|---|---|---|---|
| 等级 | S+ | S | A | B | C |
| 解除限售 比例 |
100% | 80% | 0% |
注: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在 65 分以下时而未解除限售部分标的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不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资金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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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划实际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 名调整为5 名。实际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75 万股调整为55 万股。
四、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1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8】第ZI1061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8年11月19日止增加注册资本及 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该所审验,截至2018年11月19日止,公 司实际已收到各激励对象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5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各激励对象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人 民币2,700,5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550,000.00元,计入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人民币2,150,500.00元。
公司本次变更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931,500.00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8年6月3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I1053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1月19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8,481,5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08,481,500.00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8 年11 月1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期为2018 年12 月19 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如下:
| 本次变更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性质 | |||||
| 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份 |
144,074,356.00 | 69.29% | 550,000.00 | 144,624,356.00 | 69.37% |
|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份 |
63,857,144.00 | 30.71% | - | - | 30.63 |
| 三、股份合计 | 207,931,500.00 | 100.00% | 550,000.00 | 208,481,500.00 | 100.00% |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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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7,931,500.00 股增加 至208,481,500.00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汉清在本次授予登记前,张汉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638,8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通过深圳市维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公司 79,74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38.35%,合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 42.02%。本次授予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 本比例为41.92%。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208,481,500.00 股摊 薄计算,2017 年度每股收益为0.3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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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高级管理人员罗方造先生在授予日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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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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