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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6, 2021
55603_rns_2021-12-06_391824f9-64cb-4fe0-a581-c39c147d7842.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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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 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准 备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地审查和必要的 沟通。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商业保理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既满足了 公司项目运营需要,解决了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又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 拥有的资源和业务优势,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增加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增加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以招投标定价、市场同类产品的价 格为定价依据,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 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于公司接受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 和业务优势,提高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效率。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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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高刚、詹伟哉、张荣芳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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