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an 8, 2018

55603_rns_2018-01-08_5e4391c4-74c1-4403-8102-0a318b69c885.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现金收购福建闽东建工投资有限公司66%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维业装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现金收购福建闽东建工投资有限公司 66%股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议案及本次交易相关方签订的协议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收购,是基于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行为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够促进公司 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方面措施严谨,没 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准则,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法定程序,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现金收购福建闽东建工投资有限公司 66%股权的议案》。

==> picture [195 x 1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01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