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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1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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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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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们:

本人作为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2024 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积 极出席公司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田志伟,1969 年0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河南省建材研究设计院财务科主管会计,广 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陇海支行营业部经理,富友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河南管 理总部总经理,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州营业部总经理,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副总经理,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现任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 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自2024 年10 月10 日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参 加董事会3 次,均已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本人自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田志伟 3 1 2 0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 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 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每次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 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况具体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 次会议,本人均已亲自出席, 无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发生,分别审议公司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2024 年第三 季度报告、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从会计专业角度上了解公司财务情况, 要求审计机构保持谨慎原则,严格执行会计政策和审计程序。

本人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对其进行指导,在实际操作中给予 建设性的意见,对于有关事项形成决议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 次会议,本人已亲自出席,无 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发生。审议公司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等议案。 通过了解提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对其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将继续在2025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认真仔 细阅读。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 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在公司经营上,就公司 经营管理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主营业务及行业的影响。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 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 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内部审计机构的 工作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 人利用出席公司董事会等机会,了解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规范运作方面以 及财务运作情况、风险控制方面的汇报,提出了客观意见。

(六)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认 真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确保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向公司独立董事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工作,保障了本人享有 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 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全部独立董事履 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在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本着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经济、财 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 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 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公司 章程》中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 信息披露。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三季度报 告》,相关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 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 年12 月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后经 2024 年12 月30 日召开的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针对拟聘任审计机 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 力、经验和资质,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相关审计 费用合理,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立信 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换届选举事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总监 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聘用条件,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议了公司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议 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了行业薪酬水 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薪酬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维业股份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利用本人专业知识和经验,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 见,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 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另一方面,加强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 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田志伟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