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r 27, 2017

55603_rns_2017-03-27_91410959-f561-41c7-83f2-15a0519bbdcb.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3 月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2017 年3 月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 划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汉清先生及其配偶叶雪幼女士为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数额以 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综合授 信期限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张汉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本公司 的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由于本次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 付担保费用,实质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零,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张汉清先生,中国国籍,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现直接持 有公司5,092,571 股,间接持有公司36,684,540 股,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占公 司总股本的30.72%。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解决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实际控制 人张汉清先生拟为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 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 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汉清先生为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招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 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现有业务的稳定发展和 新业务的积极拓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汉清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 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审议过程中,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汉清先生为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 过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2017 年3 月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 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张汉清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 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认为:实际控制人张汉清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授 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 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 易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汉清先生为公司向招商银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 意见》;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 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379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