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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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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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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维业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维 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6 号) 文件核准,维业股份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00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40.00 万元,扣除与发 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3,665.8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574.1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1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维业股份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 22,944.65 19,974.19
2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3,873.67 2,000.0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176.45 2,000.00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2,567.57 1,600.00
合计 32,562.34 25,574.19

其中,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由全资子公司维业科技实施,维业股份 以向维业科技增资的方式投入募集资金,其余项目由维业股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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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维业股份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具体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维业股份已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7 年3 月31 日止,维业股份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金额(万元)
1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 22,944.65 19,974.19 599.17
2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3,873.67 2,000.00 -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176.45 2,000.00 -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2,567.57 1,600.00 -
合计 32,562.34 25,574.19 599.17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 度的规定,维业股份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万元)
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
(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置换自筹资金
金额(万元)
拟置换资金占
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的比例
(%)
1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
工厂化项目
19,974.19 599.17 599.17 2.9997
2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2,000.00 - - -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00.00 - - -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1,600.00 - - -
合计 25,574.19 599.17 599.17 2.3429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审核鉴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维业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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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332 号),立信 会计师认为维业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本次置换履行的公司内部审核程序情况

维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维业股 份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 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上市公司人员沟通,查阅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上市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文件,同时参考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对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认为:维业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 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 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同意维业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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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尹国平 郭刚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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