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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4, 2021
55603_rns_2021-04-14_a021e482-5bbb-4db8-b494-0a2d03d852d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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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拟进行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如 下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以前年度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 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 履行审计职责。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审计工作的要求;
2 、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晓一 詹伟哉 赵峰 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