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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19, 2021

55603_rns_2021-07-19_b86085b0-92b4-4511-ab8a-cc5801c97655.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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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和必要的 沟通。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以招投标定价、市场同类产品或服 务的价格为定价依据,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定价原则,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 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公司严格执行了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规定,按照有 关规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

二、关于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建泰建设部分少数股东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收购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提高 决策效率;支持公司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收购的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1%的股权,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 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定价已经参考了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同时考虑了评估基准日后建泰建设各方股东新增出资及建泰建设 的公司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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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刘晓一、詹伟哉、赵峰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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